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敢问先生曾效力于哪路诸侯?”
好久没有回答。老人合上了眼,似是没有听见他的问话,又似是睡着了。只有云的影子,在他苍老的脸上缓缓移过。
年轻人看老人已没有理他的意思,也不告别,便翻身上马离去。
这个爱吹牛的老家伙,连自己效力过哪谁都说不上来,还敢在这里吹牛。他一边想,一边在唇角流露出一丝鄙夷。
马渐跑渐快。路的尽头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马蹄声远去后,老人睁开眼,踉跄着向村边的一处小茅屋走去。
屋里很破,除了一张铺了几把茅草,和一张已辨认不出原色的破毯子的床,一个歪斜的破橱柜,已别无他物。然而在这“国富民安”的天下,象这样破陋的房子,却也不在少数。一个穷苦的孤独的老人的家,不过如此而已。
他没有点灯,在一片黑暗中摸索到床边。在床垫下摸出一个什么东西,温柔地把它帖在脸上。
月光从床前的窗口漏进来,照亮了这一方明黄色的丝绢。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他喃喃地念出这几个字,不觉已是老泪纵横。
素绢 上
如果不是那个傻翼德如此之不走运,我想我也不至于遇见这个天杀的赵范。
军师问我们谁愿去取桂阳,分明是我先应的,翼德却偏要与我争。看他那执着的样子,我都打算让他了,因此答应了军师抓阄决定的提议。谁知翼德还是不争气,没抓到。这也不能怪我。
于是我带兵去打桂阳,把那个自以为是的陈应打得落花水流。然后太守赵范投降,然后,稀里糊涂的,我竟认了他做义兄。
我想这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的最后悔的事。
我不是满腹经纶的人,想不出什么言语能形容赵范的嫂子樊氏的容貌。但如果非要我用四个字来形容,我会说:不可方物。
我相信会有男人为了她,甘愿献出自己的性命。
我相信会有君王为了她,甘愿失去整个国家。
可是他们不会是我,赵云。
我过去的生活很潦倒,现在也不过是刚有起色,但我相信将来,所有人都会记住我的名字。
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英雄,而并非情种。
我承认我非铁石所铸,我也会对绝色女子动心。当樊氏一身缟素如天仙下凡一般款款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也曾为之停滞。
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失去理性。
我要做的事情还太多。主公的事业才有些起色,又怎能因为这样一个女人威胁到我们付出血汗换来的一切?何况,在这乱世中,如果不先给自己一个立足之地,又怎样去保护我们的妻?
何况自古红颜皆祸水,一个貂蝉,就害死了董卓,也害死了吕布。
退一万步说,即使她不会对我的事业造成什么威胁。我已经认了赵范为兄,又怎能娶自己的嫂子为妻呢?
这个天杀的赵范。
我留在桂阳城内等翼德取武陵。太守府附近有一汪小湖,每晚我都去湖旁洗马。
一夜正在湖旁,忽然看见一个白衣人牵着一匹白马由远而近。走近了我发现,那竟是在赵范家中所见的那绝色女子。她一直看着我走来,脸上有幽怨之色。
自古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又有了前面我拒亲的尴尬。我一句话都不说,回头牵着马就离开了。
后来偶尔在赵范家喝酒时提起她。赵范告诉我,她父亲原是一名武将,因此她自幼也学得一些武艺,尤其会骑马。她性格象男子,十分刚烈。
“怎么?贤弟又有所反悔了?家嫂可是对我说过,此生非贤弟不嫁了。”赵范带着谄笑对我说。
“兄此言差矣。子龙自与兄结义后,兄之嫂就是子龙之嫂。子龙对嫂之关心如兄对嫂之关心。兄再提此事,即陷子龙于不义中也!”我正色道。
后来的几天,无论我怎样改变去湖边洗马的时间,总能在湖旁遇见她。
每次我都是不发一言,回身牵了马便走。
终于捱到回荆州的日子。临行前那夜我在赵范家喝了个痛醉。便留宿在他家。
酒喝得太多,我头疼得难受,躺在榻上,感觉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觉得不断有人在我身边服侍我,给我端茶,替我擦面。让我感觉稍微好受一些。
夜尽未尽时,我听见一声叹息,然后有女声幽幽说:“将军为什么就不肯要素素呢?”
醒时,我还以为昨晚发生的一切只是梦。然而却在床头找到一方白色素绢。
离开桂阳城半里,我忍不住又回头,见一白衣人,牵一匹白马,站在城门处。
我看了一会,然后继续往前走,再没有回头。
我想此生都不会再见到她。
可我低估了那个女人的决心。
回到荆州。连日来一直下雨。我在泥泞的街道上走着,突然觉得身后一直有一道目光在注视我。回头一看,竟又是她。依旧穿着白衣,牵着白马。她雪白的群角垂在泥泞的路面上,雨润湿了她如乌云般的黑发,她却似全然不觉地站在那里看着我。
我只是淡然看她一眼,继续向前走。
后来只要我一出府门,她就会出现。
却从来不靠近。只是远远地在能看见我的地方跟着我走。有时候我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我往前走,她又跟着往前走。
我以为这样过不了几天她就会离去。可是随着时间一月一月地流逝,她却全然没有要走的意思。我渐渐焦躁起来。倘若有一天让兄弟们知道她尾随我的事,我的名声也就这样毁了。
幸亏没有人发现。于是渐渐地,我习惯了那道目光,那匹白马,那个白色的身影。
后来我随主公下东吴,伐西川,在一个一个的大小战场上,逐渐地成就我的不朽。
只是走到哪里,身后都会有那个白色身影相随。
最后一切终于安静了下来,我停在了成都。
身后依旧有那个白色身影相随。
一日我去丞相府,刚出家门不远便想起有公文没带,立即勒马转身回去。尾随的她躲避不及。
经过她面前时,我突然发现她身上的那身绢衣,不知何时已换成了布衣。
突然发现自己从未想过,在这样的乱世中,一个女子要怎样才能独自流浪着活过这么些年。
素绢 下
嫂嫂该回家了吧。我突然在她面前停下,这样对她说。
也许是没意料到我会停下来对她说话,她脸颊上竟泛起淡淡两朵红云。
没等她回答,我便策马而去。
主公与我说了一门亲事。
成都张氏,美而慧,父亲又与主公是故交。别人都说这是一门好亲事,那就是她了吧。
于是成都城中张灯结彩,街头巷尾都在评说着那个英雄盖世的赵将军的亲事。
我叫赵云。如今的天下已没有人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妻,该是贞洁的,贤惠的,而不该是一个寡居的牵着马四处游荡的妇人。
结婚前那夜,我在将军府旁的树林里,等她。
我知道她一定会来。
她牵着马,一步一步踱进了这树林。
既然要结婚了,为何还要在这里等我。我听见她幽怨的声音。
在下是劝嫂嫂回家了。
她看着我没有说话。半晌,突然冲上来抱住我,说:你为什么就独独不要我呢?
她声音哽咽。
嫂嫂请自重。我不动声色从她怀中抽离,捏住她的手不让她靠近。
告诉我,是什么成就了你的冷酷。
子龙要的,是信义,是赞誉,是功绩。这一切,嫂嫂能给我吗?
我咬着牙,一字一字说出这句话。
好,好。她看着我,一步一步退去。突然一阵大笑,然后翻身上马,顷刻间,已消失在树林深处。
这一次她终于走了。
而且也许此生不会再见。
后来再没有人见过她。
我托人去桂阳打听过,结果却是樊氏自从我离开桂阳那天也离开了,从此再没有回去。
我想她没回赵范家,也许是去找了个别的人嫁了。
那方素绢被我压到了箱底。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将她忘记。
这个乱世却一直没有结束。
来不及看到主公统一的那一天,云长,翼德就先去了。
就连主公自己也等不到那一天,终于在白帝城中,溘然长逝。
我曾经以为有一天,我能在洛阳的宫殿中,站在主公的身畔傲视着全国。但这一切,渐渐地变得越来越遥远。
但至少,天下人都记住了我的名字。
又这样过了七年。
自从讨伐完西羌后,我便回到成都家中,很少出门。
以前跟着先主闯天下的那帮老将,都已基本不在了。
我的两个儿子都已长大。也开始跟着丞相在外南征北战。
夫人每天在家照顾我的起居。结婚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太多话与她说。
我真的老了,老得已骑不了马,拿不起枪每天,我只是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就这样一点一点打发寂寞的时光。
有时候能感觉到死亡的翅膀掠过我苍老的身体。
人快死的时候,总会明白一些以前不明白的事。
我一辈子都在想着如何成名立业,却从没去想过,无论怎样的英雄,总有一天,也是要死的。
无论是不是英雄,也总会死的。
死去的人,是不会知道是否有人能记住他的名字的。
在合上眼睛的那一刹那,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在合上眼睛之前,却有人寂寞一生,有的人不会。
我在院里晒太阳,妻在屋里替我收拾年轻时保留下来的一些东西。突然听见她嘀咕了一句,说:“这是什么啊,都黄成这样了。”
我回过头,看见她手里有一方发黄的素绢。
我呆呆地怔在那里。
我以为早已忘记的事情,原来从来不曾忘。
我一直以为对我最重要的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却如过眼云烟。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想的选择会有所不同。
可惜已不能回头。
我不禁泪流满面。
妻好奇地问我怎么了。
我说只是因为阳光刺眼。
将军府旁的树林比上次来时又茂盛了许多。在林中走着,我感觉我手中的拐杖几乎支撑不住我苍老的身体。
起风了,我在风中听见战马的嘶声。
风停时,我感觉阳光洒在我脸上,象想象中那只温柔而白皙的手。
突然身旁响起真切的马蹄声。转头一看,见一个女子的背影,牵着一匹白马,款款走过。她白衣似雪,青丝如黛。
素素。我听见我苍老的声音艰难地冲破我干涸的咽喉。
她停了一下,却没有回头。
先生,你认错人了。
她牵着马,继续向前走去。
渐行渐远。
后记:
写完这篇文后的那个暑假,我送外婆回她的故乡。
她的故乡就在桂阳,现在是湘南地区一个毫无名气的小县城。
我去的时候,这个县城正在为发展经济热火朝天地忙活着。人们在毫不留情地拆掉最后一条古老的石版街,即使那上面曾经留过英雄的脚步。而城郊东塔岭上的那起于晋的古塔,也遍布了游客留下的划痕。
后来听当地人说起,相传当年赵云在城外以枪击地所凿成的井尚在。辗转许久我才找到那口井,那井已被当地一个小酒厂买下,而酒厂又面临了倒闭的命运。
我从酒厂的围墙翻墙进去,里面是一片破败。几个妇女正安详地在那口班驳的井边洗着衣服。
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发现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然后我离开。
走县城喧闹的街上,每当我为了躲避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扬起的漫天灰尘而闭上眼时,一种类似梦幻的感觉就会袭入我心头。我总觉得睁开眼时,我会看见干净古老的石板路,路上会有一个身着白衣的身影,牵着马慢慢走过。他也许黑发如墨,也许白发如雪,我叫他的名字,他会轻轻回首。
可当我睁开眼时,只有参差压抑的水泥房子,顺着坑洼的水泥路面蔓延。
金弹弓 第一章
这是一个关于曹芳的故事。
是我和中华三国联盟的文子君用QQ完成的。
锦儿是我。
曹芳是文子君。
他是那个快乐的皇帝。
我是他无忧癫狂的美人。
我们相爱。
我们死。
…
——锦儿:
他坐在我的身边,不,准确地说,是瘫在我身边。我们象滩和酒精的稀泥一样,醺然而无力。明黄色的厚重的帷幕映着辉煌的灯火,让我觉得眩目。底下有一些卑微的人在歌舞,可是我已听不清他们唱的是什么。我想他也一样听不清。
我大声地笑着。我们象两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孩子,大声而无邪地笑着。
我不知道我们到底在笑什么。
杯里盛着一些浅红色的液体。
这是个好东西,它们能麻醉我,能麻醉他,
能让我们永远象两个无邪的孩子一样笑下去。
我随手把杯中的液体泼在他头上。
他愣了一愣,然后笑着拿起另一杯酒也泼在我头上。
我们的笑声愈发响亮。
这是个疯狂的夜。
——曹芳:
“酒里面如何掺了毒物,将会是如何的味道?”
她在我身边颤动,凌乱的发上别着烁烁珠花。那些名贵的珠子在大红的烛光里竟似液体一样地浮动起来。我揉揉眼睛,想我可能有些醉了。
我是皇帝,也许我该说,我曾经是皇帝。她是我的美人,一个爱笑的美人。
笑起来的时候,她白白的牙齿比她发上所有的珠子加上来还要皎洁。
我们的身躯翻滚纠缠在一起。
我看见她的衣裳乱了,露出白颜色的小臂和半个肩膀。
我将手指揉上了她的肩,我的指尖里好象也藏了美酒的味道。
她提起银壶,将酒淋到我头上来。
头发湿了,头发也香了。
酒顺着我的面滴滴而下。我伸了舌头想它舔去,醉眼见花,花容更盛。
“很不错的味道,可以用毒物做了点缀吗?”
我哈哈大笑,“鸩羽还是鹤顶红?”
——锦儿:
“你觉得呢,我的皇上?”我带着我独有的媚笑对他说,
“不如猜猜景王(司马师)送来的盒子里到底装了什么毒?
猜猜它和在这酒里会是怎样的美味?”
我用手指向放在一旁小桌上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木盒。
“哈哈哈哈!”他笑得更厉害了,
“我也想知道!我的美人,你可愿与我一道品尝?”
“我又怎能错过这毕生难逢的美酒呢?”
“好!”他笑着将我拥入怀,顺便在我身上掐了一把。
我没有躲开,只是把身子迎上去,投入他怀中。
“在品尝这美酒前,来玩一玩我们最爱的游戏吧!”他的笑中带着一丝狡黠。
——曹芳:
弹弓。
金色的精钢弹弓。
嵌着比琴弦更为坚韧的银丝。
看上去它比目下的我更具有帝王的光彩。
我从紫腰带上卸下了它来。抬手往她的发上摘下最大的珠花。
我们的弹丸只能是珠花。
我没有更多的耐心去一枚枚地采下那些耀眼的光亮,只好将它放在手里用力地揉了揉,这种包含金属的质料弄痛了我的手,低头一看,散乱的珠子染上了属于我的红色。
我大笑着将手掌抬起来给她看。她一阵又一阵地轻笑着、颤抖着,她很欢喜。很久以来,她不会对我所受的任何损伤表示出哪怕是最细微的惶恐。我想这是我喜欢她的理由之一。
“这一次,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我大笑着,将我的血搓揉到她的面孔上。
——锦儿:
我大笑着看底下那些舞女与乐师。他们都停下来,面带惧色看着我们。他们许多人脸上都有伤。他们明白马上要发生的将是什么。我看着他们恐惧的神色,突然觉得他们是多么的卑微啊!
一种无聊的感觉从我心底泛起。
他们还站在那里,象一群呆鹅一般看着我。他们现在不敢动,可是我知道只要第一粒珠花离开那个弹弓,他们就会象炸了锅的蚂蚁一样在嚎啕中四散奔走。这是个很有趣的景象,可现在已勾不起我的兴趣。今夜疯狂得很特别,所以我们应该玩一些更有意思的东西。
他的血留在我脸上,带着微温,和一丝淡淡的腥气。
我喜欢这种感觉。
不知如果我的血流出来,和他的血一起混着流在我脸上,会是怎样的感觉呢?
我心里突然泛起这个念头。
“来,对着这里打。”我笑着对他说,指着自己的脸。
——曹芳:
她的建议使我再度大笑不止!
阶下的人群在我的笑声中噤若寒蝉。
我伸个懒腰站起身来。
直到我舒展手臂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还只是个青年,拥有修长甚至敏捷的身形。
我大笑着挑拣出最圆润的一颗珠子,捏了它,伸手往她同样年轻和圆润的面上,有些粗鲁地摩擦了两下,笑道:“听起来不错,这倒真是个好主意呢!”
我身躯里长久沉睡着一些东西,和这个女人的相处使我一点点地记起了它们。
我有直觉,就在今夜,它们将彻底活过来,然后与我一道死去,死在酒里,死在毒物中。
我畅声而笑,拉开弹弓。
脚下一片骚动!
“吵什么!都给我瞪大眼睛看着!”我大喝一声。
看着我的珠子。
我的弹弓。
我的手。
重重扯来。
斜觑作笑。
我松了手——明珠破空而去!
擦过她的面,破了她的容颜——却使宫中灯下,这春花更显娇艳!
金弹弓 第二章
——锦儿:
我看着他扯开那个这些年来一直陪伴他的弹弓。突然发现他其实一点都没老,他的动作还是那么流畅那么有力。那么韧的银丝,在他手下也只是变成一条长长的细细的亮线。
脸上一阵剧痛突然袭来。
我用手捂住脸,我不愿让他看见我那一刻痛得几乎变形的脸。
然后我把手松开,手心里全是血。有他的,也有我的。
我们的血颜色居然是一样的,已经完全混在一起,无法分开。
我笑出了眼泪。
我回头看看底下那些呆若木鸡的人,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象个疯子。
我很不喜欢他们那种带着怜悯的目光。
“还不快给我奏乐!”
我怒叱一声。
——曹芳:
我喜欢她的专横。
我喜欢她专横下面全部的妖娆。
我听说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生长了一种奇怪的花。
黑颜色的,可以吃,吃了就会看见你原本看不见的东西。
她就是我可以吃到嘴巴里的花朵。
她黑色的眼睛比那种奇妙的花朵更加疯狂与妖冶。
我想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液体会比她现在流到面上的新鲜血液更香甜。
因了她一声轻斥,脚下忽然响起了一阵忙乱而不和谐的声音。很难相信这是皇家御苑的技艺。正如我,很难相信我这样的男人曾是受到万民称颂的大魏皇帝……我突然伸手抱住她,抱她紧密不可分。
她的纤细的身躯就在我的手掌中间。
这个女人总是能给我切实“拥有”的自豪。
我搂了她的脖子,扳过她的面。
离得我那么近,她急促的、笑乱的呼吸一声声颤到我面上来。
疯狂大笑作吻。
将她的血我的血饮进我的嘴唇中。
她在我身上发颤和欢悦。
我们对于彼此的疯癫永不厌倦。
——锦儿:
我喜欢他的霸道。
我喜欢他霸道下面全部的眷恋。
我听说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生长了一些奇怪的叶子。
紫颜色的,放在你面前,你便看不见所有你原本能看见的东西,除了那片叶子。
他就是我眼前那片唯一的叶子。
他健美的身体有着猎豹一样的野性与诱惑。
我想这世间再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他的血和我的血混在一起让人兴奋。
我的身子就紧握在他的手掌间。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觉到那种熟悉的霸道。
我急促地笑着,放肆地把气喷到他脸上。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那又怎样?
在他眼中我仍是绝色的美人。我依然容貌如花。
他拨开我的乱发,深深地吻我。
吻中带着原始而野蛮的腥气。
我们象两只发情的猫,对这种腥气甘之如饴。
——曹芳:
杯里有酒。
盒内有毒。
可是我们没有死。
因为我们没有将毒取出来,兑进酒中,再将有毒的酒喝下去。
我们并不是畏惧,我们只是累了。
我们累了又不想睡,于是我们狂吻,一直亲吻到了温暖的床上,并在床上掀起层层波涛。
我们的身躯陷入锦绣中间,没有任何一种锦绣能够配得上我们依旧矫捷和富于弹性的皮肤。
笑着闹着吵着翻滚着,不知什么时候整个房间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她在我旁边,我张开四肢,她攀在我身上。
她的笑忽然笑得轻轻的。
我也忽然发现,我的呼吸也变得徐缓起来。
我翻身摸摸她的面,尽管饱浸美酒,此刻的她却并不迷晕。
也许安静些也不错?
我淡淡笑了一下。
不知有多久,我没有这样淡淡地笑过了。
我搂一搂她赤裸的肩背,笑道:
“她在下面等着我们,是么?锦儿,她已经等我们好久了。”
——锦儿:
我的心一沉。
在最后疯狂的时候,他还是忘不了那个女子。
我锦缎一样的皮肤,我花朵一样的身体,我酒一样的笑靥,我兽一样的野性,还是不能让他忘记那个女子。
也许不能仅仅用“女子”两个字来形容她。她不属于这个世界。
她的容颜只能出现在天上那些神仙歌舞的地方,
她的神情只能出现在古佛青灯旁。
可她却出现在了大魏的皇宫中。在深宫高墙下,她穿着美丽的衣裳,脸上不带一丝表情,象个深宫中的幽灵。
她不属于任何人。
——曹芳:
她姓甄,甄后的甄。
上天使甄家一代代地生出美人来,又使得那些美人一代代地拥有冷漠的面容。
我从未见她笑过。我当然也没有听过她最低微的呻吟。
她是我第一位皇后。我叫她甄儿,因为我始终对她的姓氏传统好奇异常。
她没有为我生下半个子嗣。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