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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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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封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 攻城平叛之功不如薄技在身
小时候,我做中医的父亲希望我继承衣钵,长大后能悬壶济世,可惜少年时心事拿云,觉得当个医生没意思,自己长大后应该出去干一番大事业。父亲用最朴实的道理教导我:“有一门技术哪个朝代都不会吃亏,不要玩什么文字,那样容易惹火烧身。”可惜年少的我总觉得父亲保守、短视,而今回头一想,最朴素的话包含的总是最真实的人生感悟。
读《水浒》,更深地感觉到父亲那种价值观可能在中国人中很有代表性。虽然“手艺人”一向不被儒生看得起,但一门薄技,往往使人在世间不至于饿殍,甚至还可以飞黄腾达;而自以为有安邦定国之才,能攻城掠地,燕然勒石,却常常死无葬身之地。
高俅是看水浒的人很不屑的一个浪荡子、帮闲出身的高官。他踢得一脚好“蹴鞠”,用现在话来说,是国家著名的球星。那时候没有甲A联赛,足球运动员也不像现在这样日进斗金。蹴鞠就是纯粹的玩,上升不到国家荣誉、民族尊严这个高度。——真正强盛的国家不靠这些玩意儿赢得别人的尊重。
《水浒》中,玩家在综合素质方面能和高俅比拚的,恐怕只有浪子燕青。这高俅,“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玩耍,亦胡乱学诗词赋;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会唱歌会写点诗赋,就已经具备做一个高级官员的全面素养了,要仁义礼智干什么?这仁义的毛病对做官员的来说百害无一益。因此,从《水浒》的开篇,就能看出高俅的发达,绝不是偶然的,他有做大官的潜质。
你看,这高俅被父亲赶出了东京,只能去淮西州帮柳世权的赌场看场子,因为皇帝大赦天下,才得以回到东京。他这身份,就好比现今犯了罪被注销城市户口,发配到西北劳改的犯人一样,刑满释放求爷爷告奶奶才能再回大城市落户,还得时刻去居委会汇报一下近期表现。可高俅没有丧失开始新生活的信心,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很快回归了社会。从董生药家到小苏学士家,再到驸马王晋卿家,善于踢球的高俅自己像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而他在敷衍与推托中不恼不忧,最终,“高俅遭际在王都尉府中,出入如同家人一样。”只有这样能抗击生活的打压,能尝尽奚落、侮辱,能在逆境中寻找快乐的人,才能抓住机会,一飞冲天。
因为送笔架碰见正在踢球的端王,机会像皮球滚到了高俅的脚下,高俅踢出了决定他一生荣华富贵的一脚,这脚球比罗纳尔多2002年世界杯决赛上踢进德国队球网的球还要意义重大。——“偶然一出脚,便为人上人。”前两年《水浒》电视连续剧中的《主题歌》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呀”,高俅才是真正的“该出脚时就出脚”,从此,他做了端王的亲随,端王当了皇帝提拔他做殿帅府太尉,这太正常了。官职就是皇帝私人的财富,想送给谁还不是他一句话?这种赠予的民事行为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好在宋徽宗还讲点规矩,没让他做文官,因为那时候的文官大多要经过科举,可后来什么文盲劳模、纺织工人都能被提拔到副丞相的高位,唱歌的也能肩扛将星。高俅好歹还能刺枪使棒,美国的国防部长没有摸过抢不照样带兵么?一居高位,便有恩报恩,有怨报怨没什么奇怪的,难道让高俅同志以德报怨?他又不是个君子,他若是君子就当不了大官了。高俅跟对了人,是他的运气,就像赌场上押对了宝。饱读诗书的人难道就不想抱一棵大树么?你看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写道:“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马屁拍得还不肉麻么?后来李白又想抱永王麟这个大粗腿,最后被流放。可惜李白做诗可以,押宝差点功夫。
皇帝也是人,他也要有自己的爱好,就像明代有皇帝喜欢自己封自己做将军,满足一下带兵打仗的喜好;有皇帝喜欢做木匠,在手艺活中获得满足。这宋徽宗信许就觉得国防、外交那些琐事太烦人,这些工作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职务行为,而作为一个正常人,人家老赵就喜欢踢踢球,写写字,吟吟诗,捧一捧戏子。因此,对宋徽宗来说,高俅和李师师远比宿太尉那些人重要。
朝廷如此,梁山何尝不是这样?宋江老大的弟弟宋清没什么武艺,不能像林冲、秦明那样冲锋陷阵,也没有燕青、戴宗、时迁那样的特长,连杀猪宰羊的曹正、计算钱粮的蒋敬那点本事也没有。但宋江让他专门安排筵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你想想,一百零八将来自不同的地区,口味各异。有像李逵那样喜欢大块吃牛羊肉的粗野汉子;也有宋三郎这样口味很刁吃鱼都不能隔夜的主。从这点看一说明宋清并非一无所长,二说明宋江重用了自己的弟弟。
《水浒》中最后下场较好的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安道全钦取回京,就于太医院做了金紫医官。皇甫端原受御马监大使。金大坚已在内府御宝监为官。萧让在蔡太师府中受职,作门馆先生,乐和在驸马都尉府中尽老清闲,终身快乐,不在话下。”这五位幸福的梁山人,一个人医,一个兽医,一个写字的,一个刻印的,一个唱歌的。对朝廷而言,他们才是真正的人才。
这安道全在梁山上的作用无人能比。宋江背上长疮,差点尾随他的晁盖哥哥而去,从建康府骗来了安道全,便药到病除,方可精神抖擞去打大名府。如果安道全早点上梁山,没准史文恭的毒箭毒不死晁盖。安道全不仅是个好医师,还是个好的美容师。宋江要去东京找招安的路子,又怕脸上的金印被人认出来,安道全解决了这个难题,先用毒药点去,再用好药调治,起了红疤,再用美玉灭斑。这门技术,就和前一阵炒得很热的“处女膜修补术”一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为宋代往人脸上刺字,就如现在的“破处”一样随便。梁山自宋江以下,卢俊义、林冲、武松、杨志等等,许多人脸上有金印,这安道全能不吃香么?要是搁在现在,老安开个整容公司,绝对名利双收。
宋江征方腊前,先把安道全留在太医院,然后再降旨留下了金大坚、皇甫端。蔡太师要了萧让,王都尉要了乐和。皇帝和高官们早就预谋让两伙反贼自相残杀,而不愿意让五位人才去白白送死。没有了安道全的梁山队伍,好些头领受伤不治而亡,或者像林冲那样病死。宋江、卢俊义、武松这些人是老虎,放在都城旁边皇帝睡不着觉,而这五人不但毫无威胁,而且大有益处。安道全妙手回春,皇帝到处胡搞,染上点什么病有安道全在就放心了。所以安道全被宠信可想而知,即使他犯点什么事也不会把他怎样,谁叫他是皇帝的保健大夫呢?那时候马匹是第一交通工具,皇甫端这样善于相马、医马的人少不了。爱好书画篆刻的宋徽宗也希望有金大坚这样的高手在旁边。萧让模仿蔡京的书法都能骗过老蔡的儿子,蔡太师能没有知音之感么?著名的男歌星乐和在哪里都会吃香,最后和高俅一样,被驸马爷收纳可谓得其所在。
所谓的安邦之才都是扯淡,还是老老实实学点手艺最好。
? 古老的“做局”艺术
我所指的“做局”,就是几人联合起来,自编自演骗局蒙外人上套。这种街头骗术十分古老,具体起于何年难以考证。将蒙骗视为智慧而津津乐道的中国人,对做局并不是特别的讨厌,甚至还有些佩服,对那些不小心上当受骗的倒是倍加奚落与讽刺,讥笑他们的愚蠢。
今天的街头,这样的“做局”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就是报纸上屡有披露的那类卖假金元宝假古董的骗局。一个人拿一个假的金元保或假古董出来,悄悄地在街头兜售,当然一般的人不会上当。这时过来一个当“托”的人,假装不认识,看了看这假货,以权威的口吻说这是真的,特别想买,一摸口袋,钱带少了,露出过了这村没那店的懊悔神态,恳求货主便宜一点。两人在讨价还价中,吸引旁边看热闹的人上钩,最后掏钱买了这个假古董。而几个演戏的人拿钱后立即逃之夭夭,没准还在嘲笑那人:“又骗了个傻蛋。”
这种流行于市井社会的“局”,《水浒》里有好些,最著名的就是“智取生辰纲”那一节,注意,作者和许多读者都认为是“智取”,隐含着对其“做局”艺术的欣赏。
八人集团智取生辰纲前,作者不惜笔墨铺垫了杨志的清醒与警觉。他清清楚楚知道世上不太平,路上打劫的人太多,便从梁中书那里申请了对押送队伍的绝对指挥权;一路督促军健早起程早注店,尽量不给劫匪下手的机会。
可尽管他千般防范,不怕贼抢就怕贼惦记,黄泥冈上他终于着了道。黄泥冈上晁盖、吴用七人和白胜合演的那场戏剧,真的可以入选中国古代十大骗局这样的排行榜。这个局场面浩大、安排巧妙演出逼真。不但骗了牛皮烘烘的谢都管以及那些偷懒的军健,且骗过了职业军官杨志这类高手。
七个人化装成贩卖枣子的商户,看到杨志一行前来假装自己十分害怕劫匪,使杨志等人的警觉放下一分,对其贩卖枣子的身份有些相信。当白胜装成卖水酒的小商贩走过冈上时,杨志极力阻挡众军健买酒,害怕酒里有蒙汗药。七个“贩枣客”要买酒,白胜还欲擒故纵,表示自己被诬为下蒙汗药的,伤了自尊。最后好说歹说把酒卖给“贩枣客”,一桶喝完,都很正常。刘唐假装要占小便宜,——这是小买卖人的通病,符合他这一角色,强行在另外一桶用瓢舀了一瓢酒喝了,被白胜追赶。吴用拿出已经放了蒙汗药的瓢,准备再占小便宜,舀了一碗被白胜夺过去,倒回桶里。——蒙汗药就在眼花缭乱中入了酒桶。“局”这时达到了高潮,杨志的警惕性一点点减少到最低。杨志想道:“俺在远远处望这厮们,都买他的酒吃了,那桶里当面也见吃了半瓢,想是好的。打了他们半日,胡乱容他买碗吃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怪不了杨志。
这样的“局”不仅在市井间层出不穷,在《水浒》中的官府里照样不少。堂堂的殿帅府太尉要陷害林冲,也是做了这样一个“局”,先让人化装成落魄英雄将宝刀贱卖给林冲,再让人来请林冲,说高太尉要看宝刀。精细不亚于杨志的林冲照样着了道,被诬为持刀进入军事重地白虎堂。张团练为了报武松夺回快活林之仇,买通张都监,先给武松小恩小惠,笼络了武松,并向其委以重任,等武松毫无防备时,将金银器皿偷偷塞入武松的箱子里,然后诬武松做贼,将其打入死囚牢。
江湖人士做这种下三烂的“局”,尤可理解,可朝廷命官也用这种下三烂的伎俩,今人也许有些不解。其实这些居庙堂之高的人,品行又比草寇高多少。也许他们根本不认为这是“下三烂”的骗局,而是政治智慧呢。
《水浒》中最常见的局就是孙二娘、李立那些开酒店的,用麻药将客人迷倒,然后谋财害命。梁山人劫法场、顾大嫂化装成送饭的妇人前后去营救解珍兄弟和史进,也都是一种“局”。
杨志、林冲、武松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行事谨慎,远非李逵这样的人能比,但都毫无例外地陷入设好的“局”。他们的聪明为什么一下子就短路了?是因为那个世道陷阱太多,骗局太多,花样翻新,以设“局”为业、为荣的人太多,正直的人防不胜防。
前不久,我看了贾樟珂导演的电影《盲井》,对古老的“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感到不寒而栗。
《盲井》讲述了两个农民合伙“做局”,害死一同挖矿的矿工而骗取抚恤金的故事。山西某地矿井下,宋和唐趁元某毫无防备时将其杀死在矿井里,然后伪造被砸死的现场。在此之前,宋和唐引诱在劳务市场找活的陌生人元某,对其说他俩和唐的弟弟三人已经在一个小煤窑里找到了活,弟弟突然生病。他俩可以带元某去干活,但元某必须假装成唐某的弟弟,否则老板不予接收。两人然后为元某假造了身份证,向矿老板证明元某是唐的亲弟弟。元某被害后,唐假装哭悼“弟弟”的死,而矿主为了掩盖安全事故,只好用3万元打发唐,让唐和宋拿着“弟弟”的骨灰滚蛋。
拿钱之前装得悲痛欲绝的唐和宋,拿了3万元钱后立即进城住进酒店,将元的骨灰倒进马桶里,然后唱歌嫖妓,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两人在一个劳务市场捕捉到一个“猎物”——无钱交学费而出来打工的16岁少年元凤鸣。利用凤鸣急需找到活的心理,二人让凤鸣假装宋的侄儿,并同样给凤鸣做了假身份证。
宋的家里有个成绩好的儿子,看到满脸稚气、十分好学的凤鸣,他有了些犹豫,尤其通过凤鸣的全家福得知凤鸣就是他们前一个“做掉”的元某的儿子时,心里更有隐隐的不安。最后在矿井里,唐已经看出内心矛盾的宋某即将妨碍自己致富大业,便先杀死了宋,就在他想对凤鸣下手时,煤块真的砸伤了唐的腿,凤鸣得以虎口逃生,而坑道中放炮把唐某也砸死了。最后元凤鸣以宋亲侄子的身份领了3万元钱,被迫与矿主私了。
戏剧性的结局似乎符合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和中国人普遍的人生哲学:恶有恶报。因果循环。
罪恶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中都存在,但可怕的是,唐、宋(注意很有意思的两个姓,代表中国历史上两段辉煌时期,这是否是有意安排?)这两个看上去纯朴勤劳的农民,作恶后不仅没有丝毫的良心谴责,而且对自己杀人行为有着那样坦然的开脱与解释。“你可怜他,谁可怜我们?”“谁断了我的财路,我就杀了他。”在利己的驱动下,所有的罪恶似乎都是合情合理的。一条生命以及生命背后的妻儿和区区3万元钱,是何等不等值的对比。但生命是属于别人的,痛苦同样是属于别人的,而钱才属于自己的,所以唐和宋才能为区区3万元钱不怕杀人,拼命演戏。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能天下人负我”的信条在两位农民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个片子揭示了中国人普遍的道德危机,不仅没有罪感,连耻感也没有了,也充分揭示了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带来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信任。中国古代的盗墓只能兄弟一起干,外人不能合作因为担心墓中的人将珠宝递出去后,会被墓外的人堵住出口将其闷死在里面。
电影中的那口井极具有象征意义,电影中的人们其实都生活在这口井里。就如宋说:“这世界除了娃他妈其它可能都是假的。”而唐的回答是:“连娃他妈都有可能是假的。”那么他们祇相信什么呢?
有人说中国人最有戏子人格,最能表演。电影中的宋和唐在自己的家人面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宋一直惦记家中孩子的学业,而在矿主面前又是个卑微谦恭的农民。当他们把元某杀死后,唐在矿主面前哭自己的“弟弟”,那演技太高了,而宋居中调停,表演亦是十分娴熟,分寸拿捏得相当到位。
最后的结局好像有些偶然,但又是某种必然。因为罪恶的结盟都是利益结盟,没有真正的相互信任。当宋有些犹豫时,唐毫不客气像他痛下杀手。而宋的犹豫正是因为他“厚黑”不如唐,最后不够厚黑才误了卿卿性命。至于他们引诱凤鸣去发廊嫖妓,让其完成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历程,然后才决定下手,并非是犯罪者还有某种温情,而是他们心里寻求解脱罪恶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已经对得起即将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么下一次犯罪更没有心里障碍了。这是种犯罪心理,是犯罪者自我安慰。
最后,目睹宋与唐自相残杀的凤鸣,拿着3万元钱和两人的骨灰,劫后余生他一脸迷茫地望着火葬场的大烟囱,他真的成人了,因为他清清楚楚看到了人世间的种种的“局”。
他会怎样处理二人的骨灰和3万元钱?像二人处理他父亲骨灰那样,倒进马桶?3万元钱拿回去供妹妹和自己读书还是挥霍?这是一个悬念。
也许他会像唐和宋那样,因为在这个黑矿井里,许多作恶者曾经也纯洁善良。
也许他不会走上唐和宋的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
比《水浒》还要古老得多的“做局”,一直做到《盲井》里面。
第三章、避免黑暗伤害的智慧
? 从 “常例”说“黑讼”与“黑牢”
? 黑老大在监狱中的地位
? 铁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 官军为何不如民团
? 取经给回扣的规矩
? 从 “常例”说“黑讼”与“黑牢”
“常例”,从字面上理解,应当是常有的、大伙儿都明白的规矩。常例对应的是“特例”。
在《水浒》中,“常例”和“常例钱”出现过不止一次,对“常例钱”说得最明白的宋江因杀了阎婆惜被刺配江州后,用银子买通了牢中的牢子们,免受了一百杀威棒,为此差拨提醒了宋公明的那番话:“我前日和你说的那个节级常例人情,如何多日不使人送去与他?”宋江故意吊戴宗的胃口,静候他主动找自己。果然戴宗等不及了,大发雷霆:只见牌头来报道:“节级下在这里了。正在厅上大发作,骂道:‘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可见,这对囚犯勒索钱财已经不用暗示,不用遮遮掩掩了,完全可以在“厅上”当着其他的同事咆哮索取。这份囚犯必须出的钱真正是“常例”,囚犯心知肚明,公人也将这份钱算成自己合理的收入之内。吴思先生谈到中国古代有许多提不上桌面,但大家都遵循的“潜规则”,从“常例”这个词来看,用钱来运动官司已经不是“潜规则”,而是赤裸裸的“显规则”了。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写了许多官司,这些官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一场官司是公正的,无一场官司不是受到权力和金钱的左右。司法的普遍不公,在《水浒》的世界里,已经成为“常例”。
《水浒》中最著名的官司,就是林冲“误入白虎堂”,被高太尉指控为要杀害本官。林冲为此蒙受不白之冤,最后不得不上了梁山。贺卫方先生几年前在《南方周末》发表过一篇文章,说到这场官司严重缺乏程序正义。贺先生提到林冲不能自己请律师、当堂和高太尉质证,以现在的诉讼程序套大宋时代,大概是贺先生用“曲笔”开的一个玩笑——那时候根本就没有独立的律师。贺先生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谈到中国古代司法体制与西方相比的特殊性,如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人之手、控辨双方不平等、有罪推定等等。一场官司打下来,没有程序上的公开,自然难以保证公正,输赢与否往往存于判决者的内心。那么这种极不科学的诉讼程序设计必然造成诉讼就是权力或金钱的角力,导致“黑讼”普遍存在。
林冲误入白虎堂后,是高太尉指控他企图行凶杀人。在这里他和高太尉是都是当事人,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首先存在天然的不平等。高太尉既是诉讼中的当事人,又是裁判。开封府的府尹说:“他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这好比一位高官先以被害者的身份到法院告某人抢劫了他,然后又以领导的身份批示“从快从严查处”,那么这个人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这种司法体制下,所有的人包括林冲的丈人张教头和耿直的孔目孙定都明白,哪怕林冲冤情如山,也没有人能为林冲做“无罪辩护”,顶多在罪与刑的轻重方面做文章。那么面对高太尉这个当朝权贵,惟一能做的就是“以钱折刑”,保住林冲的性命。于是,林冲一被收押,“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买下,使用财帛。” “以钱折刑”是“常例”,那么,另一方当事人,要陷害某人,使用金钱运动亦是“常例”。高太尉要在半路上使林冲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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