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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人族有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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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人族有圣》
作者:宫阙楼台
太上无情,圣母不爱,巫妖猖狂,人族倍受欺辱,百年屠杀灭种危机,机缘巧合轩辕重生洪荒,继三皇之功,五帝之业,成就圣者之尊,人族霸道洪荒!!新书有大纲,楼台保证,不到断气不断更,放心看。


第一章 智者之名

自鸿钧成圣已有万万年了,这日却见红云滚滚,三日当空,圣人威压再临天地,洪荒终生无不伏地顶礼膜拜。

却说女娲眼观大地,无不硝烟四起,巫妖横行,妖族多为弱肉强食,更有甚者杀兄弑母,女娲不忍同族相残,久立不周山巅,朝思夜想却不得其法。

“兄长,妖族沦落至此,虽为圣人,亦是无能为力啊!”看到兄长伏羲妖皇,女娲不禁落寞的说道。

“小妹,这洪荒只有巫妖二族,这是时事所逼啊!”伏羲无不感慨的说道。

女娲听及此处,却领悟了,忽地沉默不语起来。

“今日我女娲便再一族,妖族便可就此脱了困境。”想到此处女娲也不禁笑出生来,声音如银铃一般,使人听得心醉。

于是乎女娲奔走大地,以圣人之尊四处游走,终于寻得了九息壤土。又在不周山心取得了不周灵泉,这不周山乃是当年盘古化身万物,盘古的脊梁所化,而不周灵泉就相当于盘古的脊髓,所以灵气十足,但是由于女娲取走的过多,却也坏了不周山的根本,也为之后的巫妖大战后的劫难,埋下了伏笔。

女娲集齐了材料后,就在不周山闭了关,百年之后天地变色,数千万的人族齐齐跪倒在女娲的面前,齐声呼喊着圣母二字。天空忽然降下无边金光,那是功德造人之功,足足有开天功德的三层之多。万道金光隐没在女娲的体内,女娲借此功德斩出自我,号功德道人,与女娲相对一拜便再次没入女娲体内。

当女娲再次睁开眼睛,顿时威压暴涨,圣人临世,万物臣服,众生齐齐拜服在女娲的脚下,众多人族见自己的圣母如此威风,更加的恭敬,却又一人例外。

轩辕看着前面威压十足的女娲,不禁十分非议,“前世谁说女娲人兽蛇身的,这明明是一个绝世美人吗,那美腿那肌肤,着实令人迷醉啊!”

这人叫轩辕肖华,外号轩辕小花,是个正正经经的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吃得好、睡得好、玩的好),一个失足溺水而亡,死的那叫一个悲催,不过机缘巧合之下,轩辕肖华竟然来到了洪荒时代。

说道轩辕肖华的到来,还真是传奇,他的起源还要追溯到鸿钧分圣位之前。

不周山前,一藤五个葫芦,各路洪荒大能争论不休,有盘古正宗三清道人势在必得,亦有妖族帝俊,东皇太一虎视眈眈。镇元大仙,红云道人也是来者不善。后来连女娲,西方二人也来参合一脚,让局势更乱起来。

最后众多大能各自做过了一场,三清道人一方得了一个,被太上老君做了装丹药的葫芦。妖族得了一个,后来被帝俊炼制成了斩仙飞刀,送给了自己儿子陆压道人。红云道人得了一个,被红云炼成了九九散魂葫芦。女娲得了一个,妖族就有了后世的招妖幡。西方二人领了一个,屁颠屁颠的就散去了,却将那葫芦藤留在了原地。

这葫芦藤乃是先天第一株藤蔓,合大造化,本来再凝聚一个葫芦就可以化形,可就在这时被众多的大能发现,取走了毕生的心血。最后被留下来,还是天道的保护,使得众人都忽略了它,不然少不得被炼成灵宝。数饷之后,鸿钧却凭空出现,这时的鸿钧已经证得了混元,成为了圣人,算得自己与这藤蔓有莫大的因果,就一跃而至,拾走了它。

这鸿钧教化众生,方才的几个人无不是他的弟子,其中几个还是亲传弟子,子之因果亦可由师傅来还。鸿钧看了看这株藤蔓,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便收了起来。

谁又能想到这藤蔓在鸿钧袍子里,没有停下生长,竟然以鸿蒙紫气为养料径直长了起来,当鸿钧发现时,鸿蒙紫气已经被其吸收的十之五六了。七道紫气虚弱无比,鸿钧暗暗叹气,如此一来这,鸿蒙紫气却是只能成为一个成圣的契机了,也算是老子等人还了这藤蔓的因果。

这先天藤蔓足足吸收了七道鸿蒙紫气的一半还多,依旧没有化形,却是天道压制,这先天藤蔓,聚集了七道鸿蒙紫气的道,要是化形了那还不直接超脱了天道压制。所以在天道的压制下,先天藤蔓结出了第六个葫芦,号鸿蒙紫匏(古代葫芦又叫匏)。

女娲造人之时,鸿钧又将这先天藤蔓给了女娲,做那造人之用,其实是天道想利用女娲,将那先天藤蔓处理掉。

结果那先天藤蔓自我保护之下,女娲愣是没有发现,在葫芦藤上的第鸿蒙紫匏,不过天道也不甘示弱,一番算计下,那葫芦竟然被甩了出去。

鸿蒙紫葫芦在甩出去的瞬间,被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包裹,令时空发生了微小的扭曲,在亿万分之一的几率下,轩辕肖华来到了这个洪荒时代。

身怀鸿蒙葫芦的轩辕肖华却完全不知道这些,被女娲一个袖里乾坤,连带着还有那数千万的人族;一起收到了袖子里。

在哪无边的袖子里面,其他的人族,只知道不住感叹圣母神通广大什么的,而轩辕肖华竟然在感叹着圣母女娲的体香。

在轩辕肖华的思维里,这个圣母虽然是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可和自己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啊,有什么好顾忌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轩辕肖华被放了出来。

“这里是东海之滨,你们在这里好好生存、繁衍,不要轻易离开这里。”女娲说完这些,就离开了。众多的人族集体拜倒在地,送别人族的圣母。

轩辕肖华也拜倒在地,但他只是单膝跪地,不过他跪在人群的最后边,所以众人都没有发现罢了。

轩辕肖华在女娲走后一直在沉默,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危机四伏的洪荒时代该怎么生存,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优势就是熟知历史,不过那些神话传说也不一定说的准,就向女娲人首蛇身这件事就十分的不准。其实女娲的本体真的是人首蛇身,只不过平时不会露出来。

轩辕肖华也看过一些后世的洪荒小说,可是那些作者杜撰的事,又怎么能作数呢。

相对于轩辕肖华的空想,他的那些族人可就实在多了,各自的找起了食物,不多时就有人抓到了一些小动物,兔子啊,野鸡了什么的。

有一些人看到轩辕肖华在发愣,还好心的分给他一些生肉,让轩辕一阵感动。这些人族可不像后世那些勾心斗角的人,心地善良,勤恳能干,乐于助人。

在一些人的组织下,开始有序的捕猎,可是刚出生的人族实在太过弱小,要不是女娲在离去时特意交代了东海龙王,人族早就被灭了几百遍了。

龙族虽然在第一量劫中死伤殆尽,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的龙族族长那可是准圣巅峰的修为,虽然低调,可谁能不买龙族点的面子呢。

轩辕想到,在洪荒这个时代,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可对于现在的轩辕来说,活下去才是最硬的道理。

轩辕开始和人族一起去捕捉野兽,不过不知为何,轩辕的身子比之同族的人,差上好多好多,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凝聚而成的身体,刚刚生来便有了堪比巫族的体魄,人人都可力举千斤巨石,杀一些没有修为的野兽,完全没有问题,可轩辕却完全不同,轩辕完全就是一个强化版的前世身体,百十来斤的气力,在捕猎中连收拾战利品都做不到,因为那些庞大的野兽尸体,完全不是轩辕能够搬得动的。

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前世的自己就是个宅男,是个废物,没想到自己再活一世,依旧如此,轩辕无不自嘲的呢喃道。

“轩辕大哥,给你果子!”一个小孩子将一叶子果实递给了轩辕,这些孩子不是结婚生子而来,是女娲造人时直接造出来的,气力丝毫不比那些成年的差。这个孩子叫天佑,还是轩辕帮他取得的名字,人族初生,众多人族皆是没有名字的,只有轩辕是个另类,轩辕肖华取了自己的姓氏当了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轩辕所在的区域还引起了轰动,当时肖华只是简单的介绍了自己,可是就在肖华说出名字那一刻,天道竟然认可了肖华的名字,周围的人也一瞬间明白了这轩辕的意义,从此天地间的生灵皆有名有姓,不必拘泥于道号法号。

后来肖华赐予族人的名字都得到了天道的认可,这一事件瞬间轰动了整个人族,众多人族部落的人都来相见,直到后来各个部落的大酋也争相赶来,都争相让轩辕给赐予他们名字,后来所有人族都知道了,在轩辕部落有一轩辕氏,天生便有了名字,亦能赋予人们名字,而得到轩辕赐予的名字,便能得到老天的祝福。

直到了现在,人族都以能得到轩辕取的名字为荣,争相拜访,一时间风光无限,但这些依旧解不开轩辕的心结,哪个废物的心结。

天佑是和轩辕最为亲近的人了,还记得他们刚到达东海之滨,轩辕可是沉思了数个月,其间的食物和水,都是这小子给肖华的,轩辕夜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可自己这双手又能报答个什么呢,只能给他取了个名字,天佑意思是上天庇佑,为了这个名字那小子可是高兴了十几天那!

因为肖华的闻名,他所在的部落也以轩辕命名下来,肖华在到达东海之滨后就一直在发呆,但在其他人族眼中却不是这样,人们认为他是一名智者,圣母派创造出来的智者,人们确信,他在冥想人族的未来,在为人族的发展思考,现在他想透了,上天便赋予了他名字,他叫轩辕。

有了这么一个智者,轩辕所在的部落立即名声显赫起来,到了后来肖华所在的部落大酋干脆将部落,以轩辕为名,使得轩辕部落更加名噪一时。

部落的众人虽然都想让肖华赐予名字,可是智者需要冥想,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打扰了智者,智者可是在为整个人族冥想啊。

第二章 人族有屋

天佑是轩辕部落专门为肖华送食物的,天佑也知道,肖华不愿意吃那些生肉,所以每次送来的都只是些水果。

轩辕吃着这些族人辛辛苦苦从险地得来的水果,心中无比的惭愧,没错这些像芒果一样果子,是肖华族人历尽艰苦摘来的。

这果子只有远离部落的大林中才有,可其中的凶险,肖华十分清楚,族中有数支优秀的捕猎队,一起进了大林子,却只出来了仅仅两名族人。

五十多人进去,就只出来两个人,在太平盛世呆久了的肖华,一脸的不能接受。

而存留下来的两个人则带回了肖华现在吃的果子,这果子十分神奇,平常人吃了可以凭空涨上数千斤的劲力,着实神奇。

肖华知道后,急忙向那人讨要了一个,可吃了以后依旧那样,手无缚鸡之力(洪荒野鸡光体重就几百斤),接连吃了几个也没有变化。

在场的很多人见肖华吃了一个后,还要吃都要阻止,可想了想,他可是智者啊,怎么可能不知道呢!等肖华吃了四五个后,众人终于明白了,智者不愧是智者,旁人吃了一个刚刚好,吃了两个就被撑的口鼻流血,智者大人竟然连吃了数个都没事,而且看样子完全没有身体上的变化,那些族人吃后可都爆涨了一圈啊,看样子智者大人是将圣果吸收进了脑袋里,变得更加聪明了吧。众人还真没有想错,这圣果还真的被肖华吸收进了脑子,不是因为肖华是什么智者,而是肖华脑袋里有个鸿蒙葫芦在吸收而已。

鸿蒙葫芦在进了肖华身体后,没有停止生长,肖华本体乃是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正好适合这鸿蒙葫芦的生长,这也导致了肖华那虚弱的**,如果不是这些先天灵果的补充,肖华说不定,早都被吸成人干了。

从那以后各个部落都会派人,去大林中去取圣果,然后分一半送去轩辕部落,给他们人族中唯一的智者轩辕氏。

肖华每次看到只有零星的几个人,伤痕累累的从大林中出来,心中的伤痛都是无以复加的。肖华曾经多次劝解族人,不要冒险,可那些人表面上答应很痛快,每天却依旧会送来充足的圣果,让肖华无可奈何。

天佑每次回答肖华都说,“智者大人为了整个人族思考,我们怎么能让智者饿肚子呢!”看着眼前这诚挚的眼神,这些可爱的族人,肖华感动了,自己受着他们的供奉,也一定要回报他们啊。

看着栖息在大树下的族人,肖华一阵感慨,这时的生活也就如此吧!将来神农皇会教给他们耕种,燧人氏将来会教给他们用火、、、、、、

肖华一直认为这些事,都是以后一定会有的,这时他却突然一怔,为什么自己不现在教给族人呢,这样人族可以更快的发展,更快的强大起来。

看着经过的族人都恭敬的向自己一拜,称上一声“轩辕智者。”这更加坚定了肖华的想法,后世听了那么多的因果算计,这会全都被肖华抛到了脑后。

肖华其实多虑了,因果什么的,完全找不到他,因为肖华身具鸿蒙葫芦,拥有屏蔽一切因果的作用,这还只是鸿蒙葫芦还在幼期的原因,七道鸿蒙紫气的道汇集而成的葫芦,怎么可能弱得了。

肖华叫来几个族人,这几个人都是极其聪慧的那种,平时有一些疑问,都是他们来请教自己,之后再传授给其他族人,也是这样,他们对肖华十分的信服,是肖华绝对的狂信徒。

肖华将房子的样子一点一点的,讲给他们听,可光是说的,他们完全听不懂,于是肖华在树上取了一个柳条,折成了一个一指粗细短棍,在地上描出了房子的样子,墙是石头磊成的,房顶却是茅草,这也是现在能制作的极限了,就算肖华将高楼大厦画给他们,他们也不可能做的出来。

可就在肖华画完了最后一笔后,天地突然变色,原本阴沉的天空,瞬间云雾消散无踪。变得阳光明媚,太阳好像发出一道光,笼罩了肖华,他顿时感到身体好像被一团气包围住了,感到自己好像要飘起来一样。手中的笔也一瞬间变得笔直,原本的木枝竟然变成了玉笔,肖华握着它竟然感到一种生命的感觉。地上的那幅茅草屋,竟然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浮起,足足涨到了数十米才停下,而且在停下的后慢慢的石化,几个眨眼间就变成了一块坚固的岩石,上面印着放大版的茅草屋。

众多人族瞬间被吸引了过来,几个正在接受肖华教授的人,都被这个这个场景吓傻了,肖华也被这个场景惊呆了,想了片刻就挥退了众人,叫他们去建造房子,众多人族见到神迹后,知道这个叫房子的东西的重要性后,建造的十分卖力。

肖华现在很困惑,相信刚才自己一定是受了天道的表彰,不然不会这样,可在人族的历史中,对于第一个建造房子的人,没什么记载啊,按理说不会有什么,莫大的功德啊!

其实人族第一个建造房子的人,不是洪荒第一个,妖族在统治天庭时,就建造了殿堂,可如今肖华先人一步,建造了茅草屋,使得洪荒不必再露天而立,不必拘泥于洞府,造福了万千的生灵,所以天道降下了功德,连那个木枝都得到了好处,而那个印着茅草屋的巨石,后来则成了功德灵宝。

在这洪荒,有法器宝物受各路大能追逐争夺,其中分灵器、灵宝、至宝三类,而这些灵宝又分先天、后天、功德三类,先天灵宝则强于后天灵宝,而功德灵宝则是最稀有的,只有身具大功德的人才能拥有。

肖华想了数天,而不得其法,果断就放弃了,肖华就是这样的性子,不求甚解,就是因为这个性子,得过且过,才落得一个三流大学生,没有工作的地步,不过这次也多亏了这个个性,不然以肖华现在的修为(就是毫无修为拉),去猜测天道,绝对是走火入魔的路子。

回过头来,轩辕部落的族人以经将茅草屋搭建了起来,可那个比例完全超脱了肖华的预计,那那里是茅草屋啊,十数米的大房子,墙是由一个个几千斤的巨石累积而成,屋顶是大树的树枝覆盖的,中间是一颗五六个人才能合抱的大树做房柱,房子的里面,足有数百平方米,这觉对是别墅的架势啊!

“轩辕智者大人这是族人特地为你建造的。”大酋詹季率领众多族人拜倒在肖华面前。

“感谢轩辕智者为我人族创造此物,使我们可以防风避雨,抵御严寒。”说着众多人族再次相拜,这些天大酋带领族人已经建造好了,数十个茅草屋,只不过小很多。住在茅草屋里,没有风亦没有雨,让人们有种归宿感,让人感到眷恋。喝水不忘挖井人,众人想来拜见肖华,可肖华却在沉思,智者的沉思啊!这可是大事,绝对是人族一顶一的大事,等绝对要等,数万的人族一等就是几天,期间就盖起了肖华看到的那座‘别墅’。见到肖华站起了身,大酋詹季赶忙带领族人前来拜见。

肖华赶紧扶起了大酋詹季,“大家快起来吧,轩辕受不起啊!我轩辕亦是人族的一员,为人族做事也是我的本分,是应该的。”肖华将族人一个一个亲自扶起。可刚刚扶起了没几个,肖华脚下一个踉跄,左脚拌了右脚,摔了个狗抢屎,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智者!智者、、、、、”所有族人将肖华围了起来。

肖华一脸尴尬的站了起来,看到族人的脸上都是关切,“轩辕智者为了我人族,耗尽心血,我带表族人,请您接我三拜。”大酋詹季说罢就是三拜,声声震耳,众多族人也跟着一起下拜。

肖华想去扶大酋,可詹季怎么敢让智者再动力,要是累死了怎么办,汗!!连忙找了几个两个壮汉将肖华抬进了屋子,期间几万的族人都让开一条道,目送肖华离去,如此待遇,即使以肖华城墙般的脸皮,也不禁一阵脸红。

看着这数百平方米的,肖华一阵感叹,老子上辈子没住上,这辈子可要过足了瘾,肖华在这个大屋子里是连蹦带跳,前翻后滚。要是让那个大酋詹季看都,还不得三观尽毁,五气朝天啊!

之后肖华派遣了轩辕部落的族人去外面传授房屋的制造,而总领这造屋之事的人,肖华赐其名为有巢,其意为人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后来因为造福人类,被尊称为有巢氏(氏在远古为神邸的意思)。

第三章 妖圣来袭

一晃数年,房屋的建造之法已经传遍了整个人族,所有的人族都住上了茅草屋。期间肖华还教族人用茅草做床被,不过没有因此而得到功德。

人族无不在歌颂那个叫轩辕的智者,肖华的事迹成了传奇,人们争相传诵着肖华造屋时的情景,肖华也成为了人族公认的智者,也是唯一的智者。

轩辕部落名声鹊起,慕名而来的人也纷纷加入,很快轩辕部落就成了人族第一大部落,期间肖华也参与了部落的管理,最初的人们,最为赤诚也很好管理,部落的人也十分信服肖华。肖华将族人分成数个小队分散去寻找猎物,并且相互之间有信号,如果一队发现了猎物,就放出信号,附近的小队就会找上他们,这样加强了族人的捕捉效率。而且肖华命令,遇到未成年的野兽,不要出手捕捉,还要放生,人族的发展极为迅速,几十年的时间人族的数量已经从先前的几千万,增加到了近两亿的地步,如果再不压制捕猎,最后人族将饿死在这东海之滨。

轩辕部落身为第一部落,起到的带头作用不可谓不大,轩辕部落的每一项政策的颁布,其他的部落都争相的效仿。

这时在轩辕部落最大的房子里,肖华正在和一块木头较劲,手中拿着一个木棍,对着一个木头猛转,可忙活了数饷就是没有半点效果,肖华又是一阵气恼。这样的事肖华已经试了好些次了,可它就是不起火,可能还没到人族脱力茹毛饮血的日子吧!

可是每次肖华看着那些族人,每天吃着生肉,喝着兽血肖华都特别的难受,气愤之下,肖华举起玉笔对着石壁就是一击,玉笔在石墙上划出一串的火花,肖华见此瞬间呆住了,钻木取火不行,我可以击石起火啊,肖华马上开始实验起来,用玉笔一下一下的敲击着石壁,而石壁的一边就是肖华的床(一堆茅草)。

房外族人听到房内的声音,也不奇怪,那里总会发出一些怪事,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可还没一会,房子就起了火,众多的族人就惊慌失措起来,这东西他们看过,摸过还伤在这东西上面,几个族人见状就要冒火进屋就人,却见肖华大笑着自己走了出来,几个人连忙拜见。

“智者大人,这东西我知道,他怕水的,我现在就去找来灭了他。”一个人赶忙说道。

肖华差异的看了那人一眼,没想到还有人知道水能灭火,摆了摆手,“这叫做火,就是我放的,灭了做什么!”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轩辕智者到底要干什么,放出这个叫火的怪物干什么。

“去将所有的族人都叫来。”肖华吩咐道。

没一会肖华的周围就聚满了人,肖华就讲解了关于火的一切,亲手为族人制作了熟食,用玉笔为人们演示了击石取火的方法,肖华将轩辕部落的人都带到了,那块造屋时凸起的巨石旁,自己则是站在石头旁为族人演示,而在肖华演示结束的那一刻,天地震动,无边功德冲天而降,只不过肖华他们看不见罢了,没有修为的人是看不到功德的,众人只感觉他们的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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