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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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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我还是想你,你似乎是我生存着的惟一理由。我爱你哪里?我不知道。菩提对至尊宝说,需要理由吗?这话说得很好,凡事并不一定都要有理由。种花并不定得花,有时或会长出一逢逢棘蒺出来。
爸爸回家看见苹果很高兴,说钱虽不多,但吴主任还记得他这位老朋友。爸爸好像忘了调离组织部后的那年吴主任连路上相逢一声寒喧也没有。我不忍心去把事情说白,爸爸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他也很孤独。人在世上或许就是孤独的,所以大家都要学会自己骗自己。我所以为的爱是否也是这样?真不敢往这方面想,这简直就是罪过。这些天来给爸爸送礼的人很多。真希望爸爸不会在这上面栽跟斗,很想与爸爸聊天,可他老是把话岔到我的学习上,真是没劲透了。也许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
睡在床上,看一本黑色诙谐小说,用夸张的笔法写的,主人公是个穷女孩儿,因忍受不了别人对她无止境的嘲笑,便想死。可她没钱买绳子,想跳江登山去寻死又被人在路上拦住,说是此山为他开此树为他栽要从此间过留下买路钱。女孩儿交不起买路钱,自然也死不成。思来想去,最后就用身体贿赂一个商店肥经理说是要为田里打农药弄来瓶敌敌畏喝了下去。女孩儿死得很安静,因为她知道死了后,就再也不会有人嘲笑她了,至少是她自己可以不再听到别人的嘲笑声。仔细看了看这本书作者的名字,是个叫〃一人〃的家伙,我讨厌他,活在世上本来就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干嘛还非得要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写出来说大家心里不舒服?
《归去来兮》辞中〃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还是世故得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潜这种消极的避世其实还是妥协。不过我喜欢。我是小人物,所以只需要想自己的事就好了。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这话我总觉得可疑,隐还分大小的吗?只存在真与假,这里应该是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作怪。这种沽名钓誉的思想其实还就是只缩头乌龟。真隐士随意自然,发长啸于清风明月间,无所谓生死,又何来一个隐字?心隐而非身隐,随意而安,自由自在。坦坦然,自自在,我歌我舞落尘埃。所谓的〃达〃,所谓的〃穷〃,都是过眼眼云,它们都是命运的赐于,而不是生命本身。无所谓兼济天下,无所谓独善其身,我只是我自己。
有种很不好的感觉,在某个时候,握紧手上笔的仿佛不是我,而是生命本身,是生命本身在笔尖跳舞。现在停下来看上面这段文字,真怀疑这是出自于我手,这些真的是我自己的思想吗?这一点也不好玩。我是个疯了的丫头。
昨天,小姨从老家乡下来,在我们家住,夜里一直给妹妹讲故事。我坐在旁边听,那些恍恍惚惚的故事渐然生香,从记忆深处渗出,一丝一缕。依稀还是从前,风在屋子外吹动,木板门发出呀呀哑哑的响声。有些害怕,怕风中忽然跳出长头发女妖,便缩进小姨的被窝,蜷成一团,央求她给我讲故事。那时候的小姨很漂亮,水灵灵,闻着都香。小姨弄来一大瓶香粉胭脂,灯光下,翘起葱玉般的手指,在我额头轻轻一点,说是美人痣,然后抿嘴笑开了。但小姨现在老了,看上去比妈妈的岁数还要大。乡下农田里的活很累,小姨的手像柴禾,很粗糙,但她似乎浑然不觉,轻轻摸着妹妹的头发,讲着那些狐狸与老虎的故事,目光有些悠远。妈常说,我们家心性最高最聪明的就是小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小姨这辈子算是完了。不大记得姨夫长啥样,他也不来我家,小姨当初为何要嫁给他?爸妈似乎都讨厌他。我总觉得奇怪,爸爸应该能帮得小姨,可不知为何小姨还是老家乡下的一个民办老师。也许是鞭长未及。大人之间的事也只有他们自己明白。爸爸看小姨的眼神很怪,妈妈似乎不太喜欢小姨在我们家久呆。小姨今天回去了,爸妈开始在家里吵架,声音压得很低,但妈妈显然很生气,好像还哭了。
心情忽然变得很不好,晚上做了一个梦。这些天总是梦见不舍,但今天没有。梦很有情节,而且还色彩缤纷,艳丽得很。醒来后记得一清两楚。我被一伙人追杀,便慌慌张张上了公交车,到处都是可疑的人。没过一会儿,有人上车,三个人,不知是男是女,但我却清楚他们也是来追杀我的。我向他们跪下,求他们收为我徒,引我入空门,可我说的竟然是〃师太,救救我。〃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在梦里会喊出师太这词。他们同意了,但带我去的并非古刹,而一间平房。外屋住个单身女人,仿佛是知识分子,性子怪怪的,坐在门口仔细地涂口红。我穿上灰道袍后,她便冲我笑,笑得很凄凉。我觉得害怕,央求那三个人留下我的长发,可他们这下说什么也不同意。我夺门而逃,他们就在身后哈哈大笑,跑着跑着我又跑回了他们身边,骇极了,一身冷汗,然后便醒了。很诧异这个梦,那三个人的面容一直看不太清,好像就是爸妈还有小姨。这个梦真是一点意义也没有,但有头有尾。
第二章情人啊(13)
13
刘琴走后,我又继续请过几个女孩儿,现在都忘了她们的名字了。人是会遗忘的,皇帝老儿也不能把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清清楚楚全部想起。人是必须要学会遗忘的,否则过去一旦成为巨石,沉甸甸压在心底,滋味可就不好受了。有谁能够在腰间系块大石,还能游过黄河长江?万幸的是,人的大脑很争气,像一面筛子,自动地把许许多多东西渐然滤去。还能停留在筛面上的,也只剩下那些粗糙的沙。这样的沙子,风吹不起来,我们不再担心风吹来的沙,当然也就不再莫名其妙地流泪。
我认识了我前妻。那天生意很淡。我在另几家店里忙乎了一整天,着实累得够呛,便来到卡拉OK,自娱自乐。我懒懒洋洋躺在与刘琴做过爱的那张沙发上。地上很干净,看不到一片玻璃碴子,我不死心,聚精会神地继续寻找那种会闪光的东西,可终究是没有。于是,我拿起话筒,开始唱歌,我的嗓子一向比破锣还要糟糕一点点,所以若谁想奉承下我,也只需要说一声你在敲破锣,那我就很满足了。
店里那个女孩儿却不敢这样奉承我,因为她弄不明白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奉承还是辱骂?她当然不知道我的要求会是如此微不足道。否则说不准,我会爱上她。她曾经夸过不少客人,说他们的歌喉若让四大天王听见,那些人准会羞愧难当,抹脖子的抹脖子,上吊的上吊。但她若这样夸我的话,我立刻会怀疑她准贪污了我不少钱。她是老实的,我第一次引吭高歌时,她吓得一哆嗦,把手中的茶杯给摔地上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涨红脸,什么也没有说。我明白,她会是一个忠心的店员,但不会是其他。于是我更为怀念刘琴,她在我唱歌时,总会让她的长发披落下来遮住耳朵,然后抱紧我,用灵巧的舌头轻舔我的耳垂。这样,我就不能继续唱歌了。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店里这个女孩儿,她正不时地把双手抬起,估计是想去掩住耳朵,可能又担心被我发现,手不断拿起又不断放下。我猜想她深更半夜独自看恐怖电影时,大抵也是这种情形。我又怎么能再忍心去折磨人家?
我刚想把话筒放下,后面响起一个尖锐的声音,“天哪,这还是人唱的吗?”这话让我生气了,我唱歌,我不是人;你听歌,你也不是人。我扭过头,就想唾沫四溅,然后整个人仿佛被子弹击穿,我愣住了。灯光下,两个女孩儿亭亭玉立,其中一个就好像莲。翠绿的歌声从水面上阵阵吹来,一圈圈涟漪把多日的烦躁一下子就冲洗得无影无踪。我揉揉眼睛,一个是我认识的姑娘,叫许芹,在我一家店里做事。那个莲花般的姑娘,却是不认识。是谁说刚才那句话的?许芹好像没这么大胆子吧?我朝这个莲花般的姑娘瞪圆了眼睛。
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差点就要摇头晃脑了。过去读书,老记不住这些话,可这么多年过去,该忘的都忘了,为何偏偏还能把它想起?我忽然发现自己发现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当年高考,我若能买通主考官在座位前排放上个这么样的美女,准能考入北大清华,也犯不着在这小城里来回折腾。
许芹笑了,“马老板,你想用眼睛吃人啊?”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我想说,我不想吃人,只想用眼神扒光那位姑娘的衣服,可不知怎么搞的,竟然没有说出口。但由此也不难发现,当时的我,一见着漂亮女人,就满脑子龌龊念头,恐怕比公共厕所还要脏点。鲁迅爷爷说得好,有些中国人看见女人的手,马上想到她的手臂,然后就想到……那时,我就完全能从一个女人的手,想到她身上每一处不应该被男人看见的地方,然后幻想自己正在那些地方游荡。所以我现在猜想,刘琴之所以没对我说要嫁给我,可能也有这个因素在内。那女孩儿莲花般盛开了,落落大方伸过手,“我是小芹的高中同学。”
这就是我未来的妻子,未来的前妻。她叫吴晴。听到她的名字,我立刻想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无情的女人,常会让男人生出更强的征服欲,要想征服女人,首先就得接近她们。所以我笑得非常殷勤,如果那时谁能有足够细心,便可察觉我的嘴边正淌下一条细长的口涎。今天我坐在屏幕前,想起我那时的样子,总觉得那是一条狗。又或有人说自己对狗的定义不大清楚,那他完全可以去读读先人留下的那些光辉灿烂的典籍,比如: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这里就不一一举例,那些书名完全能够编成本煌煌巨著。序幕已经拉开,就意味着一定会有开始,高潮,结局这几个过程。但我与吴晴的结局绝对不会是“从此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那不是结局,只是睁眼说瞎话。为何这么说?可以随便找出许多条理由加以证明。比如,生活会永远无忧无虑吗?不说钞票美女欲望什么的,万一自己病了,会不会忧虑?如果不会,那自己岂不是傻子?傻子幸福吗?还有,什么是幸福?若有人认定有忧有虑,铁肩担道义是幸福生活,又怎么办?拿破仑说,把别人的脑袋砍掉,别人就与自己一般高了,要不要向他学习?我一直不怀好意地猜测,童话书里之所以常给出这么个结局,是因为作者不忍心说王子与公主日子没过两年,就被无忧无虑的生活养出五百斤体重,然后为了减肥,每日里大打出手。而再怎么说,童话是写给小朋友看的。若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明白了什么是暴力,确实不利于社会稳定。
许多东西,不去面对,那就会美好。于是,我们一直求索我们得不到的。我把另一根烟点燃,刚才那根带血的烟蒂已被我扔入烟灰缸内。我舔了舔自己嘴唇,让它不那么干燥,不再那么有粘性,我不想嘴唇再次被撕裂。我继续思考吴晴为何会成为我前妻这一命题。
第二章情人啊(14)
14
要如何去解释他的行为?我简直要发疯了,在纸上不停地写着你的名字,不舍,我真想就这样一直写下去,直到这个名字能对我说声为什么?这几个月来,我对你朝思暮想,还不够好吗?可你为何总是这样不冷不淡,昨天你与那个女孩儿还在一起!你骗我。
陈自立、英雄,还有更多的男孩,他们不比你差半点儿,可我却一口拒绝,我不喜欢玩什么脚踏两只船,爱就是爱,掺不入半粒沙子,除非它不是纯粹的爱。不舍,你要我如何说你?有时真觉得你太幼稚,或许不是你幼稚而是我自己幼稚得近乎愚蠢。
是我勉强你,是我一厢情愿,是吗?不舍。我要静下心,好好想想。早晨三点多,爸妈把我叫起来,坦率地说了他们的意见。爸妈说的都对,爱是互相的给予,我不应该耽误你,你又是书香门第,你是大学生,或许有朝一日还要出国留洋。但我知道爸妈只是因为你的病。妈妈说出那些话已着实不易,几乎就是完全站在我自己的角度想的。
古人说,不为物喜不为已悲,勿为刑役,勿为物劳。人又怎么能为情所惑所困?情是可笑的,春梦从来了无痕,青烟何时有认真?上午,洗头、吃饭、看书、做作业,然后遵守父母之命去看那位公子哥儿,大我二岁,身高一米八零。爸妈的潜台词没说出来,但我亦明白,我与这位〃一米八零〃才是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天造之合。算了,什么爱不爱的,只是一个屁,放完了也就没有。我得做个正常人,虽然天晓得什么是正常,但我应该可以正常一次听听爸妈的话。
独自来到清真寺,没有去孙菊常去的那个基督教堂。阿旬正在唱经,声音好听极了,远远传开。我没有进去,我是女人,按古兰经之教义,我不可在此时进入。想起来也真是可笑,女人生来就比男人低贱?与清真寺与一墙之隔的是归元庙,前来烧香的人一脸虔诚,钟声撞响,和尚在念南无阿弥佗佛。我进了庙,说实在的,三大宗教,我还是更喜欢佛,因为所有的佛都已经京剧脸谱化了,人总是易在与自己相似之处找到认同感。脑袋里忽然有个奇思怪想,若是释加牟尼耶稣穆罕默德三大宗教领袖坐在一起探讨问题,是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于各自启迪?还是抡起拳头打上一架?再要么是彼此不屑鼻子里哼一声迅速分开,井水不犯河水?
想想都有趣。
在佛祖面前站住,这个用木头雕成的佛正傻乎乎地笑着,浑不知自己早已成为和尚混饭吃的道具。这或也是佛想为自己积下的功德吧。佛渡世人,渡的是心,不是香火钱财。荒山破庙,一盏孤灯,虽然清冷,但更为接近佛的真意。我在庙边摊上买了件手制品,是一个同心结,一个胖大嫂笑眯眯地为我挑三捡四。她很善良,从她的笑容眼神里可以看出。她不是尼姑,但比庙里的那些和尚应是更为接近佛的本身。我一直觉得宗教与人一样,都可以用善恶一分为二。没有人天生就真善美,然后到老都是。宗教也一样。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宗教的一生,苦,痛,狭隘甚至报复,翻开宗教历史,任何一个宗教的发展都有其血腥一面。有宗教裁判所,有十字经远征,有圣战,有不信教者死,有以诳语欺世愚人心智,有假佛之名让人如食鸦片……宗教是人的宗教,它有人性。
胡思乱想可以让心里好过些,我要让我的心活着。不要因为渴望深刻而冷漠,因彻悟而麻木。悟非悟,只也是刹那菩提树。
听齐秦的歌,大约在冬季,这些老歌更能深入骨髓,映耀心灵。在读《悲惨世界》,冉阿让死了,我也哭了。〃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齐秦先生此刻眼里怕多也是泪。把书本合上,阳光在窗外浮,有着微香。我对自己说话,把他忘掉,那个叫不舍的男孩。我是在撒谎,我根本就忘不掉,哪怕是今生今世。我爱他?我不爱他?为何他那般对我,我仍然恨不起来?没有恨也就没有爱,也许这么久来,我或一直是在扮演〃痴情人〃角色。
这个世界很不真实。认真想来,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相信。音乐在身边旋转,孤独的灰姑娘在等待白马王子。没遇上,那更好,至少是可以痴痴等待;遇上了,爱了,结婚了,然后也就互相生厌了,幸福的日子若每天都是一样,那也是不幸福的。女人为何这么渴望男人?若没有了男人,这世界又会怎样?
英雄对我殷勤得就似只苍蝇。从小我就最讨厌苍蝇在耳边嗡嗡地飞来飞去。昨天他开着辆车来接我,说是他家刚买的,这要是放革命年代,就是一只要痛打的资产阶级买办的乏走狗。不过,我仍然与他一起去了郊外。做朋友,他倒是不错。鸟在树上飞起落下,各种小花漫山遍野,蓝色、紫色、白色、黄色……还有色彩斑斓的蝶。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光着上身在泥塘里捉鱼鳅,几丛青山在远方碧绿,生机盎然。这里很美,因为自然,但令人厌烦的是英雄,喋喋不休叫我上他家新开的那间连锁店去看看。英雄不明白我,明白我的只有不舍,他甚至懂得用冷漠来诱惑我。
与〃一米八零〃开始来往,上班下课,有人接送的感觉还真不错。〃一米八零〃也有车,他在市政府开车,党员,长得很帅,也不多话,应该是女孩儿理想的丈夫模样。爸妈的眼光确实不错,并没有因为想什么门当户对给我找来一个纨绔子弟,可我偏偏就对他没一星半点儿的感觉。不过没关系,爱是爱,嫁是嫁,日久生情,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出来,这就像栽树一样,只要懂得浇水施肥,树就会长大。人是不是树,这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让爸妈难过,好歹是他们生了我。古人完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作主,几千年不也是过来了吗?爱情这玩意儿值得怀疑,很有可能,它的成分与鸦片一般。只是因为服用,便恍恍然,产生光晕效应,以为自己是身居天堂,浑不自自己正蜗居于臭水沟中。
〃一米零八〃也许是个很好的人,我不说话,他就不打扰我。我看窗外,他就看我。卞之琳说,你在看风景,你也是别人眼里的风景。写戏的看戏的演戏的,都是戏,只是分工略有不同,这真有趣。如果我嫁给〃一米八零〃,我就能过上父母眼中的幸福生活,可什么才是我以为的幸福?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其实许多人都没有真正理解托尔斯泰这句话的意思。相似的不是完全一样的,它们只是外在表现形式看起来差不多,幸福与否更在于自己的感觉。感觉才是惟一。
渔夫在沙滩上晒太阳。大亨走过来问他为什么不出海多打些鱼,然后买船,打更多的鱼。渔夫说,接着又怎么样?大亨说,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渔夫笑了,我现在不正躺在这儿太阳吗?当人不再为最起码的生存问题犯愁后,渔夫的选择更合我胃口。大亨的话也没有错,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参差百态,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这些浑话不能对爸妈说,否则他们一定又会以为我病糊涂了。
第二章情人啊(15)
15
事情的开始大抵都是一些装腔作势,按班就序的模式。模式让人不必多加思考也能得心应手,就像围棋书上的那些定势。感情通常就是被这样制造出来的,不断送花,请她吃饭,邀她跳舞,嘴里无时无刻不在赞美她,最后把目光深情砸向她,她就会头晕,然后理所当然要把她抱上床,为她做人工呼吸。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吴晴捡起话筒准备唱歌。我拍了几下巴掌,表示礼貌。许芹在旁边咯咯直笑。我没问她为什么笑,我有经验,绝对不会是好事情,我提醒她,若是背过气去了,是否允许我帮她做人工呼吸?她眨眨眼睛说,吴晴在呢。不敢有劳马老板大驾。我再一次善意提醒她,男人的肺活量通常要比女人大。何况女人与女人嘴亲嘴,万一让人看见,也不大方便解释。许芹冷哼了声,转过脸,不理我。我也就打算不理她。许芹并不难看,但老是我说上句,她不会接下句,没有刘琴一半乖巧。我叹口气,刚想说什么,吴晴忽然弯下腰,在许芹唇上就是重重一亲,然后得意洋洋朝我露出笑容。这下轮我差点背过气来。
灯光不亮,但还是能看清许芹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通红,她忙不迭伸手擦嘴,“小晴,你疯了?”
我与吴晴对视一眼,一起哈哈大笑。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吴晴的歌唱得非常好听。不多时,卡拉OK就涌进不少人。等歌声歇落,响起一片雷鸣的掌声。我没有拍巴掌,大家拍,我就不拍,这不是耍老板派头,这叫玩酷,玩深沉,玩得是赌一把的感觉。吴晴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她飞快地扫视了我一眼,眼神像是嘲笑。我嘿嘿一笑,“还算是人唱的。”
许芹不乐意了,“马老板。”她没说下去,我帮她说了下去,“耳朵聋了的马老板,没心没肺的马老板,良心给狗吃了的马老板……”两个女孩儿这下全乐了。我微微一笑,把手伸过去,一把就抓紧吴晴的手,“脸皮比城墙还厚的马老板,请两位姑娘去吃点夜宵,不知是否肯赏脸?”吴晴眼眸中有串火花迅速闪过。当时,我以为那是郎情妾意;以为是一见钟情;以为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后来我与吴晴结婚后,曾就此细节有过专题探讨。我问她:为何当初就肯让我抓住她的手?而且就那么手握手一直走到夜宵店?她说:因为你是马老板。这个答案差点把我气得当场吐血,我不死心继续问:那你眼睛里为何有火花闪过?她撇撇嘴:那叫媚眼,懂不懂?专门对付你们这种臭男人用的。
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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