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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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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想到,这书生竟然是个心高气傲的。想来他也一定问过不少人,遇到队伍的首领没一个是他看重并且觉着可以投靠的,所以才会一直孤身北上。
或许此人真的有些本事,确实想投靠个明主?
刘弘基刚要斥责那人,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我自太原而来。”
那人一惊,肃穆问道:“可是唐公世子?”
刘弘基道:“这位是唐公府上的二公子李世民。”
听到二公子这三个字,那书生显然迟疑了一下。犹豫了一下,苦笑了一声,却没急着回答什么。李世民见他这个样子也有生气,心说此人听说自己不是世子立刻显得失望之极,显然不合他的心意。他本想发怒,可又一想,说不得此人是个有真本事的,不想乱投靠一个人误了他自己的前程。
想到这里李世民收起笑容,向后退了一步抱拳道:“我初次领兵出征,身边正缺人手。我大哥坐镇太原,你若是想见他的话,日后回了太原自然可以见到,我父亲正在雁门关外,你若是随军前去的话,自然也能见到。”
那书生想了想,暗道一声罢了。
十年浪荡,终究也没谋上功名,这人既然是唐公的次子,暂且跟着他倒也勉强不算辱没了自己。
想到这里,这人抱拳施礼道:“草民李靖,见过二公子。”
“李靖?”
刘弘基怔了一下,随即问道:“你便是在渔阳隐居那李靖?”
在距离他们说话之处几百米外,一棵枝繁叶茂大树上。借着浓密的枝叶掩盖,一个一身红衣的美丽女子坐在一根枝杈上,远远的看着李靖。她见李靖跟着那穿盔甲的两个人走了,随即苦笑一声。扬起脖子喝了一大口酒,满嘴都是苦涩。
醉眼迷离的看着李靖的背影,这女子缓缓摇了摇头喃喃道:“祝你有个好前程……很大很大的前程。”
自东都,至河西,数千里,她一路相随。看着他拦住一支又一支人马,看着他一次有一次失望,她觉得自己能感受到他的憋闷和不甘。他志比天高,看似淡然,但她却知道,他一直希望能一展抱负。
燕山上的那件事,别人或许都不会原谅他。
但是她原谅了他,因为他是李靖。
……
幽州
罗艺看着手里的一封书信忽然笑了笑,心说你这样一个谨慎小心的人,怎么也会冲动行事?怎么也会做这等看起来没什么利益可得的事?再他看来,给他写信之人是个没有好处绝不会做事的人,而这一点罗艺非但不觉得可耻反而很欣赏。说起来,那个家伙这几年的表现出乎了他预料,只是转念一想,似乎他成就再大或许不过也是为别人做的嫁衣罢了。
当看到信结尾处,罗艺微笑着的表情逐渐凝固。
文刖已死。
简简单单四个字,让罗艺的眉头逐渐皱了起来。
白痴!
这是罗艺看到这四个字后的第一反应,而且他忍不住低声骂了出来。杀文刖,这无疑是在挑衅皇帝陛下的底线!难道皇帝真的糊涂了?真的不知道他的天下已经乱了?真的不知道很多郡县已经落入反贼的手里了?可这些他都能装作不知道,依然活在那几个谗臣编造出来的承平天下中。
可是文刖死了,皇帝绝不会再装作不知道!
皇帝不理政事不假,皇帝现在糊涂也不假,可是文刖死了,皇帝必然大怒!
罗艺懊恼的想着,李闲啊李闲,你莫非真以为皇帝现在已经到了可以随便欺辱的时候了?只要他还是大隋的皇帝,只要他还活着,这天下就有的是为他效命之人。皇帝一声令下,若是率军亲征的话,顷刻间就能将你的东平郡碾平!看看雁门关,如今自天下各处陆陆续续赶来的援军已经有几十万之巨,从这一点就能看得出皇帝陛下依然还是当今天下最有权力的那个人。
谁要是敢撩拨他的底线,谁就是在找死。
李闲啊李闲,你不但撩拨了,甚至还带兵远离东平郡,难道这几年的取得了一些成就,就烧糊涂了你?
只是懊恼归懊恼,罗艺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也罢,这几年你顺风顺水,也该有些挫折了。若是真的任由你发展起来,将来对我也不是一件好事。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道:“来人,去将少将军请来,我有急事对他说。”
下人应了一声,连忙去请罗士信。不多时,罗士信快步走进罗艺的书房问道:“父亲,你这么急找我来有什么事?”
罗艺笑了笑道:“前些日子,你不是一直想去雁门关吗?”
罗士信一怔,喜悦道:“父亲同意我去了?”
罗艺笑着摇了摇头道:“我说过,雁门关你是万万去不得的,不过若是你想去杀几个草原蛮子,我倒是有个好去处。”
“哪里?”
罗士信眼神骤然一亮。
罗艺笑着将手指向长城外面的方向:“阿史那咄吉世倾巢而出,草原上空荡荡的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子。去吧,我给你五千轻骑,将草原上杀一个天翻地覆。阿史那咄吉世的老窝着了火,他还有心思想着中原的锦绣河山?”
罗艺微笑道:“救皇帝,没必要非得去雁门关。在草原上杀他一阵,我保证那个皇帝不会忘了咱们罗家的功劳。说不得,比去雁门关救驾的功劳还要大一些。”
与此同时。
在那个小镇子里,李靖微笑着说道:“二公子,救驾,立功,杀敌,何必非得去雁门关?”
他将手往北方指了指,如站在山巅指点江山:“草原各部族倾尽全力南下,突厥人也好,契丹,奚人也好,就算是草原最深处的室韦人,只怕一听到自己后院起了火,谁都没心情再去抢别人家里的东西。”
李世民听到这番话眼神一亮,站起来哈哈笑道:“好计谋!”
……
马车晃晃悠悠的走着,李闲似乎真的一点也不急。每日他都在马车里看书写字,除了吃饭方便之外几乎很少下车。青鸢和凰鸾驾着马车走到今天也终于猜测到了几分,已经进了涿郡的地界,离着幽州已经只有一日的路程,过了幽州再往北就是长城,而过了长城就是那些草原蛮子的家。
突厥始毕可汗阿史那咄吉世带着草原上各部族联军六十余万大举南下,一路上烧杀抢掠也不知道多少人死于铁蹄之下,也不知道有多少良田变成了焦土。草原联军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几乎寸草不留。
李闲没打算去雁门关,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去。
既然突厥人可以南下来糟蹋中原汉人,那么李闲为什么不能北上去草原,狠狠的糟蹋一下草原部族?
中原大军很少北伐,一来是因为草原太广袤,地广人稀,大军很容易在草原上迷失方向。再者就是中原并不盛产战马,若是以步兵大规模北伐的话,补给线太长,物资消耗巨大,若是再找不到草原部族的主力队伍决战的话,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也只是徒劳。
还有就是,中原帝国的君主向来都以仁义自居,自然不会做出烧杀抢掠这样的决定来,即便被人杀了不少百姓,被人烧了不少良田,被人毁了不少村镇,可自古至今的君主们很少会以牙还牙的打回去,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件很失身份的事,泱泱大国嘛,总是要表现的有气度才好些。
李闲不觉得自己是个有气度的人,也没有什么虚伪的道德约束。
在他看来,别人打我一下,我自然要十倍的打回去。至于什么被狗咬一口难道还要咬回去这样的借口,李闲向来不屑一顾。在他看来,若是被狗咬了一口,自然就要将狗扒了皮炖一锅香喷喷的狗肉吃。
更何况,要炖的并不是狗,而是一群养不熟的豺狼。
三个人,三支队伍都将槊锋指向了长城北面,也不知道会不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洪水滔天。
第三百四十四章收起所有的心软吧
“将军”
青鸢看着李闲叫了一声,这段日子以来她和凰鸾已经习惯了这个称呼清颜素心从都尉到将军,这期间的心理变化有多大,又或是没有丝毫变化,或许只有她们两个人自己知道,只是她们两个经历过太多事情,自然不会轻易将自己心中所想说出来。
李闲靠在大黑马上似乎有些百无聊赖,听见青鸢叫他回头嗯了一声问什么事。自从抄近路进了燕山之后李闲再想赖在马车上是不可能了,幸好之前派出来的密谍早早便找到了一条路,不然大队骑兵只能绕道走山口出关。
“什么事?”
李闲问道。
时隔数年,再次回到草原上李闲难免会有些感慨。队伍走了两日,从山中转了出来,此时地势已经平坦了不少,再走不了多久就出了山区。
“咱们为什么走的这么慢?”
青鸢想了想,还是极认真的问了出来。这个疑问在她心里已经存在了许久,直到今日到了草原上她才实在忍不住。听她问,凰鸾也凑了过来,侧着耳朵等待着李闲的答案。
李闲看着青鸢那郑重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你这样子,好像已经好奇了不止一天两天?那怎么快出燕山才问我?憋了这么久难道心里就不会不舒服?”
“我只是个随从”
青鸢喃喃道。
李闲微微皱眉道:“文刖的扯淡习惯?该告诉的自然告诉你们,不该你们知道的也不许问?”
青鸢和凰鸾缓缓点了点头,对李闲说文刖扯淡还有些许的不适应。
李闲嗯了一声,看着她们俩极认真的说道:“以后不必再守着这种烂规矩,你们若是好奇,直接问我就好了,何须在心里憋的这么难受?你们问了,我自然会告诉你们。如果不能告诉你们我就当你们没问。”
青鸢和凰鸾一怔,脸色都变得有些尴尬。
李闲哈哈一笑道:“其实道理很简单,之所以走的慢,是因为我身上有伤进了草原自然是要杀人的,身上的伤碍事杀人就不会太爽快。既然数千路走了过来,若是不能痛痛快快的杀一番,我岂不遗憾?”
语气虽淡,杀气凛然。
青鸢和凰鸾俱是心中微震,都从李闲淡然话语中听出了一股浓烈至极的血腥味道。她们想象不出,这个看起来温和淡然的少年,表情下隐藏着几许愤怒,几许暴戾。草原上每一次南下,哪一次不是腥风血雨?李闲既然率领大军数千里而来,肯定不会轻而易举的再回去。草原人自己造下的孽,终究还是要还的。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闲便沉默下来,虽然表情看起来没有变化,可青鸢和凰鸾两个人都能感觉到,那一缕杀气在即将出燕山的时候正在悄然间释放出来。
队伍又走了一个时辰,先锋裴行俨已经带着五百精骑率出了山。不多时斥候报回来消息,李闲点了点头,随即催动人马加快了速度。到了出山的地方,在路边有数百名骑马站在那里等待着的黑衣大汉,皆是之前李闲派过来探路的飞虎五部密谍。在那些大汉正中簇拥着一人,微笑着等待李闲的到来。
看那一张祸国殃民的脸,除了叶怀袖还能是谁。
“比预计慢了几日。”
叶怀袖催马上前和李闲并肩而行,她回头看了一眼背铁枪的凰鸾和背着残破铁伞的青鸢,微笑道:“原来是美人在侧,怪不得。”
李闲笑了笑道:“闻着好大的一股酸味再生传奇全文阅读。”
叶怀袖轻轻笑了笑,抬手理了理被山风吹『乱』的发丝道:“前面五十里,有一个奚人的部落,我让密谍潜过去看过,部落的规模不小,估计在五千人左右,其中能战的武士不超过八百人。”
李闲舒服的伸了个拦腰,然后语气极淡然的说了三个字。
“屠了吧”
索头奚人和契丹人的战争经历了一年半,最终还是奚人占据了一些优势。契丹八部并不团结,被奚人攻击的何大何部孤立无援,能硬扛下这次战争已经殊为不易,后来这战争的挑起者阿史那去鹄因为始毕可汗的命令,亲自来这里调节,双方的战争总算到了头,只是这一战,奚人和契丹何大何部都损失不小,阿史那去鹄的计谋也算得逞。
这个部落是战后迁回来的,部族中善战的武士都随着大埃及埃力弗去了雁门关。据说已经将中原人的皇帝困住,再用不了多久就能将其生擒。这个消息传回部落中,立刻引来一片欢腾。
草原人年年南下打草谷,不过也只是小打小闹,不敢太过张扬嚣张,毕竟幽州有一只猛虎盘踞,谁也不敢轻易去招惹。
可这次不同,突厥大可汗亲自率军南下,非但一举攻入大隋境内,还将中原人的皇帝困在一座孤城里。这可是大隋立国至今都不曾有过的耻辱,换句话说,也是草原人自大隋立国后难得扬眉吐气的时候。
黄昏时候,部落中出去牧羊的汉子们逐渐返回,大群大群的羊儿有秩序的回到了自家的圈里,牧羊归来的草原汉子大声笑着,相约明天一早再一同出发。女人已经做好了晚饭等待丈夫归来,孩子们围着父亲跳着。
妻子如欢迎归来的勇士一样将丈夫迎接回家,帐篷里已经备好了热乎乎的茶汤和香喷喷的手抓肉。
在一个高坡上,一个老牧民看着南边的天空怔怔发呆。也不知道是在担心着远征的儿子,还是在等着自家羊群归来。
一个草原女子轻声唤他,请老牧民回去吃饭。
老人笑着站起来,喃喃道也不知道埃斤现在打到哪儿了,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能带回成群的奴隶和数不清的财富。他笑着对儿媳说,当年他也曾经南征过,见识过中原天下的繁华锦绣。在长城南边,有一望无际的庄稼,有繁华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城池,有数不清的财宝,还有堆积如山的粮食。
草原女子笑着说,自己的丈夫一定能带着荣耀归来。
老人笑了笑,眉宇间却有些担忧。
那个叫做大隋的帝国,虽然听说这几年到处都在造反,可这个经历过南征的老人知道,那可是一头猛虎。如果一个不小心,打虎的猎人就会被那猛虎一口吞下去。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曾经追随突厥大可汗出征,四十万大军啊,硬是被大隋两千精骑杀的没了胆子继续南下,灰头灰脸的撤了回来。
这时,草原女子忽然怔了一下,然后抬手指向南方问道:“那是什么?”
老牧民顺着那女子的指点回头看过去,于是看到了一道如土黄色的浪潮奔涌而来。他没有见过长江黄河,没有见过大海,所以他不知道浪潮会有多壮观。但是他知道,那绝不是浪潮,那是骑兵踏起的尘烟。
“敌袭!”
老牧民疯狂的喊了一声,然后从高坡上拼尽全力的往部落中奔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着。
“敌袭!”
只是他才踉踉跄跄的跑进部落中,他之前静坐南望的那座高坡上就出现了一道黑色的围墙。
那是整整齐齐的黑甲骑士,还有数不清的烈红色战旗。
李闲喜欢红色,因为他觉得那是一种激昂不屈的意志。那是火一样的意志,那是,能焚天灭地的意志。
留守部落的奚人武士还来不及上马,来自中原的黑甲骑兵已经潮水一样涌进了部落中。为首的是一个用双锤雷神一般的悍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战马前面抵挡一个回合。那一对金光闪闪的铜锤,带着风雷之声砸碎了一个又一个草原人的头颅。
一个奚人武士挥舞弯刀冲了上来,只是他的刀子才举起来,裴行俨的铜锤已经狠狠的砸在他的胸口上,砰地一声,巨大的力度直接将那奚人武士从马背上砸飞了出去。在落地之前,这奚人已经死透了。铜锤直接将他的心口砸的塌下去一个大坑,半边身子几乎所有的肋骨都被砸断,碎骨将内脏刺穿,人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裴行俨一马当先杀进这个奚人部落,一锤将一个武士的头颅砸碎,在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飞溅中,再一锤将跑过来的一个女子的半边肩膀砸的坍塌了下去。
四五个燕云寨骑兵甩出飞勾勾住一个帐篷,催动战马往一侧跑,轰的一声那帐篷就被拽得翻向一边,帐篷中有老年的『妇』女和孩子抱在一起,随着燕云寨骑兵一个队正的命令,十几支羽箭『射』过去,帐篷里的四五个人都被『射』死。
“烧!”
裴行俨一声大喊。
士兵们开始四处放火。
一群『妇』女拉着孩子,不忘记赶上羊群往一侧疯了一般的狂奔。她们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回头张望,在她们慌『乱』恐惧的视线中,百余名黑甲骑兵从后面烈风一样卷过来,用锋利的横刀在背后将那些草原人全部砍翻在地。
临时组织起来的百余个奚人武士,骑着马悍勇的朝着燕云寨精骑发动反冲锋,试图为部族中的其他人争取逃走的时间,为首的武士是这个部族埃斤的儿子,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他嗷嗷的狼一样的叫着,挥舞着弯刀第一个冲向那些精锐的汉人骑兵。
“杀!”
他用最大的声音吼着,为自己鼓起勇气。
噗!
一杆长槊笔直的刺过来,程知节双臂一较力将那少年从马背上挑了起来。长槊斜指长生天,然后狠狠的将挂在槊锋上的少年摔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程知节纵马往前一踏。
战马的前蹄狠狠的踩在那少年武士的前胸上,噗的一声,那少年武士猛的喷出一大口浓稠的血『液』,在血『液』中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碎肉,也不知道是肺叶还是胃。随着马蹄踩在他的身上,一大团血糊糊的肠子从他被长槊刺出来的伤口中挤了出来,就好像小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攥了一团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挤,泥巴从指缝中钻出来的样子相差无几。
嘉儿看着惨烈的沙场,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
她转头看向李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李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神色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残忍了些?”
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李闲平静且认真的说道:“一报还一报罢了,哪里有什么残忍不残忍的。我带五千人来草原,阿史那咄吉世带着六十万人在中原我杀的还不够啊,不过没关系,在中原,阿史那咄吉世一把火最多少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县城。我若是选一个风大的日子在草原上放一把火,说不得明年能饿死几十万人。”
他指了指面前的战场严肃道:“这就是战争,收起所有的心软吧。”,请一定要推荐给您的朋友哦!
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
五千精骑踏平一个同等规模的草原部族,理论上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草原人悍勇,孩童五岁就能纵马,妇女也能弯弓搭箭,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骑士,只要有马,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战士。
但燕云寨的精骑踏平这个部落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强的抵抗,部落中的人都在幻想着悍勇的奚人武士在中原的如画江山中耀武扬威,正期待着男人们归来的时候带回大批的奴隶和数不清的粮食财宝。谁又会想到,中原人的皇帝被死死的困在雁门关,中原人的军队不去救他们皇帝,反而杀进了草原呢?
近几年,除了燕山马贼刘季真的队伍不时进入草原劫掠一番,从没有一支中原大隋的正规军队跃过长城。
草原人已经遗忘了被侵略的痛楚,只记得侵略的快感。
一个毫无戒备的部落,虽然有五千人口,虽然还有近八百善战的奚人武士,可依然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在杀绝还是不杀绝之间做选择,李闲绝不会犹豫不决。
进攻之前他那三个字的命令已经代表了一切,这是战争,为了燕云寨五千精骑还能返回中原,这并不是一个极艰难的决定。阿史那咄吉世纠集了六十万大军南下这不假,可在草原上留守的部族武士还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小心,燕云寨的五千精骑就会如陷入泥潭般难以自拔。杀尽沿途所遇的草原人,这是一种必需的自我保护手段。如果队伍的行踪被草原上那些大部族掌握的话,那么这五千人马只怕没有人能活着回到长城南边。
屠了吧。
李闲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什么虚伪的纠结不安,只有一种淡淡的畅快。
反抗的草原人尽皆被斩,大约有两千人左右投降。为首的老牧民走出来,表示愿意成为奴隶来换取生命。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草原人的奴隶其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一头牛。
这是草原部族之间战争的惯例,打输了的一方将全体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一方就要开始欢呼了。
但李闲没有欢呼,因为他没打算接受投降。他没能力带着两千奴隶上路,轻骑能像风一样在草原上卷过,可如果带着俘虏,那就好比在骑兵的战马四肢上绑上了沉重的沙袋子。只要是一个合格的指挥者,都不会做出这样伪善的决定。
叶怀袖看着微微皱眉的李闲,轻声问:“是不是在犹豫杀还是不杀?我在草原上生活过几年,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这些现在看起来好像绵羊一样的草原人如果不杀,明天他们就能引来一大群豺狼。”
李闲缓缓的摇了摇头,极认真的解释道:“我不是在想杀还是不杀,而是在想,怎么杀才会简单些快捷些?不能让我手下的人杀人杀的太累,因为咱们还要赶路。当然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来说,也不能让俘虏死的太痛苦。”
叶怀袖微微怔住,随即叹了口气。
“有时候你的心软的像一块豆腐,有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块冷硬的石头。”
李闲微笑,想起一段话用在这个时候似乎倒是合适,于是清了清嗓子用朗诵般的语调对叶怀袖说道。
“对待同志,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般的冷酷。”
“什么叫做同志?”
叶怀袖不解的问道。
李闲呃了一声,然后极认真耐心的解释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常常被世俗眼光所唾弃的感情,但毫无疑问这两种感情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往上数几千年就已经存在,往后推几千年也不会消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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