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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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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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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
「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
「你有没有跟他做爱?」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肉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
「你干什么?」
「跟我做爱!」
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
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
「我要跟你做爱。」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
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同听《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阴影下滋长,《人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干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
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西也丢到地上。
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来。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
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
「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
「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
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是还没有断奶。」
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
「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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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
「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三 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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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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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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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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