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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方法1-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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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与董仲舒类似,也把人性分为三种:有生来就善的,是中人以上的人;有生来就恶的人,是中人以下的人;有无善无恶,或善恶混杂的人,是中人。但人性的善恶,并非受命于天,而是由自然的“气”构成的,人性“秉气有厚薄,故性有善恶”。他认为生来就善或恶的人很少,绝大多数是中人,中人之性可以通过教育使之定型。生来就恶的人也可以通过教育使恶为善。总之,在他看来,人的善恶在于教育。因此,他特别强调统治者应该重视教育,发挥教育在治国化民中的重要作用。
王充理想的培养目标是“鸿儒”。他把人才分为四个层次:第一是“鸿儒”,能独立思考,著书立说;第二是“文人”,独立思考能力略逊,但文才尚佳,善于写一般的奏章公文;第三是“通人”,文笔谈不上,但能博览古今,知识渊博;第四是“儒生”,连博览也谈不上了,只能掌握一门专业(一经),从事教学而已,这是人才的最低档次,只比没文化的俗人强一点。可见王充特别推崇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其次是文才,再其次才是知识的渊博程度,最看不起专经传授的教师。王充讥讽这类人是鹦鹉学舌,就像“门人”、“邮者”一样,毫无自己的创意成果。这固然是出于他对当时经学教育的强烈不满,但轻视一般传授知识的教师,也是片面的。
(3)论学习
1)学知与闻见 知识是在学习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才有的。
2)思考与求是
3)问难与距师
这是对当时儒者“好信师而是古”的盲从、迷信学风进行了尖锐的批评。“问难”不同于一般不明白时的提问,而是质问。问难的对象没有限制,甚至可以是圣贤。圣贤也不可能事事正确,也并非每句话都无懈可击。“距师”,即与师保持距离,也就是不能完全附和老师,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四、封建国家教育体制的完善
1.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变革
(1)西晋的国子学
西晋时期,在统治阶级内部形成一个贵族阶层──门阀世族。为了保证他们受教育的特权,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在太学之外另立国子学,四年(278年)设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惠帝时规定五品官以上子弟入国子学,六品以下子弟入太学。此后,各朝中央官学都是国子学与太学并立,以体现“贵族士庶皆需教”的原则。西晋国子学是我国古代于太学之外专为世族子弟设学之始,这是门阀世族享有特权在教育上的反映。
(2)南朝宋的“四馆”与总明观
三国魏明帝置律博士,教授刑律,招收律学弟子。这是我国古代法律分科设学之始。后秦姚兴、梁朝武帝也设置“律学”。晋武帝立书博士设弟子员,教习书法。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开设医学,这是我国医学专科教育之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医学专科学校。北魏也曾设医学博士以教弟子。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下令在京师开设 “四学”。据《文献通考?学校考二》载:文帝“雅好艺文,使丹阳尹庐江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散骑常侍雷次宗立儒学,为四馆。”四馆即玄学、史学、文学、儒学“四学”,是我国最早的分专业的综合学校。
2.隋唐时期教育体系的完备
(1)文教政策的探索与稳定
公元589年隋朝灭陈,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分裂割据的局面,中国再次统一。隋朝如秦,也是一个短命王朝,但在治国方策上颇有建树,包括在教育方面建立国子监和实行科举制,为唐代所继承和发展。唐朝如汉,建立起强大的统一的封建大帝国。封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得到了空前的繁荣。隋唐文教政策的基本精神是重振儒术,兼用佛、道。或者说是三教并用,世俗社会政治领域则以儒为主。
(3)政府教育管理机构和体制的确立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隋朝设立了国子寺,后又改称国子监,设祭酒一人总管学校,首次设立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首长,教育成为独立的部门。唐代国子监统辖下属的各学校,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强。
唐代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官学教育体系,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典型。
(4)中央和地方官学体系的完备
1)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包括儒学与专门学校两类,在管理上,“六学一馆”组成了中央官学的主干,由国子监管理。另外的学校是中央的一些事业和行政事务部门结合自己的需要办的,归他们管理。
2)地方官学
与此同时,唐代的地方官学也有比较完备的制度。唐代的主要行政单位是州、府、县,各级单位都根据其大小设立相应规模的地方官学。
3)私学
这一时期私学也较发达,每一种专门的学术都有私人传授,即补充了官学,也成为科举制度的教育基础。
4)教学管理制度周全
规定修业年限,形成旬试、月试、岁试、毕业考试等学业评估检察体系,还规定了旬假、田假、授衣假等假期制度。
(5)私学发展
这一时期私学也较发达,每一种专门的学术都有私人传授,即补充了官学,也成为科举制度的教育基础。
(6)学校教育发展的特点
3.科举制度建立
(1)科举制度的萌芽与确立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朝,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为庶族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唐承隋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唐立国之初,就将人才选拔列入国家重要政事。唐太宗执政时,继续推动科举制度的发展。唐高宗以后,科举取士名额有所增加。武则天开创武举选拔军事人才的先例+殿试。到了开元、天宝时期,参加科举的人愈益增多,科举制度中大部分考试科目已经形成,考试内容和形式基本确立,科举制度渐趋成熟和完备。
(2)科举考试的程序、科目与方法
1)科举考试的程序
唐代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
生徒:由中央地方官学,经过规定的学业考试,选送到尚书审应试的称为生徒。
乡贡:不由馆学学成的人,自己在周县报考的,经周县考试合格选送的。
报考时间是在每年仲冬,考生会集京师,到礼部、户部递交履历和推荐书,办妥应试手续。第二年二月初春,考生赴尚书省礼部贡院应试。明经、进士考试分三场进行,每场一日。考试合格后,分等级给予及第、出身的资格。秀才、明经、进士。
2)科举考试的科目
唐代科举分文科举和武科举两大类。
文科举又分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每年定期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学、童子科等。其中经常举行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
3)科举考试的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方法有帖经、墨义、口试、策问、诗赋五种。
(3)科举制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科举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学校教育制度是培养人才的制度。在科举之产生以前,选士制度和育士制度基本上是脱节的,科举制的产生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学校根据科举考试的要求来组织教学活动,学校教育成为科举考试的前提,科举又是学生做官的必由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的产生刺激了人们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但由于封建社会的弊端,社会只重科举,不重教育,使学校教育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导致了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消极。科举制与学校关系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学校教育的兴衰直接影响科举取士的质量和数量;科举取士的标准和方法指导着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4)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在我国封建社会存在了1300多年,说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统一了教学内容,也就统一了人们的思想;给下层人们以从政的机会,缓和了阶级矛盾。使选士与育士紧密结合;使选拔人才较为公正客观。
科举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政个发展历程看,科举从隋唐到宋朝,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到了明清时期,消极作用日趋明显,最终被社会所淘汰。
其消极作用主要是:国家只重选科取士,而忽略了学校教育;科举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科举制束缚思想,败坏学风。
4.颜之推的教育思想
(1)颜之推与《颜氏家训》
颜之推(531约595年),字介,梁朝建业(今江苏南京市)人。他出生于世代经学的仕宦之家,原在梁朝作官,奉命校书。后奔齐,曾主持文林馆并主编《乡览》,相继迁中书舍人黄门侍郎。齐亡,入北周为御使上士。隋开皇中,太子召为学士,深受重用,不久去世。颜之推自称“身经三代之悲,一身而三化”。他鉴于当时许多士大夫被诛的惨痛教训,结合自己立身、处世、治家的经验,写成《颜氏家训》一书,以训诫他的子孙。《颜氏家训》是一部比较系统的家庭教育著作,成为后来封建社会家庭教育的重要材料。
(2)论士大夫教育
颜之推主张上自明王圣帝,下至庶人凡子,均须勤奋学习,学习的目的在于“行道以利世”,因此要掌握“应世经务”的真实本领。因此,除必读儒家的《五经》之外,还应“涉百家之书”,而且要广泛接触社会生活,学习各种杂艺:琴、棋、书、画、数、医、射、卜等。还要熟悉农业生产知识。他特别强调要掌握一技之长,以为立身之本,所谓“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他批评当时许多世族子弟不学无术,饱食终日,庸庸碌碌,知识浅薄,夸夸其谈,不务实学,脱离实际,“难可以应世经务”。
(3)论家庭教育
1)家庭教育要及早进行
家庭教育本来就是人生最早受到的教育,而早期教育的理论又是开展家庭教育的价值基础,颜之推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他引用孔子“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思想作为理论依据,又引俗谚“教妇初来,教子婴孩”作为例证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家庭教育应该包括胎教,,而出生后的教育也要及早进行。“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就是说教育当自婴儿会看大人脸色的时候开始。因为 “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以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人在幼年时单纯专一,容易接受教育,而长大以后思想复杂了,就不容易调教了,所以一定要抓住早期教育的最佳时机。而早期教育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包括认真接受父母教育的习惯在内,能够“使为则为,使止则止”。这个基础打好了,以后就省心了。
2)要爱与教相结合
家庭教育是由父母对子女实施的,因此最关键的是要处理好“爱”与“教”的关系。颜之推批评当时许多家庭的父母对子女“无教而有爱”,一味放纵:“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反奖,应呵反笑。”别人提醒他时还不以为然。这样,孩子就会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等到孩子逐渐长大,不良行为也愈加明显,这时父母才觉察到,开始加以管教。然而已经难以奏效了,反而导致子女的抵触对抗:“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所以颜之推主张父母对孩子从小就要严格要求,勤于教诲,不能溺爱和放任。父母在子女面前要庄重严肃,但不能过于严厉,要严慈有度,所谓“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惧而生孝”。
5.韩愈的教育思想
(1)“性三品说”与教育作用
1)性三品:
第一、他提出性与情的问题,认为人有性有情,性是先天具有的,情是后天习染的,性和情二者之间完全相应。
第二,性和情皆分三品,性有五德,情有七情。上品之性为善性;中品之性可善可恶、尚未定型;下品之性为恶性。
第三、性可移,但性的品级不可移。上、中品之人可受教育,下品之人只能以刑罚制之,而三品之人,都固定在天生的“品”的界限内,是“不移”的。
2)教育的作用
从性三品说出发,韩愈认为上、中品之人可受教育,下品之人,气质太坏,只能以刑罚制之。因此,对于不同的人性,教育所起的作用是不尽一致的。对上品之人,教育能使其先天具有的仁义善性得到发扬光大。对可善可恶的中品之人,教育对这部分人的人性改造起着重要的作用。至于下品之人,他们天生是顺情而行的,教育对他们人性的变化起不了作用。
韩愈还提出,由于人天生包含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内容,教育就应把这种道德发扬开了,儒家经典是最好的教育内容。
评价:韩愈一方面肯定了教育在促进人性变化中的极积作用,另一方面又认为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人性三品不可变,教育只能在品味内发挥作用,这种人性论不但为封建制度的等级性做了合理的论证,而且也为决大多数的人接受封建道德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
(2)关于人才培养和选拔思想
首先,他重视人才的培养,要求整顿国学改革招生制度扩大招生范围。同时,重视人才的选拔,要求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
(3)论尊师重道
1)教师的意义:尊师即卫道。儒学之所以衰弱到难以与佛、道相抗衡的地步,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教师这一担负传播儒家思想重任的角色已经失去了往日神圣的使命感
2)教师的任务:传道、授业、解惑
3)以“道”为求师的标准。谁先有“道”,谁就是教师;谁有专“业”学问,谁就是教师。
4)建立合理的师生关系。
五、理学教育思想和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1。科举制度的演变与官学的改革
(1)科举制度的演变
科举考试制度形成于唐代,到宋代则大大强化。
首先是科举地位的提高。唐代科举还只是为寒门子弟打开取得作官资格的一条门缝而已,取士名额少,取中的还要通过吏部考核才能作官。到宋代,科举及第的进士不仅享有显耀,而且立即就可以作官,而且升官较快,尤其是取中高第者。据统计,宋仁宗一朝共举行13届科举,取中一甲(状元、榜眼、探花)者共39人,后来官职没有达到公卿的,只有5人。这样,科举就成为作官的正途,乃至原来对科举不屑一顾的官僚权贵子弟,凡有文化水平的也热衷于应举了。
其次是科举取士规模的扩展。宋初每届取士人数与唐代大体相同,不过二三十人。宋太宗即位后,开始大幅度增加录取名额,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殿试,进士及第109人,诸科及第207人,此后,每届大体维持在三四百名的录取规模上。
取士规模终究是有限的,对那些多次应试不中者,朝廷又开辟了特奏名的科目,降低考试难度,以予照顾。如果还考不上,等达到足够的年头,一般是经历15届以上的应试后,朝廷就干脆赏给一个相当于科举某种出身的称号。要知道宋代自仁宗以后,科举已确定三年一届,能熬过这么多年,不死也是年老力衰了。所以这种作法可以将读书人毕生束缚在书本中和考场上,不使他们绝望而萌生异志,确实有效地维护了封建王朝的稳定。
第三是考试内容的改革。有鉴于唐代科举的帖经、墨义完全是考死记硬背儒经,而诗赋考试又与治国实际关系不大,到王安石变法时,废除帖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经义是论述儒经某一内容的小论文,既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理解,又考察考生的文笔水平。为了加强评阅的客观性,王安石还编制了经义式,作为标准格式。不过诗赋毕竟是士大夫文人的基本素养的体现,后来采用诗赋考试还是经义考试几经反复,经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科举考试、取士的比较周密的规章制度,也是在宋代建立的。通过维护科举的公正性、客观性,防止权贵操纵取士,来保证中央集权。主要改进措施如下:
1。 废止门生称谓及公荐制。门生称谓和公荐是唐代科举的旧习,助长了科举的徇私舞弊和官场的拉帮结派,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纷争,也不利于政权的巩固。宋太祖即位后不久,废止权臣向考官推荐考生的特权,并诏令考生今后不得再呼考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所有考中的进士,都算是天子的门生。
2。 实行殿试制度,将选士大权直接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终决定性考试。在唐武则天时曾一度做过,到宋代开宝六年(973年)正式实行殿试,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3。 改善考官任用制度。唐代科举考试主考官基本是固定由礼部侍郎担任,这不仅造成了礼部权力的专擅,而且也有利于营私舞弊。宋代实行权知制度,主考官不再由固定的官员担任,而是临时委派,考官在受命之后,要立即进驻贡院,隔绝与外间的联系,称为锁院,这样防止了串通作弊。除主考官之外,还要另行委派若干副考官,称为同知,以加强对考官的监督和相互制约。
4。 对与考官有亲属或其他亲近关系的考生实行别头试,即另行开场考试,考官与考题也另行安排。目的在于制约人情影响。
5。 对试卷实行弥封(糊名)、誊录制度。考生交卷后,先由弥封人员将考生的姓名密封起来,再由誊录人员将试卷内容原封不动地誊录出来,将誊录的试卷交给阅卷人评阅。这样,阅卷人就无从知道试卷是何人所作,判卷也就比较客观了。
通过上述的调整改革,扩大了科举考试的影响和覆盖面,科举考试制度更加成熟健全,进一步加强了统治者对于科举考试的绝对控制和国家权力部门整体监控的程度,限制了权贵子弟徇私舞弊、朝中权臣把持科场的特权,庶族与平民子弟通过科举跨入仕途的数量日益增多,在统治阶层中逐步形成了一个庶族官僚集团,从而为宋代政治和文化教育的运行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但是滥取的现象也不可避免,并导致教育更多地受到科举的操纵。
(2)学校沦为科举附庸
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在三次兴学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就总的格局来看,宋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仍大体沿用唐制,形成以国子监、太学为核心的中央官学和州县学校为主体的地方官学两大系统。
(一)中央官学
国子监。是国家管理学校的主要机构,又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官员七品以上子弟可入国子学,较之唐代有所放宽。国子监北宋前期设判监事二人,总管监事;直讲八人,讲授经术;此外有丞簿和专管刻书之责的书库官和监门官各一人。元丰以后,改设祭酒一人,分掌各项事务。
太学。招收八品官员以下的子弟和庶民的俊秀者,设立后,取代国子监成为国家最高学府,在王安石兴学时太学实行三舍法。太学人数时有增减,最盛时期在崇宁元年,上舍生200人,内舍生600人,外舍生3000人。校舍建筑相当完备。课程内容,基本以《五经》为教材,南宋中期逐渐增入程朱语录及《四书》。太学设博士十人,担负教授经术和训导的责任。考试之法,主要有私试、公试两种。私试一月进行一次,孟月试经义,仲月试论,季月试策,由学官主持;公试一年举行一次,初场考经义,次场考策论。
宋代中央官学尚设有若干专门学校,分别由国子监和各职能部门统辖。
律学。宋初于国子学中置教授法律的博士。熙宁六年(1073年)单独设置,隶属于国子监。入学资格为命官和举人。分断案及律令两科,习古今刑书,新颁条令第。
算学。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建立,隶属于太史局,学生定额210人。入学资格为命官和庶人。学习《九章》、《周髀》、《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算法及天文等。此外须兼习一小经,愿修大经者听便。
书学。徽宗时立,由翰林书艺局管辖。习篆、隶、草三体字,兼习《说文》、《尔雅》、《论语》、《孟子》,自愿修习大经。
画学。徽宗时立,由翰林图画局管辖。学生分“士流”与“杂流”。宋代的画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美术专业学校,学生除习绘画外,须习《说文》、《尔雅》、《方言》、《释名》四种书。“士流”须兼选习一大经一小经;“杂流”则诵小经或读律。
医学。宋初设立。初属太常寺,神宗时隶属于提举判局。后改属国子监,后又改隶太医局。医学分为方脉科、针科、疡科。方脉科的教材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为小经。针、疡二科的教材,除去脉经另增三部针灸经。
武学。仁宗时立,不久即停废。神宗时重又建立。学生以百员为额,习诸家兵法,弓矢骑射等术。南宋亦设武学。
(二)地方官学
宋代地方官学有州(府军监)学和县学两级。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开始诏诸州、府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允许设置县学。崇宁元年(1102年)要求所有州、县一律置学。崇宁三年确定“增县学弟子员,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各学教官称教授,州学二人,县学一人。教学内容主要是经义和诗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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