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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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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
作者:如小果
文案
温锦言生来缺乏三样东西:童心、耐心和爱心。
遇到视觉障碍者阮清歌和她的儿子阮承光后,他每天必做这些事:
一,陪阮承光堆积木玩飞机看奥特曼。
二,回答阮承光的十万个为什么,以及,忍受阮清歌对自己的各种“无视”。
三,和阮清歌做满满的爱。(*^__^*)
一句话简介:我看不见,但是我还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孩子的爸爸~~
看文指南:
1。女主是盲人设计师,慢吞吞小蜗牛;男主急性子,狂犬病间歇发作
2。这是个女主成功把低情商老板兼毒舌老师调|教成忠犬老公的温馨故事,附有萌萌的小包子一枚~~
3。本文涉及到刺绣和服装设计,如果有错误,欢迎指出~~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清歌,温锦言 ┃ 配角:阮承光,宁南星,江乔 ┃ 其它:萌包子,励志,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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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希望之光
12月24号。
平安夜。
天特别的冷,雪堆了一层又一层,肆虐地冻结着大地,世界呈现出一片无力的苍白。
呲呲——
高压锅的限压阀被蒸汽顶了起来,发出的响声在沉寂的小屋回荡着,无比刺耳。
“妈,把孩子丢在福利院门口吧。”阮清歌虚弱地靠在枕头上,声音冰冷得就像窗外的漫天大雪。
阮蓉“啊啊”地叫着,让女儿冷静点,别做傻事。
襁褓中的婴儿似乎感知到自己即将被抛弃的命运,哇哇地哭了起来。
阮清歌听的越发的心烦,正要捂住耳朵,阮蓉抓住她的手,在她的手心写字:“舍得吗?”见女儿沉默不语,阮蓉无奈地叹了口气,又写:“孩子饿了。”
“那就饿死他算了!”阮清歌突然发火,大声嚷道,“妈,你快点把他扔掉。要不然我,我就掐死他!”她伸出手,摸索着身边的婴儿。
阮蓉抢在她之前,把孩子抱在怀中,发出责备的“啊啊”声。
周围的空气仿佛渗了胶,一点一点地凝固起来,沉重得母女俩都快喘不上气来。
许久过后,阮清歌捂住脸,哽咽道:“明明只和他发生过关系,为什么孩子不是他的?难道那晚的那个男人真的不是他?妈,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养这个孩子?”泪水顺着她的指缝流了出来,颗颗晶莹,滴滴绝望……
一阵寒风刮来,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落。
“妈,你回来!”阮清歌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被横在雪地上的一块木桩绊倒,重重地摔倒在地。她顾不得全身的疼痛,爬了起来,无助地在黑暗中张望着,心急如焚地叫道:“妈!妈!你快回来!不要送走!”
雪花簌簌地落到她的头上、她的肩上,化成雪水,带着刺骨的寒意往身体里渗去。她怨,她恨,可她终究还是狠不下心。这个孩子陪了她九个月,又经历了地狱般的轮回才生了下来,早已成为她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就算不是他的儿子,也是她阮清歌的孩子。
清亮的啼哭声在耳边响起,犹如天籁。“妈,把孩子给我。”阮清歌伸出双臂,小心翼翼地接到自己怀中,声泪俱下,“小宝贝,对不起,妈妈再也不会不要你了。”
在阮蓉的帮扶下,阮清歌回到屋里,解开哺乳扣。许是饿坏了,小家伙一闻到奶香,就拼命地吮吸上去。红红的腮帮子瘪了下去,鼓起来还没两秒,又瘪了下去。
“慢点、慢点。”阮清歌轻轻地拍着他的背,脸上洋溢着初为人母的幸福与喜悦。
“妈,我给孩子想好了名字,就叫承光。”阮清歌用食指摩挲着他皱巴巴的小脸,开心地念叨着,“承光,阮承光,你好。”
在这漆黑幽暗的世界里,承光承载着希望的光芒,鼓励她要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
七年后。
“阮、承、光。”
“嘘——”阮承光蹲在槐树下,眼睛差点贴到了地面,全神贯注地研究着那群浩浩荡荡往北迁徙的蚂蚁。
“阮!承!光!”一只手伸过去,揪住了他的耳朵。
“啊,疼疼疼!谁呀?”阮承光小嘴撅得老高,扭过头,见到了班主任。他立即换上一张天真可爱的笑脸,明知故问:“杜老师,怎么呢?”
“现在是体育活动课,你怎么躲到这里?”杜老师指着在操场中央玩耍的学生,缓了缓语气,问,“承光,你怎么不和他们一起玩?”
阮承光很是帅气地用嘴吹了吹刘海,一脸嫌弃道:“老鹰抓小鸡是小孩子玩的游戏,我才不想玩。”
杜老师满头黑线,心想,难道你不是小孩子吗?她拽着他的后衣领,跟拎小鸡似的把他拎了过去,让他当一只光荣的“母鸡”。
下课铃声一响,阮承光背上印有奥特曼图案的蓝色书包,甩开小短腿,飞快地冲出了校门。
“清歌,我来啦!”
阮清歌坐在校外的石凳上,听见儿子朝气十足的声音,唇边泛起了浅笑。一旁棕色的拉布拉多犬看到小主人,对着他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怎么流了这么多汗?”阮清歌摸着他的脸,问道。
阮承光努了努嘴,“刚刚被杜老师抓去当母鸡了。为了保护我的小伙伴们,可把我累坏了。”他牵起阮清歌的左手,在回家的路上,开始十万个为什么,“清歌,为什么蚂蚁们要搬家?”
阮清歌回道:“可能要下雨了吧。”
“为什么下雨就要搬家?”
阮清歌又回:“因为害怕被淹死。”
阮承光额头上仿佛顶着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蚂蚁不会游泳吗?”
“因为……它没有手呀。”阮清歌抿着唇,忍住了笑意。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师刚发的红领巾,脑门上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红领巾是红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迟疑地说:“因为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
“烈士是什么?”
阮清歌想了想,用尽可能浅显的语言解释给儿子听:“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坏蛋想要占领我们的家园,勇敢的烈士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坏蛋赶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声,“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背诵着刚刚学会的一首儿歌:“小兔小兔轻轻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们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边再次泛起笑来。
得到妈妈的表扬,阮承光得瑟地挥舞着手中的红领巾。一个不小心,红领巾被甩了出去,飘到马路上。他松开阮清歌的手,跑过去捡。
嘎吱——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面擦出了一米长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眼,把视线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惊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她焦急地赶了过去。
“妈妈,我没事。”阮承光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心有余悸地环住了她的腰身。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破口大骂:“走路没长眼睛吗?赶着投胎吗?”
阮清歌连忙把儿子藏在身后,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吗?真是晦气!”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叫骂,被坐在后车座的男人制止了。
宁南星打开车门,向那对母子走去。
那个母亲出乎意料的年轻,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清丽素净的脸上浮现出隐隐的不安。而那个小孩在见到他的那刻,窜了出来,像是老鹰抓小鸡里的母鸡,张开双臂,挡在母亲面前,警惕地望着他。
“小朋友,你的手——”宁南星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声道,“叔叔去药店买药,你等着。”
阮清歌蹙起了眉头,急促地问道:“承光,你的手受伤了吗?”
宁南星讶异地看着她,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黯淡无神,空茫而无焦聚。
原来是盲人啊……
阮清歌侧过脸,眼睛越过他的肩头,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点,带着某种让人心酸的执拗,说:“我是视觉障碍者。这位先生,麻烦你告诉我承光伤的重不重。”
“一点擦伤。请稍等。”宁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药店走去。没多久,又回来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伤口,细细消毒后,往创面涂了些红药水。
阮承光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是不疼,只是一旦喊疼,妈妈因为看不见,会更加的担心。“叔叔,谢谢你。”阮承光颇有礼貌地道谢。
宁南星捡起路面上的红领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脏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能洗。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洗了就变成白领巾了。”
宁南星被他的童真逗乐了,摸着他的头,轻声软语地问:“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么吗?”
“我知道。清歌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怪兽想要占领地球。烈士就是奥特曼,牺牲自己的性命把怪兽赶了出去。”说话间,阮承光那对乌黑的眸子映着外头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么时候这么说的?
“哈哈——”宁南星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正要继续闲聊时,从车里传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宁南星,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上车!”那人的语气极为的凉淡,听的出,他的耐心已经用光了。
阮清歌这才意识到,除了司机外,车里还有一个男人。
☆、第2章 小萝卜头
温锦言看了下手表,已经四点二十分了。
那个烂好人宁南星似乎还准备继续对残疾人士和幼~齿儿童传播爱心。温锦言失去了生来就少的可怜的耐心,寒着声音把他叫了回来。
车子重新启动,不一会儿,离开瑞林小学所在的向阳小路,进入了宽敞的新荣大道。
“我说宁三少,你以后能少管闲事吗?”温锦言闭眼假寐,神情显得有些无奈。
宁南星心情不错,笑道:“锦言,你不也是慈善协会的会员吗?要多多关爱妇女与儿童。”
“儿童,那不是世上最讨人厌的物种吗?我向来敬而远之。”温锦言睁开眼睛,眉毛一挑,“至于妇女,我习惯在床上关爱她们。”
宁南星微微眯起眼睛,神情微妙。传闻说,天弘服装集团的少东家守身如玉,不到新婚之夜绝不破处。又有传闻说,其实温公子患有难以启齿深恶痛绝惨无人道的疾病——
不举之症!!!
宁南星刚刚听到这个传闻的时候,表情是这样的:(⊙o⊙)
怎么可能?开玩笑的吧?深城鼎鼎有名的剑道高手,怎么可能不举?
可是这几年,温锦言别说女朋友,连男朋友都没有。也许……可能……大概吧……
所以现在,他的表情是这样的:→_→
温锦言嘴角抽搐,脸黑得不能再黑了,“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那些传闻都是假的。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他重点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非常……
哦,非同寻常……
宁南星隐隐了然,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安慰道:“现在医学很发达的——”他在心里补充着:哥们,别泄气,迟早有一天,你会重振雄风的。
这os的声音大得直接灌入了温锦言的耳朵。温锦言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差点就要跳起来了,咬牙切齿道:“宁南星,我再说一次,我没有任何问题!”
宁南星连忙赔笑:“开玩笑啦,我知道你的身体非常健康。”他也重点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宁、南、星!”
一个小时后,车子抵达了慈善拍卖会的举办场地——君悦大饭店。
宁南星来的目的很单纯,作为予希社现任慈善协会会长郑忆慈的儿子,他是来刷存在感,混个脸熟,以便扩大自己的人脉。
温锦言来的过程很粗暴,作为下一届会长有力竞选者严芸的儿子,他是被父亲温弘踢来拉选票的。
“锦言,”郑忆慈面带微笑地走来,不失温和的语气令人如沐春风,“你在时装周发布的‘蝶变’系列非常精彩,我非常喜欢。不过,事业得意情场怎么能失意?那个陈教授的女儿陈娉婷知书达理,长的又温婉娴静,真的非常适合锦言你。”
温锦言正要推掉这场无聊的相亲,他的母上大人严芸呵呵地干笑两声,开口了:“我家阿锦事业心重,不急着结婚。对了,宁太太,你家南星好像也没有女朋友吧?不如留着给南星吧。”
郑忆慈摆摆手,“温太太,不是我自卖自夸,我家南星长相优气质佳,脾气更是一等一的好,不知有多少太太削尖了脑袋想把女儿嫁给南星。我从不担心他找不到女朋友。”她一脸苦恼、推心置腹地又说,“可是你家锦言啊,好像对女人不感兴趣。这可怎么办?温太太,你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
“宁太太,只要阿锦愿意,明年这个时候我就能抱上小金孙。我对我儿子的能力深信不疑。”说完后,严芸把散在胸前的一缕发丝极缓、极慢地撩到身后,有意无意地展示着手上那颗亮瞎眼的鸽子蛋。
郑忆慈看着严芸,加深了嘴角的笑意:“南星,快过来给妈捶捶肩膀。你爸也真是的,给我买这么重的蓝宝石项链。”
气压骤低,空气中似乎有无数火花在闪。
据说,严芸和郑忆慈是在一个大院长大的。两人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同班同学。
据说,严妈妈和郑妈妈在女儿还没出生前,就暗暗较劲。此后两人攀比的内容如下:女儿出生时的体重,女儿的兴趣特长,女儿的考试分数,直至女儿的男朋友、女儿的婆家、女儿的婚礼排场,后来则是外孙出生时的体重,外孙的兴趣特长,外孙的考试分数……
许是从小就耳濡目染,这一光荣传统到了严芸和郑忆慈这一辈就变本加厉。
温锦言和宁南星交换了下眼神,为了避免被不幸伤及,默默地退到一旁。
宁南星从侍者那拿了两杯酒,递给温锦言一杯,不忘用戏谑的语气调侃道:“昨天你放陈大才女鸽子了?你知不知道她天天在微博上给你写情诗?什么一见锦君心相许,再见锦君终生误。什么如若得君一回顾,我便陪君朝与暮。”
“宁南星,你再多说一个字,小心我喷你一脸酒。”温锦言沉着脸,抿了一口酒后,坐到白色的真皮沙发上。
他今天穿着黑色的英伦风西服,剪裁合度且质料上佳,衬得身姿越发的英挺。长腿随意交叠,手持一杯红得耀眼的valleyspring,姿态不可谓不优雅,气质不可谓不卓绝。
有位小明星见到他,两眼哇咔咔地泛着桃心。正想过去搭讪,被经纪人拉住了。也不知道经纪人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小明星一脸惋惜地看了看温锦言的脸,再低头看了看他的裤裆处,扭着小蛮腰,离开了。
温锦言瞬间黑脸,脾气火爆的他差一点就把酒杯摔到地上,对着全场咆哮道:“你们才不举,你们全家都不举!”
不就是一次醉酒被小嫩模挑|逗可某个地方没有正常反应,至于这样埋汰人吗?
好吧,是两次。
而这一切,都怪梦里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温锦言在心中愤愤然地骂了句,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没多久,会长郑忆慈上台,宣布慈善拍卖正式开始。
热烈的掌声过后,模特亮相。在流光溢彩的灯光下,她佩戴的钻石项链越发的耀眼夺目。
司仪适时讲解:“今天第一件要拍卖的首饰是由天弘服装集团温太太送出的。这件首饰的名字充满诗情画意,叫踏雪寻梅。是由晶莹通透的天然泰国红宝石镶造,再加上完美无暇的钻石衬托,造型优美,清新脱俗。底价五十万。”
“五十五万。”
“六十五万。”
“七十万。”
“……”
温锦言对这种借以慈善名义来炫富的行为向来不齿,他刷了下微博,圈中好事的朋友给他转发来了陈娉婷的最新留言。
【念君盼君君不来,只怪天公不作美。一把小伞捎过去,风雨不隔你我情。】
温锦言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往下一拉,扫了眼评论,气得肺差点爆炸了。
超跑会长林小贱:锦君,你若不举,便是晴天。
圈中贵公子:锦君,你若举起,便是湿了。
我是汤姆苏:锦君,你若开伞,便是进步。
你家的女人全被我承包了:提醒,以下的朋友请保持队形。
……
**
温锦言原想去超跑俱乐部撕碎林小贱的嘴巴,最后却让司机把车开到了三坊路。
这里是闻名全国的服装天堂,是内陆最大的中低档服装批发市场。即便现在是晚上八点半,仍然客流如潮,举步维艰。
温锦言一手抄着裤袋,玉树临风地站在宝马车旁,远望这座熠熠生辉的灯光夜市,感到由衷的自豪。
他的父亲温弘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把这里从老旧破败的废村改建成繁华的商业区。约十个大型商场、数千家商店云集于此,每日的客流量逾十万人,是无数年轻人梦想致富的地方。
比如说,街边那个正卖力吆喝的小男孩。
“正宗苏绣香囊,纯手工制作,快来看,快来瞧!”阮承光看到西装革履清贵无比的来人,嘻嘻笑道,“叔叔,买一个吧。”
温锦言瞧了瞧篮子里五颜六色做工精致的香囊,又瞧了瞧头大身体小的小男孩,正色道:“小朋友,你知道这里不能摆地摊吗?”
阮承光饶了下后脑勺,有点心虚地反问道:“真的吗?”他拿起一个绣有荷花的大红色香囊,使劲推销,“叔叔,你看,这香囊多好看啊。价格保证实惠。”
温锦言接过来细细一看,忍不住在心中赞道好手艺。图案秀丽,色泽文雅,绣工细致,形象传神,不愧是名满天下的苏绣。
自然不可能出于这个小萝卜头之手。温锦言环顾四周,只见不远处坐着一位头发发白年约五十的女性,低着头,手若穿梭,飞快地在棉绸布上绣着一朵百合。
“是我外婆绣的。我外婆可是苏绣大师常香莲的传人。”阮承光自豪极了,又笑着说出滚瓜烂熟的台词,“本来卖五十元,不过看在叔叔你这么帅的份上,给你打个五折吧。二十五块。”
温锦言掏出钱包,夹在香囊下,故意刁难着:“不要五折,七折吧。”
阮承光拧着小眉毛,稚嫩的脸上充满困惑之色。正要向阮蓉询问,口哨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是城管们出动来扫荡了。
阮承光急急把温锦言手上的香囊抢了回来,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拉着阮蓉,一溜烟跑了。
这个小萝卜头用他的两条小短腿还跑的挺快的。温锦言微微扬起嘴角,双手插~进裤袋,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的钱包不见了。
☆、第3章 生理反应
阮清歌接到电话,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匆匆赶到了派出所。正要进去时,被民警拦住了。
“小姐,不要把宠物带进来。”民警指着那只棕色的狗,斥责道。
阮清歌解释说:“酥酥不是宠物,是导盲犬。它不会咬人的。”
民警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知道是盲人,态度友善多了,但依旧不允许酥酥进去。
阮清歌无奈,解下导盲鞍,让酥酥在门外等她。她从帆布包里拿出折叠成三段的盲杖,婉拒民警的帮忙,一路敲敲打打摸索着走了进去。
“妈妈!”阮承光一见到她,扑到她怀中,再三强调着,“我没有抢钱。我真的没有!”
阮清歌摸着他圆圆的脑袋瓜,抬起头,故作镇定地问:“警察同志,请问是怎么一回事?”
“是这样的。”办案的谢警官回道,“温先生向巡警报案,说你的小孩非法侵占他的财物,而我们也在他的篮子里找到了温先生的钱包。”
“我只是拿香囊时不小心拿了他的钱包,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阮承光急促地叫道。
“承光,公共场合不要吵。”阮清歌低喝一句,依旧还是那副镇静自若的表情,“警察同志,我想这应该只是一场误会。承光还是小孩子,绝对不会做出抢劫的行为。”她环顾四周,似乎是在寻找着谁,缓缓致歉,“温先生,实在是对不住了。请大人不计小人过。”
一旁悠悠茗茶的温锦言发话了:“人性本恶。谁说小孩就不会偷摸拐骗?”
这个低沉醇厚的嗓音……
阮清歌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是下午在车里说话的那个男人。
阮承光巴巴地望着温锦言,豆大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我是好孩子!”他委屈极了,嘴巴一瘪,哇哇大哭起来。
温锦言听的头都大了,厉声训斥道:“别哭了!真是的,一个盲人,一个哑巴,外加一个爱哭鬼,你们家就没有男人吗?”
阮承光用手背抹去眼泪,抽抽噎噎地回道:“我……我……是男人。”
“就你一个小萝卜头?”温锦言哭笑不得,“你爸爸呢?”
阮承光转头看向阮清歌,不敢说话,只敢摇头。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没有爸爸,也敏感地意识到,爸爸是妈妈最不愿谈到的人。
阮清歌多一秒都不愿让儿子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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