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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隔壁-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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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离开,继续流浪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一再容忍对方的错误
害怕精疲力竭地再次面对你一再的错误
我可以把握我,你却总是不能把握你
我痛恨时间,痛恨时间欠下我们的债务
我痛恨生活,痛恨生活非把我们逼的狼狈不堪,才肯善罢干休
我们最终没能战胜生活这个老对手
我们输了,本来可以赢的
让一切平静结束吧
我象一个流浪儿,你捡到我,又丢了我
不要找我了
你可能会找到我,但是你找不到你自己
精神本来打算托付于你,现在只好继续托付给上苍
至于身体?去哪儿流浪?去天堂?去地狱?早已无关大局
你多保重
已经看过了夕阳下的古格遗址
扎巴说的很对,所有生命意义都蕴藏其中
我也类似地看到了我们的意义
为此难过地流了泪
看完之后,给我唱《那些花儿》好吗?
没想到真如歌中所唱: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唱《那些花儿》,唱《Vincent》,唱《温暖》。
我旁若无人地为睫毛大声歌唱,直到哽咽不止,泣不成声。
泪水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早被睫毛泪水浸湿过的信纸。
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把信纸折好,放进最贴近胸口的口袋,擦干泪水,微笑着走出门去。
重新走在大街上。
走进拥挤人群里。
让霞光沐浴着我。
让夕阳温暖着我。
无所谓悔恨,无所谓希望。
一直走到无处不在的睫毛身边
《天堂隔壁》 没有等到睫毛
31
我在小咖啡馆呆了好几个月。
当然,没有等到睫毛。
中间,我去了一次古格遗址。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呆呆站在那儿,长时间注视夕阳下的古格,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感想也激发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
仿佛我一下子变成了遗迹,古格变成了观众。
黄昏里,残坦断壁千年焦土被沐浴成一片血红。
仿佛不是出自人迹,更象是地壳的一部分,地球诞生以后就伫立在那儿似的。
味道类似吴哥遗址,或者海格利尼姆古城。
海格利尼姆是被维苏维火山泥沙吞没,古格遗址却是被时间掩埋,味道更为凄凉。
又像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造的那座通天塔,站在塔下,被上帝混乱了语言,只好用敬畏的神情彼此沟通。
我找了一堵结实土墙,深深挖个小洞。
取出那一小块扎巴的骨头,深情亲吻,埋进小洞,结实填好。
抬头,碧蓝欲滴的天空中,几只鹰骄傲地展翅掠翔。
——那不就是扎巴吗?
我迎着阳光,眯着眼睛眺望,幸福地想像。
坐在古格遗址脚下。
蓝天。夕阳。荒山。疾风。苍鹰。四面八方沧海横流之后的地表杰作。
血液沸腾,感慨万千。
不禁想到时间的长与短。
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
时间也如此:所有长与短,最终会均化为短。
比如:眼前的古格遗址会继续存在一万年,而我们最多存活五十年。古格遗址存在时间的“长”,比较起我们存活时间的“短”,只能委屈缩小为“短”——我们一旦死亡,“我们的古格遗址”也随同死亡——地球上所有的 “长”与“短”,在这层意义上接近相等。
联想起跟睫毛的长与短。
无论我的时间多么“长”,没了睫毛,会均等于“与睫毛在一起时间”的“短”。如果找不到她,大把“长”时间,会均化缩小,直到无限接近“零”,成为已经死去的活着。即使濒临生命尽头终于找到,已经接近“零”的时间,还能给彼此带来多少幸福?
想起睫毛那句话:“以后哪天我消失了,你就哭着喊着,拄着拐棍儿到处找我,一直找到头发花白?”
原来,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有一个命数。
这个命数被上苍牢牢掌握,没得商量,没得退路,冥冥之中,左右彼此。一直到入墓扣棺,才能得以最终揭晓。
或许现在的结局,就是跟睫毛的最终命数?
恍然大悟,再次热泪盈眶。
坚强不让自己再流泪。
把泪水收藏起来。
把情感收藏起来。
把爱人收藏起来。
在一面土墙上,悄悄刻下:我的睫毛。
安静撤离。
之后我开始流浪。
雪山。草地。溪流。古城。村庄。冰河。森林。
我去所有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打听所有可以打听的人,只为找到睫毛,只为能够与她拥有同一个命运。
我开始喜欢讲故事。
我不管坐在哪儿,不管身边是谁,不管有没有听众,我都会席地而坐,或者晒着藏地高原的太阳,或者面对潺潺而过的溪水,或者背靠巍峨耸立的雪山,或者身处这样那样的咖啡馆小酒吧,我都会点上根烟,微笑着,开始自言自语讲故事。
“有一个人,老喜欢丢东西。”
这是故事的开头。
“丢什么?”
偶尔会有好奇的热心人插话。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丢情人。”
“然后呢?”
“到处去找。”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早知现在,当初为什么不懂得珍惜呢?”
我无言以对,然后会流泪。
在众多嘲笑的目光中,难过地流泪。
《天堂隔壁》 半年后的一天
半年后的一天。
我回到了那座久违的城市。
因为那天是清明节。
我去了皮子墓地。
取出三盒小雪茄,按照皮子的年龄整齐摆放在墓碑前。掏出威士忌小酒壶,装有他喜欢喝的伏特加,喝一口,在墓碑前倒一点,如此重复。坐了一下午,温暖地回忆往事,哼皮子喜欢的歌。想流点泪,会痛快舒服些,可惜没有成功。
突然感觉城市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它不再属于我,我也没多少必要继续属于它。
似乎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在等着我。
我没呆多久,没见什么人。把老房子卖掉,需要的东西打包寄走,寄不走的贵重物品全部卖掉,不贵重的全部送给表情善良的街头流浪汉。带上小仙人球金虎,小狗尼瓦拉,睫毛剩下的所有物品,从此拒绝了这个城市。
我在丽江至香格里拉县中途的小中甸,以便宜价格购置了一块地皮。
位置很棒。远处就是雪山,一条小河湍湍流过,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场。
一个丽江朋友帮我做了建筑设计,找了个信得过的施工队。我没建造那种藏式白房子,而是按照西部乡村小镇的标准样式,建造了一座德州风情的三层小木楼。我跟着施工队一起挖地基、打夯、起墙、搭架、上梁,油漆。小木楼太特别了,一大片牧场草地上十分显眼。如果你从丽江搭车去香格里拉,行至小中甸,雪山脚下,细心观察就能看到。
那就是我家。
也是睫毛的家。
只因她说过:“最大梦想,雪山脚下,建个木房子,静悄悄地活完一辈子。”
人只有一辈子。
这辈子,即使不能跟睫毛在一起,也要跟她的梦想在一起。
况且住在这儿,更容易找到睫毛。
我学会了早上准时起床。冲冷水澡,做早饭,跟尼瓦拉一起大吃大喝。
吃完饭,牵上尼瓦拉一起去草场上跑步,沿途摘很多花,回来插到花瓶里。瓶子插满了,就认真栽种在院子里,细心浇水剪养。
上午做攀岩锻炼。我加入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计划天气适合的日子,尝试攀登梅里雪山基部。至于神山卡瓦博格,当然万不敢想。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会攀登。世界上难得一个不被人迹踏至的地方,保存下来留个想头,是件挺有意义的事。毕竟人脚比藏民心目中的神,要肮脏的多。
吃完午饭,我会躺在晾台上吹风睡午觉。醒了就带尼瓦拉一起干农活。能够自给自足的东西,尽量自己生产。我种了很多蔬菜,向日葵,还有一大片葡萄。人生是个轮回,这些小时候的爱好,现在重新拾起。我甚至买了两头牦牛,学习放牧。开始体会与动植物打交道的乐趣,一直被忽略掉的应该属于人的一部分的伟大乐趣。
其他时间看书。那段日子把格拉斯、惠特曼、卡夫卡、萨特、二十四史甚至古兰经全部读个遍,仿佛这些作者在陪我度过每个孤单日夜。甚至开始研究藏经。我开始尊重宗教。尊重宗教营造出的那种神秘力量,让亿万人倒地叩首顶礼膜拜的伟大力量。地球上想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倒地叩首,目前只有宗教做的到。所以值得尊重。
琢磨累了,抱吉他坐在三层晾台,望着夜空下亮闪闪的雪山,默默弹上一会。感叹生活如此自由自在,除了睫毛,别无他求。
我的生活方式与当地牧民差别太大,引起他们极大好奇,也引起不小敌意:一个外乡汉人带着一只狗,莫名其妙来到这儿,建了一栋莫名其妙的房子,以莫名其妙的方式生活,与世隔绝,与他们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
一种微妙的敌意暗暗滋长。直到发生一件事。
一天深夜正准备睡觉。突然有人敲门。开门,是一对藏族牧民夫妇。女人怀里抱着孩子,男人用生疏的汉语说孩子发烧,没找着车,听说我有辆吉普,能不能送孩子去县城急诊?我赶快开车带他们赶到医院。他们走的太急放了带钱,我先垫上,还躺在医院长椅上,一直等他们帮孩子吊完水,接他们一起回家。
这对夫妇挺感激我。经常过来坐,给我捎些当地土特产。我也回敬一些雪茄之类。他们逢人就说:“那个新搬来的汉人挺不错”。有时会带几个牧民朋友一起过来坐,我就招待他们抽雪茄,喝威士忌,听披头士,看我收藏的无数碟片。他们蛮喜欢,没事就过来,后来上了瘾,有事没事都会过来坐。
后来我这儿竟然跟个小酒吧似的。每到傍晚,牧民小伙子就会嚷着“一起去管呆那儿喝洋酒抽洋烟瞅洋妞儿哪”,跑到我这儿来。有的尝雪茄威士忌,有的听永远奇怪新鲜的音乐,有的趴那儿看碟片,有人甚至跟我学弹吉他。大家来得次数多了,大好意思老是免费,干脆按进价付钱。我想也好,否则迟早破产。
丽江至香格里拉途中,没有什么象样的客栈,更不用说酒吧。
《天堂隔壁》 继续寻找睫毛
我的木楼离大路不远,徒步背包客走过,瞅见有灯光人群音乐,以为客栈,就会走过来。我受牧民好客的影响,一概热情招呼,专门准备了二楼客房。很多背包客喜欢这儿。可能纯正西部牧场式酒吧就这一家,一屋子身着传统牧民服饰的藏民,完全放松的氛围,让他们新奇又感动,似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安置疲惫灵魂的地方。
我只当招待客人,不收任何费用。后来人越来越多,吃喝住都我招待,大家不好意思,主动掏钱。我不好收,他们就塞到尼瓦拉跨包式的小衣服里。只要有人结帐,就听见大声招呼尼瓦拉的声音。
一传十十传百,很多背包客喜欢写游记发在网上,我这儿名气越来越大。刚开始只是背包客顺路坐坐,后来只要去香格里拉或者走滇藏线,都会折回来住我这儿。最后即使不去香格里拉,冲着好奇也要过来。很多拍影视的过来取景,我一概拒绝,除了两次类似《喜马拉雅》那样高品质的独立制片。
内地突然爆发“非典”。很多闲人都往西部边远地方跑,小客栈酒吧更是人满为患,每天都有客人挤进来打听住宿。只好把格局重新改进。底层做成西部乡村吧,二层改成爵士餐吧,三层改做客栈。把叫达桑的藏民夫妇找来帮忙。达桑负责进货,他老婆负责招呼客人。干脆又把达桑父母也请来做饭,二楼成了最正宗的西藏风味餐馆,更受欢迎。
时间飞逝。
睫毛杳无音讯,如同消失掉的最后一块大陆亚特兰蒂斯。
不过也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为了打发时间,继续写书。想把它献给睫毛。还坚持写日记,把每天发生的事情,用对话形式记录下来。有什么心事,就在日记里告诉睫毛,然后按照她的语气逐个回复,我再答应照办。如同两人真的每天生活在一起似的。
只要有酒吧,就会有奇奇怪怪的故事。
一次一帮学生围在吧台喝酒。其中一个抱怨说,同宿舍一个家伙性格怪异,为人孤僻,穷不拉叽,脏得要命,特别讨人烦,最近还特喜欢钻研凶杀案,莫名其妙的。“小心他把你们都杀了”,有人在旁边起哄,然后大家一起笑。许多天以后,听说了一桩血案:一个通辑犯无缘无故举起大铁锤,莫名其妙把宿舍同学全杀光了!联想起前面那个来酒吧的学生,深深为他担心。
一次一老外趴在吧台上跟我聊天。是个业余地质学者,正在研究喜马拉雅以及云南横断山脉地质结构变化趁势。说木楼客栈所在的这片草原,正好夹在两大座横断山脉中间,处在一种强烈活跃期,类似地壳大陆漂移。两座山脉地壳正在产生巨大冲撞,与激烈俯冲运动,可能会导致地壳表层断裂塌陷,形成一条类似雅鲁藏布江那样的峡谷。即使俯冲没这么剧烈,局部强地震还是极有可能发生的。我听罢友好地笑笑。
与女孩子有关的小故事也时有发生。我只当观众,不再是演员。把来客栈的女孩全当哥们儿看待,聊什么都无所谓,只当过嘴瘾。真涉及到敏感的性事,一概回避。谈不上洁身自好,只当成对睫毛的一种责任。她虽然不在身边,既然已经在心底安营扎寨,已有一个约定,就得落到实处,不能再叛变投敌。跟很多女孩成了好朋友,经常纠集一帮驴友逛大香格里拉。全是铁血驴友,见山就爬,瞅溪就溯,看洞就钻,我一概跟随,野人似的,狠狠过了把户外瘾。一天晚上露宿一片荒山,帐篷里竟然听到外面四脚动物走路的声音,十分恐怖。第二天打听附近藏民,说那一带过于偏僻,经常有狼出没。
继续寻找睫毛。
每月去一趟大理,每三个月去一趟凤凰,每半年去一趟长白山小山村。在所有人气比较旺的客栈酒吧,都留下睫毛照片,在户外杂志刊登寻人启事。一次偶遇睫毛一位老画友,说在尼泊尔遇到过她,为此甚至专门跑了一趟,当然一无所获。
长久下来,我的名字逐渐被人忘记。
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寻找睫毛的呆男人”。
我寻迹于众多古镇的孤独身影,成为现实中难得一见的“阿甘”,成为被嘲笑对象。我毫不介意,继续寻找,继续询问,继续难过,继续拜托,继续一笑而过。久而久之,大家不再嘲笑,反而流露出敬佩与同情,甚至从我身上找到某种意义?
——味道类似古希腊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他身体力行着苦行主义,过着乞丐一样的日子,毫不介意别人的嘲笑,试图以此来描述一种理想生活状态。他大白天点着灯,渴望寻找诚实的人。
——当然没他那么崇高,十分之一都没有。我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想找到心爱的那个女人,如此简单。
所谓崇高,只是一句用来给上帝挠痒痒的屁话。
如果能找到睫毛,我宁肯变得邪恶无比。
《天堂隔壁》 又一年过去了
32
时间滴水不漏地前进。
转眼又一年过去了。
有一天,感觉特别心高气爽。
如同周围的雪山全部融化,冰冷清洌的雪水全部涌进胃里。
早早爬起来,煮杯现磨咖啡,端到三楼晾台上,漫无目的四处了望。
目光一会儿在雪山,一会儿在草地,一会儿在溪水,一会儿在牦牛群。
一年又一年,眼前一切都没变,包括形只影单的自己。
变化的只是时间。
以前总是渴望突然瞅见睫毛,渴望突如其来的激动,诸如泉水给予沙漠般无限浩瀚的生命恩赐。现在不再抱有幻想。当然并非绝望。对睫毛旷日持久的执着寻找与等待,已经慢慢转化成一种生活方式。等待本身,反客为主成了与“非等待”同样重要同样普遍的生活态度。睫毛早就无处不在地充满着我,以及我的生活。
更多时候,满怀温暖,如同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温暖回忆过去,幸福面对未来。没了对重聚的大喜,更没了对失去的大悲。生活平淡如水、从容淡定、冷暖自知、无关得失、福祸相宜——这些感觉,慢慢融进血液,成为本性与生活习惯,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不再似以前只是偶尔体会瞬间感动,或者卖弄玄机。
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由。
超越那些所有束缚自己的种种欲望的深刻自由。
令人感激涕零的空气一般恩赐意义上的自由。
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感觉自己飞行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
“为了让一滴水永存,最好把它汇入大海”。
——如此这般。
自己无所不在地成为着“自己”。
在“自己”浩瀚无边的概念与意义里自由飞翔。
记得青春张狂的自己,曾经一再搞不懂一个谜底:已经得到的这些,没有得到的那些,二者对于现在与未来,到底有着什么意义?多大意义?
记得阅读《消失的地平线》时的疑惑:我们是否正在从“自己”那儿慢慢消失掉?我们消失掉的那一部分到底是什么?
现在,所有答案Blowing in the Wind。
所有一切,尽在不言中。
生活,浸泡在一丝甜涩的温暖中。
如同秋天飘下的最后一片红枫叶。
脱离树枝伤感离世的同时,从容乐观无限温暖地憧憬着下一个春天,想像下一轮生命,即将在叶子落下的地方,不可阻挡的再次萌发。
我呆呆坐了一天。
手里抱着一杯咖啡,身边立着一把吉他。渴了就喝咖啡,闷了就弹吉他。如此这般,只为坐着。偶尔喂尼瓦拉,或者喂自己。
黄昏。温柔的风,从雪山那边清冽地吹过来,无处不在地裹缠着我,柔软体贴。
傍晚时候,我去附近小镇采购。
忽然下起了雨。挺大。
赶快把尼瓦拉抱起来,跑进车里。
车子在人车稀少的路上缓缓行驶。
旁边不时掠过高速行驶的越野车。车辆稀少,车速极快。
行驶到一个交叉路口,前面红灯。停车等待。
雨越下越大。雨刷器吃力地左右摇晃。
远处的雪山,草地,河流,牧场,庄舍,牦牛群,全部朦胧在大雨里,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叹口气。
打开音响,久违的一首老歌。朴树的《那些花儿》。
记忆是一个很怪的东西。
它总是安静沉睡。总有那么一首歌,能够把它轻轻唤醒。记忆就会溜出来,弥漫在心情里,挥洒的到处都是。
这样的傍晚,这样的雨,这样的歌,这样的心情,很久很久以前似乎也发生过?
努力回忆:
街边好象应该有一个电话亭?
下面应该有一个躲雨的女孩?
应该是这样一个女孩:长发垂落肩头。削瘦的肩膀。茫然沉静的大眼睛。蝴蝶翅膀一样张开着的长长睫毛。粗呢大外套。长长的棉围巾。怀里的玩具小羊。粗布大背包?
眼睛开始潮湿。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朴树如此叹息。
我也跟着叹气。
《天堂隔壁》 窗户越落越低
忽然尼瓦拉趴在窗口“汪汪汪”叫了几声。
用手背擦擦潮湿的眼睛,观察四周。
一辆中巴车,在自己右侧,缓缓停下来,等待红灯。
我摸几下尼瓦拉的小脑袋,喂它一块巧克力。
抽出纸巾,摇下车窗,擦拭被雨水模糊掉的后视镜。后视镜里的自己,胡子拉茬,头发凌乱,生活得一塌糊涂。
叹口气。瞅瞅中巴车。靠窗零零散散稀稀落落几个乘客,味道萧瑟。
擦完后视镜,慢慢摇上车窗。
目光不经意掠过中巴车,一扇窗户在慢慢落下。
瓢泼大雨中,窗户全部关的严严密密,这扇不识趣落下的窗户特别显眼。
窗户越落越低。
慢慢露出一个女孩子的模样:
一顶旧绒线帽。
篷松长发垂落肩头。
更加削瘦的小肩膀。
一条长长的棉围巾,缠绕着长长脖颈,有点破旧,露出线头。
茫然沉静的大眼睛,默默注视远处朦胧在大雨中的雪山,若有所思。
蝴蝶翅膀一样张开着的长长睫毛,偶尔眨巴一下,略显疲惫。
粗呢大外套,左胳膊肘位置打磨得有些泛白,好象舍不得扔。
一只毛绒绒玩具小羊的半个脑袋,有点脏。
脸色苍白。饱含生活颠沛流离状态中的那份沧桑,以及不向生活低头的那份固执与坚强。
整个灰色调的构图中,唯一充满活力的,是那枚挂在胸前亮闪闪的玉戒指。
——是睫毛。
我呆住了。
浑身血液没有沸腾,相反被强烈的惊喜给凝固住了。
我张大嘴巴,屏住呼吸,差点因此造成缺氧,接连打了好几个风嗝。
反应良好的大脑,好象突然被拔下所有插头,线路阻塞,神经一下子陷入瘫痪。等慢慢反应过来,中巴车已经开始启动。那扇窗户慢慢升了上去。
脑子里所有插头迅速接好,思维迅速恢复正常。
唯独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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