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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猎王权-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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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手头上的东西扔进了怀里,这个老家伙便拍拍屁股就走人了,自然是连声谢谢也没有的。只是身影在房间里消散的时候,一句话兀自在爱德华耳边回荡,说不出的低沉。“然而强大会带来很多利益,也会打破生活的宁静。你最好懂得,如何取舍。”
  “要变得有能力,必须愿意牺牲,这就是一种交易:有付出才有获得……如果只是宁静这么简单地东西的话,倒是也换得过吧?”
  爱德华喃喃自语,将桌面上的三件东西逐件拿了起来——老侏儒已经将这些玩意儿的能力告诉了他,而高阶的魔法物品,力量确实不错。
  比方说那件黑sè的手镯。虽然那只附着了两种法术,但其中之一就是个高等隐形术。
  隐形术也算是法师们爱用的手段,除非经过魔法强化或者特别训练的眼睛,或者某些天生就能看破隐形的生物,否则便难以察觉到施法者的存在。
  其实对于爱德华来说,这法术多少有些鸡肋。隐形毕竟只是遮掩形体,不是完全抹去一个人的存在。经验丰富的老手,只要留心观察,依旧能很容易地从脚步、呼吸、心跳甚至衣服的摩擦声、空气中气流的移动中判断出隐形者的位置。而且还受到一堆法术——尤其是闪光尘的克制。尤其现在他的视力几乎完全看破魔法的隐形,黑暗之类的东西,所以对于这种法术,心理上就有些不大信任的感觉。认为远不如心灵异能的抹消感觉实在。
  当然了,并不是谁都有他这样的运道,可以弄到神器加持,凭借经验也要时间和场合去从容判断……因此隐形还是个大众化的神奇法术。
  如果配合心灵异能,倒也算是个有力的补充。更何况这玩意儿还加上了一个‘高等’的前缀——比起一旦攻击就会被发现的普通隐形术。它只要在持续时间里不被反制,就可以一直持续大概一分半钟左右,也算是个不错的东西了。
  当然,魔法之中还有种叫做真实隐形的法术。( )那个几乎可以免疫所有的观测手段,只不过等级高达九环,恐怕是很难弄到得了。
  至于说另外一种魔法,却是个混合效果,可以制造一层力场护盾。阻挡攻击。
  爱德华身上有一个老法师给恒定的护盾术,但是那个法术的防御力并不是很强,对于一些小毛贼之类的人物弄出来的刀剑弓矢还可以偏斜一下,但对于上了高级的存在。那点力场也就能用来挡挡魔法飞弹。真正在战斗中根本无用。
  相比来说,这手镯上的力场防护就要强的多了。挡住刀剑弩矢之类的不在话下,一些二三环的法术也可以无视。而且这个法术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可以将阻挡的能量储存起来,一旦超过了限度,护盾炸裂的同时,可以制造出一层音波的墙壁向外发散!被这玩意儿击中,不只要头晕眼花,而且还会被高频的音波震出内伤,算是个很好用的招数。
  当然,这手镯的能力虽然不错,可惜上面附着的力量都不是恒法的,各自只能使用三次。
  因此,这东西在老家伙眼里自然也就没啥价值,不过对于心灵术士,可就是个颇为有益的补充——他的能力偏重爆发力,在使用限度上便多少有些拙计,多了这六个法术,便几乎等同于多了一条命一样。
  至于说那条腰带,也算是很不错的东西,
  一般来说,腰带这类的魔法物品,通常都跟防御自身有点关系,但这一条附加的,却是个传送法术,它可以事先记忆一个坐标,之后只要激活项链上的法阵,便可以直接把持有者传送回到那个位置上——这种法术,称之为回返,算是一种简略版的传送法术。
  它的优点就是不象传送术那么危险,容易出现错误,但是缺点却也是因此——必须事先指定了目标,也只能回到那个目标,如果对方事先有所准备,在原地埋伏人手,恐怕很容易就会受到伏击。
  作为最为方便的法术效果之一,这个世界上的传送法术很多,不过传送总是伴随着一些危险,而这条腰带的制作者大概就是想要规避一部分的风险,
  用来保命,倒也算是不错的,只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隐匿地点,以后出去,不拘碰上什么险情,只要发动传送,立刻就会回到原地,xìng命无虞。
  这两件东西,倒是确实符合爱德华的胃口的,他自己对于魔法的研究,因为自身的施法限制,没有多少,但是作为猎人的习惯,让他对于保命、逃生相关的领域却非常感兴趣。( )只是既然挑剩下的玩意儿都已经如此之好,那老东西拿走的,自然就更加不错了,虽然他没有告诉爱德华,那些究竟拥有怎么样的力量……
  随手把玩着几件东西,爱德华发现自己多少有些心痒难搔,连冥想也难以集中jīng神,闭上眼睛,便是那几件被卡走的魔法物品在视野里晃。
  所以犹豫了一下,他干脆站起身来。准备到罗曼蒂晃晃,松弛一下jīng神。
  魔法学院之中,看来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
  虽然爱德华自己身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但从离开到回来。也不过是两个十rì多一点儿的时间,对于这些学子们来说,实际上也不过就是眨眼之间罢了。因此当他慢慢的走出法师塔,一路上碰上了几拨同窗。听他们议论的最大的事情,也不过就是又有一个走运的家伙,被上级法师看重,成为正式的学徒。
  这种新闻,对于现在的爱德华来已经不值得关注。
  虽然他那个老师,根本没有什么兴趣来指导他关于魔法的奥妙,不过,他
  只是百无聊赖地随便向着门口那边踱着步时。却一眼看到了个熟悉的身影。
  米盖尔?唐?塞万提斯。
  这小家伙走得有些匆忙,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之前的战场经历,他原本习惯xìng的抬着的下巴,现在也几乎缩进了领口。另外也没有了那种拉帮结伙的架势,只是孓然一身,只是身后却跟着几个家伙,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隐约的倒是有几声笑,听着却不是那么善意?
  “喂”
  爱德华身上的法袍,还是英凯布居罗斯从魔鬼手中换来的高等货sè,隐约的魔法气息。让他看上去颇为惹眼,不过也让小家伙愣了愣。
  “学学学……学徒长?”目光呆滞了一阵。这家伙忽然大吼一声,向着爱德华一头扑了过来!
  幸好爱德华手疾眼快。在这家伙把鼻涕蹭到了自己身上之前就一把推住了他的脑袋,笑骂道:“搞什么,跟见了鬼似的?死开点,老子没有这个爱好!”
  其实要说这个表情倒也没什么特别——毕竟在那场撤退战之中,自己可是掉了队的,兵荒马乱,丢了小命一点儿也不出奇,对方认为自己战死倒也并不奇怪,不过如此激动可就有点儿……虽然男人的友情四大铁,同过窗,piáo过娼,扛过枪。下过乡……爱德华跟他也算占了两样,但爱德华当初根本是把他半强迫似的骗到了战场,也知道这小子对于他其实一向是畏惧里面夹着一些不满,再怎么也不至于一下子就扭了过来的。
  “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激动成这样,哦,对了,跟你撤退的那帮人怎么样了?”
  “他们倒还是没什么事情,不过……”小家伙恨恨地咬着牙:“听说是大多受到了一些处分,
  “那一群混蛋,嘲笑我们从战场上逃了回来,说什么如果不是我们放弃了海曼,帝国人也打不进来!”
  “靠,这他喵的又是哪个白痴贵族在推卸责任吧?十万军队围攻海曼,还有绯焱骑士这种特殊兵种,海曼那点守军,都给他们一个重创拖延时间已经算是不错了,还想怎么样?”这奇葩的言论让爱德华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儿:“之后不是连科隆都沦陷了么,难道他们还不明白,这根本就不是人的问题?”
  “学徒长,你还真是什么都看透了……”
  得到一个应和,小家伙看来总算是冷静了一点,恨恨地磨了磨牙齿,他说道:“那几个守不住城的城主们搞出来的事端,丢了城市,丢了领民,他们自然是要找些替罪羊,尤其是赫尔曼那个混蛋,跑回了罗曼蒂之后,他居然依仗着家族势力反咬一口,将所有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这个通敌叛国的混蛋还把撤退的功劳都抢了去,反倒成了个英雄似的,克劳迪娅团长却变了罪魁祸首!说她贻误战机,丢了坚城,导致全线溃败!这个该死的!当时就应该把他给直接干掉!”
  “我们说的话,根本就没有几个人听,再说这帮家伙,贵族之间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又能有几个人出来说什么公道话啊!开始的时候坚持了几天,之后就再也不出来了!”
  “鲁道夫?赫森奇那家伙,在英格雷?赫尔曼伯爵支持之下,带队奇袭了帝国本土,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攻陷了三四座城市,不过,攻下城池之后他就放火屠城,现在已经弄了一个王国魔狼的称号,得意洋洋的……”
  爱德华摇了摇头,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已经不需要再听下去了,
  这些事情,实际上倒是并不怎么奇怪,在这种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里,贵族们cāo纵着所有的力量,想要翻云覆雨,实在是太过简单了。更何况那场战斗死无对证?
  这一次丢掉了三组城市。赫尔曼家族,这个号称北方雄狮的家族一下子等于丢少了半个身位,应付皇帝陛下的怒火之余自然是要找些借口的,他们自己家族成员的问题不能说。那么根基不牢靠的人物,比方说克劳迪娅,自然是成了代罪羔羊。
  但这种事儿,其实对于他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就算图米尼斯毁灭了都跟他没有多少关系,贵族们的倾轧本就无可避免,死了的人也根本不可能去在乎,那些什么英雄的虚名。况且克劳迪亚也没有死……
  诶?等等?
  这个事儿好像有点麻烦——那位女将军如果真的死了倒是也米关系,不过现在却在他的手下,签订了一个主仆契约,如果自己不想惹事。这个身份上的问题,就得遮掩一下了。
  “不需要半jīng灵!不需要半jīng灵!见鬼,我现在已经听腻了不需要这个词儿了……”矮人灌进了半桶葡萄酒,然后发出一个气急败坏的吼叫:“不管是跑船,搬运。还是保护他人……他们都不需要,实际上他们根本不信任我们!连船上的水手,码头的搬运工都不雇佣……他们宁可拿更高的价格雇佣别人,小黑帮。侏儒,甚至地jīng和狗头人。也不和我们联络!我就没听说过有这么离谱的事情!”
  “还不只是这样而已,原本的买家不再走我们手里的这些渠道。还有那几个旅店。没有人再住在那里……原本的生意时时都会有人来搅闹,而且越来越多被驱逐的半jīng灵需要依靠我们,他们需要吃饭,需要住宿,这样下去,不用多久,我们自己就把自己压垮了。”
  “没什么好奇怪的……实际上我们应该觉得幸运才对,能够在罗曼蒂这样的地方建立起一个涵盖杀手工作的公会,哪怕只是个中间人形式的……这帮家伙们背后也是有一定的势力的,如果不是我们也有令人忌惮的地方,他们可能早就组织了反扑了。”:
  爱德华皱了皱眉头,他本来以为那个老胖子经商多年,对于这种事情应该有个了解才对,但现在看起来,这群家伙根本就是一群生手,很有可能,他们在这之前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关乎后续的计划,
  那些原本的生意,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就直接扔掉吧……将所有能用的人手,全部集中到几个方面去……尤其是信息和走私这两种生意,剩余的,暗杀的生意也接下来,但是需要甄别,这一点和信息渠道联系起来。
  (未完待续。。)
  p



灵能 第一百九十七章 这算领地?

  改完了
  光棍节还在码字的人真悲哀……悲哀的求点新一周的票
  ————
  领地的接手,似乎挺顺利的。
  先认证了一下身份,再领取了一张写着条款的魔法羊皮纸契约,加上玺戒,签名,这个过程也就完成了。负责办理的家伙原本的那一点儿骄傲,在看到那件隐约透露着魔纹的黑sè长袍的时候,就已经消散的一干二净,动作之快,笑容之灿烂,比某人记忆里的开封菜服务员还胜了几分。
  到达领地的过程,似乎也很顺利。
  虽然这块领地距离罗曼蒂不算太近,三百里的直线距离,若是换成了实际道路,至少也要快马奔驰一天,不过有个能够使用传送术的小丫头跟在身边,这点距离就不过是一个传送术的时间而已,即使传送术多少有着一点的偏差,对于带了马匹的人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问题,所以只用了不到一个沙漏的刻度,目的地已经隐约可见了。
  第一印象也算是不错。
  这里的丘陵,已经离开了一马平川的瞭望原野,进入到了米思莲河西的丘陵地貌,带上了几分山脉的意思,虽然大多是些百多呎海拔的小山包,不过极目远眺起来,竟然也连绵出了几十里的范畴,稀疏的杂木林在阳光之下显露出其下连片的灌木,阳光洒落其间,勾勒出浓淡相宜的青翠。
  所以站在山岗上,一眼就可以看到这小小的谷地之中的村庄——如果地图上没有标示错误。那么这里就是名为勃艮第的,爱德华子爵老爷的领地。
  然而从见到领地的第一眼起,爱德华子爵便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这个领地,实在是……糟糕了一些。
  被两座土山包夹其中的大路。贯通了两个公爵领的土地,然而处于大路西边的这座村庄,却并没有交通要道附近的繁荣,平缓的山坡地上面垒起了一片土堡,将之与开垦的田地区别开来,不过那粗糙的手艺,在远处看来与矗立着几根木桩的沙堆,也没有太多的区别。围在其中的一排排茅屋低矮残破,似乎还在使用树枝盖顶,有些还露出了黑黝黝的洞口,而山坡的顶上。似乎就是领地中心的一座城堡,一座石砌的建筑,不过它显然已经荒废很久,只剩下一个隐约可见的轮廓。
  “喂,爱德华。这里是城镇么?村子也比这里强一些吧?”身边的一匹马上,巴洛克?夜雨大大咧咧的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是不是大小姐把我们传送的太歪了,跑到领地边缘的什么地方了?”
  当然,他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爱德华之前跟他们说的可是一个子爵的领地。可是这里看上去,即使给一个男爵。不,即使是一个受封骑士。也显得太寒酸了一点。
  不过接下来,矮人立刻就为他口没遮拦的另一个怀疑付出了代价,一旁的丽莎猛地在他那匹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于是这位顶盔冠甲的自称刀枪不入的勇士,立刻就扑街到底——腿短得几乎够不着马镫的他立刻就被他那匹‘作死的畜生’给掀了下去,咚地一声把地面给砸的一抖!
  爱德华摇了摇头,不去理会半jīng灵小姐的嬉笑和矮人的咒骂。( )
  这个世界上的人类,虽然占据了大陆的主体,但是自然环境的恶劣,让他们对于周遭的开发速度远远没有达到繁荣的程度,一个小贵族就可以被授予百里方圆的土地,但是其中开垦出来的十不足一,陆地上还有魔物,类人生物的强盗与山贼,所以大部分领主们对于自己领地的管理其实大多只限于核心的一块而已。离开经济交流繁荣的地区,越是偏远,治安也就越混乱。
  但面前这个地方似乎闭塞得有点过分了。
  山谷里就是往来的一条大路,却还充满了雨季遗留下来的泥石流的残迹,而作为这条道路的分支,通往领地内的路简直更不像样了,仅有几条容人通行的通道——或者说,只能算是大一些的田垄。除了一匹牲口拉扯的平板大车,剩余的车辆想要过去,都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而且农田间倒也可以看到一些农夫在忙碌,但山坡上开垦出的田地少的可怜,爱德华也干过几天农活,却也都不太清楚种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矮矮的一片,种得也很稀疏,东一块、西一块像是秃子头上的瘌痢一样,
  “那是什么作物?”
  “有一些木薯,不过剩下的大部分是豆类。黑豆和胡豆,这种东西对于土地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不过也不能用来充饥,大多是用作马匹的jīng饲料。”随便看了一眼,随行的梅利安涅说道,看来他作为佣兵,倒确实是见多识广:“这种荒僻的土地上,恐怕也就只能用作这种用途了。”
  爱德华一时之间简直有点无语。
  他自己就是农夫出身,但詹姆斯的白杨镇即使在他没有改造之前,也没有这个地方那么差劲。
  不只是因为旁边有一座被称为魔法资源宝库的低语之森,可以依靠佣兵以及野兽来发财——至少在爱德华降生的那几年,他们的镇子里便已经有了铁制农具,还有一两头耕牛,村子里也有一个酒馆和定期而来的商队,即使贫瘠,人们的吃穿上也不会太过
  反观这里……随着马匹的前进,那些农夫手里用的东西也就越发清楚,他们懒洋洋地拎着一些木棍,在地里那些说不出名字的作物中间捅出洞穴,算是替代松土的作用,竟然是脸锄头都没有,更别牛马之类的牲畜。更别说的是施肥。虽然是盛夏,但那些植物还是带着几分枯黄的颜sè。显然连水也没浇多少。
  这简直是跟原始人的刀耕火种也差不多了。
  对于领地的建设,爱德华也算是有经验的……土地就算是荒芜了一点儿,但看样子是从林地之中开拓,想必不会太过贫瘠。也不至于没有办法改造。只要好好翻过再用肥料打熬上两年,用来耕种大麦和小麦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至于说山地,这里的山坡并不算陡峭,辟为梯田也不算困难,更重要的是,绵延到远方的树林逐渐浓密,虽然不可能像是低语之森那样成为商业城镇。但是好好打理,农业的发展并不算是什么问题。
  当然,他能够看出来的事情,这里原本的历任领主未必看不出来。只是想要付诸实施,却绝非易事。
  这些改造想都要投入,各种各样的投入,还得有明白人进行指导,开始的两年不赔上一些钱财是不可能的。而这里的人口,看起来还不到一千,就算想要发展,恐怕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开垦出来的田地多了也没人种,还不如直接发展旧有的人口稠密地区。
  可既然如此。这帮人还在这里干什么?
  按理说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人会愿意在这种贫瘠的土地上存留下去,只要有点常识的。恐怕就会离开这种村落,到附近的城市或者农庄之中去讨生活——耕田的工作需要早出晚归,而且非常劳累,但是拿到的钱却很少。在通常的贵族农庄,田里产的农作物,有至少一半要要用来交税。其中的两成左右是交给国王陛下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当地领主,而种植和收获的比例一般来说是一比四,也就是说种子还得占掉两成五。
  即使能够大丰收,佃农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的收获差不多是四分之一多一点。而这个时代可没有务实的袁专家,作为主要种植物的麦子,一亩地里面的产量不过两三百磅而已,农具的落后和技术的缺乏,即使加上畜力,一家人能够耕作十几亩便已经是顶天的量了。
  或者就是因为jīng打细算过,所以有很多贫瘠土地上的农夫已经放弃了种田,在大一点的城市,哪怕女人们做缝缝补补的工作,一天也有两枚铜板,男人则赚得更多,就算是只有力气的家伙也能赚到三枚铜板,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也有一枚银币,会点手艺的更是不得了,一个月甚至能够赚到五、六枚银币。
  故土难离?
  从这里的居民脸上可看不出有如此浓厚的眷恋情绪,事实上,伱甚至没法在那些面孔上找出什么像样的表情,
  男人女人都是面黄肌瘦的模样,距离衣不蔽体也就只有几块补丁的差别,他们用黯淡无光的眼神看着这些骑马进入到他们村镇里的人们,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基础的好奇心,就像是一群行尸走肉,看不到对于未来的希望。
  村里的沙土地面,被马蹄踢踏便尘土飞扬,干燥的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牲畜粪便的味道——这个时代的人本来就没有多少处理垃圾的概念,而这里更是极端,房前屋后全都能够看到臭烘烘的一堆东西,苍蝇之类的东西在上面随意爬着。不时地拱出一两条肥白的蛆虫,让整个垃圾堆微微晃动。
  在这个夏rì的季节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丽莎小姐在自己的周围施展了两层结界,还是捂着鼻子一个劲儿的皱眉头。“天啊,这里简直是个大猪窝……臭死了!”
  对于半jīng灵小姐的评价,爱德华不置可否,实际上在他看来这里甚至连猪圈都不如,至少他家的猪圈每天都要打扫一遍,比这里还干净。不过这种地方,恐怕居民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猪圈——从村口走到中心,仅能看见的家畜也就是一两只懒洋洋的舔毛的狗,瘦骨嶙峋,连最为基本的鸡鸭都没有一只。
  爱德华一度以为,这就是他能看到的最为糟糕的景象了,但是当他们的马匹来到了那座城堡前面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这里的贫穷。
  好吧,那玩意儿与其说是一座城堡,还不如说是一片废墟,一座用石头堆砌的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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