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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就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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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心中没有悲哀,
  而是这狂妄的人间迷惘了我了。”
  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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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话和传奇的另一个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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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10日,是我国现代文化史上的杰出女性、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百年诞辰。据报载,清华大学为此举办了“林徽因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会”和同名纪念展。我记得看过的一则逸闻,说是林徽因去世后的某一年的某一天,金岳霖郑重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聚会。开席前,金岳霖突然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这时,人们才发现,金岳霖旁边空了一个位置,多了一幅碗筷。举座唏嘘不已。
  林徽因于1955年4月1日病逝于北京同仁医院,享年51岁。她的名字、容貌、才情和故事大范围地进入公众视野,却是差不多四十年以后的事了;而在这一系列元素里面,她的美貌和一些著名的传说和演义,显然覆盖了她作为一个建筑学家和一个诗人的身份。在我们大家的印象里,她是一个三十年代的京城名媛,一个出身名门游学欧美视野开阔见识广博的知识分子,一个被称作“太太的客厅”的文化沙龙的女主人,一个口才出众谈吐机趣的大美人,另外,她还是三个著名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个是与徐志摩共同出演的青春感伤片,主题是情窦初开;一个是和梁思成这个名字并置在一起的婚恋正剧,主题是相濡以沫;另外,还是一个悲情故事的女主角,她中途退场,剩下大半生“逐林而居”的男主人公金岳霖将单恋与怀念持续终生。
  这些故事背后的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别说我们这些旁观者了,就是当事人怕是也说不清楚。要紧的是,这些故事是否美丽,是否成为佳话一桩。我曾经以为,要概括林徽因这个人以及她的生平,佳话这个词是最准确的,她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佳话之形象代表。
  这个佳话的质地犹如林徽因本人的诗作,既是浓烈的,又是清秀的,是典型的三十年代“文艺腔”。林徽因的作品主要是诗,它们用词正确、高光、抒情意味浓厚,以一种纤弱的但同时又是执拗的姿态,正面释读一切;这些作品切入人生以及社会的方式,都带有一种公众意味,也就是说,在一种被规定了的被普遍认同了的社会、情感、审美的价值标准中去进行个人表达。基于这种看法,林徽因的作品对我个人来说,在阅读上很难有沟通的渠道,她在诗作中表达出的喜悦和痛苦,对于我来说,都无法产生移情作用。当然,这个阅读前提是,这中间有时代、背景以及审美趣味的全然变迁,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一个喜欢并习惯回避正面的读者,我喜欢并习惯从人生的各个侧面甚至背面张望并探究。所以,林徽因对我来说,长久以来其实是一个感觉遥远的名字,一个文化符号。
  却不想,有一个机缘让我走近了一点她。这给了我一个重新阅读并重新审视阅读感受的机会。
  2004年5月,我担任责任编辑的《发现李庄》一书上市。李庄位于长江上游,是四川宜宾地区的一个镇。1939年至1945年,以傅斯年为首的包括陶孟和、李方桂、梁思成、董作宾、童第周等一大批学术精英的中央研究院因战乱避难于此,并在此坚持学术研究,将中国文化薪传火播下去。李庄因此也成为抗战时期与重庆、成都、昆明并列的四大文化中心之一。《发现李庄》是国内第一部全部呈现傅斯年等人在李庄镇六年生活的图书,作者岱峻花了三年的时间,收集整理研究关于人文李庄的资料,并将之结果呈现在文本上。在成书过程中,我也多次接触到这本书涉及内容的方方面面,其中,让我非常感兴趣的,自然有风华绝代的林徽因。
  《发现李庄》的第四章名为“梁思成林徽因与中国营造学社”,其中第二节为“李庄的‘太太的客厅’”。往昔“太太的客厅”在北京北总布胡同,那时的林徽因,众星捧月,名满京华。我们所看到她着骑马装的那幅著名的照片,据说就是一堆人等在客厅里,她外出回来走到客厅门口时照的。青年萧乾曾经和沈从文造访过“太太的客厅”,撰文记述过林徽因的风采:
  “……听说徽因得了很严重的肺病,还经常得卧床休息。可她哪像个病人,穿了一身骑马装(她常和费正清与夫人威尔玛去外国人俱乐部骑马)。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用感情写作的,这很难得。’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她说起话来,别人几乎插不上嘴。别说沈先生和我,就连梁思成和金岳霖也只是坐在沙发上吧嗒着烟斗,连连点头称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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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话和传奇的另一个版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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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乾笔下的这个林徽因和以前的印象重合的,而下面的这个林徽因却是另有一番滋味。
  1939年,辗转迁徙至李庄之后的林徽因,到1945年抗战胜利的六年里,基本上是在病榻上渡过的。《发现李庄》里用了几幅林徽因在李庄病塌上的照片,清丽依旧,但已经形销骨立了。这一时期,她所面临的,大到国家遭受战难之苦,小到个人面临的种种困境:缺医少药,病情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疗;极度穷困,按傅斯年的话是“吃尽当光”;纷繁的家务;与母亲及其他亲属之间的矛盾;这期间,与之感情甚笃的三弟林恒,作为飞行员在成都上空的一次战斗中牺牲,雪上加霜。
  关于李庄“太太的客厅”,曾到李庄梁家造访过的费正清记述道:
  “林徽因非常消瘦,但在我做客期间,她还是显得生气勃勃,像以前一样,凡事都由她来管,别人还没想到的事,她都先行想到了。每次进餐,都吃得很慢;餐后我们开始聊天,趣味盎然,兴致勃勃,徽因最为健谈。傍晚5时半便点起了蜡烛,或是类似植物油灯一类的灯具,这样,8点半就上床。没有电话,仅有一架留声机和几张贝多芬、莫扎特的音乐唱片;有热水瓶而无咖啡;有许多件毛衣但多半不合身;有床单但缺少洗涤用的肥皂;有钢笔、铅笔但没有供书写的纸张;有报纸但都是过时的。你在这里生活,其日常生活就像在墙壁上挖一个洞,拿到什么用什么。别的一无所想,结果便是过着一种听凭造化的生活。我逗留了一个星期,其中不少时间是由于严寒而躺在床上。……”
  在《发现李庄》一书中,关于李庄时期的包括林徽因在内的大批中国精英知识分子在生活上的困苦景况有非常详尽的描述,碍于篇幅以及整体结构上的考虑,在后期的编辑过程中,我和作者商量后还删去了相当一部分内容。在编辑过程中,我被撼动,这种撼动来自由当年的各种报表、书信、当事人口述所还原的历史。对于林徽因来说,我更是感慨于她给傅斯年的一封信。那是林徽因在接到傅斯年为她家多方努力争取到的一笔救济款之后写的感谢信:
  “孟真先生:接到要件一束,大吃一惊,开函拜读,则感与惭并,半天作奇异感!空言不能陈万一,雅不欲循俗进谢,但得书不报,意又未安。踌躇了许久仍是临书木讷,话不知从何说起!……尤其是关于我的地方,一言之誉可使我疚心疾首,夙夜愁痛。日念平白吃了三十多年饭,始终是一张空头支票难得兑现。好容易盼得孩子稍大,可以全力工作几年,偏偏碰上大战,转入井臼柴米的阵地,五年大好光阴又失之交臂。近来更胶着于疾病处残之阶段,体衰智困,学问工作恐已无分,将来终负今日教勉之意,太难为情了。……素来厚惠可以言图报,惟受同情,则感奋之余反而缄默,此情想老兄伉俪皆能体谅,匆匆这几行,自然书不尽意。……”
  这封信是那么沉郁伤痛、朴实无华!说实话,以前我不耐烦她的文字,我不喜欢她这样的诗句,“笑的是她的眼睛,口唇,/和唇边浑圆的漩涡。/艳丽如同露珠,/朵朵的笑向贝齿的闪光里躲。/那是笑……神的笑,美的笑;/水的映影,风的轻歌。……”对比上面那封信,我反而感念一个女人在美好时光中所有的快乐和甜蜜,那种轻,真是轻盈;只有对比了真正的苦难沉重之后,才会明白轻盈的难得和不可追。其实,像我这种,有人生的各种烦恼但其实从未遭受不幸的女人,何以真正有权利议论和评价林徽因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女性,而且,语气还那么轻佻和八卦?她们那一代所经历和承受的人生,断不是我等可以凭空臆想的。我等离她们的痛苦很远,离她们的幸福也很远。虽然林徽因的诗不能打动我,但,她这个人深深地打动了我。一个清丽轻盈的名字下面的故事,是悲苦的、坚韧的、充满了责任感并保持着强大的个人尊严,这些故事的芯子,可能才是进入林徽因这个人以及这一代人的正确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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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话和传奇的另一个版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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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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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究竟有多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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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摩死后,众人迁怒于陆小曼,责怨她贪恋上海的社交场所,不肯随夫赴京供职,使得徐志摩奔波于北京和上海之间;又为了省钱,搭乘性能不稳定的军用小飞机,直至飞机失事。那是1931年。当代读者对之后的陆小曼就几乎不了解了,一方面她自己彻底退出社交界,隐居上海;另一方面,徐志摩的众多师友也决意不让这个“祸水”出现在公共话语的范围内。可以说,她主动也被迫丧失了话语权。
  关于陆小曼,零星散见于现代文学史上的逸闻闲事里面。毕竟,这是当年一桩影响巨大的婚恋事件。大致情况我们之前都还是有所知晓:社交名媛陆小曼与著名诗人徐志摩一见钟情,之后,是长达几年的曲折恋爱过程,一厢是陆小蔓与前夫王赓的离婚拉锯战,一厢是徐志摩冒犯父亲和众多师友的竭力反对,痴心等候。终于,1926年夏天,有情人终成眷属。在北京北海公园的婚礼上,群贤毕至,赵元任、陈寅恪、刘海粟、梁实秋、叶公超、陈西滢、金岳霖等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的许多闻人都到了场。参加婚礼的有200多人。徐志摩之父徐申如坚决不参加婚礼,这对于徐陆伉俪来说是一大沮丧;更为沮丧的是,证婚人梁启超当众发表了一通历史上著名的证婚词:“……徐志摩,你是一个有相当天才的人,父兄师友,对于你有无穷的期许,我要问你,两性情爱以外,还有你应该做的事情没有?……”梁大人又转向陆小曼,“陆小曼,你既已和志摩做伴侣,如何积极地鼓舞他,做他应做的事业,我们对于你,有重大的期待和责备,你知道吗?以后可不能再分他的心,阻碍他的工作。你是有一种极大的责任,至少对于我证婚人梁启超有一种责任。”
  其实,梁启超的证婚词还算客气的了。后来有资料翻出梁启超在婚礼第二天给儿子梁思成和儿媳林徽因的家信,谈到这件事时,粱启超写道:
  “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更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
  梁启超可谓一语成谶。婚后几年,徐、陆两人居住在上海。陆小曼的物质需求非常高,租很大的房子,用很多的仆人,吃最好的饭菜,买各种最时鲜的玩意,又沉溺于社交场所,热衷于捧戏子,后来还吸上了鸦片。徐志摩焦头烂额,别说写点什么了,除了奔波教书之外,一门心思想着到哪里弄点外快,甚至还在倒卖地皮、房屋这些营生里轧上一脚,为的是抽取佣金。有人说,如果不从天下掉下来一死了之,他也差不多快累死了。这话也不算是什么妄议。
  最近新买了一本《一代才女·旷世佳人——图说陆小曼》,看这书名就笑了。所谓为逝者涂粉也。这是后人一惯的心态。虽然“一代才女,旷世佳人”的称谓不是这本书的作者的话,而是刘海粟当年的赞词;不过,即兴捧场的话抽来作为一种盖棺定论的标签,这种做法似乎不妥。不过,这本书有不错的贡献,一是当年的资料比较齐全,有不少地方标明了原始出处,让人信赖;另外一个贡献就是比较完整地呈现了陆小曼在1931年以后作为徐志摩未亡人的生活。这是我最感兴趣的一点。
  徐志摩死时,是36岁。那一年,陆小曼29岁。从此她素衣服丧,绝迹于公开场合,几乎不离开居所。对外界于她的所有指责不作任何辩解。她是1965年4月3日孤身一人在上海华东医院去世的,终年63岁。后面这几十年,她专心做了两件事,一是收集徐志摩的文字整理出版,一是画画。她的山水写意画一直不错的,又受过名师指点,解放后入上海画院,成为专业画师。
  陆小曼的灵堂上只有一付友人的挽联。她死前唯一的愿望是和徐志摩合葬,但徐家坚决不答应。她的骨灰一直寄存在某处,直至1988年,由其从台湾回大陆探亲的堂侄出资,才在苏州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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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究竟有多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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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曼后面几十年的个人生活中,身边有一个人叫翁瑞午,晚清名臣翁同和的孙子。翁瑞午是典型的上海小开,家里有钱,自己有闲,会玩、会吃、懂得哄女人。早年翁瑞午和陆小曼裹在一起玩,还被上海小报匿名讽刺,让徐志摩大光其火。但徐志摩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他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翁瑞午陪陆小曼玩,倒也让他脱身出来做点事情。那本《图说陆小曼》的书里断然说,徐志摩在世时,陆和翁只是脾气投合交游密切的朋友,绝无出轨之事。这个不可考了。不过,翁这个人还重情意,陆小曼孀居的前面好多年,因过惯了被人供养的生活,没有谋生能力,也无经济来源,是翁瑞午支付她的所有费用的。后来,两人自然同居在一起了。
  陆小曼曾经用书面文字来总结她和翁瑞午的关系,说自己深爱志摩,从无改变。翁是老友,两人同居时她对他有约定,不许他抛弃发妻,另外,两人不正式结婚。陆小曼说,“我对翁其实并无爱情,只有感情。”
  对待这份感情,陆小曼是值得称许的。作为徐志摩的至交,胡适曾对陆小曼提出,只要她和翁瑞午断交,以后陆的一切由他负责。陆小曼委婉拒绝了,说当时翁已经贫病交加了,这个时候怎么能把人赶走?
  翁陆两人晚年分裂。翁另有新欢。1960年,陆小曼在上海街头遇到老友、郁达夫的遗孀王映霞(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另一出著名婚恋事件的女主角),不禁哭诉道,说自己孤身一人,无儿无女,翁瑞午也跑了,“出门一个人,进门一个人,真是海一般深的凄凉和孤独啊。”我是读到这一段时,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柔情,这份柔情分析起来,核心可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在这之前,我是很不喜欢陆小曼的,也不觉得她美。
  陆小曼究竟有多美?据说是看照片不觉得什么,但面对真人相当惊艳。她是那种不怎么上相的类型,但五官柔和清秀,气质婉约颓废,很有惑人的女人味,一言蔽之为“风情万种”。胡适曾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刘海粟说她“美艳绝伦,光彩照人”。很多男人都夸许陆小曼的美貌,很多女人也赞不绝口,连徐志摩前妻张幼仪那么反感她,也不得不承认陆小曼很美,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有意思的是,直到现在为止,学者们都没有发现林徽因关于陆小曼的任何评语,无论是私下的还是公开的。这两个与徐志摩有关的著名女人之间,这桩公案的背后,真令人遐思啊。
  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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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云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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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里有一幅画,是先生从杂志的夹页里取下来给我的,他知道合我口味。帅梅的《兰亭晚风》,工笔画。我把这副画仔细嵌在书柜玻璃门上,一侧头就可以看到:两个细眉细眼、表情沉静深邃的女人,一个着软缎(我觉得那质地是软缎)碎花旗袍,弹琵琶;一个着中式短裤衫,握团扇。两个女人之间,像母女休闲,更像生活景况迥然不同的一对密友小聚。她们坐在回廊上,四周是水、栏杆和半卷起的竹帘。
  我很喜欢这幅画。画面白而淡,无意义;但自有一种古怪的吸引力,像一种停顿,像一种片刻的呆滞,很舒服。
  那个着中式短裤衫的女人,上衣是水红色压白花,质地温存纤柔,微微透,微微薄,我认定这衣服的质料应该是香云纱。关于香云纱,注解是这样的:“香云纱,俗称拷纱,即莨绸,是中国一种古老而传统的天然丝料。它是将原色天然面料,直接用野葛(莨)茎中提取的汁液浸泡并经过淤泥涂封,放置一段时间后,经太阳暴晒等特殊工艺制成。由于是纯手工生产,生产量很少,所以十分珍稀。夏天凉爽,冬天轻柔,穿洗越久,手感、色泽越好。”
  这段注解是从章诒和的《往事并不如烟》里抄下来的。章诒和回忆她记忆中的史良,某一天穿着香云纱的连衣裙到她家做客,艳惊四座。其实看史良的照片,哪怕是二八少艾,也不算漂亮,不过,又是大律师又是政治家,想来气质是很慑人的;这样的女人着香云纱,的确让人眼睛一亮。
  感觉上,香云纱是哪种女人穿的呢?陆小曼应该是一个,王映霞也应该是一个——不算华贵,但非常讲究,有点慵懒,有点颓废,很女人,很私密,文艺味道重,但又不是文学。所以,香云纱不该是史良的,但完全可能是宋家三姐妹的居家衣服。
  章诒和感叹说,史良把个特务穿的衣服穿得个风华绝代。说到这里,终于和我们这代人的直观感受联系在一起了。我们这些人,其实哪里知道什么香云纱啊?不过,从小却在电影里看惯了,特务和汉奸的制服就是这东西,一种褂子,多为黑色的,软啦吧唧的,挂在特务或汉奸的身上,风一吹就鼓鼓的,那些厮头上歪戴一顶礼帽,一脸焦灼:咦,怎么把李向阳跟丢了?就是这东西。当年就问过大人,知道这叫拷绸衫,好人是不穿的。我女童时代的大偶像王心刚,穿着花花拷绸衫,在《永不消失的电波》里当了叛徒,被孙道临啐了一脸唾沫。我的心都碎了。
  说回史良。在章诒和的笔下甚有味道。最让人感叹的是这一笔:早年罗隆基移情别恋,有负于史良。史良向罗讨要她写的情书,罗执意不还。反右时期,史良率先开炮,从民盟中央炸开口子,为揪出“章罗联盟”这对中国头号和二号右派立下大功。后罗隆基因病猝死,一箱子他收藏的情书被搜走,其中有史良的。文革中,史良被揪斗,有人抖着她的情书质问:“你和大右派罗隆基是什么关系?”史良奋力抬头,大声说道:“我爱他。”……
  难以把写情书的、穿香云纱的、为民请命的、冒着巨大的危险营救民主人士并大无畏地走进国民党监狱的、将密友私下谈话作为证据邀功请赏的、在自身性命难保的时期抬头说“我爱他”的这些个史良联系在一起。人性之复杂,难以辨析。难怪章诒和把史良放在这本书的第一个位置,并以香云纱这样无比香艳的亮相出场,算作对她女性特征的一种定格吧,之后,这个女人的形象开始动起来,厚起来,凌乱起来,模糊起来,越来越一言难尽了。
  2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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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多说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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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这个主题,我断断续续写了好些年了;可以说,我一开始写作就着迷于这个主题;所以,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跨度很大,有十年。
  女性写作,文本中的女性,这一直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阅读对象。其原因一方面是我身为女性,对同类且同业的关注自然会比较多一些;另外一个因素是,女性作为文学构成中无比鲜活灵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她们的创作活动以及文本形象,有着一种让我非常迷恋的致幻效果。
  关于这本书本身,我希望读者能在我的文字里寻找到认同点;当然,认同点不是最要紧的,如果我的观感能和读者的观感发生一点“化学反应”,就达到我的初衷了。最关键的是,我希望这本书,这个主题,能唤起读者您在过往的阅读体验中的激动、战栗以及那种心智上极大的愉悦感,诚如我的那些体验一样。
  谢谢我的好友、女诗人靳晓静为我作序。和晓静姐姐的友情,在我一直是智性和感性充分融合的一个美好的存在,她那深邃的智慧和强大的情感能力让我受益匪浅。
  谢谢我的责编李炳青姐姐。她是一个又温和又爽快但又相当严厉的责编,在她的督促下,我完成了这本书。
  还要谢谢美术设计李颖明先生。这是和颖明兄继《暗地妖娆》之后的第二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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