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这一世木已成舟-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是为什么,阳光如斯暴烈,眼前却一片漆黑。
漓江看到有个年轻孩子,穿T恤仔裤,沉默地在篮球场上打球,许久投不进一个。球一下一下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笃笃的,孤单的。他看着那个孩子,嘴角露出微笑。若干年前,在某间中学校园的冬日早晨,他也曾经这样打过球,然后认识了这一生的爱人,从此不离不弃。
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漓江叹了口气,离开学校,向右转,前面不远处有一片排挡,经营各种廉价而美味的食物。他在其中坐下,胡乱叫了点吃食,又要了两瓶酒,喝了下去。那酒非常烈而且甘醇,喝下去血管里会突突地跳着,有着刺刀见红般的畅快淋漓。
不醉,酒就没有意义。如果就这么醉过去,醉过去,就好了。可是没有,他仍然清醒着。
他坐在那里发呆,直到排挡快要收摊的时候。
他用身上最后五块钱付了帐,故意砸破酒瓶,狠狠地砸到清冷的地面,瓶子发出清脆的破裂声。有人在旁边窃窃私语,说:“这人怕是醉了。”
漓江笑笑。他当然没有醉。不过是借酒装疯而已。他摔碎了两个瓶子,嫌不过瘾,又抓了几个来砸,哈哈大笑。
仿佛青春自此破裂。
当他回到家中,许颜已经睡着了,她应该是刚洗过澡的,发丝湿漉漉的,散发出清香的气味。她穿着白色的睡裙,有种甜美而天真的诱惑,像小妖精洛丽塔。她的手边放着一本张爱玲的小说集,漓江拿起来翻了翻,知道许颜看的是那篇《金锁记》。
许颜在这篇故事中间夹了一张折了四折的彩色信笺,她喜欢在漂亮的纸上写字,明星印在背面,那么好看。漓江展开看,是她摘抄文中的几段话,用天蓝色的圆珠笔写下,有一股清淡的香味,很好闻,也有点忧郁的感觉。她的字并不算好,字体舞舞抓抓,漓江看在眼里,只觉满眼温暖。
这个故事漓江看过,他还记得主人公叫作七巧,那个人物太鲜明了,她付出青春,到年老时获得金子,不惜人性扭曲。漓江觉得这样的方式其实也和自己相似,只是他没有那样直接明了,但他还是在花费多少好时光,为了更多的钱。
钱就是自由。这是金手指写在墙上的神喻。饥肠漉漉的人握着一块钱走进超市,除了果腹,没有挑选口味的余地。在漓江此刻,没有什么是比金钱更美好的东西了。他已经无路可退,只能不择手段,并且不给自己失手的机会。
漓江关了灯,坐在黑暗里抽烟。他想,也许必须做出决定了。
是不是有一种人生,如同第一笔就错了的画,只好一路潦草下去?当别的男孩子还在大学校园里玩球、溜冰、怯怯地心仪着某个女孩的年纪,漓江已在社会上奔波数载,深刻明了生的艰难与无可奈何。
是,人人都将要如此。可如果可以晚几年,是否有些悲哀就能躲过去?还是根本就躲不了?漓江很少这样自怜自伤,却停止不了自己的思想。
许久后,许颜醒了,随手拧开床边的灯,看到漓江坐在她身边,笑了:“漓江,我刚才做了个梦,梦见我们很有钱很有钱了,一起去北京旅游呢!”她笑得前俯后仰,抓住漓江的手摇晃,像小羊羔在摇铃铛,娇憨无比。
漓江看着她,他是如此贪恋她的欢颜,连责备她一句,也是舍不得的。可他到底没能忍住,问了出来:“你找过秦力几次?”
许颜的笑容僵住了,脸一下子白了,哇地一声哭出来:“你没吸过毒,你不知道毒瘾发作的滋味!你单单知道丁伯伯缺药会死掉,你就不明白没有毒品我也支撑不了多少时间啊!”
漓江沉默。呵,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
许颜又说:“我不想死掉,可咱们又没钱买毒品,我不去求秦力,还能怎么办呢。”
当漓江和琥珀坐在一家餐厅里边吃饭边讲起这节往事时,他问:“为了500万你会出卖爱人吗?”
琥珀说:“找到那个人并不比挣500万容易多少,所以我不会。”
漓江问:“如果你当时非常缺钱呢?”
琥珀想了想,说:“非常缺钱的时候我没有经历过,没有事到临头,我说不准。”她用小勺子舀起一颗酒酿圆子吃下去,才道,“学生时代,我在寝室排行第四,她们叫我四四,有次卧谈会,室友们讨论过类似的问题:四四,当你还是单身状态时,如果有个糟老头子需要你陪伴过夜,5万不陪,50万呢?500万呢?5万的时候我坚决不陪,50万也不,500万的时候我迟疑了。我当时想,那么多的钱就忍一忍吧?反正就一夜。不过这些只是想想,也不知道真是这样还能不能忍得下去,没准也就忍下去了。”
见漓江神情专注地听着,琥珀笑笑:“我只是想说,当听到500万时我动摇了。话又说回来,不要说500万,就是50万,5万也未必有人愿意出呢。”
漓江说:“我出卖了。不是许颜,是我自己。10万。”
次日漓江上班,直接找到老板三寿,只问了一句:“宋老板那只打火机呢,我想要。”
果真如他们所说,宋老板是个爽快人,声色不动,开出支票,递给漓江。
上面的金额是十万。
“改天我再来找你。”
漓江答:“好。”
“到时候我叫人通知你。”
漓江又答:“好。”他的衬衣早已汗湿。因为已经能够清晰地明了,等待他的,将会是怎样的命运。
他去了趟医院,拿出一些钱,给丁请了特别看护,叮嘱道:“一定要好好照顾我伯伯。”这时丁已经病得很重了。
病来如山倒,果真是这样的。初见丁时,他还是那样精干的汉子,才两年多,就已被病魔折腾成这样。漓江望着他,突然很想哭,很想唤他一声,爸爸。
丁的嗓子已经沙哑:“漓江,你哪儿来的钱?”
一个星期之后,漓江在吧内唱着歌,宋老板来了。那天晚上,他唱的是BEYOND的歌《海阔天空》。一开口,春风四起,笙歌四起,掌声四起。
多年后漓江回忆起这个夜晚,脑海中唯一记得的,便是那句歌词: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他只记得随着宋老板推门进来,某些命定的事情就此拉开序幕,满身萧瑟。如同窝在热炕上的人不得不出门,拉开门,那迎面扑来的漫天雪花,和彻骨的寒冷。
他在台上唱着歌,脊背瞬间僵直。突然不能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己,语不成调,台下观众的茫然不解。
他觉得羞辱,可是他没有任何办法。他甚至想逃,可是能逃到哪里去?宋千金买笑,他便要一夕承欢,实在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天下之大,早就没有可以安然容身的原乡。
人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这样荒谬残忍?
他以为早就无所谓,原来不行,他还是爱着自己。
那是1993年,那一年有三个男人死掉了:陈百强,黄家驹,和擅长唱他们歌曲的苏漓江。
三寿见状,忙唤他下台来,指使他出去买烤肉串。打开酒吧的门,外面的风很大,街上一家乐器店还开着门,临街有吉他挂在墙上,他走过去,轻轻拨弄了几根弦,乐音响起,是一首歌,歌词在他心里:不要说愿不愿意,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在意。
烧烤摊子上挂着个灯泡,木炭的烟升腾。他站在摊子前等待50串羊肉和40串鸡肉烤好,手插在口袋里。烟涌上来,他侧身避开。烟熏火燎间,肉串被刷上羊油,之后洒满了孜然、芝麻和辣椒末,油被烤得滋滋响。
一手接过老板递来的滴着油的肉串,一手掏钱。
“一块,两块,五毛,三毛,再两毛,哎呀,我只剩这样的钱了,你别见怪,没有错的,你数一下。”老板把一大堆零钱一个个放到漓江无意识伸着的手里。
举着肉串,脚步迟缓地向“魔”里走去。路灯昏黄,呵出的白气盘旋在空中,久久不散。
突然,他的背上按上一双手,一双手。
宋是个施虐狂,用锁链、皮鞭、蜡烛……还有更多。
烤肉串的油淋淋漓漓滴了漓江满背。
第十七章
辛夷在节目中讲完那个短短的故事,最后说道:“不过是一个名叫”爱情“的著名事件,三方皆伤。”
琥珀听着,自语道:“也许她是在说我们。”
漓江在一旁问:“你们?”
“是啊。我和这个DJ,爱上了同一个男人。”
“是你的阿燃?”
“是。可是今天我在超市里,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琥珀忧心忡忡地说,“不知道辛夷是否知道。她那样的人,怎么可以接受又一场背叛呢?她是个烈性子的人呢。”
的确,辛夷的性格里,有刚烈的成分,从小就很顽劣。那时她住在乡下外婆家,喜欢骑牛,坚持倒着坐在牛背上,手里拿着一支用酸甜的牛舌草做的单调的笛子。那是乡间明亮清洁的清晨,空气里有湿润的薄荷香。
山上有很多坟墓,春天的时候辛夷和小伙伴在墓地里玩耍,从这个坟头跳到那个坟头。阳光很好,墓旁的野花盛开得格外茂密,雏菊开成一片,有蜜蜂在上面飞舞。那里埋葬着很多灵魂,是荒凉的生命。不论在生前,还是在死后。长大后辛夷去过公墓,看到那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墓碑,觉得冰冷和肃杀,再也找不回童年的感觉。
辛夷四岁半就开始念小学,她家里很穷,上学的第一天,看到一个小女孩在吃薄荷糖,明黄色的糖果很漂亮,小小的一粒粒,女孩抓一把塞到嘴里咬得咯吱咯吱响,斜着眼睛炫耀地望着她。辛夷看到了,觉得很羡慕,也很馋,但是她没有钱买。女孩小心地从糖果袋子里倒出几颗,捡了一颗最小的,伸到她面前,问:“你要不要?”
辛夷吞下一口唾沫:“我才不吃这个呢。”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
女孩不说什么话了,将那粒糖随手抛到空中,用手去接,没接住,掉到地上咕噜噜地转了半天,停住了。
等女孩走过去后,辛夷从地上捡起那粒糖,塞到口袋里。她并没有吃掉已经有些脏的糖,只是在心里暗暗发誓:是我的,一定得是我的。不是我的,如果我喜欢,也要是我的。
辛夷在班里是最小的孩子。男同学老欺负她,揪住她的领口,将一条蛇滑入她的衣内。辛夷顿时感觉后背一阵濡滑。幼时的她,冷静脱下衣,将蛇抓到手里玩耍片刻,转身向他们掷去,看到他们仓皇逃窜,哈哈大笑。然后在他们走远之后,牙齿直打架。那是一条暗红色花纹的蛇,并不大,拇指粗细,头部是邪恶的三角形,有着灰白的眼睛。
没人知道,她其实是怕的。
但是不哭啊,不哭。不叫他们看见。
小学五年级时,辛夷受到一生中第一个处分。她和同班的外号叫山猫的浓眉大眼的男生大打出手。那时教学楼旁边有一面池塘,上面铺满浮萍和枝枝蔓蔓的水草。辛夷常常赤脚下水摘菱角吃。乡间盛产的那种小小的黑黑的菱角,她很喜欢。
那天中午,辛夷和几个同学刚准备上岸,山猫将她搁在岸边的塑料白凉鞋抛到了池塘里。那一处很深,据说淹死过人,辛夷平时从未涉足。
她对山猫怒目而视,半晌,自己下水去捞鞋子,全然不顾围观同学的劝阻。没有人知道,如果辛夷光脚回家,她的继父绝不轻饶她。
一个猛子扎下去,辛夷许久没有上来。同学们乱作一团,甚至决定去找人求救,肇事者山猫感到事态的严重性,急白了脸。
待辛夷湿漉漉地爬上来,山猫长吁一口气,见她毫发无损,便打消了道歉的念头。
辛夷提着鞋,光着脚走到山猫面前,一巴掌甩过去。
这一幕正好被匆匆赶来的教师看到。
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后,山猫和辛夷各背一个处分。当然,山猫受的比辛夷要重得多。
那天下午第一节语文课,辛夷没有上,因为全身都湿透了,很容易感冒,而她又执意不肯回去换衣服,于是在大太阳下的操场上暴晒了两节课,烘干了衣服。引得无数班级的同学透过窗户取笑她。
辛夷当然不愿意回家换衣服。她知道继父一定会打骂她。她实在怕了。她六岁丧父,八岁母亲再婚,继父像传说中的恶棍。有一次他差辛夷去打酒,给了她三块钱。走到半路,钱被几个大男孩抢走了。当时辛夷才九岁,她被他们打翻在地,没有哭,跳起来去抢,又被打倒,眼睁睁地看着那伙十几岁的男孩子扬长而去,当时她想死的心都有。
她回到家里,继父说:“他们把钱抢去了,怎么单把你给留下了?”他有个暴躁脾气,那次打得她更结实。给琥珀讲起时,两个人正坐在辛夷的房间里,辛夷说:“从那以后,我觉得自己真软弱,下次再有人欺负我,我是不会饶他的。我个子小,但是耐性好,追在人家后面打,阴魂不散地连打三天。呵呵,他们最后都被我缠烦了。”
如果人生大小的事情都可以这样黑白分明,仅用拳头就可以解决问题,就好了。
喝了口茉莉花茶,辛夷接着说:“小小的孩童有无穷无尽的方法产生和解决矛盾。我至今仍深深地相信如果当年山猫没有转班,也没有从我的生活里疏离,他现在肯定会给我打电话,会握着一个女孩的手,把她带到我的面前,我们快乐地吃饭。”
事隔多年,在常去的酒吧里,辛夷对琥珀笑笑说,大学时,我就是她们所说的那种很乱的女人,四处惹事,劣迹斑斑。
大一刚入校,辛夷就扬名全校。新生联欢会上,她身着黑色紧身衣上场,跳拉丁舞,肢体灵动,伸展如蛇,舞姿妖娆热辣,妙目闪闪,刺激得台下男生嘘声四起,气氛热烈,不得不谢幕三次。
晚会后有男生在礼堂门口拦住辛夷,自我介绍说是校学生会体育部长,直言请辛夷做他的女朋友。辛夷微微笑,拒绝了。那可怜的男生痴心难改,于某个清晨时分手执99朵玫瑰,站在清凉的风中,在辛夷宿舍的楼下深情呼唤她的名字。因为时间太早,路人侧目。辛夷刚准备出去长跑,看到这个架势,冷了脸。这种浪漫只能出现在小说里,如果落实到生活中,就会变得尴尬而滑稽。
有些什么用呢。远在北京的唐恩,是辛夷生命里的传奇。不见得最好,可那是最初,所以念念。
体育部长没有追到辛夷。不可能。辛夷当场掉头而去,余下呆立的他和数双躲在寝室的窗户背后幸灾乐祸的眼睛。巨大的哄笑声中,男生觉得失了面子,怔了片刻,追上去。辛夷刚好走到宿舍楼围墙处,一扭头,看到他。他眼睛发红,抓住辛夷的头发往墙上撞去,围观的人群惊叫着制止他。辛夷对她们摆摆手说,随他去。男生大喊大叫,为什么,为什么。
她想告诉他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理由。可是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被他死死的掐住了脖子。她的肺就好象破了的风箱,只能歇斯底里的喘气。他放开她,他说辛夷对不起对不起。他走到旁边开阔的草坪上去,站着哭了。
体育部长再也没有找过辛夷,他在次年毕业。两年后很偶然的一天,辛夷重逢了他。那天下着雨,在各自的伞下他们点头问好,随即向不同的方向走去。雨下得不知所措,十分滂沱。
我们和有些人,只适合是路人甲乙。各自面目全非。
辛夷的懒散是出了名的,那次晚会之后,学生会有人找她谈话,力邀她做文艺部长,她笑嘻嘻地推了。她卖弄自己的才情的目的并不是为着任何名利,只是让自己高兴,仅此而已。她时常穿红色短夹克和牛仔裤,天生红色的大波浪卷发,搽黑色口红,涂墨绿色眼影游走在校园的昏黄路灯下,妖娆如鬼魅。她在学校舞会上出尽风头,伦巴、恰恰、国标,样样精通,邀她共舞的男生络绎不绝。有女生恼她的张扬,辛夷只微微扬起精致的下巴,神情清白:“我喜欢有人喜欢我。”语气娇嗔,分明像个孩子。
辛夷在学校出名并不是因为被体育部长追,这充其量只能算是在日后被人津津乐道的谈资而已。但是她因为他,受了处分。那天晚上下雨,她没有去舞厅,留在寝室里看一本张爱玲的小说。门被推开,一个女生径直进来,环视一圈,看到辛夷,二话不说,扬手朝她脸上扇去,辛夷没有还手,直直地盯着那女生,并无躲闪。
女生一连刷了辛夷好几耳光。辛夷只冷冷看着她,神情倨傲。女生在这气势下突然软弱,指着辛夷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为你而不要我了?
寝室的姑娘和辛夷的关系只是淡淡的。好象通常都是这样,受男人欢迎的女人都不那么容易被同性接受。但毕竟是室友被打,她们也看不过眼,将那女生拉过去,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生哭了。原来她是体育部长的女朋友,两人谈了三年恋爱,认识辛夷后,他执意要和她分手。她是爱他的,自然不肯,争执不休。眼见男朋友为另外的女子魂不守舍,她很痛苦,因此恨上了辛夷,找上门来。
她说:“他为什么不要我?她甚至没我漂亮,而且我们之间已经三年。”
辛夷听着,笑了笑,走过去,双手抱在胸前,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这女生生得的确美丽,可是那又怎么样,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对一个女人从一而终的,哪怕她再漂亮。也不是所有的男人在对另外的女人心动的时候,会因为和身边人之间的情分而选择却步的。男人本来就是一群热衷追逐新鲜的动物。三年或者三天,时间只是概念,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辛夷对哭泣的、表情忿忿的女生说:“你今天打了我六个耳光对吗?”不等女生点头,她继续道,“我没有还手,是因为两个女人对打、互撕互咬甚是丑陋,很不雅观。我总是想做个有风度的体面女郎。可这不代表我不会还手。”
说这话时,她的语气更加戏谑,再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女生:“小模样长得怪好看的。我也奇怪他为什么不要你。不过,说吧,你是决定不要胳膊或者是耳朵?”“刷”地一声从牛仔裤袋里掏出一把精致的牛角藏刀,在手里潇洒把玩,笑嘻嘻地问。
女生的表情惊恐。
辛夷仍在笑:“怕了吗?以后先考虑好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胆量,再决定上门挑衅吧。”藏刀在她手里转得出神入化,她眼里的邪气如此茂盛。
是,多么恶毒。但是多么愉快。
辛夷一直是个胆大妄为的孩子,少年时,她很少上夜自习,经常去PUB里混,跟着奢靡的音乐胡乱蹦,她的乐感很好,舞跳得很棒。她不抽烟,手指干净修长,头发凌乱,喝一点酒,脸色酡红,在喧嚣的人声中昏昏睡着,等着唐恩将她拎起。
唐恩总是一脸痛心地说,你要好好读书。辛夷大着舌头表情无辜,可是我从来就是前三名。
她不滥交,可她是如此热爱PUB,她觉得自己骨子是野性的,属于醉生梦死的刺激。她喜欢这些明亮的地方,诡异的地方,暧昧的地方,充满仇视和混乱的地方。那时她被一个地下场的头仔喜欢,多年后,她只记得那个男生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被长长的头发浅浅覆盖,他喜欢透过头发看人,眼神桀骜。
辛夷确定自己没有爱过他。可是总记得这双眼睛。那真是卡通画里的美少年,酷酷冷冷的。后来他被乱刀砍死在她常坐着喝酒的吧台前。
当年那头仔在道上混得不错,尽管辛夷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平民,仍被送了一个属于他们黑社会的称号:九凤。辛夷很喜欢这个名字,多年后她做了DJ,名字就叫九凤。和他们接触得久了,黑帮女人的派头学了个十足,老没有什么象样的机会展示,这下倒好,这女生自己撞上来了。
当然,辛夷并没有真的动手,只是得意洋洋地将藏刀在女生面前比划了半天,吓唬了她一阵,将心爱的小藏刀收好。这把刀,是唐恩送给她的,因为她执意要买。尽管唐恩很不情愿,还是当作给她的生日礼物买下。辛夷十分珍爱这把刀,视为贴身之物带在身上,没事时就拿出来耍上一番。
辛夷的脾气不好,属于典型的性情中人,恩怨分明,别人对她好一分,她定还三分,且有仇必报。在她的字典里,并无宽容二字。她的个性一向如此,她说过:“我只是不喜欢属于我的东西受到侵犯而已,无论是男人,或者是一条宠物狗,只要我不丢开,任何人妄图抢了去,我都会死磕到底。”
但是她对这女生倒没亲自动手,毕竟体育部长并不是她想要的。次日,辛夷被打事件传遍了整个学校,有暗恋她的男生想讨她欢心,扬言替她报仇。那天晚上,校门口聚集了一帮子义愤填膺的男生和围观的同学,可能是太过显眼,惊动了校保卫科,很快散了。
之后,这帮男生当中的某几个,私下找到那女生,教训了她一顿。
后来听说,她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辛夷因此受到牵连,受了个行政警告处分。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个处分直到毕业仍没能取消,带到档案里。毕业时她只能在一家效益不太好的国企上班,因不乐意和有权势的单位色鬼领导周旋,将一杯浓茶泼到他脸上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