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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就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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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因为“据科学家分析”的结果而来规划自己的人生呢?
话说得感性一点,那些没有作成母亲的女作家大多是因为错过。可能是因为写作计划太庞大且实施得太顺利,一眨眼,二十年就过去了;可能也是因为写作计划太庞大但实施得太不顺利,又想对自己对文学有个交代,咬牙埋头苦干,二十年也过去了;也许,这二十年正好爱着一个或几个不想作父亲的男人;也许,这二十年对母爱没有信心,待出自本能的母爱需要有个落点时,却发现已经无处安身。在我的分析里没有加上一条:因耽于享乐而放弃生育。这是一种很不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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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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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这样揣测,妄自揣测,因为,一个没有母亲身分的女作家大多对此缄默不语。听过李清照、张爱玲、波伏瓦、曼斯菲尔德等人谈过她们的这一遗憾吗?!也许,人家是不以为憾,人生自有其它更为重大的憾事;也许,是隐痛,绝不公诸于众。
怕的是,读到伍尔夫这样事后反悔的文字。我们怕,神也是怕的,因为──后悔莫及。
2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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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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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肖像都是她的侧面。她是一个美貌的女人,很素净的那种美。侧面的伍尔夫有线条优美的高鼻子和薄嘴唇,修长的颈部、圆润的耳廓和一头柔美的坠髻。
如果一个女作家拥有一种公认的美貌,于她的文字有着怎样的一种作用?是一种伤害还是一种滋养?也许,仅仅就是一种附丽。女作家的美貌在读者看来肯定会加深对她作品的好感。
这里面还有一种惊奇在里面,因为在众人的眼里,美貌和智慧常常不成正比。人们对林徽因的好感很大程度上在于她满足了这种惊奇,她太美而又这么有才华,天妒人羡,当然就是一种传奇。
其实,林徽因的文学作品我是不太喜欢的,有一种新文艺腔在里面;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林徽因的成就并不突出。我觉得,这是她那出类拔粹的美貌祸害的。这是一种没有多少道理的感觉。才艺双佳是可能的,但才艺双绝则是不可能的。一种绝必定要连累出另一种的相对平淡。张爱玲的文是绝,容貌上怎么说也说不上是绝,她是独特而耐看的,有一点朝内的尖厉,给人一种薄的感觉。人们常把这种容貌称作凄丽。张爱玲自己是很想给人以双份的惊艳观感的,又深知天生并非丽质,于是在年轻时以奇装异服招人侧目,配合她那显赫的文名,再配合少年得志飞扬拔扈的状态,倒也成就了她的痛快──她曾经说,出名要趁早呀,晚了就不痛快了。
其实,一个行当有一个行当的标准,作家中的美人放到演艺界里去是相当稀松平常的。演艺界的美貌是纯粹的美貌,审视的标准丝毫不夹杂任何智力上的因素。有段时间好莱坞大惊小怪地嚷嚷,说莎朗·斯通的智商竟是150。可见,长成莎朗·斯通那样子还拥有高智商是一件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对于一个女作家来说,150的智商却丝毫不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这种叫作“智商”的指数跟写作才华丝毫不搭界,后者没有可以量化的指数;如果把很多作家,男的女的,都弄去做一个智商测试,其结果说不定真是匪夷所思了。
当然,写作的女人中间不可能出现一个像莎朗·斯通那样顶尖级的美貌人士,因为,这不见容于这种行当;因为,顶尖级美人有责任向世人展示造物主的这一成果,而不能让它被暗淡的文字生涯埋没掉。文字是一种吞食,一笔一划地耗着女人的青春容颜;见过少女时代的玛格丽特·杜拉斯吗?那是一个标准丽人。然后,文字把她给吞食成一个矮小丑陋声名显赫的老太婆。
固执于写作,也就放弃维护那本来就很单薄的美丽。没有艳光四射的可能。伍尔夫和林徽因都只能是美得素净,内敛的,畏光的。文字相对来说是安全的,有一种绵绵的潮湿的黑暗,让女人可以素面朝天。
有时候我想,艺人美,且以美来维生,这是一种有道德的行为;文人美,这美却跟她的生计无甚干系,这是一种浪费,也是一种罪过。对于女人来说,不美的,那就藏在美的文字后面让人产生错觉而完成自己对美的臆想;本身就美的,美得可以在荧屏银幕上放大的,还是就去放大吧。我一向认为,玛丽莲·梦露对这个世界的贡献是要超过很多女作家的。
2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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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房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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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过了三十,时间就像坐了滑梯,向下向下,而且是加速度。这是一句老生常谈。待我的三十岁生日过后才知此言甚是,非常传神。这是一种不太美妙的姿势,坐着,紧紧地抓着把手,甚至伴以下意识的尖叫,于是,女人,就这么冲下去了。
整个情景说来真是有点难堪。我是一个有唯美倾向的人,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个比喻:中年是一个靶,我是一支瞄准靶心疾驰的箭,中个正着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射中是在那一点上,也许是三十五,也许是五十。我见过六十岁仍保有青春气息的女人,她的箭掠过了中年。这样的女人,有的人羡慕,有的人却觉得可怕。我是后者。我敢肯定我不会那么幸运,当然我也不会那么不幸,中年是美丽的黄昏,为什么要错过呢?白昼直接与黑夜相连,我不喜欢。
过了三十,我常想,对于我来说,好的是什么?好的太多,夫君、孩子、父母、胞姐、朋友,都是好的,而且于我是最好的。他们将我的生命整个地充盈了,就像是植物的根,我是否繁茂在于他们。还有一个非常好的——我有一个自己的房间,这更关乎我是否繁茂。
很早就受维吉利亚。伍尔夫的教诲,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
所谓自己的房间,在我的理解里就是不会被窥视的安全的地方。
写作这件事,其过程像一只瞎蚂蚁在爬一面墙,渺小、孤单、盲目、陡峭,任何一个人站在正在写作的我的背后,我都会芒刺在身。那种感觉不是恼,而是羞,羞得背心一阵阵发凉。写作时,我的房间总是关上的。其实,对于一个有着正常家庭生活的人来说,这很不近情理;谁受得了一个回家嘭地关上门几个小时后才一付心力交瘁模样钻出来的老婆?女人的写作在家里是没有市场,对于任何一个夫君来说,与其“欣赏”你的一篇佳作,不如让你陪他看一场足球电视转播。我儿子有时候会猛敲我的门,让我出来和他玩。我理解他的不满。不是不内疚的。
维吉利亚。伍尔夫分析过几位英国女作家的写作境况。她说,乔治·爱略特、艾米莉·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简·奥斯丁,是什么逼着她们统统去写小说?共同之处在于,一是没有孩子,二是只能在家庭共用的起居室里写作。啊?真是难以理解。
简。奥斯丁的外甥回忆说,“她怎么能有这些成就真是惊人,因为她自己并没有书房可去。大部分的写作一定都是在那间公共的起居室里完成的,遭受各种不相干的搅扰。她很小心不让佣人、客人,或是家庭以外任何人疑心到她在写作。”
有人说,真正的作家,在任何场所任何时侯任何心境里,都可以写作。
我是不行的。
我羡慕可以在咖啡馆里写作的人,一种做作的优美的凄伤的姿态。
朱天心的小说《威尼斯之死》里的主人公是个在咖啡馆写作的家伙。这个家伙发现,几乎所有的文学大师在离开起码的学校教育之后到三十五岁这段时间里,全都在鬼混,“做做不重要的工作,书店小职员、小电报员、地方小报的记者……三不五时写些不成熟的作品,不结婚,不做其他人们在同年纪该做的事,美国的净在巴黎或远东鬼混,欧洲的混到苏俄或非洲去,拉丁美洲的混到西班牙,西班牙的混到墨西哥……”于是,朱天文笔下的这个家伙放心地鬼混着,凭着其绝对会终成大器的自信。他成天呆在咖啡馆里,因各个咖啡馆不同的气氛操纵着一篇篇风格各异的小说。至于说他为什么要选择咖啡馆,他如此说:
“像很多古今中外的中外作者一样,我很习惯在咖啡馆里写作,别人的理由我不很清楚也不尽赞同,例如我听过的理由有,一名女同业抱怨家里有太多的零食、有太舒服的床、有太好玩的小孩;也有人极富骨气的说,只身在外,可避免一遇写作难关时,忍不住求救于四壁书柜上的列祖列宗们;也有较具积极意义的说,咖啡馆堪称为众生相的缩影,便于作者观察及偷窥窃听;也有的仅仅想仿效巴尔扎克的日饮咖啡十数杯才能有灵感……我的理由却极其简单,每天朝九晚五的去咖啡馆写作,便于至今仍无法接受我以写作为业的老母,不必向邻居解释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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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房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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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鬼混的理由和去咖啡馆写作的理由而喜欢朱天心笔下的这个家伙。
我也想鬼混,但拖家带口又具备一点起码的责任心;我也想去咖啡馆写作,而且可以去,但是,我在那里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丧失了在我的房间这个梦想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写作的去处和姿态。至于说有的同业所描述的,带着笔记本电脑开车到树林山坡上去写,或是把自己关在一个深山古刹里憋一部长篇等等,这类事情,在我是连做梦也梦不到的。我是一个惯于呼吸着城市的暮气尘埃来决定一切的人。
199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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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式·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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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文章里好几次引用或篡改过D·H·劳伦斯的一句话,“我身体中最优秀的男性在爱着你。”初初看到这句话,甚为惊艳。后来发现,他时不时要用同样的句式来说话,比如,“也许那时因我身体中的僧侣般的人物在起作用”;比如“我身体中的孩子……”。虽然这个句式不具备我开初以为的唯一性了,但还是觉得好。他是对的,他说出了一个道理:我们的身体里有很多另外的自己,他们会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候跳出来,把我们以为的那个自己吓一大跳。但这些个另外的自己是否可以彻底覆盖我们,那就得因人而异了。
领受劳伦斯身体中最优秀的男性爱慕的女人叫弗莉达,一个德国贵族的女儿。她31岁前的生活原本是这样的:侨居伦敦,嫁一大学教授,生养了三个孩子。她自己说,“我的婚姻看上去是美满的。不管怎么说,普通女人想得到的我都有了。”但一切都变了。一个26岁的矿工的儿子,一个在写着小说但还毫无名气的作家,“身材瘦削,两腿修长,步履轻盈,动作敏捷”地来到弗莉达的家,原本是想讨教她丈夫一些问题,却和弗莉达攀谈起来。谈话中,他严厉地批判了女人,那种严厉过分得让弗莉达笑了起来。过了几天,他写信来说“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
两人认识6个星期后,弗莉达抛下了一切,跟劳伦斯私奔了。几十年后回忆起当初的举动,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理解,她只是觉得当时受到了比她自身更强大的力量的牵引。她清楚地记得私奔的那天,“悲痛得头晕目眩,神情恍惚”;从此以后,她跟着那个比她小五岁的男人浪迹天涯,再也没有分开,一直到将这个男人亲手埋葬。
这个让人无言以对的故事,写在弗莉达的《不是我,而是风》这本书里。这个书名甚至比书本身还要有生命力,很多人的很多文字都在引用。去年我看到国内一场时装表演秀也用这个句式命名,“不是我,而是风”。这个句式对于一个事后解释命运这个概念的女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说法,更是一个绝妙的遁词。
遁词是什么?永远?多么令人厌恶的词汇。这是人类的遁词。这也是她的遁词。世间的著名遁词还有:献身、幸福、悲伤、痛苦……。她没有提到一个最关键的词,自私。虽然自私也很辛苦。进入遁词和脱离遁词,一样的辛苦。
《不是我,而是风》里,基本上没有提到被她抛弃的前夫,这可以理解;但也基本上没有提到被她抛弃的三个孩子是如何长大的。她的孩子出场时已经成人,与她和劳伦斯的几次短暂相聚相处融洽。她为什么在文字里回避孩子?这也完全可以理解。好在她对她的行为和一生有一个看似满意的结论,她从她的角度说出了一段很棒的无懈可击的话:“我想到,人在栅栏内的时候只看到这个栅栏,就想仅此就挺好。但是当一旦从那个栅栏中出来,知道世界是多么广阔时,就会悟道,栅栏只不过是栅栏而已。其实,所有难以逾越的栅栏都是可以逾越的。然而对于安心于栅栏内的人来说,就不存在栅栏的问题,也不存在有个更大的世界的问题。”
是的,她从她的角度讲话。不过,她可能没有想到,栅栏这个概念只是对于受困于栅栏的人有用;对于有些人来说,并不存在栅栏这个东西,无论他们活在哪种境况中,他们的内心都是广阔的。他们根本不需要在生活中做出一个逾越的姿势,他们生来是鸟,有翅膀。这些鸟人,是长脚的人难以想象的。
有意思的是,弗莉达的确没有白跟劳伦斯那么多年,对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他们的口吻里都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自我嘉许和一种令人莞尔的优越感,仿佛他们的身体中有个真理的化身在说话。这是旁人看到的他们的栅栏。
2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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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和砒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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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少女毛特·岗第一次出现在24岁的叶芝面前时,苹果花这个意象就诞生并启动了,从此伴随了叶芝的一生。在叶芝本人及其友人的回忆录中,那个致命的春日都同样的鲜明。那天,毛特·岗来拜访叶芝的父亲,从此以后,这个美丽、高挑、有着雪白发亮的皮肤、赭金色头发和神秘愤怒的金色眼眸、因为在言谈中热衷暴力和鲜血而激怒了叶芝父亲的女子,成为叶芝一生缠绕的美梦和噩梦。笃信神秘主义且亲身进行多种实验的叶芝,把这个女人化做苹果花这个意象,写进诗文里,并作为符咒,时时念叨——“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我睡着前就在枕上念苹果花的祈祷文。有时我要是在睡着之前努力地用符号把我的灵魂送到毛特·岗那里的话,醒来就发现梦见下了一场宝石雨。”“阳光洒在园中的苹果树上,而那位站在窗边的女子面如春花,肌理白皙胜雪,空灵宛如身后的花朵枝桠。”“我从来没想到会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这样的美属于名画,属于诗,属于某个过去的传说时代。苹果花一样的肤色,脸庞和身体有着布莱克称为最高贵的轮廓之美。”……
叶芝有太多这样的诗和文了。
叶芝和毛特·岗,是近代世界文学史上文学伟人与其缪斯之间的无数个故事中最苦涩的一个故事。我原来所知道的结尾是这样的——1917年,叶芝最后一次向毛特·岗求婚失败后,回答他的挚友格雷戈里夫人鼓励他继续努力的说法只有一句话,“不,我已筋疲力尽了,我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这个时候,离他在苹果花下对毛特·岗的一见钟情已经过去了28年,叶芝本人已经是52岁了。其后几个月,他做了一个爱屋其乌的挣扎动作——向毛特·冈的女儿,伊索德·岗求婚,同样被拒绝。就在同一年的年底,他娶了早年认识的、一直仰慕他的英国女人乔治·海德里斯。这位妻子后来为叶芝生养了一儿一女。
我原来以为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的,虽然我知道叶芝婚后依然时不时保持着同毛特·岗的联系,在我的猜想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心如止水之下的温情,一个无奈,一个抱歉。这是人之常情的想法。后来在文友蒋蓝的文章《阳光照透的苹果花》里读到了这样的内容:世界著名的摄影家约翰·菲利普斯曾同晚年的毛特·岗有过接触。菲利普斯这样描述过她:“她尽管已71岁,仍然不顾警察的监视,在都柏林街头向人群演讲。她谈到叶芝,说他希望戏剧为艺术而艺术,而她要让戏剧成为宣传。她笑了笑,又说“他是女子气十足的男人。’”。
她居然一直是蔑视他的!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关键。他和她完全是不同质的:一个是阴柔的诗人,他的父亲是人像画家,他的一生沉溺于文学艺术之中,永远对故乡(爱尔兰的斯莱戈郡)有一种泪眼朦胧的眷恋,他沉默、敏感、彬彬有礼、君子之风浓厚;一个是阳刚的革命家,她的父亲是陆军上校,她天性热爱煽动、暴力和鲜血,终生司职于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她强悍、果敢、激烈,对所有布尔乔亚似的情调不屑一顾,甚至对文学艺术本身不屑一顾。就是这样的两个人碰撞在了一起。在叶芝大量的诗篇之中,有那首脍炙人口的名篇“当你老了,白了头”,非常悲剧的是,这首能够打动所有人的诗篇,却不能打动抒情的对象。叶芝曾写道,“你曾经容颜夺目,我曾经努力/用古老的爱情方式来爱过你”,他希翼的是,当她老了,白了头,“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皱纹”,但她连皱纹也不愿意给他。李碧华说过一句话甚妙,大意是说,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之一是,全世界的人都给你青眼,但你最在乎的那个人却给的是白眼。
叶芝的诗里,我非常喜欢这一首:
“我骤然看到那冰冷的、白嘴鸦的天空
那里仿佛冰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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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和砒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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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或那个念头,每一个都无足轻重
都已消逝,余下的唯有那随着青春的热血
一起过了季节的记忆,早已消亡了的爱情
我把责备从所有的感觉和理性中取出
最后我大喊着,颤抖着,不停地晃动
全身被光穿透了啊!当鬼魂开始加快步伐
临终的麻木的混乱告终了,它是不是,
被赤身裸体地送上了大路……”
写作此诗是1903的某一天,这一天叶芝闻讯毛特·岗嫁给了她的同道、爱尔兰解放运动的领导者之一约翰·马克布莱少校。少校后来在1916年因起义失败被枪决。
在这个故事中,可能是被叶芝情感遭遇的悲苦以及他本人的杰出所引导,人们的感受中普遍有着对毛特·岗的不悦,似乎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居然不识抬举冥顽不化到这样一个地步。奇妙的是,很少有人从毛特·岗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她为什么就必须爱叶芝?就因为他一直爱她?她并不缺乏爱的能力,她也曾有自己深情的爱恋对象——吕西安·米尔瓦纳(法国政治家),也曾在爱情之海上颠簸流离,吃尽苦头。对于叶芝,她一直恳求他保持友谊,这一点,叶芝本人也是承认的。事情放到当时是无可厚非的,但代远年烟之后,这一段对两个当事人来说分别为蜜糖和砒霜的情感,因为毛特·岗最终丧失掉了历史话语权,叶芝的声音也就随着他的成就越来越大,那声声断断的呜咽把毛特·岗彻底给覆盖了,包围了,也可以说是扭曲了。
蒋蓝有一段评述很有道理:“毛特·岗的名字随着诗人飞翔的声誉也找到了…个奇妙的位置。她不像一根锋芒毕露的铁针,倒是更像一块砧板,叶芝以卓越匠人的技艺,把自己的渊笃灵魂放在上面反复击打,金箔般匀质的完美,被风轻轻拂动,发出无从模拟的清丽深沉之声,在遥远的空气中不停颤抖。”
1939年,叶芝逝世,作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学巨人,极尽哀荣。还在世的毛特·岗并未去凭吊。她把她的拒绝坚持到底,酷到了极点和终点。如果我们从最坏的角度去猜想——她越来越烦这个人,直至烦透了这个“女人气十足的男人”,这种厌烦持续且加剧到她的最后岁月。如果这一切是事实的话,这才是这个故事里最残酷最悲惨的一面。
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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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就老》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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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就会在梦里去见他(她),而那个人如果恰好具有接受这种讯息的特殊能力,便会在跟梦里场景相同的现实场景中见到做梦的人从窗前飘然而过。喊不住的。但那并不是幽灵,而是一个生灵。这个人的肉身在另一个地方的一张床上。这就是平时所说的灵魂出窍吧。如果这两个人日后相遇的话,可以就这样的会面交谈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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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居·文字·电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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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几年前,我的朋友丁丁嫁给了墨西哥人Jose。她和Jose住在旧金山。我一向不怎么理解中国人嫁给外国人会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文化背景差那么远,平时聊什么呢?对这桩异国婚姻,我没什么其他特别的感觉,看了照片后给丁丁说,Jose很帅。对嫁了帅哥的女友,我总要祝贺。
后来接到丁丁的一封信,说她到婆家去,发现她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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