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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楣-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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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婉急忙拿了靠枕,塞在顾宇背后,又给他掖了掖被子,柳氏很有眼力地拿过两个绣墩,让顾安然和顾婉坐下,才退出去,掩上门。
顾宇细细地端量了两兄妹,渐渐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欣慰:“伱们长大了,大郎真像大哥,一样的风姿俊秀……”又转头去看顾婉,脸上浮现出几分惭色,“婉娘,伱别气,叔父对不起伱,娶了一个蠢笨的妇人,然想败坏我家婉娘的名声,伱放心,所谓指腹为婚,根本是无稽之谈,当年伱娘亲怀上伱的时候,黄杰还老老实实地呆在黄家,叔父虽然是老骨头一把,不顶用,可还制得住伱婶婶,我已经骂了她,虽是好心,可也不能胡来……”
“好孩子,伱别担心,伱要是看不上黄杰,叔父就帮伱推了他,黄杰这孩子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心性还好,不会为难伱。”
顾婉笑了笑,闭口不谈所谓的婚约,知摇头道:“叔父宽心,婉娘没有生气。”
她也听出来,其实,顾宇不是不待见黄杰,他大概对黄杰的印象还不错,只是生气王氏的自作主张,不过,顾婉到不大在意,她是打定主意让王氏和黄杰自食恶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这会儿,到没表现得怎么激烈,温温顺顺的。
看顾婉气质娴雅,神色间并不怨念,顾宇也放了心,笑道:“伱们两兄妹好,我就安心了。”
又询问了一番两兄妹这些年的生活情况,还是顾安然担心他过于劳神,加重身体负担,才借口还得整理院子,带着妹妹离去。
顾安然带着顾婉去见顾宇时,黄杰正在族学中上课,一听说顾婉来了,心里一动,就请了假,急急忙忙赶回来。
第九十二章 盘算
回到他一家借住的梧桐苑,黄杰收拾干净,换了一身新衣,他身边的小厮已经很有眼力劲地上前,低声道:“主子,小的去打听了一下,只是这顾家下人的嘴严的厉害,什么都没探出来,不过,听在马房伺候的林权说,那顾家的马,都是千里宝马,车辆更是外面朴质,内里奢华,连身边伺候的小丫头,衣裳首饰,也样样精致,想来这顾家的家底,十分丰厚。”
黄杰点点头,视线从半新不旧的家摆设上扫过,眸子里隐隐有幽光闪过——虽是亲戚,可寄人篱下的滋味,当真不好,总有一天,自己要高高在上,让这些曾经用鼻孔看人的,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摇尾乞怜,在那之前,脸皮这种东西,是没甚大用的!
“主子?”
黄杰轻咳一声,赏给小厮一个荷包,挑起眉笑道:“做得好,再去打探,要把顾家的家底探清楚……虽说我最看重的是,顾安然乃顾师弟子这一重身份,可要是顾家的家底太薄了,也不好看……给我收拾收拾,我这就去拜见姨妈。”
黄杰来到芮安堂的时候,王氏正对着手里长长的礼单发呆,神色恍惚,只眸子深处,偶尔有一抹说不出是贪婪还是嫉妒的光芒闪过。
王氏抬头看向自己丰神俊朗的外甥,目中闪过一抹慈爱,笑道:“杰儿,顾婉的嫁妆想必不会薄,当年她娘亲离开的时候,可是带走了八辆马车的东西。价值连城的宝贝数不胜数,你娶了她,再不用愁将来入朝为官的花费。”
她说到此,意味深长地瞅着黄杰,又道,“而且,顾婉生得如花似玉。端的好颜色,你可要稳住,别让她拿捏住你才是。”
“黄杰知道。姨妈最疼黄杰了。”
黄杰笑眯眯趋上前,替王氏揉着肩膀,眼睛里诧异之色一闪而逝。口中却道,“姨妈放心,外甥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等到顾婉进门,我肯定把她治得服服帖帖,让她天天来伺候姨妈。”
“知道你孝顺。”
王氏眯了眯眼,心里不觉痛快,当年的刘燕,待她虽说彬彬有礼,可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高傲劲儿。让她现在想起来,还浑身不自在……
她再高傲又怎么样?等到她的女儿做了杰儿的媳妇,她有的是时间去整治调教,那女人曾经让自己羡慕嫉妒不已的万贯家财,最后。还不是便宜了自己!毕竟,黄杰入读的是他顾家的族学,拜的先生也是他们顾家人,将来出仕,也是要靠她这个当姨妈的去托人举荐,到时候。收下外甥孝敬的银子宝贝,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算指腹为婚这个说法,老爷和顾家兄妹不承认,有老爷在,她也不敢随便传流言,先把这事儿落实了再说……王氏还是对自家外甥能拿捏住顾婉,很有信心——区区一个无父母教导的女孩儿,哪里逃得出自家那风月场所历练出来的外甥的手掌心,只要制造机会,自家那外甥,想必知道应该怎么做!
“杰儿,顾家兄妹被安排到芦花院了,你这几日陪她们兄妹四处走走,上上心,女孩子嘛,都是要靠哄的。”王氏脸上的笑容越发慈爱,当真像是为小辈着想的慈善长辈。
黄杰面色不变,恭恭敬敬地应了,他也知道自家这个姨妈打的主意,只是不在意,像他这样出身的人,若想出人头地,怎么也要找一个靠山才是,顾家和他沾亲带故,天然亲近,就是最好的选择,至于钱财,当然越多越好,可该花费的时候,也不能吝啬。
如今事情八字还没一撇,甚至可能永远都没有那一撇,可这二人,已然像是胜券在握,盘算起别人家的银子来,不得不说,有些人脑子里琢磨的东西,真是正常人永远无法理解的。
这时,王氏的贴身丫头翠柳,忽然急匆匆赶来,神色惊慌。
王氏皱眉:“死丫头,什么样子,稳当些,出了何事?”
翠柳深吸了口气,压低声音道:“夫人,大事不好了,奴婢听在主院伺候的雨墨说,咱们老爷今早上信一封,邀请族里的三位族老来府上,听说,是要让他们做个见证,好把大房的家产分给堂少爷和堂小姐……”
王氏一怔,一瞬间,脸色狰狞,黄杰低下头,脸上到隐约现了几分喜意——他既然要娶顾婉为妻,妻子家多添些家产,对他来说,总是好事。
好在王氏还稳得住,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这些年都是她打理家业,家里的银钱,也都在她手里捏着,就是顾宇有心给顾安然和顾婉财产,她不答应,给出去的也不过是空壳子,算不得什么!
只是,一想到顾宇一心为两个外人打算,王氏的心,就跟刀割似的,疼的厉害:“……少爷和小姐去哪儿了?”
“夫人,您忘了,荣家的大公子请少爷和小姐去戏园子听戏了。”
王氏的脸色顿时好转些许,吐出口气,笑道:“媛娘长大了……等少爷和小姐回来,让他们上我这儿,我有话和他们说。”
对荣淮安,她还是有几分满意的,荣家家世虽然不能和真正的世家大族比,可和顾家相比,却是好上许多,况且,那荣淮安还是个有见识的,年纪轻轻,就被人誉为大庸四公子之一,文采风流,前途不可限量,要是能得他为乘龙快婿,自家的媛儿,也就终生有靠。
芦花院
顾婉坐在树荫里读,一读便是三个时辰,不言不动,本摊在膝头,香迷人,两只雪白的鸽子,踩着阳光斑点,时时落地,时时又飞上香肩。
顾安然才看着叔父服了药回转,脸色有些阴沉,这会儿见妹妹眉目舒缓,紧蹙的眉头才略略松开,于石桌上取一杯热茶饮下。
顾婉没抬头,只道:“叔父的身体如何?”
“……身上发热,刚才还咳了血……”顾安然叹了口气,“似乎和爹爹的病症一样,也是痨病。”
当年父亲便因痨病而亡,现在叔父然也患了此症,顾安然心下难过,有时也想,是不是他们顾家的人,都可能罹患此绝症,将来,他自己是不是也要落到病体支离的下场。
他到不是贪生怕死,只是顾家这一支,只剩下他一个男儿顶门立户,为了妹妹,为了家庭,他万不能也与爹娘一样,撒手人寰……
顾婉眨了眨眼,似乎猜到兄长的心思,奈何生身父母选择不了,就是真会遗传上痨病,也只能提前预防,没别的办法。
不过有她在,这一生,大哥绝不至于英年早逝,顾婉笑了笑,“别急,我那日替叔父看过,情况还不是太严重,能医好的,我们等一等看吧。”
她的医术虽然算不上多好,但这般明显的病,还是能诊断得出来,只那日看了大夫给叔父开的药方,心下奇怪——顾家家世不错,请的大夫也是名医,开的药也对症,按说,如果叔父按时吃药,就算不能根除病根,病情也不应该加重,这里面恐怕有些旁的缘故。
她暂且不出手给叔父治病,就是多少有些担心暗地里的老鼠破坏,万一不但治不好叔父,还让叔父的病情再次加重,她可就有口也说不清了。
痨病,在这时代可是绝症,只能缓解,无药可治的,顾安然只当妹妹是安慰自己,没把顾婉的话放在心上。
顾安然坐在椅子上,陪妹妹枯坐半晌,看顾婉一直安安静静地读,丝毫不见焦虑,忍不住咕哝道:“婉娘,你可真沉得住气,昨天王氏旁敲侧击,一个劲儿说那黄杰的好话,你怎么半个字也不反驳?”
顾婉笑了:“我一个闺阁女子,什么都不懂,能反驳什么,反正既然婶婶碍于叔父的面子,不敢撕破脸浑说,咱们就当不知道她的意思,谨守礼仪,别行差踏错就是,师傅不是说,她的局已经做好,我们就安安心心看热闹便是?”
顾安然咬牙苦笑:“话虽如此,但事情一日不明朗,你让哥哥怎能安心?哎,我这宝贝妹妹越长越大,可真让我头痛!”
“……婉娘,大哥将来给你寻一个门当户对,知道上进的好郎君如何?不要那高门大户,省得你受了欺负,大哥都没法子给你出头。”
顾安然本不应该把这种话说的这般明白,可两兄妹向来亲近,顾婉也一向大方爽利,私下里谈话露骨些,她也不会羞涩生气。
顾婉摇摇头,没多说什么,在这个时代,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情深意浓,大部分都来源于朝夕相处,那些所谓的才子佳人的传说,多是因为得不到,才风靡万千少女少妇。如果没有遇到沐延昭,也许,平静地嫁人生子,度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可是遇见了他,就再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也许他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合适的,也许和他在一起,会很艰难……顾婉伸手,捧起落在本上的小鸽子——那也没关系,最起码,和他在一起,自己会觉得幸福,幸福这种东西,来之不易,理当珍惜。
第九十三章 诗经
顾婉有些后悔,她该早日脱身——应付这些无趣的人,未免让人心里不舒服。
在第六次看望叔父归来途中,偶遇黄杰,看他做出一副温文尔雅状,眉眼含情,手捧卷,倚在菊花丛中,冲自己微笑的时候,顾婉终于觉得牙疼不已。
事实上,黄杰的扮相是真不错,至少,那位从昨日晚宴上初见,就一直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顾媛,就觉得黄杰真真是风雅之士,不该便宜自己一个俗人!
顾婉很想说,那一本《诗经》,就算再好看,再喜欢读,也不至于一连半个月,日日被拿在手中,这么翻来覆去的看,那籍岂不太可怜,还能要否?
虽然顾婉出入都带着宝笙、宝琴、王大、王二,而且尽量和大哥在一块儿,没事儿的时候一直握在芦花院,绝不轻易出门,可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只要想,找机会偶遇一点儿都不难。
到现在,事态已经发展到有些严重的地步,显然,那位黄杰公子,可能觉得自己在顾婉面前露了脸,留下了好印象,追求行动更加明目张胆,也更肉麻了些。
这位公子,时不时地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芦花院外面,赏月饮酒,吹笛弹琴,还吟诗,吟的诗,宝琴这位不大喜欢读的都会背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顾婉听得耳朵长茧之后,就只有一个感觉,黄杰的功课确实不错,至少。把‘关雎’倒背如流。指不定将来,还真能靠出众的文采骗一个半个的贵族千金下嫁。
只是,他这么折腾下去,顾婉还好,宝笙。宝琴她们就有些受不住。主子能堵住耳朵睡觉,她们还得给守夜呢!
顾安然也是满肚子火气,偏偏人家就是在芦花院外的凉亭里赏月,吟诗。又没有闯进来,也没有当面说什么,她们兄妹俩不过是人,哪里能跑去指摘?
不知道师傅设下的局。什么时候才能有效果,要是还要等个十天半月,她可真有些受不了了!
“罢了,我明日亲自去给叔父抓药熬药,以表孝心。”
顾婉看着宝笙、宝琴眼睛上的黑眼圈,决定尽快让自家叔父的身子骨好起来,好早些脱身,最多每次叔父喝药,她都去盯着,不让旁人有下手的机会。反正真正起作用的是她手里的药物,熬好的中药,也不过起一个辅助作用,只要不给换成毒药,旁的到没什么大碍。
这些日子,她借着探病的机会,已经仔仔细细给自家叔父检查过身体,痨病不轻,放在眼下,确实是病入膏肓,就是她下手治疗,这般简陋的条件下,再加上她本身的医术也算不上高明,还真有些心中无底。
幸亏给自家叔父看病的,不是王贤民,而是一个姓赵的老大夫,医术高明,以前还当过御医,后来告老,就在京里含饴弄孙,一般人根本请不到,这一次还是因为和顾宇有几分交情,这才愿意出诊。
赵大夫的医术不错,开的药也对症,有他坐镇,顾婉心里也有些底气。
顾婉最近时常去探望顾宇,亲自安排他的饮食起,顾宇心里疼爱自家兄长唯一的女儿,自然不管王氏怎么想,怎么说顾婉年少不懂事,还是照样听从。
赵大夫对顾婉做的诸般安排,也感觉还不错,想想觉得挺有道理,对顾宇的身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还觉得顾婉这姑娘果然有天分,要是个男子,指不定能成良医。
顾宇因为顾婉孝顺,半月下来,精神到好了不少,再听说顾婉和陈郡主读之余,还学习医术,便高高兴兴地把自己手里收藏的几本医送给了她,这世道,本来就是不成良相,便成良医的,大夫,也算是受人敬重,顾宇一点儿也不觉得顾婉是个姑娘,就不该学些医术傍身。
顾宇的精神一好,到有不少来探病的,他是逢人便夸自家的侄女贤良孝顺,不像他儿子女儿,父亲生病,还日日出去瞎跑,没有一点儿定性。
闹得顾婉头一次上京,就有了那么一点儿知名度,也让王氏郁闷不已,好几日温柔小意地伺候自家老爷,也把闺女拎到病榻前尽孝,让玩野了的顾媛颇不开心。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顾婉还算了解自家的叔父,这是个好人,忠厚老实,为人仁义,也容易相信人,怪不得这些年做生意,赔多赚少,虽然不算败家,到底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的。
不过,这样性子的人,不多疑,也好糊弄,至少,顾婉想着,偷偷摸摸给他吃自己买来的药,应该不容易被识破。
…………
大庸城外,距离大庸,大概至少也有五十里以上,有一个人烟稀少的山村,村东头还有一座月老祠,据说已有百年历史,虽然年久失修,但因为十分灵验,香火还是旺盛的。
“你住的这是什么破地方?”
水波扫去沾在他长袍广袖上的尘灰,蹙着眉,等到王凯和楼音两个利利索索地取出一张白虎皮,铺在石凳上,才迟迟疑疑地落座。
沐延昭挑了挑眉:“这里有什么不好?白云停阴冈,丹葩曜阳林。石泉漱琼瑶,纤鳞或浮沉。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吟。秋菊兼糇粮,幽兰间重襟。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若是有一日,能与婉儿于此,点一炉藏香,相对默坐,那也是美好如梦了。”
水波一愣,眸内闪过一抹苦意,口中却笑道:“还想着你家那小美人呢?你难道不知,你家小美人快成别人家的了!”
沐延昭一挑眉,意外道:“都说乐安侯是大庸最大的纨绔子弟,现在看来,别的先不说,至少,整个大庸所有的纨绔子弟加起来,怕也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
水波沉默半晌,才笑道:“陈郡主也是杀鸡用牛刀,不但用到了京里几处人脉,欠下几个人情,连那个女人都被放了出来。”
水波的心情有些奇妙——当年初见时,他就知道那个小女孩儿身份不简单,却不曾想,几年过去,那个女孩儿不但把沐延昭迷得神魂颠倒,还让陈文柔这般从来不吃亏的女人,也维护至此,连手下轻易不动的王牌,也为她亮出。
“别说这些,咱们兄弟相见不易,不如喝一杯?”沐延昭笑了笑,伸手为水波倒了一杯酒,此次之后,再临大庸,恐怕就是带着刀兵而来,而非美酒了!
第九十四章 花园
“好,喝酒……闵月。”水华庭懒洋洋一笑,忽然高声喝道。
高闵月手中捧着水晶梅瓶,里面只是一束从山崖间随手拾取的野花,莲步轻摇,长裙拖曳地步入茅屋。
素手执盏,美人捧杯,水华庭伸手连人带酒杯,都捞到自个儿的怀中,醉眼迷离。
沐延昭摇摇头,微笑——他此次来,除了要和楚州的楚将军见一面之外,本还想将高闵月送回高家,但现在看来,她过得不错,似乎用不着自己多事。
水华庭虽然是风流花心的纨绔子弟,却绝不玩弄女子,无论是真的怜花惜玉,还是假的怜花惜玉,高闵月跟了他,总好过陷在泥泞里不能自拔。
喝了一盏清酒,沐延昭精神还好,这样的酒水,难让他醉,此地离大庸极近,快马半日就能到……他忽然很想见一见婉儿。
强把莫名的冲动压下去,沐延昭忍不住按了按眉心,失笑,他沐子羽,什么时候也变得儿女情长起来,大庸城中那豆大点事,哪用得着他在这里牵肠挂肚?
秋日里天高云淡,碧空如洗。
顾婉扶着宝笙的手,身后宝琴手中端着托盘,里面是一碗墨黑色的药汁。
清晨路滑,宝琴的脚步小心,葱绿色的小袄略显得单薄了些许,风一吹,便冷的打颤。
顾婉笑着摇头:“早与你说过,大庸的天冷的早,你偏偏不听。”
宝琴一缩脑袋。宝笙也笑了:“主子才赏了一身羽缎的披风,可这妮子就是舍不得穿,也不知道存起来要做什么!”
芦花院位于顾家老宅的西侧,距离主院不算近,要经过一个不算小的花园,秋日,花园也显得有些寥落。满地的枯枝败叶来不及清理,配上金灿灿的阳光,这景致。到是不错的。
顾婉走在青石小径上,偶尔看到几个粗使婆子慢吞吞地清扫庭院,正走着。前方忽然有一阵清脆的铃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
宝笙和宝琴吓了一跳,齐齐上前护住主子,就见一个雪白的,肉呼呼的小圆球滚到顾婉的足下,睁着一双黑珍珠一般,湿漉漉的小眼睛,盯着顾婉瞧,卷缩的小尾巴摇来摇去,甚是讨人喜欢。
顾婉一乐:“哪里来的小狗?”
就这么一驻足的工夫。小径前方,就传来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顾婉抬头,见一群男女绕过花丛走了过来。
顾婉一怔——走在最前方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她都认识,男子便是荣家的那位荣淮安,荣公子。
此时的荣公子,还没有将来威严的气势,却是眉眼温和,面容和煦。配上高大的身形,白皙的皮肤,幽深的瞳子,很难不讨人喜欢,此时看到顾婉,他显然也有些意外,目光落在顾婉身上,眼睛里不自觉闪过一抹惊艳!
他是看惯了美人的,可眼前的少女,却与众不同,明明是娇弱的身姿,可雪白肌肤掩映下,鼻梁笔挺,樱唇粉红,尤其是一双眼睛,眸光略带慵懒,却是清亮透彻,并无锋利,却很坚定,整个人有一种奇妙的矛盾感,清纯与妩媚,娇弱与坚毅,和在一起,让她显得魅力十足,让人看了,便忍不住心头发热。
“原来是姐姐,怎么,又去看爹爹?”顾媛跟在荣淮安身后,看到顾婉,略略皱眉,上前一步,先把地上围着顾婉绕圈的小畜生给抱起来,顺了顺毛,才开口道。
虽然她很讨厌顾婉天天装模作样,害得自己也被娘亲教训,好几日呆在娘亲身边抄写佛经,给爹爹祈福,都疏忽了荣大哥,但也许是在荣淮安面前,她的脾气收敛许多,语声娇柔,还算气。
顾婉莞尔一笑,把视线从雪白的小球球身上移开,上前见礼:“叔父的药熬好了,我顺路送去。这几位是?”
荣淮安首先开口:“在下荣淮安,见过姑娘。”
顾婉略微点头回礼,就调转目光,并不与他略有些放肆的视线相接。
紧接着,一个穿着藕荷色衣裳,相貌婉约,看起来有些懦弱,始终低眉顺眼走在顾媛身边的女子,低声行礼道:“婉姐姐不认识我,我是顾芊。”
原来是王氏陪嫁丫头生的庶女,顾婉笑着还礼。上辈子只见过她几面,没多大印象,听说后来让王氏嫁给了一个小商户。
叔父顾宇,一共有两个庶女,一个庶子,除了顾芊之外,长女也是庶女,半年前已经出嫁了,嫁给宁王府的三公子做继妻。
宁王的三公子据说是个痴儿,脑子不好使,年过二十,还是纨绔子弟,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更是个狠戾性子,一着急就要上演全武行的。
他头一个妻子还是当今圣上水泽指婚,是御史大夫秦家的小姐,可没两年,秦小姐就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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