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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诀-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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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去!表哥,我们走!”也不知魏晶在房间里跟慧慧说了什么,这小妮子的心情变得大好。不过买份胡椒面都要三个大活人一起去,也未免有点夸张了。
    “行了,行了!我和魏晶去就行了,你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才回来又往外跑,坐不住啊你!”
    凌小宇和魏晶一起出门,临走时舅妈还在厨房里笑眯眯的喊道:“饭没那么快好!你们在外头多逛逛,多逛逛啊!”
    两人走到楼梯口,魏晶突然说道:“我们干脆去沃尔玛吧。多买点东西回来,省得你舅妈再出去采购。第一次来你舅舅家,两手空空的总不太好。”
    凌小宇没有多想,点点头道,“也好!给老人家买点好吃的。”
    两人说走就走,钻进魏晶的跑车,一路驶到距离最近的沃尔玛超市。
    将车停好之后,两人一头钻进了沃尔玛仓储式超级百货。
    “我们分头采购,反正有车,能用得上的全都买下来吧!”魏晶笑道。
    凌小宇搔了搔头,不解其故的说道:“我的大小姐,你不会是没来过超市吧。用什么就买什么好了,东西放在超市里不会坏掉的,下次再来也行的!”
    魏晶眨了眨眼,笑道:“我不管,我就要!好了,好了,不跟你啰嗦了,我们分头行动,半个小时后在出口见!”
    说完之后,魏大小姐推着一辆最大号的购物车风风火火的冲进了购物区。只剩下一脸纳闷的凌小宇自言自语道:“人来疯,典型性人来疯,今天我过生日咧!也不说给我买件礼物的,跑到超市来血拼,简直有毛病!”
    半个小时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凌小宇只买了一盒上好的胡椒面和两位老人最爱吃的酥心饼干就站在出口等魏晶了。
    又过了好久,才见魏晶拖着一辆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的购物车,奋力朝这边走来。
    凌小宇一见这副模样,惊得差点连手里的胡椒面都洒了。连忙跑过去,一边伸手拽着购物车,一边痛心疾首的说道:“我的老天爷啊!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我舅家又不是开杂货铺的。”
    随便瞅了两眼购物车里的内容,凌小宇更加来劲了。
    “喂!我说大小姐!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你买菜买厨具也就罢了,你还买上一大筒纯净水做什么?你是嫌我提上不够重呢?还是嫌我们家的水不好喝?”
    遇上这么莫名其妙的事情,凌小宇真的有点来气了。平时魏晶任性瞎胡闹也就罢了,今天可是在舅舅家,她还要使这种小姐脾气,自己可就有点不乐意了。
    魏晶懒得解释,白了他一眼,继续推车前行。
    凌小宇伸手去提购物车上最重份量的那一大桶纯净水,魏晶张开双臂护住水桶,冷着脸说道:“我乐意买,你管不着!”
    看着这刁蛮女认真的表情,凌小宇知道她是不可动摇的,只好皱了皱眉,说道:“唉,随便你!反正我是不提的!你喜欢你自己提回去吧。”
    两人一路走到付费柜台。
    “一共是四百六十二块,请问有会员卡吗?”收银小姐微笑着问道。
    凌小宇一脸无奈的慢吞吞的掏腰包,“这女人疯起来还真是不正常!出来买盒胡椒面而已,居然要花到四百多块,而且还是在超市里,我的苍天啊!”
    魏晶很主动的掏出信用卡结了账,凌小宇本想说什么,却被她用恶狠狠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买完单之后,凌小宇望着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发愁,心里大骂魏晶这傻妞。又不是去我家扶贫,用得着买这么多东西吗?还不知道舅舅和舅妈会怎么想,有钱人家的想法真是太奇怪了。
    魏晶好像是受了谁的气似的,一脸气鼓鼓的表情,踢了凌小宇一脚,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忘记拿东西了!”
    “不是吧!还买?”凌小宇简直快被魏晶这种无厘头的购物风格给搞崩溃了,一脸沮丧的目送给魏大小姐的背影离去。
    “唉,狐狸的尾巴总是会露出来的,如果换作是林娴,肯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吧!”凌小宇的脸色出奇的平静,心中所想的却是另一个女孩子。
    过了两分钟,魏晶回来了。
    “走!你要是嫌重,这桶水我们不要了!”魏晶面无表情的说道。
    “不,不要?退货很麻烦的吧”
    “扔在这,不拿就是了,不用退!”
    “啊!那太浪费了,买过单的呢!算了,我还是拿上吧!”凌小宇听魏晶这么一说,当然舍不得这桶水扔在这,八块九呢!
    在周围人的眼中,这对男女的组合肯定是今天最吸引人的。
    女生娇小靓丽,气质不凡,身边的男人却是个看上去没什么精神的胖子。不过人家亦有自己的长处,来逛个超市都买老大一堆的东西,肯定不缺钱,而且这胖子身强力壮,拎那么多的东西都不见脸红的,莫非是典型的郎财女貌。
    终于到了停车的位置,凌小宇气乎乎的把一大堆东西放在车里,心中已经在咒骂魏晶这傻妮子一百遍了。
    魏晶坐上车,等到凌小宇把东西全部安放好之后,却故意冷冰冰的说了一句,“麻烦你,我有件东西忘在寄物柜里了,你帮我去拿来吧!”说罢还递上了一张用来打开寄物柜的辨识条。
    到了这时候,凌小宇心里简直快要暴走了,但是他还是选择了忍耐。
    “臭女人在玩什么花样?好!大不了陪你玩到底!”
    没有多问,凌小宇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接过那张纸条,大步流星的朝超市方向走去。
    走到了超市寄物柜,对着纸条上的号码找到了6号寄物柜。
    “滴!”
    寄物柜门打开了,凌小宇定睛一看,里面静静的躺着一个信封。
    将这只信封取了出来,上面有一行清秀的字体写道:“凌小宇亲启。”
    既然是让自己亲启,凌小宇毫不客气的打开了这只信封。
    信封里装的是一张购物小票,上面打满了所购货品的名称和价格,只是被人用蓝色的油性笔圈出了每行的其中一个字。
    顺着这些被圈出的铅字读下去,居然连成了一句话“凌小宇,祝你生日快乐!”
    “呃……这个!这也行?”凌小宇真的呆住了。
    凌峰牌味精的凌字,小雨点奶糖的小字,还有那个光宇牌桶装水,为了一个宇字,好大的一桶水。原来是这样!
    刹那间,凌小宇胸口充斥着许多种莫名的情绪,因为从来没有人给自己这样的感觉,有一点点感动,亦有一点点的自责。
    惊喜?或者意外?凌小宇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怎样的心情才可以表达,这张薄薄的纸片,是一个倔强又个性的女孩子在用她的独特方式为自己祝福。虽然并不值多少钱,但是这份心思却是用钱买不到的。
    钱能解决的问题便不是问题。对于不缺钱的人来说,花钱不算什么,用心才是最大的诚意。
第四十四回 惊魂一刻心无碍
    六月初六,煞东,诸事不宜。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罗湖区育英小学侧门对面的马路上,一辆银灰色的伊兰特悄无声息的停靠在路边。
    马路对面的小学校园内,午后第二节课的铃声刚刚敲响。一大群孩子们在小操场内追逐嬉闹,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欢笑声。这是一年级的两个班正在一起上体育课。
    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运动,也有一些孩子呆呆的站在操场边缘,缓慢的走动着,或是停在原地看着操场中间的同学们打闹。
    不远处的树荫下,两个小男生面对面坐在石椅上,专心致志的**着刚刚逮到的一只天牛虫。
    这两个孩子年纪一般大,身上穿的都是一年级校服,坐在石椅右端的这个孩子长得眉清目秀,身上干干净净,一看就是那种乖乖孩子。
    至于左边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孩子,其实长相也挺招人疼爱,只是身上就没同伴那么干净了。
    两个小男孩头也不抬的拨弄着石椅上的天牛虫,就连有人走近了也没查觉。
    “你们在干什么?”
    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两名小男孩抬起头,看见是一个同样穿着一年级校服的女生站在面前。
    这个女生的年龄看上去比两个小男生要大一些,个子也高一些,应该有**岁的模样,单眼皮小眼睛,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
    两个小男孩望了这个女生一眼,并没有理会她,继续兴致勃勃的**面前的昆虫。
    “王琦!我刚才听到有人说你妈妈是个丑八怪!”女生发觉吸引不了对方的注意力,于是抛出了一记杀手锏。
    那个虎头虎脑,身上脏兮兮的男生一听这话,立刻把头昂了起来,嗡声嗡气的问道:“谁说的!”
    这小孩虽然才只有六岁左右,但是却显得虎虎生威,比起同龄的孩子要厉害许多。
    “你跟我来,我告诉你!”这个稍大一些的女孩招招手,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
    “好!”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从石椅上跳下来,跟着女生走了。
    小男孩的同伴巴不得他离开,自己可以一个人玩虫子。过了半晌这小孩子才突然醒觉过来,刚才带走王琦的那个女生面生得很,而且明明不像一年级的学生,为什么穿着一年级的校服呢?
    想不通便不多想了,小孩子总是很容易忘却。小男孩继续玩虫子,浑然不知自己的小伙伴已经陷入了危机当中。
    陌生的女生把王琦领到了学校侧门,这里空无一人,就连传达室里的看门老头也在呼呼大睡。
    这个叫王琦的小男孩一脸迟疑的停下了脚步,刚要询问,谁知一只大人的手已然从背后摸了上来,洒满歌罗芳气味的手帕捂住小孩子的口鼻,小男孩立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三点三十五分。凌小宇觉得自己简直是傻透了,陪着这么个惹人注目的家伙蹲在路口,纯属吃饱了撑的。
    其实事情倒也很简单,黄朗朗很有诚意的找到凌小宇尽诉衷肠,大体内容说的当然是自己对凌小宇的表妹一见钟情,虽然过了一周,仍久久不能忘怀。所以拜托凌小宇,无论如何带自己见上佳人一面。
    凌小宇对这个没脾气的娘娘腔实在生不出恶感,虽然不认为表妹会喜欢上这样的家伙,但是也不好拒绝人家的苦苦哀求,加上对方又是魏晶的朋友,于是答应陪他一起来等表妹。
    表妹已经在魏晶介绍的那家人家里上班了,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接送那家的小孩上学放学,然后晚上陪护到小孩子休息。那家人对待孩子的心态倒是有些奇特,并不需要表妹管理小孩的学习方面,反而要求表妹有时间尽量带这个小孩玩闹,说是要从小培养孩子的仁厚爱心和宽广心胸。
    经不住黄朗朗的哀求,凌小宇只好和表妹约了放学时间到小学门口会合,打算三人带一孩子吃个饭。
    只是凌小宇真的没想到,这家伙留在街上实在是很惹眼。
    朗朗依旧是化过妆之后才出门的,虽然没有那天的妆化得那么浓,但明眼人还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本来就十分帅气俊秀的五官,经过精心化妆之后就更加祸国殃民了。更何况这位花样妖男的穿着打扮也非常的时尚前卫,再加上身材瘦版,自然穿什么都好看。
    胖子和他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幅反差比例极大的印象野兽派作品。
    街上无论男女经过,都会刻意朝这边瞟上几眼,胖子这一辈子的回头率就数今天最高了,只可惜是捎带上的那种。
    最夸张的还不只是这些,刚才过来几个十六七岁,水灵灵的丫头,竟然直接冲上来找黄朗朗要电话,还有人居然认出他的名号来了,掏出本子要签名的。
    在旁边竖起耳朵听了半天的凌小宇终于闹明白了,黄朗朗这厮在他们那个圈子里还有点小名气,出过几本漫画书,加上人又美型,所以被人认出来半点也不奇怪。
    “喂!要不然你到店里坐着等吧!站在这太招摇了,很麻烦的!”凌小宇故意努了努嘴,冲着旁边的广东烧腊店说道。
    坐在一堆烧腊边上,看你还美不美型!
    朗朗面露难色,自己这一身行头,坐在烧腊店里实在有点太后现代。
    凌小宇还故作关切的问道:“怎么了?不方便么?我表妹特别爱吃猪大肠,要不你去店里买两条,咱们拎在手上等她,包准她可高兴了。来!我给你钱,去吧!”
    “猪,猪大肠?”朗朗想像自己身穿杰尼亚西装,手拎两条猪大肠,无限风光的站在大街上的场景,心中不禁阵阵恶寒。
    凌小宇很满意自己的创意,乐呵呵的望着左右为难的朗朗。把痛苦建立在比自己帅的家伙身上,很明显就是一种凸显幸福的存在感嘛!
    黄朗朗突然面色一变,指着马路对面说道:“凌小宇,你看那边,好像有点不对劲。”
    凌小宇嘿嘿笑道:“行了!你别想转移注意力,这招我六岁就会了。”
    黄朗朗大皱着眉头,指着凌小宇身后,不说话了。
    凌小宇见这小子一脸认真,终于半迟疑的转过头去。
    不远处,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抱着一个用毛毯包着的小孩,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女孩,用手牵着她的衣角,三人正在横穿过马路。
    被中年妇女抱着的小男孩头垂得低低的,似乎是生病了。看上去像是一家三口赶着带孩子去看病,这样的场景在小学门口也算是司空见惯。
    凌小宇目光所及,心中却泛起一阵疑虑。
    这个中年妇女行色匆匆,过马路的动作迅速之极,带着两个孩子过马路,连看都不看一眼,也未免太慌张了吧。
    说她因为忧心孩子的病情也不太像,单看她脸上神色冷漠,半点都没有心急的模样,反而觉得极不协调。
    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孩子上了停在路边的那辆伊兰特,凌小宇的眼神蓦然一凛,“不对!真出事了!那辆车如果是这家人的,哪有当爹的不下车,让老婆带两个小孩过马路,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明可以把车停到学校大门口,为什么会停在在侧门的路边?
    “站住!”凌小宇大吼一声,奋力朝那辆伊兰特追去。
    黄朗朗先是呆了一呆,急切的大叫道:“喂!你别犯傻,我开玩笑的!”
    凌小宇不顾身后黄朗朗的叫声,朝着那辆已经驶动的轿车猛冲了过去。不管自己的判断是对还是错,这件事情一定要搞清楚。
    在网络新闻里看过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深度报道,那些拐走小孩的人贩子简直应该天诛地灭,他们害得多少家庭痛不欲生,骨肉分离。看着街头那些残疾的乞儿,又有多少是被这些人贩子拐走后的儿童。此罪无可恕,当诛!
    凌小宇一怒追出,满街的人都在看着这个撒腿狂奔的胖子。
    那辆形迹可疑的轿车毫不迟疑的加速离开,凌小宇只凭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了。
    凌小宇集中全部的注意力,能很清楚的看到前方车辆的后车厢,那名中年妇女冷冰冰的眼神,直直的盯着自己,渐行渐远。
    “该死!”凌小宇本想记下他们的车牌报警,谁知车尾牌上却贴的是一张红纸,纸上面写着天长地久四个黑体大字。这居然还是一辆伪装婚车,一定有问题。
    “没办法了!”凌小宇猛然间发动《夺舍诀》,双目之中奇光乍现,隔着百多米的距离,幽幽的望了过去。
    就在这惊险万分的一刹那间,被那名中年妇女抱着的小男孩,奇迹般的抬起头,和凌小宇的奇异目光对个正着。
    凌小宇只觉得身体一轻,眼睛眯作一道缝,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体。
    “是那个被拐的小男孩。”凌小宇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自己细弱的胳膊,已知道自己夺舍成功。
    只是这一次很奇怪,估计是距离太远的关系,自己的夺舍术竟然偏离了目标。凌小宇的本意是夺舍到那名中年妇女身上,可惜弹道偏差,夺到了被拐目标的身上。
    在如此微妙的环境下,凌小宇不敢轻举妄动,彻底的闭上了眼睛。
    能够很清楚的感应到自己的躯体还在后面奔跑,凌小宇用意念小心翼翼的保持着对自己身体的联系。
    他不清楚夺舍的效果和距离之间的关系,如果当新身体距离自己原来的身体太远,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是夺舍失效?还是自己以后就只能呆在新身体了?或者时间一到,自己根本就会烟消云散?凌小宇不敢冒险,他只好拼命的输出意识,令自己原来的身体跟上。
    车行驶得越来越远,早就将凌小宇原来的躯体甩出不知多远了。只有凌小宇自己清楚,那具原来的躯体还在沿着来路奔跑,速度并没有减弱,只是不如车跑得快罢了。
    夺舍到这么幼小的身体,自己还是第一次。这副身体能干什么?凌小宇心中有一些焦躁,不由自主的运起夺舍诀中的炼气之术来克服自己的负面情绪。
    才一运气,凌小宇立刻反应过来,这具并不是自己原先的身体,不可以运行炼气之术。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凌小宇却意外的发现了这具身体内还有一团淡淡的气流,停驻在身体的某一处角落。
    凌小宇感应着这团气流,这团气流似乎有生命般,同时也在感应着他。
    胖子蓦然惊醒,这团白乎乎的东西,莫非就是这小孩子的灵魂?试探性的发送过去一条信息,“别害怕,我是来帮你的。我们一起把你救出去!”
    那团气流看来并不懂得很清晰的回应,但是却透出一股善意与信任,凌小宇在识海之中能很清楚的感受得到。
    伊兰特一直驶上了高速,速度不减。
第四十五回 事有反常即为妖
    凌小宇半眯着睁开眼帘,手指头轻微的动弹了一下,小手一点一点的摸向了放在身旁的手提包。
    正常来说,女人都喜欢把手机放在包里,如果自己能摸到手机,估计可以像摸麻将子一样,隔着皮包拔打110吧,这可不是小孩子应有的智商,他们应该不会注意到。
    就在凌小宇用小手一点一点的朝提包方向挪动的时候,车内的两名大人开始交谈了。
    “老鬼,刚才有个胖子追着我们,我担心他们会报警。”抱着凌小宇的那名中年妇女神色慌张的说道。
    开车的司机头也不回的说道:“没事!警察不会那么快反应的,我们已经上高速了,又不是在市内,你怕个鸟!”
    中年妇女尖声说道:“小心些总是好的。这个孩子太重要了,干他一个,顶得上我们开张三年了。”
    开车的那汉子笑道:“放心,我有数!”两人说话间,车子已经转下了高速,驶入到一条土路之上。
    凌小宇的手掌刚刚接触到皮包,突然间觉得头皮发麻,微微抬头,发现那坐在中年妇女身边的小女孩,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伸向皮包的手,一眼也不眨。
    凌小宇心中一惊,手就不敢动了,因为他怕打草惊蛇。
    附身在小孩子身上,虽然体弱力薄,但是却不容易引起大人的防范,所以出手的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那可就麻烦大了。
    车子越行越偏,窗外的景色渐渐已经变作了一片田野。也不知道他们把车开到什么地方来了。
    终于,车停了。中年妇女抱起被拐的小男孩,跟在开车的男人身后,那个小女孩仍是寸步不离的跟着两个大人。
    凌小宇眯起眼睛,装作仍然晕迷不醒的样子,目光却透出微开的眼帘,打量着四下的环境。
    这里好像是一个倒闭了的纯净水加工厂,几根粗大的水管从山里引入厂房,院子四周凌乱的空水桶散落了一地。
    “把小崽子放到里屋藏好,不见另一半钱,先别把人交给他们!”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听上去颇为狠毒。
    中年妇女点点头,抱着小男孩进了屋。
    将小孩子放在床上,中年妇女从身上掏出两颗药丸,使劲一掰小男孩的小嘴,塞了进去。
    凌小宇猝不及防,两颗药丸已经被塞进嘴。他只好先含了药丸压在舌底。
    中年妇女拍着小男孩的头,自言自语的说道:“小兔崽子,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了你就上路了!”说罢这妇女将小男孩抱起来,直接朝床底一推,将他滚入了黑洞洞的床底。
    “小花,你就睡这上面。要是有人问你弟弟在哪,你就说不知道!明白不?”中年妇女将小女孩抱至床上,叮嘱道。
    那个叫小花的女孩子点点头,很老实的睡在了床上,躺得笔直。
    身处床下的凌小宇轻轻吐掉那两颗药丸,攥在手心里,借着床角的微光细细一看,果然是两颗安眠药。
    伸手拂去粘在头上的蛛丝,凌小宇一点一点的挪动,用最轻微的动作爬出了床底。
    听到床上方传来那小女孩子轻微的鼾声,凌小宇心想,这个小女孩的呼吸系统不太好,这么小年纪就有鼾声了,不过这正好方便自己脱身。
    凌小宇蹑手蹑脚的爬出了房门,透过门缝,看到那对中年男女正在门口坐着,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前后四顾,房间只有一个大门出口,窗户倒是开着的,但是以自己现在这副小孩身体,估计爬不出去,而且爬窗的时候动静太大,引来门口那两个大人就麻烦了。
    凌小宇仔细考虑之下,决定还是先藏身起来。
    小时候经常玩躲猫猫,长大之后倒是有很多年没玩了。凌小宇心道,这回躲猫猫可一定要选个好地方,马虎不得。
    桌子下面?不行!太容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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