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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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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男子,这些牧民跃上马背就是真正的战士,虽然不如训练有素的狼骑精锐,可他们的射艺绝不可小觑。
要攻打这样一个强大的部族,总得小心一些才是。
阿拉汉带着李闲的队伍到了距离阿史那去鹄领地三十里外就不敢再往前走,这些年突厥人在草原上的绝对权势让所有部族都为之畏惧。突厥狼骑之强大,没有一个部族可以与之抗衡。
李闲下令队伍暂时停下来休息,李闲麾下的燕云寨精骑早已换装成了黑甲,若是再配上一条红披风远远的看过去和狼骑相差无几。而罗士信的队伍本来就是狼骑的装扮,混淆视听这种事他们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打阿史那去鹄,动静会不会太大?”
罗士信坐在草地上,皱着眉头说道:“一旦搅进去,如果不能速战速决的话想抽身就难了。而且还会暴露咱们的行迹,如今已经到了突厥人的地盘上,万事都要小心。咱们的目标是突厥王庭,相比来说阿史那去鹄的领地虽然也是条大鱼,可相比之下还是分量轻了些。”
李闲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
“杀进去,不求全胜,将阿史那去鹄的领地杀一个对穿,能杀多少人杀多少人,能放多大的火放多大的火,能抢多少马抢多少马。”
裴行俨严肃的说道:“大汉时期,霍去病进入草原在匈奴人的后方就是这么干的。”
裴仁基道:“我觉得倒是可行,咱们最初的目的就是将突厥王庭中的留守狼骑引出来,这一路上攻陷几个部族的时候故意留下不少活口,可那些部族的损失突厥人或许并不在意。如果是阿史那去鹄的领地就不一样了,咱们只需杀进去,突厥人必然大怒,到时候突厥王庭的人马一定会出来搜索。只要王庭的人马一出来,咱们就算有机可乘了。”
程知节想了想道:“有道理,阿史那去鹄贵为突厥特勤,他的领地被咱们祸害了,这可是突厥人的奇耻大辱。”
“阿拉汉他们怎么办?”
裴行俨问道。
“放了吧。”
李闲摆了摆手笑道:“阿拉汉带着咱们到了这,他不敢四处张扬,突厥人对叛徒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裴行俨,程知节。”
李闲下令道:“你们二人各率五百轻骑佯攻,将突厥狼骑引出来就好。我和裴仁基带着其余的人马杀进去。”
他看了罗士信一眼道:“你来接应。”
罗士信白了他一眼道:“你当我幽州精甲只会看着别人厮杀?陆十三!”
陆十三连忙应了一声。
罗士信说道:“你带两千骑接应。”
他转头看着李闲说道:“你我各带人马杀进去,倒是看看谁最快杀穿过去!”
……
突厥人不会想到,竟然有一支汉人的骑兵敢深入草原近千里。茫茫的草原历来都是中原军队的噩梦,这里太广袤,太辽阔,贸然杀进来的军队大部分都被草原无情的吞噬掉。
所以,牧民们在天黑前赶着牛羊归来的时候,他们没有发现潜伏在齐腰深草丛中的汉人骑兵,而天黑下来之后,他们还没有入睡,噩梦就来了。
当天色变得昏暗之后,忽然从部族的两侧传来喊杀声。享受着晚餐的牧民和狼骑纷纷上马,朝着厮杀声传出来的地方赶去支援。
就在这个时候,李闲和罗士信各带三千精骑,同时从阿史那去鹄领地的东侧杀了进去。两支骑兵齐头并进,就好像两柄尖刀狠狠的刺进了突厥人的身体里。罗士信有心在李闲面前表现,自然不肯落后。
当汉人的轻骑在夜色中冲进营地的时候,牧民们还以为是自己人的骑兵。
而他们还在诧异的时候,两柄刀子已经狠狠的刺了进来。
李闲受伤之后第一次亲自出手,以他为箭头的骑兵如撕开衣服一样将突厥人的营地狠狠撕开了一道口子,而随着燕云寨精骑越来杀进去的越多,这口子也就越来越大。
一队数百人的狼骑队伍折返杀了过来,李闲一刀将领头的武士脖子切开,黑刀一旋,又将下一个对手的半边肩膀卸了下来。锋利的黑刀切开突厥狼骑厚实的皮甲,轻而易举的如同切开一块豆腐。
一个用狼牙棒的武士呐喊着冲了过来,才将狼牙棒举起来黑刀已经在他的咽喉一扫而过。一道红线在他的脖子上逐渐放大,紧接着血如喷泉一样喷溅出来。他丢掉手里的铁棒,两只手捂着自己的脖子试图阻止血往外溢,但很显然,他所有的动作都是徒劳的。
燕云寨的精骑狠狠的撞在那几百狼骑队伍上,很快,那队狼骑就被大队燕云寨的骑兵淹没,而来不及上马的牧民,则在惊恐的奔跑中被人逐个砍翻。
李闲眯着眼睛看着远处最大的那一顶毡帐,将黑刀往前一指。
三千精骑,随着李闲直接杀了过去。
与此同时,在数百里外。
李世民皱眉看着面前被焚毁的部落营地,他喃喃道:“是草
第三百四十八章阿史那去鹄的领地(二)
不得不说,阿拉汉是个经验丰富的牧民。第二天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大风就从东南贴着草原地皮席卷而来。本来阿拉汉还狡猾的没有将自己预计有大风的事告诉那些汉人,他本想趁着明日狂风大作的时候带着族人逃走的,可谁想到这支规模庞大的汉人骑兵队伍,第二天根本就没有上路。
阿拉汉的帐篷被加固过,所以虽然外面狂风大作,但帐篷依然很牢固绝不会飞到天上去。看样子阿拉汉期盼着的长生天发怒降下来的狂风把那些可恶的汉人吓一跳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因为那些汉人在帐篷中喝着烈酒,吃着手抓肉,有说有笑,看起来惬意的很。
阿拉汉始终认为,人,是要有敬畏之心的。
所有的的草原人都敬畏长生天,长生天代表着至强的力量,是万物的主宰。可是他在那些汉人脸上没有看到敬畏,他们连长生天都不尊重畏惧,他们果然是魔鬼。
没有敬畏之心,就说明他们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没有敬畏之心,就说明他们没有约束自己的灵魂。
所以阿拉汉感觉到了畏惧,因为他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尤其是那个穿一身黑色长袍的年轻男子,一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虽然他看起来笑的很和煦,样子温和漂亮,可是他却可以肯定,在杀人的时候这个家伙一定不会心慈手软。然后,阿拉汉看到了那两个站在他身后两个美貌少女。
两个女子背后都缚着一件东西,阿拉汉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猎人,他的直觉告诉自己,那两件东西肯定是用来杀生的,因为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尊贵的客人,你们要去突厥王庭做什么?”
他忍着不安问道。
罗士信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道:“去讨债。”
“讨债?”
阿拉汉诧异道:“始毕可汗拥有整个草原,怎么会欠债?欠了你们什么?”
“人命。”
罗士信用匕首挑着肉塞进嘴里,他似乎很不习惯没有筷子吃饭。他咀嚼着还带着些腥味的羊肉,用一种很严肃的强调告诉阿拉汉:“始毕可汗欠了我十万条人命,我是来收账的,少一个都不会回去,现在收了一万零七百左右,加上你的部族刚好一万一。”
“不!”
阿拉汉惊恐的解释道:“我们信奉的是最圣洁的白天鹅,不是突厥人的狼神。我们和突厥人完全不同,你不能杀我们,如果你们要去对付突厥人,我愿意为你们带路。”
“他咋咋呼呼的在说什么?”
裴行俨撇了撇嘴道:“是不是还在耍花样?一刀剁了算了。”
很遗憾的事,裴行俨不会说草原蛮语,所以阿拉汉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可他看得懂裴行俨脸上的表情。
“我知道在距离这里三百里左右的正西方,有一个大部族,足有十万人口,那是突厥特勤阿史那去鹄的草场,是最肥美的一块草场,我可以带你们去,只要到了那里,足够你们杀十万人的。”
“你真是个恶魔。”
李闲看着阿拉汉,缓缓摇了摇头道:“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呢?”
阿拉汉一怔,然后解释道:“突厥人不是我们的同胞。”
李闲走过去笑着拍了拍阿拉汉的肩膀说道:“也不是我的,所以我们应该是朋友。既然是朋友,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今天会有大风?我听你的族人说,昨夜你就知道今天会有大风了。老阿拉汉啊,你不老实。”
他的脸色逐渐变得有些冷,一字一句的说道:“希望从现在开始你能变得诚实一些,会看月亮的不止是你。你应该庆幸,我已经屠掉了三个部族,之所以选择让你来带路,是因为你的部族太小了,带几百人走并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不过你也应该明白,杀几百人,更不是一件麻烦事。”
“我……”
阿拉汉张了张嘴,然后低下头挚诚道:“我记住了。”
……
距离阿拉汉的部族正西三百里不足,是阿史那去鹄的领地。作为始毕可汗的表面上看起来最信任的弟弟,阿史那去鹄的草场足够大也足够肥美。上千里方圆都属于他,在这里,他就是绝对的君主。
阿史那去鹄的部族人口确实超过十万,但这次南下,阿史那去鹄带走了绝大部分的突厥狼骑,如今这个部族中留下的兵力不足三千人。
可即便如此,一个拥有最少七万牧民,三千狼骑的大部族也不是李闲和罗士信这一万联军能一口吞的下的。突厥人悍勇,七万牧民中除去老幼妇孺,最少还有一万五千壮年男子,这些牧民跃上马背就是真正的战士,虽然不如训练有素的狼骑精锐,可他们的射艺绝不可小觑。
要攻打这样一个强大的部族,总得小心一些才是。
阿拉汉带着李闲的队伍到了距离阿史那去鹄领地三十里外就不敢再往前走,这些年突厥人在草原上的绝对权势让所有部族都为之畏惧。突厥狼骑之强大,没有一个部族可以与之抗衡。
李闲下令队伍暂时停下来休息,李闲麾下的燕云寨精骑早已换装成了黑甲,若是再配上一条红披风远远的看过去和狼骑相差无几。而罗士信的队伍本来就是狼骑的装扮,混淆视听这种事他们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打阿史那去鹄,动静会不会太大?”
罗士信坐在草地上,皱着眉头说道:“一旦搅进去,如果不能速战速决的话想抽身就难了。而且还会暴露咱们的行迹,如今已经到了突厥人的地盘上,万事都要小心。咱们的目标是突厥王庭,相比来说阿史那去鹄的领地虽然也是条大鱼,可相比之下还是分量轻了些。”
李闲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
“杀进去,不求全胜,将阿史那去鹄的领地杀一个对穿,能杀多少人杀多少人,能放多大的火放多大的火,能抢多少马抢多少马。”
裴行俨严肃的说道:“大汉时期,霍去病进入草原在匈奴人的后方就是这么干的。”
裴仁基道:“我觉得倒是可行,咱们最初的目的就是将突厥王庭中的留守狼骑引出来,这一路上攻陷几个部族的时候故意留下不少活口,可那些部族的损失突厥人或许并不在意。如果是阿史那去鹄的领地就不一样了,咱们只需杀进去,突厥人必然大怒,到时候突厥王庭的人马一定会出来搜索。只要王庭的人马一出来,咱们就算有机可乘了。”
程知节想了想道:“有道理,阿史那去鹄贵为突厥特勤,他的领地被咱们祸害了,这可是突厥人的奇耻大辱。”
“阿拉汉他们怎么办?”
裴行俨问道。
“放了吧。”
李闲摆了摆手笑道:“阿拉汉带着咱们到了这,他不敢四处张扬,突厥人对叛徒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裴行俨,程知节。”
李闲下令道:“你们二人各率五百轻骑佯攻,将突厥狼骑引出来就好。我和裴仁基带着其余的人马杀进去。”
他看了罗士信一眼道:“你来接应。”
罗士信白了他一眼道:“你当我幽州精甲只会看着别人厮杀?陆十三!”
陆十三连忙应了一声。
罗士信说道:“你带两千骑接应。”
他转头看着李闲说道:“你我各带人马杀进去,倒是看看谁最快杀穿过去!”
……
突厥人不会想到,竟然有一支汉人的骑兵敢深入草原近千里。茫茫的草原历来都是中原军队的噩梦,这里太广袤,太辽阔,贸然杀进来的军队大部分都被草原无情的吞噬掉。
所以,牧民们在天黑前赶着牛羊归来的时候,他们没有发现潜伏在齐腰深草丛中的汉人骑兵,而天黑下来之后,他们还没有入睡,噩梦就来了。
当天色变得昏暗之后,忽然从部族的两侧传来喊杀声。享受着晚餐的牧民和狼骑纷纷上马,朝着厮杀声传出来的地方赶去支援。
就在这个时候,李闲和罗士信各带三千精骑,同时从阿史那去鹄领地的东侧杀了进去。两支骑兵齐头并进,就好像两柄尖刀狠狠的刺进了突厥人的身体里。罗士信有心在李闲面前表现,自然不肯落后。
当汉人的轻骑在夜色中冲进营地的时候,牧民们还以为是自己人的骑兵。
而他们还在诧异的时候,两柄刀子已经狠狠的刺了进来。
李闲受伤之后第一次亲自出手,以他为箭头的骑兵如撕开衣服一样将突厥人的营地狠狠撕开了一道口子,而随着燕云寨精骑越来杀进去的越多,这口子也就越来越大。
一队数百人的狼骑队伍折返杀了过来,李闲一刀将领头的武士脖子切开,黑刀一旋,又将下一个对手的半边肩膀卸了下来。锋利的黑刀切开突厥狼骑厚实的皮甲,轻而易举的如同切开一块豆腐。
一个用狼牙棒的武士呐喊着冲了过来,才将狼牙棒举起来黑刀已经在他的咽喉一扫而过。一道红线在他的脖子上逐渐放大,紧接着血如喷泉一样喷溅出来。他丢掉手里的铁棒,两只手捂着自己的脖子试图阻止血往外溢,但很显然,他所有的动作都是徒劳的。
燕云寨的精骑狠狠的撞在那几百狼骑队伍上,很快,那队狼骑就被大队燕云寨的骑兵淹没,而来不及上马的牧民,则在惊恐的奔跑中被人逐个砍翻。
李闲眯着眼睛看着远处最大的那一顶毡帐,将黑刀往前一指。
三千精骑,随着李闲直接杀了过去。
与此同时,在数百里外。
李世民皱眉看着面前被焚毁的部落营地,他喃喃道:“是草原人内讧?还是有人比咱们先到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阿史那去鹄的领地(三)
一个突厥狼骑的百夫长纵马而来,挥刀斩向李闲的咽喉,李闲挥刀向上一磕,当的一声,那弯刀就被磕飞打着旋也不知道落到什么地方去了。两马交错之际,李闲探手一抓,抓着那百夫长的衣领将其从马背上提了起来,这时又两个狼骑一左一右杀来,李闲随手那那百夫长夹在腋下,一刀一个将那两个突厥狼骑砍落马下。
数百名仓促组织起来的狼骑组成一个攻击阵型,直对着李闲的人马撞了过来。李闲黑刀一翻,卸掉了一条还握着弯刀的手臂,血液挥洒间,那手臂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没了一条胳膊的狼骑士兵嗷的叫了一声,从李闲的身边冲了过去。
紧跟在李闲身后的亲兵顺势一刀抹在那狼骑的脖子上,横刀本就锋利,借助惯性,这一刀直接将那人的头颅切了下来。只是没了脑袋的尸体还坐在马背上向前冲了出去,脖子里噗噗的一股一股往外喷着血液。在火把的照耀下,那血雾闪现出一种妖异的颜色。
被血液刺激出了杀性的士兵们疯了一样的往前冲,战马的嘶鸣声中,刀与刀相撞擦出来的火星不时闪现。
紧接着杀至李闲面前的狼骑一刀横扫,试图斩断李闲的胳膊。李闲根本没有躲闪,黑刀划出一道乌光,硬碰硬的和那狼骑士兵拼了一刀,两刀相撞,咔的一声那狼骑的弯刀竟然整齐的被李闲斩断!
没有再理此人,李闲身前的敌人已经换成了下一个突厥人。骑兵交锋,如果不能一刀毙敌,绝不能再回头去补一刀,因为两军骑兵高速对冲,任何人都没有时间对同一个人出第二刀,如果只盯着之前的敌人不放,知会被后面迅疾扑过来的敌人一刀斩落。李闲斩断了狼骑的弯刀,顺势一刀横扫,黑刀轻而易举的将刚扑到近前的狼骑胸前皮甲切开,巨大的伤口立刻出现在那突厥人的胸膛上,一尺多长的伤口,肉往两边翻开,血瀑布一样涌了出来。
不去管这人的死活,李闲的下一刀已经精准的找到后面突厥人的咽喉。这个脖子上围了链甲的突厥人死都没有想到,那黑刀竟然如此锋利。切豆腐一样将他脖子上的链甲铁环切开,然后刀锋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红线。当他冲出去两步之后,脖子上的红线才逐渐放大,他的头颅猛的向后一歪,咔的一声轻响,那头颅居然掉了下来。只是后颈上还连着一层皮肉,血糊糊的脑袋挂在后背上,没有来得及闭上眼睛的他眼神不甘的死去。
一柄狼牙棒砸向李闲,李闲黑刀贴在狼牙棒劈了下去,黑刀在狼牙棒上摩擦,发出一种令人牙酸的尖锐声音。刹那之后顺着狼牙棒劈落的黑刀将突厥人紧握着狼牙棒的手掌切了下来,四根手指和半个手掌离开了他的身体,狼牙棒也随即掉了下去。这突厥人被后面紧跟着的李闲亲兵一刀砍在肩膀上,下一秒第二个亲兵再一刀斩在他的额头上,没了半边肩膀,头皮被切下去一层的尸体扑通一声掉在地上,很快就被双方的战马踏成了一滩肉泥。
李闲的黑刀泼出一片血光,只三四分钟便迎着那数百狼骑杀了出去。
冲出来之后李闲拨马站住,手臂一松,夹在腋下那百夫长缓缓的掉了下去,扑通一声掉在地上砸起一片烟尘。
这倒霉的百夫长,竟然被李闲活活勒死在臂弯之中。
李闲停留了片刻,随即将目光再次看向那最高大的毡帐。那里必然是阿史那去鹄的大帐,就算阿史那去鹄不在领地中,但他的家人也一定在。那个在奚人草场上屯兵试图趁着大隋东征高句丽之际南下的家伙,此时一定想不到自己的领地正在被汉人尽情的屠戮着。
此时,见杀入领地中的骑兵竟然朝着特勤大帐冲了过来,守护在大帐四周的武士立刻组成了一道防御线。
“保护可敦!”
二三百名武士悍不畏死的在大帐前面组成了一道人肉城墙,他们虽然在害怕在颤抖,但却没有一个人后退。
突厥人能称雄草原,果然悍勇!
李闲在心中想到,随即猛的一提大黑马的缰绳。
大黑马啾啾的叫了两声,两条后腿骤然爆发出一股巨大的力度猛的在地上蹬了一下。在那些突厥人惊恐的视线中,李闲骑着大黑马从他们的头顶跃了过去。
刷的一声,李闲一刀将那巨大毡帐的帘子斩落,然后纵马冲了进去,帐篷里立刻响起一个女人惊恐至极的尖叫声。于此同时,刷啦一下子,毡帐的另一侧被人劈开一道口子,然后就看到持了一条滴血长槊的罗士信催马冲了进来。
尖叫着的女子穿着华丽的衣服,头顶上带着一顶银冠,她手里拉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突厥少年惊恐的往后退,却被罗士信挡住了退路。
“隋人?”
那女子紧紧的将孩子抱在怀里,脸色惨白的看着李闲难掩紧张恐惧的问道。
听她的汉语竟然没有一点异域口音,李闲也微微诧异了一下,但是很快他就明白过来,阿史那去鹄的妻子竟然也是一个汉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大隋皇室出身,即便不是,也是出自大隋某一个世家。
突厥与大隋时有联姻,有不少突厥王室贵族都会娶一个汉人女子为妻,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荣耀的象征。
李闲看着那女子,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是何人?”
穿着华美衣衫的女子揽着男孩向后退,后背顶在了桌案上才停了下来。或许身后有些依靠,她心里觉得踏实了一些。华服女子缓缓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微微昂起下颌对李闲说道:“我是阿史那去鹄的妻子。”
“你是汉人?”
李闲问道。
那女子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我现在是突厥阿史那去鹄部的可敦。”
罗士信怒道:“你连自己的祖宗都忘了吗,那还留你何用!”
正要挺槊将其刺死,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疯狂的喊杀之声:“救可敦!”
“救可敦!”
“杀退那些隋人,救出可敦!”
那女子脸色逐渐平复下来,看着李闲认真的说道:“我是个隋人不假,我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姓氏和祖先。可大隋皇帝将我嫁给了阿史那去鹄,我已经是他的妻子了,这是我们的孩子阿史那卜托,他已经十二岁了。你们来自我的家乡,是我的亲人,见到你们我心里很开心,可是你们此时却在屠杀我的子民,所以我请你们离开!”
“那你知不知道!阿史那去鹄这会带着人正在你的家乡屠杀你的同胞!大隋的皇帝也被突厥人围困在了雁门关!”
罗士信暴怒问道,
“我知道!”
阿史那去鹄的妻子凄然道:“可我有什么办法?我已经嫁入草原十四年了。”
“隋人!从我的家里滚出去!”
那突厥少年阿史那卜托忽然尖声喊道。
罗士信调转槊锋用槊杆敲在少年的后脑上,那少年闷哼一声随即昏了过去。
“没工夫耽搁!”
他看着李闲说道。
“都绑了带走!”
李闲指了指阿史那去鹄的妻子下令道。
可敦被那些该死的隋人抓走了,这让整个阿史那去鹄的领地都变得狂躁起来。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的突厥人在反应过来之后疯了一样的往大帐方向冲了过去,在他们看来,可敦被人擒住这是一种让他们无法接受的耻辱。可敦是一个漂亮温柔的女人,她就好像月亮一样高贵,是每一个阿史那去鹄部突厥人心中的女神。
可是那些隋人,竟然敢将可敦抓走!
本来被杀了个对穿并且被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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