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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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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房东老头的钥匙串叮当做响————别看他这么老,但是手脚却很利索,轻巧的就从那看起来如同九连环一般难缠的钥匙扣上取下了他的钥匙————现在应该说是我的钥匙了————至少在未来的一年内,这样的钥匙是属于我的。老头子一改前两天讨价还价时候的固执,笑着对我说:“嘿嘿,钥匙一拿到你手里,这间房子可就是你的了,以后咱们可是邻居,大家多多担待一点。改天我请客,办个桌子庆祝一下”这时候我才发现,这老头居然长得慈眉善目的,活象老掉牙了的唐僧。

    不过他这么一句,立马扫去了不少我这段时间因为找不到房子而聚集起来的郁闷。没想到这老头还这么能够拉关系,摊上这么个会招呼人的好房东,就算是房间将就点,简陋点,对我这个刚刚蒙蒙董董到社会上来乱创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满意的栖居地了。于是我立刻想到应该到巷子外面的小卖部公用电话上去给秦帅打个手机。

    我刚说出“西郊民巷”四个字的时候,手机里面就传出秦帅夸张的喊声:“我亲爱的李天宝同志,你能不能就对自己多那么一点点儿信心,住哪地儿,你也不能住那贫民窟啊!难道峨眉这里就只有人没有地了?”

    我知道这哥们的德性,所以没等他唏嘘下去,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这地儿不错,旁边还有一条河,你来看看吧,将就现在时间还早,我在城东好吃街李胖子火锅那里等你,不见不散,没别的废话啊,我这都五十三秒了,在多点电话要加钱了。”

    眼睛紧张的盯着电话的计费器,看到液晶显示器上的数字已经超过了五十五秒,见秦帅还要唠叨,我快速的补充了一句:“五十六秒了,就这样,别废话,不见不散啊!”说完,咣的一声将电话压上,结果刚好五十九秒,只浪费了一秒钟。不过小买部老板不乐意了:“我说这位兄弟你轻点好吗?电话把我砸烂了。”

    我一边道歉一边从包里掏出了五毛钱。心中快乐的想象着秦帅一边挂手机一边抱怨我是小气鬼的情形。这家伙,表面上看是和我一起到城里来打天下的,实际上整个一纨绔子弟————这是从读书以来我一直对他的评价,不过这个评价并不影响我们两个个关系。他老娘和老爹是龙门乡中有名的土财主,依靠山里的石膏矿发了财,每个月家里都寄一两万到他的帐户里面去,他和我在报社打工的那点儿薪水根本就不能够应付他的开销。在我找到目前这个房子之前,我们两个一直都住的是旅馆,虽说不是高级宾馆(实际上是驻峨眉山一个部队的招待所),但是做为两个名义上的打工者,能够一直住宾馆,也算是够奢侈的了。毕竟,我们住的“龙腾招待所”在这地方也应该算是中等档次的水平。我们住宿的钱当然是分担。秦帅这人也够哥们儿,他出了七成,我只出三成。这点钱对他来说不过也是九牛一毛。但即使是这三成,对我来说,已经算是要命的家伙。我知道秦帅根本不在乎我占他的这点便宜。只是半年下来就渐渐不对劲了,因为秦帅的房子开始显得拥挤,我开始显得多余了。

    这倒不是说秦帅开始嫌弃我这个穷朋友,因为我自己觉得和他住一个寝室有点碍手碍脚。因为我们的寝室里面常常多了一些人————女人。实际上我早料到凭着秦帅的长相和一点很能够欺骗MM的小聪明,迟早会发生这种事情————特别是现在离开学校,失去了更多的制约之后。秦帅在中文系没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是系里女生深深景仰的对象了。他有点小聪明,多少还算是系里的小才子,用他自己以前的豆腐文章来形容是:“一米八几,面白无须,诗词曲赋,种种精通,兵足排篮,样样上路”。在我的眼睛里面,除了对待女人过于轻率,常常换女朋友这个缺点,应该还算得上个比较讲义气和有能力的朋友。

    我终于下定决心,自己出去找房子住,却也恰恰是应为他这样的完美。我受不了这小子整天带这女人在寝室里摆出“天使的面容”,说着“美丽的谎言”。很多时候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这寝室实际上是秦帅和他女朋友们的,我呢,实实在在是一个局外人。

    秦帅最早是反对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我看起来也很粗野。他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无论如何,不能够失去我这个铁哥们,我们还要一起在峨眉报业打天下,如果我嫌女人吵闹,从今天起他就再不把女人带到寝室里来。可是最后我还是说服了他:女人既然是衣服,那么破了脏了你就很难再找一件同样的。朋友是手足,按照现在科技,即使断了都可以再生。所以还是不要为了朋友而抛弃女人。最后秦帅还是“很勉强”的同意了。不过我到现在一直都在怀疑这小子的诚意。因为我出来找房子的几天,他非常热烈的为我做参谋,只不过他帮我找出来的公寓全都是按照他二万的小资标准来找,我当然不敢消受,所以就背着秦帅自己找了个偏僻点的住房。

    现在我租的这间房子,实际上是个三层楼的小洋房中的三楼一间,是一个快要跨掉的国营轧钢厂原来是职工小宿舍。这的典型的老式洋房,如果放在八十年代的话,大概应该算是很气派的了,想来八十年代国营企业还是铁饭碗的时候,这里面住的至少也是科级干部吧。现在据我在和老头子谈判的两天时间内观察,除了房东老头儿,就是厂里几个下岗职工———他们现在纷纷干起了擦皮鞋和卖豆浆等走街串户的营生。如果秦帅知道了,仅仅就这点就够他寒碜我了。但我想的通,本来我就和他们差不多,都属于半失业状态,只不过他们下课了,而我根本还没有上课。

    房子位于轧钢厂后门旁边。要穿过老厂区狭长肮脏的小巷子才能进入。这个巷子有两百多米长,破落的瓦片儿生着青苔,从我现在租的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心里就想,这样的地方如果不用来拍警匪片儿,可真的可惜了。最妙的是房子的后面就是符汶河,河面上有一个地方上自己人才修不久的小石拱桥,原来的北门大桥据说在九七年的一场大水当中被冲毁了。只可惜那时候我和秦帅都还在乐山读大学,竟然没有看到桥跨掉时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

    虽然看起来差强人意,但是总算还是拥有了自己的房子。我把电话挂了后,想到今后的时间里再也不用夜夜被秦帅的热情所煎熬,心中一阵轻松。走到好吃街口的时候,心头一热,顺手买了一块冰欺凌,娃娃头的那种,这年头也就这样的老东西最便宜了。

    冰欺凌还没吃完,就看到秦帅走了过来,确切是说,是搭了一辆三轮车过来。于是大声了喊了他一声:“秦帅哥!”

    “师傅,刹一脚!”秦帅象是被我的喊声惊醒了,忙不迭的大喊,并取下了墨镜。“天宝,上来!”他对着我招手。

    “你下来吧;就差几步了!”我对秦帅说。

    秦帅把头从三轮车的塑料篷中伸出头来往外看了看,果然,就在几步路一个街边店铺口,飘着一个被油烟熏得看不出颜色的旗子,上面几个黄色的字到是隐约可见:李胖子!别小看这不大不小的大排挡,这可是是峨眉山出了名的大众小吃,李胖子豆花鱼。

    秦帅一看果然,便递给了车夫一元钱,喊了声别找了,便拉着我的手往李胖子那边走去。走了两步,车夫便在后面喊:喂,从招待所到好吃街一般可是要的两元钱哦。秦帅装做没听见,拉着我嗖的一声就串进了吃客的中间去…………

    这一顿,我们照列喝了不少的啤酒。

    不过,这一次,是我请客。因为我的“乔迁新禧”。

    吃饱了没事做,我和秦帅开始打望。

    打望是我们这里的土话,那意思就是说没事情是时候做在一个地方看风景。做学生的时候,看到一个个美眉在身边活动,还是小屁娃的我们两个常常是有色心没色胆,于是就只能选择最保险的方法,到大街上看,这就是打望。刚开始躲躲闪闪,好象从前农村里的老太婆碰到两口子亲嘴的时候,一边捂着眼睛喊羞一边从指头缝缝里面看人家亲热。后来大概还不到大一下半期,我们一个个的脸皮就厚了起来。每天端着饭碗,蹲在食堂口旁边的小花园边沿上,占据一个有利地形,利用这个人流量最大的地方打望,一看到特别出色的美眉,便激动的吹起口哨,哪怕是人家转过身来小声的骂一句:流氓!心里也象是吃了蜂蜜一般的甜。秦帅曾经对此做了很有诗意的解释:“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说别怕人家骂你流氓,指不定你在望美眉的时候人家美眉也同时在望你。不过我知道秦帅这套理论大概也只适合他;对我来说却不适用———如果我是美眉,大概也只会望他而不会望我自己,我对自己的外表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大二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句非常精辟的话竟然不是他说的,而是原来一个老诗人卞之琳的诗句————但那时候正面临着英语三级补考,我已经无暇追究秦帅抄袭别人的句子的事情了。

    秦帅和我毕业出来的这几个月中,最珍惜的就是这打望的时间了。这让我们两个暂时忘记报现实中的人事纠纷,回忆起学生时代的甜蜜生活。特别是秦帅,对他来说打望还有特别的意义。

    “哎!每日能得一望,万钟于我何加,此生又夫复合求啊!”秦帅使劲扯将放在隔壁一桌上所有食客公用的餐巾纸扯了一大片,一边抹着嘴上的汁水,一边头也不回的望着刚从李胖子那个旗子下面走过的一个低胸开得特别低的美眉。

    “你又感慨什么啊!这个美眉肯定是卡拉OK里的三陪女。”我不知道这顿饭有多少啤酒下肚,脑袋也有一点烧了。于是便笑着使坏的说。这句话没有遭到秦帅的批驳,因为谁都知道这好吃街的后面不远,就是红灯区。到街上来的,大多是一些小姐。只不过这时候才九点钟,小姐们都还没有大规模的涌上街头。所以我的话,其实还是有点吓胡闹,故意和他抬杠。

    看看九点半都要过了,秦帅有点撑不住的感觉,眼睛中间的血丝在白色的眼眶里粘在了一起,看起来整个眼睛如同两块鸡血石。其实他的酒量比我大,只不过我没象他一样,一上碰到酒就一杯接一杯的干,所以往往喝醉的人不是我而是他。这次也一样。最后,在九点半时候,秦帅正式的失去了打望的能力————他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线,再也睁不开了。

    看来今天他不仅仅是要去看我的新房间了,无论他怎么讨厌和嫌弃我的新房子,他都得在我那里住下,我连忙喊了一辆三轮车。这时候我没有什么心思打望了,只是想着把这一米八的大个子给抬回去,一边抬一边回忆,刚才什么时候他开始喝醉了,怎么一点预兆都没有。

    我小心的扶着或者说几乎是抬着比我高一个头的秦帅,生怕这小子一个激动,就把周围任何一个食客的碗当成痰盂吐他一口。李胖子这里的生意总是那么的好,到了这时候,占地面积不大的铺子中,居然还密密麻麻的排着满座的饭桌。我感觉自己就象是抗这战友在地雷阵上走路的兵。

    前面就是一个水沟,我想把他扶到那里,就可以随便他怎么吐了。沟那边其实有点黑,我是摸着将他扶过去的,在过程中,秦帅几次倒象我,象是要把我压倒似的。幸好我这身体看起来不高,实际上还是蛮健壮的。

    水沟的灯光确实很幽暗,以至于我几乎还没有注意水沟旁边早就有了别的人。

    其实后来想起来,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一个最最重要的时刻,对他来说最最重要的人会在那一时刻出现。只是你永远无法料到这个时刻是什么时候。就象我,居然在这样一个尴尬是时候,碰上了黑衣人。

    这水沟可能是因为太小了,连城市管理处都没有去注意他,完全没想到在这里安装上一个路灯。黑暗中按个快速移动的影子很近了我才忽然发现面前的是一个人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我以为自己醉了,可是我确实在一瞬间,听到了呼吸声。速度很快的掠过,这么一惊吓,不打紧,我的手一下松开了。突然我的肩膀轻松了下来,不好,我想,秦帅从我身上滑落下去。

    不好,我伸手去捞秦帅,这个醉鬼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危险,还满足的往水里栽。我的手捞了个空,脑袋里本来不多的酒在半秒中之内一下子全冒了出来———我的手捞了个空,秦帅朝沟里掉。

    天!

    就在意识来不及完全清醒的电光火石间,突然黑色的影子停了下来,迅速反身,一把将秦帅拉住。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天宝!你必须小心点才好,这世界上危险本来就多!”。

    我下意识的从新将秦帅拉住,怔了,这人蒙住了脸,但是一对眼睛居然在黑夜里面奕奕生光,。这是蓝色的光,如同宝石一般的天蓝色,天空的颜色。而这时候,这里并没有灯。我刚想再问他一声,人影突然跳开,我甚至没看清他跳跃的距离。好象一起跳,就融化进了带这刺鼻酒味的空气当中。秦帅,却好象接到了什么命令,突然之间大吐起来。

    一股酒后的酸臭味,在周围弥漫。我忙不迭的拍着秦帅的后背帮他顺气。

    突然间我想起刚才一幕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一阵恐惧杀那间浮上心口,它是黑暗的天空还是黑暗的水沟中跳出来的鬼魂。他的眼睛,给我的印象是永生难忘的,谁都见过在黑暗里面熠熠生光的宝石,可是如果生光的是眼睛,谁都会留下难忘的印象。

    想着想着,我突然连拍大秦帅后背的手都停了下来,只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那是因为恐惧。

    因为我突然想起他对我说的那句话,分明的他喊了我的名字:“天宝!”

    而,这没有理由,我没有理由被一个影子所熟悉!他是怎样的一双黑暗中的眼睛,好象能够看穿我一切!

    于是整个晚上,我都在想象这这样的一副情景,这个人有着人的身形,却有着猫一般幽灵的眼睛…………
第二节
    我把秦帅搀扶这来到了我的新“家”。看看时间要到十一点了。我不得不承认,无论我内心怎么的朝好的方面去想,现实总是不容我过多的做梦,这地方怎么看都没有我们原先住的旅馆好。尽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光是这长长的上百米的黑路还是让我感到让有一丝不安;倒不是怕鬼,而是怕自己心里面无中生有玄奇的东西,我和普通人一样,无论怎么样进化,都没有办法克服天生以来的恐惧感。这个时候我的酒后劲上头了,夜里的河风吹起来,被小巷子挤成了一股穿堂风,这股细小却强势的空气流,虽然不是什么猛烈的大风,但是它擦着瓦檐“嚓嚓”的响,细碎而急促,凉叟叟的让人感到鬼气森森。秦帅这醉鬼倒是一点都没有感觉,嘴里面哼着“妹妹你坐船头”这首老掉牙的歌曲,居然还给我壮了个胆。

    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的,好象迷迷糊糊的掏出了钥匙,迷迷糊糊的打开门,两人摸索着往楼上走,老头子从自己的房间里跑出来:“哟,两位,都喝高了!”这大概是我最后听到的最后一个声音……

    整个晚上,我都梦见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间死死的盯着我,不过奇怪的是,我却一点不觉得恐惧。或许是我天生喜欢天蓝色,所以那样颜色的眼睛尽管在梦中的荒原里面若隐若现,我却一点都没有惊慌,还几次试图接近。伴随着恐惧感,更强烈的是一种好奇感脑袋里面反复出现黑衣人的警告。

    第二天,是屁股上的热气把我唤醒的。我忽的跳起来,发现太阳早透过没有关窗帘的窗户射了进来,屋子里面居然似给水彩笔染红了一片。条件反射的看看表后,我才恍然想起今天并没有活路可做;因为今天一天我都要忙着乔迁,这是早给我和秦帅的刘编请了假的。

    当我头还在隐隐约约痛着,脑袋里还回味着梦的余音时,秦帅就从外面走了进来。真没想到,这家伙昨天晚上醉得比我还厉害,酒却醒得比我快。我反被这酒的后劲搞得一宿没睡好。见我醒了,秦帅就掀开被子,把我往床外面拖。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从迷糊中转过来,接过秦帅递上来的洗脸帕狠狠的胡乱擦了两下,睡意顿时消去了一大半。

    “天宝,你还不起来;竟然这样的地方你都能住下去,昨天晚上我的酒劲全都给熏没了!”我刚一清醒,就听到秦帅的抱怨。我伸了个懒腰,没理会他,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这下面楼层上住的有个卖粽子的大娘,还有个卖豆腐的,底楼甚至还有烫猪皮的一准屠夫。据说以前都是轧钢厂的职工,现在都是下岗从事新职业。再加上大家在楼里面烧的都是蜂窝煤,所以自然这味道不同一般了。这家伙烧惯了电气天然气,闻惯了空气清新剂,自然对这味道不大适应。

    虽然在嘴巴上,我还是回了他两句“特小资!”,但我倒是清楚他不过是说说而已。现在我这所谓的家,除了昨天我们两个睡的早就存在的床,就只有一个简单的席子,连一张桌子都没有,看起来确实挺可怜。我连原先宾馆里的东西都没有搬过来,秦帅抱怨完了,肯定还是要帮他最铁的哥们我打扫卫生搬东西的。

    果然,我刚端起盆子出去洗脸,秦帅就自告奋勇的去买早餐。“等我几分钟,我去街口提点小包子来。”秦帅冲着我喊了一声,便溜下了楼。我跑阳台上去,假正经的喊了一句:“你可别趁机溜了哈,等下还指望你给我去抬柜子!”…………

    可能这就叫人逢喜事精神爽把。我轻松的用胳膊肘靠在阳台上,手掌心支撑着腮帮子,朝符汶河上的小石拱桥望去。我承认秦帅的抱怨其实是有道理的,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我刻意诗意化了。所谓的可以看见河其实并没有多么的浪漫。相反,这正是最让人讨厌,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住这里的重要原因。因为符汶河的污染特别严重。这段时间是秋冬节气,所以我们只看到河水发黑,除了有碍观瞻还并没有其他的不妥之处。只是一旦到了夏天的话,苍蝇蚊子就会疯狂的袭击人,臭味也会随着气温的升高而更加的浓烈,到时候日子就难过了。

    楼下烫猪皮的胖师傅穿起了的工作服走出来,谁都可以想到那是一件白棉布的衣服,但是你不会在衣服上面看到哪怕一丁点儿的白色。一股刺鼻的沥青味儿从底楼一直飘到了我这三楼的阳台上来,中间夹杂着楼下不断冲上来的蜂窝煤味道。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和这些无法排除的味儿相伴。说实话,如果我是秦帅,我肯定也要为我最好的朋友住这样的地方而叫不平。但一想到自己有个独立的窝点,一想到每个月五十元这低得惊人的房租,我也没什么抱怨的了。实际上象我这样家中贫穷,靠家里靠不住,全靠自己打天下的新出道者来说,保持这样最低标准已经是很不错了。本身对我目前的状况来说,需要的并非物质上的满足,更需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安宁————有一个自己的陋室,也比整天在高级宾馆里面住好的多,应为宾馆毕竟是别人的。这大概就是所谓“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草窝窝”!

    想到这里,我对空气中的这些味道也释然了————久了就会习惯的。一旦拥有这样心情,我才发现发现不远处河中有点发黑的水,在金红的阳光照耀下,竟然也泛出了美丽的光泽。朝阳和我的心情一样,给一切事物都披上了美好的外衣。连昨天晚上梦中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在这样心情下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就在我快活的发呆时候,几个工人装摸样的人聚集到了楼下。打头是三十好几,留着一个仁丹胡,象极了日本人。他大概是个什么领导,头发向后梳成很高的发髻。身上穿的黑色西服,配上胳肢窝下夹的一个黑色公文包,显得有点气派。只是他身边的人着装和他相比,就显得有点不协调了———他们都一列的戴着鸭舌帽,穿着背带裤子的工作服。这让我想起了旧电影中大上海上搞罢工的码头工人。那几个工人拖着三个大的双轮板车,上面装了一些巨大的东西,被厚重的灰布遮盖着,看起来如同拖着几座小山包。

    在我还在塄神的时候,其中一个工人已经抬头望着我喊了:“先生,请问这里是尚武街37号吗?”我知道这里就是尚武街37号,于是脑袋靠在阳台上回答他们:“是啊,你们找谁啊?”

    这时候领头的(大概是经理一类是职务吧)嘴上一撇小胡子开始随着他的嘴巴动起来:“你好,我是搬家公司的,要搬的东西我都给你们送来了!”

    这么一说,轮到我傻眼了。“秦帅这小子再搞什么飞机,说好出去买包子,怎么一溜烟就给我搞了个搬家公司来!”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心头立刻抱怨起来。但转念一想不对劲,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三大板儿车的大家什,我的统共的家什也就最多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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