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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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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真的是“有用”吗?    
    兴,诉于美。美是离不开羊大的,按《说文》中字源的解释,它是指人扛着一头肥羊。它有很强的功利性,并由此衍生出文学的娱乐功能。这种娱乐功能在现代化的今天,被放大成为商品,并反客为主,高高凌驾在美之上。娱已,即食鸦片;娱人,即为他人提供鸦片。人的感受力被小说滥用,整日沉溺于各种情绪所制造出来的镜花水月中,所见非见,所思非思。而托物起兴的各种事物更早已被各种陈腐的观念、威严的教条所填满。这些教条与观念,通过喋喋不休的电视、报刊、各种媒体及教科书占据着人们的大脑。何况,美是不可以对错来衡量,现在给美打分,居然精确到小数点后,譬如艺术体操。要我说,所谓艺术体操其实就是一种软色情。这样的形式之美何其之小,并因滥,无真正新鲜的生命活力,举手投足全是社会的需要。观念与教条主宰了人们日常的举手投足。于是,第一个把伦敦天空画成暗红色的画家被人指着鼻子骂。在大多数人眼里,美,已经固定为某种不容侵犯的形式,所以山一定高,海一定蓝,而事实上,山并不一定高,海并不一定蓝,在某日清晨醒来,投在窗户玻璃上那束阳光会泛出幽绿的颜色。    
    美被功利的娱乐吞噬,美被自身的重量压垮,美被世俗的社会所亵渎。    
    所谓观,照镜子本身没错,错就错在这面镜子的质地,它由文字构成,文字自身的张力与节奏打磨出一面魔镜,往往会放大、缩小一些事情,让事情的真相隐藏在不可言说的光线下,让人真以为自己是镜子所呈现的那个人。而且文字本身还有惯性,因为其重量,没有人能够让一个高速运动的事物在瞬间完全停止,这与是否高手并无多大关系,所以镜面凹凸不平,所以误读,误读自己,误读别人,也被别人误读。观不了自己,也观不了别人,我们以为的深刻其实常是事情的表相,谁能说他把握到宇宙的根本?万物流转不息,欲笑人面桃花,此门已空余春风。    
    观,是一种幻觉,荒诞不经的世界会在你“入观”时扇来一记耳光的。    
    所谓群,即结党,三五成群,沐春风而流斛,何其快活。然而世态炎凉,靠文字这根绳子联系起来的东西何其脆弱,况且文时常不如其人,一个文章中的“我”与生活中的“我”是不能划等号的,“我”在文章中仙风道骨,“我”在生活中却要吃喝拉撒。靠小说而群之辈,当若浮萍聚散,到了冬日风寒,满目疮荑,不堪瞧了。至于辛辛苦苦“群”来的小姑娘,一旦清醒地认识到小说甭提换宝马香车就连擦屁股也嫌硬时,是要河东狮吼的。    
    群之一字,伤人太甚。    
    所谓怨,你有天灵盖,别人有狼牙棒,能怨什么?纸与笔从来都得被绳子缚住,被刀割去睾丸。千秋岁月大如轮,何物不是成齑粉?雨打风吹,斜阳草树,骂名盛名,不过镜花水月。“怨”,故发愤著书?君不见南槐树下,黄梁枕上?小说内容的怨气,在政治挂帅时,是要被定义为反党的新发明,现在经济挑头了,则让你无发表之处。吏何况,一个人的救世情结往往要害得许多人苦不堪言。怨啊,怨到最后,自怜自艾,把喉咙往煤气管道上塞,倒也不错。小说实实在在是把人往死路上赶。就算你天纵其材煌煌大作,不能练达人情、洞悉世事,怕是要埋没随百草,夜里啾然鸣。把持小说话语权力的有几人真正懂小说?就算懂,又有几人会凭良心而非计算利害来说话?人,是社会人,人皆有难处,有不得已时,都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熵。若非师出名门又或家学渊深,妄想在小说上,打下属于自己烙印的人多半得自取其辱。现在已不是小说的黄金时期,物质社会的极其发达已让小说的许多功能退化。电视、电话、电影、电脑聊天、电子游戏……凡带电字开头的事物,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杀害小说的凶手。当然,这非坏事。小说或因此会浴火重生,淬汉字之形,洗纯洁之意,取永恒之象,言天地之神。    
    牢骚太多防肠断,还是不怨的好。    
    应该说,这些都是歪理,称强而辩之,亦是无妨,但小说确实是无用的。前面所述四点多为小说的内因。外因还有两点,一是作家本身,二是社会。    
    作家,坐家。现在别说读小说的人,就连写小说的人,对小说也没有一颗虔诚近乎偏执的殉道之心。玩,玩语言,玩结构、玩概念、玩技巧,玩得手熟,陶然以卖油翁自居,而晒养由基,浑不知天底下卖油翁无数,养由基只一个。殉道之心本汉唐雄风之根,而今却被日本人推到极处,实是一叹。再要么直奔名利而去。诚然,名利,人之所好,奈何其浮躁习性,容颜亦甚丑陋,与小说的质地大相径庭,以我自己为例,不少小说真要好好改改,可就是无法静心,诸事困扰,只好将就,噫,心魔难灭,不说也罢。    
    说来苦笑,一个作家或许还比不上一个妓女更有内心的尊严,至少我是受着这样的折磨。尽管我们同属昼伏夜出,我出售文字,她出售肉体,但肉体的芳香毕竟可提供慰籍,让人在孤单的夜里暂时不再那么寒冷,她是无害的,而我写的许多文字却是有害的。就譬如王小波的小说,一些少不经事的年轻人怕是拿它当准色情小说读的。而文字的有害还在于我的不少文章都是为稻梁谋的,要谈价值,那是说不上的,却冠上了我的名字得以发表、炒作,从而欺瞒,从而无耻。挖苦别人容易,讥嘲自己很难。物质社会,羞耻已死,敬畏之心泯灭殆尽。白纸黑字再也写不出伟大的神喻。拯救内心,听起来就像一场滑稽的闹剧。越来越多的垃圾被这个商品社会所制造、排泄、回收、加工,又端上餐桌。就算我朝上面吐出一口浓痰,七天八夜后,饿得头眼晕花的我,多半还得坐回桌前咽下这口痰。算了,不谈这些矛盾、恶心的感觉。    
    小说是商品,任何评价与谥美之词皆有可能是贴在其上的商品标签,必须正视事实。现在能安慰我的,也就是商品的双重属性,价值与使用价值。    
    空气是有价值的。    
    十人九个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在越来越快速旋转的物质社会里,速度甚至已取代了物质,而成为上帝。财富、美女等仅是作为速度的一个代名词而存在。什么是速度?就是跑,拼命地跑,跑得面无人色、头发直竖,以为要飘入天堂。一切事物都被强而有力的速度抹去其参差不平的特性,为其所摆布,所奴役。所有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像笑话。小说已然丧失了它最光辉的一面,那种光辉是需要一颗谦卑的心打磨出来,并只有另一颗缓慢优雅的心才能见到。物质社会需要的是能按一定的长宽高搭建模型的积木,人被物化成“非人”,为人性服务而兴、而观、而群、而怨的小说,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累了,今天就先说到这。    
    但“无用方为大用”或许值得再说一声。    
    


寻求出版作品《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3)

    三,什么样的人适合写小说?    
    一切障碍都粉碎我。    
    一切。    
    暮色沉下,花香徐徐。风把蹬三轮的老人吐出的浓痰抹在我脸上。他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没说对不起,也没说请让开,灰黑的颜色覆盖了他。明明暗暗的光线在身边抖动,在商场橱窗玻璃上,可以看见一块块纵横交错的几何形状。圆的是鼓楼,长的是人行道,方的是邮政大厦,扁的是轿车。    
    人是什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确实渺小得紧。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朝“游刃有余”这方向走,认为自己总能在某天能成为文字的王,以其为刀,以无厚入有间,然后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是为善哉。我甚至在一篇小说中厚颜无耻地说,“我很愤怒,原来强奸也可以这么进行。我决定,一定要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奸他。”噫,充其量不过“意淫”两字,却愣以为顶起它,就能把自己打扮成上帝。无知者无畏,血性固然可嘉,但对神的僭越,最后,一定得自取其辱。    
    这个世界过于坚硬,而人心却如此柔软。水至柔,故无敌,奈何能把一颗心修炼至一滩清水,那是圣人干的事,凡人如我,只能羡慕。倒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砸,这个谚语恐怕更适合小说的写作。一颗心总得鲜血淋漓。    
    坚硬的,坚锐的。无数种几何形状如长矛当胸搠来,又或似大锤嗡然敲落,每一种客观存在从暮色中凸起或凹下,挤压着我,并且意味深长。疼痛是巨大的,然,由此,我也得以睹见它们真正的容颜,它们的喜怒哀乐以及充溢在它们全身上下每根线条的灵魂。    
    敏感是小说之核。它由孤独而生。它是一个人的。    
    写作之人首先得孤独,哪怕身边万丈喧哗,他亦能在瞥眼间为躺在人脚底下那些破碎的影子以及影子旁边爬着的那只五彩斑斓的甲壳虫而心神震颤。忍受孤独、享受孤独、吮吸孤独,这并非天性凉薄,实在是人,生而孤独。所谓心神契合,不过刹那,烟花散去,月下独酌,影徒凌乱。世间情意种种,譬如烫的爱情、温的亲情,都好,惜乎却如池水一泓,溺于其中,纵皮开肉绽,若无孤独之心,顶多能察觉事情可能是这样,却不会弄明白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没有这个“为什么”,写作仅流于表层肤浅,停留在感官之上,更毋论生出悲天悯人等永恒的气息。惟有孤独才能在滚滚尘埃中腾出一处不可言说的空间。在此空间,我与万物拉开距离,距离或长或短,并随角度变幻,不停曲折,眼看、手摸、鼻嗅、耳闻、嘴尝,从而真正感受到万物的灵魂所在。    
    身在红尘内打滚,心在九天外默然。我哭我笑我悲我舞我歌我痴我癫我喜我恨,万千花瓣在轮回中生灭,实赖于它们底下那块孤独的泥土。    
    然后就是孤独生出的敏感。孤独是心,敏感是“心”形之于外的方法。孤独提供的是位置,能让你有机会看,敏感则是如何去看,如何去感受那些极细微的,隐藏起来的,如何在为人所熟视无睹中发现那些极不平常的。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孤独就是有人给了你一把刀,敏感就是你再拿刀去切东西时的感受。后文将要论述的小说技术层面上的主题皆由敏感衍生化成,所谓独孤九剑,破剑式,破刀式,破箭式,首要是一个“破”字。不破不立,对事物还没弄清子丑卯午,就奢谈直指人心顿悟成佛,只是诳语。    
    敏感,简而言之,是感受物的物性、人的人性,是我与他人、他物沟通的过程。有了它,生活的某一点某一刻,皆能若钢针透体刺入,所以激动,所以疼痛,四肢忍不住阵阵痉孪,眼里溢出泪水,于是不得不说,不得不写。敏感的人天生就是写小说的。它是发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原来如此。敏感此时并不会因为发现而妄分善恶好坏。道德从来与敏感无关。它现在还是一块吸水的海绵,但绝对不是一块扔入水中的铁。    
    小说就其表现内容而言,无非三字,事、理、情。就物而言:事,是物的存在,它在;理,是物的本质,它如何在;情,是物的语言,籍此,你与它对话。就人构成的社会而言:事,是发生的事情;理,是由逻辑抽象出来的种种规律及道理;情,是人的情感,人与人之间的共振。    
    敏感能帮助我们知事、明理,晓情,但它毕竟过于混沌,刃口并未磨锋,还需胆略、力气、贯注其中。所谓胆略,你敢拿刀往东西上砍,在砍出一团血肉模糊的事物后,不会尖叫晕倒。敏感之心可不等同于在胸口揣上一只小白鼠。尤其是女子,往往误以为心细如发、虚弱不堪,便是敏感,此实是大谬。所谓力气,就是你能一口气往那事物上剁上几十刀仍面不改色,否则固是敏感,结果心有余而力不足,话还没说出口,佳人已渺,徒呼奈何。说句煽情的话,写小说当真是燃烧生命,若没有澎湃的生命力,那最好别写的好。    
    敏感有了此二项指标撑腰,当是遇神杀神,遇魔砍魔,就算碰上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那也毫不发怵,当头一刀劈去。    
    与生俱来的悲剧精神是写小说之人要有的第二个素质。    
    美,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大家觉得好的东西撕碎来。在我个人感觉里,人,所谓的生命,说到底,就是一个不断向他人妥协,最后向死低头的过程。人是上帝掷出的骰子,反正,我是看不出人生其他的意义在哪里。只能虚无,并在虚无之中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当然,无中生有,若连“有”还不曾经历过,就谈“无”,那也挺可耻的。至于这种寒意,我以为便是悲剧精神。    
    为什么悲剧精神重要?    
    文学,人学。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而文字本身又有一定的致幻成份,能把一个破烂不堪处写得风光无限,若没有一些冷的精神往这热的文字上泼去,只怕这世上所有人皆要以小丑为荣以白痴为幸。    
    悲剧精神并不意味着整日苦哈哈,往下撇嘴角,它只是头顶的星辰,当路灯渐次熄灭,我们仰起头,仍能根据那亘古的北斗七星里漏下的一束寒光,找到要去的路。推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是荒诞的,在月宫里砍树的吴刚同志是虚无的。荒诞与虚无咬啮人心,但它们的价值在于逆向证明,“人,是否有必要活”,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活。    
    “如何”两字大堪玩味。我曾由此推出人生的三个词汇,一曰受苦,有意识的受苦让生命质地结实细腻;二曰创造,让生命焕发光彩;三是爱,让生命变成一块包裹着糖衣的巧克力。    
    悲剧精神的功效就有这么多,它能让你思考,在拿刀砍东西的时候分清筋脉血管,而不光惦记吼那句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个莽夫无异于一只没头苍蝇。悲剧精神是冷的,哪怕血液再愤怒,甚至乎要大声咆哮,悲剧精神亦将理性地引领它。尽管这个世界是非理性的,就暂时而看,理性不断战胜非理性,至某个临界点,理性又为非理性所吃掉,然后再重新洗牌来过,但毕竟人是活在“暂时”这些碎片之上。这话真拗口,可我暂时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句子来表述,惭愧。而至少,小说无论其气势构架何等恢宏,它们都是碎片。    
    悲剧精神能带写字之人带来两种东西,彻底的悲悯与深刻的认识。    
    “悲”是包含“怨”的,凡心有怨者,最后无一不悲。秋风横空泣,夕阳悲无声。人间沧桑,世态炎凉,且看,笑看,于是幽默,于是解构,于是魔幻;于是先锋……小说创新之源实是出自其中。“悯”,是怜悯,尽管我不是上帝,可我怜悯一切人,包括我自己。人都是有罪的,要赎的。怜悯能让人感恩,他人若给我,我必永生不忘;他人若唾我,我自走开;他人若杀我,我就先杀了他吧,下地狱之活还是我去干的为好。文字有了悯意,自是沉郁顿挫,风骨凛然,又或百炼钢化作绕指柔。    
    而深刻的认识则让人不至于成为“两脚书橱”或“痴汉拙妇”。清人叶燮曰,中藏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辩。至于他所说将“理、事、情”敷而出之,则当属于写小说之人要具备的第三个素质,即基本的叙述能力。    
    叙述能力,无非说理,叙事,抒情,如同绘画中的素描,这是小说的入门之径。你先得把话讲圆,讲踏实来,一是一,二是二,就算天马行空,那也先得心知肚明“马”在哪,“空”又在哪。叙述能力往往为写小说的人所忽视,以为就是说话,其实它是让作者与读者能够一起走入小说的状态里,不管文章是否虚构,语言是否所心所欲,这种状态是实的,它让人“身临其境”,“境”这个画面得以铺开。而用来铺“境”的各种陈述句、感叹句、疑问句……它们的叠加揉和,不是简单的做算术题,得心神导之,使之长短不一,如率然之蛇,首尾盘起,胸腹生动。这其间也包括对标点的运用。叙述能力是以句子为单元的。几个句子凑在一起的段落生出节奏,而组成句子的词组生则出语感。    
    句子本身并不孤立,每一句,都藏有事、理、情,拼在一起,就彰显出小说的意义。    
    叙述能力是能够通过训练掌握的。良好的训练能将一个平庸者训练成一个黑市拳市的“杀人机器”。所谓训练,不妨先从摹仿开始。    
    A,要想写作,先得学会阅读。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你能说得出别人的文章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千万不要动不动给人扣精神污染的大帽子。因人废文,恨不得一脚蹋死,那是政治手段,不会对你的写作有任何裨益。不要受他人影响,阅读是根据你的阅历对文本的理解,别人眼里的天花乱坠在你眼里或有可能是乌烟瘴气。你的心决定你的前进方向。阅读应该是一种隐私行为,它是一根手指,触摸着你的皮肤。快感不会来自于耳边苍蝇的嗡嗡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呤。小说写作的入门大抵如此,并不曾有多高深。所以,你找到你所喜爱的文本,不要很多,挑出几篇,黎明即起,声情并茂,大声朗读,背诵默写,一直到滚瓜烂熟。这样你能以最快的速度掌握句子,在潜意识里学会取舍。一个对王小波作品倒背如流的家伙,说起话来,很难免得了那种腔调。但没办法,学习总是从模仿开始的。    
    B,一句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要训练自己能把同一个意思的某个句子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十次。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爱你”,在形式上它就有成百上千种说法,中、英、法、日、德;仅在中文这个层面上讲,它又可以说成是“我把玫瑰献给你”、“我有一颗心,时时忘不掉你”……句子好坏,关键在于形象生动,有一个特别粗壮的单词挑起整个句子,从而化腐朽为神奇。汗从额头“冒”出来与汗从额头“蹦”出来,一字之差,效果不同,得视具体场合使用。曾写过一句话“武夷山脉在此翘了一下大拇指”,应该说,这句话写得不错,一是通过“翘”写出山高,二是通过“翘起大拇指”这个意象表达出对山色的赞美,三是将“武夷山“拟人化,更添亲和力。当然,通感的运用也得恰如其分。莲花是会唱歌的,夜空也是会唱歌的,星星仍会唱歌,若不管什么时候都来这么一句“它在唱歌”,那铁定让人受不了。    
    C,病句撞大运。闲得没事干时,不妨勇敢地把汉字肢解组合,再用针线缝成各种模样,或史努比、或流氓兔、或无锡阿福,最好是缝成别人没见过的样子,但得有胳膊有腿面目可亲。这样说吧,所谓诗是语言的明珠,但有几首诗不是病句呢?    
    写小说之人第四个要具备的素质是才气。    
    老天爷是不公平的,人天生的才能是有大小的。“才”为用。小说最大的特征是在虚幻中打造真实。这个“真实的太虚幻境”,乍眼瞅去,感觉是破草屋还是一幢美房屋,就靠“才”往上面贴的活儿。可惜才之一字,实在勉强不得,只能说一声,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    
    有此四种,可为小说。    
    


寻求出版作品《我对小说的一些看法》(4)

    四,小说的虚构与经验、想像    
    墙上有钟,其形古朴,是从旧货市场所淘。粗壮的指针一下一下地跳,切割开时间,也损伤心灵。黑夜寂静,时有尘土落下,嘈杂且微茫。每一种客观实在此刻皆意味深长。钟,是现实的,任何人都不难察觉它的存在,并从各个角度描述它的长宽高、质地、颜色,但它本身无非是一个木盒子里装着一堆互相咬啮的齿轮。人们何得以睹它而知时间流逝?而时间,它是虚构的,无具象可言,尽管文学的比拟手法可将其形容,却没人亲眼目睹过它的大小形状。它本身并不存在,或者说,它只是一个概念上的存在。应该说,钟,之所以能表达时间,不是因其指针大小,转动快慢,实源于人们的经验,并由想像激发,人们才得以打开虚构之门。三者关系,类似“一块没有意义的石头”、“一根仙人的手指头”、“一块耀眼富有永恒之美的黄金”。而这根“仙人的手指头”则由经验与想像一起铸成。    
    写作的人常误以为“虚构”就是编故事。这是传统文学给人的幻觉,它没有区分开虚构与想像,仅诉诸于人们的耳鼻口舌,并未找出真正意义。所谓意义,譬如人类的尊严,实拜虚构所赐。虚构,这块“黄金“,准确说,是一种从人们心灵深处因渴望而迸发出来的力量。它打磨万物,使意义彰显。人是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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