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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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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媚眼如刀,一直是江湖传说中无坚不摧的神兵利器。我有了点明白。余下的话属于闺房私语,不便在此详述。但当她香汗淋漓沉沉睡去后,我却没有了半点儿睡意。我在想,她眼里那串火花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冒起来的?两种可能。一是被动,我抓起了她的手;二是主动,她特意撒下的饵。没敢再深想下去,若我身边睡的是武则天那种巾帼英雄,那我岂不是软了吧唧的唐高宗李治?    
    再以下的过程就不必再详述,大家想必也知肚明。简单说,就是往肉麻那里整。比如雨中漫步、每天从文学辞典里抄写一首情诗、用玫瑰花瓣拼写成“I LOVE YOU”、跑遍整个城市去找好莱坞最新出产的最为煽情的影碟并买来大把大把的手帕纸准备随时递给她解决问题……    
    说到这里,我想起我们相好时,吴晴曾就《泰坦尼克》有过一段精彩的评论。我问她:罗丝就那么眼睁睁看着杰克死。他们不是有情人吗?生能同衾,死当共穴。罗丝为何不勇敢地跳入江水里与杰克一起颂歌爱情的伟大?她说:如果罗丝也死了,世上谁会知道,曾经有过这段浪漫的爱情?死并不难,只要往前再跨一步。罗丝也想死,但她必须活下去,因为她爱他。活下去的人其实更痛苦,不仅每时每刻都在怀念,还得担起向世人见证爱的重责。罗丝没有死,她用自己与杰克的爱有力地回击了门当户对这腐朽落后的资产阶级观念,深刻阐述爱情不分肤色种族贵贱这一伟大道理。    
    我得承认这不是吴晴的原话,那时我们还处于勾勾搭搭的阶段,她还没有显露出未来日子里的伶牙利嘴,但大意差不多。当然,那时,她是含着眼泪饱含深情说的,后来我提着满满一筐手帕纸,下楼去倒,让邻居阿姨看见了,她老人家的脸立刻就红得像虾米,啐了一口,飞也似的跑上楼,我也很惭愧,因为我并没有她想像中那般强壮,而且我那时与吴晴也就是手拉手,顶多打个不是法国式的kiss。    
    死若真只是轻轻巧巧向前跨出一步,这世上怕早也就尸横遍野。我对吴晴的话半信半疑,当然这是因为她还没有成为我的妻子,我才敢有所疑惑。我又想起一道判断题。我问吴晴:若两个人在深山野岭掉入陷井。四周条件只满足一个人踩着另一个人肩膀爬出来,一旦有人爬出,井马上塌陷,留在井里的那个人必死无疑。现在这两个人的关系分别是冤家,爱人,一般关系,他们结局会是如何?    
    吴晴耸耸肩,撇撇嘴:是冤家,那就意味着一个人会打死另外一个人,然后踩着他的尸体爬出井;是一般关系,人都贪生怕死,结局与冤家一样,力气大的打死力气小的,自己再爬出来;若是爱人,那肯定是男人死,女人活。    
    我目瞪口呆,书上的标准答案说,若是冤家,则两个会死,他们会同归于尽,可我无法就此反驳吴晴,两个人的力气刚好是一般大小,这种机率比中六合彩还困难点;一般关系也是死,谁都不愿为他人做垫脚石,除非其中一个是能舍得割肉喂老虎的毗卢王,不过,那已不是人了;若是爱人,仍是死,谁也舍不得离开谁。于是,我试图引导她:为何不是女的死,男的活?    
    吴晴笑了,估计是笑我太白痴:一般说,女人体轻,男人体重。女人若站在男人肩头,男人还受得了,若男人站在女人肩头,女人哪还能站得起来?    
    我不死心,继续问:若男人是张生,女人是顾大嫂,又会如何?吴晴反问我:现在我们国家是男人多,还是女人多?这个我就不大清楚,我眨眨眼睛,没弄懂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好像是男人要多一点,大家都喜欢生男孩,传宗接代,血脉相连嘛。吴晴说:做个简单的加减法。这世上有十个男人,五个女人。你说是九个男人,五个女人好些?还是十个男人,四个女人好些?对于数字我一向迷糊,听了吴晴的话,更是云里雾里。我愣就没想通这道加减法有什么意义,便战战栗栗地问道:你教数学的?    
    那时我已知道她是个老师,可还没来得及问她教什么。我对数学老师从小就敬畏得很,总觉得他们不是常人,因为他们常在我的数学答卷上批59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大学。    
    吴晴笑了:教1234567    
    我吓了一跳,真是数学老师?大学时有个女数学老师,与丈夫上床时特喜欢喊号子,喊得山摇地动,愣就把她老公折磨成阳痿不举。我苦起脸,打量着吴晴的漂亮脸蛋,这么一个俏佳人,什么不好学,学数学干吗?这里要申明的是,我绝对没有一丁点贬低数学老师的不良动机,我说的是事实,我确实是在他们那里受过太多伤害。更令人难以启齿的是,我在大学里泡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数学系的,每次与她上街,一分一厘,都清清爽爽,感觉就像与一个机器人压马路。我知道,这种一叶观秋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可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吴晴看我这傻乎乎的样,吼了起来:笨蛋,我教音乐的,没有890。    
    完蛋了,就冲她这一嗓子,我就下了决心,得娶她老人家过门,不怕牺牲,排除万难,我庄严地举起巴掌,猛扇自己嘴巴:小晴,你对这道判断题的分析太对了。可见书本都是狗屁。若有哪天,我们俩真能掉那么个陷井里去,请你不用回头,不必心痛,用力地踩着我结实的肩膀爬上去。这世界很大,还有更多男人需要你。    
    


第二章情人啊(16)

    16    
    七点钟,吃晚饭。菜肴很丰富,但吃不下,挑了几根青菜放入嘴里,咀嚼了一会儿,说老实话,与草的味道差不多。这倒不是因为妈妈的手艺差,只是有些落寞。情绪是种最容易作怪的东西,有时恨不得给它几个耳光,可人家来无踪去无影,纵然有本事一拳揍过去,下场多半也是自己胳膊脱臼。    
    今天过节,可节日已是越来越乏味。到处晃来晃去的都是人影,他们在努力地笑。但这些笑容经过千篇一律的包装后,最后泛起在眼角眉梢的竟都是些无法掩饰的嘲笑。也许他们自己还没意识到这点,以为自己笑得很真诚很好看,他们没去想自己是为什么而笑,说的不客气点,他们现在只是为笑而笑。笑成了一种简单动作,一块招牌,或者说是一个巨大的习惯,这也确实可笑。    
    我很厌烦这些东西。快乐只会来自于自己内心深处。为快乐而快乐,只也是刹那,很快就会烟消云散。快乐究其本质是种虚无飘缈的东西,想抓住它就必须走进心灵。所谓节日的快乐只是社会的赋于,只是我们在社会上所扮演的各类角色的赋予。角色不是我们自己。角色只是样东西。但我们是人,人不应该是样东西。角色因为使用价值而存在。而人只因人本身的价值而存在。空气是有价值的,但这种价值总是会被忽略。    
    出了门,一个人在街头慢慢逛。烟花在夜幕中此起彼伏。在瞬间绚丽的背后是苍穹冷漠的脸,它无动于衷地打量着一切。硝烟味随空气渗入鼻子,它们撒落于我们的心灵,渐渐成为尘埃。来来往往的人群是一条黑色的河流,一个孩子或是因为放鞭炮炸了手,而站在街道的暗处嚎啕大哭。没有人走过去,包括我。因为我刚刚亲眼目睹他兴高采烈地把鞭炮扔向人群中。孩子的哭声很大,但人们怎么会注意他?大家所在意的只是自己的欢乐。    
    人的意识来源于自我。但自我总是迅速膨胀,最后湮没了心灵。自我成了主宰,〃我〃反而是无足轻重。本末倒置,又如何不会觉得夜色的沉甸?个体宇宙的无限因为肉身有限而变得狭隘。人因为认识的缺乏而让社会奴役。社会的存在是人与人妥协的结果。无数个人的累加意味着某种规则的出现。    
    规则让人性泯灭。    
    花开了,它不是为谁开,也不是为自己开,它只是开,它遵守心灵的力量。花落了,它不是为谁落,也不是为自己落,它只是落,它遵守心灵的语言。花开花落,自由自在。一切外物于它的伤害,它根本就不在眼里。没有哪一个物种不是要消亡的,包括宇宙本身。所以花儿只是轻轻呼吸。    
    我老想不清楚过节意味着什么?日子也是过的,一天天。“过〃这个动作很有趣,走过,路过,飞过……里面总有太多伤感。有人说过日子也就是过马路,是东张西望左瞧右看。为什么要过马路?因为要去街道对面买点东西。为什么要去买东西?因为我们已经成为了东西。人越来越物化。每个人的脊梁骨后都竖着根遵循某种规则制订出来的量尺。人这个本来是奇妙无比的生物竟然也就可能流水线似的生产操作营销。这桶量尺的威力确实够大。但它从何而来?    
    我们怕什么?怕未知。死是个不可解的未知,所以人人都怕死。恐惧隐藏在我们内心深处。我们敲锣打鼓,让震耳欲聋的响声把心灵击碎。人是懦弱的,没有勇气面对的,所以我们过节,所以在我们回家寻求温暖的时候巴西人走上街头狂欢。方式不一,目的一样。黑夜里有着黑色的花朵,它们静静开放。一个骑三轮车的人靠在商店门口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他的顾客。他是辛苦的,他也想过节,但他想赚钱的欲望大于回家过节的欲望。毋须置疑,他是穷困的。穷人在这个年代已被人忽视,包括他们自己。    
    习惯的力量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他们已不再关心别人甚至于自己。默默的愤怒在他们心底滋长,一旦某个盖子被掀开,这种愤怒将排山倒海。人与人永远是不会公平的。就算是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内,也有着统治与被统治。除了在时空一定位置上的占有,人是生而不平等的。抱怨诅咒不会改变现实本身。现实是个陷井。不管是谁坐上〃王〃的位置后,他将变成〃王〃,也同样会奴役与他原来一般之人。    
    角色是心灵最大的敌人。    
    角色能带来喜怒哀乐。但也只是角色的喜怒哀乐,而不是自己的。必须在某些时候忘掉自己所扮演的种种角色,与天对视,在大地上行走,这样才有可能感受到生命的大悲喜。那里是我们能来且要回去的地方。    
    穷者未必可耻。富者未必可敬。穷者未必善良,富者未必不仁。财富只是个符号,它能让我们的身体更舒适,但绝对不会让我们的心灵更加温暖。财富不具有延续性。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这些朴素的观念隐含生命至道。宇宙有无数,你我皆有无数。财富在无数这个概念中何其可笑。    
    一朵朵花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丽。而我们总是对它们熟视无睹。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是自然意义上的人了。蚂蚁能知道雨什么时候要下,地震之前,鸟儿会惊慌地飞。生命最可贵的直觉与本能被人群淹没。我们总不知道自己是谁。    
    把心静下,把自己放开。融入自然中。一只鱼在水里,一棵树在山上,生长的力量不是因为它要生长,而是它天性是如此生长。〃要〃让我们迷失,成为心灵上的重荷。跳出欲望的存在,看着欲望本身。无所谓它,当饿则食,当冷则衣。    
    在现实中,要学会拭去心灵上的灰尘。哲学的世界里有着太多声音。别人的声音终究是别人的,要记住自己只是自己,自己是这个世上的惟一,自己是这个宇宙中不可取代的神灵。    
    用手抚摸心。满是老茧的手掌或许会让它隐隐生痛,但这是值得的。或许在某一时刻,因为这样,自己会热泪盈眶。完美在这个世上并不存在。圆因为它的形态而更凸现出圆外的不完美。不去抱怨,生命简单说,就是来来去去。把自己忘掉,只是呼吸。    
    把这些话在纸上写下,我喜欢这样对着日记说话,虽然它们杂乱无章,但这样似乎能够轻轻触摸到自己的心灵。柔软的,也是惬意。我把日记放在枕边,搂着它,我想它一定可以进入我的梦里再与我说话……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日子在慢慢“过”,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像树上的叶子,老的飘落,新的长出,天道生生不息。    
    那个宁静的晚上之后接连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这些天,心态一直很不好,而且每当发现状况不妙,便试图把现状弄得更糟以证明未来会有多么美好。这很可笑,可潜意识中就是不自觉在这么做。伤害自己仿佛能带来莫名其妙的快感。    
    “一米八零〃终于走了,我如释重负,爸妈现在没有理由可以怪我,像他那样好的条件完全可以找到比我好百倍的女孩儿。他默默地对我笑了笑,他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一个更好条件的女孩儿,他当然不能拒绝。〃一米零八〃送来一个刻有我名字的戒指,听雨花,24K足金。我收下来然后扔入抽屉深处。接受人家的礼物是对人家的尊重,我也买了套西装送还给他。OK,就这样,两相抵消。    
    新年钟声悠悠敲响,在那一刻,心里头想的全是五个字——我爱你,不舍。天上若真有神明,他们知道我的虔诚。不舍,我只希望你快乐。看天天不语,问花花满泪,一束束腊梅在雪花中飞舞。这个世上冰清玉骨的还会有谁?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尘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今天在公交车上,有个陌生男孩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我瞪圆了眼,一脸不屑。现在想来,是我做得过分,也许人家只想与我说两句话,或说声新年好。也罢,过去的事都算了。以后待人接物,要更多谦和,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在别人眼里条件还不错的女孩儿,就可以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人有聪明愚笨之分,但更多是机缘使然。    
    路很滑,很多人在不停摔跤,最后还是得靠自己爬起来。一个人更易保持身体的平衡,而两个情侣之间的牵手反而更误事,不过,他们似乎很陶醉于这种一起跌倒然后再分头爬起来的感觉,这让我有些心痛。婚姻也许就是只守候于爱情旁边张口血盆大口的野兽。一日的锅碗瓢盆交响曲或会觉得新鲜,几十年如一日下来,那就是不堪忍受的躁音。我说过愿意嫁给不舍,现在细细想来,这怕也仅仅是一种爱的手段,是因为想得到,所以许诺。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是人性,也是婚姻的实质。婚姻关系因为义务责任而牢固,而爱不应该有这些字眼,很多时候它可以是单方面傻傻的付出,而不求于回报。有时想,上帝可真会拿人类开玩笑。    
    很想收到不舍的贺卡,但是没有。生命的旋律经常是暗哑无声,要习惯它。我是个不愿惹事生非让人飞短流长的人,走着别人已走过的路,用缄默装饰别人眼中的〃美德〃,我恨自己,我也不想大哭大叫。我只是祈祷老天,有一日忽大发慈悲,把我与不舍都打碎,然后搅拌在一起,再重新塑出我和他,这样,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这也就够了。    
    爱是无法以客观存在形式来体现出来,婚姻不是爱。也许正因为我深深地爱他,所以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结果。全身乏力,已精疲力尽,我把梅花一朵朵摆在桌上,一朵朵地数,我慢慢数出了结果。打开音响,听音乐,他们都很快活,不管他们心里是否快活,至少他们的声音很快活。我闭上眼睛。    
    歌声凝玉露,问君意何如?    
    天凉红尘好大雾,此刻都不哭。    
    佳人幽静处,衣白夜色浮。    
    从来都是伤情苦,日子已恍惚。    
    


第二章情人啊(17)

    17    
    没过两天,我就与吴情上了床。上完床的第二天,我拿起枝红笔在挂历上画勾。我仔细地数了数,从认识她到上床,总共用去31天时间。可见我与她的工作态度是端正的,工作业绩也是卓有成效的。忽然间我想起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什么东西让我们躺在一张床上?那还是夏天,阳光大朵大朵从窗纱处飘落,顺着洁白的墙壁微微一漾,一缕缕清香便四散弥漫。我扭过头看吴晴,她正坐起来,漫不经心伸着懒腰。晨曦似水,屋里漫着一种奇异的静静的响声。她皱皱眉,冲我吐出舌头,黑色长发洒落在赤裸的胸脯上,非常非常地好看。她穿好衣服,从后面抱紧我。被子已被掀开,床单上一抹鲜红。    
    说实话,本来并不打算讲述我与吴晴床上的事,她都是我前妻了,又怎么可能会没有做过哪种事?刚才的叙述似乎是多此一举。但我之所以要厚着脸皮在键盘上把上面这段话敲出来,便是因为床单上这片污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一个男人得到女人的第一次,若他没有抱着以玩弄天下女人为已任的愿望,多半会有些感动。不管现代医学多么发达,一个女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只能有一次。它是珍贵的,不可替代的。    
    所以我当时声音都有了些哽咽。觉得自己对不起她,我不是处男,在她之前,我有过许多女人,因为我是马老板。我决定向她坦白。有如下几点原因:一是为减轻心中的负罪感;二是我认为既然打算娶她为妻,那么多些坦诚,应该更有利于夫妻之间的沟通;三是窃以为无情揭露自己那些风流情史,会让她明白我对她确属一片真心;四是以为她或会从中读到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珍贵,屁股后面有着大把女人,所以干脆先下手为强早点嫁给我算了……    
    接下来几天,我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地批判自己,就差把自己当成一只臭虫摁死。我不停说着话,把她说得一下哭一下笑,说得唇干舌燥,天女散花,最后她抬起头,张开盈盈泪眼,深情无限地说,马原,我相信你,我爱你的现在,不是你的过去,我理解你,明白你,也原谅你。女人的胸怀是多么博大!我差一点就要痛哭流涕。我现在当然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可当时却洋洋得意。可见愚蠢是多么富有喜剧色彩。它让我们觉得有趣,并活得乐此不疲。    
    没过两个月,我就与吴晴结了婚,兴高采烈地走入坟墓。这里面也有我妈一半功劳。我的名声并不大好,她一直担心我找不着老婆,邻居大婶又经常抱着那大胖小子在她眼前直晃悠,不仅眼馋心馋,连手都馋。我妈看着吴晴这般美若天仙的女子忽然降临,令她老人家蓬壁立马生辉,当然笑得合不拢嘴。吴晴那时在我妈面前可真乖呀。我妈说哪去哪,绝不打半点儿折扣,上厨房切菜做饭,帮我妈洗衣拖地……比亲生的女儿还更像一件贴心的小棉袄。我妈到今天都还在不断回味那个黄金时代。所以在结婚之后,我妈对吴晴的渐然疏远并没有丝毫责怪,只是常愤怒地看着我,认为我是一只花喜鹊,娶了媳妇忘了娘。用她的话来说是,儿子若整天想着娘,媳妇敢不想吗?    
    我妈说的也并非没有一点儿道理,若真打起架来,吴晴当然不是我对手,虽然她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是气势汹汹。但我又怎么可能因为吴晴对我妈的疏远大打出手?再怎么说,现在是文明社会,何况万一打坏哪里,够得上伤害罪,自个还要去牢里蹲几年,那可太不划算。我知道,吴晴越来越不喜欢我妈,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无声的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就如同她决定与我离婚一般。我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问下去。男人多半死要命子活受罪,我也不例外,所以男人常常很贱,明明是在床前跪洗衣板,还要安慰自己是在做床上运动前的准备活动。    
    男人是不会说自己被女人甩了,哪怕女人甩他的那个动作再为干脆利落,他们也会在朋友身边满脸春风,打了个响指,说自己又刚玩腻了一个妞。我是过来人,对此也算是有点儿心得。后来一直觉得自己很贱,也许人都是下贱的,这道理与人都要吃喝拉撒一样。为了不让自己心里太过于难受,我翻开字典,开始查找什么是“贱”。A:价钱低;B:地位低下;C:卑鄙。我越看越伤心,但很快我又看见了第四条,于是便笑起来,原来还有D呢,只不过藏在下面呢——D:谦词,称有关自己的事物——我终于明白,我说自己贱,原来我是在自谦呢。    
    结婚的第二年,吴晴的一个同学找到我,是个男的,很帅,有点儿像现在电视里的当红小生。我很客气地问他,“有何贵干?”他嘿嘿直笑说,“你捡我的破鞋,有什么得意的?不就仗着钱多?钱多好牛逼哦。”我眨眨眼,想起床单上那朵花瓣样的血迹,我很开心,这应该是个神经病,我问他,“我就会仗着钱多,你咬我啊?”他仍然笑,不过笑得有点儿阴森森,令人毛骨竦然,“你不相信我?”我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他出去。他哈哈一笑,“小晴的字迹,你总认得吧?这个东西送给你,也算是我给你们的结婚礼物。虽然迟了一年,但愿不会让你失望。”    
    这是一个封面都有点儿泛黄的日记本。我漫不经心地打开,里面有一页被折叠着,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吴晴的文章原来也能写得这么情深意重,温柔缠绵。里面有段话被红线勾出,是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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