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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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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背影
  作者:三毛
  内容简介:
  这些生命美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可能没有价值,在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去写我真挚的心灵吧! 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级着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浓的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
  作者简介:
  三毛,台湾著名作家,1943年3月26日出生于重庆,浙江省定海县人。本名为陈懋平,1946年改名陈平,笔名“三毛”,1964年进入文化大学哲学系,肄业后曾留学欧洲,婚后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加那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情感真挚的作品。1981年回到台湾,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专职从事写作和演讲,1991年1月4日去世,享年48岁。
  正文
  逃学为读书(代序)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著听著,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著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著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著窗坍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著。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著。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
  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风筝》,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骆驼祥子》,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著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彤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唐吉诃德》。
  后来看上了《飘》,再来看了《简爱》、《虎魄》、《傲慢与偏见》、《咆哮山》、《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
  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著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红楼梦》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佾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著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著头、赤著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著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著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著、痴痴的听著,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著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著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
  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著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匣去玩。
  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狭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著,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佯纸,用白棉线装订著,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著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著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材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
  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著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著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著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
  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著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著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著:“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
  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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