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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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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行。吕连贵自己闷头乐了一会儿,又仰头连着念了十次“吕留良”,念到第六次就不知道念的什么玩意儿了。他又做出了一个委屈的表情。他的话很少,但表情很丰富。
据说历史上的吕留良,中年早衰,头发胡子都是花白的,牙齿也掉得差不多了。吕连贵这点跟吕留良很像,他的头发也是花白的。他在地铁里抱着吉他摇头晃脑地唱歌,头发在灯下一晃一晃的,银光闪闪,还挺好看。后来我问了问,据说要染成他那个效果需要两千多块钱,他绝对没有这个闲钱,一定是天生的。他还缺一颗牙。据说那原本是一颗锋利的虎牙,被打掉的时候差点儿顺道把嘴唇戳穿了,结果长了一个病程长达三个月的口疮,苦不堪言。有关这颗牙,是有一些事要讲,不久我们就会说到。
吕连贵现在已经不在地铁里唱歌了。起先他在地铁里唱歌,那是出于无奈,并且也有几分天注定。如果不是在地铁里遇见了贵人,吕连贵也过不上舒服日子。后来他在酒吧里唱歌,而且不是天天唱,一个星期只需要唱三场。如果天天唱,当然能挣两倍的钱,但是他不乐意。他愿意用剩下的时间睡觉、练琴、做饭给自己吃。或是一圈圈地坐地铁。我们这种坐办公室的上班族理解不了这种生活。白天不用上班,晚上只需要唱三四个小时的歌,空闲时间还不够多吗?吕连贵对钱不太在意。他有口吃的就得。
现在吕连贵在酒吧圈有了一些名气,他的上一个老板给他起了个花名儿,叫Louis。圈里人都知道有个Louis,以歌路宽广、什么都能唱著称,且唱得极好。那个老板姓马,有一阵子我常去他那儿喝酒,慢慢就认识了。吕连贵也是在那个店里认识的。吕连贵有一手绝活,叫作“看人识歌”: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准确地判断你的审听情趣,然后弹起你喜欢的歌来。基本上,他以靠近吧台的那几个客人的品味为准,先弹一段前奏。酒吧里乌漆麻黑的,也看不清脸,不知道他根据什么判断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有时候弹完前奏,就像水流改道一样无比自然地换上一首,不熟的话根本听不出来。有时候就继续弹下去。
他这个看人识歌太绝了,简直是超自然现象。那家酒吧开着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去,一直坐在吧台尽头最靠近唱台的地方,头顶上恰好有一盏小小的射灯。吕连贵第一次来唱歌时,老板把酒递给我,说:“今天这个歌手厉害。你听听!”然后吕连贵就慢悠悠地坐在那把高高的椅子上,调了调琴,然后抬头看了看我。他头上也有一盏射灯,灯光昏黄,感觉颇像是一大群快要死了的萤火虫聚在一起所发出来的。灯光把他的银发照成了金色的,他的吉他也是金色的,琴弦闪着金光。我已经忘了我那天穿的什么,总之他看了我一会儿,就弹起一首《快要枯竭的水》(Water Runs Dry,Boyz Ⅱ Men的一首歌曲)的前奏来。我猛地抬起头,一口酒差点儿没把我呛死。这不光是因为这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歌。我从没有听过用吉他弹的这首歌,它的伴奏本来是像流水一样低沉柔顺的小提琴。可怕的是,吕连贵的琴声里还伴着一种像远处的滴水声一样的打击乐。这一段前奏听得我都要疯了。他一个人弹琴,听起来简直像是一支简单的小乐队在演奏。这支乐队一定已经合作了一辈子——就是那种即便船要沉了也能默契和谐地演奏,并在间奏时互道永别的乐队。间奏的最后一个小节里,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好像笑了笑,又好像没笑,接着他开始唱歌了。
他的嗓音没什么特殊的。但是他的演唱技巧无比纯熟,情绪温和饱满,像在讲一个每天晚上都要给爱人讲一遍的故事,不厌其烦,娓娓道来。当然,我不是要表达我爱上了这小子的意思。他的演唱里有着丰富的情感,并且能够把细小的转音用得炉火纯青,就像你在春天的晚上骑车出去遛胡同,在每一个熟悉的转角拐弯,没有犹豫,也不必担心。一曲终了,我不由自主地站起身,鼓起掌来。酒吧里的外国人都像服用了某种违禁药物一样尖叫起来。他们这么一叫我才想到,眼前这个白头发的小伙子是我见过的英文发音最棒的酒吧歌手,比我以前遇到的菲律宾歌手强多了。
在我后来听过的无数次演出里,吕连贵唱过中文歌、英文歌、日文歌,没有歌词的歌——也不能说没有歌词,那歌词都是些中国人听不懂外国人听不明白的,据说这叫自由爵士什么的。我在店里时,他唱的歌总能得我欢心,要不是因为我是个穷鬼,简直想包养他。而且,他每次唱的歌都不一样。最多的是Boyz Ⅱ Men(美国著名R&B演唱组合)和同时代歌手的歌,也有更老的,比如埃里克·克拉普顿(Eric Clapton),英国音乐人、弗兰克·西纳特拉(Frank Sinatra),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一类的。有时候我在店里待到很晚,把客人都耗没了。店里安静下来,只有老板收拾杯子的声音时,他还会唱查特·贝克(Chet Baker,美国著名爵士乐歌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人是谁,只觉得非常好听。也就是说,他不但能唱你喜欢的歌,还能唱你没听过但保证喜欢的歌。总之,他根据客人的品味选歌,其库存之大、演唱之纯熟、选歌之精确,简直匪夷所思。选歌精确这件事,听是听不出来的,但你可以注意观察坐在前排那几桌客人的反应:第一首的前奏起来,他们保准立即僵住不动,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他就像一个点穴高手,其认穴之准,出手之凌厉,武学之渊博,都可以成为江湖传说。他跟传说的区别就是你只要花上35块钱买一杯酒就可以亲眼得见。后来我问马老板,这孩子叫什么?老板说叫吕连贵。这个马老板是北京人,说话极快,嗓门极大,我们都叫他马克沁(注13)。他说了一遍,因为太快,我没听清楚。我说吕什么?他又说了一遍:吕!连!贵!我一口酒喷了出来。我说:这什么名儿啊,这能红吗?马克沁说:人家就叫这个,我给起了个英文名字,他不乐意用。
后来我换了工作,也换了喝酒的地方,很久没再去了。不过此时我跟吕连贵已经算是认识了。我跟他认识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他唱完歌,收拾琴箱准备走了。他唱完歌后,马克沁就会放CD,直到结束营业。他的CD非常糟糕。那天我正好拿到一笔稿费,十分开心,就请吕连贵喝了一杯。我们谈音乐,相见恨晚,于是我又请他喝了一杯。现在想来,我能跟他聊得这么开心,是因为他的音乐储备完全覆盖了我的。基本上,他可以跟任何人在音乐上谈一个晚上。两杯喝完,他打开琴箱,又走上唱台去。店里仅剩的三四个客人叫起好来。吕连贵想了半天,唱了一首《来自伊帕内马的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萨克斯风手斯坦·盖茨(Stan Getz)演唱歌曲'。这歌非常好听,也非常难,并且不适合男人唱,适合小姑娘。我还是第一次听中国人唱。吕连贵自己弹,自己唱,唱得既投入又开心。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但你却不会因此讨厌他。这之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见面会打招呼,有时会请对方喝一杯。有一回我甚至上台唱了一首,他给我伴奏。那是我第一次享受乐手的现场伴奏,实在太爽了。
前一段时间,马克沁把店卖了,准备环球旅行,我祝他一路顺风。但是这么一来,吕连贵就没地方唱歌了,作为老板,马克沁当然得给自己的兄弟先找个出路。连自己店里的调酒师和服务员的后路都安排好了,更别提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歌手了。马克沁纵横酒吧圈十几年,江湖关系硬得很。依我看,开酒吧的都不是好惹的,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另当别论,但他们都认识一些不得了的人物。这种背景下,想给吕连贵安排个演出场子真是太容易了,马克沁想道。事实上确实如此,可惜他事先没有摸清楚吕连贵的背景和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见沟通的重要性!这回惹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这里要说一段倒笔书,是关于吕连贵遇到的第一个贵人的。这人姓施,也是歌手,比我的年纪还大,已经唱了二十年了。由于其体格魁伟,说话唱歌都是沙哑派,又快又猛,与马克沁堪可配对,所以我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施潘道(注14)。施潘道早年间在北京的各种广场、地下通道和地铁站唱歌,很有些名气。他的演奏和演唱都十足的接地气,以流行歌曲、过时摇滚乐和充满脏字的不知名流派音乐闻名,演唱时霸气十足。在酒吧演出时,他带一个助手,专门管换琴弦,因为他发明了一种技法,能够在弹琴的同时打出类似于镲的打击乐声,听起来十分痛快,但基本上每弹两三首就得换一套琴弦。有一回我问他,你干吗不准备两把琴?这样就可以随便找个Bartender(酒吧男招待)给你换弦了。他说:不行,助理多有面子?其人大概如此。
吕连贵刚进北京时,在地铁站里唱歌,被施潘道发现了。施潘道认为他是可造之材,就收他为徒——据说还举行了很正式的仪式,烧香摆支拜祖师爷什么的。地铁歌手的祖师爷是谁,莫不是周庄王?此事不知其详,反正施潘道请了不少道上兄弟、圈里朋友来喝酒,其中就有马克沁。施潘道跟马克沁是多年的朋友,交情说不上多厚,但足够长。这两个名字放一块儿也真够吓人的。
施潘道在酒吧圈里已经闯下万儿来,年纪也大了,甚至有个酒吧老板拉他入伙经营。他完全可以不做歌手这行了。但是他不但唱,还经常去地铁站里唱,这是他的爱好,而不是职业。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牛×:某某事是我的爱好,而不是我的职业。我也想要有这样的事做。施潘道这么干已经很久了。多年以前,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在地铁站唱着玩。有人驻足听一会儿,有人往吉他盒里扔钱。他唱《花房姑娘》,来来往往的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边走边唱着《花房姑娘》。这时跑来个男孩儿,十七八岁,等他唱完这首,告诉他有呛行的。这孩子算是施潘道的半个徒弟,其实根本没正经收过,只是到处追着施潘道听他唱歌,缠着要学琴。用现在的话来说,这种人莫如叫“脑残粉”更合适。关于呛行,一般来说,地铁站唱歌不怎么划地盘,因为没什么黄金位置可言,哪哪都是人。施潘道本身又是玩儿,不在乎有人抢什么生意。他只是奇怪,他嗓门这么大,有人能在左近唱歌吗?那孩子说,并不很近,在地铁站的另一头。施潘道凿了他的后脑勺一下说,那你跑来跟我说个屁?那孩子挠着头说,我觉得他唱得挺牛逼的,准能抢您生意。
施潘道摸着胡子想了一会儿,说道:给我看着盒子!然后弯腰从琴盒里捡出两枚别人施舍的硬币,拎着琴就走了。据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街头流行“茬琴”,此乃音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俩字。大意就是说,一对文艺青年相遇了,便抽出吉他弹唱一番,比个你死我活。这个好时代我没有赶上,据我爸说,更多的情况都是动手打起来了。施潘道经历过这个时代,所以他习惯到哪儿都手不离琴,尤其是这种场合。他也不绕路,花钱买了张地铁票,下去再上来,就到了另一头。站在通道的岔口听了听,果然听见吉他声,只是听不见唱,循声而往,就这么遇见了吕连贵。后来我们都说,吕连贵这个名字就一点好:他总是遇见贵人。之所以说施潘道是他的贵人,完全是因为他初遇施潘道时正是一副人生中最落魄的样子。
据当事人施先生描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只见一个满脸愁容的青年,十冬腊月穿着一件薄外套,抱着一把一看就是小号儿练习琴的破吉他,靠坐在斑驳的墙壁下;一盏忽亮忽暗的灯投下惨白的颜色,也不知道他的头发是当时就那么白,还是灯照的。总之,惨极了。施潘道提琴而立,胸中那团一心想大战一场的火一下子灭了。此时,该青年弹完一曲,周围驻足的人都有些神情恍惚,有几个人鼓起掌来;有个女孩子双手捧着脸,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另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手持一瓶雪碧,意犹未尽地在墙上敲着拍子。施潘道没听着琴,也不打算听了,因为他觉得那把练习琴实在太破,用这种琴的一看就不懂琴,显然没什么干货。估计会几个万能和弦,能唱两首当时应景的所谓民谣。
这时,这个青年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的人。他跟施潘道对了对眼神儿。他的眉骨挺高,头顶的灯给他的眼窝投下深深的影子,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然后他调了调琴,唱起了《花房姑娘》。施潘道刚要迈步走开,就被这几个简单温和的音节抓住了。这是另一个版本的《花房姑娘》:很慢,很轻柔,“像是在哄小孩”,但是绝不是那个“用女人一样掐着嗓子却唱着‘你说我世上最坚强’的版本”(施潘道评,笔者注)。关键是,那把看上去最多值100块钱的练习琴,在这孩子手里发出的声音,该多糟糕还多糟糕,但他用技巧和情绪完美地掩盖和弥补了这一点。他在地铁站的通道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能够非常微妙地控制音量的起伏。间奏里,他弹起一段炫目的solo(独奏),而扫弦伴奏却没有停,像两个人同时在弹。光是那一段solo就像是讲了一个好听的小故事!这种时候,他会皱起眉头,嘴唇微微张开,紧咬着牙齿,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像在统计它们在短短数秒中移动的距离一样。而且他竟然一下子就选中了《花房姑娘》!施潘道说,这小子选什么歌,估计不是靠眼睛看、耳朵听,而是靠鼻子闻。准是自己身上有《花房姑娘》的味儿。《花房姑娘》的味儿是什么味儿,他也说不清楚,就像我说不清楚《快要枯竭的水》是什么味儿一样。
有关施潘道收吕连贵为徒的事,几乎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质疑过。因为显然在吉他和唱歌方面,他们的师徒关系都反了。施潘道解释道:“你们都是白痴吗?光会弹吉他有什么用!你得懂规矩,还得找个有钱赚有饭吃的地方唱歌才行。”此言不虚。他还补充道:“最关键的是,老子收留了他。”此言也不虚,吕连贵如果没遇见施潘道,当天晚上可能就会被冻死了,因为那几天他一直住在附近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里,身上也没钱了。他的身世背景,没有跟任何人详细讲过,包括施潘道和马克沁。大家只知道,有一天,他一个人拎着琴盒在火车站游荡;晚上,他在地下通道弹起琴来,想挣碗面钱。结果来了四个人,踢飞了他的琴盒。为首的一个光头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吕连贵。那人大笑起来,另外三个当然随声附和。光头说:“这叫什么名字,是连着跪的意思吗?跪下!”吕连贵当然不肯。这小子太傻了。要是我,当时就扔下琴飞奔而去了,可他抱着吉他往墙根儿退,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最后,几个人打了他一顿,拿走了他的皮夹克,把他的吉他和琴盒都砸了。拉扯中,他的虎牙撞在了铁栏杆上,断了。这个故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因为其中掺杂了很多不合逻辑的部分。这些流氓混混儿的行为听起来像是一个看了太多三流电视剧的人编出来的。后来,有人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我作为忠于逻辑的法学生,依然不能相信。比方说,黑社会要他的破皮夹克干什么?更不可信的是,他的裤子口袋里剩下一张百元大钞,他用这钱买了把最便宜的练习琴。这个故事,施潘道和马克沁都信了。施潘道的理由是:你不懂热爱吉他的人的想法。马克沁的理由是:当年西客站地下通道确实有个乐器城。这都什么玩意儿。
吕连贵红了以后,施潘道觉得非常光荣。他甚至当起了吕连贵的经纪人,替他安排演出,比如给三流艺人的小型演唱会弹个伴奏什么的。吕连贵一度非常忙,忙得连酒吧场都走不完,更不用说地铁站了。后来施潘道把他介绍给马克沁,在这里安顿下来,唱了好几年。马克沁把店盘出去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给吕连贵安排一条出路。他打了几个电话,约了三四个老板到他的店里喝一杯,听吕连贵唱歌。每个老板都惊了个跟头,其中有一个把杯子都摔了。大伙儿抢着要他,马克沁很开心,替吕连贵谈了个好价钱,最后定给了其中一家最大的酒吧,名字叫“下马石”。
在马克沁的酒吧最后的几天里,有一个晚上施潘道突然来了。他像头愤怒的北极熊,双手搡开西部风格的小木门,下巴向前伸着,颈后的肌肉鼓鼓的,奓着两条树桩一样的胳膊,直奔唱台,连连喊道:“下来下来下来!”说得太快太猛,“来”字根本听不见,活像一挺喷着火舌的重机枪。吕连贵和马克沁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互相看了半晌,僵在那里。我有心上去打打圆场,又想起人生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就静静坐着看事情怎么发展。施潘道把吕连贵像一只獐子一样拎到吧台,往椅子上一放,问道:“你要去‘下马石’唱歌?谁让你去的?”吕连贵表情窘迫,白头发都奓起来了。马克沁用手指关节敲了敲吧台说:“你别嚷嚷,这还没打烊呢!”
事情其实很简单。原告施潘道,吕连贵之师父(自封);被告马克沁,吕连贵之老板。原告诉被告未经自己允许,给自己的徒弟安排了“下马石”酒吧的工作。而原告在对此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也为吕连贵安排了一个酒吧,名叫“猜地铁”。这个“猜地铁”酒吧的老板是个女的,据说非常之惹不起。原告施潘道先生已经跟“猜地铁”说了个板上钉钉,因为他知道马克沁的酒吧要关门了。结果圈里朋友告诉他,吕连贵已经去“下马石”试唱过了,还拿了人家的出场费。江湖规矩,试唱不拿钱。坏了规矩这件事,当然也一并算在被告马克沁身上了——吕连贵一个小孩子懂个屁?你开了十几年酒吧,这点儿规矩都不懂吗?我姓施的还活着呢,你问我了吗?原告说到这里,情绪激动,拍起桌子来。马克沁用下巴指了指他的手,说道:你别给我拍桌子,我这店还没卖呢。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了。这场面像极了情侣吵架:不论哪一方在吵架过程中不小心指了对方的鼻子一下,从这一刻起,吵架本来的原因已经不重要了,接下来就会开始吵你他妈的为什么指我。
两造争执不下,隔着一个吧台又打不起来,眼看就要丢酒瓶子了。有一桌客人好像没结账就跑了,真是什么人都有。最后两个魁梧大汉相对不语,呼哧呼哧喘粗气。我捅了捅吕连贵,意思让他说两句话,毕竟矛盾的焦点是他的去向问题。结果,吕连贵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他拿起吉他,跑到唱台上唱了起来。他唱《像个孩子》。真是太会选歌了。他一唱,两挺重机枪都停火了,把嘴唇抿到各自的胡子里,叉着腰故意不看对方。
唱完这首歌,酒吧里一下子静得不行,原告、被告和我都不说话。一阵阵稀薄的大笑声和分辨不清的歌声偶尔从附近的什么地方传来。最后马克沁和施潘道都看着我,问道:“你说说!”我站起来就跑,被施潘道揪住了。
我出这个主意也是机缘巧合,我记得那是五月底。马上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吕连贵生日是六一儿童节,因为每年这天马克沁都在店里给他庆祝,他也会弹《生日快乐》的各种玄乎其玄的版本。我想了想说:“这么着吧!还有一个礼拜,就是吕连贵的生日。这事儿也不急在这一两天。要讲起理来,谁也说不服谁。论先来后到,马老板赢;论你们那套江湖规矩,施爷赢。别打别打!让我说完。你们每人送他一件生日礼物,让吕连贵自己判断。他喜欢谁的礼物,就跟谁走。谁送的东西得他欢心,说明更懂这孩子,带他走公平合理。”我自己觉得一点儿也不公平合理。但是我们法学系毕业生说出话来自有一番说服力,往往胡吹一通之后,连自己都信了。我也觉得挺神奇的。百试百灵。
重机枪们就这件事想了想,甚至还头碰头地友好讨论了起来,当然很快又要打起来了。放了两句场面话之后,施潘道气呼呼地走了。马克沁刚要问计于我,施潘道又回来了,揪住我说:“你他妈要是敢作弊,我就弄死你!”这真是莫名其妙,我又不是吕连贵他爹,我能做什么弊呀。
六月一号,马克沁把店关了,不营业。晚上,吕连贵早早到了店里,默默地弹着琴,不说话。一会儿施潘道来了,满脸自信,抱着肩膀往吧台前一站,问我:“来吧,怎么说,谁先来?”一副欠揍的鬼样子。他穿一件短袖T恤,满是窟窿的牛仔裤,破球鞋,看不出哪儿能藏什么大件的东西。不会是要送钻戒吧,我想。这些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马克沁翻了翻白眼,弯腰在吧台下面鼓捣半天,拎出一个方盒子来。“Louis,你拆!”他喝道。吕连贵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施潘道,我俩都没表态。
在吕连贵拆箱的时间里,我拿眼角踅摸施潘道。他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抱着肩膀,身子不停地颠颠颠的,简直神烦。他那个助理没跟着他,所以有可能是有什么超大件的东西在外面放着,一会儿助理会送来。难道是辆车吗?我越想越邪乎。这时候盒子拆开了。
盒子里是一套金灿灿的麦克风。这个东西我不懂,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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