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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34度爱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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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邂逅
第一章
    我总以为当花儿落去的时候,来年还会再开放。可后来我才明白,当它再次开放的时候,或许已经不是你所期待的那一朵了。我只好停止等待,用一颗平常心去欣赏这片“别人的”花园,并一边感叹着“真好”。

    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是个男生,而且是单身。如果我有女朋友的话我或许会考虑陪她一起上街买点东西。可惜这只能用来想想,要是我再多那么一点的幻想,一定会被章策一盆冷水给泼醒。这家伙是个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我常劝他多看几首李白的诗,这样他或许还有那么0。1%的可能不用在30岁的时候在大街上到处贴征婚启示。看了这一句,你一定以为那家伙的脸长的像车祸现场,而且还是发生在垃圾堆里的那种。其实我个人认为他长的还不错,甚至称得上那么几分帅气(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这家伙那气死人不偿命的该死的性格,会让每个人在认识他一个星期后,宁愿多绕20分钟的路也不想从他家路过。所以,我后来也就索性不叫他章策,而叫他“厕所”了。而他在听了这个之后,也只是瞪了我两秒钟,然后说了句:“不错,挺贴题的。就这么叫吧!”我想这家伙所有的想法,都是不可以用常理來推算的。

    你一定很奇怪,这么难相处的人,我为什么会和他走这么近。唉!习惯了嘛!高一的时候,我和他坐同桌,开学仅一个月,我就被他气晕过去两次。幸亏我们班当时有一位同学,身高八尺,体重180公斤,力大无穷。他可以在30秒內把我从5楼的教室背到1楼的医疗室,要不然我早挂了。

    当然,章策他也不是一直这么不讨人喜欢。高一的下学期他曾一度走了狗屎运,在一场与高二年级学长的篮球联赛之后,他以高一联队一级投手的身份,使全校万分之一的女生为他傾倒(我们学校小学部、初中部还有高中部加起来一共有20000多名学生)那是隔壁班的小花痴。说小不是因为年纪小,而是因为她那超对不起男友的身高——155cm。第一次有人追阿策,他由于太兴奋,一连请我吃了一星期的饭而不知心疼。可后来为什么又不请了?我想不用说大家都猜得到吧——他失恋了。所以又改成我请他吃了一个星期的饭。我记得我说过,任何一个人都没办法和他相处一个星期,还依然笑得出來的。当然我除外。不过后来快升高三的时候,又多出了一个例外,而这个例外中的意外是——她是个女生。晕!

    我觉得很有必要把他那让人听了喷血的分手片段讲出来。为什么会喷血呢?不是因为伤感。总之,我确信,你听完这段之后就会理解,为什么我会在一个月之內晕倒两次。

    那是一个冬天的寒冷的让人想自焚的下午,虽然没什么风,但是气温却低得让人连口水都吐不出來——张嘴即结冰(有点夸张了)。

    “我好冷,把你衣服给我穿吧!”女孩子仰着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30cm的男友,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些温暖。

    “不给,你丟我人!”我说过章策的所有想法都是不可以用常理来推算的。

    “那算了,我回去了。”对方失望至极,其实她早该有心理准备的。这都怪我没有提前提醒这个被上苍诅咒的少女。

    “哎!白痴!回来我给你穿。”女孩一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胡乱感动了一阵子,以为他开窍了。便又跑了回去。可现实总是比想像要残酷许多。章策在女友回到身边后鼾笑着说:“你承认自己是白痴了?”女孩忍住满脑子怒火道:“衣服可以给我了吧!”

    “好啊!你先送我回家,等我坐到暖气旁边时,这件衣服就可以给你了。”章策依然鼾笑着说。

    “章厕所(这个称呼是她从我这里听來的),你真的很不像話,我受夠你了。我们的缘份到头了。”说完她就憤憤的离开了。这件事说来也怪我。是我在章策门前告诉他,作为一个男孩子要懂得送女朋友回家——虽然我也是单身,但是,之前必竟是有过初恋的人,记得那时候对我來说,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送她回家,算了不所这个了——可他却说一定要让女友送他回来给我看。结果就弄成这个样子了。

    那天晚上阿策喝了好多酒。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在乎那个女孩,因为他从未在我面提起过他们的事,以至于我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知道阿策他从不喝酒,可这一晚他真的喝了好多——男人在失恋的时候都要喝酒洗脑吗?这个我的确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在失恋当晚抱着我们家色鬼看了一夜星星。别误会,色鬼是我们家养的哈吧狗,因为一见到美女就会跟在人家后面不肯离开,所以她(我的前女友)给它取名叫“色鬼”。可是后来我发现色鬼的品味越来越差了,差到不分男女的地步——自从我和她分手后,色鬼就开始缠我了。大概是因为我无论从性格还是长相上看都有一点女性化的缘故吧!就因为这个,后来阿策让我一连三小时不断重复一句话——“叫你们老大出來,否则打断你狗腿!”他说这样可以增添我的阳刚之气。可事后,我发现这个方法好像收效不大。一气之下,又让他一连三小时不断重复另一句话——“嗯——你坏!”我告诉他这样可以增添他的阴柔之美。事实证明,这个方法很见效(對不起,扯远了。)

    这个晚上,阿策终于做了一件他作为一个男生应该做的事——他在当晚一连给女友打了10个电话想要道歉,可是对方却一直不接。或许是看到了来电显示上那串数悉的数字,觉得没有必要演艺这场公式化的道别仪式,所以只好装作没听到那地阵般的电话铃声。阿策或许也意识到着我一点,便去打公用电话了。

    “嘟—嘟—嘟—喂?”她终于接通电话了。

    “是我!”阿策用简单并且相当含糊的两个字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你在哪?”显然对方很明自己在和谁说话,她也知道阿策现在一定是冒着12月顶极的严寒,在某个电话亭里一边发抖一边讲电话。她并不是不在乎他的。

    “我?我……我在你家楼下啊!电影里可都是这样演的!”

    “得了吧!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的?”

    “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家在哪。呵呵……”这家伙喝多了,看见对面楼上有个女孩的影子在窗口晃动,还以为自己在女友家楼下。

    “算了,不要紧。哎!外面很冷,你赶快回去吧!别着凉了。”

    “外面冷?你也在外面吗?你也是啊!别着凉了才好啊!”这小子要是一开是就这样的话,或许就不会有现在了。

    “哦?你没事吧!”果然对方有点不适应了,“算了,你找我有事吗?”本来想草草地应付几句就saygoodbye的,可她现在确实是想和对方多聊两句,必竟这是男友(或许应该叫前男友)第一次关心自己。

    “你能出来一下吗?我想亲手把自己的衣服为你披上,你能原谅我吗?”听了这话,我相信,只要是女孩子都会受不了的。

    “不用了,谢谢你阿策,我会永远记住你对我的好的。呵呵……我祝你早日找到一个身高有170cm的女友。呵呵……我很有良心吧!”

    “哈哈……你真的很有良心,可我却真的是个混蛋。你不会因为白天的事和我分手吧!呵呵……我知道你不会。”这家伙似乎对自己很有信心。

    “不,阿策。你还不明白吗?今天的事儿,只不过是个导火索,从根本上讲,我们两个性格不合,而且身高也极不协调。所以……对不起!”

    “古……嘟、嘟、嘟、嘟……”阿策的话还没说完,对方就先挂了电话。我猜他刚才是想说“古人云:‘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年龄不是问题。’”这句话的确很有说服力,可惜那个女孩儿没有听到,阿策便拔了IC卡顶着严寒离开了。电话的话筒还被吊在空中“嘟嘟”得响个不停。我说过,这家伙有把人气晕的能力。
第二章
    老实说,我对阿策这家伙一直很感冒,既使是在习惯了他那种种的毫无规律的火星思想之后,我还是会时不时一个边腿踢到他的屁股上大喊“混蛋”。但在他失恋后的那段时间,我竟意外地过上了一段时间天堂般的生活,可这家伙却在一个月后奇迹般地爬出了底谷,仅管我曾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断地刺激他,好让他一直消沉下去。可这种状态在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条件下依然被摧毁了——看来“人定胜天”这个词语是专为阿策设计的——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是间,我一直陷在对那段天堂生活的怀念中不能自拔。我猜想失恋之痛可以让阿策这家伙安静一阵子,便在以后的日子里全力为他搓合恋情,然后又极力的搞破坏,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里失恋。直到后来,阿策开始惧怕女生,我才停手。

    高一的生活被我们用纸条传到了尽头。最后的几周里,高一级的同学再也安份不下来了。连打招呼的形式都变了。最常用的一种是——“嗨!文还是理?”回答的方式多半是“不确定”。大家都像是一个个高明的政治家一样,从不会给任何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我根本对这个不感兴趣,不是我耍酷,而是因为我早在“n”年前就自己给自己分了科——“文科生”是我对自己的称呼。原因有三:

    一:我的理、化滥到了不认识化学元素符号的地步。

    二:我的政、史、地成绩不是一般的好,这都要感谢父母留给我的超好的记忆力。

    三:最最重要的一条——听说文科班美女如云。

    奔着这三点,我意无返顾得选择了“文”。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酷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阿策,你是文还是理?”我小心翼翼地对一旁正在狂啃公式的阿策问道,他的回答是:“我是人!”我一时忍不住心中的怒火,揪过他手里的书在他脑袋上砸了两下道:“我是问你学文还是学理。”

    “文告诉我让我学理,理告诉我让我学文!”靠!什么破答案,你干脆说你学文学理都没戏得了。不过后來阿策还是选了理,理由也是和美女有关。你或许会奇怪,既然和美女有关那应该和文科挂上号才对啊!阿策的原话是这样的——“文科美女太多,会让人难以决择,而理科就好多了。”我看他是脑子缺氧才对。

    末考结束后,我便像的到了解脫一样,心情抒展了很多。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我可以将阿策那个家伙摆脫两个月的时间(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距离产生美感”)虽然,那家伙曾对我说过,让我有空去找他。可我想我还没有笨到去“自杀”的地步,我宁愿闷死也不要被他给活活气死。虽然两者都是死,但必竟后者有谋杀嫌疑,我可不想作一个怨死鬼。

    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是不会有空的,特别是在像这样长的一个假期里,我想我会特别忙的——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把自己埋在小说堆里,白天的话,我每天至少读两本小说,晚上便到网上去流览一下那些还未出版的网络小说。但是这个暑假,我想我会更忙的,因为我的处女作——《辗转飘零的落叶》已经开始着手了。所以我每天必须抽出3个小时来进行写作。因此就算阿策那家伙自己来找我,我也不会理他的。

    这是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清晨,我和往常一样在6:00钟,图书馆刚开门的时候准时到达那里,还书然后再借书。上一部“血红”的《升龙道》已经看完了。今天的目标是——“老猪”的《紫川》(为了结省时间,每次我在借书之前都会先决定好自己要看什么书)。这本书在网上评价很高,所以对于它我是早就起了歹心了,只是一直有贼心没贼空,便拖到了现在。

    我一进门便直接往图书馆东北角的那个书架去了(事先探好了地型)。我总觉得这个老板和阿策一样,喜欢用小脑想问睿瘛蹲洗ā氛饷春玫氖樗Ω冒谠谧钕匝鄣牡胤讲哦浴N矣谑侵苯尤∠铝恕蹲洗ā返牡谝弧⒍讲咳米吡恕H丛谧淼氖焙蚍⑾治疑砗笳咀乓桓雠⒆樱劬χ敝钡亩⒆盼沂掷锏氖椋斐鲆话氲氖只剐诳罩小G币馐陡嫠呶遥核捕浴袄县i”的《紫川》有歹心。

    “嗨!”我尴尬地冲她挤出了一个微笑。

    “嗨!这本书很好的,听说。”她也开始冲我微笑,样子看起來却比我自然多了。无意间我发现她的眼睛特别大,而且睫毛很长,好像很会放电的样子。为了不被电到,我赶忙把视线移开道:“对不起,抢了你的鲜。”

    “没什么,捷足者先蹬嘛!再多等一天好了。”她依然在冲我微笑,在这一瞬间我又发现她脸上有两个酒窝,看上去特别可爱。为了不让自己再发现她的黑眼圈或是青春痘什么的我赶忙向她道别:“我会很快把还回來的。”说完我就走了。她没有说話,只是像征性的冲我点了点头,取下了书架上的《梦舞天堂》……

    第二天,在同一時间,我去还了《紫川》的前两本,又借走第三、四两本。本以为会遇见她来借《紫川1》的,可却没有。又过了一天,当我来借《紫川》的五、六两本书时,却发现《紫川1》还依然安静地躺在书架上。只是下边的那一排书和昨天相比发生了一点变化——那套《梦舞天堂1》回來了,可第二本又不见了。我知道再过一会儿她就会来换走第三本。便写了一张字条夹在了《梦舞天堂3》里离开了。

    之后的第二天,当我再去图书馆的时候,发现《梦舞天堂》的整套书都在,而《紫川1》却没了。我只是笑了笑,之后就拿下了《紫川》的第七、八两本书走了。等到我回去打开书看时才发现里面有一张字条:

    紫川家族的光辉史策在等你翻阅(这是我的笔迹)。

    劳阁下挂念,小女子感谢万分。

    伊儿(留字)

    伊儿?没想到,她竟把自己的名字留给了我,这样一对比,显得我好像很没有礼貌。我有些后悔自己当初的大意。算了,也没什么,反正她又不认识我,失礼就失礼吧!再说她有不能把我怎么样。心里虽這么想的,但我还是拿起笔在那张纸的下面写道:

    不用谢,我是收了“老猪”的钱,帮他做宣传的。

    邱凯诺(亲笔)

    2004。7。21

    在写完之后我便得意的笑了笑。第二天,它便被我夹在了图书馆的《紫川3》中,按照我的计划传到了那位昵称为伊儿,不知全名的女孩儿手中。
第三章
    因为我在看完了《紫川8》后就没有在看第九部,所以自此以后,我就和那位名为伊儿的女孩没什么联系了(我倒是想看《紫川9》可是此书尚未出版,图书馆缺货)后来我就索性不去图书馆借书,一心一意地呆在家里写小说了。转眼间,一个暑假就这样被我用笔间送走了。

    再开学的時候,我才想起在我们这个地球上还存在着一个火星人——阿策。虽然已经接受了这么多年的素质教育,可我这种族歧视的思想还是挺重的,所以一直躲着阿策这家伙。我们的教室是在整个高二年级教学楼的四楼,而阿策则是在二楼。所以,每次上楼时一到二楼的地界,我就得拿出百米赛跑的速度。否则,地球与火星之间的和平就难以维持了。

    这是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我捧着一本《我就是流氓》找了位置坐下。当然,一定是在最靠边的地方,因为这样很容易遇到熟人。我很喜欢有朋友一起陪着看书的感觉。这或许是因为我耐不住寂寞吧!

    “韩冰凌!”我心里正想着,突然发现一个挺眼熟的身影从门口进來了,便叫了出來。他是我的同桌。我总觉得他这个人很难相处。因为他叫“韩冰凌”,一个性格和名字一样欠打的男生。和他在一个桌子上共同相处了三天了,我们一共只说了三句话:

    第一天:

    “嗨!你好!我叫邱凯诺。你呢?”我满脸堆笑地问。

    “嗯!”他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把自己的书丟在我面前,上面很工整的写着韩冰凌三个字,我只好尴尬的笑笑把书还给了他。

    第二天:

    “早上好!”我依然帶着灿烂的笑向他问好。

    “好!”他依然在看他的书,随口说了一个字回应了我。

    第三天:

    “早啊!”我对他已经失去好感(应该说我对他从来就没什么好感)有气无力的向他问好道。

    “早!”他就是这个样子,每次都是只说一个字,我都已经习惯了。我经常在想,我上一辈子一定是个作汉奸的,要不然这辈子老天不会这样惩罚我——高一的同桌是火星人,高二的同桌家住南极。不过不管别人怎样难搞,我还是得把“友好”两个字写在脸上。我于是拍拍自己旁边的位子示意正向我走来的韩冰凌坐下,可这小子却没理我,径直走到我后面的位置坐下了。完全当我是透明的?我在自尊心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只好安份下来看自己手中的这本《我就是流氓》了。突然,从门口走过来一个女生坐在了我身边,因为我的心脏一直不太好,所以只在她刚进来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之后就没敢再看了——她的长像能把鬼吓死,这辈子不作道士可惜了。我在经过了一系列思想斗争之后,终于下定决心,退后一排坐在了韩冰凌的旁边。他抬起头白了我一眼,之后就继续看他的书了。

    “《梦舞天堂》?”我无意间看见了他的书页最上方的字目,觉得这个书名很眼熟,便叫了出來。他又斜眼瞄了我一眼,开口了(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說说话超过两个字):“《我就是流氓》这么低俗的书你也看,难怪那只恐龙刚才会坐在你旁边。”这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我受不了了,于是还击道:“《梦舞天堂》?听书名就知道是那些无知少女喜欢看的书。这样的书你也看?无知!变态!”果然,这样的反击的确很奏效,我话刚说完,他就站起身走了。不过,临走的是候留下一句话:“这本书是我女朋友介绍的,我只是在完成任务。”随后他就走了。我依然坐在原地小声嘟哝着:“女朋友?我还以为你刚失恋呢!”这时,前排那位“美女”转过身用书捂住嘴巴傻笑着说:“帅哥,你刚失恋了?没关系,我可以陪你的。”我吓得倒退三尺,忙说:“你……你先别过來,我……我有几件事要说。第一:我不是什么帅哥。第二:我……我没有失恋。第三:我不需要人陪。第四:我想,我……我该失陪了。对不起!”我吓得连忙夹起书狼狈地逃跑了。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看《我就是流氓》这本书了。要不然,被女流氓当成同类那还不惨了?

    晚上回到教室,我看到韩冰凌那副拽拽的样子,心里顿生一种嫉妒之感——帅、冷、高、酷、拽,这家伙的确是当代女生最喜欢的类型。此刻的他手中依然捧着那本《梦舞天堂》在看。他说是女朋友介绍的?我心里突然闪出一个想法——他女友该不会就是伊儿吧!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我把头探到他旁边问道:“哎!韩冰凌,你女友叫伊儿吧!”我一向都这么八卦,尤其是对与自己亲近的人来说。他听了之后,抬起头瞪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他的书了。我见势特意掏出一本书往桌子上一摆(基本上一摆在他面前)大声道:“唉!真是的,伊儿这家伙,让我看什么《梦舞天堂》,我就看不出这本书有什么好的,上当了!她一定收了作者的钱。不过还好,有一个凯子和我一起受骗,有人陪我就好(这是我的口头禅)。”我话音刚落,韩冰凌拍案而起怒喝道:“邱凯诺,你有完没完?”我发现这小子抓了狂,立刻把书本抓了过来,装聋作哑的看了起来。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阿策,现在看来阿策也不是一个大奸大恶之徒。如果他肯请我吃一周饭的话,我就考虑将以前的事既往不咎。

    晚上放学以后,我第一个冲出了教室,差点与某人撞在了一起。当我定住神时才发现是她——伊儿。

    “嗨!邱凯诺对吧!”她微笑着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很高兴他竟然还记得我。要是没有“对吧”那来两个字,别人一定以为我们是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了,我也正好可以刺激一下韩冰凌。

    “你好,你是来找韩冰凌的吧!”因为彼此间不是很熟,所以我表现的比较内项一点。

    “对!不过,确切的说,应该是来找你们俩的。”

    “找我们俩?是怎么一回事?”我被她给弄糊涂了。

    “好了,凯子,快走吧!路上再慢慢说。”这时,韩冰凌背着一个蓝色的运动包过来一把把我拉走了。我挣脱开他的手道:“喂!别拉我,你这滩死水,你说谁是凯子?”

    “啊?我是在说那个叫邱凯诺的家伙。”

    “你再说一句试试?”

    “我是说那个叫邱凯……哎!你个臭小子敢打我?”

    “打你又怎么了?死水!”

    “你再说一句试试?”

    “喂!你们两个有完没完?”

    “伊儿,这可不怪我,这滩死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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