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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回来的日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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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用我的青春说下去,用我的生命说下去,一直到所有的人都懂得了生活,或是所有的人都疯掉了,我想我就会停下来了。
熟悉的街头,闪烁着古色的霓红,
黑血的巨龙,吞噬着褪色的青铜,
可怜有这么一个我,
永远活在自卑的牢笼,
即使冲开了生命的枷锁,
也无法活得从从容容,
于是我挥动了手中的长剑,
妄想着能和世人一决雌雄,
直到战死那天我才懂,
永远永远我都是那只最无助的可怜虫,
瞬间,恨不得丧失掉所有的记忆,只做一个长不大的孩童,
终于我还是哭了,
在那条人群交错的街头,
哭哑了喉咙,
哭断了思愁。
正文
    走不回来的日子后记
佛说,我和她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前,可惜我们只是有缘无份,最终还是错过了,而下一次的相遇是在五百年后,谁知缘分还是不够,我最后也只能含着眼泪跟她擦肩而过。也许我们都在期待,下一次的相遇会有一段感人的美丽。
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我和她下一次的相遇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我甚至还对着镜子练习过那又惊又喜,若有还无的表情。那会是在一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阳光片片的洒了下来,零星的光被地面的水迹反射了起来,照在了脸上,暖洋洋的,会觉得是那样的安详。可是,没有人会停下脚步注意到身边发生的这样美好的画面,他们一个个都是急匆匆的。带着那也许连自己都不清楚的目的,或落默,或欣喜的向前赶着。只有我和她同时驻足在了一个地方,感受到了同一片阳光所带来的温暖,和一种很强烈的春的气息。我们会相互对视,然后很自然的微笑,点头,仿佛我们还都记得五百年前的那段遗憾,那段心酸的浪漫。但是我们谁都没说什么,又仿佛已经道尽了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似的。
最后,她会慢慢的离开我的视线。
当我蓦然回首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人海了。这时我还不忘在眼神中增添几分哀伤。顿了一下,又会马上笑了出来,然后像是奚落自己似的说,“我们是在为下一次的相遇积攒着美好呢。”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又是时间让我记起了你。昨天还在为我们的相识相知在庆祝欢呼着,今天却又在为了那茫然的未来苦苦的执着着,而明天呢!而且谁又会知道,会是何年何月,又或者是谁,会在哪里记得当初的一切呢?
天明说过,大多数的夫妻是可以共患难而不能长富贵的,这和大多数的朋友正好相反。年少时的我曾经好一段时间觉得这话说得很有玄机。可是当我慢慢的长大以后却不再这样认为了。其实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好多朋友最终还是会从你生命中退出的,这是个定理。
他什么也没说。他走了。留下了一个空空的世界给我,瞬间觉得自己很是无助,像一座不会喷发的火山,上千年的安静着,上万年的孤立着。于是我便坐上了一班不知名的列车,向一个说不清的方向前进着,也许我会来到一个新的城市,那里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我知道,那里的天一定还是蓝色的,像是用水冲洗过的翡翠,那里的人们一定还是忙忙碌碌的,频繁的和陌生人擦肩而过,却不知道有一种妙不可言的缘分也被错过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或许我会在这座城市里结交一个或两个这样或那样的朋友,又或许我不会这样做。因为我怕,我怕我最终还是会失去这些朋友,想想这样的我还真是可笑,就好像刚生下来就在为死亡担心一样,还哭得一塌糊涂的。
有时我也想过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遇见了一个好久都不联络的朋友,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就像在一条人群拥挤的大街上,耳畔忽然响起了一首老歌一样,我想我一定还会为那熟悉的旋律而感动,甚至落泪。只不过当年的激情还有那青葱的岁月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我宁可只和老朋友像陌生人那样擦肩而过,起码还可以在心中留下永恒的思念和苦涩的回忆。
是时间让我忘了你,同样,有时时间让我记起了你。记得你说过,一定要长联络,可是再见你的那一面却还是远在世纪末的那一天。
这些年我的心里一直在惦记着一个人,那就是唐妮。那个永远都只会为自己打算的丫头。我每次这样说,唐妮都只是冲我微微一笑,什么话也没有说,开始我还以为她那是默认了呢,可现在我才明白,他是在反驳。谁都不会知道她的心里是一个怎样的,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情有义的世界。谁也不会知道,当考验真正来临的时候,她会做出怎么的选择。就像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如何的深深的爱着我一样。当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大学里的长椅上,看着眼前那一片无限美好的景色,脑海却有一个影像挥也挥不去。那是高中时的校园和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她也一定会记得那个每次吃饭时总抢她饭吃的我。想着想着她就会笑了。然而我去觉得她很孤独,是一种无法冲淡的孤独,这种孤独要比李倩倩来的还要猛烈。我无法想象在她的笑容背后,隐藏的是一颗怎样苍凉的心,当她离开长椅的一瞬间,留下了一串落默的眼泪。
唐妮是一个很爱和人攀谈的女孩,但是她却从来不把心底里的话同别人讲,所以没有一个人了解她,她也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我想假如她可以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或是在那把我为她撑开的雨伞下,又或是在她不小心跌倒我怀里的一瞬间,总之有成千上万个机会,只要她能把握住一次,或有意或无意,或害羞或大方的告诉我她爱我,那么也许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李倩倩,郑天明他们也许就不用坐牢了,王可心也不会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了。不过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都难以预料了,就像唐妮说的那样,跟了我也不见得就是个多么完美的结局,说不定只是从一个悲剧走向另一个悲剧罢了。
我能想的到,当年的唐妮是怎么样有意无意的和李倩倩搭讪的,又是怎么样一步一步接近赵鑫新的。这对唐妮来说是一件多么困难又是一件多么不公平的事的呀。也许在这个世上,对唐妮伤害最深的人就是我吧。我沉思了,之后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我想逃避但却有无处可逃。于是我只能静静的等待,等待黎明时的第一缕阳光,它温柔的照射在我的身上,然后就会毫不留情的穿透我的躯壳,洗礼我罪恶的灵魂。
我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唐妮昨天来电话说她在北京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还没有结婚,工作也不是很顺心,可是她觉得很幸福。我知道这已经足够了。其实人活着本来就无所谓什么荣华富贵,只要过的幸福,快乐就够了。但是却很少有人能看透这一点。
王松说,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的感觉要来的更猛烈更微妙些。可是他并不知道爱情是会消失的,而且还长上了翅膀,它要走的时候无论是谁都无法挽留。所以,我们在努力活着的同时还要努力的经营爱情。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要是没有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岂不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吗!正相反,其实婚姻才是维系爱情最有力的保障。没错也许婚后的爱情少了一些冲动,但却多了几分朴实,少了几束玫瑰,但却多了一丝味道。大概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吧,毕竟想要一辈子都有激情是不可能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吗!
打开收音机听到了这样一首歌:
一张张陌生的脸庞,
在相同的街灯下彷徨,
我们不曾相知,不曾相识,甚至不曾擦肩而过。
但我们都曾一样受伤,
曾一样站在月光下迷茫,
曾经对着那颗相同的流星,默默的许下了心愿。
愿我们的爱能有人能听得见,
愿我们的心能有人能看得见,
不要让我们白白爱了这么多年,
到最后还是泪流了满脸。
愿相爱的人都能听得见,
愿相爱的人生生世世不会变。
你带来了爱的信息,却有凋零,怎能不哭泣。
听完这首歌我想,人之所以会重色轻友,是因为爱情是一个太容易破碎的东西了。
李倩倩说,我喜欢高高在上的生活,我要身边的人看我的时候,不但要抬头还要用力的点起脚尖。就因为有这样的信念,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很拼命。特别是在学校里,每次考试,她不是全校第一,也会是全班第一。那时她的脸上总会挂着一种笑容,那是满足的笑容,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她想要得到的最终都不会失去,可是赵鑫新除外。至少我这样认为。李倩倩总是喜欢懒洋洋的靠在我的怀里,然后特调皮的看着我,黄昏下的夕阳片片的洒在她的脸上,显得可爱极了。顿时,我会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可转瞬间仿佛又过了五千年似的。她总会紧紧的握住拳头,然后紧锁住双眉,一本正经的跟我说,“许奇,你要是想娶我的话,就得好好学习了,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我的老公怎么也得是个能有一番作为的人呢!”听了这话我就会用手轻轻的刮她鼻子一下,然后勉强的笑着说,“我知道了,老婆大人。”从那时起我心里就清楚,我和李倩倩一定不会有结果的,不仅仅是因为我配不上她,更是因为我和她有太不相同的人生观了。我喜欢随遇而安的生活,从不会为以后的日子打算太多,我的未来一定会像水一样平平淡淡的。可李倩倩的却是一把火,一把疯狂燃烧永不会熄灭的火,和她在一起我迟早都会被蒸发掉的。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人生观,谁也无法去判断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我也一直都认为李倩倩的为来一定会是金光灿烂的,犹如黄金一般。她也一定会过上她想要的生活,所以,一想到她现在正在监狱里生活着,我的心就会有种说不出来的痛,久久都不能平静。我知道在李倩倩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当年那满足的笑容了。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我说,难道从今以后就只能活在黑暗中了,我疑惑着,李倩倩到底犯了什么错呀,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呀?我操你大爷的,我狠狠的骂着。
我喜欢这样的季节,冬天刚刚过去,春天悄悄的走来,世上万事万物都开始复苏了,一切都充满了生气,就连我自己也好像重生了一样似的。站在久别的阳台上心里格外的欢畅。可不知怎么的,看到人们急匆匆的样子,我的心里一下子又落默了。也许吧,在这个季节里的某一个角落,正有一个小女孩挥洒自己的青春在为以后的生命谱写着绚丽的乐章呢!这个小女孩会是李倩倩吗?所以我沉思了。一直到太阳下山了,我才回过神来。看着那渐渐褪色的人群和一个个拉长的影子,我才猛然意识到,也是时候该为自己的未来打算打算了。
没有梦的人生是空虚的,
所以我喜欢做梦,
梦中的一切都是翠绿的,
像是一片片嫩嫩的叶子。
于是,我爱上了这里,
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左手摊开就是花一样的未来,
右手摊开又是一份平平淡淡的期待。
我醒了,脸上还淌着涩涩的眼泪,
也是翠绿翠绿的,
里面还隐约的包裹着我的未来,
迷迷茫茫的。
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人,对周围的世界总是充满了这样或那样的幻想。或者感性只是我给自己的一个借口,其实我就是幼稚,即使我从来都不承认,还一直摆出种种成熟的姿态来欺骗着别人,但可笑的是我连自己都骗不了。于是我也只好苦笑着承认,“是的,我幼稚。”我喜欢一天到晚的胡乱的幻想着,幻想着有这样一座城市,那里只流淌着我赐予了生命的河水,只漂浮着我呼吸过的空气,只吹着吹过我的风。在那里,我可以一觉睡到下午两点,然后慢慢的睁开一只眼,于是眼前露出了微弱的光,这是只属于我的光。我伸手去抓,但却什么也抓不到,那点光还消失了。慌乱中我又睁开了另一只眼,我才发现原来太阳正懒洋洋的躺在我的床上呢。我静静的坐在那,享受着下午独特的感觉。然后我会穿上衣服,一个人走在冷冷清清的大街上,是啊,这是只属于我的城市,又怎么会有别人呢。在这里生活应该是幸福的,可为什么我会哭,为什么我心中那一腔沉甸甸的感情会找不到任何寄托呢,我需要倾诉,需要表达我心中的感受,所以才写下了走不回来的日子,我想这篇小说应该只是我幻想的结果,是一个完全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有好多朋友会因此离开我,甚至还跟我反目成仇呢,有的还在临走的时候指着我手骂,“操你大爷的,你敢写我的隐私,早晚把你剁了。”听了这话我就犯晕,天旋地转的。“哥哥,我认识你谁就写你隐私了?”
最让我伤心的还是那个我最爱的人也离我而去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发了一条短信,“求你了,放过我吧,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我们从此以后还是只做陌生人吧。”看了这些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剩下伤心了,特别特别的伤心,我真不希望爱过了这么多年,最后给她留下的就只有恨。
当我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仿佛已经过了五百年,我知道我已经成熟了,但我还是欣然的承认了,“没错,我幼稚,我成天都在幻想着,所以谁都不要糊乱的猜测,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的懂我。”
赵鑫新说,“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一定都会有原因,但却一定会个结果,明明白白的,之后,我们会为了这个结果寻找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想这句话大概是这小子唯一说过的一句有些意思的话了,我不惊呀,我只是没有想到这样的话会是赵鑫新在监狱里面参透出来的,看来人只有安静下来才能觉察出那来自心里的感悟,匆匆忙忙的都市生活已经把心灵的净土给玷污了,你还在追问自己活着的原因吗?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把握好活着的结果。
我还活着吗?不,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就剩下的一个驱壳,而我的灵魂早就不知所踪了,也许已经投胎转世了吧,走着走着我终于倒下了,倒在了人潮拥挤的大街上,倒在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里,耳边还有妖怪的吼叫声,只有月光还温温柔柔的洒在了我的身上,朦胧中我仿佛看见了无数条死魂虫,他们正不停的将灵魂注入我的体内,那些本该投胎转世的灵魂,当风再次吹起的时候我又醒了,我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人潮拥挤的大街上了,只是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左手拿着一把剑,右手握着一柄刀,剑曰问情,刀名断愁,我的左手一挥便能牵出千丝万缕的感情,我的右手一挥又能斩断绵绵不绝的苦恼,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先挥动了左手,立马眼前便呈现出了一副我很熟悉的画面。那是一张张傻的可爱的面孔,天真的同时还带着一点点邪恶,就是这样的表情,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的风风雨雨,正在我惆怅的时候,眼前的画面突然模糊了,慌乱之中我又挥动了右手,从我眼前飘走的画面,依旧是那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这回我才懂了,原来人这一辈子就是在痛苦和泪水的交织中渡过的。
赵鑫新说,“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一定都会有个原因,但却一定会有个结果,明明白白的,之后我们会为了这个结果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原因。”
我说:“我们做任何事的原因就是因为会有一个结果,明明白白的。”
也许和所有的作者一样吧,在写“走不回来的日子”这篇小说的时候,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小说的结尾,说实话我怕落入俗套,我怕让人看了之后会这样骂,“垃圾,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为了不挨骂,我从一开始写小说就在设计着结尾了,可是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另我满意的结尾,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本来吗,小说就是一个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它会自自然然的有一个结尾,如果你硬是给它安排下什么的话,那就失去小说的味道了,而且我本来也就是一个俗人,我们大家也都是个俗人,原本就是我们自己演绎的故事,我还能多说什么呢,也许只有所谓的俗才是最真实的,最能让人感动的吧。又或者说无论是什么都不会是小说的结尾,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的爱还在延续着,那生活就不会停止,小说也自然不会是结尾。
又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趴在窗台上,静静的看着那没有星星的夜空,就像是我的脑海里没有了任何的思绪。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身影,十分清晰的飘浮在天际,仔细看了一翻才发现这个身影正是我笔下的李丹,她穿了一身我很熟悉的外套,特安详的看着我,好久好久,她说,“你打算怎样的选择,是让我轰轰烈烈的死,还是让我像狗一样的活着。”我木讷了。是啊,我到底会怎样的选择呢,难道我真的忍心让李丹就这样死去了吗?真的忍心让许奇就这样昏昏噩噩的过完一生吗?难道生活真是这样的残忍吗?不,不是这样的,生活是美好的,幸福还是属于那些拥有一颗善良心灵的人们的。我不能,也没有权力去破坏。整篇小说我都力求写的幽默,让大家看了之后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我也希望这种笑容会有始有终,所以我才在小说的结尾又让李丹活了过来,我真不忍心让李丹就这样轰轰烈烈的死了,我要让她活着,哪怕像狗一样,我也希望她能幸幸福福的活着,毕竟活着就是一种享受吗。但我想要说明的是,我的小说并不是一篇闹剧,希望大家不要把它当成一个长篇的笑话来读,因为即使最后的结尾是幸福的,整篇小说也还是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的痛苦了,那深藏在心底里的伤是无论怎样也抹不掉的。
其实这篇小说最开始的名字并不叫“走不回来的日子”,而是和那一首贯穿在我小说里歌曲的名字相同,叫做“再回首”。可当我把整篇小说都写完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再回首”这个名字已经不再适合这篇小说了,因为那段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既然明知是走不回来的日子,那又何必再回首呢,也有好多人都在说我的写作走法是在模仿别人的,听了这话我很悲哀,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外表,却忽视了小说中那真实的感情,而这些却是万万模仿不来的,更何况有位名人说过,要想成功就应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王可心说,“现在经历的痛苦也许会让你很难过,但过了几十年之后,当你再回味那些痛苦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人生的精彩还正是因为有了那些痛苦。这就好像我们曾经认认真真做过的事情,等以后想起来总会觉得很好笑一样。”
我总是喜欢感叹。感叹那些逝去的东西,那些曾经属于我的美好的东西。甚至有时我会为了时间的流逝而感叹,为了我虚度了太多的光阴而懊悔,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还是在感叹着,懊悔着,年复一年的。
因为时间还是会走的,你的懊悔丝毫没有意义,它只会在在你懊悔的时候悄悄的溜走,与其这样,还不如静静的坐在某处,听着时钟滴滴嗒嗒的响着,说不定这才是生命中最美丽的旋律呢!其实人更重要的是应该把握住现在,珍惜每一回拥抱,每一次心跳,每一段欢笑和每一份感动。也许你会说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挥霍,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你便危险了,你的人生很有可能是空虚的。到你老去的那一天你才会发现,你的回忆仅仅是张白纸。当然我也承认,把握住现在也不是说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你觉得有意义就已经足够了,也许平平淡淡的生活,甚至是那些无聊的日子,才能品出生活的味道。
吴为说,“我一想到残疾人,就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残疾了,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每次想完之后,我就会更加珍惜生活了。”
我说,“我们还年轻,但我们却没有时间懊悔。”
这篇小说拖拖拉拉的写了很长时间,在写小说的时候我总是犯糊涂,还以为小说写的都是真的。仿佛自己真有一群成天到晚都跟我嘻嘻哈哈的朋友,有仿佛在楼的对面真的住着一个在用生命爱着我的女人,可当我跑到窗台一看,对面却只是黑漆漆的一片。小说写到高潮的时候,我的心也经常随之起伏着。我想即便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还是和这些人结下了不可磨灭的感情,或者说,这些人都还是活生生的,他们就活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活在我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好多人都说我的结尾过于简单,峰回路转的太突然,少了应该有的铺垫。可我却不这样认为,这世上就是有太多的幸福会突然的降临在我们的身上,又会突然的离开了。也许吧,不是我们不懂得珍惜,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让我们来不及珍惜。
自从我写小说开始就招来了许多的人的质疑,甚至是责备。我知道这里面有些人是真正关心我的,怕我会因为小说而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劝我不要再白日做梦了,人还是要活的实际一些。而有些人只是想看我的笑话,想看看一个学药的人会写出什么东西来。无论怎么样我不想理会,也懒得去理会。只要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已经足够了,为了梦想去拼搏,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后悔。让我在意的是,这篇小说是不是会有读者,是不是也会有很多人像我一样热爱这样的生活,会用全部的的热情和整个生命来诠释这样的生活,我想会的,因为现实的生活有时实在是太枯燥了,可能只有小说中的世界才能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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