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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灯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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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的,那是一项延续了几千年的奋斗。法老把一只狐狸变成了紫蝶,同时将我嘱派出来,免去我修塔的苦役,要我本着纯与朴的态度,去追寻紫蝶。法老说:“我就不信爱情能像金字塔一样永恒!”
  于是,我一命一辈、一朝代一世纪地寻找着那个名叫紫蝶的女人,从远古到今天,从尼罗河到伊斯兰堡,我走过好望角,翻越喜马拉雅,潜入太平洋……就这样,我一直在找,一直在找……紫蝶转世变成茶杯,我就变成茶壶去配;紫蝶转世变成麻虫,我就变成啄木鸟去啄;紫蝶转世变成天鹅,我就变成蛤蟆去守望……
  终于,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真的找到了你,竟是在那个恶俗不堪的名叫“华南虎”的的士高里!
  毫无疑问,我们的这一遭遇必将改变法老关于爱情的愚蠢成见。我们得去告诉法老,他的金字塔可以永恒,但爱情更能恒久、恒久、恒久。紫蝶,请和我一起勇敢地抗击法老的愚见吧,让我把烤肉当钻戒送给你,你接受吧!否则,请你再长出尾巴、变回那只遥远的狐狸,回到法老的身边,回到那座腐朽之塔!
  明天,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我还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请立即履行你的承诺!
  是的,那是我曾答应他的。我不得不把电话号码发给了他。
  我无时无刻不在拒绝着千恕,甚至蔑视他。但是,一看见他的信,就会变得激动不已,尽管他的言语历来有夸张之嫌,毕竟是非同寻常的。从没有男人以那样的方式和我说话写信;更没有男人用那样危险而浪漫的方式追求过我。他渐渐占据了我的头脑,在我脑子里耍赖般徘徊,怎么也赶不走。
  第二天夜里,他打通了我的电话。
  “出来,打扮得年轻漂亮点!坐上我的摩托车,去看我为你再打最后一次黑拳。为了给你挣笔大钱,我一定得赢,即便和对方拼个头破血流也得赢。走吧,今夜,我要你当黑拳场里一个尖叫的喉咙!”
  我被他逗得笑出了声,佯装生气地说:“你正经点!再胡说八道不理你。”
  “咱俩不需要无聊的虚饰。扔掉那些上层女人的恶习,活成一个最随意的女人。学会躲在男人怀里撒娇、向男人抛媚眼、和女人争风吃醋。对了,我还要让你学会抽烟酗酒、吵架骂街、讨价还价……让我这个赤裸裸的原始男人把你变成一个赤裸裸的原始女人!看看咱俩的爱情是什么样!”
  “不,我不喜欢那些,你是改变不了我的。”
  “那你觉得和我谈话快乐吗?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好像不快乐吧!”我故意把那个“不”字说得很重。
  “别装了!你向往我,向往毫无虚饰的爱情。说白了,再高尚的人骨子里都有卑贱的成分,不论是男人或女人。来吧,我等不及了,让我先在精神上把你征服了吧!”
  听了他的“高尚和卑贱”理论,我忽然想起了维凯,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警惕地说:“你是在用你的蹩脚理论影射我吗?”
  “明知道我是泛指,还要向我发难。”
  “别再下那么大工夫了!我知道,你要开始对我实施你的计划了。”
  “什么计划?他吃惊地问。
  “得到我的身体!”我肯定地说。
  他沉默了片刻之后,非常认真地说:“说出来你不要生气,我在梦中已经得到过你的肉体了!梦中,明白吗?我看这世界上除了柏拉图,任何一个健康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没有不想得到她的肉体的。如果现实中得不到,他们就会在梦中强暴她。”
  我的脸一下子发起烧来,嗔道:“你不觉得说这些话有点下作吗?”
  “别瞎扯,我要跟你说正经的。对我来说,你和别的女人不同的是,能掏走我的心!女人的肉体太容易找到了,但爱情,却是头一次碰到。”
  “我不会先让你得到肉体,然后再证明什么是爱情。”
  “你这么说,恰恰证明你长这么大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跟着我,让我告诉你什么是爱情!”
  我毫无兴趣地说:“没必要把玩笑开得那么大,何必把爱情扯上来?如果你说想和我做爱,也许,在需要的时候——譬如下辈子,我会同意。拿爱情当幌子,只能让人厌恶。”
  他又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说:“傻女人,我还没行动,你就开始屡屡引诱。你脑子里怎么整天都想着那些东西?”
  我有些震动。是的,一个三十二岁的健康女人,从根本上来说,没有一刻能逃脱欲望的控制。自从去年秋天和何峻分别后,我直到现在没接触过男人。我一直害怕在“菊园”里遭受的伤害再次降临。但是,我的欲望并没因此削弱。和千恕一样,我也早在意念中将他的身体强暴了,但我不敢说出来,我甚至不敢纵容自己的欲望。我已经是个被充分社会化的女人,千恕绝对不可能重塑我。我成不了他想象中那个从远古时代冲杀出来的、完全受制于欲望的赤裸裸的女人。
  “怎么不说话了?被我打中要害了吧?好了,不说那些了,出来吧,带你出去散散心。你已经几天没出门了。”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问。
  “我天天夜里在你家小区外面等你!他又赶忙解释说,请不要生气,我离小区大门很远,根本没进入保安的视线。出来吧!记住,只要你坚持不和我进入某个封闭的空间,就没危险。我不可能在马路上非礼你。”
  “和你出去散心可以,交朋友也可以。但你不能骗我。”
  “我能骗你什么?你说说?一般来说,男人会骗色骗财。别生气,你这么大年龄的女人已经没什么色好骗了。再者,你有多少钱?虽然我自甘下贱,但钱很可能比你的多得多。说实在的,我还怕你骗我的财色呢!”
  很严肃的话题又一次被他破坏了。和他说话总是那样,除了谈及他所谓的伟大爱情,他不让这世界有一丝正经。
  我说:“你说爱我,就是骗我。”
  他突然声嘶力竭地叫起来:“我所有的话都是假的,惟独那句是真的!白痴,不懂得珍惜缘分的女人!我爱你!”
  他说要带我出去喝一杯。我没问他要去哪里,我知道,根本不必问。
  那夜,我没能抵挡住他的怂恿。坐上他的摩托车的那一刻,我是后悔的,但没有要求下车。他总是让我跃跃欲试,尽管我明白,那不关爱情。
  他是奇异的,竟还能像古代欧洲的浪漫骑士一样,口口声声把爱情放在生活的显要位置。现在,一般人已经不屑于说“爱情”二字了。即便他在骗我,他的骗也令人向往。女人,骨子里都喜欢“爱情”二字。
  摩托车一路飞驰,我不敢在那种速度里睁开眼睛。
  他大叫着:“笨蛋,搂住我的腰!”
  我当然不敢搂他。我闭着眼睛,回想着与他的交往过程。在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事情之前,和他在一起起码是快乐的。我和他,延长那种单纯快乐的惟一办法,就是拒绝肉体关系。
  摩托车在一片游人稀少的海滩前停了下来。除了不远处的服务台有灯光之外,满眼都是黑黝黝的一片,几对情人在浅水处游泳嬉笑。
  他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男人,永远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的地方。即便是上次喝啤酒的那条小街,也是他精心设计的爱情场景,令人难以忘怀。望着远处漆黑的海面和缓缓移动的一条轮船,听着偶尔传来的一声汽笛,真是美妙之极。
  他领着我,走到一张支着太阳伞的石桌前坐下,要了两杯鲜榨木瓜汁。
  我不敢抬眼看他。我想,就这么和他坐上几个小时也好,就这么坐着,喝着木瓜汁,什么也不要说。
  但他是永远不会容忍平淡的。
  他惬意地望着远处的海面,问我:“这海滩漂亮吗?”
  我由衷地说:“很美。我只在白天来过,很嘈杂。”
  “我是第一个在夜里带你来这里的男人?”他得意地问。
  “是的。”
  停顿了一会,他的笑容消失了,缓缓地说:“这是一片新开辟的海滩,刚刚易了主。它原来的主人是靠走私发的家,不久前进了大牢。新主人则是靠开赌场迅速暴富的,之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儒商,文质彬彬,经常赞助文化活动……在尾巴没露出来之前,坏人总是比好人还像好人。”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疑惑地问。
  他立即回过神来,歉意地笑笑说:“对不起,我忘记了女人对这不感兴趣。不过是随口说说,也许你能从中悟出一个道理:生命、幸福,其实都是无常的。”
  气氛很快变得沉闷起来,他赶忙转移了话题,专注地望着我说:“这里有酒卖,但我不想喝。今晚上我不能让任何东西麻痹了神经,必须保持清醒。因为——我来这海边,是向你求婚的!”
  我忍俊不禁,差一点儿没笑得呛住。
  他掩饰不住失望,声音喑哑地说:“你好低俗!听了那句神圣的话竟能笑出来。告诉我,这辈子除了你丈夫,还有几个男人对你说过那句话?”
  “是的,没有别人。”
  “那么,现在还有我!”
  “他是真的和我结婚了,你却是在说笑话。”
  “只要你愿意,我也会真的和你结婚,并且把你儿子一起接过来。我没花一分钱一分力就得个儿子,又那么聪明可爱,不是捡到宝了吗?”他真诚地说。
  我心中掠过一阵热潮,同时也夹带着少许不快,因为他提到了我的儿子。我不再笑了,用力张大眼睛,想看清他的眼神。但是,夜太黑,什么也看不清。
  我有些沮丧地说:“玩笑总得有个界限,请你不要扯这么沉重的话题。我们在一起是寻找快乐的。”
  “求婚是开玩笑吗?假如你正巴不得嫁给我,我怎么收场?记住,你不能再像少女时候那样傲气了。一个二手女人,还搭上一个孩子,我配你绰绰有余了。”
  “如果想继续和我交往,就不要再和我说‘结婚’和‘爱情’。”
  “看起来你非常灵性,怎么骨子里竟这么平庸和愚蠢?拜托,能不能在我面前显得出奇一些?你是学文学的,看人家乔治·桑、玛格丽特·杜拉斯!”
  “因为人家是乔治·桑,人家是玛格丽特·杜拉斯!”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们是大作家,但是,面对爱情她们和你没有分别,都是被男人爱上的女人而已!”
  “千恕,我根本不可能爱上你!为什么非要逼我说出来呢?”
  “你不爱我,我不恼,因为我爱你已经到了无所求的地步!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不仅会深深爱上我,还会答应带着你的儿子和我私奔!”
  我不想再和千恕继续这个令人反感的话题,便开始缄默不语。他也不再说话了,可能是智慧用尽,不能再把戏演下去了。就在那时,天下起了雨。海里游泳的情人们都上了岸,纷纷离去了。海滩上只剩下我和他,呆坐在四面飞雨的大阳伞下。
  我冷笑着说:“我们也走吧,雨下大了。老天也看出了你的虚情假意,没给你的求婚创造一个花好月圆的背景。”
  “你彻底错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一场雨,说明我能够惊天地而润鬼神!在这美妙的雨里向你求婚,即便你不答应,也一定会感动。”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耐心等会儿,奇迹很快就要出现了!”
  不一会儿,服务台有人送来了很大一束用淡紫色玻璃纸包着的百合花。我情不自禁地惊叹了一声。
  他站起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花,郑重地站在我面前,说:“等你想通后,嫁给我!”
  那一刻,我被深深感动了,那束百合在我怀里变得格外沉重,几乎承受不起了。我把脸颊埋在花丛中,令人迷醉的馨香一下子笼罩了全身。
  越来越大的雨从阳伞四周飞进来。他试图护住我,挡住风雨,却找不到风来的方向。两个人的衣服很快就被打湿了。
  看着眼前的他,我说不清内心的感受,惟有泪止不住地流。
  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种类似亲情的温暖。除了慕哲给过我之外,之后,我再也没有在男人身上找到过那种温暖,包括我丈夫。温暖的男人能引发我倾诉的欲望,能使我把他当作亲人。我就曾经把慕哲当成了亲人,毫不设防。
  但是,我不知道千恕给我的温暖是不是昙花一现。也许,明天,等这束百合开始枯萎的时候,温暖也杳然无踪了?
  夜深时,雨渐渐停了。他送我回了家。
  我进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束百合插进一只装满清水的大花瓶里。我坐在地板上,看着,嗅着,想象着明天、后天,千恕会对我穷追不舍。那种感觉既甜蜜,又让人忧心忡忡。或许,我已经在不经意间习惯了他的风格,真的会在某个时刻接受他的表白。我捏住一只花瓣,一种天鹅绒般爽滑的感觉,令我开始向往他的皮肤。我不由得一阵悸动,立即站起身,离开了那束花,躲开了他的影子的包围。
  我不能对他怀有任何想望,和他那种男人发生故事只能是自讨苦吃。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千恕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对我发起更凌厉的爱情攻势,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开始我并不惊惶,因为……他不会让我等太久的。当这个念头在心里沉降下来时,我开始害怕自己。我是在等待着他了!既然不爱他,他的存在与否应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我又为什么一直盼望着他的音信呢?
  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终究逃不出女人的可笑的虚荣。
  十天过去了,那束百合彻底枯萎,一天换五次水也是徒劳了。泡在水里的花茎腐烂了,我不得不把它们扔掉。没有了那束花,我几乎找不到千恕曾经存在的证据了,他的那三十封信,我读完就删除了。也许他根本就是一阵风、一个影子,给我带来短短一瞬的新鲜和浪漫,然后,在我不做任何应合的情况下毫无耐心地退场了。他只能和某个女人在某个场景里演绎一段传奇,而不会在枯燥的、没有结果的过程中消磨热情。
  我每天都上网打开电子信箱,却再也没收到他的一字半句。
  我想到了阿伦,百合那儿会有他的联系方式。我可以通过阿伦打听千恕的消息。但是,很快,那个念头就被我否定了。我凭什么通过百合寻找阿伦?又凭什么通过阿伦寻找千恕?我并没把千恕和我的事告诉过百合,如果向她打听,按她考虑问题的方式,一定会认为我爱上千恕了。
  我不爱千恕。因而,我不能把事情弄得满城风雨。
  不再提起不一定就是忘记。千恕越是那么不明不白地消失,我越是不甘。一个昨夜还向我浪漫求婚的男人,第二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该如何解释呢?我的心有了空洞。它一日不填满,我就一日惶不安。
  这个夏季,南国似乎总是下着雨,大的小的,长的短的,我的心也整日湿漉漉的。
  这夜,小雨依旧下着,我没打伞,独自步行找到了那个小街。走到和千恕一起吃烤肉的那个摊子时,我已经被淋透。因为下雨,烤肉摊子上的客人并不多,老板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来,显然并没认出我。也许千恕带来的女人太多了,我有些伤感地想着。
  我怯懦地问老板道:“见千恕了吗?”
  老板这才仔细地打量起我。接着,他的笑容变得亲热了些,说:“哦,我记起来了,你和千恕来吃过烤肉。怎么,你们不是朋友吗?”
  老板一说出那句话,我才知道自己来错了。既然我和千恕有交往,为什么要来一个吃过烤肉的摊子上找?这真是荒唐之极。千恕闯入我的生活,然后又倏忽而去,我怎么没领悟这就是结束的意思呢?我怎么就是不愿认同他那种男人的游戏规则呢?
  我窘迫地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老板并不愿去深究我内心的秘密,很随意地说:“千恕是做大买卖的,经常满世界跑,这段时间没见他来。哦,你看见前面那栋三层小楼了吗?那是他的家,你可以去问问。”
  我朝前方望去,看见了那栋古旧而美丽的三层小楼。那是民国时期的建筑,苍老中透出悠远的华贵。我突然记起了千恕说过的一句话:“虽然我自甘下贱,但很可能比你的钱多得多。”现在,望着那栋三层小楼,我一下子明白了他那句话的含义。
  走到那栋小楼前,我痴痴地站在雨里,看着那一扇扇白色的紧闭着的木百叶窗。半圆形的小阳台上有几只很大的陶瓷花盆,种着的是矮小粗壮的热带植物。在那栋小楼上,我只看到白和绿两种颜色,它们的组合,透出了浓厚的宗教意味。那颜色很可能是出自千恕的设计。
  千恕啊,一个异类!一个奇迹!
  站在那栋小楼前,我幻想着,如果置身其中,能和他演绎出什么非同寻常的故事。不知为何,我相信,只要置身其中,就会得到真正的爱。因为这里太奇异了。
  我想象着他拥着我站在百叶窗前,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让时间停顿、灵魂飞升,让爱情在原始的肃穆里刹那就成为永恒。
  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寒噤,恍然清醒过来。我是谁?我凭什么站在这栋小楼前痴想?又凭什么去小楼里打听他的下落?千恕消失了,我应该把他的消失看得和他的出现一样平常。缘分既尽,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期待什么呢?
  我转过身,快速离开了那栋白色的小楼。不再回头,永远不想再回头。
  像我这样的女人啊,今生还能有做一次梦的机会吗?不会有了,我知道。
  我不可能爱上千恕,但不能否认的是,他曾经给了我很多快乐。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他,好像仍然在等待。但是,直到暑假来临,他仍没有任何消息。
  我告诉自己,当他死了,就当他死了吧。
  辰辰已读完了小学三年级。舒鸣的父母想和孙子一起过个暑假。我只好订了飞机票,              我得把辰辰送到那个城市。
  收拾行李的时候,辰辰却撅着小嘴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不去?”
  “为什么不想去?”我感到很奇怪。他历来非常喜欢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他神情复杂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你还让我回来吗?”
  我的心隐隐地痛了起来。看来他已成了惊弓之鸟。
  我忙揽住他,安慰地说:“别怕,妈妈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可是,爸爸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模糊了,赶忙掩饰地低下头,整理着衣物,而后艰难地说:“要你!都要!”
  他听了,才满足地和我拉起勾来。
  置身于舒鸣的父母家里,我感到很不自在。他们需要的是我儿子,从来不需要我。我看得出,他们面对我,也很不自在。勉强住了几天,我就提出先回去。
  临走的那天晚上,在饭桌上,舒鸣的母亲试探了好一会儿,才说:“紫蝶,你和舒鸣结婚这么多年,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些话,总找不到机会说……”
  我警惕地放下碗筷,生硬地说:“想说总能找到机会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明显地流露出不耐烦。“你为什么不快乐?舒鸣那么优秀,儿子那么可爱,又衣食无忧,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说:“舒鸣已经背叛了我,你相信吗?”
  她震动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看来根本不想追究自己的儿子是否出轨。
  “好,即便你说的是真的,也不是理由。我直到现在还记得,你在婚礼上都没笑一下,难道那时候他就已经背叛你了?”
  我低着头,竭尽全力压抑着自己,没有说话。
  沉默了片刻,她又痛心地说:“你是我的儿媳妇,这么多年来,给过我几个笑脸?你不觉得不是滋味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笑不出来。”
  “一个女人,性格活泼,人才显得喜气。你也三十出头了,脾气该改了。你这个样子,舒鸣在外面怎么放心?不要总是愁眉苦脸,怨妇很容易出问题!”
  那顿晚饭没有吃完,我就提起行李离开了。
  看来,我和舒鸣的父母永远也不会有和睦的缘分了。
  回来之后,慕哲在一段日子里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角。那是我生命中爆出的最大冷门。
  一直以来,我总会为每段生命安排一个男主角,即便结婚之后也没有改变。尽管大多数纯属虚幻。也许那是女人的本能,总在为自己的爱情设计理想的承载者。女人是爱情的动物,性别意识历来比男人强得多。男人除了女人之外,还需要事业和金钱,而女人的整个世界只是男人。
  在突然收到慕哲那个电话之前,我从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和他交汇的缘分。那次,我虽然拒绝了见面,却不能在脑子里把他彻底抹去。他,是个永远不可能在我记忆中褪色的男人,因为是我第一个男人。
  夜里,强热带风暴骤然袭来。我无助地坐在门窗紧闭的室内,看着阳台上的杜鹃在风雨中疯狂扭动,粉红色的花瓣已完全被打落。小区院子里的树冠也在狂舞,不时有枝条折断的声响。世界疯狂地动荡着,我的血液也在疯狂奔突。我害怕这样的风雨,每次遇到这种天气,都会心情焦躁、魂不守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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