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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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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军中弓箭所伤,那他的身份就有些不简单了。
“小姐,这人受伤不久,弄不好伤他的就是官军,且可能还在附近。这人会是个麻烦,我建议马上离开此地,不要趟这趟浑水。”
“不行!”高浅雪摇头,这样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高明月心里有些挣扎,理智告诉她这个易风是个麻烦,而且会是个**烦。可她也看出了姐姐的态度,她很清楚今天姐姐绝不是失足坠江这样。被这个易风救起后,浅雪的心态变化极大,这明显是与这个易风有关。要不然,她先前也不会一直要逼易风入赘给浅雪了,而且看的出来,浅雪对此事也并不是完全拒绝。她左右为难,“姐姐,带他回去,可能会引火烧身,被他牵连,暴露我们的身份。”
“带上他,马上离开,高丁,你负责打扫下,不要留下什么痕迹。”高浅雪不容置疑的做出了决定。
。。。。。。
凌云睁开眼睛醒来,入眼的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身下的居然不是床,房间里铺着木地板,上面铺着草席,倒似榻榻米。头隐隐做痛,房间里看不到半点现代的气息,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套白色贴身衣物,交领系带式的,完全是古装。
他闭上眼睛,掐了自己一下,很痛。然后马上想起了之前的记忆,看来这不是一个梦。
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房间里没有床,也没有桌椅,倒上有一张小案几在一旁,上面放着一套折叠好的衣物,一套白色的长袍,他大致看出,这好像是汉服中的深衣罢。桌上还有面铜镜,镜中的影像,让他长叹一声,和在江边时看到的一样,那不再是熟悉的自己了。
肩背上斜缠着一条白布,隐有中药村的味道透出,他伸手摸了下,包扎处隐隐有些疼痛。
推开房门,一阵刺眼白光照射而来,凌云下意识的伸手挡在面前。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放下手,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古韵的山庄之中。一栋套一栋的院落,青砖绿瓦木楼,还有假山,池塘,走廊,亭台。可是依然看不到半点的现代痕迹,没有电线,没有路灯,没有水泥,有的只是古香古色。
他吸了一口气,伸出一只脚踏出房门。
“易公子,你醒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凌云这时才发现,上次江边时那个胆大直率说他对她们小姐又搂又抱又亲的那个小丫头,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他面前,上面还放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碗,散发出一阵阵的中药的特别味道。
小姑娘看着凌云的目光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易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刚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患了风寒,这才刚醒,怎么能吹风呢,快回去躺着。”说着却又拿眼睛直盯了凌云那敞开的胸口大肌看了几眼。然后进屋先放下药碗,转身出来搀扶他入屋。
小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娇小可爱,倒有些胆大率真。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上,一手又扶着他的腰,脑袋刚好才到他的胸前,头上的一对丫髻如同两个羊角似的立着,凌云忍不住伸手扯了几下,小丫头呀的一声吃痛轻叫,让他确定这头发确实是真的,这个发现让他心里不免又失落了几分,又隐隐有几分兴奋。
“你叫什么名字?”
“木兰!”小丫头扶着凌云躺回席上后,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扶着吃力,还是因为偷看了凌云那半裸的健壮身材,或是因为凌云扯他的头发还有那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目光,回答的时候,语气加重了几分,甚至还瞪大眼睛对着他的目光瞪了回去。
木兰在屋里服侍着他把药喝完,然后又就着他说了会话,就离去了,就是要去告诉小姐他醒来了。
屋中又静寂下来,凌云躺靠着,有些失神。
长叹一口气,凌云现在对自己的境况总算是有了些了解,再不是两眼一摸黑,懵懵懂懂。
这里不再是那个熟悉的世界了,就如同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一样。
这里是大隋,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隋朝,那个终结西晋南北朝以来近四百年分裂,重新大一统华夏的大隋帝国,那个一面是文明富强,可一面却又两世而亡,总共才拥有了38年江山的大隋帝国。
如今,正是大隋开皇十八年,隋文帝杨坚篡周立隋第十八年了。
二十二年前,北周灭齐,十八年前,杨坚篡周立隋,十一年前,隋并西梁,九年前,隋平南陈。
他现在呆的地方是江南扬州江都城外不远的高家庄,高家庄的主人正是那天他救的那个白发的美丽女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高浅雪。而且他还从小丫头的口中套听得到,高浅雪自小就皮肤雪白,甚至一出发头发就是白的。那个蛮横的高明月并不是高浅雪的亲妹妹,听说是高浅雪的远房堂妹。高家以前据说是在黄河以北的河北居住,后来躲避战乱迁移到江南。不过听说高浅雪姐妹的父母当初南下时亡于战火之中,她们姐妹都是被老家人带着才逃到了南方,最后在扬州买了一块地落足。
不过凌云总觉得这小丫头的话不尽不实,就那天他在江边看到的场面,高浅雪家拥有这么大的宅院,还有那些强壮的家丁,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普通的庄园地主,可不能拥有那么彪悍的家丁,而且还能个个挎刀骑马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房门被敲响,高明月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丫环走了进来。那些婆子丫环手里还拿着好些的托盘,上面盖着红布。
“易风,你终于醒了。”高明月一脸笑意的看着凌云,只是这笑意让凌云感到有几分不怀好意,好似黄鼠狼给鸡拜年。
想起那天她强逼他入赘,不肯就要杀人抛尸的事情,凌云就笑不起来,心情警惕的点了下头:“多谢高小姐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这么客气了。醒了就好,木兰,去请钱大夫再过来诊断诊断下,可不能再有反复。万一拜堂之时再昏倒了,那可就要闹笑话了。”高明月得意的对着一旁的木兰说道,那双眼睛仿佛在对凌云说:“你不是宁死不从吗,还要跳江,这回你倒是跑啊,看你往哪跑。”
“拜堂,什么拜堂?”
“当然是姐夫你和姐姐的大喜事啊,庄上可都已经准备好了,高伯都特意去江都城里请人算过了,明天就是黄道吉日,最宜婚嫁。你看,我这都把明日大喜你要用的东西都带来了,你准备准备,明日吉时一到,就和姐姐拜堂成亲入洞房。”
我靠,凌云忍不住心中暗骂了一句,还真是没完了。“谁答应了要娶你姐姐!”
“错!”高明月立即纠正道:“不是你娶我姐姐,而是你入赘我们高家庄,这里面的区别可是很大的。”
“谁答应要入赘高家庄谁入赘去,老子可没答应!”堂堂男子汉被强逼入赘,走到哪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啊。虽然说高浅雪长的很漂亮,可强买强卖的事情,总是没有人愿意的。
“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你那般对待我姐姐,已经坏了她的名节,还想赖账?更何况,你的定情之物我姐姐都收了,你此时还想反悔不成?”
“什么定情之物?”
“你的随身玉佩!”高明月得意的说道。“易风,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我姐姐神仙般的人物,肯看上你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份,别不知足。好好休息下,可不要误了明天的良辰吉日!”说完,她一拎裙角,环佩叮当的带着那群放下托盘喜物的婆子丫环就走了出去。
一出门,房门立即砰的关了起来,甚至还落了锁!
只留下了凌云一个面对着房间里的那些大红喜服玉带冠帽等成婚用品呆愣当场!
第3章 赘婿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发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发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高明月不信道:“这不可能,那家伙相貌也算堂堂,而且看他的衣物也是不俗,随身的那块玉更是大家族子弟才有的物品。钱叔还说他是练过武的,这定然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怎么会打听不到身份?”
“也许他不是江南之人,我听他口音倒是有点北方口音,或者是北方人氏。”老管家高伯道,“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正好留下来入赘高家。高乙,你可注意到最近扬州一带有什么打眼的人物,或是官上那边有什么新的动静?”
“那天回来后,我派人去了江边附近查看,可什么也没有发现。”高乙回话。
“这事蹊跷。”
高伯摇头,神色有些郑重,“这反而说明这易风果然来头不小,看来背后伤他的人势力不小,他们隐藏的很好。而且看样子,他们可能不是州县的官差卫士,要不然,也用不着这样小心了。”
“那是谁伤他?”高明月问。
“要么是哪个仇家动手,这个仇家可能是个能调动官差卫士的权贵,要么,就有可能是从外地或者上面来的。”
这个推测让厅上众人都有些面色凝重,这个易风看来有些烫手。
高浅雪沉思了片刻,“再派点人手去更远处打探一下,最好是能查清楚他的身份。另外,如果能查清那天到底是谁伤的他更好。钱叔,他的伤势,还请您老多费心。”
等钱伯高伯等人离去之后,高明月陪着高浅雪回到房间。姐妹俩独处屋中,沉默了许久。
“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
“怎么,那天不是你先提出让他入赘高家,还威吓他不同意就要杀人抛尸吗?”高浅雪坐在镜前,拔下发钗,解散盘起的长发。长发如瀑布般散开,一片耀眼的白。
“可是,这个易风身份有些复杂,未必是个好选择。”高明月小心道。她有些不太明白浅雪此时的想法,那天的落水,她已经弄的很清楚,绝不是失足落水。虽然这事情知道的几个已经被她封口,严禁乱传,但事实就是事实。“姐姐,最近又痛了吗?”
高浅雪拿着梳子轻梳着头发,白皙的脸庞上全是淡然。
“嗯。”
顿了顿,她又道:“那天的事后,我突然明白了许多,之前的二十年生活的太累了。我只想能过几天轻松的日子,只如一个普通的女子一样。”幽幽的叹惜一声,“自出生起,这白发白眉,就被人称为不祥之貌,从小到大,大家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那天,他从江中救起我后,看我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异样,我头一次感觉到了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明月,二十岁了,我也想嫁人,然后生子,做个完整的女人。”
高明月听的心头酸楚,抱住她道:“姐姐不要说了,你想嫁,我们就让他明天就娶你,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你放心,钱叔医术高超,一定可以让你幸福永久的。”
高浅雪露出微微的笑容,伸手搂着高明月,“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自私,会不会让他讨厌?”
“只要姐姐高兴就好,管他呢,等明天黄昏过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两姐妹一起笑了起来,高浅雪手心攥着自己银色的长发,心里想,易公子,就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和任性吧。既然你把我从黄泉路上拖了回来,而且你又并不讨厌我这不祥的样貌,还和我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那么,你就再多帮帮我,让我不再孤单,也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吧。虽然你的身份复杂,也许还会牵连到高家庄,可我愿意保护你。
她抬起头,目光中充满希翼,再有一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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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逃婚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头大睡的样子后,他又打量了一眼屋子,一切如常后他掀开帘子,扒子洞口的木板把身子放入洞中,最后还不放将席子又放下来盖住了洞口。最后,他略带着几分紧张的心情,绷紧了身体,尽量让自己落水时压出最小的水花,发出最小的声音。
“砰!”寂静的夜里,水花声突兀的响起,凌云一动不动的站在水中,直等了大约五分钟时间,当听到头顶上木板响起吱吱的脚步声,还有守卫家丁来而复返时的嘟嚷声,确认守卫虽然起身查看,可被他事先用木板和枕头做的伪装骗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水池并不深,堪到他的胸前。
暮春深夜里的池水很凉,可却挡不住一心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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