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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加工师-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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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新的灵感……”奇格大叔开始兴奋起来,杨阳一向以来都能令他感到惊喜的。

“那究竟是什么?”

“嘿嘿……是套装!”

  第七十一章 套装构想'二'

“套装?”奇格大叔惊讶地看着杨阳,随后的一句让杨阳顿时败倒:“什么是套装?”

杨阳讪讪地坐了过来,开始耐心地给奇格大叔解释着套装的概念,不管怎么说,在杨阳“降临”这个世界之前,神天大陆是没有套装这种概念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杨阳之前做的魔法箭套装并不是真正的套装,杨阳在这里说的套装有别的含义,也有鲜明的几种特征与把它与其它装备区别开来。

“我要说明的是,套装这个概念还只是一个想法,我想请大叔你提供一些理论基础,帮我把它搞出来……嗯,我就说我理想中的套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吧,没准你还真有可以帮到我的地方。”杨阳道,最近他就看出来了,就像加工魔法币时那样,不会炼金术的奇格大叔照样可以给自己很多帮助,反而看一些炼金术著作对自己的帮助不是很大,因为那虽然也算知识,但却是一种与杨阳的加工术格格不入的知识,有时了解得太多这些反而还会局限他的思维,所以杨阳很果断地放弃了一些书,专攻关于魔法理论与元素力量本质的知识。

“嗯,你说吧,我听着呢。”大叔点点头,慎重地说道。

阿巴斯、薇儿与艾莉丝娜也是竖起了耳朵听着,毕竟这种机会不多呢。

这里是森林,11月的神天大陆秋意正浓,而且越往北冬来得越快,此时的夜晚林间已有深凉之意,五人围坐火堆,讨论学术问题,颇有庄重严肃的意味……

“首先,套装,顾名思义,它就是一套的装备……”

“我倒!”

“天哪,这不是废话么?”

“小子,找打?”

“……”

严肃的气氛顿时被杨阳破坏得一干二净,杨阳讪讪地看着众人,摇着食指摇头晃脑地道:“对不起,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好吧,正经点了。首先,我心目中的套装应该是齐备的装备套件,包括了如下几大分类,主体部分有:1、武器;2、装甲;3、手套;4、头盔;5、靴子;另外,还有一些小物件,如面甲、护颈、护腕、腰带等,最后就是装饰品类的,如戒指,项链,护身符……”

“严格来说,应该以覆盖全身为终级状态,虽然那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

“我的天哪,太夸张了,太无耻了,这样的话,岂不是一个人全身都武装起来了?”奇格大叔目瞪口呆地道。

杨阳郁闷地道:“靠,这样你就觉得多了?告诉你,我本来的设想是以武装到牙齿和脚趾头为标准的,还有很多小物件,如耳环之类的,由于分类较难,而且只适合特殊人群使用,并不能大众化,所以我才没有把它们说上去呢!”

奇格大叔抹了抹汗。

薇儿对杨阳说的这些很有兴趣,她问道:“那么,套装就是指这些配件加起来的么?”

杨阳笑道:“差不多了,不过,我的设想可不是把它们‘加起来’,而是组合起来!”

“组合?”众人不解地问道。

“没错,是组合,为什么不可以呢,我在魔法书上看过了元素共振原理,也知道了某些魔法可以由一定数量的人联手施展……嗯,本来我的设想是把储魔晶石联合起来当成一个用的,但现在我明白了,魔法用得威力强大不如用得巧妙,毕竟就算储魔晶石上限再高,充能的时候也是需要靠魔法师的魔力的。”杨阳道:“套装存在的意义就不同了,我已经意识到,一件装备有‘加工难度’,在一定时期内这种难度是暂时不可解决的难题,与其追求单纯的突破,不如边增强自己的能力,边试着制作套装类装备,让装备的‘组合效果’发挥出远远超出一件装备拥有的属性!”

“好主意!”奇格大叔猛拍大腿道,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才嘿嘿一笑,阴差脸问道:“这……其实就是绕开了难度啊,果然不错。”

“嗯哼?绕开?这倒是一个贴切的比喻,嘿嘿,是的,装备的加工难度还是在那里,不过,我可以让装备具有更强的属性,如果是整一套的极品魔法装备,拥有套装组合属性的话,那岂不是可以达到某种程度?”说话间,杨阳突然心头一颤,他感觉到自己抓住某些东西了。

“神器……”奇格大叔与杨阳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道,两人不由愣然,相继便是哈哈大笑起来。

“按我的猜想,根椐元素共振原理,用特殊魔法阵刻画手法,可以让两件套的装备多一项属性,四件套多两项属性,而且装备套件越多的时候,可能更不止这样……如果全身都是极品的的套装类装备的话……噢,我靠,果然是有这个可能啊!我一开始都没有想到呢。”杨阳兴奋地道。

阿巴斯、薇儿与艾莉丝娜不由面面相觑。

随后赶路的几天,杨阳都在埋头研究套装,说实话,这是他照着穿越前所了解的游戏中套装想出来的,有构想归有构想,要解决实际上遇到的魔法难题,还真是一件难事,至少,关于组合魔法阵的知识杨阳就不太了解,而且这个世界上还很少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杨阳这个只研究理论的家伙不得不试着自己创造这种魔法阵了。还好,虽然杨阳没有魔力,但是有加工术异能,而且他非常好学,又有在穿越前学过的各种科学知识为基础,已经不亚于这个世界的学者型魔法师了,甚至,由于不会魔法技能,杨阳来到这个世界后便没有专注过别的事,如战斗力的提升等,全都是投入到了研究中。

旅途中慢慢解决这些问题,顺便地,众人在山林间也可以猎取到一些魔兽核晶,或是采集一些常见的魔法植物等,杨阳的日子过得很滋润。倒是艾莉丝娜对于没有发现怪物的洞窟和财宝有些闷闷不乐,她可是非常喜欢收集的。

杨阳本人对于这种积累性质的收获也非常有成就感,所以他就经常觉得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地提升、或收藏的魔法材料渐渐增多、或是加工的新装备不断出现……这些所有类型的“经验值增加”都是人生快乐的所在,当然,偶尔的“升级”就更加美妙了。

越过了大山,渐渐地,众人已经旅行到了野蛮人居住地的附近,这时候开始,杨阳的日子就过得不怎么滋润了。

“很快就可以到了,我阿巴斯又回来了,哈哈哈。”某天,阿巴斯大叔站在一处高地,欢畅地指着远方一片起伏的土坡道:“一天之内,我们就可以到了。”

“呼……呼……这可真见鬼了,我竟然产生高原反应了……如果能快些停下旅行的脚步,好好地休息一下就太美妙了。”杨阳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捂着发闷的胸口嘀咕道:“啊啊啊……有些难受了,我头痛、气短、胸闷……我感觉自己快要挂了。”

“呵呵……”奇格大叔没心没肺地笑道:“人生也如同旅途,休憩的滋味甘甜来源于艰辛过后,磨练过后成长的人才能称之为完美啊,伊利亚小子,很快就好了,你就忍一忍吧。”

“靠,少跟我说这些,你站着说话不腰痛的……”

“哈哈……伊利亚你好弱哟。”艾莉丝娜捂着嘴偷偷笑道。

“天啊,真是没有同情心的小妞。”杨阳翻翻白眼。

“伊利亚,很快就要到了,你能坚持得住不?要不,最后的一段我背你吧。”薇儿关心地问道。

“什……什么?不,不用……”杨阳顿时脸都红了,开什么玩笑?竟然让女人背着到野蛮人的部落去?听说野蛮人崇拜强者,这种事情被他们见到了,那就不用混了。呃,就算没有被别人见到,也多不好意思啊!不过,提起背,杨阳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见到薇儿的时候,似乎就是被她背着走的。

“记起来了,果然是……”杨阳暗自发愀。

“哈哈哈,小子,你不用担心薇儿她背不起你,她好歹也有阿巴斯这个野蛮人的一半血统啊……”奇格大叔仿佛想看杨阳笑话似的,故意起哄道。

杨阳脸色都变了,忙涨红着脸拒绝。

“小子,你究竟还能不能撑着到啊,要不我背你吧。”阿巴斯吼道,杨阳这时候哪好意思,忙坚决拒绝,众人见此,便只好由得他了。

众人继续前进,在路上,杨阳发现了一件事,那便是这里的原野上经常可见野兽的骇骨,还有战斗的痕迹等,不过这时候的杨阳身体很不舒服,所以没有理会这些。果然在下午的时候,阿巴斯便告诉众人,他们离目的地只有一步之遥了。

“呃?那是什么?”薇儿指着远方一群黑色的物体道:“那边好像有人在战斗。”

“薇儿,我们当中就属你的眼力最好,你能确定他们是在战斗?”奇格大叔问道。

“对,好像还挺激烈的。”薇儿神色凝重地说道。

阿巴斯听到,不由大急:“肯定又是那些兽人来袭了,应该是我们的族人与他们战斗着,我们快点过去帮忙!”

“兽人?”杨阳奇怪地问道。

“对,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敌人,我们快走吧,我阿巴斯实在是等不及了!”说罢,阿巴斯也不管众人了,便直向薇儿发现的那群人奔去。

  第七十二章 野蛮人'一'

杨阳不由苦着脸跟大家一起加快了移动速度,但就算这样,他赶到的时候,战斗己经结来了,阿巴斯正与几名大汉重重地搂抱在一起,相互捶击著对方的背,哈哈大笑着:“哈哈哈,奥尔丁、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们了”阿巴斯高兴地叫着每人人的名字。

此时激战刚过,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不过,那都是敌人的,粗旷的大汉们把武器插在浸血的地上,欢畅地交谈着,因为胜利属于他们。

“是啊,阿巴斯,好&书&网}久不见,太让我们激动了,今天又有可恶的狗头人偷袭我们,本来是憋屈着一口气的,却没有想到会遇到了你,真是意外的惊喜!”

“怎么回事,难道这此可鄙的生物己经胆大到敢向我们的勇士正面进攻了吗?哈哈。”阿巴斯揶揄地笑道,他看了看地下的尸体,是百来只形象猥琐,状如土狗的人形生物,它们的身材只与大狗一般,与阿巴斯和阿巴斯身边站着的几个彪形大汉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按理说来狗头人是一种凶残却又胆小的生物,实力也不强大,有经验的冒险者们的冒险日志都通常会提到这种生物欺软怕硬的特色,甚至有佣兵就专接对付这种生物的任务——反正它们是容易对付的,却因为人类平民经常受它们的袭击,领主与平民都愿意出高价请人除害。

“别提了,最近几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些家伙越来越大胆,真让人头疼。”野蛮人大汉们颇显郁闷地抱怨道:“我们到对面的部落交换武器和药剂,我们这一行人足有六人了,这些废渣竟也敢前来袭击,这简直就是送死,嘿,要是换成强些的豺狼人,至少也可以让我们打得爽一点啊!”

“哈哈,什么时候我们的战士也会被它们困扰了,这可不是我们野蛮人的风格,管它什么样的敌人呢,都一样是战斗啊,挑挑拣拣的可不是好战士。”阿巴斯听了他们的抱怨后,不由哈哈大笑道。

这时候杨阳等人走了过来,野蛮人大汉们问道:“阿巴斯,这些是什么人?你的同伴吗?”

“是的,哈哈,我来介绍一下。”

野蛮人并不好客,却也不排外,在某些情况下,由认识的朋友牵头,他们很容易与别人成为朋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于是由阿巴斯作桥梁,众人受到了欢迎,野蛮人的见面礼节是同性之间拥抱,非熟识异性之间只需顿首示意即可,杨阳与凡特和奇格大叔三人不得不接受热情的拥抱,相比之下。薇儿与艾莉丝娜都被冷落到了一边。

“这是凡特和奇格,我的老伙计了,以前他们是来过的,但是当时你们都还在北方战区,所以没有见过面吧。”

“哈哈,的确没见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阿巴斯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

两位大叔与野蛮人大汉拥抱见礼。

“我叫奥尔丁。”一名野蛮人大汉指着身边的壮汉道:“他们分别是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

奇格大叔笑道:“很荣幸认识你们。”相比之下,凡特就冷淡了许多,他站在一边什么也没有说,不过野蛮人都不那么讲究礼节,所以也没有人怪他。

“这是伊利亚,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可是一位炼金术师。”阿巴斯得意地道:“我的武器就是他的杰作。”

“简直令人惊叹!你是指刚才的那把斧子吗?”野蛮人大汉呼可汗惊讶地说道,刚才的战斗中阿巴斯使用了雷霆之斧,给他们几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是的,那可是很好的魔法装备,嘿嘿,以前在部落中的时候,我老想着弄一件称手兵器,却总找不到,现在终于了了一个心愿了。”

“哦,看来外出旅行还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野蛮人大汉道:“我的朋友,什么都别说了,很高兴认识你,来,我们来一个热情的拥抱吧。”说完,呼可汗张大了臂膀,抱着杨阳,两手还重重地捶击着他的背,这是野蛮人表达激动心情的手法之一,这说明他见到杨阳很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咳……咳……很高兴……认识你们。”杨阳苦着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野蛮人大汉的每一次捶击,都让杨阳感到一阵头昏眼花,又因为轻微的高原反应,他简直感觉自己被一头大熊抱住狠狠地勒着,所以,这种拥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熊抱”,杨阳不由想着如何让自己变成一个令人讨厌的人,才可以免去受到这种欢迎,不过,对于擅长战斗的野蛮人来说,炼金术师甚至是一般的装备师匠,都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杨阳注定了是要受到熊抱的。

“噢,小伙子,你看起来很激动的样子,是认识我们太高兴了吗?我是塔丁斯,来,朋友,抱一个……”

塔丁斯刚才战斗中见到了阿巴斯使用的武器,很是眼馋,于是对杨阳分外热情,捶击得分外卖力,想让杨阳感受到自己的欢迎。杨阳翻了翻白眼。

“我是加斯,有好手艺的装备师匠最受我们欢迎了,但愿你在这里过得愉快,我们野蛮人其实也是有好客的一面的,因为你们是阿巴斯带来的朋友,哈哈……”另一位大汉又上前了。

加斯不甘人后,继续重重地搂抱并捶打着杨阳,杨阳感觉到五脏六腑要翻过来一般。

“天哪……真是可怕的待客之道……”杨阳心中叫苦。

“我叫奥尔丁,朋友,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熊抱继续着。

终于……在坚持到第五人上来的时候,杨阳被捶击得晕了过去。

“噢,我的朋友,小伙子,你怎么啦?”刚想给杨阳一个最热情的熊抱的野蛮人大汉阿曼惊讶地喊道。

“哈哈,他恐怕是第一个这么受欢迎的外族人了,我们野蛮人最尊重强大的战士,然后便是装备的制作者,他一定是太激动了,竟然晕过去了……”阿巴斯干笑道解释。

“对,他一定是高兴坏了,太激动果然不利于身体健康啊。”

且不说杨阳醒来后听到会有什么感想,这种类似折磨的欢迎会终于结束了,杨阳最后还是被大叔们背着来到了野蛮人的部落,阿巴斯的老家便在一处高地上,这里有地形起伏辗转,有许多隆起的高坡和凹下的大坑,于是人们利用地形把土坡切成台阶与平台,垫上木石垒实,在高处支起房屋,低处挖成壕沟,积水池,或是种植特殊的植物等,这里少雨而寒冷干燥,土坡垒成了平台是很安全的,除非是爆发了激烈的战斗,才会塌下来。

这里的气候环境等都与魔法力量有一定关系,这些地方拥有浓重的土元素力量,作物生长得很好,可惜的是这里并不适合种植粮食,收获总是很少,野蛮人种植的多是一些药草和具有神奇魔力的植物。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也不用依赖于圣龙帝国的粮食了,不过,他们本就是战斗民族,现在这种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适合部落发展。这里大多是荒原,铁矿、粮食,石料和木材之类的东西基本上都来自……南方,以前的野蛮人们是靠抢夺或是交换而得到所有他们需要的东西的,现在有了圣龙帝国当雇主,他们就可以专心地发展战斗力,成为真正的战斗民族了。

杨阳转醒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阿巴斯的老家了,阿巴斯在这里有一个大房子,家里却没有什么人,听了奇格大叔的解释后杨阳才知道阿巴斯从小就是孤儿,他的父母早就在战争中死去了,这里是人类世界的北端,是与兽人和各种魔物的战场!

杨阳这时候才听到这么一种说法,野蛮人是居住在战场上的民族。

回到老家的阿巴斯四处拜访着以前照顾过自己的长辈们,杨阳也闲得慌,便到处走走,这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里虽然是一个村落模样的部落,却总不见嬉闹的孩子与年轻人,在这里的多是中年人与老人,要么就是六岁以下的小屁孩。在这里,中年大叔大婶们日常的事务竟然就是种植那些植物与制作药水、弓箭之类的消耗品,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是无所事事的,整天就围着杨阳等人这里外乡人,打听着各种有趣的事。

“阿巴斯大叔,这里的年轻人呢,他们哪里去了?”杨阳奇地问。

“他们,都打仗去了。”阿巴斯答道,杨阳不由感到奇怪,这些在这里的壮年人怎么都没有去,反而让年轻人上了?而且,那些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们不在这里,他们是到哪里了呢。

阿巴斯听到杨阳的问话后不由哈哈大笑,答道:“这就是我们的特色了,我们的族人六岁起,无论男女都要参与战争,孩子们就在战场二线进行见习训练,十二岁以上的孩子们充当前锋人员,十八岁到三十二岁的,都是中坚主力。服役了二十多年的中年人嘛,就该休息了,所以,你在这里看到的所有闲人,其实都是强者中的强者,战士中的战士,他们与我一样,很幸运地活了下来,便理应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担任后勤,还有就是努力生孩子,哈哈哈哈……同时,也只有到了这种年纪的人,才可以拥有离开故乡到外面探险,或是做其它自己想要做的事的自由!因为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做的已经够多了。嗯,准确来说,所有的野蛮人部落都是这种风俗。”

“啊?竟然有种风俗?”杨阳听到首先是无比震惊,然后,便又变得肃然起敬了,他这时候才发现,原来野蛮人大叔竟然这么了不起。

  第七十三章 治疗药剂

按阿巴斯大叔的说法,他本人绝对是一名身经百战的战士,这也正是杨阳感到敬佩的原因,不过,相处了这么久,这种事情杨阳还是第一次听他说起。

“阿巴斯大叔,我不得不说,你们野蛮人真是太恐怖了,不过,我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你们不担心伤亡吗?我是指少年与孩子们的战斗力无论如何也要比成年人低得多吧,既然这样,一旦发生战斗,你们是如何保证安全的呢?”杨阳疑惑地问道。

“保证?哈哈哈哈,小子,这种事情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保证的。”阿巴斯大叔大笑道:“我们野蛮人生来就是为了战斗,在战场上,可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实力与运气,不过,虽然孩子们是在战场二线,但一些基本的保障还是有的,很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战友,还有后方,我们的先祖传给了我们战斗的本能力量和智慧,像我这样退役的战士还会在后方为他们提供各种神奇的药剂和优良的装备,相比兽人来说,我们已经幸福得多了。”

“另外,我们几乎人人生下来就有战斗的本能。我不想自夸,但也不得不说,我在八岁的时候,就已经不差于圣龙帝国军中一名青铜骑士了!”阿巴斯大叔自豪地说道,不过,这一点他没有多提,杨阳这时候也没有了解到,这种本能会是多么强大的一种东西。

“天哪,我真无法想象你们的童年是怎么度过的,实在是太不可思设了。”杨阳感叹道。

“哼哼,其实也没有什么,只不过是前面几年难熬点罢了,我们部落的人如果不是老死的话,那十有八九是死在八岁之前的。”阿巴斯说得有些无奈,同时又非常自豪的样子道:“那是战士的宿命,我儿时的几个同伴,假如都还活着的话,他们的儿女也应该和你们一般年纪了吧。凡是死于战场的野蛮人,都会被安葬于氏族的祠堂中,他们的英灵保佑着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

野蛮人分布在各小部落中,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祠堂也建在较大的部落中,所以这些部落之间都相互有来往。

在部落中呆了几天之后,杨阳发现这里有一个职业类似巫师一般的干瘦老人,他叫安巴鲁,他瞎了一只左眼,全身布满了可怕的伤疤,却出人意料地是一个非常慈详的老人,杨阳是个年轻小伙子,很受安巴鲁的喜爱,或许是他长年来没有见过后辈的缘故吧。

安巴鲁住在这个部落小村外围的一个小木屋中,外边的土坡种满了各种杨阳叫不出名字的魔法植物。安巴鲁的小屋似乎总是幽暗的,充满了一种发霉的味道,家具透着古老的气息,连带着居住在这里的安巴鲁也看起来苍老了许多,干瘦得如同一具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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