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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不了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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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死了?那么,他并没有死。
“你还活着?你在哪里?”
“我就在你楼下。”
我来不及穿鞋子,光着脚就跑下楼去。
果真是方言,胡子拉碴地站在那里。我跑上前去,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搂得紧紧的,怕一不留神,他会跑掉。
“覃伊伊,你谋杀呀?再不放手,我就算上次大难不死,这次也被你勒死。”
我松开手,问他,“究竟怎么回事?”
“上去再说吧。”他一把抱住我,“这么冷的天,你居然光着脚丫跑出来,病了怎么办。”
望着他的脸,我幸福地想,只要他在,病了怕什么?他会大包小包买一大堆药摊在桌上,让我挑一种喜欢吃的。
原来上次在风车山,他下山时遇见了劫匪,将他刺晕后,抢了他的钱包、车钥匙,甚至衣物。幸好上次我在风车山上遇见的老太太重又回来救了他,把他送进医院。
“那么被装在骨灰盒里供着的是那劫匪?”
方言点点头,“是该供着,他也算救了我。也许他不去死,死的就是我。”
“不要再谈死字了。”经历了这次,我畏惧死别。
“能知道你的心意,死一万次我也心甘情愿。”他深情地望着我。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们为你担心。”
“谁叫你上次在风车山,不听那位老太太说完话就溜掉?我一直失血过多晕迷在床,如何告诉你?况且我也是伤好后去警局报案,才知道你们误认那个劫匪是我。”
“你伤在哪里?”
“在心口,再深一点,就没命。”
“现在还疼吗?”
“已经痊愈。”
月光下,我们相拥着,享受生离死别后的幸福。CD机里反反复复唱着那首《新不了情》。
……爱你怎么能了
今夜的你应该明了
缘难了
情难了
……
后 记
从六月十八日至今,已经是约摸一个月的时间,不断地写,每天总有一两千字出来。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写道,这篇文章从计划中的短篇被我写成长篇,是因为我已经融入他们的生活中,他们也已融入我的生活,我不愿过早地结束。然而文章再长,也要有结尾,即便是再不想,也要去面对。就像人生,你不知道它何时会骤然结束,但早晚,都会有落幕的一天。那一天,虽然有怅惘,却不会再悲伤。我们享受的是过程,甘苦自知。
我是个感情用事的人,包括写小说。刚开始设想的男主角,不是方言,而是章伟祺。心目中的男子,应该是他那样,有些神秘,更是寡言,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所以更显沧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这样的男子,我会为他与覃伊伊写下一个美丽的故事。然而,写着写着,我心中的天平却慢慢地倾斜,我开始为那个默默在一旁守护着的方言而动心。他有些不羁,却很专情,偶尔会气气覃伊伊,但却掩映着深情。我想,我若是覃伊伊,我会爱上方言,毫不犹豫。
覃伊伊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她与这世上大多数女人一样,有一段伤心的爱情,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曾经爱上一个想象中的爱人。组里名为Liner的朋友回帖说,覃伊伊爱上的章伟祺,只是她想象中的恋人。然而,一见钟情不就是这样。你看到他,有点点动心,却对他完全不了解,你开始观察他的生活,打量他的一举一动,最后居然发现他对你还不错,他可以买一张CD送给你,还可以在情人节送你回家。虽然他偶尔有些冷漠,但你却以为那是他的沧桑,年轻的时候,我们都喜欢这样的男人。因为他越沧桑,你越想了解,了解到最后,你就会爱上他。覃伊伊也是个平凡的女孩,她免不了这些俗套。
覃伊伊爱上方言,并不突兀。早在与阮琴讨论方言究竟爱不爱她(或许更早)的时候,她就已经动心了。她的心动连自己也不察觉。还记得故事开篇不久覃伊伊的妒忌吗?她以为她在方言心中摆在一个特殊位置,而方言却告诉她,她只是他一大堆女性朋友之中的一个。当时她以为她是对友谊都自私的女人,然而仔细想想,谁会那么自私地对待友谊?她一直对方言情人节那天不来接她耿耿于怀,她是在乎他的,即便是后来她想问明白方言究竟爱不爱她,她都担心方言若是不爱她,会嘲笑她。她一直在乎方言,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在接完方言的越洋电话后,她观看章伟祺为范玫打官司,她只是为他们的爱情所感动,后来,思绪居然飘移到方言身上。那个时候,聪明的读者就应该料到她的感情归属。你若爱一个男人,你会面对他思念别的男人吗?你若爱一个男人,你会听完他讲述与另一个女人的深情故事后不是痛苦酸楚,而仅仅是感动吗?到这个时候,覃伊伊的天平与我们一样,已经倾斜向方言了。只是那还只停留在潜意识。
后来呢?后来就不必我多说,在阮琴、苏瑜的点化下,她终于学会用心去看事物,这个爱情故事也顺理成章被成就。
这段时间,我跟着覃伊伊享受方言无微的照顾,与她一起坠入爱河,感受方言死后她的悲伤,伴她一起回忆方言陪她度过的一段日子。我的计划本就不是一个悲剧,在很早以前,在写液晶屏里放飞纸风车的时候,我就已经预备好要给这个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中间的大起大落是必要的,没有这一段时间,怎会有覃伊伊刻骨的记忆。我喜欢方言,就要还一个同样深爱他的覃伊伊给他。
也许是性格使然,我在写完一个喜剧结尾后又忍不住写了一个悲剧的结尾。
喜剧结尾写给所有正在爱恋或憧憬爱情的人,爱情是美好的,经历千辛万苦,有情人会终成眷属。
悲剧结尾送给我自己。
我说过,我不忍过早结束这个故事,然而现在手里握的笔已觉疲倦,所以一定要给她一个结局,也许送给我自己的结局并不是一个故事的结束,而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我希望有一天,我会拿起笔来,再《续不了情》。
写小说是孤独的,虽然小说里热热闹闹的好几人陪你,但停下手,你还是你自己,一个人对着冰冷的电脑。然而“新帆”让我感觉并不孤独,有人期待下文,有人热热闹闹讨论故事。这对我来说,是最大的动力。我能给你们的,也仅只是继续这个故事。谢谢CY、醒醒、梧桐叶子、violet、深蓝色的天空、美美等等朋友,可以说这个故事,被你们成全。
伊人
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
第五部分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1)
二00三年七月的某天下午,我在郭云天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寓所里,等他下班回家。郭云天是市一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不过三十岁,已有市医第一刀之称。用杨伯伯的话说,郭云天前途不可限量。
毫不夸张,的确如是。
墙上时钟指向七时整,门外尚无动静。
百无聊赖,我来到书房,拧开书桌前的台灯,就着不算亮的灯光,打算从书架上找本书看。
一本本寻过去,净是医学方面的专业书籍,好不容易找到一本与临床医学无关的书,随便翻几页,看到这样一段话: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正要翻页再看下去时,外面传来门锁的声音。一定是郭云天下班归来。
我合上书,来到客厅,看见郭云天一脸倦容靠在沙发上。
他看见我,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你来了。”
两年多的相处,使我们的感情平淡下来,如共处二十年的夫妻一般,已经给不了对方任何新鲜感。
也许,我们从没经历过感情的高潮。一条直线,不可能有高潮,也无所谓低谷。
我点点头,在他身侧坐下,脑子里尚在回想刚刚在书里看到的那些文字。
“吃饭了吗?”稍许闭目养神后,他问我。
我摇摇头,“打算等你一起吃。”
“做完手术,我与同事一起在外面吃过。”
“那你好好休息,我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个盒饭就行。”我拿起挎包,打算离开。
“芸薇。”他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我陪你吃饭。”
“你不累吗?”我转过身看着他。
他摇摇头,“我的另一份职业,是你的男友。”
“可当我的男友,永远只是你的副业。”
他并不否认,只是笑着说,“但我同样想做到最好。”
打开门,外面一阵热气袭来,走出大厦,我望着阴沉沉的天,皱了皱眉。
“又将是一个沉闷的夜晚。”
“也许会有一场暴雨。”
“算了,你不用陪我了,早点回去休息。”我突然说。
“为什么?我说过要陪你吃饭。”
“可你看上去非常疲倦。”我抬头再看看天,“况且将会有一场暴风雨。”
“那你怎么办?”
“我立刻打的回家,也许会躲过这场雨。”
“晚上你吃什么?”他对这份副业兢兢业业。
“我储藏了一些泡面,可以用来充饥。”
“那好吧。”他不再坚持,为我叫来一辆计程车,目送着我离开。
我扭过头,透过窗玻璃看着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他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送别,于我们来说,只是一种形式而已。我们需要这种形式,来表明各自的身份、关系。
这城市,许许多多的恋人如我们这般,过着这样的生活,用一种含情脉脉的方式,欺骗别人,同时也更深层地欺骗着自己。
人如果不止是活一次,如果再活一次,我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记忆深处一个瘦高的身影又一次显现在我脑海里,而后又被我压抑下去。
再活一次,怎么可能再活一次?生命的神秘就因为它的永不复返,我们无法再次选择。
刚刚在书中看到的那一行字,突然被我轻声低吟出来: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我将永远无法明确知道自己该要什么。
侧头间,眼睛的余光忽然瞥见街边有一家面馆,那一霎间,我忽然想起,家中储存的最后一杯泡面,已经在昨夜被我吃掉。
“就在这里停车。”我忽然向计程车司机喊道。
停车付账时,发现这条街非常陌生。
“这是哪里?”我问司机。
“维正路。”
“维正?”我蓦然一惊,而后定下心神,“我在这座城市住了这么久,为何从没听过这条路。”
“这是一条相对僻静的路,因为怕塞车,才绕道至这条路行驶。”计程车司机耐心地回答。
“哦。”我应了一声。
没想过就在郭云天所居住的顾西路背面,会有一条与其平行的路,而这条路的名字,叫维正。
因为两条路没有交点,所以一直以来,我在与其平行的另一条路上走,却丝毫不知有这样一条路的存在。
是啊,这座城市太大,我又怎会知道每一条路,每一栋楼?甚至心隔天涯的人,是否会近在咫尺。这些,我都不会知道。
维正路,好巧的名字,我逆着这条路走向刚才瞧见的面馆。
面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地久天长。里面的摆设也非常别致,全是两个座位相对的情侣座,更为有趣的是,每个情侣座上都挂着一个牌子,分别写了不同的名称。有地久天长,有情系一生,有与子携老,也有相顾无言、咫尺天涯。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2)
我选在咫尺天涯坐下。
一个笑容非常甜美的女侍者来到我面前。
“请问小姐要什么面。”
“一碗素面。”我回答。
“好的,马上送到。”
正待她转身离开时,我忽然叫住她。
“还有什么需求吗?”她问我。
“你们的座位有这么多名字,不知你们的面,是否也会有各式各样的名称?”我好奇地问。
她摇摇头,“我们的面只有一个名字,叫地久天长。”
“为什么?”
“你不觉得一根根长长的面条,比较适合这个名称?”
我想了一会儿,“但是面条再长,也有尽头,不可能地久天长。”
“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地久天长在几分钟后端上来,面如其名,每根面条都异常地长,如果不咬断,会以为它没有尽头。因为太饿的缘故,我一口气吃掉两碗。
地久天长,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就算吃掉两碗,也不一定会拥有。
“小姐,满意吗?”
“味道很棒。”我由衷地说。
“欢迎下次光顾。”
会再次光顾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即便不是为了这碗叫地久天长的面,也是为了面馆外这条路的名字。维正路,方维正。
我在维正路上慢慢地晃荡,看路人行色匆匆,害怕稍迟一步,将来临的暴风雨会降落在自己身上。唯有我,不急不忙,仿佛在等待一场暴风雨的降临。
长时间承受闷热,会让人产生这样的愿望。
与地久天长面馆相隔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家小超市,我看了看里面明亮的灯光,走进去。
我打算买一种叫“我中有你”的泡面。
这种泡面由一大一小的两个面团合成,原本是分开的两个面团,经水一泡,就千丝万缕,混在一起,互相牵系。谁都无法分辨,哪一根面条曾经属于哪一个面团。
我中有你,因此得名。
若两个面团,没有开水的催化,就会是永不相交的两个个体,永远不会我中有你。
一直以来,我都是吃这种品牌的泡面。所幸十年来,生产这种泡面的厂商,没有停产这个品牌。
市场刺激生产,之所以一个品牌能维持十年,总是有它的原因。
我中有你,仅只这个名字,这独特的广告语,就能给吃面的人带来一种久违的温馨。通常吃泡面的人,都是孤独的,都向往这样的温馨。
超市卖泡面的货架在最里面,顺着货架一直走下去,终于看见大碗小碗的泡面一叠叠地放着。小小的过道上,弯腰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听见脚步声,男人直起身子打算让道。
慢慢地,我看清楚他的脸,这张面容,似曾相识。
方维正,一霎间,这个名字突显在我脑海中,依旧是深如泓潭的双眸,只是身形,比十年前略微显得高大。他穿着一件烟灰色棉布衬衣,深蓝色休闲长裤,手里拿着两盒“我中有你”泡面。
难道一直以来,他亦未能忘记这个牌子的泡面?这是巧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们正面相对半刻,在同一时间叫出彼此的名字。
“邱芸薇。”
“方维正。”
于我来说,半刻的迟疑,是因为怔住了,没想到会遇见他,更因为怕太快叫出口,从而让他知道,我有多么挂念他。
于他呢?也许是忘了我这样的一个人,慢慢在记忆中搜索,才回想起来。
“十年了,你却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略微清瘦了。”他站在过道中与我聊天。
“可你却认不出我了。”我隐匿心底淡淡的失望。
“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是啊,我也未曾料到。”我笑了笑说。
何止没想过会在这里遇见,我以为今生今世我们都无缘再见。
“看来你过得不错。”我贪婪地盯着他的脸良久,迅而又发现自己的失态,掩饰地说笑,“再不是十年前的瘦竹竿。”
他笑了笑,“十年,可以改变许多事。”
是啊,人生再长,也不过十个十年,每一个十年,我们都会经历阵痛的改变。
十年,的确可以改变许多的事,可以让我们青春不再,可以让我们容颜渐老,然而,却改不了我一见他,甚至想到方维正三个字,就会显露的失态。
一晃,十年过去了。
“你也买泡面?”他问我。
我点点头。
“你仍然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泡面?”我指着他手里的“我中有你”问他。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迅速拿了十杯泡面放在购物推车里,与他一道去收银台结账。
“你买这么多泡面?”
“我习惯一次性买许多,一个人的时候,再泡来吃。”
“一个人吃泡面很孤独。”
“如果吃这种有两个面团的泡面,就会减轻一些孤独感。”我摇了摇手中的面。
“你还是像从前那样,有一脑子的稀奇古怪的想法。”
我们把十二杯泡面堆在收银台上,高高的像一座小山。
看着他把一杯杯泡面拿着给收银员扫描,我站在一旁,仿佛回到十年前。那时候刚下晚自习,在高中校园的小卖部里,方维正要请我吃雪糕。
第一章 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3)
那时的我们,同桌近一学期,关系已经不错。
“这是你最喜欢的娃娃头雪糕,为何不要?”他疑惑地问我。
我皱着眉摇摇头,“不想吃。”
“你是不是病了?”他紧张地问。
我想解释,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当时的年纪,我怎么好意思向一个男生解释这几天是月经期。关系再要好,也不行。
“谢谢,一共三十六元。”
收银员的一句话将我从回忆中惊醒。眼前是灯光明亮的小超市,收银台前,站着二十七岁的方维正与我。
十年之后,一样的两个人,只是换了不同的场景,不同的心态。
方维正抢着付账,在他打开钱夹的那一刻,我无意间瞥见他的钱夹中,嵌着一个女人的相片。由于太匆忙,无法看见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但那是女人,我确定。
这样的确定,让我心酸。虽然,我没有理由,更没有资格心酸。
走出超市,我提着装满十杯泡面的大口袋走在他身边。他依旧比我高出一个头,这个比例,让女人感觉到安全,这个比例,没有因为岁月而改变。
“重不重?让我替你提一段?”一阵沉默后,他伸过手来,要替我提泡面。
我摇了摇头,手一缩,逃离他伸出的手,因为想起皮夹里的那张照片,更因为想起郭云天。
身边这个男人想减轻我负担的重量,但他能替我提多远?终归要承受重量一个人上路,何必去享受仅只一刻的轻松。
“你知不知道,这条路叫维正路。”稍顿后,我说。
“我就住在这条路上,怎会不知?”
“你住在这条路上?”我惊异地说。
“很奇怪吗?”
“只是觉得很巧合,方维正住在维正路。”我笑着说。
“当初来到这座城市,无意间发现这条路,于是就租房子住下,想不到一住就是两年。”
两年前,正是由杨娜如介绍郭云天给我认识的那段日子。我频繁出入顾西路的时候,方维正在维正路上徘徊,我们生活于同一个城市的平行街道上,却丝毫不知彼此的存在。
两条直线,因为平行,所以没有交点,那两颗心呢?
为什么我没有早一刻发现这条维正路?
“可惜我却直到今天才知道,有这样一条路的存在。”
“你也住在这儿附近?”
“我的男友住在与这条路平行的顾西路。”话落,我偷偷打量他,想看看他的反应。
我多么希望他听到这个消息会有一阵的不知所措,或是稍微的一愣,但是,结果令我非常失望。
“不知他是不是那么巧,也叫顾西。”他轻松接过话题。
看他神色如常,我用笑声掩饰心中的失望,“不,他叫郭云天。”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他忽然问我。
这个问题把我问倒,过得好吗?我问自己。
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进入现在就职的公司,一呆便是五年,两年前的一个派对上,结识了身为医生的郭云天,经由杨娜如搓和,走在一起。
好还是不好?因为没有另一个生存状态与此作比较,让人回答不出。
他呢?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我偷偷打量他的脸,从他的脸上,看不出我要的答案,他只是如十年前一样,一贯温和的神情。
就在此刻,空中一声响雷,接着大滴大滴的雨落下来。
“下雨了!”我居然很开心,站在原地,不躲不避,抬头望着天空。雨点滴落在脸上的感觉,真是太妙!
“快过来。”方维正躲进屋檐下喊我。
我原地不动,仍旧站在大雨中。
“还记得十年前吗?我们就是这样淋雨的。”我笑着大声对他说。
“可现在是十年后了,再像孩子似的站在街头淋雨,别人会以为我们有神经病。”他走过来扶着我的肩,打算拉我去屋檐下躲雨。
“只是过了十年,有那么大的区别吗?”我望着他说,面颊不断的滴落水珠,没有人能分辨出那是泪还是雨。
他望着我,并不回答。
稍顿后,他问我,“淋雨会很开心吗?”
我点点头,“十年前,有个男孩教会我,觉得沉闷,觉得有压力,那么在雨中从一数到一千,就可以雨过天晴,见到彩虹。”
他拂了拂我淋湿的头发,与我并肩站在雨中,“那好,我陪你。”
就这样,在七月的维正路街头,方维正与我,在大雨中伫立。
“一、二、三……”我们决定像十年前那样,在雨中数满一千,再说再见,各自踏上归程。
“你们就这样在暴雨中数满一千?”杨娜如不敢置信地睁大一双美眸。
我点点头,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把被子裹得更紧。这是夏天,一点也不觉冷,但我需要紧裹的被子给我力量。
“难得十年后再相逢,方维正还能陪你一起疯。”
“这与时间无关。”我的声音因为感冒而变得沙哑。
“那与什么有关。”
“回忆。”
“回忆?”杨娜如皱了皱眉。
是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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