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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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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池呢?”夜叉王扭头问小金华,“血池在哪儿?先断了血池的血脉!”

“不……不可能……已经埋下去了,埋到酒吧地基处了,那说明上面写道,没有血池金童子就会烟消云散!”小金华指着地下室的地面,拼命摇头表示不可能。

“说明!?什么说明!”夜叉王怒视小金华。

小金华双手胡乱指了下,自己都不知道指向什么地方,半晌道:“就是金童子的说明书……”

“滚你妈的!这种东西有说明书!?”夜叉王跳起来,抓着小金华就差点扔出去,被胡顺唐立即扯开制止。

第九章(下)养鬼说明书

养鬼会有说明书 ?'fsktxt'这是非常荒谬的一种说法。

世界上只有私欲膨胀,又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自己目的的人,才会尝试着用传说中的法子去养鬼、祀奉古曼童等等,但大多数人只是被江湖神棍欺骗,得到的所谓小鬼恐怕只是如同安慰剂一样的东西。如果灵验,只是你运气好撞上了,如果不灵验,江湖神棍的解释就是心不诚则不灵。

所谓养小鬼,最早在中原只是一种民间祭祀夭折孩子的方式,后来被一部分异术者利用。可异术者都清楚,但凡在异术中牵扯进一个“养”字的,耗费的都必须是自身的精血,养尸地虽说有个养字,但所指的是天地养,而不是单独指某个人养,所养出的僵尸等也不受人的控制。这类的事情很少有异术者去做,毕竟那算是损人不利己。

近代到现在,中国所谓的养小鬼之术已经逐渐淡化,近代有传闻说苗疆有人会此术,但那也仅仅只是谣言,而现代所说的养小鬼,大多所指的就是东南亚的古曼童。

“古曼童的祀奉方法很简单……”这是江湖骗子通常用来作为开场白的一句话。接下来这类的人会告诉你,只要你将古曼童请回家,你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你喝什么,就给它喝什么,还要不时陪伴它玩耍,聊天,只要不怠慢古曼童,它自然就会帮助你完成心愿。

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没有,不可能!

异术之中,按理也应分正邪两道,可同样的就如兵器一样,一柄神兵落入正义之士手中,就可以用来行侠仗义,可如果落入恶人疯子手中,会造成什么后果不用深思就可得知。养小鬼、侍奉古曼童也是一样,要看清最早出现古曼童是因何原因?在泰国,最早有古曼童这个称呼,是来源于佛教中一些高僧的口语,他们所谓的侍奉古曼童是为了替那些夭折的孩子超度,让这些孩子早日轮回。而普通人只是用来满足个人的私欲,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古曼童永远无法进入六道之中轮回。

所以,人心所生出来的东西,才是世间最可怕的异术。

当年事业遭受挫折的小金华受人指点,决定常行善事,无意中也从别人口中听过古曼童的由来,也赞同这些死了还被人驱使的孩童非常可怜,于是有了从出售古曼童的商人手中购买他们,让其可以顺利转世投胎的念头。所以这才按照某些半桶水异术者的要求,建造了这个酒吧,在修建前打下地基的同时修建血池。

血池修建要用十二种动物的骨骼刷上石灰后堆砌而成,周围布满新鲜的克利瑶树(云南的一种植物,砍开后会流出类似人血的液体),再将血池中用十二种动物的血混合在一起,再用页岩石作为池盖就可。不过要让带来的古曼童认家就有点麻烦了,所以在上盖之前,要让守护古曼童的人滴血进血池之中,这样古曼童才不会离开那人的身边,而当初往血池之中滴血的却不是小金华,而是这酒吧的老板和老板娘——从内地来,一心想发财的夫妻。

建好酒吧之后,便可以用血池作为血脉牵制古曼童,不让其乱跑,吓着镇上的人。同时再利用酒吧举办所谓的单身男女配对活动,在活动举办的同时,拿出至少在地下室存放过一夜的酒水。因那些酒瓶之上都沾染上了古曼童的血气,一旦人饮下体内也会带有这种血气,当夜如有女子受孕,古曼童就会受到感应,寻着血气自行前往。

不过这只是小金华理所当然的想法,因为古曼童没有经历轮回,只是死后成为无法前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古怪生魂,连真正意义上的鬼魂都不算,在这个前提下,以生魂的状态投胎,产下来的就是怪胎,连人都不能算,基本上养不大,如果要勉强养那怪胎,妇女必须要以乳房中的血奶喂养,基本上不出三日,孕妇必死无疑。

听了夜叉王的一番详细解释,小金华吓得一屁股坐在楼梯上,没有想到过自己理所当然的“善举”却变成了害人的法子,现如今先不要说已经疯癫的颜镔,就是自己请来帮助行善的酒吧老板娘肚子中都钻入了五个古曼童,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小金华不知道,完全不知道!正在他慌乱的时候,酒吧老板娘忽然“啊”地一声惨叫起来,惨叫声中还带着笑声,脸上也带着那种痴痴呆呆、傻傻的笑容,像是有人挠她的脚板心,明明非常痛苦,还不得不放声大笑。

“说明书!对了!说明书!”小金华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出了那张所谓的说明书,立即递给胡顺唐。胡顺唐拿过看了一眼,觉得眼熟,再一细想,真想再抬手给小金华一耳光,因为那说明书明明就是从百度上面直接复制下来的!

养鬼说明书是假,可古曼童是真,是小金华托人从其他几个国家买来,又经尼泊尔走私而来,只是被人欺骗用错了方法,这才酿成大祸,现在就算打死他又有什么用?

“现在唯一可以将这些小鬼送走的办法只有破坏血池,断了血脉,再想办法带这些古曼童去找某个高僧超度!”夜叉王寻思了很久,肯定地说,“除此之外,我没有听说过其他的办法!”

“毁了?好!我去找工具!”小金华要起身离开,却又被夜叉王一把拽住。

夜叉王看了一眼地下室的中心位置道:“炸药!什么炸药都行!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五个小时之后这女的就会生下来那些怪物!产下怪物是小,这女人的命没了是大事!况且你要知道,这些怪胎死后,依然还会成为小鬼在这等待着下一个目标,永永远远用这种方式轮回!你不是善举,是大恶!”

小金华连连点头,咬牙道:“这里是边陲重镇,别说炸药了,平常老百姓连多余的火药都没有,除非……除非去求助警察或者军队!”

“不行!”胡顺唐抬手道,“求助警察或者军队,也只能将这件事闹大,你没有合适的理由说服他们……”

胡顺唐此时脑子中又回想起了蜂后告诉他的那番话,出了任何意外,都与古科学部没有丝毫关系,他们只能自己承担责任,不过好在是夜叉王要“多管闲事”,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一句看似多余的话,樟木镇三个字就会在半个月之后同时出现在全世界各国的媒体头条上。

“五个小时!够了!告诉我附近驻军的地址,我去偷点炸药来!”夜叉王转身抓着小金华就准备离开,在抬头时却看到莫钦坐在入口处,举着水壶挥手示意,满脸笑容。

糟了!他在这里,那青衣呢?夜叉王担心葬青衣出了什么事情,而莫钦好像猜到夜叉王在想什么,张口道:“你的女儿,我的搭档,正领着她的那只乖乖狼追踪我的行踪呢,不过按照那只狼的嗅觉,估计再过半个小时他们就会发现追踪的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小鸟!”

夜叉王听葬青衣和修罗只是被耍,没有出其他什么意外,也不再搭理莫钦,抬手准备拉开他,带着小金华离开,却被莫钦反手抓着手腕道:“去军队里偷炸药,你应该知道有什么后果?军队会每日清查军械武器,如果发现丢了什么东西,一定会在方圆十公里范围内戒严,到时候我们就没有办法去若尔盖了,况且这里一旦被炸,军队立即就会明白被盗的炸药用来做什么了,接下来嘛,你懂的……”

夜叉王正要发作,胡顺唐立即上前,问:“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盗了炸药,炸掉这里之后立即离开,反正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通缉了。”

胡顺唐虽然这样说,说完却没有让夜叉王强行离开,因为莫钦既然要拦住夜叉王,还说出那番话,也就说明他可能有其他的法子可以解决眼前的危机。

“哦!”莫钦点头,让开一条路来,“听起来只能这样了,你们去吧!”

夜叉王拽着小金华就离开了,胡顺唐寻思了一下也跟着离开,可莫钦却依然坐在那里,自言自语着什么。胡顺唐拍了下夜叉王的肩头,递了个眼色,随即便闪身躲到地下室入口旁的柜台处,想要听清楚这个心中藏不住话,凡事都要说出来的莫钦到底在说什么。

“古曼童,养小鬼,产下怪胎,这应该和类人类差不多才对,如果是这样,也许用那个法子可以解决。”莫钦在那自言自语,但随即又使劲摇头,将自己的大腿抬起来,靠在门框上面,又说,“喂!胡老大,出来吧?别躲了,你忘记我是干什么的了?”

胡老大?胡顺唐听完一笑,反倒觉得这个称呼听起来很舒服,刚抬头准备起身,就看到莫钦趴在柜台边上,笑嘻嘻问:“胡老大,你和那夜壶都算是高人了,知道类人类是什么吗?”

夜壶?胡顺唐忍不住又笑了,如果夜叉王在场,估计又免不了一场“厮杀”。

胡顺唐定定神道:“不知道,没听说过。”

“就是和人类模样差不多,却从本质上和人类有区别的一种生物,例如说妖怪也算是类人类中的一种。”莫钦翻身坐上柜台,拿过旁边的一瓶酒来,抬手将那酒瓶颈部砍断,凑近闻了闻,“一股血腥味,那些找炮友的家伙竟然闻不出来。”

这家伙为什么现在要说这个?他干嘛要说类人类?且听他下面要说什么,也许他真的知道解决的办法,胡顺唐故意咳嗽了一声,问道:“莫先生,你就直说吧,类人类与古曼童有什么关联?时间不等人!”

第十章(上)类人类

类人类是什么?众说纷纭,而且这个词汇是来自于现代,指“似人而非人”。相近的词是“亚人类”,是由英文“demi—human”翻译而来,所指外型和人类相似,或具有和人类相似文明的非人物种。

对于这个称呼,胡顺唐了解得不多,只是曾经在一些翻译的国外小说中看到过这个词汇,可并没有多大的印象。在中国异术中,对于现代称呼的“类人类”、“亚人类”都统称为“妖怪”。如今莫钦忽然提到这个,而且不慌不忙的模样,胡顺唐推测八九不离十是想表达如果酒吧老板娘临盆,产下来的就可能是妖怪。

“怎么解决?”胡顺唐趴在桌旁,问莫钦。

“最快的办法就是连孕妇一起……”莫钦说到这,用手在脖子上划过,表示将酒吧老板娘给干掉。

胡顺唐摇头:“不行,保人。”

“喂,你蛮好玩的。”莫钦开始将酒瓶子堆在一块儿,像是在玩积木一样,“好像是难产的孕妇一样,医生告诉你,这个孩子生不下来,大小都不能保,但你却逼着医生大小都要保,这不可能呀!”

“现在你是医生了?是这里的权威?”胡顺唐注视着莫钦,莫钦抬眼看着胡顺唐,笑着摇摇头。

莫钦将一个酒瓶倒转过来,将瓶口小心翼翼放在不算太平整的吧台上,看了很久,又扭头看了一眼旁边挂着的那个早已停止走动的挂钟,道:“我知道你是开棺人,我也知道你不信任我,人之常情嘛,但我想和你一起去若尔盖,平平静静的,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一样。”

“先救人。”胡顺唐不明白莫钦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番话来。

“你先答应我,我就去救人。”莫钦也趴在吧台上,盯着胡顺唐。

胡顺唐道:“你这是威胁,没有人喜欢威胁。”

“但你们不会商量,因为你们压根儿就不信任我。”莫钦笑道。

“因为我们才认识,怎么信任你,况且你也说了,有人雇佣你来杀了我们,我们难道应该信任杀手?”胡顺唐其实心中也明白,就算自己不答应莫钦也会跟着前往,虽说现在时间很紧急,再拖下去怪胎会产下不说,酒吧老板娘也会死,可他依然想从莫钦口中挖出点关于李朝年的情报来。

莫钦摇头:“别人拿钱,雇佣我做事,但我可以把钱退回去。”

“那不是坏了你那一行的规矩吗?”胡顺唐准备一步步慢慢来,套出关于李朝年的情报。

“雇佣我保护你们的是李朝年,但如今雇佣我杀掉你们的不是他,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我会读心术你相信吗?”莫钦伸出一根手指来,指着胡顺唐的左眼道,“人的左眼代表了心脏,而人的右眼代表了大脑,所以看对方的眼睛,能读出对方的思想。”

什么意思?李朝年只雇佣了他保护自己,但雇佣他来杀自己的却不是李朝年,那会是谁?胡顺唐没有开口问,等着莫钦自己说,莫钦又用手劈开一个酒瓶,闻了闻后放在一旁:“那个人我没见过,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听过,只是收到一封邮件,邮件中写明了委托任务是什么,还写了已经将雇佣金全部打入了我的账户,我查了下在国外的账户,很惊讶的发现,那人用的是黄金支付,真正的黄金!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这样的大手笔,连那些非洲小国的独裁者都做不出来,你可以猜猜谁会和你有深仇大恨,要花那么多钱取你的命?”

说到这,莫钦起来两只手抓着自己劈开瓶口的两个酒瓶,转身向地下室方向走去。胡顺唐绕过吧台,紧跟其后,听着莫钦在前面继续说:“我的那个账户很少有人知道,但那个家伙猜不到,我有三个账户,一个是明面上的,一个是暗地里的,还有一个是真正的账户,前两个账户完全是用来作为掩护的,他抛开了第一个账户,把黄金转入我第二个账户之中,想表达的只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的一切,但这恰恰暴露了他并不是真正想雇佣我,而是想威胁我。因为就连李朝年找我,都是将雇佣金转入我明面上的账户中,绝对不会转入第二个账户中。”

莫钦说完时,已经和胡顺唐来到那已经痴痴呆呆的酒吧老板娘的跟前,将那瓶酒完全淋在了她的身上,又道:“在非洲有些部落,认为难产的孕妇是被妖魔附体,必须要用酒来麻醉妖魔,而在泰国也曾发生过关于孕妇被古曼童缠上的事情,知道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吗?那就是让孕妇假死,古曼童一旦感应到载体死亡,就会自动离开,而让孕妇假死的办法很冒险,但值得一试,先让孕妇饮下100毫升的葡萄酒,这样可以让孕妇的胃液提升至少120毫升,接下来注射一针诺和灵,也就是胰岛素,这玩意儿稍大点的药店都可以买到。”

莫钦掰开那酒吧老板娘的嘴巴,灌入葡萄酒,让胡顺唐按住她的双手,随即又掏出诺和灵来,装入诺和笔(胰岛素专用注射剂),接着冲胡顺唐笑笑,正准备注射的时候,胡顺唐一把抓住莫钦的手腕道:“能成功吗?”

“60%的机会,如果要百分之百的成功,你现在可以用酒瓶子割破她的脖子,你来选。”莫钦举着手中的诺和笔。

胡顺唐松开莫钦的手,让莫钦注射,莫钦注射后抬手看表,倒数了30秒,30秒后酒吧老板娘四肢一展,脑袋偏向一侧,口吐白沫双眼翻白。莫钦立即又让胡顺唐抓着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他自己则抓住左手的,告诉胡顺唐一旦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跳动了,就立即开始数数,数五十下,如果五十下之后还没有任何反应,就只能下手干掉她。

“你不是说成功率有60%吗?”胡顺唐边说边用指头轻轻扣住对方的手腕。

莫钦只是笑,什么话都没有说。很快,胡顺唐感觉到有“咕噜”声从孕妇肚子中发出,像是装了水的皮囊在拼命晃动一样。

“分开她的腿……”莫钦对胡顺唐说。

胡顺唐没懂,莫钦皱眉摇头:“又不是叫你耍流氓,让你救人!”

胡顺唐掰开酒吧老板娘的右腿,莫钦则掰开另外一条,随即又道:“要是害怕看到那种怪物,你就闭上眼睛,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

“脉搏跳了!”胡顺唐忽然感觉到那酒吧老板娘的脉搏跳动。

莫钦点头:“开始数!”

“一、二、三……”胡顺唐大声数道。

莫钦又喊道:“你心里默数不行吗?非得喊出来?”

胡顺唐也不懂,只得闭嘴在心里默数,数的同时却听到酒吧老板娘双腿之间有液体流动的声音,像是羊水破了!

“不是羊水,是胃液!古曼童是在她胃里,不是在子宫里!再把腿掰开点!继续数!”莫钦继续喊道,和胡顺唐再掰了下那酒吧老板娘的大腿。

在胃里,那古曼童不是从那个位置钻出来,而是屁股吗?胡顺唐下意识看向酒吧老板娘的双腿之间,刚一眼看过去就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从其双腿之间滚了出来,钻在裙子中一起一伏,像是一只在睡觉的小猫。

“好了!赶紧叫夜壶和小金华进来,带这个女的去医院抢救,还来得及,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莫钦松开抓着的酒吧老板娘的手腕,又指着旁边处于昏迷状态的酒吧老板道,“他也送去!快点!”

原来莫钦知道夜叉王和小金华一直在外面没走,下来之前两人对话开始时,胡顺唐故意咳嗽一声也是给夜叉王听的。此时夜叉王已经领了小金华从楼梯间下来,瞪了笑嘻嘻的莫钦一眼,分别抱着酒吧老板和老板娘上了楼梯向医院赶去。

夜叉王抱起那酒吧老板娘离开之后,胡顺唐的目光就落在她裙子下面那个圆滚滚的东西上,因为光线太暗,他无法看到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模样。莫钦则转身上了酒吧上方,再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几根蜡烛,随即他将蜡烛放置在那圆滚滚的东西周围,手放在其中一根蜡烛之上后,对胡顺唐说:“去电灯开关那,我说打开你就按下去!”

胡顺唐转身来到楼梯间的开关处:“好了!”

“准备……!”莫钦深吸一口气,“开!”

胡顺唐“啪嗒”一下将电灯开关按下的同时,莫钦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手中燃起火焰又在周围蜡烛上方绕了一圈,将所有的蜡烛都点燃,随即起身后退了好几步道:“别靠近!”

灯打开的瞬间,胡顺唐终于看清楚了那团圆滚滚的东西,竟是一个粉红色带着粘液的肉球,肉球有五个婴孩的脑袋,还能清晰可见正在慢慢蠕动的手指和脚趾,就好像是某个残忍的家伙将五个婴孩捏泥球一样捏成了一团。

胡顺唐也是见过不少离奇怪物的人,但眼前这个东西却超出了心理承受范围之外,因为那毕竟是婴孩,自己亲眼看着从某个孕妇肚子中滚出来的东西,可谁能想到是这样的怪物。

那个肉球在灯光照射下,开始抖动起来,频率越来越快,想要滚开,却碍于周围点燃的蜡烛,只得原地滚来滚去,随即又发出婴儿的啼哭声,肉球上的五个脑袋也昂头大哭,嘴边还流出红色如葡萄酒颜色的液体。

莫钦见胡顺唐要上前,立即抬手制止道:“不要管!不要发慈悲!现在发慈悲相反是害了它们,只要它们不见天光就没事,暂时用灯光和蜡烛制住它们,等它们的精力散尽,再用棉布包裹起来带走。”

第十章(下)不存在的雪山

“这东西叫什么,我也不知道,类人类?应该是吧,只知道这些东西催出来之后,见天光就死,却因为有一根无形的脐带与孕妇连接在一起,所以杀了它们,孕妇也完蛋,必须要等精力散尽,与孕妇的联系断干净,孕妇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后,才能用纯棉的棉布包裹拿走。”已经返回小金华家中的莫钦坐在沙发上说道,喝着自己酒壶中的饮料,“不过因这种方式产下的怪物,一千个当中有一个具有人的完整形态,也就是产下来的东西与普通婴儿没有任何区别,那就是真正的妖怪。”

那个白布包裹着的怪胎就放在莫钦的身边,莫钦好像也不觉得恶心,还不时侧头去看那团还在慢慢蠕动的东西,只要棉布稍微露出一点缝隙来,那东西就会爆发出刺耳的啼哭——五个婴儿一起怪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脑袋被人用包着棉部的铁锤重击一样。

葬青衣抱着修罗坐在椅子上,夜叉王站在她的身后,却没有看那团东西,只是用冷冷的目光注视着喝着酒壶中饮料的莫钦。脸色稍微红润点的小金华离得最远,站在家中吧台的后方,大口喝着烈酒,让自己镇定下来。

胡顺唐站在沙发的另外一侧,寻思了一会儿看着小金华问:“什么时候出发?”

小金华目光还有些呆滞,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明天一大早。”

“不行,今天晚上就出发。”胡顺唐摇头道,又看向莫钦问,“这个东西怎么办?”

莫钦拧好酒壶的盖子:“沿途随便找个寺庙,交给他们,那些人知道怎么办。”

小金华等两人不再交谈下去后,这才绕过吧台道:“这里晚上的路是单行,每次单行至少要等待三个小时,所以会很累,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不用了,准备一下,现在就出发。”胡顺唐走向门口,经过沙发前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着莫钦道,“换一身衣服,不晕车的人看见你这副模样都会吐。”

“遵命!”莫钦起身来向小金华要了一个大口袋,将那东西装进去之后,又问小金华要了一套衣服,换上之后追上在楼下已经钻入商务车中的众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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