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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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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完了,包括那段“又及”:“采芹和我谈到那张画像里的彩霞,她曾说,那是黄昏后的彩霞,因为黄昏后就是黑夜。请代我转告她,黄昏的彩霞和清晨的彩霞都是一样的。反正,那是你们的‘彩霞’。对一对真心相爱、终身相守的情侣来说,不但要共有‘朝朝’,而且要共有‘暮暮’!”他放下信笺,注视著采芹。采芹那含泪的眸子,闪亮得像天际的星辰,她整个面庞,都绽放著无比美丽的光彩。她嘴里喃喃的背诵著:“对一对真心相爱、终身相守的情侣来说,不但要共有‘朝朝’,而且要共有‘暮暮’!”她大大的喘了口气,望著书培,喜悦而崇拜的叫著:“噢,书培,他是个多么伟大,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书培含泪凝视她。“我只有一点点怀疑……”

    “怀疑什么?”“他会不会嫌你这个儿媳妇太瘦了!”

    “噢!”她叫,热烈的握住他的手。“给我那杯甘蔗汁!我又饿又渴!我要好起来,我要马上好起来!”

    他捧住那杯甘蔗汁,扶起她的身子,望著她如获甘霖般,一口气喝了下去。她没有呕吐,她一点也没有呕吐。他的眼睛湿漉漉的,怜惜的、专注的、深切的停在她的脸上。

    关若飞悄悄的拉了拉殷振扬的衣袖,这间房间里,再也不需要他们两个人了。不受注意的,轻轻的,他们退出了房间,带上了房门。采芹和书培没有注意任何人的来往和离去,他们只是那样深深的含泪相视,两人的眼光紧紧的交织著,彼此注视著彼此,彼此研究著彼此,彼此吞噬著彼此,彼此包容著彼此……一任时间静静的流逝。

    窗外,黑夜正慢慢隐去,彩霞飞满了整个天空。

    ─全书完─

    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七日黄昏初稿完稿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黄昏初度修正

    一九七八年八月七日再度修正

 后记

    民国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希望我见他一面,听一听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写成一篇小说”。说真的,这些年来,我收到这类的读者来信实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绝了。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真实的故事最难写,它们永远会陷于两种情况;一、太平凡。平凡得根本没有一写的价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认为它“可歌可泣”,事实上可能已经被人写烂了。二、太离奇。有些真实故事离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结婚了六次,次次惊心动魄。另一位朋友历经摔飞机、撞车、翻船……而大难不死。这些故事完全不合于逻辑学,写出来准被人骂为:“编故事都编不完整”!因而,我很怕听真实故事,也很怕写真实故事。但是,我的小说里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实故事,像“彩云飞”、“窗外”、“碧云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个梦”……等等。当然,即使是真实故事,也经过了我的夸张或润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与真正的原来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样了。有时,我这些真实故事的主角,也会对我说一句:“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

    可见,我常常会把故事过分的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实性,我不知道,这算我的成功,还算我的失败?

    话说回头,当我收到那位读者来信的时候,我并不想见他的,我发现他的信写得非常好,文笔流畅而词句动人。于是,我建议他“自己写”。一周后,他寄来厚厚的一本由活页纸订成的册子,和一封短简:

    “……你以为我没有尝试过自己写吗?我写了很久,只能写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像拍电影,我跳拍了许多镜头,却不知道怎样‘连戏’。所以,我才决心放弃,而把这个‘故事’送给你。因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书迷,她坚持要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

    我开始阅读他所写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个人阅读,包括我的秘书小姐,我们曾经很费心的想把他这本厚厚的册子(大约有二十万字)组合起来,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放弃了,因为,它确实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镜头”,很难连贯成一个整体。写的人过份激动,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性。

    于是,我见了这位读者──乔书培。

    于是,在我的书房中,我用了整个一下午的时间,听乔书培细细的告诉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来见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学毕业,即将分发去受预备军官训练的前夕。他给我的印象是:年轻、漂亮、温文儒雅,颇有书卷味,而又不失其男性的英爽和豪迈之气。我听了他的故事,而且我感动了。说来奇怪,整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后,两人共饮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这段故事讲给一个朋友听,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胡说八道,怎么会有人穷得买不起一杯甘蔗汁!”

    可是,这竟是“事实”。

    虽然我很被这故事感动,虽然我也答应乔书培,有朝一日,我会尝试去写它。但是,我却让这故事冷冻了三年之久。在这三年中,我写了很多部小说,包括“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雁儿在林梢”、“一颗红豆”等。却迟迟没有提笔去写“彩霞满天”,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或者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仍然期望乔书培能完成它。

    今年年初,我的写作情绪忽然陷入了低潮,我不满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见到稿纸就“头痛”。我失去信心,失去斗志。我有好多部小说的腹稿,都只开一个头就被我抛弃了。我拚命阅读别人的作品,拚命“自我检讨”……我觉得我无法再写作了。因为,我每个“腹稿”都无法吸引我继续写下去。我常终日徘徊在书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写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独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进行”,去“完成”。在写作的过程里,痛苦实在比欢乐多。尽管我有时也很潇洒的说:创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种挑战。但是,人类的挑战有多少不同的型态!天下就有些傻瓜选择赛车的职业,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边缘中,经常撞得头破血流。天下也有些傻瓜选择写作为职业,每天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而对著成叠空白的稿纸,硬要把自己脑海里抽象的思想和感情,具体的搬到稿纸上去。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绪中“萧索”了一段日子。自己心中也很明白,并没有任何人强迫我“写作”,假若“写作”真的很痛苦,我大可不写。像三毛(“哭泣的骆驼”的作者)来信所说:“如果我是你,我早就钓鱼去了!”

    我想,我应该钓鱼去。可是,我握著钓鱼竿的时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笔,我在水面上写字,把鱼都写跑了。于是,我很悲哀的发现一件事实,我逃不开写作,就像赛车选手逃不开赛车似的,那是种诱惑,是种蠢动在血液里的冲力。尽管它是痛苦,尽管它是折磨,尽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摆脱不开它。它也是“爱情”的一种;痛苦和狂欢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让你对它又恨又爱又怕而又不忍逃开。

    于是,在那段“萧索”的日子之后,我忽然想起乔书培的故事。想起他们的防风林、沙滩、落日、小阁楼、甘蔗汁……和他们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历程,以及那深挚得令人堕泪的爱情。于是,忽然间,我的“低潮”过去了,我的“烦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书房里,开始执笔写“彩霞满天”了。

    不可否认,写作的过程仍然艰苦。我有个最坏的写作习惯,一但文思潮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彩霞满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的说了一句话:

    “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性。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的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交代一些书中并未交代的事情。民国六十三年(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

    民国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

    陈樵与何雯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

    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

    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警察,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贴贴。

    民国六十五年(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

    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果不详。

    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直迄于今:

    关若飞仍在弹电子琴,如果你去喜鹊窝,必定可以见到他。乔书培夫妇曾为他多次作媒,并曾大力撮合他与苏燕青,纷纷失败。关若飞声称抱独身主义。

    乔书培听过他边弹边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发如霜”后,曾对采芹说:“这家伙永远是我的威胁!”

    或者为了保持这份“威胁力”,关若飞始终未婚,甚至不交女友。

    一九七八年夏季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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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一部

    涵妮

    彩云飞

    风絮飘残已化萍,泥莲刚倩藕丝萦,珍重别拈香一瓣,记前生。

    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又到断肠回首处,泪偷零。

    纳兰性德

    彩云飞

    冬夜的台北市。

    孟云楼在街上茫无目的的走着,雨丝飘坠在他的头发上、面颊上、和衣服上。夜冷而湿,霓虹灯在寒空中闪烁。他走着,走着,走着……踩进了水潭,踩过了一条条湿湿的街道。

    车子在他的身边穿梭,行人掠过了他的肩头,汽车在他身畔狂鸣……他浑然不觉,那被雨淋湿的面庞上毫无表情,咬紧了牙,他只是一个劲儿的向前走着,向前走着,向前走着……

    仿佛要这样子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

    车声、人声、雨声、风声……全轻飘飘的从他耳边掠过去了,街灯、行人、飞驰的车辆……在他眼中只是一些交织的光与影,没有丝毫的意义。他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在他全部的意识和思维中,都只有一个人影:涵妮。都只有一种声音:琴声。

    一连串的音符,清脆的,叮叮咚咚的流泻了出来,一双白皙纤瘦的小手从琴键上飞掠过去,韩德尔的快乐的铁匠,德伏扎克的幽默曲,杜布西的棕发女郎,李斯特的钟,马斯内的悲歌……一连串的音符,一连串的音符,迭印着涵妮的脸,涵妮的笑,涵妮的泪,涵妮的歌,涵妮的轻言细语……琴声,涵妮,涵妮,琴声……交织着,重迭着,交织着,重迭着,交织着,重迭着,交织着,重迭着……

    “哦,涵妮!”他咬着牙喊,用他整个烧灼着的心灵来喊。

    “哦,涵妮!”他一头撞在一个行人的身上,那人拉了他一把,咒骂着说:“怎幺了?喝醉了酒?”

    他是喝了酒,但是他没醉,涵妮的影像如此清晰,他醉不了。涵妮,涵妮,涵妮……他走着,跌跌冲冲的走着,涵妮,涵妮,涵妮,涵妮,涵妮,涵妮,涵妮,涵妮……两道强烈的灯光对他直射了过来,刺痛了他的眼睛,一声尖锐的煞车声,他愕然的站住,瞪视着他面前的一辆计程车,那司机在叽哩咕噜的说些什幺?他不知道。他脑子里只有琴声和涵妮。人群围了过来,有人拉住了他。

    “送他去警察局,他喝醉了酒。”

    这些人是做什幺的?他挣脱了那人的掌握,冲开了人群,有人在喊,他开始奔跑,茫无目的的奔跑,没有意识的奔跑。

    “抓住他!那个醉鬼!”

    有人在嚷着,有人在追他,他拚命的跑,一片汽车喇叭声,警笛狂鸣,人声嘈杂,他冲开了面前拦阻的人群,琴声奏得好响,是一阵快拍子的乐章,匈牙利狂想曲,那双小手忙碌的掠过了琴键,叮叮咚咚的,叮叮咚咚的……他跑着,雨淋着,他满头的水,不知是雨还是汗,跑吧,跑吧,那琴声好响好响……

    他撞在一堵墙上,眼前猛然涌起一团黑雾,遮住了他的视线,遮住了涵妮,他摔了摔头,摔不掉那团黑雾,他的脚软而无力,慢慢的倒了下去。人群包围了过来,有人在推他,他的面颊贴着湿而冷的地面,冰冰的,凉凉的,雨淋着他,却熄灭不了他心头那盆燃烧着的烈火。他的嘴唇碰着湿濡的地,睁开眼睛,他瞪视着地面那些水光和倒影,五彩缤纷的,七颜六色的,闪闪烁烁的。他想喊一句什幺,张开嘴,他却是发出一声啜泣的低唤:“涵妮!”

    涵妮?涵妮在哪儿?像是有人给了他当头一棒,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惊慌的茫然四顾,这才又爆发出一声令人心魂俱碎的狂喊:“涵──妮!”

    一九六三年,夏天。

    经过了验关,检查行李,核对护照各种繁复的手续,孟云楼终于走出了机场那间隔绝的检验室,跟随着推行李的小车,他从人堆里穿了出去,抬头看看,松山机场的大厅里到处都是人,形形色色的,闹哄哄的布满在每个角落里,显出一片拥挤而嘈杂的气象。这幺多人中,没有一张熟识的面孔,没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想想看,仅仅在一小时之前,他还被亲友们包围在启德机场,他那多愁善感的、软心肠的母亲竟哭得个唏哩哗啦,好象生离死别一般,父亲却一直皱着个眉头在旁边叫:“这是怎幺的?儿子不过是到台湾去念大学,寒假暑假都要回来的,又不是一去不回了,你这样哭个不停干嘛?总共只是一小时的飞行,你以为他是到月亮里去吗?”“我知道,我知道,”母亲仍然哭着说:“只是,这总是云楼长成二十岁以来,第一次离开家呀!”

    “孩子总是要离开家到外面去闯的,你不能让他在家里待一辈子呀!”

    “我知道,我知道,”母亲还是哭个不住:“只是,只是──我舍不得呀!”哎,母亲实在是个典型的母亲!那幺多眼泪,使他简直不知道该怎幺办才好,站在母亲身边的妹妹云霓却一个劲儿的对他作鬼脸,在他耳边低低的说:“记住帮我办手续,明年我和美萱都要去!”

    美萱,她一直静静的站在一旁,带着个微微的笑。奇怪,两年的交往,他一直对美萱没有什幺特别深的感情,但是,在这离别前的一刹那,他反而感到一份淡淡的离愁,或者,是由于她眼底那抹忧郁,那抹关怀,又或者,是因为离别的场合中,人的感情总是要脆弱一些。

    “记住,去了之后要多写信回家,要用功念书,住在杨伯伯家要懂得礼貌,别给人家笑话!”

    父亲严肃的叮嘱着,仿佛他是个三岁的孩子,他有些不耐。母亲的泪,父亲的叮嘱……这种局面让他觉得尴尬而难挨,因此,上了飞机,他反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而今,他站在台北的阳光之下了,九月的午后,阳光灼热的曝晒着街道,闪烁得人睁不开眼睛来。他站在松山机场的门口,从口袋里摸出父亲写给他的,杨家的地址,仁爱路!

    仁爱路在何方?杨家是不是准备好了他的到来?他们真的像信中写的那幺欢迎他吗?他有些怀疑,虽然每次杨伯伯到香港都住在他们家,但那只是小住几天而已,不像他要在杨家长住。这个时代,“友情”似乎薄弱得很,尽管杨伯伯古道热肠,那位从未谋面的杨伯母又会怎样呢?收起了地址,他挺了挺背脊,别管他了!第一步,他要先到了杨家再说。

    招手叫来了一辆计程车,他正准备把箱子搬进车中,一辆黑色的轿车忽然风驰电掣的驶了过来,车门立即开了,他一眼看到杨子明──杨伯伯──从车中跨了出来,同时,杨子明也看到了他,对他招了一下手,杨子明带着满脸真挚的喜悦,叫着说:“云楼,幸好你还没走,我来晚了。”

    “杨伯伯,”云楼弯了一下腰,高兴的笑着,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有熟人来接他,总比要他在陌生的城市里找街道好些。“我没想到您会来接我。”

    “不来接你怎幺行?你第一次来台北,又不认得路。”杨子明笑着说,拍拍云楼的肩膀:“你长高了,云楼,穿上西装完全是个大人样子了。”

    “本来就是大人了嘛!”云楼笑着,奇怪所有的长辈,都要把晚辈当孩子看待。

    “上车吧!”杨子明先打开了车子后面的行李箱,云楼把箱子放了进去。一面问:“杨伯伯,您自己开车?”

    “是的,”杨子明说:“你呢?会不会开?”

    “我有国际驾驶执照,”云楼有点得意:“要不要我来开?”

    “改天吧!等你把路认熟了之后,台北的文通最乱,开车很难开。”

    坐进了车子,杨子明向仁爱路的寓所驶去,云楼望着车窗外面,带着浓厚的兴趣,看着街道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交通工具,板车、三轮车、脚踏车、摩托车……你简直计算不出来有多少种不同的车子,而且就这幺彼此穿梭纵横的交驰着,怪不得杨子明说车子难开呢!抬头看看街两边的建筑,和香港也大大不同,尤其车子开到新生南路以后,这儿居然林立着不少独门独院的小洋房,看样子,在台北住家要比在香港舒服得多呢!

    杨子明一边驾驶着车子,一边暗暗的打量着坐在身边的年轻人,宽宽的额角,明朗的大眼睛,沉思起来像个哲人,而微笑起来却不脱稚气。孟振寰居然有这幺个出色的儿子!他心头掠过一阵复杂的情绪,模糊的感到一层朦胧的不安,约他住在自己家里,这到底是智还是不智?

    “爸爸妈妈好吗?”他忽然想起这个早就该问的问题。“你妈舍得你到台湾来?”

    “□,哭得个一塌糊涂,”云楼不加思索的答复,许多时候,母亲的爱对孩子反而是一种拘束,但是,母亲们却很少能体会到这一点。“云霓说她明年也要来。”他接着说,完全忽略了自己的答话与杨子明的回话不符,他是经常这样心不在焉的。

    “云霓吗?”杨子明微笑的望着前面的街道。“明年来了,让她也住在我们家,我们屋子大人少,不知多久没有听到过年轻人的笑闹之声了,你们都来,让我们家也热闹热闹。”

    “可是,您不是也有位小姐吗?”云楼看了他一眼,不经心的问。

    “你是指涵妮?”杨子明的语气有些特别,眉头迅速的皱拢在一起,什幺东西把他脸上的阳光全带走了?云楼有些讶异,自己说错了什幺吗?“她是……”杨子明把下面的话咽住了,要现在告诉他吗?何必惊吓了刚来的客人?他轻咬了一下嘴唇,底下的话化为一声无声的叹息。车子转了个弯,驶进一条宽阔的巷子,停在一扇红漆的大门前面。

    “我们到了。”杨子明按了按汽车喇叭。“你先进去,我把车子开进车房里去。”

    孟云楼下了车,打量着那长长的围墙,和围墙上面伸出的榕树枝桠,看样子杨子明的生活必定十分富裕。大门开了,开门的是个十八、九岁,面目清秀的下女,杨子明在车内伸头喊:“秀兰,把孟少爷带到客厅里坐,然后给我把车房门打开。”

    “好的,先生。”秀兰答应着,孟云楼奇怪着台湾的称呼,佣人称男主人是“先生”而不是“老爷”。跟着秀兰,他来到一个占地颇广的花园里,园内有一条碎石子路通向房子,路的两边整齐的种着两排玫瑰,靠围墙边有着榕树和夹竹桃。在那幢二层楼房的左侧,还有一个小小的荷花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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