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时空穿梭幻想-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门客说是被剖开了心,到了汉朝刘向说纣王剖开他的心是为了好奇,想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七窍,到了晋朝,“皇甫谧”医生说纣王还解剖了比干的媳妇,想看看她的胎儿形态——我看是你这医生想看吧!医生想看活体解剖是可以理解的,但自己想看自己不说,说别人就不乖了!
至于纣王最著名的“酒池肉林”、“炮烙”的事情,大周朝初期的文献上也从来没有过,春秋时代也没有,是到了战国末期的“韩非子”先生,首次描绘而成,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非常了不起的:“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铏,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于茅屋之下,则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居五年,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纣遂以亡。”
韩非子罗嗦了这么半天,最终的目的却不外乎是为了证明他的论点:“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意思就是防微杜渐。从而告诫他所爱戴的君王们,不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啊,否则就成了纣王那样的亡国之恶君啦!纣王使用象牙筷子,不在乎这些小错,不断积累,终于错越来越大,酒池肉林,以至于亡国!这种牵强附会,把纣的亡国简单归结于为纣设想出的“奢侈”,肤浅、片面的,忽视了商朝的累代积弱与外族的迅速强大。但韩非子确实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道理讲的非常生动,是可以打一百分的作文了。而韩非子作文生动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有纣王这么个“意象”可以供他打扮起来任意当道具用。
到了西汉,司马迁在酒池肉林的基础上又加了“男女裸奔其间”,从而使他的文章也很生动,刘向也不干寂寞,首次把鹿台的面积升级为“大三里,高千尺”,并且详细设计了炮烙的图纸,还让妲己坐在佳宾席上旁观,看见罪犯调到火炭里,鼓掌而笑。到了接下来的东汉,纣王脸上留的空白不多了,只好把酒池的面积扩大到可以行舟,牛饮者达到三千人(这个罪状同时又塞给了夏桀一同分享,哈哈)。时光到了晋朝,“皇甫谧”医生咬咬牙,把鹿台的建筑面积,比汉朝提高了十倍,达到“高千丈”的地步,并且觉得炮烙还不过瘾,皇甫医生还设计了一个热熨斗,让纣王的犯人举着,一会儿手就烂了。不愧是医生啊,估计还是科的。
总之,纣王的脸上就是这么一点点脏起来的,前后用了一千多年时间。我们有理由相信,纣王作为亡国之君,本来就跟明朝的崇祯一样平普,甚至比崇祯还来得有能力些。早在纣王的前几代,商王朝就开始衰弱,周人开始崛起。到了纣王老爹时代,东夷、周人就开始为“害”。到了纣王,他进行了人事改革和三次征伐东夷这一系列挣扎,最终选择与它共亡,这是他的本来面目,与崇祯大为近似。后人之所以这么埋汰他,也说明是被当时的皇帝压迫的不行,只好借涂抹纣王来告诫人君,起到劝善惩戒作用。倘如此,纣王牺牲了我一个,也算是幸福了后来人,可以含笑九泉了。(以上有关纣王的资料来自潇水所著《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所以,能够在纣王时代的商王朝,还是很有前途的,像我这样的“小人”大概只有在纣王手下才可以出人头地了。如果早了或者晚了几十年,或者跑到了周国,我很可能要当一辈子小兵了,运气好说不定还可以混到一个小差事,不过想称霸一方就有难度喽。当然了,以我的实力在哪都是会发光的,但是没必要多走弯路吧!好了,目标朝歌,前进!
第二节 定居
走在通向朝歌的康庄大道上(对,那个时候商王朝的王畿地区拥有当时中国最好的道路。),我算了算时间。纣王二年,二年……纣王是公元前1075年登基的(这是那个什么夏商周断代工程算出来的。虽然这个什么夏商周断代工程有许多不符事实的地方,但是这个时间还是得到学术界认同的。),那么今年就是公元前1074年,距离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的牧野之战还有28年。没关系,时间很充分,足够让我封侯了。
终于进入了朝歌。入城的时候还让我紧张了一把:要是交什么入城费咋办?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虽然有士兵守门,但是没有收费的。大约商朝人还没有学会雁过拔毛吧。当然我不会好心地去提建议。
朝歌,当时,哦,应该是现在中国最大的城市。但是即便如此,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公园,甚至还不一定有世界各地的迪斯尼乐园大。朝歌东西三里,南北四里,大约是一个长方形(我没有查到资料,哪位书友帮忙补充一下。),折合一下只有两平方公里(其实还不一定有这么大),怎么看都是一个小土堡。
进入朝歌,真是满目凄凉啊——其实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是最繁华的了,可是我是从哪里来的啊!道路不宽,路边的房子也很矮,还有不少空地上种了一些庄稼。这哪是什么城市啊,和我那时候的农村比也好不了多少啊。
又走了百米,路边出现了不少宫室,应该是那些贵族住的了。再往城中心走去就不行了——对不起,前面是商王的宫殿,闲人止步。没关系,现在我也不指望见到纣王陛下。于是我转身朝城外走去。为什么又出去了?废话,我现在身无分文,不去打几只野兽怎么吃饭啊?什么,仙人不要吃饭?的确,我不需要吃饭,但是既然打算隐藏身份,自然要和承认一样了。再说了,就算不吃饭总要找个地方住下吧。
出了城没多远就可以看到森林了(当时华北平原森林覆盖率在40%以上)。深入森林,轻松搞定几只不长眼的犀牛,我又出去招呼了几个野人(住在郊外的人,不是我们试图在神农架寻找的那种)帮忙,又送给这帮人的族长(里胥、邻长)一头猎物,很容易就获得了他们的信任(古人善良啊,要是现在,估计这些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再次进城,找了一块无主的空地,在这些善良的野人的帮助下,我很轻松地就拥有了自己的屋子。当然了,我住的屋子自然和其他人的不同(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那时建屋多是在地上挖个坑,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支起半个茅盖,就充做房子了,是坑屋。坑屋上边漏雨,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或石灰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是不很爽。不过贵族不住这样的地方,他们是在地面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盖了瓦,但屋脊以外的房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瓦太多了会把房子压趴下)。不过这时只有周才有瓦),是简单的平房,开有一个窗户,不过只有窗帘(窗户纸还没发明呢),还缝了好几层。地面也比室外高出一些,屋顶没有办法,还是用茅草加泥巴。不过我稍稍用了点仙力,把泥巴彻底固定住了。毕竟半夜被雨淋醒可不是什么好事。然后我又做了一张木床,在那帮野人的惊讶目光中往床上铺了好几层兽皮(这可是上好的皮草!)。这个时候的人都睡在地上,只有快死的人才会睡在床上。但是睡在地上湿气太重,对身体不好,我怎么可能会不睡床呢?那帮家伙,没见过世面,不用管。
终于把家安顿好了!下面就是找机会了。不过咱有的是时间,不用怕。看看还要准备些什么。衣食住行,都来看看。
先来看看穿的。商周时候的人们都是两截穿衣,着在上身的称“衣”,穿在下体的称“裳”。“衣裳”两个字即来源于此。上身的衣,是交领右衽的短衣,衣袖不算宽大,下摆比较长。下身的裳和后世的裙子有些相似,但却是两片,一片蔽前,一片蔽后,左右两侧各有一道缝隙,以便开合,这样在便溺时就不必解开腰带,将裳直接褪下就可以了。穿着这种下裳,在曰常生活中必须十分谨慎,稍不留意,就会有暴露下体之虞。所以坐下来的时候必须采取跪姿,而不是两腿朝前坐着——那将势必泄露下体私处,是严重耍流氓的姿势,叫“箕踞”,像荆柯临死时那样,就是出于对始皇帝的污辱。这种衣服我是肯定不会穿的。怎么办呢?所谓入乡随俗,我也不能穿得太现代是不是?那个时候人们为了防冷,一般会在小腿上缠布(有点像八路军的绑腿),但是这毕竟不是裤子啊。算了,旗袍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我加条内裤应该没有问题吧?服装问题解决!
食:夏商周的粮食作物没有今天丰富,主要是所谓的五谷。首先稷是一种有叶的植物(这是废话),它起源于狗尾巴草。稷这种植物长出的籽就是粟,粟去掉皮壳,就是光鲜鲜黄灿灿的小米,这是夏商周三代最主要的粮食,但现在几乎没人吃它了。当初神农氏发明的就是这个,后稷加以改良优化,并且以后稷的名字来命名。或者说,是这个植物的名字命名了后稷。
夏商周的另一个主食是大豆,这个也是后稷培育的。
当时也有稻子,去了皮叫大米,是大禹治水时候引进到北方的,但当时北方人几乎不怎么吃它,虽然现代人却天天吃。
麦子当时也有,可能是从西方引进的,碾碎了就是白面,夏商周人吃白面很少,可能因为这是引进的稀有品种吧。当时还有一种大麻子(不是吸食毒品的大麻)人们倒是没少吃。大麻有两种用处,结出的大麻籽可以煮着吃,皮被人剥下来做麻布衣服(够狠),是夏商周人非常依赖的作物。而且麻还分公母,是中国人第一个认识到植物分公母。不过,夏商周人还是主要吃稷(小米)和大豆,大麻子虽然也煮了当饭吃,但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吃的也不多。慢慢就再没人吃它了,只是用作炼油。现在,不但没人吃它,连油也不用它炼了。
另有一种庄稼黍,跟小米差不多,但是没有小米好吃,却非常合适酿酒,是夏商周的酿酒主原料。
总之,稷、稻、黍、麦、大豆、大麻子六种作物,就是古人常说的五谷。看的出来,古人的食谱跟现在截然相反:现在我们吃稻、麦;夏商周人吃小米(植物叫稷,籽叫粟)和大豆。而且奇怪的是,他们把大豆煮熟了,做成豆子粥吃。如今,大豆也没人吃了,只是用来做豆腐,以及用来炼油——豆油。
虽然我很怀念香喷喷的大米饭,但是这个是稀有品种,没有什么人种。不过小米干饭味道也不错,山西人现在都还在吃。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 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上下陶罐连在一 起叫做";甑";。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所以我也经常捕几条鱼来改善生活。当然,肉食也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由于没有铁锅,吃不了炒菜,只好烹煮了。标准“烹”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打开某只森林里被我抓到的动物的肚子,往里边填满配料——葱姜蒜枸杞。然后关上肚子,把物体(动物的尸体)用芦苇缠裹好(做成木乃伊的样子——同一时间的埃及正在流行)。芦苇捆好了物体,再涂抹厚厚的泥巴,以防物体跑味儿,这才放入火中烧。熟了以后,去掉泥巴,把香喷喷的物体剥出来,放入盛了动物油的小鼎中,再将小鼎放入盛水的大釜中,坐在吐着火焰的灶上,熬三天三夜在取出来,吃时候加酱、加醋、加酒。好香!
所谓“釜”是陶制的大锅,中间鼓,上面开小口,像个缸,是古代最流行的煮饭锅。
时间差不多够了,肉熟了。人们七手八脚从大釜里拿出小鼎(鼎耳可以穿杠,把它扛下来)。打开小鼎盖子,小鼎里装着可怜的物体的肉,因为是清汤煮的,小鼎又密封了,所以其肉没有滋味,全靠自然本味,这不符合美食原理。所以旁边的灶上还煮着一个“羞鼎”,用野鸡、鹌鹑、骆驼峰、狐狸尾等特色肉种,熬制出滋味鲜美的调味羹。熬阿熬阿,最后熬出古香古色的阿香婆调味肉酱。吃的时候,把阿香婆肉酱抹到物体上,这是一种古代的Barbecue——中餐那时跟西餐差不多。天子九鼎,就是三个“羞鼎”里煮调味肉酱(三种不同口味),七个“镬鼎”里煮肉(七种不同动物)。盛出来,肉和酱搭配到盘子里去吃——也是分餐制,跟西餐吃法一样,卫生。
由于鼎里物体的肉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不方便吃,切分到盘子里以后,使用一种叫做“匕”的餐具,是勺子和刀子的混和体:形如勺子,但比勺子浅,边缘磨得锋利,可以切割,尖端又很锋利,可以当叉子用,叉起食物放到嘴里,勺体还可以舀汤。“匕”这家伙一物多用,比起洋人的刀子、叉子、勺子来不知精妙到哪里去了。
有时候没有这么多时间烹,我就把猎物洗剥干净,然后剁碎,放在鼎里慢慢熬,做成肉羹吃。虽然没有什么味精之类的调味品,不过加些鱼一起熬,味道还是不错的。而且天天吃野味,实在是爽啊!于是吃搞定!
住:屋子已经有了,虽然可能会有一点漏风,但是比幕天席地要好多了。现在没有条件,等咱有了钱,高兴咋盖就咋盖,盖一座,拆一座,还有一座送人。不急!
行:这个有些麻烦,因为这时还没有马鞍和马镫,马儿也就是拉拉车,还没有被人们骑在身上。怎么办?算了,咱就将就一点,弄辆牛车坐坐吧。
就这样,我在大商朝的都城朝歌住了下来。
第三节 财富
来到大商已经快半年了。这些日子里,除了熟悉一下朝歌之外,我主要就是积累财富。其实财富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不过日子过得舒服点总不是什么坏事吧。来钱最快的是什么?打劫!不过咱可是遵纪守法的好百姓,怎么会干这种无本买卖呢?只要仔细想想,钱来的很容易的。
途径一:打猎。什么?我没有发烧吧。对,各位读者没有,就是打猎。这时商朝人口只有大约500万,却分布在广袤的华北平原上,平均一平方公里才十来个人,而此时森林覆盖率有40%,打猎的收获各位认为会小吗?再加上我的身手,每天拖回一两只野猪不是小意思嘛!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保鲜措施,所以打回的猎物常常会卖不完烂掉,所有很快我就不打猎了。
途径二:经商。这个时候还没有“商人”这个词,大商朝的人虽自称商人(其实更多的自称殷人),但是显然他们不是每一个人都从事商业工作。不过现在不像我来的那个时代,商品经济还没有那么发达,没有太多东西好卖。不过有一些生活必需品还是可以倒卖一下的。
第一是盐。盐这个东西,没有它人就麻烦大了。长时间不吃盐,各种毛病就找上你了,什么神经痛啊,头晕啊之类的。总之,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而且贩盐的利润不小,汉武之后盐是官方垄断,抓到贩卖私盐的都是要砍头的,但还是有很多人铤而走险。为什么?利润大啊!不过现在的盐还没有官方垄断,所以有不少人干这行。
等到我涉及这一行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什么背景干这行还真是危险。现在商朝的盐主要来自东夷地区的海盐和井盐。海盐要从东海边运来,耗时耗力,路上花费也大,还要防备东夷部落的打劫。等好容易运到朝歌,还不够把本钱赚回来。井盐本地就有,但是基本都被几个大的势力占据了产地。商王朝自己占了最大的一块产地,其他一些贵族则瓜分了剩下的。于是我只好望盐兴叹了(如果运用仙力,虽然容易,但是就不好玩了。)。
第二是青铜器。这个东西虽然需求大,可惜不是我这样的平头百姓可以玩的。这个时候,手工作坊还是热门单位,不是一般人可以涉足的。可叹我空有一身先进知识,却无用武之地。
第三是酒。商人好酒,没事就喜欢抱着个铜爵牛饮。这个时候的酒还是米酒,度数不高,也比较浑浊。哈哈,这下我可有办法了!从头酿造比较耗时间,我决定先对现有米酒进行深加工。花费了以前打猎积累下来的贝壳(就是钱),我建了一个粗糙的蒸馏设备,其实就是一个蒸发器。于是我就烧啊烧啊,OK!提纯完毕!虽然设备的密封性不是很好,但是把这种米酒的度数提高那么十几度还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我又做了良好的过滤工作,这酒自然就变得清澈甘洌了。于是一时之间,朝歌陶贵。为什么?因为原来装水的陶器都被人拿来盛酒了。当然我也没有少赚了,整个安阳地区的人都知道朝歌有个腰缠万“贝”的酒默。为什么叫我酒默呢?因为我是卖酒的,名又是默,所以就这么喊我啦。
卖酒,让我赚到了第一桶贝。有了钱,就要获得土地了。其实我已经有了一块地了。按照商朝的规定,男子二十岁就可以获得七十亩地(古制,大约只有现在的十四亩地),其中十分之一也就是七亩地是公田,产出的粮食要上交国家。不过这区区七十亩地怎么够呢?还要更多啊。
这个时候的人们还不是十分重视土地,因为地广人稀嘛。地荒了,就重新去烧一片森林,再开一片地。当然这是比较偏远地区的人才干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在一块地上种上几年,把地力耗尽了,就换一块地。等到天上的鸟屎,当然也可能有一些野兽的饭后产物,把这块地填满了,人们再回来继续耕种,这就是轮耕。一直到西汉初年,人们还在使用这种耕田法。
可是等我把地开出来,才发现竟然找不到什么人来种。这时的农民,都是归属一个个大宗族的。这些大宗族,守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土地,平时聚族而居,战时按族出征。我本来还指望可以买到一些奴隶的,郭沫若不是论证过商朝是奴隶社会吗?可是我转遍了朝歌,就是没有发现有奴隶卖的。仔细一打听,奴隶主要放牧、打猎,还有就是做人牲。整个大商朝也没有几个奴隶(郭老关于商周是奴隶社会的论证,我是实在不敢苟同,虽然他老人家是我们的第一任校长。)。这下郁闷了。算了,这些开出来的地先空在那里吧。不过我是不会这样浪费的,随便撒了几把种子在地里,到时候还是有一些收获的,不是吗?
于是我又回去干我的老本行:卖酒。这东西利润不小,但是滥饮对身体不好,像我这么有社会公德心的人怎么会一直干下去呢(其实是老在那看炉子太无聊,想换点口味)?于是我改行倒卖玉石(当然酒还是继续卖的,怎么着也是钱嘛)。
中国人爱玉,这是与世界其它文明不同的。当时的埃及、巴比伦、迈锡尼文明都喜爱黄金,只有中国人爱玉。玉石这个东西,价值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不过还是有一定的价值规定的。不过我是说啊?凭着后世(应该是另一个时空)三千年的玉石知识,在跑了几次陕西蓝田之后,我在自己原来财富值的后面又加了一个零。当时人称“家有亿贝”。注意,这时的亿相当于公元2000年的十万。不过这些贝太占地方了,而且不好携带,还是黄金比较好。再次注意,这个“黄金”不是真正的黄金,而是黄铜。不过我还是觉得不放心,还是土地这种东西比较保险,只是找不到人耕种有些麻烦。但是俗话说得好:有钱可以猪上树。于是我大把大把地花钱,终于从贵族手里买到了上千奴隶。
有人手了,可是麻烦也多了。统计了一下,我的手下一共1024人(方便分组,正好是2的10次方。理科的就是不一样,哈哈!),分为八队,每队128人。每队又分为四排,每排四班,每班八人。其中一队为女奴,负责后勤,主要就是煮煮饭、洗洗衣服什么的,外加纺点布。剩下的七队则专心种田。至于我的起居,则不需要人服侍。让这些人服侍我,我还不习惯呢。
好了,我现在基本上也算一方人物了。纣王也派人来了,就是里胥,负责监督我的人种田。毕竟我手里的地有十分之一是公田,上面的出产是要交公的。
现在来看看我的财富:计有酒坊一座,良田万亩,奴隶千人,子安贝七万,黄金五千斤。在朝歌也可以说得上话了。
第四节 从军
上一节忘记说一下照明了。我这时可以找到的最好的照明器材就是油灯。蜡烛虽然也有,但是烟太大,还有一股怪味。我还没有工夫去改良蜡烛,还是把这个工作留给其他人好了。毕竟我不能老是抢人饭碗嘛!
咱现在有了钱(子安贝和“黄金”);又有了地和人,自然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很快纣王又派人来了。这回不是派人来监督我的农业生产,而是要我挑起国防重担。其实没有这么夸张,就是要我出兵车一乘。
我们来看看商朝的国防体系,就是他的军事体系。平时政府的常备军只有三军约一万人,到了打仗的时候,各个附属诸侯和地方宗族、各个贵族都要派兵协同出战。我现在就是这样。按照我的实力,就应当出兵车一乘。
兵车一乘是个什么概念呢?兵车一乘不是说只要一辆两轮战车就可以了,还要和它配套的步兵和后勤人员,以及这些人的武器装备,政府是不负责这些的。算下来,我要出75个人、四匹马、一辆兵车和相应的武器装备以及粮草。说实话,要不是最近我又在土地面积上加了一个零,外加新买了两千多人,我还真舍不得这七十多号人呢。要知道这可都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