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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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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上那个挂钟滴滴嗒嗒响着。已是凌晨三点了。我忽然想起,她与我打电话时应该是凌晨一点左右,她怎么也这么晚回家?怎么到这么晚才想起我?我搂着她浑圆的肩头,小声问,晚上到哪里玩?又到打麻将?她幽幽说道,到与别的男人上床。这一刹那的感觉真好像是万箭穿心,五脏六腑都要一片片从口中喷出来。我用力咳嗽。不过,后来我又发现,不管是怎么样的感觉,若有过二三次,也就不足为奇。所以当周星驰大师在银幕上大喷特喷狂喷鲜血时,我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笑得合不拢嘴。她又说道,那女人是谁?我没言语。我妈把刘琴赶了,她是不是也想向我妈学习?我努力地在脑海里搜索可能的人选。我知道说谎的人不是好孩子。可不说谎,那麻烦一定还会变大,若是成了十二级台风,到时候,谁也控制不了。我不停安慰自己,谎言是人进行自我保护的本能。今天晚上若不交待出是哪个女人,恐怕是过不了关,可到底要不要如实交待?这可真是个两难问题。
第三章情人啊(28)
28
幸福的日子让人晕头转头转向,几个月的时间如琴声悠扬。上班、下课、做爱,不舍在我眼前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已经是个医生,懂得很多。偶尔也有争吵,但两人都能很快就互相克制。我一直不大去不舍家,直觉他父母并不喜欢我。但万万没有想到不舍竟然在与父母大吵一顿后,连句招呼也没有与我打,径直一人离家出走或说是旅游散心。
嘴唇灰白,想起那年雨天,在窗户边挣扎的飞蛾,不停撞在玻璃上,最后再也没有飞起来的力气。不舍,你为什么会这样?打了无数个电话,你妈总是用很有礼貌却冰凉至极的声音说你不在。到你单位上去找你,说你请了事假。不舍,你去哪里都应该与我打声招呼啊。也许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强求你,你与我在一起并不开心,我给你添了太多的心烦意乱。
去教堂听弥撒曲,人因为脆弱,所以皈依神灵。也许力量就是来自于虚无之间,我如何才能拯救自己?心里一泓泪水,有人正在不停地赞美主和耶稣。不舍,你太脆弱,心灵太不坚强。不知道该如何说你,不舍,你走了,但你能永远走开吗?逃避永远不能解决问题。你让我有点儿失望。男人必须要会勇敢面对。选择了,就得去承担,不必有怨言。不舍,我很冷静。或许你根本就不爱我,只是因为我的痴情,你觉得你应该来爱我,只是应该,是这样的吗?神啊,请给予我启示,我在你脚下,头一次这样虔诚。
昨天晚课,有同学问我为何不去考试?我说,失魂落魄。这个词脱口而出,让自己也吃惊,但的确就是这四字。不舍,你在哪里?为何连个电话也不打来?从窗口望去,很好的天,很好的云,它们都在夜色里自由自在,天空是隐约的蓝,蓝色是孤独的,这个世界也是孤独的。不舍,我爱你,但我不能因为我的爱而让你烦恼,那样我太自私,也许我们注定无缘相守。白云千载空悠悠,此情也是空悠悠。
喝酒,拼命地喝,把房门关上,靠着墙壁,身体慢慢滑下,把整整一瓶白酒都倾入口中。酒,它爱的又是谁?喉咙里有小刀在割,我不可抑止开始呕吐,眼泪鼻涕,头发蓬乱,两眼无神,镜里这个难看的女孩儿就是我吗?摇摇晃晃站起,在硕大的镜子面前,我得意地笑,爸妈都不在家,带妹妹逛商店去了,这可真好,我可以想哭就大声哭,想唱就大声唱。月亮升起,它也很寂寞,几千万年来,天上只有一个月亮。
危楼高百尺,伸手摘星辰。从这高楼上跳下去,却也是一了百了。扶住栏杆,望下看,这个空间幽黑深不见底。跳下去的瞬间,所有的沉重是否皆会消失?听雨花,你敢不敢?我不是一朵听雨的花,我只是听见了雨溅起的水花。算了吧,听雨花,没了你,这个世界照样转,你又想吓唬谁?我在阳台上沉沉睡去。黑夜里,没有光,也没有风和雨。世界只也是如死一般寂静无音。我听不见爱情在此刻的哪怕是微弱的呼吸。我真的是一点也听不着。
子夜,风很冷,我慢慢醒来。流云随视线在月之光中黑鸟般寂寂地飞。几粒残星随着那雨声而悄悄地坠。雨在静静地下,云在哀哀地飞,星在默默地坠……所有的忧郁慢慢地凝结成冰,泛着泡沫,从夜之隐晦处,一块块坠落,让我满脸是泪,真的伤心。夜里昙花会开,夜里昙花几时来?
不舍,我爱你,因为这爱,我都不知自己成了什么东西。我这个不知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这样地爱着你,又有什么意义?人生却也实在是黯淡之风景,我看腻了自己,我又何尝没看腻别人?当然也就看腻了我现在正以为的爱情。只想在这充满着自然之声音的雨夜里再睡上一会儿。我只希望这雨夜里之冷风,把我吹散,让每一寸毛孔都渗入夜之肌肤里。黑色世界里幽深不可见底,在那幽深极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深情、眼泪、与叹息吧。
妈妈老在生气,找着碴子与家里每一个人吵,连妹妹都没逃掉。碰上这样的妈妈也许算我三生有幸,这也算得上是锻炼人吧,我想我自己或都不知道这种好处。妈妈又开始骂我了,太没理由,她一句,我也一句,直到她跳起来想打我,随便……假若妈妈真打了我,我会飘起来的,因为没有谁再能使我伤心。妈妈把扬起的手慢慢放下,我哆嗦着嘴唇,但还是什么也没说。我是不孝的,我低低笑出声,这些天晕天黑地,我快要发疯了。
下午又去了教堂,上帝并不能使我平静,但那里唱赞美诗的声音却也着实好听。路上遇见孙菊,两人沿着马路往教堂方向逛去,电车从身边轰鸣着驶过,人群花枝招展,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世界。孙菊帮我领了圣水,仪式很可笑,但我还是默默地任她把圣水小心地撒于我身上。我没有罪,可心灵上的灰尘太多,水应该能洗去点什么。孙菊也不快活,前些天在教堂祈祷的时间太长,忘了从幼儿园接儿子回家的时间,结果直到晚上八点,她丈夫才匆匆赶到幼儿园把独自哇哇大哭的儿子接回家,夫妻之间吵了一架。信教或许能让孙菊心灵平静,但信教也的确给她添了不少麻烦。孙菊并不爱她的丈夫,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因病早早离开了人世,她便虔诚地信了教,那男孩是教徒,孙菊相信在天堂,她能看见那个男孩。
回了家,妈叫我陪我一起打了下羽毛球,很快两人就和好如初,妈笑着说,这就是家。家因为血脉相连而牢固。毛主席说,人民内部矛盾总是难免的。两人没有血缘却要结合在一起朝夕相处的男女,他们之间的关系会是敌我矛盾吗?夫妻本是同命鸟,遇上大难各自逃,想想古人的话,心极冷。
不舍来了,晚上拎着一大堆东西忽然到了我家,伯父伯母喊得很亲热。去,没与我说声;回来,也没有与我打招呼。平空消失几天,然后忽然出现,他根本就不在意我心底的感受。眼前西装革履正在我爸妈身边弯下腰一脸殷勤略有些拘束的男孩便就是不舍吗?没有问他去了哪儿,我什么都没有问他,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我仍然微笑看他。没有人知道我在某个深夜里独自喝得酩酊大醉,没有谁知道在那个夜里我差一点点就要跳下高楼,是酒让我晕乎乎,让我睡着,让我没有做下傻事。
不舍进了我的房间直说对不起,我还是笑,我还是忍不住笑了,虽然心里有点儿悲凉。
他在我身边,我就很开心,很满足。
对不起与否那不重要。
他瘦了点,我摸了摸他的脸,在指尖与他脸上肌肤轻轻一触的瞬间,我明白了自己心底的阴影。他只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对他,我无法信任。或许从今以后我再也无法像原来那样爱他。心像是井里的水。他要与我亲热,我拒绝了他。不舍不得,心神有点儿恍惚。
第三章情人啊(29)
29
无所不能的上帝能否做出一块他搬不起来的巨石?吴晴又问,那女人是谁?我还是没吭声。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有资格微笑。可我的努力在她的行动面前还是功亏一篑。吴晴起身下床。我问她要干什么?她不理不睬。我慌神了,据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是写在墙壁上的,可那毕竟是“据说”,并没有通过科学检测。随着她穿衣套袜一系列动作,信心终于崩溃。我说是钟情。我出卖了我的雇员。我贱,我无耻,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选择了坦白这条道路。我对吴晴说,我只是希望她会更努力地工作,但真的什么也没有做,只是酒喝多了一点儿。吴晴冷冷哼了声,你以为你那玩意儿是金子铸的?没敢吱声,我偷偷把手伸下去,捏了把,它还是有点儿热度。它没有黄金值钱,但也没有黄金那般冰凉。我咧开嘴,无声地笑了笑。吴晴又说,你以为人家会喜欢你?只有我才会瞎了眼嫁给你。
后来,我一直想不通,钟情为何要在临死之前写我的名字。马原这两个字的笔画有点儿复杂,她完全有理由选择其他更简单些的字来写。但我不是她,她已经死了,我不可能再次走入她内心深处,去问她,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有时又想,就算我真能走进她的心灵,她那时怕也多半不大记得,谁能把过去了的心情都记起来?一台电脑也有硬盘损坏的时候。
我前妻在次日辞退了钟情。这对钟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她来找我,眼圈红红,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太清楚。我现在只管进货与销售。她说,你是马老板。我不作声。我很想告诉她,我曾经是,但现在不是。她叫了起来,马原,我爱你。看着她一张一合鲜红的小嘴,我忽然觉得很滑稽。爱是什么?你凭什么来证明?你说爱就是爱了?想起昨夜吴晴与我上的课,吴晴在经过一番冷静分析后,最后得出个伟大的结论,你若不是马老板,那你就是一滩狗屎。吴晴的话一向都很有道理,我无法想像当自己脱去“马老板”这件外衣后,还有哪个女人会爱上一滩狗屎?于是我盯着钟情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可我爱我的妻子。她绝望了,那你为何要答应这次烛光晚餐?我说,对不起。她说,你以为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说,那你要我怎么办?她走前几步,我往后退了几步,她的眼泪掉下来,我没敢伸手去帮她擦。她慢慢说道,姓马的,我真奇怪自己怎么会爱上你这堆臭狗屎?别以为所有的女人都在想着你的钱。钱是狗屁,总有一天,我会比你有更多的钱,我要把那些钱全砸在你这堆狗屎上。我还是没作声。只是有点儿奇怪,她为何也说我是狗屎?她又说,马老板,我只有一个小小要求,你能满足吗?我说,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去做。这是句屁话,但屁话的使用频率往往特高。我脸上的笑容愈发惭愧了。她却似没看见,说,让我抱抱你,好吗?我踌蹰了会,张开双手。她扑入我怀抱,然后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我没有动,闻到她身上的香,我贪婪地呼吸着这些香气,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正在我心旷神怡之际,她忽然张开嘴,在我肩头上重重一咬。我叫起来,她松开嘴,眼睛里全是盈盈泪水,“姓马的,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爱你。”她咬得可真狠,血渗出来,我哭丧着脸,这圈牙印,让我如何向吴晴交待是好?她跑远了。我还是想不明白,她说的“总有一天”到底是指哪一天?我只是发现她许多话里都有毛病。她说我是狗屎,可她说爱我,一般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圈子里只会发出大致差不多的声音。我是狗屎,那她岂不也是?她说这世界上不会再有其他女人像她一般爱我。她又不是全世界的女人,怎么就敢肯定这世上就没有别的女人会比她更爱我?当然,这里的爱是假设成立的。
那天下着微雨,整个世界都在一片灰蒙蒙中,她穿着件鲜红的衬衫,背影像是一堆跳跃的火焰。火焰有着锋利的牙齿,可以把许多东西撕成粉碎,但到最后自己也必定成为一堆灰烬。她说我是狗屎,吴晴也说我是狗屎。谎言重复千遍也会变成真理,何况是从两个娇滴滴女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从那时起,我开始渐渐相信自己的确是一堆不折不扣的狗屎。
第三章情人啊(30)
30
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赵这几天与大伙儿一见面就嚷这个,现在社会上到处都是闹哄哄的,这也难怪他热血沸腾。英雄在一边阴阳怪气地开了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什么是天下?空间上看,是一家一国,还是整个世界?时间上来看,唐宋元明清,哪个又是我们的天下?我们要兴或是要亡的到底是指哪个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翻译一下,也就是改朝换代匹夫有责。什么是匹夫?老百姓是也。张养浩有首过潼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赵的脸色慢慢发青,拳头捏紧,看样子他是准备给英雄这个买办阶级重重一击,倒慌得其他几位朋友赶忙把两人按住,所谓要文斗不要武斗——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有些好笑,赵说的没错,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做亡国奴,被人欺辱的滋味,中国人算是尝够了,每一个中国人当然要奋发图强。落后就要挨打,手中没钱就要被人看不起,这不仅适应于个人,也同样适应于国与国之间。但英雄说的也不无道理,只是他这个有钱少爷怎会这么良心大发,替老百姓着想?别看他平时吃吃喝喝大手大脚泡起女孩儿那更是糖衣炮弹钞票开路,但真遇上赈灾捐款什么的,倒是抠门得很。也许他只是嘴上说的好玩,也许他是真看透了所以干脆就来个及时享乐。
街上人很多,但在这些声竭力嘶的呐喊中,有几颗是真正为国家为民族跳动?大多数是混水摸鱼或者起哄或者把它当成一个难得的节日。几个年轻人干脆就光着膀子手拉手在街上吼,东风吹,战鼓擂,XX市民谁爱谁!哭笑不得,这个世界鱼龙混杂泥沙皆下。有张大字报写得很精彩,叫爱国就是爱自己——
个人在国家要求时,只能别无选择。你怕牺牲自己,你不妨先问一下自己,到底牺牲了什么?是一段时间还是这一生?是不能承受还是可以咬牙支撑?明白生命之重本就生存的意义。你比别人多牺牲了一些,你就比别人多了点他们所没有的感受。这就是生命对你的馈赠。 换句话说,让你一直吃好喝好,你也是会厌倦的呀。人之幸福感往往来自于我为别人做了什么,而不会来于个体之肉身的满足。真的,别怕牺牲,坦然,直面相对。 爱国也就是爱自己。不要问我做了后会得到什么,而是问,我做了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什么是爱国?就是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卑微的呐喊,哪怕这声音在现在这时空中并没有回音,但不后悔,也绝不放弃。因为我们胸膛里正跳动着有一颗火热的中国心。
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在书本上读过的那个红卫兵时代,心里有点儿慌,便与他们告辞匆匆赶回家。没有再出去,不舍说他下午下班后便来看我。缩在房间里听音乐,听一曲回家的萨克斯。
暴力,愤怒,恐慌,在城市里曼延。赵像着了魔一样,整天东奔西走,谁劝也不听,终于出事了,被人围着痛殴一次,打得鼻青眼肿。英雄在电话里淡淡说着,说赵那帮所谓有志热血青年之间的勾心斗角,大家都想出风头,谁都不服谁,自然大打出手。英雄说,这就是民族劣根性,有个青年甚至把募捐来的款项用去嫖妓。英雄说,他不喜欢这里,等成人大学的文凭一到手,他就出国去。
无话可说,人各有志。空气很热,心里很烦,也许是生理周期,但却感觉到自己的平凡、无力与俗气,幸好,我还有泪水可流。黑暗让丑陋或是善良的都迅速消逝,生命因为存在就有挣脱不开的宿命?夜色让一切熔化,不再有远与近,不再有你有我。
不舍打了几个电话过来,他的声音让我慢慢平静,虽然他只是叫我多注意下安全。我没有信仰,但对于他却有种近乎于宗教的迷信,迷信他的好、他的善良……很可笑,我所迷信的根本就是空空洞洞。什么是好?什么又是善良?也许他就是我的宗教。并不是说他有资格成为我的宗教,而我是需要他成为我的宗教。这是我的悲哀。
现在都有点儿不敢说爱他,问世间情为何物?都有些弄不明白过去的日子里为何会朝朝暮暮时时刻刻想着他,也许仅仅只因他对我爱理不理,保持一定距离的冷漠。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双手送上来的总是懒得去要,这也是人性,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人偷不如偷不着。不舍并没有我所想像的好,他在听到赵的事情后,甚至说了声,现世宝。现世宝是方言,指讨人发笑的小丑在自取其辱。我知道不舍对政治亦没有丁点兴趣,但他不能这样说一个想做点什么的人。严格意义上说,赵一点都不比他差,在很多方面甚至还要强上许多。真若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不舍与英雄来比,那就更差得远。
这样说,可真有些残酷。还好,不管我在这里如何说,他都不会知道。与不舍在电话里聊天。他说,有时觉得我现在对他并没有兴趣,而他却对我有兴趣了。听了,心中暗自一惊。这也许是赌气的话,但我一定在无意中流露出什么来了。对兴趣这个词感觉很不舒服,一只螳螂对一只蝉当然感兴趣。
我太敏感了,但我敢肯定,我愿嫁给他,纵然是吃糠咽菜布衣陋屋。记得有一次,在人民公园,他问我,你猜我正在想什么?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当然猜不出,他乐呵呵地说,我想,你嫁给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后悔。说完,跳起来,摘下片青叶,笑嘻嘻送给我。他这句话好像一直就在空气中悬浮。从小到大,我听过男孩的甜言蜜语都能汇编成本厚厚的书,但只有不舍才会说出这种让我感动,完全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的话来。他又问我,假若有快乐的生活,痛苦的生活和既痛苦也欢乐的生活,你会选择哪样?这下当然轮到我理直气壮告诉他,我选择有不舍的生活……
想起来,真是开心。
很多人对我说过,不舍很普通,不漂亮,性格躁,还很冷漠,家里又不是很有钱。这些我都明白,但他们并不知道不舍对我的意义。我不在乎金钱地位相貌名声以及个人性格方面的某些欠缺。有固然更好;没有,那也没什么大不了。那些东西在我与不舍之间只是累赘,我情愿他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他自己或许也不明白在精神上他对我有多么重要,与他在一起,哪怕仅仅是想念他,我都能感觉到自己在不断成熟长大,感觉到这个世界无穷无尽的奥秘。他是我的灵感,就仿佛是上天专门赐于我的天使。我也是自私的。我的爱是因为我想爱。
左腹上部常隐隐生痛,到医院检查,并没有毛病。也许是因为劳心过度,悲伤是有感觉的,生理上的感觉。一个死囚被执行枪决,几千人签名希望能刀下留情。但法律毕竟是法律,后来做了新朝皇帝的王莽在汉朝当大官时,儿子触犯法律,也还是同样老泪纵横,白发人送黑发人。死囚是个年轻人,像个现代罗宾汉,平日里谦和有礼,温良儒雅,同事同学邻居都夸是活雷锋,但私底下却专杀贪字污吏,杀得心狠手辣。案子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才破的,这是个智力超群让老百姓热泪盈眶的死囚。我对时事新闻一向不大感兴趣,但当英雄把这故事告诉我后,我还是潸然泪下。不舍听了,嘴里嘟嚷了声,人都是要死的,也值。
英雄说给那个死囚的父母捐了点钱,这是他头次这样做。说完这件事后,他一直沉默,金黄色的阳光在他身上飘飘荡荡。在一起的几个朋友都陷入缄默,许久,赵开了口,他是变态,活着就好,管那么多干啥?没有谁反驳赵,还是奇异的沉默。自从那次被打之后,赵就变得玩世不恭。英雄笑了,说吃饭吃饭,天塌下来,饭还是要吃的。
我与英雄终于毕了业,念了将近五年,比上正规大学还更长,也是真难为那些改卷的老师。英雄拿了毕业证,他要去美国,有个远房亲戚在那,英雄还将在那继续念书,他家确实是有钱。签证已经办下,有钱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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