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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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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部小说,我的一个愿望,就是要将人生悲凉的结局残忍地暴露出来,让人感叹“坚持的不易”。是的,坚持从来都是很不容易的,包括我写作这部小说的坚持——最初,我想把这个小说写得无比古怪,写得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看不懂,写得比《金色笔记》还《金色笔记》。但我终究还是缺乏这个勇气,因为怕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不会通过,那样我就会丢掉作家这最后一个饭碗。
  于是我不得不加入了大量的情节以便吸引公司审核员有兴致看完我的小说,我耐着性子,慢慢地展示喜悦,然后再展示喜悦之后的凄凉。我知道,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一再地喜悦然后一再地失望,这比在一次喜悦与失望之后便死亡要更痛苦许多。而真实的生活往往也正是如此,大多数人,就是这么在生活中一再期待然后一再失望的,这才是生活的原貌。所以,我让爱情一次次来到蒋芹芹面前,而后再一次次离她而去。我知道,马松入狱之后,对于蒋芹芹的去向,一般的小说家大致会有如下几种安排:
  A。如果是琼瑶那一类永远保持18岁心态的小说家,他们习惯于一厢情愿地在自己的小说里虚构天长地久的爱情,因此他们会把蒋芹芹打扮成一个苦苦等待马松出狱的痴情女子,以成全他们心目中的一生一世的爱情。
  B。如果是村上春树那一类对死亡特感兴趣的作家,他们会让蒋芹芹自杀或者意外死去。这样一来也就将一段爱情凝固在纯洁里了。
  可惜,我认为以上两种都安排只能说明作者并不真正了解生活。真正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就是平庸,人人都在平庸地活着,没有什么是纯洁和永恒的——包括爱情。当一个恋人失去之后,生活本身自然会安排新的恋人出现,时光是最优质的遗忘剂,我们怀念一个人究竟能怀念多久?我们爱一个人究竟能爱多深?
  是的,马松从蒋芹芹的生活中消逝了,但是,她还年轻,她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她必然要遇到新的男人。初中毕业,她离开了西北桥铁路初中,到成都铁路高中念书了。高一,她甚至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别人了,但是,一年后,文理分班,她念文科班,遇到了她的班主任,一个姓莫的中年男人,教他们语文。
  在那昏暗的教室里,她笨拙地爱上那个姓莫的语文老师。由于她父母的离异,她有着潜在的恋父情结,她爱上的马松,岁数也比她大不少,但即便大她6岁的马松依然未能给她安全感,所以,她逐渐把爱情转移到已近中年的已婚语文教师老莫身上。
  老莫是个长相一般、比较低调、不那么热衷于搞师生恋的人,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儿子,这使得他的心情总是有些忧郁,也使他不可能对家庭舍弃责任。但是,老莫的文学才华对喜爱文学的蒋芹芹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且,老莫对于儿子的关爱对于缺乏父爱的蒋芹芹构成巨大的好感。他成为一个能让蒋芹芹充分发挥想象的恋爱对象——她把抑郁不得志的语文教师老莫想象成被魔咒变作怪兽的王子,而她则是以爱之吻挽救了王子的美人。她爱的其实只是这样一个能给平淡生活带来无限向往的想象,而想象的美丽气泡不可避免地要被日常生活的真相残忍击破……现在,让我们冷静地目睹悲剧继续上演。
  第五章 老莫
  拐过一家“麻婆豆腐”店,就到了我调进去工作不久的成都铁路高中。校门古香古色,有几分类似于北大西门,一块长匾上题着四个瘦长的大字:“成都市铁路高中”,长匾油漆斑驳,象征着悠长岁月的洗礼。上面的几个字苍劲有力,依稀如同王羲之手迹,据说是60年代首任校长亲笔题写的。进了校门,是一个白色的石膏雕塑,雕的是一个男教师和一个女学生各自手拿一本书,并肩站在一起的形象。许多人开玩笑说,这正好暗示了这所铁路高中多年来经久不衰的师生恋传统——那位首任校长,一个写得一手好书法的才子,就是最先搞师生恋的,并且居然还搞成了,他和发妻离了婚,娶了自己的学生,为此不惜丢了校长的乌纱,也许,正因为有这个先例,师生恋在这学校里长盛不衰。
  一般来说,有学校的地方就有师生恋,尤其“男教师女学生”型的师生恋,更不鲜见,古今中外,每个时期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师生恋的影子,而“五四”运动以来,不少师生恋还被演绎成人间佳话,让人称羡,引人效仿,最为典型的例子当数鲁迅与许广平,由此衍生的《两地书》,也成为了情书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让多少人憧憬向往。
  而铁路高中可能是因为闹惯了师生恋,上上下下似乎都有些见惯不惊了,每当同事们中传播某某男老师与某某女生过从甚密的时候,语气往往是轻松的,是揶揄的,是宽容的,甚至会私下里说,“那小子,挺有艳福的嘛”。如此一来,学校里的师生恋更加如火如荼,我们语文教研组的组长老孙,据说就搞大过起码五个女学生的肚子。老孙三十五六岁,说他有才华吗?也不见得,他只是个普通师范大学毕业生,工作十来年来,也没什么大的成就。偏偏有些学生就是喜欢他,尤其是女学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迷他。我观察了很久,发现老孙的一大本领是背古典诗词,一首首的古诗一背,就让学生们佩服得五体投地,再加上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的淋漓发挥,那更是不得了。他常把女学生喊到办公室谈心。谈话内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鬼都不知道,他一边谈,眼睛就死盯着女生的脸或者胸部,那副色迷迷的样子,我已经看到过不下十回了。其他同事也都遇到过好多次。最让我恼火的一次是,有一天剩我、老孙和一个女学生三人在办公室时,他竟然让我回避一下,理由是他要与他的学生谈如何做文章。我本来不想回避,但毕竟我那时才去不久,不想和同事把关系闹僵。何况他不断冲我眨眼睛,后来还流露出企求的眼神,我心一软就出去了,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太软。
  总的说来,我自认自己还算一个比较正派的人,但可能正是因此,反而混得不太如意,我是北师大毕业的,在整个教育系统,可谓系出名门。只怪刚毕业时确实太天真,主动要求去了贫困地区支援教育。一旦下去,想再回大城市就难了,想了无数办法,托了无数关系,终于调回成都,但也只是进了一个普通高中当一个普通的语文教师。而且老婆还调不进来,得继续想办法。
  我老婆也是教师,当年在一个县中学教书,如今依然在那里,等着我想办法把她调动到一起。但女同志调动谈何容易,所以一年来我们只能两地分居。我们感情还可以,有一个儿子,我们儿子的挺可怜,天生是小儿麻痹,让我这个当爸爸的,总感到对不起他。按说,和老婆两地分居的男教师是最容易闹师生恋的,而我却压根没想过那事儿。一来可能是性格,二来可能是觉得自己那儿子特可怜,即便为了他,我也不该对不起他妈妈。
  何况作为一个教师,从第一天进入师范大学读书起,我就想,我未必是个高尚的人,但只要开始了我的师道之旅,至少对我的学生而言,我应该是有师德的。从教这么多年来,我是做到了最初对自己的要求了的。漂亮活泼的女生,男老师都喜欢的,我也不例外。每当看到这些漂亮的女孩子用专注而钦佩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也曾动心无数次,但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老师在某一方面与父亲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当女学生投来激情妩媚的眼光时,我一直回避着。
  记得前年在那所县中教高三的时候,在面临高考的前些天里,经常有学生来找我。甚至有学生直截了当地对我说,老师,以后我们见不到你,我们想这几天看你个够,再说看书实在无聊,你陪我们聊聊天吧。我可以理解她们,年轻的心,枯燥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当的。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让她们留下来,与她们聊天。或者更确切地说,听她们说话。可每次我都从不单独和一个女生在一起,而且每次都催着她们回宿舍,说快熄灯了,你们回去吧。我知道,我是她们的老师。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古板的人,我也不要求其他人都不搞师生恋,尤其是现在这个成都花花世界里的铁路高中,在这个有着师生恋传统的学校里,上至校长下至一般老师,好多人的妻子都曾经是自己的学生。但我觉得至少应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作为老师的人应该是个单身汉,并且不能影响学生的成绩,更不能以手中的权力去引诱学生。情欲本没什么过错,关键是释放的时候不要伤害到旁人。但问题在于,情欲恰恰是最容易伤人的。
  看我上面说得这么一本正经,你可能真把我当成个老顽固了。其实,我讲课一向是出了名的风趣的,不管在哪个学校任教,我在学生中都很有人气。我总结一个经验,讲课不能只绕着教科书打转。一定要多加点奇闻趣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的课总是让学生们感到如沐春风。也确实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可我总是不为所动。虽然“男师女生型”师生恋的社会认同度不低,实际发生率也很高,但我从教十余年,这样的事情以前始终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眼看着我已经四十出头,已经不是最危险的三十多岁了,我还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闹什么师生恋了,但是,怎么也没料到,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我却那么深地爱上了那个叫蒋芹芹的学生。
  当我想起我和蒋芹芹的爱情,我很想用一句感人肺腑的言语或是具有浪漫色彩的诗文来作为我和她故事的开始,正当我冥思苦想时,抬头看到了一只飞虫——小小的,黑色的飞虫,它正扑振着羽翅冲向我面前的那台灯使劲地撞去,一次一次,它一个劲儿地就这样不断地撞。是在展示勇气,还是在无畏地自杀?是向那灯丝发出挑衅还是想和它拥吻?它还是在撞,居然还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小小的飞虫突然掉过头飞起来,如果昆虫也会笑,我想它一定是向我笑了一下,哦!是笑了一下,我惊呆了。难道它认识我吗?难道它是在为我表演吗?那,那是什么?我的眼睛是不是模糊了……灯丝越来越迷离,慢慢地发散成一个人的轮廓,越来越像一个人,像蒋芹芹……我的心跳了起来,这么久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那微微的笑意,那忧伤的眼神,那纯净的前额。我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了,我仿佛在柔软光洁的光圈中飞向她,就像飞向台灯的飞蛾那样……往事越来越近了。
  我回忆起那些往事,我首先想起的是我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当她的班主任时,给她们上的第一堂语文课。因为后来蒋芹芹告诉我说,她隐隐约约爱上我,就是从高二时听我讲第一节课开始的。而我,也就是在那堂课开始就怎么也忘记不了她。所以,那堂课我记得很深刻。
  我现在也觉得我那天上课是超水平发挥。记得当时,我手拿一个太空杯,它是教师节时我拉赞助拉回来的二百只太空杯中的一个,上面贴着巨大的商标纸,另附一个小商标,上面写着“人民教师无尚光荣,某某厂家赞助”。我举起太空杯,喝了口茶,然后开始讲课。那节课讲牛顿传记,按说讲历史人物是语文课里最枯燥乏味的了,但我却擅长讲得生动活泼。为了增加气氛,我讲了牛顿与莱布尼茨争夺微积分发明权的故事,又从牛顿讲到万有引力,扯到近代科学的诞生;讲到科学后先讲布鲁诺被火活活烧死,达尔文发现进化论,又迂回到牛顿,说牛顿在国会做议员,在开会时轮到牛顿发言,牛顿严肃地说:“把窗户关上!”当时,下面的每个学生都听得非常着迷,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个胖女生,居然真的起身把后面的玻璃窗统统关上了,引起哄堂大笑。我知道,一个教师的上课质量正比于课堂上的笑声。心里不禁有些自豪,环顾教室,这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正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特意看了花名册,知道那个美丽的女生叫蒋芹芹。
  是的,从这第一堂课我就注意到她了,原因很简单,她实在太漂亮了,没有哪个男教师能够忽略。
  我和蒋芹芹以后的接触多了起来,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她的作文写得很好。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我的确产生了爱才之心,我把她的不少作文当范文在班上读,平心而论,当时我确实没有其他的动机,确实是觉得写得很好。我不妨随便列举蒋芹芹的两篇作文,大家看看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蒋芹芹作文两篇
  《成长》“幸福的成长都是相似,不幸的成长却各有各的不幸”。我的成长是幸福的吗?我其实并不清楚。记忆中,小学阶段是天真的年代,是以后最单纯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童言无忌,没有爱,所以也没有恨,是最好的玩伴,彼此之间只有纯纯的友谊;那时的我们总是幻想着快点长大,能有一张成熟的脸和心。那时候,我们几乎个个都充满好奇,总会问十万个为什么,直到父母不耐烦为止,即便是挨骂,我们还是想知道这奇妙的世界无穷的秘密。我们的心愿就是了解这世界,这心愿简单而纯净,所以我们总是快乐的。
  中学则是个欢笑与泪水交织的年代,是刻骨铭心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开始疏远,彼此见面,有时会突如其来地心跳不已。在校园里看到的都是男生一群,女生一群,不再看见男生和女生走在一起,更不用说在一起玩耍,我们,这些儿时的老友,仿佛一下子疏远了,再不是玩伴了,彼此之间已经有了距离。
  正是这个距离构成了某种吸引,那些心惊肉跳的日子,有些人在偷偷地恋爱,沉醉在初恋的甜美里,但是,同时却似乎有某种负罪感,觉得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公园里,不时有一对对男女学生在谈天说地,他们有说有笑,仿佛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府河边,有时会有一对对稚气未尽的男女手牵着手,空气中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但是,毕业之后呢?有些人会考上大学,从此远去,而另一些人,则会因离别而悲伤。这就是所谓的人生或者命运。
  对我来说,那些都不重要了,虽然,总觉得不久之前自己才十四岁,但问题是我确实转眼已经读高二了。高中,这个花季雨季的年代,过得特别的快。心里似乎期盼着什么,却又什么也不敢期盼。学业是繁重的,压得我们几乎喘不过气来,积如山的试卷,老师在耳边反复的唠叨,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沉重,让我们不知所措,难道,成长注定每个人都是充满艰辛?
  《雨天》我不喜欢雨天,不喜欢雨。
  可能因为不喜欢“与水合作”,我天生就对游泳这样不可把握的事情心存疑惧。我想,可能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非常地缺乏。我常想,人怎么能不怕水呢?让人这样沉笨的物体漂浮在暗藏危险的水面上,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水,实在是一种喜欢作弄人类的东西,它时而可以载舟,时而可以覆舟,变幻不定,无法把握。我不喜欢被捉弄的感觉,所以不喜欢水,连带对雨,也厌恶起来。
  雨天我总是不喜欢出门。在雨天上学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春天的雨在别人的眼中是情调的萌生,在我的记忆里则是掺杂着过冬的有机体腐化的气息。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天崩地裂,摔的满地尘烟。秋天的雨或许最有诗意,但满目萧瑟,抬眼难见前方,无助,缠绵,是愁思的季节。冬天的雨则冷得让人心生寒意,在凛冽的北风驱动下,像针一样刺着麻木的肌肤。
  我把雨天看做是阳光的背影,生活在背影里的人是痛苦的。我憧憬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只有在太阳下,人才富于幻想,才充斥激情——即便是在冬季。
  这么好的作文,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我没有权利忽略,更没有权利不予以鼓励。我有时候感到很难想象,这么年轻的一个小女孩,才17岁,怎么会这么忧伤?我不知道她究竟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她独特,敏感,聪明,是难得的才女。
  那时,班上有一份班刊,是由蒋芹芹她们几个文学爱好者负责排版和审稿,因为我是班主任,又是教语文的,自然得指导她们搞班刊。有一期班刊出的很迟,我和她们几个一块忙到很晚。快到晚上9点时,她们几个吵着肚子饿便一窝蜂下去吃消夜,我没去,留在教室等她们回来。过了不到五分钟,我感到突然有人就在我旁边,我抬起头,竟然是蒋芹芹,她微微地笑着,从身后递过来一个面包,说:“老师,你肯定饿了,先吃点吧。”我有些推辞不过,只好去接她手里的面包,可能因为没来由地有些心慌,我摸着了她拿着面包的手,她的手温热柔软,令我心里一荡,我呆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仿佛为了掩饰心里莫名的慌乱,我就着她刚买的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地吃起面包来。她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有着一丝成熟女人的眼神,让我的心又荡了一下。一个人独自在成都,很久没感觉到家的温馨了,而这个美丽的小姑娘,却似乎天然地带着一种家的气息。
  就是从那次起,我们彼此间都感觉似乎多了点什么,那个一起办班刊的啃面包的夜晚,那个有着淡淡月色的夜晚,似乎使我们达成了某种默契。还有她的手,那少女特有的细嫩的质感,似乎溶进了我的心里,怎么也抹不去,我预感到和她即将发生一些什么。
  自那天以后,我和蒋芹芹接触就多了起来,她时常将新写的文章拿来请我指点。一天,她拿来一个厚本子,说是她写的作文,请我修改。
  我打开之后,发现实际上其实就是日记,我的心跳了一下,她把日记给我看,莫非在暗示着什么?我隐隐约约这么想着,有些紧张,也有些激动。回到家,夜深了,等老婆孩子都睡了,我装作批改作业,独自看了起来。
  蒋芹芹日记
  1990年9月5日高二开学已经几天了,文理科分班,我选择了读文科。我以后的路将会怎么走呢?我并不清楚。不管那么多,随遇而安吧。
  班主任莫老师讲课很风趣,我早就在文学杂志上看到过他写的文章,他的人有些瘦,但看起来让人觉得是个好人。1990年10月15日时常感觉到寂寞的滋味,有时情愿就这么坐着发呆,也懒得去理那一堆让人一看就头大的作业,就这么让时间流逝或者干一些别人认为毫无意义的事情。也许他们认为只有做题,拼命看书才是最有价值的,但我不这么觉得。
  近来,不时感到精神有些空虚,所以向好友借了两本书,《高考季节》和《寂寞17岁》,远没有想象中的好看。一本是残酷的竞争后的结果,一个女孩最终成了神经质患者,一本是讲述一段庸俗的师生恋,庸俗得可以,如果我有师生恋,那就一定要恋得不同凡响。不过,我也知道,高中生活更多的时候只是平平淡淡,学习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1990年10月27日上午和一个同学聊天,我说我相信友谊,她一个劲摇头说,“如今这年头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友谊啊,无非是看对方有没有利用价值”。现在的中学生,都说得直,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搞得如我一样相信真感情的人冷汗直冒。
  我总觉得,所有的真情套上“利”字,就变得浅薄了,没分量了。比如我和别人真心交朋友,有人一定要强调是互相利用,那是他们自己感受不到真情,哪怕是一丁点。其结果是他们像在演自己的角色,哎,可怜的人哪,永远活在自己的冷漠与自私中。现代社会,在造就了一批全方位人才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冰冷麻木的机器,他们也许会觉得面包和牛奶可以填饱肚子,此外的甜蜜与温情都是毫无意义的,可悲!
  1990年10月30日今天在办班刊,他也和我们一起办,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他了,但是,可能吗……他结婚多年,还有个小孩子,可是,我不是给自己说过吗,我要做就做得不同凡响,就不在乎那些世俗……
  1990年11月5日廉泊还是对我那么好,天天在路口等我一块放学。我们已经一起走过好久的日子了。我也知道他对我好,但我确实只把他当做哥哥。昨天,他突然说,看得出我喜欢那个老师,他不说,其实我一直感到模模糊糊,他一说,好像就帮我把事情挑明了,我说,就是喜欢,怎么样?
  他没说什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不过,第二天他还是在老地方等我,还是放学等我回家,可是我老想着老师的事情,我觉得老师的生活不快乐,我喜欢他就应该陪他一块不快乐,我应该向他挑明,当机立断告诉他,我喜欢他。老师是我这一生喜欢的第二个男人,不是第一个,我曾爱过另一个人,很痛苦的爱情,里面夹杂着很多悲哀,但那一切都过去了,我要把以前全部忘记。
  1990年11月8日今天我再也不想忍受煎熬了,我要告诉那个人我喜欢他,但我不好意思当面说,那就写成作文吧,《少年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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