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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露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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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
“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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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翻腾着甜蜜的波澜。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
“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
“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
“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说:
“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说:
“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说: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
“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问:
“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
“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说:
“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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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问:
“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说: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说:
“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说:
“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说: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说:
“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颤动着,想着幸福和未来、人生和梦想。夕阳落在远方的地平线,天色渐渐暗了,爱情才刚开始自她脚踝淹开来。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说:
“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她颤抖着声音问:
“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簌簌地涌出来,叫道:
“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说:
“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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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问:
“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啜泣起来。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啕大哭。“没有!没有!没有!”那声音诉说着的却是悔恨。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那样,刑露也抱着虚妄的希望。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颤抖的脚步回家,看到憔悴的父亲坐在公寓的楼梯上。父亲抬起头,看见她时,松了一口气。然而,随后他看到她的成绩单时,一句话也没说,把那张成绩单还给她。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泞里的无数梦想。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髦,也最会穿衣服的。因此,能够进来的女孩脸上都难免带着几分势利眼和骄傲。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爵,也接待过阿拉伯王子和他那群美丽的妃嫔,更别说最红的电影明星和上流社会那些脸孔了。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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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说:
“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说:
“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说:
“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
“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
“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
“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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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问:
“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说:
“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说:
“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俨如贵族般的家世,就像欧洲那些没落王孙,眼下的生活,只是命运的偶然。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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