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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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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数年前,跟在对方身边,学习对方的一举一动。飞虎军在他的调度下,节奏渐渐与主力兵马合拍。而在不知不觉间,李世民已经丢掉了断裂的长槊,单手挥舞起了从敌人那里夺来的弯刀。
  “保持节奏,保持阵型!”一边挥舞着弯刀,李世民一边大声发布命令。他很庆幸自己这回能与旭子重逢,这让他看到了另一种战术。不同于刘弘基所教导,也不同于侯君集所总结,那是完全由李旭从战斗中摸索出来的战术,处处带着他个人的印记。
  “怪不得父亲宁愿放四妹去寻他!”同一时刻,李世民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如果李家人全力阻拦,足有上百次机会将萁儿捉回来。但父亲宁愿选择最笨拙的,以断绝父女亲情为要挟,也不愿意别人真的伤害到萁儿。
  天下真有能随便割断的亲情么?李世民微笑起来,高高地举起的手中的弯刀。
  第三章 烽火 (三 下)
  正当他为父辈的睿智而赞叹的时候,一名快马斜刺冲来。“李将军命你部继续攻击,扩大战果。”马背上的传令兵大喊,高高地举起一根令箭,“中军要去接应右翼!将军有令,左翼剩下的事情全交给你!”
  飞虎军不归李旭统属,他无权向二公子发号施令。长孙无忌眉头一皱,便要出言呵斥。却惊诧地看见平素不甘居于人下的二公子毫不犹豫地接过了令旗,然后将刀尖高高地指向了正前方。
  “弟兄们,杀贼!”李世民用弯刀指着溃不成军的部族武士,大声喝道。
  “杀贼!别给他们喘息时间!”素来聪明的侯君集此刻仿佛也犯了傻,不但不向传令者抗议,反而紧紧追随在李世民身后。两千飞虎军兵立刻接替了中军的任务,斜着由侧翼冲到正面,成为追杀敌军的主力。而原来担任正面攻击的中军队伍则在李旭的率领下慢慢放缓脚步,待左翼兵马完全接替了自己的任务后,掉头向右。
  狼狈逃窜的部族武士根本没注意到背后的敌军数量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二,他们像受惊的傻狍子一样仓惶逃命,不敢回头向追击者看上一眼。背后的飞虎军追兵则在李世民的指挥下,像主力一样控制着攻击节奏。每当逃亡者速度慢下来,他们立刻像狼一样扑上,撕开跑得最慢者的喉管。每当敌人再次陷入混乱后,他们又悄悄地拉紧战马的缰绳。
  这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戮,飞虎军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撵着部族武士的脚印追出半里路后,长孙无忌终于明白了旭子的用心。来自中军的传令兵虽然举止失礼,但此刻,旭子把追逃的任务交谁,就等于白送了谁头上一大笔战功。
  “到底是唐公看重的人。”理解了对方善意的长孙无忌讪讪地想,趁着攻击节奏放缓的瞬间,他回转望去,看见抛在背后的十里联营火光冲天。六千边军风一样从火焰中穿过,任何东西都无法挡住他们剽悍的身影。
  摧枯拉朽,被中原骑兵犁了两遍的胡人大营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无数残缺不全的尸体躺在那里,有的是被骑兵用长槊刺杀,有的则是被马蹄活活踏死。各别死里逃生的人抱着一堆抢来的锅碗瓢盆,蹲在猎猎燃烧的火堆旁瑟瑟发抖。他们已经完全吓傻了,不知道逃命,即便又听到了闷雷一样滚来的马蹄声,也不晓得站起身躲开明晃晃的槊锋。
  旭子没有在已经被砸烂的营寨中停留,那些侥幸在马蹄下逃得生天的家伙已经不值得再玷污他的黑刀。他急着去接应秦叔宝和罗士信,二人所部都是齐郡子弟,旭子曾经答应张须陀尽量把这些淳朴的弟兄们带回河南去,,因此不愿意让郡兵承受太大的牺牲。
  他不是相信秦叔宝和罗士信的勇武,事实上,正因为秦、罗二人太勇敢了,才更令人担心。受张须陀指点近两年的旭子如今已经不再单纯地考虑如何击败敌人,他想得更多的是在击败敌军的前提下如何将自家的牺牲也降低到最小。正如李世民和武士彟所发现的那样,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只懂得拼命的勇将,而是在实战中,慢慢掌握了作为一军主帅的全部本领。
  这些,都是杨夫子当年在笔记中未曾记录过的。不知不觉中,旭子已经脱离了那本笔记,走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算起来,他曾经师从杨夫、孙九,还有铜匠师父、钱世雄、刘弘基和张须陀,但如今这些人传授的东西已经慢慢融会,消失,最终属于他自己。
  秦叔宝和罗士信的推进速度很快,凭着娴熟的配合和严整的阵型,他们将一座座大营踏成了齑粉。没有人能抵挡住这两个铁三角的并列冲击,仓猝跳上战马的部族武士几乎还没来得及分清方向,便被横刀砍下了马鞍。更多的部族武士甚至连上马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光着身子,拎着弯刀,眼睁睁地看见两个巨大的三角向自己的头顶压来,眼睁地看见成群的同伴被铁三角切碎,然后被后续冲上来的骑兵踏成肉泥。
  “娘咧――”胆小者在人群中哭喊。顾不上穿靴子和衣服,也顾不上抢来的财物,四下乱窜。鬼哭狼嚎中,胆大的人也两腿发软。列队而来的大隋骑兵就像群暴怒的野狼,牙齿上滴着血,对胆敢挡在面前的一切活物发动致命攻击。他们不知道停顿,也不在乎受伤,只要身体没倒下,就不会闭紧血盆大口。一座座部族联军的营垒就这样被他们咆哮着撕烂,咬碎,变成一地火堆和尸骸。
  以前罗士信斩杀降卒,总是被张须陀和秦叔宝二人以“有伤天和”或“为将者当怀慈悲之心”等理由劝阻。而今夜,秦叔宝非但没罗嗦半个字,并且自己也大开杀戒。罗士信在匆匆一瞥间曾经亲自看见,素来心地仁厚的秦二哥槊锏并用,将几名已经丢下兵器的部族武士打下了战马。他旁边新招募来的边地向导则大叫着扑上去,一刀,又是一刀,直到将落马者砍得再不能动弹,才拎着豁了的横刀奔向下一个对手。
  “他奶奶的,下手比老子还狠!”罗士信被队伍中几个向逃命者痛下杀手的新兵所震惊,喃喃地骂道。
  “报仇!”正在砍杀敌人的新兵仿佛听见了他的话,猛然回头,瞪圆了血红的眼睛。
  他们本来是一伙老实巴交的边民,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平平安安过日子。他们世代生活在长城脚下,经过数百年的通婚,凭借家谱,已经很难分辩清他们身体里到底淌着的是汉人还是胡人的血液。
  他们对朝廷没任何好感,对官府委派的粮赋也经常敷衍。大隋征兵的时候,他们甚至逃到塞外去躲避兵役。但今天,他们却不得不拿起了刀。
  因为入侵者不管他们是胡人还是汉人,不管他们忠于朝廷还是闲云野鹤,毫无差别地抢光了他们的财产,杀死了他们的妻儿,烧塌了他们的房子。
  所以,他们不得不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力,不是他们狂暴,而是入侵者逼得他们正视彼此之间的差别,正视平日里忽略了的血脉和族群归属。
  “保持队形!”罗士信大声强调了一句,“保持队形才能杀得更多!”他挥舞着已经被血润粘了的长槊,一槊刺进马前溃兵的心窝。
  两股骑兵始终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凡是被铁三角夹在中央的,无论是人还是牲口,根本没有活下去的机会。被杀得心惊胆战的部族武士尽力逃向两侧,躲开迎面扑来的利刃。他们为了不做下一个猎物,不惜用弯刀为自己在同伴之间砍开一条血路。还有的人干脆策马跳过同伴的头顶,踩着袍泽的身体逃入黑暗。
  黑暗中的旷野是最安全的,虽然临阵脱逃的行为会一辈子被族人耻笑。他们不敢回头,不敢倾听袍泽们的惨叫,中原人的攻击太犀利了,挡在他们面前等同与自杀。
  几根白羽突然从黑暗处飞来,将仓惶逃命的战马连同马背上的骑手射翻在地。“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撕裂黑暗,紧跟着,数以万计的战马从夜幕中冲出来,横闯向混乱的战场。
  刹那间,敌我双方都是一愣。数息后,已经被杀得胆战心惊的部族武士如同见了大人的孩子,哭喊着急驰而来的战马跑去。那是他们的援军,距离崞县最近的一支援军赶来了。那面画着狼头的旗帜太亲切,只要逃到旗帜下,便意味着永远的安全。
  “变阵。变阵,前锋合拢,后军展开,北向,锋刃!”秦叔宝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战场上的变化,大声呼喝。号角声如虎啸龙吟,听见自家军令,正在敌军营地中横冲直撞的两千郡兵猛然兜转了一个漂亮的弧线,三角阵汇聚成正方阵,然后方阵中央迅速凸起,两翼后斜,一个全新的锋刃阵型在跑动与厮杀中快速完成。
  这是郡兵们演练了数百次的应急方案,在实战中也经历过无数次检验。新杀来的突厥生力军被其自家的乱兵所阻挡,无法立刻投入战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隋军在自己前方不到二百步处调整阵型。几个领兵的叶护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景象是真的。在他们的记忆中,草原上从来没有任何一支骑兵可以在战斗中突然改变队列,更甭说像这样一边厮杀,一边变阵,一边调转攻击方向。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眼前的隋军发动。“杀,让他们尝尝咱们的厉害!”秦叔宝纵马,舞槊,带领着麾下弟兄刺向了那杆最醒目的狼头大纛。
  第三章 烽火 (四 上)
  狼头大纛下的突厥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们没想到秦叔宝居然带着两千人的队伍敢向十倍于己的队伍发起进攻。“让开马头,让开马头!”他们用本民族的语言向逃过来的溃军命令,但没有人肯听,那些被吓傻了的部族武士在军阵前推搡哀嚎,非但令骑兵的战马无法加速,而且冲乱了援军的本阵。
  “砍!”狼头下的突厥可汗咬着牙吐出一个字,然后猛提缰绳,迎面冲向秦叔宝的战马。不能任由对方就这样闯过来,否则不待中原人动手,光是溃兵就可以将自己的队伍冲垮。几百名护卫见可汗主动迎战,也呐喊着冲了上去。他们一边用脚跟踢打着马腹一边挥刀,砍翻一切挡在面前的活物,顷刻间便在乱军中开出了一条血淋淋的通道。
  为了保持整个族群,不惜将最弱小的那几只咬死果腹。这是狼的生存之道,杀人者和被杀者都觉得天经地义。溃兵们被血光吓醒了,哭喊着向两翼让开。实在躲避不及的人则抱着脑袋扑到在地上,尽量不让自己被飞速向头顶踏来的战马当场踩死。数息间,领军的突厥可汗与秦叔宝正面相遇,二人谁都没有犹豫,立刻将兵器挥向了对方身体。
  秦叔宝的槊长马急,速度快到令人难以相信。突厥可汗兵器上吃了亏,不得不变招挡架,只听“仓啷!”一声巨响,丈八长槊在半空中嘎然停顿,与此同时,一把四尺长三寸宽的草原弯刀飞上了半空。
  “啊―――”失去兵器突厥可汗狼一般长号,挥舞着酸麻的手臂,扑向秦叔宝。秦叔宝将长槊一抖,一横,利用战马将二人距离拉近的瞬间,槊纂重重捣向对方胸口。突厥人穿得都是皮甲,能防御流矢,却无法防御钝物的捶击。眼看着突厥可汗就要被槊纂捣得筋断骨折,斜刺里突然一道白影闪过,秦叔宝胯下的黄膘马悲鸣着竖起前蹄,将背上的主人直接掼到了地上。
  刹那间的变化让所有人大惊失色。跟在秦叔宝身后的亲兵本能地拨转马头,以免踏伤自家主帅。跟在突厥可汗身后的狼骑则快速催动战马,试图把秦叔宝乱刃分尸。
  黄膘马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与秦叔宝配合了近十年,从来没有犯过这样的错。闯了祸的它悲鸣着,用躯体挡在了秦叔宝身边,挡住了扑过来的突厥狼骑。一柄,两柄,三柄,十几柄本来砍向秦叔宝的草原弯刀尽数砍在它的身体上。血流如瀑,黄膘马晃了晃,轰然而倒。一名狼骑快速从它身体上跳过,试图抢在同伴前面建立奇功。在马蹄落下的瞬间,此人看到了一双明晃晃的金锏。
  从血泊中爬起来的秦叔宝于马鞍下拔出了金锏,一锏砸烂冲到面前的马头,又一锏将马背上的突厥人打了个筋断骨折。没等新的敌手扑上来,他怒吼着,冲向在自己身边与亲兵厮杀的那名狼骑,双锏并砸,将对方连人带马砸塌。然后扫断两条马腿,磕飞一柄弯刀,跳过倒在地上的尸体靠向突厥可汗。十几个突厥武士围上来,想阻挡他的去路,或者背秦叔宝的亲兵截住,或者被秦叔宝本人一锏打死。
  戎马二十余年,秦叔宝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黄膘马的死让他彻底暴怒了,双锏舞得向旋转的车轮般,沾死碰亡。跟在突厥可汗身后冲破乱军迎上来的狼骑数量也不多,被秦叔宝的亲卫一阻,也无法再继续前进,只能停下来,与郡兵们捉对厮杀。敌我双方胶着在一处,再无法顾及阵型、队列。双方都红了眼,场面一片混乱。
  罗士信距离秦叔宝只有三十几步,但他就是无法冲破这三十几步的距离。溃兵,敌人的援军,自家弟兄,无数人挡在他马头前,让他空有上前救援的心思却使不上半分力气。一名突厥狼骑挥舞着弯刀向他冲来,被他一槊挑飞。但紧跟着另一名狼骑就呐喊着扑上,如飞蛾扑火。
  “保持队形,向我靠拢!”罗士信再次挑飞一名敌人,扭头向身边的弟兄呼喝。敌人的援军数量足足是郡兵的十倍,利用溃兵冲阵的策略失败,他必须尽快救出秦叔宝,然后与敌人脱离接触。
  “呜――呜--呜!”悲壮的角声在响彻战场。“向罗将军靠拢!向罗将军靠拢!”听到角声后,张江、赵威等人以悲愤的喊声回应。未陷入敌阵的郡兵们重新收拢阵型,以罗士信、张江等人为首组成一柄铁锤。这柄铁捶再次向突厥人和溃兵砸去,砸烂途中的障碍,靠近已经杀得浑身是血的秦叔宝。
  不过呼吸之间,秦叔宝身边的亲卫已经只剩下的三个。一名突厥骑兵挥刀冲来,秦叔宝跳步避开马首,然后一锏扫去,将敌人脊梁骨直接砸折。离他最近的亲兵伸手拉住马缰绳,“快,二哥快上马!”。话音刚落,斜刺里又是一道白影,被抓住缰绳的战马和亲兵胯下的坐骑同时人立而起。
  “唏――溜溜!”两匹战马哀鸣着,身体瑟瑟发抖。秦叔宝上前一步,用左手金锏托住即将落马的兄弟,右手金锏向后横扫。他扫了一个空,白影中途转向,避开金锏,扑向另外两名亲兵的坐骑。
  那白光如同鬼魅,飘到哪里,哪里的战马就自动避开。不光是郡兵们的坐骑受到了惊吓,大部分突厥人的战马也踌躇不前。趁着大伙都发楞的时候,先前被秦叔宝一合击退的突厥可汗带着几名亲兵卷土冲来,每人手里一杆硬矛,直取秦叔宝。
  “二哥小心!”三名亲兵跳下坐骑,护在秦叔宝周围。他们的热血染红了矛杆,秦叔宝从一名弟兄的尸体旁跳过,用锏砸翻正在得意的狼骑。一根滴血的长矛刺中了他的肩膀,秦叔宝挥锏将其砸断,然后反手一锏砸烂另一名偷袭着的马头。
  反应不及的突厥武士一头栽下马背,秦叔宝一脚跺断他的脖颈。然后踏过战马的尸体,迎上突厥可汗。那名想占便宜的可汗没料到受了伤后的秦叔宝还如此勇猛,“啊-啊”大叫着,把木矛舞得呼呼生风。秦叔宝躲开矛尖,斜上一步,挥锏砸向对方的马颈。
  就在这时,白影又飘了回来。秦叔宝听到了身后的惊呼声,不得不收回金锏,抢步避开。鬼魅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落下,轻盈得如一根羽毛。但这根“羽毛”太大了,足足有半岁马驹大小。通体白得如月光下的积雪,只有一双眼睛中闪烁着两点金,灿烂如电。
  “狼!”秦叔宝猛然想起了旭子曾经跟他说过的故事,突厥人以狼为尊。这头马驹大的银狼,显然是守护着部落的圣物。刚才战马失控的怪事,也肯定是它的杰作。一股奇寒无比的感觉从脑门一直凉到他的足底,对着那双金灿灿的眼睛,平素无所畏惧的秦叔宝竟然举不起双锏。
  “嗷―――”银狼王发出一声长嚎,惊得冲上前的敌我双方战马纷纷止步。下一个瞬间,它凌空跃起,如闪电般扑向秦叔宝。与此同时,狡猾的突厥可汗跳下坐骑,平端长矛刺向秦叔宝小腹。
  “不要脸!”远在二十步外罗士信大声喝骂,胯下的坐骑却无论怎么催都不愿上前。眼睁睁地,他看见秦叔宝以一敌二,先躲开银狼王的血盆大口,又磕飞突厥可汗的全力一刺。没等秦叔宝还手,银狼王又从背后扑了过来,得到喘息机会的突厥可汗从尸体中捡起一把弯刀,再次扑向秦叔宝。
  “铛!”秦叔宝磕飞了突厥可汗的弯刀,却被银狼王一口咬住了小腿。他疼得身体一晃,蹲了下去。突厥可汗狞笑着抓住了他的双腕,银狼王咆哮着露出滴血的尖牙。
  郡兵们跳下战马,拼死上前营救。突厥人也跳下马,狂笑将他们拦开。这些嗜血的民族要亲眼目睹自己的守护神咬断秦叔宝的脖子,那样,意味着他们的部族将被赐予最大的福泽。
  就在这时,银狼王突然闭住了血盆大口。它放弃已经到手的猎物,抬起头,瞪大眼睛看向人群之外。“咬死他,赶快咬死他!”正在与秦叔宝争夺兵器的突厥可汗声嘶力竭地乞求。他力气远不如秦叔宝大,虽然暂时抢得了先手,额头上却已经憋得青筋直冒。
  “嗷――呜――呜”银狼王又是一声长嚎,全身杀气瞬间消失。它放弃秦叔宝,不理睬筋疲力尽的突厥可汗,电一般向人群外跳去。紧张到极点的敌我双方将士目瞪口呆,一时间无法做出正确反应,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它在两军之间闯出一条通道,扑向远处匆匆赶来的一匹黑马。
  “甘罗!真的是你!”星光下,一个声音颤抖着说道。“呜呜-呜呜!”银狼王的嚎叫声变成了委屈的哀鸣,它扬起头,用前爪把住跳下战马的那名黑甲将军的胸口,双眼中泪光闪动,就像受了委屈的小狗。
  第三章 烽火 (四 下)
  无论是先前的溃兵和后来的生力军都停止了动作,他们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部落里被敬若神明的圣狼正在一个黑甲中原将军胸前撒娇,而那个黑家将军所来的方向,马蹄声犹如奔雷。
  发觉身边的情形不对,突厥可汗赶紧松开秦叔宝,转身便逃。秦叔宝跨步欲追,腿上一阵剧痛袭来,他晃了晃,再次蹲下,用金锏支撑住了身体。罗士信带着几名骑兵快速冲上前,从重围之中抱起秦叔宝,然后迅速后退。他们与自己的弟兄汇合。与此同时,来援的突厥人也重新整队,把自家可汗保护在军阵中央。
  两支刚才还在以命相博的队伍骤然分开。郡兵们是出于理智,狼骑们却是因为惊恐。“他是附离!长生天任命的附离!”突厥人盯着李旭和甘罗大声议论。附离在突厥语的意思中也是狼,但能让圣狼亲近的附离,则是长生天选择的狼卫,地位和部落里的萨满一样尊崇。
  “好了,甘罗,我还有事!”强压住心头的惊喜,旭子放下甘罗,举刀上前,与罗士信等人站到了一处。“呜呜!”甘罗从鼻孔里再次发出一声抗议的呜咽,白羽般穿过人群,站立到了自己主人的脚下。
  出于天性,附近的战马纷纷躲避。特勒骠不甘心自己的地位被人夺走,长嘶一声,冲着甘罗仰起前蹄。银狼王怎肯怕一匹黑马,后退半步,伏低身躯。“好了,甘罗,这是黑风!”虽然是在两军阵前,李旭也不得不抽出空来制止这场争斗。他挽住坐骑缰绳,同时用靴尖轻点甘罗的前肢。受了责怪的黑风和甘罗同时发出抗议,“唏溜溜!”“嗷――啊――”,马嘶声和狼嚎声交相呼应。
  ‘他简直没把我的三万大军放在眼里!’重新回到自家队伍中间的突厥可汗阿史那骨托鲁气得直打哆嗦。自己一方兵力明显占据优势,算上追随黑甲将军杀来的轻骑,隋军的人数也没有自己麾下一半多。但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士信和张江将秦叔宝搀上马背,眼睁睁地看着对面的黑甲将军和圣狼还有战马好整以暇地“玩耍”。
  他无法再下令发动攻击,虽然恨得牙根都开始痒痒。对方是圣狼认定的附离,他的兵马已经受到了狼神的眷顾。如果贸然发起进攻,下令者和执行者都会遭到狼神的惩罚。最近几多年来,凭着阿史那家族买通萨满刻意散布的神话,骨托鲁汗轻而易举地收服了弱洛水流域的上百个部落。甚至连室韦和契丹,都因为银狼的存在对阿史那家族表示了臣服。如果骨托鲁自己率先对狼神不敬,失去的恐怕不止是一场胜利。
  此刻的天空已经渐渐有了些亮色,微弱的晨光从东方的五台山后透过来,镀了李旭满脸满身。黑风的皮毛在晨曦中显得越发油滑,而银狼甘罗的长豪则泛出了点点金星,远远看上去,充满了神秘与威严。
  一些徘徊在两军之间,早就吓破了胆子的部族武士突然跪下来,对着甘罗顶礼膜拜。草原传说中,圣狼出现的地方意味着风调雨顺和牲畜的繁衍。被圣狼轻轻舔上一下,那是长生天的赐福,可以保佑人一辈子平安。虽然眼下圣狼突然选择了一个异族作为护卫,但这一切,无损于人们对其发自内心的崇拜。
  “可汗,咱们得把圣狼夺回来!”一个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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