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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隔壁-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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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南部边缘,深入到昆仑山脉,寻找豹子踪迹。经过喀喇昆仑山,进入西藏。一天捕猎队休息,扎巴听说附近有一个不知名的古迹,就一个人去查看。早晨去的,中午还没回来。大家感觉不对劲,就去找他。找到时,扎巴已经快被什么野兽撕成碎片。但是还有气,还活着。他什么武器也没带,是一直用拳头搏斗的。 

等我赶到,扎巴已经断气。 

后来把他送回西藏札达,那儿是他老家。他说过,死了要按照家乡风俗天葬,说身体如果让秃鹰吃了,会跟着秃鹰飞到最好最高的天堂。 

天葬我没敢参加。扎巴叔叔主持的,他叔叔在札达旁边的托林寺出家为僧。只知道天葬地点在古格遗址附近,这是扎巴小时候就为自己想好的地方。 

还有,信封里的牙齿,其实是我叫人从扎巴肩胛骨上偷偷削下来的。我想,这个对于你,比豹子牙更珍贵。况且,这样他就可以一直陪着你了。 

当然,我也有一颗。 

柯兰。 

我把那只骨头打磨成的牙齿挂在脖子上。 

抬头仰望。 

一望无际诡蓝色的高空,一只秃鹰骄傲快活地划破长空,展翅飞翔。 

低头。 

发现那只骨头打磨成的牙齿上,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刀印儿。 

“应该是上次扎巴替我挡刀子时,留下的刀印儿?” 

我饱含泪水无限幸福地猜想。 

《天堂隔壁》 学会暂时忘记 

16 

时间,实际上最没心没肺。 

曾经的沧海桑田,不管曾经如何感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被抹去,都会一点点顺水推舟地被淹没消耗掉。再坚强的人,也只有被迫选择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努力学会忘记,学会伪装,学会用美好未来欺骗眼前的寸步难行。 

我也只有如此,学会暂时忘记扎巴。 

背着行囊回到家,空空荡荡。 

睫毛不知道去了哪儿。 

叹口气,到厨房随便找了几袋方便面,下锅煮了,就着几包榨菜,默默吃下。 

打量房间,惊讶地发现睫毛的望远镜不见了。继续观察,她所有东西都不见了。看来搬走了?连个字条也没留。估计是对我莫名其妙离开失望透顶?有点难受。扎巴死去,本指望从睫毛这儿找到温暖,如今竟然破灭。 

坐在沙发上,不想发呆。 

打开碟机,是《罗拉快跑》。估计是睫毛在家看的最后一张碟片。 

无精打采地瞅着电视屏幕,思绪一盘散沙。碟片讲一个叫罗拉的女孩疯子般到处乱跑,试图帮男友找回丢掉的一笔钱。这钱是欠黑帮的,如果找不回,男友将命在旦夕。可是茫茫人海哪儿去找? 

男友冲罗拉发牢骚:“你老说爱是万能的,爱能在20分钟内变出10万马克?”最后他们竟然神奇地找回了钱,看来爱的确万能? 

这句话发人深思,我呆呆坐在那儿琢磨好久。 

琢磨透了,起身收拾行装,下楼开车。 

 

找到那家画廊。 

小老板正往墙上挂那幅《妈妈》。打听睫毛下落。他说最近没来。失望地走出来,又折回把那幅《妈妈》买下,顺便打听其他几家画廊地址,开车赶过去,没有睫毛影子,都不知下落。一个认识她的画友说好象瞅见睫毛去了西递。 

看来20分钟找不到睫毛了。 

或许20小时可以? 

开车直奔西递。傍晚到达。在古镇里里外外转悠到深夜,逛遍所有客栈,没有她的影子。 

看来20小时找不到睫毛了。 

或许200个小时可以? 

干脆住下来。第二天继续转悠,一无所获。反正没事,一住就是一星期。直到变得绝望。毕竟无法依此类推,再进行下一轮2000个小时的漫长寻找。自己剩余的人生,最多不过8个可怜的2000小时而已,再也挥霍不起。 

住在上次那家客栈。 

老太太意外得病去世。客栈没了灵魂,冷清许多。 

老头儿更加沉默寡言。奇怪的是,老太太的去世,似乎给了他什么启示,比以前温暖许多。偶尔跟我打个招呼,说上几句什么。我倒因为老太太的去世,加上找不到睫毛,对生活有点失去信心,懒得理他。老头儿只好继续沉默寡言,表情多少有点委屈。 

我每天上午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坐在客栈楼顶晒太阳。 

脚翘在木扶栏上,瞅着远方高低起伏的群山,林林错错的青瓦房顶,一坐就是一下午。坐累了就在古镇里漫无目到处瞎逛,见门就进,见胡同就钻,奇怪的是竟然没找着一条死胡同。逛累了就坐到悄无人影的僻静弄堂里抽烟。偶尔感慨形只影单,不怎么痛快地无声哭泣几下。 

有时坐在村口大牌坊湖边瞅女学生们写生。偶尔有热心女孩瞅我举止怪异,好心冲我打招呼,一概不理,只是呆坐。可能呆坐时间过长,竟然被她们当成了模特,叽叽喳喳瞅着我画素描,一边表情滑稽地指手划脚评论我的五官。偶尔溜过去瞅一眼,画上的自己如同一具木乃伊?残不忍睹。只好忍气吞声被迫离开。 

饿了就去小广场露天小饭馆吃饭。 

有一家红烧石鸡做得很地道。可是菜上来却没吃过几块,全丢给了旁边一只小狗。一只很懒很脏的小土狗,甚至叫不出品种。 

小狗总是凑近每一桌,默默伫立,不叫也不吵,十分耐心,很少有人扔东西下来,被迫离开,再蹲在下一桌,如此循环。唯独我扔了很多肉,小狗好象对我有了感情,只要我从附近走过,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在我身前背后晃来晃去,一直跟出去很远。没有任何讨食的意向,仿佛只为找个伴儿。这个让我很感动,况且我也需要个伴儿。于是每天定时去吃,小狗也准时在那儿等我。久了,小狗竟然一直跟着我,穿街过巷,形影不离。小狗主人终于有了意见,我只好放弃在那儿吃饭。偶尔去喂下小狗。 

去吃老太太的豆腐花。她老喜欢提睫毛,不好解释,只好回避。 

后来在一家老宅子客栈里发现一个小酒吧。 

客栈主人比较低调,甚至不挂酒吧招牌,客人爱来不来,这个让我很喜欢。每天晚上八九点钟,在古镇走累了,就坐在小酒吧,要上一瓶当地产的啤酒,小口喝着。听着小酒吧里天天放邓丽君的《小城故事》,瞅着门外过往行人,神色轻淡,默默发呆。酒吧从早到晚就我一人,熟了也不当外人,我没事就在他们家大院子里瞎转悠。喜欢他们家客厅大块的地砖,厚实凝重,踩在上面,什么心事都能被融化掉。 

客栈主人是个背包客,全国各地到处暴走,小酒吧交给父母打理。父母不懂放音乐,酒吧就我一人,干脆让我帮他们挑。我拿过碟包,客栈主人留下很多爵士、波萨诺瓦、乡村布鲁斯,还有少量摇滚。有一张枪炮玫瑰,很想听《Don’t Cry》,半夜三更不好打扰这个安静小镇,选了张Leonard Cohen的专辑,《Hey; That’s No Way To Say Goodbye》忧郁地飘出来。凄凉中夹杂些许暖意。我喝着酒,把玩专辑封面:Leonard Cohen背对镜头而坐,面前一片类似西递的青瓦房顶,孤单地抱着吉他,似在轻吟似在沉默,漫无边际的落漠扑面而来。 

“这人是在念,还是在唱?” 

老父亲笑眯眯地凑过来,好奇地冲我打听。 

本想回答:“他是个民谣诗人,唱歌就是在念诗。” 

可是一句话实在解释不清楚。就换了张苏格兰风笛专辑。 

“这笛子吹得真好。是民歌吧?哪个省的?” 

老父亲又笑眯眯地问。 

我笑笑,摇摇头。 

《天堂隔壁》 晚上古镇特别冷清 

来西递的多是江浙沪一带富裕游客。当天来回,住宿的很少。 

晚上古镇特别冷清,一声狗叫能传遍整个镇子。我也如此模仿过几次,效果不错。迷上这份冷清。经常一个人到处游逛,轻声走过,水银泄地般悄无声息。 

我也有一个伴儿。一只猫。 

可能是被我的神秘诡异吸引。况且漫漫黑夜只有我一个生物在不停移动。我在胡同里轻声走,猫在胡同墙头无声跟着。我过桥,猫从桥顶廊棚上爬过。我坐亭子底下休息抽烟,猫蜷在亭脊上瞅着我打哈欠。我走累了,钻进小客栈睡觉,猫也跟着我跳上客栈房顶。我躺在床上想心事,猫则趴在青瓦房顶眯眼休息。 

闭了一会儿眼。 

睁开。 

猫终于不见。 

一天下午退房。决定回家。 

老头儿一脸留恋,可能两个沉默少语的男人,忽然变得心有灵犀? 

先去小饭店喂了小狗最后一块肉,喝了老太太两碗豆腐花,去小客栈酒吧与老两口告别。他们说今天难得周末,人会很多很热闹,还会有当地社戏表演。我笑笑说就怕热闹。安静离开。 

 

永恒回归。 

尼采说:一切事物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同一的永恒再现。 

以前总是不能透澈理解。现在重新趴在酒吧熟悉的吧台上终于明白:比如总有那么一个瞬间,绝对相同的一份心情,从身体里再次漫延掠过。比如现在这份对生活不抱希望、茫然失措、泡在威士忌里慢慢发酵的熟悉心情。 

尼采还说:“希望”反而是从潘多拉盒子里飞出去的所有灾祸中最大的一个,因为它延长了人类的苦难。 

为了结束自己的苦难,现在开始不再希望。 

不再装模作样暗自伤心。 

不再不切实际把未来寄托到别人身上。 

皮子奶茶瞅见我回来,高兴迎过来,彼此拥抱。 

“听说你跑新疆去了?”皮子说。 

“人家是为情所困,解闷去了。”奶茶笑笑。 

“什么情不情的,有性就行了。性情所致,无性无情。” 

“无情何谈性?人跟动物总得有点区别吧?”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倒省的我开口说话。 

四下打量酒吧。 

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音乐,陌生的人群。熟人一个也没瞅见,全部是陌生面孔。只爱陌生人。我叹口气。罐头递给我威士忌,顺便笑着跟我握下手。 

“西部好玩吗?”他调着酒问我。 

“还成。” 

“跟上面的一样吗?”罐头示意一下电视。 

我抬头瞅瞅,正在播放《末路狂花》,两个女人驾驶汽车在沙漠里孤独穿行。 

“差不多。” 

突然很怀念那一段时光,怀念无比真诚的牛仔帽与考古男人。 

当然还有令人揪心的扎巴。 

皮子把我拉到窗户边。 

沙发上躺着几个女孩子。逐一给我介绍。重点介绍一个叫胡桃的,长相果然出众。说完坐下抱住一个,冲我挤眼睛坏笑。女孩们年纪挺小,还在上学。全部T恤衫牛仔裤朴素打扮,脸上不着脂粉,笑容没有任何虚假成分,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乐意尝试。不满意只做个老实好人,渴望能变的坏一点。对阳光下的快乐没了兴趣,正在向人生的海底深渊探索发展。把错误当成乐趣,把失去当成快乐,渴望更多不凡经历与稀奇感受。 

——正往枪口上撞的年纪,让人心疼的青春。 

我叹口气。 

“听说你去敦煌了?”叫胡桃的女孩好奇地问我。 

我笑笑点头。 

“那边有好吃的吗?” 

“胡桃。”我开个玩笑。 

她使劲捶我肩膀,小孩子似的,样子可爱,做妹妹再适合不过。 

“敦煌瓜。”总算想起来一个。 

“下次再去帮我带个回来?” 

我点头答应。胡桃伸出小手指跟我认真拉勾。 

“课程不紧吗?还有时间泡酒吧?” 

“松着哪。现在大学就是青年疗养院,上不上都一样,反正毕业也不急着找工作。找个有钱老公就成,靠他养活。已经一星期没上课了。”胡桃说。 

沉默了一会儿。 

我认真听着爱灵顿公爵的大摇摆乐队演奏,仿佛置身那间著名的棉花俱乐部爵士现场。胡桃饶有兴趣地四处打量酒吧里的各色人等,充满好奇。我瞅瞅皮子,搂着女孩,劝人家喝酒,不停摸这亲那,拼命占便宜。我无可奈何地皱下眉头。 

“经常来酒吧吗?” 

“这是第三次!” 

胡桃羡慕地盯着不远处一个女人的漂亮打扮回答。 

“感觉如何?” 

“好玩!以前总觉得酒吧乌七八糟,不适合我们学生来。来了感觉挺不错,比呆在宿舍听音乐台广播强多了。还能认识人,挺喜欢。” 

她眯起眼睛冲我夸张地笑。 

《天堂隔壁》 不时扭头看胡桃 

隔壁一桌熟人冲我打招呼,告别胡桃坐过去。是个喜欢户外活动的老朋友,听说我去了新疆,拉住聊了一晚上。尤其对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前进的路线很感兴趣,说打算最近去一趟。 

不时扭头看胡桃。 

已经有男人端着酒杯坐在旁边,一幅眉飞色舞的样子侃侃而谈,不停晃动着手里的车钥匙。胡桃被男人富贵潇洒的样子吸引住了,目不转睛听着,不时微笑。男人挺面熟。终于想起来,经常来酒吧勾搭女孩子,小恩小惠骗人家上床,再告诉人家自己有了老婆,要么偷偷摸摸做情人要么分手,如此而已。 

我叹口气。 

一会儿胡桃起身走,过来打招呼。问这么晚了需要送吗?她冲我笑笑,说已经有人送了。拉着女伴,大大方方跟那个男人走了。 

“你怎么了?不喜欢那女孩?”皮子不解地问我。 

“喜欢。” 

“为什么不勾搭?清纯白嫩多棒!今晚肯定有戏,她老是打听你。” 

“喜欢不一定要勾搭。” 

其实我一点心情也没有。 

 

又是午夜。 

与皮子开车来到城郊那栋废墟楼。爬到顶楼。风光依旧。只是那辆高耸着的巨大起重机不见了。 

“看来最近你经历不少?”皮子感觉出我心事重重。 

“是的。” 

本想把扎巴、睫毛的事给他说说,可想想又无从提起。 

问起他的近况。 

皮子跟那个跑车女孩做起了房地产生意,天天跑政府拉关系,忙于应酬,陪那些官员尽情腐败。最近打算开个公司,利用这层关系创办自己的事业。如此而已。 

“想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 

我终于说出了自己一点心事。 

“恭喜。谁都想。” 

皮子笑笑说。 

 

第二天胡桃又来了。 

我正跟皮子趴吧台上用扑克牌玩梭哈。皮子摸到“3张J”,我竟然摸到一个顺子!两人正在感叹人生如牌。 

“我有手机了。”胡桃把新买的手机递给我。 

“不错嘛?”皮子说。那时候学生用手机的挺少见。 

“是呀,昨晚那个男人送的,他人真好。”胡桃自豪地说。 

我跟皮子面面相觑,感觉如同吃了只苍蝇。 

胡桃趴在吧台上,叫了杯饮料,随手翻看一本时尚杂志。翻了一会儿,放下杂志,叹口气说:“我衣服穿得太老土了,不来酒吧真不知道。瞧人家穿的,简直没法儿比。” 

喝完饮料,看见熟人过来,冲我们扮个鬼脸,一起钻进酒吧。 

“瞧!你还怜花惜玉呢,人家已经搞上手了。” 

皮子瞅着胡桃走远,打抱不平地瞒怨我。 

两人继续摸牌。我摸到“2张A+2张K”以为赢定,谁知皮子竟然摸到“3张Q”!被他痛吃。早说过,牌如人生,不可琢磨。 

 

几天后见到胡桃,身上的便宜T恤牛仔裤不见了,换了件名牌黑色无袖长裙,背后还有一个大大的V字开叉。 

她特意跑到我面前甩来摆去,卖弄了一晚上,高兴得合不拢嘴。 

“还是原来那件T恤可爱。这件有点三陪嫌疑,况且显得人太老气。”我如实评价。 

胡桃想了想,笑着说:“即使三陪,也是高级三陪。” 

说完花枝招展跑去给皮子看。 

《天堂隔壁》 已经开始同居了 

 

再见到胡桃,神秘地对我说,已经开始同居了。 

“早点同居就好了,住宿舍又脏又乱真没劲。” 

“学生不住宿舍,是不是不太好?”我试探着问。 

“不漂亮的女生才住宿舍呢,漂亮的早搬出去了。难道我不漂亮?” 

我只好耸耸肩膀。 

“我打算结婚呢。”胡桃说。 

“学生能结婚吗?” 

“先把事情订下来,等毕业就结。” 

“一辈子长着哪,这样是不是太急了?” 

“女孩子一辈子不就为找个有钱的好老公吗?” 

我苦笑。 

 

一天深夜,酒吧打烊。 

罐头日复一日地翘起脚尖往杯架上挂高脚杯。 

我趴在吧台上,认真观看直播中的世界杯足球赛,中国对巴西,比分已经输至0:3。电视屏幕上,神奇教练米卢正在场边大声呼呵。 

胡桃突然钻了进来。 

醉熏熏的,满脸涨红,脆弱不堪。名牌长裙好象在地上拖拉过,皱巴巴脏乎乎地抹布一般裹在身上。我惊讶地扶她坐在吧台。胡桃傻傻坐着,目光呆痴望着前方,开始掉眼泪。眼泪越掉越急,最后哗哗往下流。抽出纸巾递给她,接过去用力擦着,无力地倒我怀里,继续痛哭。边哭边用力不停咳嗽。 

把她扶到沙发上,又哭了一个小时,把我肩膀湿得一塌糊涂。本想劝她,可是无从说起。况且明白她遇到的这类伤心事,这个城市每天不知道发生多少起,没人有解决方案。只好心疼地拍拍她的肩膀。好久不哭了,趴我怀里休息,慢慢睡着了。 

一会儿醒了,要水喝。我倒水,扶她喝下。 

喝完趴我怀里,瞅了我一眼,又委屈似地哭了起来。 

“我被那男人骗了,他有老婆,根本没打算过离婚。”胡桃擦着眼泪说。 

“你该谢谢他。” 

胡桃一脸惊讶地瞅着我。 

“应该感谢第一个伤害你的男人,他让你开始变得成熟。这是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代价。迟早要付的一个代价。”我认真解释。 

她听完怔了一会儿,陷入沉思。 

“但是他毁了我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往往不是幸福,是教训。” 

“我离不开他,我习惯了花他的钱,过有钱人的日子。怎么办?” 

“继续跟他呆一起,感动他?” 

“男人都是狼心狗肺!没什么好感动的。” 

“明白就好。” 

胡桃说困了,想睡觉。可是太晚了,男人家去不了,宿舍也回不了,回家或者去酒店开房害怕又变成一夜情,干脆陪她在酒吧沙发上睡了一晚,穿着衣服,无关情欲。睡前胡桃给我讲述她的恋爱故事:她有过一个男友,大一认识的。一见钟情呆在一起,算是初恋。后来同学经常聚会,一起出去玩,其他漂亮女生车接车送,经常有人买这送那,全是高档化妆品名牌衣服。自己男友穷人一个,什么也买不起,坐出租车都心疼,搞得一点面子没有。况且除了感情他什么也不能给自己,只好忍痛分手。 

“你有女朋友吗?”胡桃问。 

“有。”我想想回答。 

“你爱她吗?” 

“还成。” 

“她爱你吗?” 

“不知道。” 

“她叫什么?” 

我犹豫一会儿,叹口气回答:“叫睫毛。” 

说完一阵子悲哀,甚至连睫毛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最后一次见到胡桃,在一个咖啡馆。 

我坐在窗边翻看一本有关房龙的传记。 

一辆小跑车停在窗外路边。 

下来一个女孩,一套名牌连衣裙,夸张的高跟鞋,挽着男人胳膊走进咖啡馆。走近,瞅见是胡桃。她也瞅见我,丢下男人,飘飘凫凫跑过来,一脸幸福。 

“终于找到心上人了?”我深深为她高兴。 

“哪儿呀,就是上次酒吧认识的那个呀?” 

我一脸茫然。 

瞅了几眼,果然是那个装模作样哄女孩子,让她流了一晚上眼泪的男人。 

胡桃瞅着我满脸疑惑,笑笑解释:“跟他合好了。你不是说过:应该感谢第一个伤害你的男人?” 

“他不是有老婆吗?”我只好坦率直言。 

“所以我做他小情人呀。挺好的,现在是二房吃香,正房连做爱的机会都逮不着,只能呆家里做饭洗碗看电视。况且不是正房,花他的钱一点不心疼!” 

胡桃晃晃手腕上新买的欧米茄小腕表,冲我调皮笑笑,掏出烟点上。抽了几口,盯着红指甲,认真想了想,叹口气: 

“女人也就十年大好时光。青春一过,人走茶凉。趁着大好青春,赶快为所欲为。我对男人依赖惯了,离开他们寸步难行。现在只找有钱男人,拼命花他们的钱,反正他们挣钱也是冲着养女人的。” 

“这种日子迟早也会烦的。”我叹口气。 

“烦了才好!实在烦了,就开着跑车,冲下山崖,一命呜呼,就不烦了?关键要先买得起跑车。” 

《天堂隔壁》 我买回一盆花 

17 

我买回一盆花。 

一天走过路边卖花摊,含苞待放的花丛中,躲着一个小仙人球。鸭蛋那么大,又小又难看,挤在花丛中一点不显眼,孤单寂寞,黯然神伤。忽然有一种物以类聚的凄凉感,招呼要买下。老板是一个老实巴脚的花农,认真告诉我:小仙人球身上长了个小洞,担心不久会变成大洞。我有点犹豫。仿佛感觉小仙人球在拼命冲我使眼色:“嘿!买回去照顾我!”还是买下。小仙人球叫金虎。 

把金虎带回家,搁在阳台上。那儿阳光充足,空气新鲜。搬张椅子,双臂抱膝,目不转睛注视。金虎有一种沉默的优雅,以及沙漠仙人掌类植物与生俱来的骄傲。一身淡淡的绿,绿得不过分,不声张,但足以在人们眼睛里造成声势。浑身长满骄傲又略带悲壮的刺,仿佛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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