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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8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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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肺炎。然后,我以为你搬了家,几乎没有把整个北平城都抖散。霭如,你走得真干跪,连一张纸条都没有留下。”
霭如苦笑了一笑,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我虽然走了,把自己从你身边拉开,但是,我仍然是个失败者,我并没有把我的心从你心边拉开。”她说。
“霭如,”他握住她的手,低低说:“霭如。”
“好吧,”霭如举起了手里的咖啡杯,像喝酒似的一仰而尽,豪放的说:“我不管明天,不管以后,孟雷,把你的今天给我,我们跳舞去!”“跳舞?”“是的,为什么不跳舞?我要享受一切年轻人所享受的!起来,我们走吧!”两年的时间,又在这“不管明天,不管以后”的情况下度过。霭如变了很多,她学会跳舞、喝酒、抽烟,甚至赌钱。她放纵自己,连以前自己所珍视的,也不再矜持,她曾经对孟雷说:“这里是我,一个清清白白的霭如,如果你要,你就拿去!”
但是,孟雷却从没有“拿”过。每当这种时候,他就捧住她的脸,深深的注视她的眼睛说:
“我爱你,就因为太爱你,我不能伤害你!”
“有一天,我会和别人结婚,那时,你会后悔的!”
孟雷打了一个冷战。“我知道,我不能限制你,不许你结婚。”“孟雷,”霭如拉着他:“离婚吧,给她一笔钱。”
“不!”孟雷挣脱了她的手,“我不能!”
“你滚吧!孟雷,”霭如喊:“我再也不要见你!再也不要!你滚吧!”孟雷看看她,轻轻的在她额上印下一吻,无言的走出了房间。第二天,霭如会打电话给他,只简单的说:
“晚上,我等你!”就这样,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第三年,孟雷奉派到美国工作,他对霭如说:“我帮你办手续,你跟我们一起去美国!”
“孟雷,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我不会跟你去的!”霭如摇摇头说。“霭如,我请你——”
“不要说,我决不会去。这样也好,每次只有靠远别,才能把我们分开。你走吧!你去了,我也要重把自己振作起来,这种无望的爱情使人痛苦,我到底还只是个俗人,不能做到毫无所求的地步。”“霭如,不要坚持,到美国你可以继续读书……”
“不!我不去!除非——”
“除非什么?”“除非你离婚!”“霭如,”孟雷望着她:“不要逼我,不要逼我做对不起人的事,请为我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哼!”霭如冷笑了一声。“你曾经为我设身处地的想过吗?你的道义观、责任感,使你根本看不到我的痛苦,你处处为她想,你为什么不为我想一想?我不能一辈子跟着你,做你无聊时消遣的对象!这么久以来,我已经受够了,你每天离开我之后,立即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你以为我没有心、没有思想、不会嫉妒、不会难过的吗?现在,算我求你,放开我,发发慈悲!”“霭如,”孟雷痛苦的喊:“我愿意离婚!”
霭如瞪大眼睛,望着孟雷。孟雷倒在沙发里,用手蒙住了脸。霭如走过去,把他的头揽在怀里,用手捂着他的头发,平静的说:“雷,我不愿使你为难,你并不是真想离婚,与其让你离了婚再负疚一辈子,不如根本不要离。孟雷,你哪一天去美国?我们好好聚几天,以后,我要发誓不再见你。宁可让我心碎,不愿你做个负义之人。”
孟雷终于走了,带着他的妻子和孩子走了,也带走了霭如的一颗心。霭如再度蛰居了起来,像怕冷的鸟似的把头藏在翅膀里。五年后,她和子凯结了婚,她嫁子凯,为的是子凯的金钱,她已倦于为生活奋斗了。子凯娶她,为的是她的美丽和那与众不同的冷漠而高贵的气质。结婚之初,彼此还能维持一种相敬如宾的客气,可是现在,子凯对这位冷冰冰的太太早已失去了兴趣,霭如也经常独自守着一栋空荡荡的房子。她已习惯了寂寞,习惯了用回忆麻醉自己。对于孟雷,她始终分不清到底是爱多于恨,还是恨多于爱。分别十年之后的今天,他重新出现在她面前,她完全被这意外的重逢所震动了。杯子里的茉莉花在水面荡漾着,茶已经完全冷了。霭如抬起头来,孟雷正沉思的注视着她。她站起身,把两人的茶杯里都换上热开水,轻轻的问: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十年来,我并没有放松你的一举一动。”
“何苦呢!”霭如说,感到眼眶在发热。
“看样子,你的环境还不错。”孟雷打量着那设备豪华的客厅说。“是的,有用不完的钱和时间。”
“他——”孟雷深深的望着她,“对你好吗?”
“谁?”霭如明知故问。
“你的丈夫!”“怎么不好,”霭如转开了头,注视着那落地的红绒窗帘。“我要什么有什么,首饰、衣服、汽车、洋房……”
“霭如,”孟雷打断她,“你知道我在问什么,他——爱你吗?”“爱又怎样?不爱又怎样?”
“爱的话我为你庆幸,不爱的话我希望我们许多年来的梦想可以获得实现。”“你倒是一厢情愿,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感情呢?你深信我还在爱你?十年以来,我受尽了感情的煎熬,现在,我已不再想追求任何的情感生活了。我曾经爱过你,也曾经恨过你,可是,现在我不爱也不恨。十年前,我渴望嫁给你,如今——
我只想有份安定的生活。”
“霭如,或者我也可以给你一份安定的生活。”
“你忘了,我已经是有夫之妇,不再是自由之身了!”
“但是,他并不爱你!”
“你怎么知道?”“从你苍白的脸上,从你寂寞的眼神里,从你憔悴的形容上知道!”霭如低下头,望着地毯上的花纹出神。孟雷的声音有力的撼动着她。想起子凯,那已和一个日本女人同居的子凯。摆脱子凯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她却感到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头,她恳求他离婚,他不肯。而现在,当他的妻子死了,他们的局面掉了一个头,凭什么在他三言两语之下,她就该摆脱子凯嫁给他?她沉思着,孟雷却说话了:
“或者我没有资格请求你和他离婚来嫁给我,但是我不能忍受眼看着你独自寂寞的生活,而你的丈夫却流连在日本的脂粉阵中。霭如,来吧,我要你,我要了你整整十五年了!”
霭如迅速的抬起头来:
“你怎么知道子凯的事?”“我知道你一切的事!”
霭如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垂下眼帘,轻声的说:“十五年,我们认识到现在,有十五年了吗?”
“更正确一点,是十五年两个月零十八天!”
霭如望着孟雷,她的眼睛湿润而明亮,苍白的脸上染上了红晕,嘴唇抖动着,半天之后,才喃喃的说了一句:
“哦,孟雷!”孟雷站起来,走到她身边,猛然弯下腰,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她不能抗拒,只定定的,被催眠似的望着他。孟雷的嘴唇疯狂的落在她头发上、面颊上、和嘴唇上。他的声音在她耳边迫切的响着:“嫁给我,霭如,这是我第一次向你求婚。答应我,说你愿意嫁给我!说!”“是的,是的,是的,我愿意,我愿意。”霭如像做梦似的一叠连声的说。眼泪从她闭着的眼睛里滚出来,沿着面颊滴落在地毯上。房里静悄悄的,一切言语都成了多余。
窗外,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落日的光芒穿出了云层,晚霞已染红了半个天空。
三 徊旋
一
下午六点钟左右,我刚刚煮好了牧之每天下班回来都不可缺的咖啡,连壶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正准备去做晚餐,电话铃响了,拿起了听筒,我立即听出是牧之的声音,他用一种很特殊的声调问:“忆秋,是你吗?”“是的,牧之,有什么事?”我诧异的问。
“没什么,忆秋,我要告诉你……”他的声音停住了。
“告诉我什么,牧之?喂,牧之,你在听吗?”
“是的,我在。没什么,我只是要告诉你,今天晚上我要加班,恐怕会回来得很晚,不回来吃饭了,晚上也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哦,”我说,心里多少有点失望。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没关系,电影明天再看好了,不过,你尽量早点回来。”
“我知道,”他说着,又停了一会儿,再说:“忆秋……”
“怎么,还有什么?”我问。“没……没什么,再见吧!”他挂断了电话。
“再见!”我对着空的电话筒,轻轻的说了一声,把电话机放好,心里却感到有点不大对劲,牧之向来不是这样吞吞吐吐的,他口气中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会是什么呢?我沉思的在沙发中坐了下来,他既不回来吃饭,我也失去了做饭的兴趣。望着桌上的咖啡壶,我皱了一下眉,早知道他要加班,何必煮咖啡呢?喝咖啡是他在法国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我总觉得平常以咖啡为饮料未免太贵族化,也太洋化了。但是,一个男人总应该有一点小嗜好,他既不喝酒,又不抽烟,只喜欢喝两杯咖啡,似乎并不算过份。我自己对咖啡却没有兴趣,我宁愿喝茶,茶的香味清邃淡雅,不像咖啡那样浓郁。现在,他既然不回来了,我就倒了杯咖啡,慢慢的喝下去,然后,我站起身来,解下了围裙,走进厨房,把没做的生菜全收进了冰箱。女人做饭天生是为了男人和孩子,我是从不愿为我自己而下厨房的。收拾好厨房,我切了两片白面包,抹点果酱,走回客厅里坐下,就着咖啡,吃完面包,就算结束了我的晚餐。靠在沙发中,四周的沉寂对我包围了过来,我向来怕孤独和寂寞,看样子,这又将是一个寂寞的晚上。原来计划好和牧之去看电影,现在却只能独守着窗儿,做什么都无情无绪。没有了他,时间好像就变得非常难捱了。牧之总说我像个小娃娃,一个离不开大人的小娃娃,事实上,我也真有点像个小娃娃,结婚三年,彷佛并没有使我长大,使我成熟,反因为他的娇宠而使我的依赖心更重了,离开他一会儿就心神不属。
寥落的坐了一阵,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不安。站起身来,我走进卧室,在梳妆台前梳了梳头发,镜子里反映出我臃肿的身段,我屏住呼吸,打量着自己,想用全心去体会在我腹内的那个小生命的动态。可是,我没有觉得什么,算算日子,这小东西将在两个月之后出世,那时候应该是深秋了。牧之常常揉着我的头发说:“我真无法想像,你这个小女孩怎么能做妈妈?”
但,我毕竟要做妈妈了,结婚三年来,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怀孕,前两次都在我不留心的颠踬和神经质的惊悸中宣告流产。医生说我太敏感,太容易受惊,所以不易度过十个月的怀孕期。而今,我总算保全了一个,我相信他会安全出世的,因为我正全心全意的期待着。并且,我知道牧之也多么渴望家里有个蹦蹦跳跳的小东西。
洗了澡,换上睡衣,我坐在客厅里,开始给我未出世的孩子织一件小毛衣。这样文文静静的坐着,牧之看到了一定会取笑我这个“小母亲”,想到这儿,我就微笑了。小母亲!多奇妙的三个字!我吸了口气,对我手中的编织物微笑,我似乎已经看到那小东西穿着这件毛衣在地板上爬了,他是个小男孩,有牧之的宽额角和高鼻子,有我的眼睛和嘴。
时间缓缓的滑过去,我看看表,已经晚上十点钟了。我知道牧之加班从不会超过十点钟,就放下毛衣,把剩下的半壶咖啡放在电炉上去热了热,准备他临睡前喝一杯。又把浴盆里放好半缸水,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喜悦和骄傲,自觉是一个很尽职的好妻子。
十点半了,他还没有回来,我有些不安。十一点了,他仍然没有回来,我变得烦躁而紧张了。走到电话机旁边,我拨了一个电话到牧之的办公厅,那边有人接电话了,我紧张的说:“请何牧之先生听电话!”
“何牧之?他不在!”“喂喂,”我叫住了对方:“你们今晚不是加班吗?”
“是的,加班,”对方不耐烦的说:“但是,何先生今天下午就请假没来上班!”“喂喂!”我再要说,对方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我慢慢的放下听筒,慢慢的在椅子里坐下去,呆呆的望着那黑色的电话机,我的脑子还一时不能转过来,牧之从来没有欺骗过我,一下午没上班,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接电话的人弄错了,一定!我取下听筒,想再拨一个电话过去,刚转了两个号码,门铃尖锐的响了起来,在这寂静无声的夜里,又在我正专心一致的时候,这门铃声吓了我一大跳,接着,我就领悟到是牧之回来了,丢下听筒,我跑向大门,很快的打开门,一面埋怨的叫:“牧之,你怎么回事?让我等到这么晚!”
话才说完,我就大吃了一惊,门外站着的,并不是牧之,却是一个黑黝黝的女人!我恐怖的退后一步,心惊肉跳的问:
“你……你……你是谁?”
那女人站在门外的暗影里,我看不清她,但我却站在门里的光圈中,我相信她已经看清了我。她立刻开了口,声音是清脆而悦耳的:“请问,这儿是不是张公馆?”
“张公馆?”我惊魂甫定,明白这不过是个找错门的女人,不禁暗笑自己的胆怯和懦弱。“不,你找错了,我们这儿姓何,不姓张。”“哦,那么,对不起,打扰了你。”她说,很礼貌,很优雅。“没关系。”我说,望着她转身走开,在她走开的一刹那,我看清了她穿着件黑色的洋装,大领口,戴了副珍珠项炼,头发长长的披垂着,和黑衣服揉成一片,细小的腰肢,完美的身段,还有一张完美的脸,浓郁的眉毛,乌黑的眼睛,很迷人。我关上门,退回到房里。一个找错门的女人,却使我那样紧张,我有些为自己的神经质而失笑了,走回卧室,我才又忧虑起牧之的行踪来。对着镜子,我模糊的想着那个女人,深夜去拜访别人,不是有一些怪吗?但是,这世界上怪的事情多着呢,我不了解的事情也多着呢,牧之就总说我天真得像个孩子。不过,那女人确实美。我羡慕一切的“美”,也热爱一切的“美”。揽镜自照,我拂了拂满头短发,试着想像自己长发披肩的样子。暗暗和刚才那女人去对比,不禁自叹弗如。美丽是上帝给予女人的好礼物,但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获得的。
十一点半,十二点……牧之仍然没有回来。我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在室内大兜起圈子,是什么事情耽误了他?发生了什么?我再拨一个电话到他的办公厅,对方已经没有人来接听,显然办公室里的人都已走了。握着听筒,听着对方的铃声,我心乱如麻。逐渐的,我感到恐怖了起来,几百种不测的猜想全涌进了我的脑子里,他出了事,一定出了事,给汽车撞了,在路上发了急病……种种种种。我似乎已经看到他满身的鲜血,看到他挣扎喘息,我心狂跳着,手心里沁着冷汗,等待着门铃响,等得我神志恍惚,每当有汽车声从我门前经过,我就惊惶的想着:“来了,来了,警察来通知我他出事了!”车子过去了,抛下了一片寂静,我喘口气,头昏昏然,又失望着不是带来他的消息的。我昏乱的在室内乱绕,侧耳倾听任何一点小动静。他不赌钱,不喝酒,是什么因素使他深夜不归?何况这是三年来从没有过的事!不用说,他一定出事了,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死了,躺在街道上,警察们围绕着,翻着他的口袋,想找出他是何许人,是了,这儿有一张名片,何牧之,住在信义路三段,要通知他家里的人去收尸……门铃蓦的大鸣起来,我惊跳的站着,目瞪口呆,不敢走去开门,来了!警察终于来了,我即将看到他血淋淋的尸体……门铃又响,我再度震动一下,抬起脚来,机械化的挨到门口,鼓足勇气,拉开了门。立即,我闭上眼睛,晃了一晃,就歇斯底里的叫了起来:“啊,牧之,你是怎么回事?你把我吓死了,我以为你死掉了,啊,牧之,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真该死!你真糊涂,你到哪里去了?你……”牧之走了进来,我关上门,仍然跟在他后面又叫又嚷。可是,猛然间,我住了嘴,牧之不大对,他始终没有说话,而且,他步履蹒跚,还有股什么味道,那么浓,那么刺鼻子,是了,是酒味!他喝了酒!为什么?我知道他是不喝酒的!他倒进了一张沙发里,我追过去,跪在地板上望着他,诧异而带着怯意的说:“牧之,你怎么了?你在哪里喝的酒?你为什么喝酒?”
牧之转头看看我,咧嘴对我一笑,用手揉揉我的头发,朗朗的说:“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需倾三百杯!”
“你在说什么?”我皱着眉说。在这一刻,他对我而言,是那么陌生,我觉得我几乎不认得他了。“你今晚是怎么回事?你到什么地方去过了?”他又对我笑了,这次,他笑得那么开心,就像个心无城府的孩子,他坐起来,拉着我的手摇摆着,高兴的,激动的说:“到一个好地方去!是的,好地方!有醇酒、美人、跳舞、歌唱……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地方还好的地方吗?狐步、华尔滋、探戈、恰恰、伦巴……哈哈,多年以来,我没有这样玩过了,这样纵情……”他笑着,又唱了起来:“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你知道,任我溜溜的爱,任我爱!你明白吗?……”“牧之,牧之!”我慌乱的说:“你喝醉了吗?你为什么要喝酒?”“我醉了?”他疑问的说,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然后他又豪放的说:“醉一醉又有什么关系?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他又倒回在沙发上,把一只脚架在沙发扶手上,莫名其妙的笑着。笑着,笑着。
他又唱起歌来,尖着嗓子,怪腔怪调的,唱得那么滑稽可笑:
“昨夜我为你失眠,
泪珠儿滴落腮边。………………”
我摇着他,手足失措的说:
“牧之,别唱,你要把整条街的人都唱醒了!”
事实上,他已经不唱了,他的脸转向沙发的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俯过去看他,于是,我骇然的发现两滴亮晶晶的泪珠正沿着他的眼角滚下去。我愣住了,茫然不知身之所在,他流泪了!他!牧之?为什么?他是从不流泪的!我用手摸摸他的手,嗫嚅的说:
“牧之,你遇到了些什么事情吗?”
他没有说话,我再俯过去看他,他的眼睛闭着,鼻子里微微的打着鼾,他已经睡着了。我呆呆的跪在那儿,好久好久,脑子里空洞迷茫,简直无法把今夜各种反常的事联系起来。许久之后,我才站起身,拿了一床毯子,盖住了他,盖了一半,才想起来应该先给他脱掉鞋子和西装上衣。于是,我先给他脱去鞋子,再吃力的给他剥下那件上衣来,好不容易,总算把那件衣服脱了下来,又把他的身子扳正,让他仰天躺着,但是,他躺正之后,我就又吓了一跳,在他雪白的衬衣领子上,我看到一个清清楚楚的口红印,我俯下身子,想看清楚一些,于是,我发现,口红的痕迹并不限于衣领,在他胸前和面颊各处,几乎遍布红痕,尤其是胸前的衬衫上,除非有一个女性的面颊和嘴唇,在这衬衫上揉擦过,否则绝对不会造成这样惊人的局面。我双腿发软,就势坐在地板上,我的头恰恰俯在他的胸前,于是,我又闻到酒气之外的一种香味,淡淡的,清幽的。虽然我对香水不熟悉,但我也能肯定这是一种高级的香水。我瘫痪了,四肢乏力,不能动弹。我的世界在一刹那间变了颜色,这打击来得这样突然,这样强烈,我是完全昏乱了。
二
早上,我醒了过来,发现我躺在床上,盖着薄被,一时,我脑子里混混沌沌,还不能把发生过的事情回想起来,仰视着天花板,我努力搜索着脑中的记忆,于是,昨夜的事逐渐回到我的脑中:加班的电话,午夜找错门的女人,醉酒的牧之,口红印,香水……我把眼睛转向牧之躺着的沙发,沙发上已空无一人,那么,他已经起来了?我记得昨夜我是坐在他沙发前的地板上,靠在他沙发上的,大概我就那样子睡着了,是他把我搬到床上来的吗?他已经酒醒了吗?昨夜,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在室内搜寻他的踪迹,一会儿,他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已换了干净的衬衣,剃过胡子,看起来干净清爽,他手里拿着咖啡壶,把壶放在桌子上,他走到我的床边来,我注视着他,等着他开口,等着他解释。他在床沿上坐下来,对我歉疚的笑了笑,却咬着嘴唇,微锁着眉,一语不发。
“牧之,”还是我先开了口:“昨天是怎么回事?”
“昨天,”他思索着,湿润了一下嘴唇说:“在街上碰到一个老朋友,一起去喝了几杯酒。”
就这么简单?我狐疑的望着他,可是,显然的,他并不想多说。我坐起身子来,用手托住下巴,愣愣的说:
“你那个朋友大概很喜欢用深色的口红。”
他一怔,接着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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