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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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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在广西南宁读小学五年级,因为当时家里普遍没有电视机,我们那些铁路工程局的小孩子,很早便在父母单位的公共电视房里占位置,我还为了争座位和另一个小孩打了一架,所以印象深刻,无法磨灭。偏偏那晚很晚才放《霍元甲》,当我们等得牵肠挂肚之际,音乐响起,《霍元甲》开始了,顿时,所有的孩子一起拍着小巴掌欢呼起来,那是多么动人心弦的童年的真挚啊……
我依稀记得,《霍元甲》里面的高手“独臂老人”,正是到少林寺里进修了一阵,回来才功力大进。《霍元甲》再次掀起了武侠的高潮,此后不久,在大陆,金庸的小说就滚滚而来了。当时,我父母所在的铁路工程队又搬迁了,我们迁到了广西紧靠海边的一座小城。我在那滨海小城里念初中。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在读金庸,很自然地,我也进入了那个瑰丽的虚幻世界。
我很不喜欢现在这个自得,世俗,俨然成了文学大师的金庸,我喜欢当年那个报人,那个虚构出另一个世界的充满想像力的商人,那个为了生计写武侠而非为了文以载道写作的当年的金庸。不过,即便不喜欢今天的金庸,我依然喜欢他笔下的那个世界,那个与我们现实生活貌似相差悬殊实则紧密对应的武侠的世界。
在金庸的那个世界里,少林寺逐渐成为一个正统道德的标准,它拥有“大力金刚掌”,能以千钧之力进攻,又有“铁布衫”神功,可比马其诺防线。它还独享着“易筋经”秘技,能让它认为合适的人脱胎换骨。总之,它成了一个无法规避的隐喻,不再属于普通人。金庸之后,少林的神化过程开始加速,尤其在90年代流行的武侠电影里,它更成为一个权威,声名卓著的黄飞鸿,方世玉,苏乞儿,都和少林颇多渊源。
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我问过许多80年代的孩子们,他们几乎很少看金庸古龙,60年代早期的人也是如此,唯独70年代的人几乎是伴随着武侠长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中国的70年代人是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成长时,既不像60年代早期的人成长时环境那么封闭,接触不到武侠,也不像80或90年代的孩子们有过于宽泛的东西可以接触反而忽视了武侠,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阅读武侠的过程,几乎就是一个心智逐渐成熟的过程,一个“性启蒙”的过程,一个反抗正统权威并最终被正统权威接纳的过程。武侠文化由边缘文化逐渐演变成今天正统文化的一个支流,正是验证了这个过程。
当我们这些孩子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躲着大人看武侠小说时,当我们这些痴迷于武侠的70年代出生的人逐渐成为社会的新生力量时,伴随着武侠文化在这一代人心中的不断演进,少林寺同时也在不断被神话,最终不再是一座寺庙,而终于完全变成了一个代词,一个象征,与1889年禁锢了苔丝的幸福的那块世俗的异国土地无异。
在这座少林寺里被隔绝的,还有至尊宝和紫霞。那是在1995年底或者稍早,我刚刚从大学里退学,在一个普通的录像放映厅里,我第一次观看了《大话西游》。
那时的周星弛还不叫“星爷”,有着一双忧郁的眼睛。他微笑时的苦涩几乎是与生俱来的,那么地打动人心。我从看了他的《情圣》开始,一部接一部地看他的全部作品,周星弛演绎的《鹿鼎记》实在是所有版本的《鹿鼎记》里最好的,他因此而在我心里具有了和金庸虚幻武侠世界里某种隐秘的联系。
所以,当《大话西游》那赵季平伤感的音乐悠然回响的那个瞬间,我立即明白了这将是一个因为过于美丽而必将哀伤的故事。月光宝盒,一个可以让岁月轮回的“时光穿梭机”,即便它能把机会再给予你,你却仍然无法抓住。在许多时候,即便我们一千次面对机遇,我们也依然将和它擦身而过,这是怎样的咫尺天涯!
而那隔世的情缘,也同样是如此脆弱,那些忧郁的碎屑啊,为何如此无可奈何?一个她在他的心上留下了一滴泪痕,另一个她因此而心碎……她说,能拔出这把宝剑的,必将是上天安排给我的男人,他拔出了这剑,却最终不得不弃她而去……她说,我的男人是个盖世英雄,将驾着五彩祥云来迎娶我,她猜到了这个开始,却没有猜到那结局——是的,当她的男人终于恢复腾云驾雾的能力时,代价却在于,他已经丧失了爱一个女人的权利和资格……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世间的一切,其实都充斥着交换,每一个哪怕无心的阴差阳错,都暗含着代价。有一种规则贯穿始终,这个规则就是少林寺的戒律,它树立了某种必须遵循的交换原则,让你在得到每一样东西时必须失去另一样东西。去西天取经的宏大责任,将至尊宝和紫霞必然地隔绝。
所以我讨厌责任,讨厌少林寺里的清规戒律。就像当年那些规则谋杀了苔丝一样,它们也谋杀了紫霞。那些可敬而可悲的正人君子啊,他们是那么对自己心中的戒律充满神圣的自信,为了他们神圣的戒律,他们可以微笑着杀人而永不内疚。苔丝纯洁的天性使她与少林寺的规则拒绝妥协,于是,她最终被逼上了绞架,做了规则祭坛上的牺牲品,她不是第一个为戒律担当牺牲品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而那些围观在少林寺外景仰这座武林圣地的信徒们,还在无休止地讨论着苔丝的贞操,这是何等麻木的真实的世情!
然而,最终,少林寺依然是无法躲避和反叛的,和少林寺抗争,也就是和大众为敌,作为一个集体遵循的标准,任何个体对少林的背叛都如飞蛾扑火,悲壮而必然自取灭亡。
更大的悲剧在于,那些在年轻时曾背叛过少林的人,总会在年岁渐长的某一天,莫名地回归到少林。无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至尊宝,他们最终都不得不皈依他们曾激烈反叛的东西。当赵季平的音乐在尾声中再度响起时,那个曾经的至尊宝,如今的孙悟空,一边吊儿郎当地将金箍棒扛在肩上,一边不断回头,他想要再多看一眼他过去的女人。
在漫漫黄沙中,至尊宝无法停下脚步,他向前走去,越走越远,终于成为一个蚂蚁般黑色的小点。而那些往昔的浪漫,该用怎样的姿势逃循,才能让他彻底忘却,不再骚扰他的平静?所有真正动了心的爱情,都有着类似的心酸,就如同你在剥着洋葱,闻起来弥漫着隐隐约约的甜味儿,但总会在某个瞬间,辣得你泪水迷离。
这使我想起了我在英国通过网络在线观看的周星弛的新片《少林足球》,虽然这部影片只剩下一些夸张的表情和对美国大片《黑客帝国》里动作场面的肤浅模仿,但依然有一个细节打动了我:里面有个做馒头的丑女孩儿,她的心很甜,于是她做的馒头也很甜。有一天,她做的馒头突然变得很苦,原来,她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那绝望的爱情苦若黄连,使她在和面的时候,泪水滴在了面里,于是,一万个馒头在那如同鲜花绽放的一刹那,全部比黄连还苦。
丑女孩儿懂得太极功夫,她和面的时候,泪水在面团里隐约如同太极的图形,仿佛黑白咬尾的游走的鱼,若隐若现。而那时,我突然记起,原来太极功夫的创始人张三丰先生,也是从少林寺里出来的,无论如何,他和少林寺也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
那个夜晚,当我一口气写完以上文字,我彻夜难眠,我突然最真切地意识到,我热爱写作,是的,我天生应该当一个写作的人,不管写作在今天这个急功近利的年代是多么受冷落。别人的冷落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所需要的只是写我想写的文字,别人是褒是贬,是毁是誉,对我这种盲目自信的人来说,可以说和蜘蛛丝的分量没太大的差异。
就在那个夜晚,我下决心要当一个作家,一个给中国语言文字赋予传奇色彩的载入中国历史的作家。
此后不久,我父亲因错误判断中国2001年至2002年股市的调整力度,损失惨重,又由于他急于在期货市场弥补损失,造成了致命失误,这个叱咤风云多年的投资专家,陡然破产,一文不名。人生的不可测和无可奈何莫过于此,父亲已经没有钱再供我在英国挥霍,我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虽然对世态炎凉我早有心理准备,我依然没想到现在的人情会如此淡薄,那些当初受过我父亲恩惠的人如今对我家惟恐避之不及,甚至还有些受过父亲帮助的人在这时候落井下石,父亲的身体完全垮了,病倒在家里。
我不得不出去找工作。这时候,我才发现父亲当初的忧虑是多么正确。没有了父亲的荫蔽,我几乎没有在这个世界上谋生的能力。我四处求职,但我无论是在北大读经济系,还是在英国读“中国历史”,都没有拿到文凭,我后来甚至不敢告诉别人我在英国念的是“中国历史”,因为一旦这么告诉招聘者,他们就会觉得难以想象,认为我“脑壳有问题”。所以后来每当别人问我在英国学的什么,我就支支吾吾,吞吞吐吐,以至于别人都以为我是冒充在英国留过学。此外,尽管断断续续读了这么多年书,我却并没学到什么本事。所以,历尽艰辛,我最终竟是靠着自己上面写的那篇《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在一个私人写作班子里挣到一个饭碗。
是这样的,一天,我在一张报纸的广告里看到:“中国成都诺贝尔写作公司,一家新兴的民营文化产业排头兵,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一个培养文学大师的摇篮,现诚挚招聘作家三名,不要求文凭,只看重实绩……”于是,我就诚惶诚恐地去应聘了。我没有别的作品,只好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把惟一的文章《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递了上去,同时附了一篇表示如何如何热爱文学的“敬呈诺贝尔写作公司总经理的短信”,然后回家等待通知。三天后,诺贝尔写作公司打电话来通知我去面试。
“文笔还不错嘛,”一个头目模样的人尽量显得平易近人地对我说,“虽然你的写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但你对文学的热情感动了我们,我们决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在这里先当三个月作家,试用试用,如果你胜任作家这个职业,我们就正式让你当作家,如果不适合,你还可以去干更有前途的工作嘛,年轻人,选择面还是很广阔的嘛……”于是,我就在诺贝尔写作公司当起了作家,需要指出的是,我在试用期里是没有基本工资的,我们的全部收入是按公司决定使用的作品数量计酬。每1000字40元,当然那些写好但公司觉得没有使用价值的文字不包括在内。
毕竟我刚当作家不久,又刚刚从英国回来,而中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又那么大,所以对于作品的价格我很不了解,一开始,我还以为1000字40元很不错呢。后来我才知道有些我从来不屑一顾的杂志,比如《知音》哪,比如《家庭》哪,1000字能有400元甚至更多。怪不得我的一些同行作家经常要看《知音》、《家庭》以及报纸副刊的小说连载什么的。
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在成都西北部一个破旧的中学——西北桥铁路初中——租了一间教室,作为我们作家写作的场所,当然也可以回家去写,我们公司不少作家就是回去写的。但我不能回去写,因为假如我爸知道我最终干的是他很多年前就臭骂过的那个可耻的职业,他会伤心的,他从来就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一个社会上的成功者,但我最终还是当了可耻的作家,他知道了,会怎么感叹造化弄人啊……所以在家里,我一直说我在当推销员,其实,作家也是在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可以说确实也算一种推销员。但我不能让父亲知道我推销的是文章,他肯定会觉得推销文章的人是所有推销员里最下作的,甚至他根本不会认为作家配得上推销员这个可敬的称呼,因此我只能在公司写作。
在公司里写作的人除了我当然还有不少人,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规模是很大的,偌大的一间教室,好几十个作家就像隔壁教室的中学生们一样坐得密密麻麻,他们大多是到成都试图建功立业的外地文化人,因为租的房间要么很闹要么很脏,环境不那么好,所以也只好来公司写作。除此之外,到公司写作还有一种互相促进的作用,一个人关起门来当作家很容易写着写着就不想写了,“在公司里和其他作家一起工作,会有紧迫感,能提高写作效率”——有一个著名作家廉泊就是这么说的。廉泊是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十大名作家之一,公司已经在为他整理进军诺贝尔文学奖的相关资料了,最近还刚刚出版了十卷本的《廉泊文集》,在书店里和《鲁迅文集》只相隔两个书柜。他的作品,据说和马尔克斯、福克纳、博尔赫斯等人风格十分相近,最近卡尔维诺流行起来,又有评论家在赞扬他的文字具有卡尔维诺的特质了。
廉泊确实是个优秀的作家,我确实是这么觉得的,因为有铁的事实做证——他每千字能卖到100元,比我们贵多了。而我呢,其实连40元都没卖掉——第一个月,我辛辛苦苦写的小说《千年孤独》被公司毫不留情地否决了,原指望挣点稀饭钱,却一个子儿也没得到。还是廉泊对我这个新人比较好一点,他指导我,多学学其他作家,像他们那样,将《家庭》、《知音》的文字先用剪刀剪下来,再拼凑《成都商报》里的“太阳特刊——人间记实”和《华西都市报》的“世象观察”,然后再用胶水粘在一起,不仅写得快,而且保证一次性通过公司的审查。但是,毕竟我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作家,我觉得不能放低要求向那些比较次的作家学习——既然要学,我为何不直接向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廉泊先生学习呢?观察良久,我发现他确实不同于一般的作家,他用剪刀剪的根本不是《知音》,而是《亨利·申兰米勒文集》,拼凑的呢,自然也不是《成都商报》,而是杜拉斯的大作《情人》。于是,我也拿起剪刀,将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与格里耶的《橡皮》拼在一起。
踩在巨人肩上,创作起来自然异常顺利,我只用30天时间,就完成了一部《植物庄园》。然而,这部流着我的心血的巨著,依然未能通过公司的审核,第二个月,我又是分文未进,而且公司已经不耐烦地通知我,假如第三个月还是没什么合格的作品,就不让我继续当作家了。这下我确实慌了,仔细反省,发现两个问题:
A。我的《千年孤独》和《植物庄园》都没有触及爱情和性,没有卖点。
B。我剪贴的范本不够时尚,《动物庄园》不仅不受主流文学的眷顾,也不受如今作为主要读者的小资男女老少们的爱戴。
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后,我将自己的写作做了至关重要的调整,一方面,题材就紧扣少林寺,因为我是靠着这篇文章进公司的,说明公司对少林寺比较感兴趣,或许容易通过审查,而且也容易引起所谓“70年代人”的共鸣,毕竟我们已经到了喜欢怀旧的年龄。另一方面,大刀阔斧地加入性激素,同时还要搞几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在里面,至于准备用剪刀“咔嚓咔嚓”的蓝本,也换做了据说刚刚在年轻白领女士中急剧升温的《金色笔记》,什么事情都得领风气之先才行,如果这时候我还去剪杜拉斯和亨利·申兰米勒这种被人剪了无数遍的“过气明星”,那只能是别人吃肉我吃骨头了。
当我向公司报了这个写作计划之后,公司高层非常感兴趣,《少林寺》这个标题本身就具有很厚的底韵,何况他们认为我抓《金色笔记》抓得很准——就要抓这种要红不红的范本,才可能既显得不陈旧,又不至于不能引领时尚。现在,有了如此美妙的大框架,可以说已经成功一半儿了。剩下的事是填充内容。
大凡小说,哪怕是《金色笔记》那种不像小说的小说,也总得有男人有女人有故事。男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廉泊,因为我很嫉妒他,他是当作家当得最爽的一个,每完成一篇新作,就要到各个大学搞讲座,既推广了他的小说,又勾引了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他那些勾当,我早就看在眼里。何况,当他看到我的《植物庄园》被公司退回时,他还得意洋洋地故意对我说:“要先学会走路然后再学跑,你现在就模仿我是模仿不来的。”所以,我怀恨在心,决定在小说《少林寺》里把他写进来,不过他休想呼风唤雨了,我决心把他写成一个跛子,一个爱上一个女孩子却永远得不到她的痛苦的残疾人,呵呵,一想到可以自由安排廉泊的命运,我就有一种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除了廉泊,我还打算虚构好几个其他男人,甚至连《少林寺》里的觉远,也打算让他在读者面前转两圈,反正是虚构,反正是假的,何必管那么多的规矩呢,什么逻辑,什么不同时空的人与事,其实你要觉得它是个障碍就是个障碍,你要不觉得它是障碍它就不是,生活已经够不自由了,何必连写作也那么不自由呢?
既然有那么多男人,当然不能没有女人。我打算重点只写一个女孩子,这样一来更加容易聚焦一点。给她取个什么名字呢?就取“蒋芹芹”吧,我初中时有个同学就叫这名字,她特傲,如今我当了作家,我决定在作品里让她傲不起来。当然我又不愿意授人以柄,我可不想生活中的那个蒋芹芹来告我,所以我故意把关于她的故事搞得很模糊,故意把她安排到伦敦死去——在小说的第一章里,我虚构了和她在卡斯特桥的相遇,而实际上,我遇到的根本就是个英国女孩。那个蒋芹芹从来就没有到过欧洲,也不曾认识老葵马松等人,如果我听说的传闻不是失实,那么她应该已经初为人母,正在成都不知哪个角落里傻乎乎地幸福着。
我说她“傻乎乎地幸福着”并非我对她有什么意见,而是我认为一切幸福都是傻乎乎的。因为幸福其实只是个影子,飘浮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却无从落脚,几乎每一次尝试都会被生活真相的荆棘和石块划得遍体鳞伤。于是我决定虚构这么一个令人心疼又心悸的女人,她一次又一次像追求幸福的荆棘鸟,可爱而又可怜。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是一个总希望在生活中能遇见奇迹的人,虽然生活在和平年代,但她却一直带着一颗不合时宜的浪漫的心。她总在幻想着去做点什么,只要能打破了这平淡、迟缓以致令人窒息的世俗生活,哪怕是去作海盗,作强盗的压寨夫人他都愿意,这是她碰上了小混混儿马松而后爱上他的重要原因。
我觉得如今的很多女人都生活得很虚幻,女人天生喜欢做梦。就拿蒋芹芹来说吧,不论生活如何变化,她始终不能相信自己所过的就是真正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对虚幻的“少林寺”——这里我指的是女人心里对于爱情的乌托邦——的追求中。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她潜意识里感觉自己是个落难的公主,因为丢失了五彩的羽衣,所以才流落到平凡的境地;这些女人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停地寻找中,她在寻找一扇门,一扇从世俗的生活里逃出通往真正的生活的门。然而,对生活在平庸的岁月里而又渴望奇迹发生的女孩子来说,似乎只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可能构成生命中惟一的传奇。蒋芹芹就是带着这样的渴望去爱的,她把自己对精彩生活的向往毫无保留地寄托在爱情身上。先后全身心地爱上一个又一个男人——惟独廉泊除外。但最后,她得到的惟一结果只是失望……有一天,她终于累了,于是她平静地选择了死亡。我要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我希望我能用最冷淡的语气把它讲完。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当读者最后读完之后,会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印象呢?或许她自始至终都有一点点媚俗,但我希望经过时间的过滤、提纯,每一个男读者都能无可救药地保留着对她最初的妩媚而清纯的印象。
我还希望她能给你这么一种感觉——她跑起来总是一股子疯劲,饱满的身体在跑动中总会给人一些无可拒绝的韵味。她说话时那水灵的眼眶中总有一丝难以逮住的飘忽,让人分不清这份飘忽是不是就直冲你而来。但是,她确实不是个坏女人,她只是像苔丝那样有一颗不甘心世俗的心灵。但是,所有的世俗生活对所有叛逆、抗争、充满向往的灵魂的戕害和剿灭,从来没有停息。她最后必然是绝望的。
任何充满幻想的人对爱情的梦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都可能是危险的,不论你作出怎样的努力都无法在世俗生活的洪流中守住失地,除非你彻底地妥协,放弃了梦想和向往,像那些甘于平庸的人一样安分而善良,你才能摆脱掉那种内心深处的煎熬。在与生活的平庸和乏味作抗争的深层,蒋芹芹其实是在和自己的内心作心灵的搏斗。格非有一句话,说:“……人人心里都有一束光。就像汽车的前灯,本来是用来照亮前面的道路的,可他却用来烘烤自己的心脏,它迟早会被烤坏的……”
写这部小说,我的一个愿望,就是要将人生悲凉的结局残忍地暴露出来,让人感叹“坚持的不易”。是的,坚持从来都是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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