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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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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f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他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他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议”,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创造他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吗?   
我没有好恶,而只做——   
我知道,我知道,办做观察。   
棒啊!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我却偏偏不是。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   
好吧,你们不但鉴沈了婚姻,还鉴沈了宗教!   
没错。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则宗教无法立足,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   
而如果你没有好恶,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   
嗯,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我宁可称它为虚构。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编造说:神喜欢我们结婚?   
对。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但我注意到你们有。   
为什么?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   
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永恒“的办法。 
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是男人唯一确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 
所以,,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交易达成。你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契约成立。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说是“神圣契约”。谁毁约,神就惩罚谁。 
后来发现这无效,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 
但这也还是无效。 
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   
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都跟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   
什么法则。   
自然法则。   
但是,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合为一体,本是自然的事。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你知道的,〃神所结合的,人不可以分关〃,诸如此类。   
婚姻,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并不怎么美。人天生有三个层次,它却违背了两个。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   
好。从最高的说起。 
你们是爱。 
爱是没有限制的、永恒的、自由的。 
因此,这就是你们。是你们的天性。你们天生是不受限制、永恒及自由的。 
社会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经济的,或政治的人为结构,几是违背或压抑你们天性的,都对你们的本我造成侵害,因此你们就会起而反抗。 
你们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你以为是为什么?不是那“不自由毋宁死“吗? 
结果,你们在国家中却放弃了自由,在生活中也放弃了。统统是为了同一个东西:安全。 
你们是那么惧怕去生活——那么惧怕生命本身——以至于为了安全,你们放弃了生命的最根本本性。 
你们所称为婚姻的机构,就如你们所称为的政府机构一样,是为了求得安全。事实上,这两种机构都是人为的社会建制,目的是互相管制对方的行为。   
真惨,我还从没有这样想过。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爱的最终宣告。   
从你们想像的角度看,是的;但从你们建构它的方式看,不是。你们对婚姻的建构,使它成为恐惧的最终宣告。 
如果婚姻允许你们在爱中不受限制,有永恒,而且自由,则它就会是爱的最终宣告。 
目前的情况却是,你们的婚姻致力于降低你们爱的层次,把它变成了一种承诺或保证。 
婚姻变成了致力于去保证“现在是什么样子“就永远 是什么样子。如果你们不需要这种保证,你们就不需要婚姻。你们又如何去运用这种保证呢?第一,把它用做创造安全的措施(而非由你的内在创造安全);第二,如果这个安全无法保障,就用婚姻当作惩罚措施——诉诸法律;因为婚姻承诺中包含破坏婚姻者违法的条文。 
于是你们发现婚姻非常有用——即使你们赞成婚姻的理由统统是错的。 
你们也想用婚姻保障情感:你们互相的情感绝不给与另外一人。至少,你们不会用相同的方式表达。   
也就是,不用性的。   
也就是不用性的。 
最后,你们所建构的婚姻等于是说:“这关系是特别的。我把这关系置于一切关系之上。”   
这有什么错吗?   
没有。这不是“对”“错”的问题,对与错是不存在的。这是个有用没用的问题。这是个关于你真正是谁的最恢宏意象的问题。 
如果那真正的你说:“这个关系比别的关系都特别。”则你们对婚姻的建构就有助于你们达到这一点。然而,有一件你或许觉得有趣的事情是:几乎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被人认为精神大师的人,是结婚的。   
是啊,这是因为他们是独身者。他们没有性生活。   
不是。那是因为大师们无法信誓旦旦的宣布你们目前婚姻要人宣布的话:某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比别人更为特别。 
这不是大师所能说出的话,也不是神所能说出的话。 
事实上,你们目前的婚姻誓约让你们说的话是不合神性的。极为讽刺的是,你们却觉得那是最为神圣的承诺;而神是绝不会做这种承诺的。 
然而,为了使你们的恐惧显得正当,你们便想像出一个像你们一样的神来。因此,你们便言之凿凿的说,神对他的“选民”有“承诺”,说神跟他所爱的人之间有特别的“盟约”等等。 
你们无法忍受神对任何人的爱都不特别,因此便发明了虚构的想像,认为神只为了某些理由而爱某些人。你们把这种虚构的想像称为宗教。我却称它为亵渎。因为任何想法若以为神对某人的爱多于另一个,就是虚妄的;任何仪式若要求你们做这样的陈述,则此陈述但不是圣言,而是渎圣!   
噢,天啊!停一停,停一停!你毁灭了我对婚姻一切美丽的想法!这些话绝不是神写出来的!   
我说的正是你们目前所建构的宗教与婚姻。你认为这些话太严厉?我告诉你们:你们编造了神的话,以便让你们的恐惧看似合理,使你们对彼此的疯狂对待有所借口。 
为了继续以我的名互相控制、互相伤害、互相杀害,你们会让神说你们需要神说的话。 
没错,多少世纪以来,你们在战场上呼叫着我的名字,挥舞着我的旗帜,拿着十字架,以图证明我爱某人甚于另一个人,并为了证明此事而要求你们杀人。 
然而我告诉你们:我的爱是没有限制的,没有条件的。 
但这是你们听不进去的话,是你们不能接受的言词,是你们不能承担的真理,因为它的泛爱众生,不但摧毁了你们现在所构筑的婚姻机构,也摧毁了你们一切的宗教与政治机构。 
因为你们的文化是建立在排他性上,并以一个神话来支持它:神是排他的。 
然而,神的文化却是涵容的。人人都涵容在神的爱中。人人都受邀进入神国。 
而这个真理,你们却称为亵渎。 
你们不得不如此。因为,如果那是真的,则你们在生活中所创造的一切,就都是假的了。是虚妄的。人类的一切规约,一切建构,凡违背永恒、自由与无限制的,就是虚妄的。违背得越严重,就虚妄得越严重。   
假如无所谓〃对〃与〃错〃,又怎么会有〃虚不虚妄〃?   
一件事或一个东西,如果和其立意不合,就是虚妄的。一扇门,如果不能开不能关,就是假门。你不会说它是“对”“错”,而只能说它“没用”。 
你们在生活中、在社会中所建构的任何事物,如果和你们的立意不合,就是虚妄的,就是假的。它是个虚妄结构。   
呃纯粹为了复习我生而为人的目的是什么?   
去决定、去宣告、去创造、去表达、去体验和去实现你真正是谁。 
每一分每一秒都去创造再创造你真正是谁的最伟大意象之最恢宏版本。 
这是你生而为人的目的,是一切生命的目的,是生活中一切事务的目的。   
那么这把我们带到了何处?我们摧毁了宗教、废弃了婚姻,作废了政府。那么,我们身在何处?   
我们什么也没摧毁,没废弃,也没作废。如果你们所创造的结构不能运作,不能产生你们想要它产生的效果,则对它做描述就不能说是摧毁,废弃或作废。 
请回想一下审判和观察的不同。   
我不是要在这里跟你争辩,但你刚刚所说的话,我听来有许多像是审判。   
我们受到言语的可怕限制。可用的言词实在太少,同样的用词必须一用再用,可是指的内容却往往很不一样。 
你说你“爱”吃香蕉甜饼,你说你“爱”某个人;这两种爱显然是不同的。所以,你们的用词实在太少,无法正确表达你们的感受。 
在与你做言词沟通时,我允许自己体验这种限制。我也承认,由于这种言词也是你们用来做审判的言词,所以你们会以为我用它们时,也是在做审判。 
我要再次郑重告诉你,我没有这样做。整个的对话中,我都在试图尽可能让你们知道;你们如何才能走向你们想要去的地方,什么东西挡住了你们的路,什么东西让你们停步不前。 
就宗教而言,你们说你们想走向真正认识神、真正爱神之处。但我的观察是,你们的种种宗教并不能把你们带到那里。 
你们的宗教把神弄成了大神秘,让你们不是爱神,而是怕神。 
宗教也很少改变你们的行为。你们还是互相杀害,互相咒骂,互相认为“错”在别人;事实上,是你们的宗教在鼓励你们这样做。 
所以,就宗教而言,我只是观察到,你们说它会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实际上,它却带你们去另一个。 
你们说你们想要婚姻带你们到一个永远幸福之地,或者,至少一个相当详和、安全与幸福之地。它也和宗教一样,一开始还好,可是越久,越与你们想要的情况背道而驰。 
结过婚的人一半以离婚告终,另一半虽留在婚姻里,却多数极不快乐。 
你们的“幸福结合”把你们带向苦涩、愤怒与懊悔。不少人则根本是以悲剧收场。 
你们说你们想要以政府来确保和平,自由,国泰民安,我的观察却是,以你们现在设计的政府,它一样也没带给你们。你们的政府反而带给你们战争,缺乏自由;动乱不安。 
你们连让人吃、健康活泼的活下去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提供机会均等了。 
这个星球上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丢弃足以喂饱千千万万人的食物,却每天让成千上万的人饿死。 
将那“有”的人剩余之物给与那“没有”的人,本是简易的事,你们却处理不了:更不用说去解决你们究竟想不想公共场所平分配资源的问题了。 
这些话不是审判。这是你们社会中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这么多年来,我们在处理自己的事情方面少有进步,为什么?   
不是这么多年,而是这么多世纪!   
好吧。这么多世纪。   
这跟人类最初的人文神话(First Human Cultural Myth)有关,当然也跟随之而来的其他神话有关。除非这些神话改变了,否则其他就不会改娈,因为你们的人文神话形成了你们的伦理,而你们的伦理创造了你们的行为。然而重点在于;你们的人文神话和你们的基本本能南辕北辙。   
你的意思是   
你们最初的人文神话说人类生而邪恶。这是原罪神话。这神话说,不但你们的基本天性是邪恶的,而且是由邪恶而诞生的。 
由一个神话必然产生出来的第二个文化神话说:“适者”生存。 
这第二个神话说:你们有些是强者,有些是弱者,而为了生存,你们必须是强者。你们可以尽量帮助同胞,但如果面临自己存亡关键,你就须以自己为先。你们甚至可以让他人去死。你们不止于此。如果为了自己生存,你们甚至会去杀害别人——也就是那所谓的“弱者”,以便证明自己是“适者”。 
你们有些人会说,这是你们的基本本能,称为“生存本能”;这个人文神话缔造了你们许多的社会伦理,造成了你们许多的群体行为。 
然而,你们的“基本本能”不是生存,而宁是公正、合一与爱。这是一切处所、一切有情众生的基本本能。这是你们的细胞记忆。这是你们的天性。所以,你们最初的人文神话被破除了。你们不是本恶,你们不是生于“原罪”。 
如果你们的“基本本能”是生存,如果你们的本性是恶,你们就不会本能的去让小孩不致跌倒,见溺驰援,或去做任何这类事情。而且当你们依你们的基本本能、基本天性去做的时候,你们甚至于没有去想你们在做什么,甚至于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 
因此,你们的“基本本能”不可能是“生存”,你们基本天性不可能是“邪恶”。你们的本能与天性是去反映你们是谁的本质;而这本质就是公正、合一与爱。 
好好看看它的社会意涵,要明白“公正”(fairness)与“平等”(equality)的区别。有情众生的基本天性并非去寻求平等。正好相反。 
一切有情众生的基本天性是要表达独特性,而非一模一样。要创造一个社会,使其中两个生命真正平等,这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合需求。社会机制如果想制造真正的平等——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一模一样——则就违背了生命最恢宏的理想与最崇高的目的。每一个生命都要有机会使其最恢宏的渴望具体呈现,以此真正再创造它自己。 
真正需要的是机会均等,而非事实的平等。这叫做公正。事实上的平等,制造外在的武力与法律,这会消灭公正,而非缔造公正。它会消灭真正的“自己再创造”的机会,而自己的再创造,却是一切处所开悟的众生之最高目标。 
那什么情况能创造机会自由呢?就是那让每个人都能满足其基本需求的社会使所有的人都能去追求我发展与自我创造,而非自我生存——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那模仿真正体系的体系;而真正的体系就是生命体系,在此体系中,生存是受到保障的。 
在开悟的社会中,自我生存不是主旨,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只要有够给所有人的食物,就不可能让任何人挨饿;在这样的社会中,自己的利益和相互之间的最佳利益是同一回事。 
凡是以“天性邪恶”和“适者生存”的神话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社会,就不可能达成这种领会。   
是的,我明白了。这个〃人文神话〃问题和高度先进社会的其他行为与伦理,是我等一下想要再请问的。但现在请让我最后重返原题,先解决我这里开始的问题。 
跟你谈话的挑战之一,是你的回答常把我们带到这么有趣的方向,以致有时会让我忘记我原先的问题。但这一次我没有忘。我们原来在讨论婚姻。我们在讨论爱及其要求。   
爱没有要求。这就是爱之所以为爱。 
如果对他人的爱带有要求,就根本不是爱而是仿冒品。 
这就是我在这里要告诉你的。这是我在回答你这里的每个问题时,所用种种方法对你说的。 
比如,就以婚姻而言,你们会交换誓约,这却是爱所不要求的。可是你们要求,因为你们不知道爱是什么。因此你们就互相要求对方做出来承诺,这却爱绝不会要求的事。   
那你就是反对婚姻了!   
我什么也没“反对”。我只是描述我看到的。 
你们可以把我看到的情形改变。你们可以把“婚姻”的社会结构改变,要它不要求爱所绝不会要求的东西,却宣告爱只会宣告的东西。   
换句话说,改变结婚誓约。   
不止,改变期望;因为誓约是建立在期望上,这些期望很难改,因为那是你们的文化传承。而文化传承又来自你们的人文神话。   
我们又转回人文神话的话题上去了。那么,你想要做的是什么?   
我在这里想为你们指出正确的方向。我看出你们的社会想要走向何方。我希望能找到合适的人类语言,来为你们指出如何去走。   
请。   
你们关于爱的人文神话之一,是宁可给与,而非接受。这已经成了文化的无上命令。可是这便把你们逼得发疯,造成的伤害远比你们想像的为大。 
它使你们陷入恶劣的婚姻中,使你们种种关系陷于失调,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胆敢挑战这目前风行的人文神话。你们视为向导的父母不敢;你们寻求感召的教士不敢;你们期望理清心理情结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不敢;甚至你们视之为精神领袖的作家与艺术家也不敢。 
因此,歌词、故事,电影、指南、祈祷、说教通通在呵护这种神话。结果是你们全都要去符合它。 
可是你们却做不到。 
但问题却不在你们,而在那神话。   
爱不是给与重于接受?   
不是。   
不是?   
不是。从来就不是。绝对不是。   
可是你自己刚刚才说〃爱没有要求〃。你说,这就是爱之所以为爱。   
没错。   
好哇,可是那很像〃给与重于接受〃呀!   
那你就需要再读读第一部的第八章,我这里所说的在那里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一套对话集本意就要你们连续阅读,并且当做一个整体。   
我知道。但是总有一些人没读过第一部就读了这第三部。所以,可不可以请你解释一下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坦白说,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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