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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藏:斯诺登、美国国安局与全球监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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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几乎又熬了一个通宵。凌晨时分我就给值得信赖的一些人打电话咨询,有朋友、律师、记者,也有曾经密切合作的同事。不出所料,他们都给出了相同的建议:单枪匹马这样做太过冒险,必须得到媒体机构的支持。我希望得到一些反对独立行事的论据,他们也的确给出了很多充分的理由。
那天上午晚些时候,在听过各种告诫之后,我在与劳拉网上联系时又再次拨通了戴维的电话。他坚定不移地表示,投靠《沙龙》网络杂志或者《民族》周刊太过谨小慎微,等于不进而退。如果《卫报》继续拖延,那么只有在一个新创建的网络平台上发布消息才可能体现大无畏的精神。他还说这样做会影响全世界的人们。尽管一开始疑虑重重,劳拉也同意大胆地迈出这一步,创建一个全球化的网络,将所有渴望公开国安局监控情况的人联系起来,这将带来深远而又重大的意义。
于是在香港时间的当天下午,我们共同决定,如果《卫报》截至美国东部时间晚上12点仍不愿意将文章发表的话,我就立刻终止与他们的合作,把有关威瑞森公司的文章帖到我们的新网站上去。虽然很清楚其中的风险,但我依然为这个决定感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兴奋。我也明白,有了这个备用方案,那天我跟《卫报》商讨这件事时会更有底气:因为我感觉不再必须依靠他们才能报道此事,摆脱对他们的依赖为我增加了力量。
那天下午跟斯诺登在网上交流时,我告诉了他这个计划,他的回应是:“相当冒险,不过很大胆,我喜欢。”
我赶紧睡了几个钟头,在香港时间下午三四点钟时醒来,发现离纽约时间周三的早晨还有几个小时。我知道按道理我得给《卫报》下最后通牒了。我想把这件事继续下去。
我一看到简宁上线就赶忙问她事情的进展。“我们今天能发表吗?”
“希望如此吧。”她回答道。她含糊其辞的答复让我有些恼火。那天早晨《卫报》仍尝试跟国安局取得联系,向他们汇报此事。她说等收到回复我们就知道时间安排了。
“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等。”我说。此时的我对《卫报》的拖延彻底失去了耐心。“这么清楚明了的一件事,无论我们是否发表,又有谁会去在意他们怎么想啊?”
抛开这个让我嗤之以鼻的步骤不说,在决定发表内容方面,政府根本不该成为报纸的编辑伙伴。我们关于威瑞森公司的报道危害到国家安全的说法也站不住脚,虽然报道涉及一份允许国安局系统搜集美国人民电话记录的简单的法庭指令。“恐怖分子”能从这曝光的法庭指令中获益实属可笑。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恐怖分子都早已清楚政府在监听他们的通话记录。能从我们的文章里有所收获的不是那些“恐怖分子”,而是美国民众。
简宁跟我重复了《卫报》律师的话,坚持说我认为报纸会因为遭到胁迫而放弃发表曝光文章的想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法律要求他们了解美国政府官员会如何回应。但她向我保证,她不会因为将此事含含糊糊地跟国家安全联系在一起就受到压力而变卦。
我并不认为《卫报》会被胁迫,我只是不知道法律还有这条要求。我担心的是跟政府交涉最起码会耽误进程。《卫报》确实曾经发表过激进大胆的文章,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跟他们合作的原因之一。我认为他们有权利表明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而不是让我自己做最坏的打算。简宁一再重申他们工作的独立性,这对我来说有些宽慰。
“好吧,”我说我愿意再等等看,“但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仍认为今天就应该发表。我不想再等了。”
纽约时间中午时分,简宁告诉我他们已经将发布机密消息的计划告知了国安局和白宫,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那天上午白宫已任命苏珊·赖斯(Susan Rice)为新任国家安全顾问。《卫报》新上任的负责国家安全问题报道的记者斯宾塞·阿克曼(Spencer Ackerman)在华盛顿有熟人朋友。他告诉简宁,官员们此刻都在“忙”苏珊·赖斯的事。
“他们现在不认为需要给我们回复,”简宁写道,“他们很快就会知道有这个必要了。”
香港时间凌晨3点,也就是纽约时间下午3点的时候,我仍没收到任何消息,简宁也没有。
“他们有最后期限,还是他们想什么时候回复就什么时候回复我们?”我用挖苦的口气问道。
她回答说《卫报》要求国安局在“晚上12点前”回复他们。
“要是他们到那时仍不回复呢?”我问。
“那时我们自己决定。”她说。
接下来简宁又告诉了我另一个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因素:她的老板艾伦·拉斯布里杰刚刚登上了飞机,要从伦敦飞来纽约监管有关国安局的报道。这意味着在随后的7小时左右里将联系不上他。
“不经艾伦允许你们能发表这篇文章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篇文章那天就不可能发表,因为艾伦乘坐的飞机预定到达肯尼迪机场的时间是深夜时分。
“我们看看吧。”简宁说。
我发觉现在遇到的体制性障碍恰恰正是当初我选择加盟《卫报》时想要避免的:法律层面的担忧、与政府官员的协商、逐级上报、风险规避以及行事拖沓。
几分钟后,大约凌晨3点15分,简宁的副手斯图尔特·米拉尔发给我一条即时消息:“政府方面回复了,简宁正在与他们通话。”
等待的时间好似没有尽头一般。大约一个小时后,简宁在电话里给我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将近十几位来自国安局、司法部和白宫的高级官员跟她通了电话。一开始他们高高在上,但还算客气,说她并不理解威瑞森公司案件法庭指令的意义和“背景”。他们想约她在“下周的某个时间”安排一次会面并做出解释。
简宁告诉他们当天就要发布消息,除非得到不能这样做的确切理由。这时他们变得更加蛮横无理:他们说她不是“负责任的记者”,《卫报》也不是一家“负责任的报纸”,因为它拒绝给政府更多的时间来阻止消息的发布。
“没有哪家正规的报纸会在没有跟我们会面的情况下如此迅速地发布新闻。”他们说,显然是在为争取时间而拖延。
简宁语气中透着强烈的不满,这让我备受鼓舞。她强调说虽然她一再询问,这些官员仍没能清楚地解释发布这些新闻会如何损害国家安全。可是简宁仍不同意当天发表。通话最后她说:“我看看能否联系上艾伦,然后再决定怎么做。”
我等了半小时然后直截了当地问:“我就想知道今天还发不发这条新闻了?”
她避开了这个问题,说联系不到艾伦。显然她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美国政府的官员们指责她不负责任;另一方面,我这里毫不妥协步步紧逼。最重要的是,报纸的总编还在飞机上,也就是说《卫报》190多年历史上最为艰巨重大的抉择要由她来做出。
我在网上跟简宁聊着的同时还一直跟戴维通着电话。戴维说:“快到下午5点了,这是你给他们的最后时限。该做决定了。要么他们发表这篇文章,要么你告诉他们放弃跟他们的合作。”
他说得对,可是我却犹豫了。就在我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国家安全泄密事件曝光前一刻把《卫报》甩掉,这将成为一桩巨大的媒体丑闻。就算我做出公开解释,这仍会给《卫报》带来极大的伤害,结果反而可能会逼他们通过攻击我来为自己辩护。我们将卷入一场闹剧,一场给大家都造成伤害的闹剧。更糟的是这将让民众不再关注事件的核心——国安局丑闻。
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担心:即使跟《卫报》这样的大型媒体合作,把几十份国安局秘密文件公布出来也是冒险之举。如果在没有机构保护的情况下单打独斗,那更是险上加险。朋友和律师们给出的明智告诫不断在我脑中回响。
我正犹豫着,戴维说道:“你别无选择。如果他们不敢发表,那么他们就不适合你。你如果被恐惧操控将难成大事。这就是刚才斯诺登得出的教训。”
我们一同商量着跟简宁网上沟通的措辞:“现在已经5点了,这是我给你的最后时限。如果不在30分钟内立刻刊登稿件,我将终止与《卫报》的合作。”刚要点击“发送”,我又迟疑了一下。这句话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仿佛是勒索信般的做派。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卫报》,所有的一切都将公开,包括这句话。所以我缓和了下语气:“我明白你有你的顾虑,必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我要继续前行,做我认为需要做的事情。很抱歉这件事没能做成。”然后我点了“发送”。
没出15秒,我旅馆房间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简宁打来的。“我觉得你这么做很不公平,”她说道,毫无疑问有些烦躁。如果我离开,那么没拿到任何机密文件的《卫报》将失去报道这件事的所有机会。
“我看你才不公平呢,”我答道,“我反反复复地问你准备什么时间发表,可你却不肯明确回答,只是搪塞。”
“我们今天就发表这篇文章,”简宁说,“最多再等30分钟。我们只是在做一些最后的编辑、设计标题和排版工作,5点半之前就能完成。”
“好的,如果这样安排,那没有任何问题。”我说,“我肯定愿意再等30分钟。”
下午5点40分,简宁给我发来了一个附带链接的即时信息,我已经为此等了好几天。“文章已经发表。”她告诉我。
标题是这样写的:“国家安全局每天都在收集数百万威瑞森公司用户的电话记录。”副标题是:“独家专稿:要求威瑞森电信公司呈交所有电话数据的绝密法庭指令,表明了奥巴马政府国内监控的严重程度。”
在这之后,是海外情报监控法庭授权指令的链接。我们文章的最初三段就把全部内容和盘托出:
“威瑞森电信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按照4月发布的一份绝密法庭指令要求,国家安全机构目前正在收集该公司数百万美国用户的电话通信数据。
“《卫报》掌握了副本的这份法庭指令要求威瑞森公司‘每天持续不断地’向国安局提交系统内所有电话通信的数据,无论是美国本土通话还是本土与海外的通话均是如此。
“这份文件史无前例地表明,在奥巴马政府的统治下,数百万美国民众的通信记录正在被不加区别地大规模收集起来,无论他们是否有任何不当行为的嫌疑。”
这篇文章立刻激起了很大反响,远远超乎我的预期。那天晚上它成了所有全国性新闻的头条,主导了政治和媒体领域的讨论。几乎各家全国性的电视台都要求采访我,让我感觉应接不暇,包括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微软全国有线广播电视公司(MSNBC)、全国广播公司(NBC),包括著名节目《今日秀》(Today Show)、《早安美国》(Good Morning America),等等。我在香港花了很多时间接受众多关心此事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采访,他们都认为这次报道的内容是重大事件,是真正的丑闻。尽管我经常与体制内媒体立场迥异;这也堪称是我在政治领域撰写报道的职业生涯中一次不同寻常的经历。
不出所料,白宫的发言人立刻为大规模收集通信数据做了辩解,说这样做是“保护国家免于恐怖分子威胁的关键措施”。参议员情报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戴安娜·范因斯坦(Dianne Feinstein)是国家安全监控政策的忠诚拥趸,她告诉记者们说这一计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民众希望保持本土安全”,这让人不由再次想到“9·11”事件之后的恐慌情绪。
但大家对这些说法似乎都不以为然。亲奥巴马的《纽约时报》在社论版发表了一篇文章,强烈谴责政府的做法。在题为“奥巴马总统的天罗地网”的这篇文章中,该报指出:“奥巴马政府的这种说法意味着行政部门将行使被赋予的任何权力,而且很可能将其滥用。”在嘲讽政府生搬硬套地以“恐怖主义”为由来为监听计划辩护时,社论宣称,“政府已无任何公信力”(因为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文章发表几小时后,《纽约时报》悄悄地软化了一下这种谴责的程度,在前边加上了“在此问题上”这几个词)。
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尤德尔发表声明指出,“这种大规模的监控应该引起所有人的警惕,我曾经说过,民众应该为政府行为的这种僭越感到震惊。”美国民权联盟说,“从民权的角度来看,这一计划可以说令人无比惊恐……它超越了奥威尔小说中描述的那种恐怖情况,进一步证明了在多大程度上基本的民主权利已经秘密地受到了不负责任的情报机构的压制。”前副总统阿尔·戈尔(Al Gore)登录推特转载了我们的文章,写道:“只有我这么看吗?无所不在的监控难道不是极为令人愤慨吗?”文章发表不久,美联社就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议员那里证实了我们一直极为怀疑的内容:大规模的电话记录收集计划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而且面对的是所有美国大型电信公司的用户,不仅仅局限于威瑞森公司。
在针对国安局写作和发表言论的这7年里,我从没见过任何爆料引发如此程度的公众兴趣和激情。不过现在并没有时间来分析反响何以如此巨大,为何会引发这样大规模的公众兴趣和激愤;当前我的想法是乘势而上,而不是努力去搞清楚背后的原因。
香港时间中午时分,电视采访最终结束后,我直接去了斯诺登住的旅馆房间。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看有线电视新闻网的节目。嘉宾们在讨论国安局的问题,为监控计划的范围感到震惊,令主持人愤怒的是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几乎每一位嘉宾都对国内大规模的监控进行了谴责。
“监控无处不在,”斯诺登说道,显然很是激动,“我看了你的所有采访节目,看来大家都明白了这一点。”
这个时候,我切实体会到了一种成就感。在文章发表的第一天,事实就已经证明斯诺登昔日最大的担忧——他舍命爆料却没有人会关注——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没看到一丝一毫的漠不关心。我和劳拉一起,帮助他发起了我俩一致认为极为迫切的那场辩论,而现在我看到他在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大家都以为只有这一篇报道,以为这是单独的一次爆料,”斯诺登说道,“谁也不知道这仅仅是冰山的一角,后面还有更多的内容。”他转身看着我问道,“下一篇要写什么?什么时间发表?”
“‘棱镜’计划,”我答道,“明天。”
我回到了旅馆的房间。尽管已经接近6个晚上没合眼,但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太兴奋了。下午4点半,作为唯一的短暂休息的希望,我服下了一片安眠药,把闹钟定在了下午7点半,因为我知道,那个时间纽约的《卫报》主编们会上线。
那天简宁上线很早。我们互相祝贺了一番,都对文章引发的反应感到惊讶。显而易见,我们交流的口气立刻就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刚刚一起应对了一次重大新闻的挑战。简宁为文章感到自豪,我则为她坚持抵制政府恐吓、决定发表文章感到骄傲。《卫报》已经无所畏惧而又令人钦佩地渡过了这个关口。
尽管当时看起来拖延了很久,但现在回想一下,《卫报》显然动作麻利而又果断,我敢肯定,比任何同类媒体都要迅速快捷。简宁现在也很清楚,报纸方面绝不会就此打住。她告诉我,“艾伦坚决要求今天发表关于‘棱镜’计划的文章。”我当然是乐不可支了。
“棱镜”计划遭到爆料之所以影响如此重大,是因为这个计划使得国安局几乎可以从互联网公司得到他们需要的任何信息,而世界各地的亿万民众都把互联网作为他们的主要通信手段。他们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9·11”事件后,美国政府通过的法律允许国安局开展大规模的监控,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不加甄别地监控任何人。
能够约束国安局监控活动的是2008年的海外情报监控法案修正案。那是在布什时代国安局无法无天的监控丑闻之后两党控制的国会通过的,其关键内容在于有效地把布什的非法计划赋予了合法地位。丑闻被披露后,布什曾经秘密授权国安局监控美国人和在美国的外国人,因为他们需要探寻恐怖分子的行动。该法案废止了国内监控原本需要的法庭授权,导致成百上千名在美国国土上的人受到了秘密监控。
尽管有人抗议说这项计划违法,但2008年的海外情报监控法案还是授权其实施,而不是予以终止。这条法律的基础是“美国人(美国公民和合法居留者)”和其他人是有区别的。如果要监控美国人的电话或电子邮件,那么国安局就必须得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单独授权。
但对其他人来说,不管身处何处,国安局进行监控时都不需要申请法庭授权,哪怕他们跟美国人通信也无关紧要。根据2008年法律的第702条,对国安局的要求只是每年向海外情报监控法庭提交一次他们决定监控目标的指导方针,然后就可以得到授权开展工作,而标准则是监控只要“有助于合法地收集外国情报”即可。得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授权后,国安局就有权确定任何外国人作为监控目标,可以强制要求电信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提供任何非美公民的通信情况,包括脸书聊天、雅虎邮件、谷歌搜索情况等。没有必要向法庭证明此人犯有罪行,或者提交此人可疑的理由,也没有必要把监控过程中涉及的美国公民过滤出去。
《卫报》编辑首先要做的还是通知政府方面我们的意图——发表关于“棱镜”计划的报道。一如既往,我们将在纽约时间那天的最后时间告诉他们。这意味着他们不会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提出反对意见,尽管难免抱怨,但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应对。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了解一下国安局文件中提到的提供信息的那些互联网公司是如何评价此事的,比如脸书、谷歌、苹果、Youtube、Skype,等等。
因为还要等几个小时,我就回到了斯诺登所住旅馆的房间,当时劳拉在那里跟他探讨一些问题。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已经迈过重要的门槛发表了第一篇爆料文章,斯诺登明显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了。我进去后,他在门边又放了几个枕头。有几次,在想要让我看电脑中的一些文件时,他甚至在头顶盖上了一床毯子,以免天花板上的摄像头拍摄到他的密码。电话响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谁会打电话呢?响了几声后,斯诺登试探性地接了起来,原来是旅馆的主管看到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标牌后询问是否需要整理房间。“不用了,谢谢。”他简短地答道。
我们在斯诺登的房间里碰面时气氛总是非常紧张,而当文章发表后氛围就更加紧张了。我们不清楚国安局是否已经判断出了泄露机密的知情人是谁。如果他们已经查明情况,那么他们会知道斯诺登的住处吗?随时都很可能有人敲响斯诺登房间的门,让我们的合作非常不愉快地瞬间终止。
我们交流的时候,电视一直开着,似乎一直有人在谈论国安局的问题。关于威瑞森公司的新闻播出后,新闻节目基本上一直在谈论“不加区分地大量收集”、“当地的电话记录”和“滥用监控权”。在讨论后续报道的过程中,我和劳拉看到斯诺登一直在关注他引发的这股狂潮。
香港时间下午2点的时候,我接到了简宁打来的电话。
“发生了非常怪异的事情,”她说,“各家电信公司都极力否认国安局文件的内容。他们坚持说从没听说过‘棱镜’计划。”
我们分析了他们否认这件事的各种可能原因。要么是国安局的文件夸大了这家机构的本事;要么电信公司根本就是在撒谎,或者接受采访的人不清楚他们公司跟国安局之间的安排;要么“棱镜”计划只是国安局的一个内部编号,从未跟这些公司提及。
不管原因何在,我们必须重写新闻稿,不仅要把他们的否认包括进去,还要把报道的核心改为国安局文件和电信公司姿态之间奇怪的分歧。
“我们把这种分歧公开出去,让公众评判吧。”我建议说。这篇报道将会推动公众公开讨论互联网行业针对用户的通信信息采取的手段;如果电信公司的说法跟国安局不一致,那么他们就需要在世人面前做出说明,这正是我们所期待的。
简宁同意了我的提议,两小时后给我发来了关于“棱镜”计划的新版本文稿。标题如下:
国安局的“棱镜”计划利用了一些公司的用户数据
。 绝密的“棱镜”计划宣称可以直接利用包括谷歌、苹果和脸书等公司的服务器数据
。 这些公司都宣称不知道2007年以来就在执行该计划
引用了国安局描述“棱镜”计划的文件后,这篇文章指出,“尽管文件中提到该计划得到了各家电信公司的帮助,但在《卫报》要求发表评价时,所有做出回应的公司都否认知悉这一计划。”我感觉这篇文章写得很棒,而简宁也承诺说半小时内就将其发表。
在百无聊赖地耗时间的过程中,我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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