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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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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 作者:陈存仁
古来缠足知多少
北京大学曾经组织过一个“风俗调查研究会”,这是一个调查全国各地风俗习惯的机构。我觉得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机构后来却不曾有什么成绩。其时,北大教授张竞生曾经征集几个人的性事小说,编成一部《性史》,只是描写男女间的房帷私事,出版后闹得满城风雨,张竞生的教授席位也因此被解除。依我看,这部书与民间风俗习惯可以说关系甚少。
我是一名医药工作者,历年搜集了医学上的许多资料,因此我想写一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生理畸形”的小品文。可是我要声明,这些文史资料绝对不涉及秽亵。
妇女缠足曾经目睹(1)
我写这篇文字,也许有读者会问:“缠足的妇女,你究竟见过没有?”我的回答是:“曾经目睹。”
在我幼时,见到长一辈的妇女几乎个个是缠足的,凡是女孩长到五岁时,做母亲的就要为她缠足。小女孩的骨骼柔软,软到好像无骨一般(按:所谓磷质多而石灰质少,年长之后,即成相反状态),所以小女孩缠足时痛苦还不大,只是足部缠上三尺长的布带,觉得不习惯、不舒适而已。不少女孩子偷偷地在裹束之后,把它解开。做母亲的就会申斥:“女孩子如果不缠足,将来是没有人要的。”女孩子们听了母亲这几句话,只好勉勉强强地每天缠足了。
我家老辈婶婶妈妈、姑姑婆婆,没有一个不缠足的,这种风俗也影响到下一代的女孩子,她们不得不跟着走,只有顺从,毫无抗拒。大概到了八岁时,女孩子缠足的带子越加越长,而骨骼也渐渐硬起来,这时缠得太紧,就有剧痛的感觉,女孩子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成为常事。缠足有一定的方式,虽说是自己缠足,但实际上都是母亲、外婆等逼着缠的。
女孩子到了十三岁时,正当发育时期,足部骨骼也自然发育,硬化更甚,痛苦也跟着加深,每每要抗拒裹缠之痛。这时母亲们有好几首俚歌,一边替女儿裹足,一边唱,其中有一首歌词记得是:
三寸金莲最好看,全靠脚带日日缠。
还有一首歌是:
莲步姗姗够大方,门当户对配才郎。
还记得父母们拖儿带女到苏州天平山去游玩,见到不少抬轿子的轿夫都是女性,她们上山落山,健步如飞。父母们就指着她们告诉女儿说:“女孩子不缠足,将来就会成为‘尺板脚’,只好永远做粗工,嫁不到好丈夫。”女孩子看到这种情况,为了要俏,只好乖乖地缠足。也有一首歌,叫做“横三寸”,歌词更是滑稽:
三寸金莲横里算,
脚长一尺多难看;
莫说公子看不中,
牛郎见了回头转。
这种歌词,对渐渐懂事的少女们影响很大,尽管胀痛难受,也不得不顺从母亲。俗语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非虚言。
青年、壮年和老年的妇女们,缠足之后,一对小脚都隐蔽在长裙之内,别人是看不见的。我们幼时,只在早晚间偷偷地见到长辈们坐在床前以缠足布缠足,在白天一双肉足轻易也是看不到的。
有一些丐妇,聚集在上海南市城隍庙前。这是西人经常去游览的地方,自有一些无赖,特地引导西人要这种丐妇解去脚带,供他们拍照。西人本来最喜欢拍中国妇女的小脚和拖辫子的男人。我小的时候,曾经看他们在日光之下拍照,因此就见到了缠足妇女的足部真相,那简直像一个三角形的粽子,除了一个大趾之外,其他四个足趾,已退化成为落花生(即原颗花生,又称长生果)一般的细小颗粒。
缠足的风气始于何时,容后文详述。但是国家禁止缠足的命令,反而始于清代,朝廷不惜三令五申,屡行禁令。与八国联军签立条约之后,慈禧和光绪回到北京又下上谕:“满汉可以通婚,妇女禁止缠足。”这个谕旨见于《宫门钞》,可是这种谕旨,上海报纸记载甚略,并未大事宣传。所谓“天高皇帝远”,一般百姓并不知悉,缠足的风俗依然如故。后来清廷将被推翻的前两三年,革命声浪高涨,各种书报才有“提倡天足运动”,于是新派的家庭开始不再替幼年的女孩子缠足。
然而事有不然。民国二十年(1931)之后,上海胡庆余堂国药号总经理陈楚湘是宁波人,在宁波妓院里娶了个雏妓,这个雏妓,还是纤纤小脚。从前人成婚之日,有“闹新房”的习俗,所谓“三天无大小”,越闹越发。一班客人,筵席散后坚持不肯走,一定要看新娘的小脚,闹到深夜。伴娘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就请新娘把小脚露一露。那一天我也看到的,大趾作尖锐形,其余四趾退化到成为畸形的状态,完全破坏了生理发展的自然现象,真是惨不忍睹。原来在这个时期,宁波若干县份,还保持着缠脚的风气。
妇女缠足曾经目睹(2)
总之,我是亲眼睇到过缠足的真相。全凭一个大足趾,支持重达一百斤左右的整个躯体,真是残酷之极。
前两年,我在尖沙咀星光行蜡像陈列馆中,见到有一个蜡像,是一个赤足的小脚妇女,为迎合西人的癖好,足部作春笋状,没有足趾。我相信,这个做蜡像的人一定没有看到过小脚,做得太不逼真。至于最近电影中和荧幕上所摄的古装妇女,往往也露出一双小脚,但是缠足妇女所穿的鞋子,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
古籍所载缠足史事(1)
现在我要考证缠足的史事。民国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灵犀的文人,在天津报纸上连续写了一篇专谈缠足的诗词歌赋,后来还印成单行本三五厚册,他表面上反对缠足,实际上专门歌颂缠足之美。这一部书,我曾经看过,认为他完全没有申斥缠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耻。
缠足的风气,大家以为是五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因为李后主好声色之娱,所以关于缠足的事,都推在他的头上,其实也不尽然。现将历代文献资料引述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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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处“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性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性,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美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性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与男的一具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乐天)的诗中有一句话“小头鞋履窄衣裳”。照“小头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眼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种:云头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头尖足为美,大部分女性还没有“小头鞋履”的风气。
唐代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体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
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
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即李后主)工书善画,又擅填词。他写的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传诵至今。又据《中国人名大辞典》云:“李后主接位后,日与群臣酣宴,性骄奢,好声色,不谈政事,在位十九年,为宋太祖所灭。”他的生活中最传颂至今的事情,是宫嫔娘。据余怀《妇人鞋袜辨》云:“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
从上面的文献记载来看,所谓“以帛缠足”,即是用帛布来裹足,直到现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绢来裹足,即是缠脚带。俗语有“王大娘缠脚带——又长又臭”,即是指此。以前《史记》上的记载,只记少数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风月场的情况,缠足的风气还没有遍传全国上下。却因身为一国之君的李后主在宫中创行缠足,李后主的词更为人所稔知,所以考证缠足的人,都把这件事推到李后主头上,何况李后主是亡国之君,当然有许多正人君子写文章时,常把这件事说是亡国的不祥之兆。其实照我前文的考据,娘实在并不是缠足的创始人,李后主只能算是提倡人。
有一位日本人池本义男,清时久居北京,著有《缠足稿》一书,他书中指出娘的生辰,说是:
旧历八月念四日
小脚姑娘祭
——小孩初缠之日
这段记载的是旧时北京风俗,今查广东出版的木版旧历本,却查不到小脚姑娘(又称小脚娘娘——编注)生日的记载。但因此引起我一个回忆,从前上海,逢到女孩五岁,开始在暑期后择日缠足,要选“小脚姑娘生日”那一天,到城隍庙去烧香叩头。小脚娘娘生日是何月何日已记不得,但知上海城隍老爷秦裕伯的太太,也是缠足的。这位小脚娘娘是否即是娘,现在无从下断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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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所载缠足史事(2)
公元十一世纪,宋代关于缠足的史事,记载就更多。我现在单把苏轼(子瞻)的《咏足》词引用出来,词云: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可以看出那时缠足的女性要一双天赋的足踝,施以惨酷裹刑,要缠到如玉笋一般的细小,放在手掌上观摩玩弄,才觉得“纤妙”。秦观(少游)有句云“脚上鞋儿四寸罗”,可证宣和以后,缠足成为风气,宋代亡国不久矣。
写到这里,还查出许多专谈缠足的著作,先将名目列后。
唐·李义山著《李义山杂稿》一书,对缠足有数千字的记载。
元代的专门著作,我一时查不出,但确知元代缠足之风,更甚于宋。
明代的《黄允文杂俎》,对缠足有歌词及实物,以宫鞋为酒杯,作为宴客之用。
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清·李渔(笠翁)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
清·袁枚(子才)著《缠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
清·作者不详,著《蕉园梦谈》,内有“缠足”一节。
清·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
清·景倩(沈德符)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
清·秀水徐震(秋涛)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
民国姚灵犀著《采菲录》、《采菲新编》、《采菲精华录》三书,都是谈缠足的专书,字数达四十余万言。
我说出这许多书籍,足见清代缠足的风气最盛。而对女性生理上的摧残,施以酷刑,成为生理畸形的恶风,正是民族史上的大污点。
日本对中国的文化和生活习惯,在汉代传入之后,全国奉行,汉医和汉药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事项,一切都全盘接受,唐代时特派大批僧人和学者来华留学,回国之后,政治、经济、建筑、教育、诗文、家庭起居,一切的一切,唯“唐”是从。甚至妇人的容颜、衣饰、香囊、敷粉、画眉、发髻、花道(由于佛前插花方式而起)、茶道(陆羽《茶经》等)都效仿唐代。所以我们中国人到日本观光,考究日本的一事一物,都与唐代的画册相同。至于日本男女穿的“木屐”,也是中国传入,在庄子书中称为“木履”,有古图为证。右图是从日本人池本义男所著《缠足稿》中影印而得,上边“木”二字,即出于池本的手笔。池本原书,指出唐代以后中国盛行缠足,是中国男性侮辱女性的暴虐行为,百数十万字赞美缠足的诗词歌赋稿都是男性的“虐待狂”,女性世世代代饱受了无穷的痛苦。日本人虽对女人有“玩乐狂”,但是对缠足的风气,却没有接受仿行。
世界各国人心目中,中国妇女缠足是举世独一无二的怪现象,所以他们一旦来华观光,必然要用摄影机拍摄当时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回国后,就把这些图片刊入书报,侮辱中国人,莫此为甚。我有一幅彩色油画,就是在意大利博物馆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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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狂言又长又臭(1)
缠足之风,并不是创始于无知的愚夫愚妇,我认为一班精通文墨的知名之士,要负极大的责任。先举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士袁子才来说,他在乾隆年间初试博学鸿儒,后得进士,当过溧阳和江宁县的县知事,四十岁即告老还乡,建了一个花园住宅在江宁(即南京)小仓山,名为随园,自称“随园老人”。他的诗自成一家,好宾客,嗜声色,收女弟子若干;著有《小仓山房集》。他在自己的文章内说:“随园所在,即是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故址。”
我从前很喜欢看《红楼梦》,误信袁子才的夸大之词,曾经亲到南京,呆头呆脑地去寻小仓山。这个地方偏僻荒芜,所谓小仓山,徒有其名,略有高丘而没有山,三五里内全是耕田。我问过当地父老,他们说:“小仓山即是此地,我们世居此间三代或五代,从没有听到过附近一带有什么大花园、大住宅。”(按: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八年大除夕,即一七六三年末、一七###年初,袁子才是乾隆末期人物,四十岁告归,那么距曹雪芹死亡的日子,前后相隔不过三十余年而已。)所以我断定袁子才笔记中自夸随园即是大观园故址,乃一派胡言。他喜欢的是“食”和“色”二字,“食”则写过一部《随园食单》,“色”则做过一篇《缠足谈》。此文我本来是有的,但在执笔为文时,却遍觅不得,只能将日本人的译稿一页,复印制图,附在本篇之中。于此足见袁子才对缠脚有深度的爱好,这种大名士、大诗人,原来是极荒唐的评头“品足”之徒。
再举出一位清代的大名士方绚,官书上说他“笃学力行,好为古文,尤工词赋,晚年辞不为官,工书篆,诗亦清婉,尤喜集古,隐居西山草堂,号称濯锦先生”。照上文而论,他好像是集大名士、文学家、书法家、篆刻家于一身的人物。事实上我查到他著的一篇《香莲品藻》,把缠足妇女的臭脚,一一加以美谥。“谥”字原是一个尊重而公正典雅的字,谥有“谥法”,始于《礼记》。譬如一位名士,死后同乡们可以加以“私谥”,有官职的人由皇帝加以“官谥”。对某种珍物,也可以私自谥它一谥。而这位方大名士对小脚之美,竟然谥上了四十个字之多,而且每个谥字之下还要“品”她十句二十句话,又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形之美,第二类为质之美,第三类为姿之美,第四类为神之美。全部文字,极尽其玩弄女性、侮辱女性之能事。原文有些太荒唐了,我把它删除,其余的节录如后。
甲、形之美
“纤”——纤者,小也,足以莲名,嘉其小也,小小莲瓣,一握不盈,可云纤矣。
“锐”——锐者,尖也,莲端宜尖,是在严其拇趾,迫之使然,细瘦如指,锐似解结之锥,玉笋尖尖,触肤若刺,其妙无穷。
“瘦”——瘦者,瘠也,四趾既蜷伏足底,足面只剩大趾骨,是瘦无可瘦,自然苗条可爱,所谓“尖尖窄窄,怜他瘦生,似牡丹初出红芽”是也。
“弯”——弯者,曲也,莲之曲线美,在底曰弓,在面曰钩,弓弯大要拗骨屈筋,底弓曲,玲珑有致,再加紧束,使之尖瘦上翘,浑如新月一钩,凌云欲仙,益臻美化,故莲钩一弯,最堪寻味。
“平”——不凹不凸,莲背宜平,是在缠时得法。不令足背凸起,与莲钩之弯势相称,曲线调匀,斯为美矣。
“正”——莲趾端正,毋左右拐;莲身平贴,毋内外歪;莲底周整,四面鉴赏,俱堪入目。
“圆”——莲既纤弯,又妙在圆,初束趾端,自扁平达于尖圆,状如小指,继勒四趾,跪折足心,盘绕上卷,几与足面相并,使莲身成一圆锥体形,宛如春笋一枚,入握圆转自如。
“直”——莲趾瘦纤平正之外,复求其直,不致有纡回歪曲诸病,则莲样自美矣。
“短”——莲贵三寸,一味蛮缠求短,当在三四寸之间(约十至十三点五公分),盈盈一握,使人意消。
“窄”——窄者,狭也,指莲之宽度而言。是在缠时使足趾尖细而足眼亦窄小,不逾长度三之一(北方缠足,有用竹片夹入行缠者。),并将四趾紧勒,则弓底纤如秋叶,令人爱煞。
名士狂言又长又臭(2)
“薄”——薄者,低也,指莲之厚度而言。是必紧束足背,压之使低,然后有如片玉浮香,轻盈尽致。
“翘”——翘指莲之拇趾尖瘦而翘然如钩者,式样益见俊俏,缠时以带专束拇趾,扳之向上微翘,宛似新月一弯,转觉媚人尤甚。
“称”——称者,宜也,纤得中,修短合度,俏俏伶伶,窄窄弓弓,允称完璧。
乙、质之美
“轻”——莲形既美,莲质自轻,两瓣秋叶,贴地无声,弓鞋细碎,罗袜轻盈。
“匀”——莲钩一弯,式样玲珑,肥瘦得宜,瘦不露骨,趾敛跗平,方登上选。
“整”——玉莲之美,其功端在行缠,用力以渐,持之以恒,使其逐步就范。
“洁”——玉莲次尚净洁,洁者,不仅勤于洗濯及缝间趾隙了无纤垢为足,更须求得其净,庶为净品。
“白”——肌肤白皙,本为选美条件,何况莲肉。白莲无有不白者也,洁身如霜,粉堆玉琢,其白雪之白也欤,抑白玉之白也欤?
“嫩”——莲肉无有不嫩者,累年不见风日,深藏严束,终岁未经霜露,正似嫩芽初茁,含葩未放,琼钩一掬,实为最美最妙之精皮细肉,最堪消魂荡魄者也。
“腴”——腴者,肥也,香莲三贵,曰肥软秀。肥居其首,脚犹是脚,肉脚亦求廉纤,丰若有余,斯为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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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润者,泽也。莲肉腴而不泽,一经抚摩,滑泽如玉,润之至也。
“温”——莲足久经缠束,血脉不畅,温度本低,是以温凉如玉,愈耐摩挲;温软若绵,愈耐把玩;温馨如兰,愈耐寻味。温之义,大哉矣。
“软”——软者,柔也,为香莲三贵之一。肥秀以外,复谋其软,软斯柔媚,行缠有法,佐以熏沐,使骨酥肌柔,达于绵软,然后“靡靡绵绵,有若无骨”,入握软致,别有情趣。
“香”——莲而曰香,其珍可知。馨香之德,出自净洁,大抵妙莲既成,不易出汗,沐以香汤,散以麝屑,反有一种温馨之味,涤人肺腑,荡人心魄,否则臭气难闻,不可向迩,安能握于掌而接于鼻耶。
丙、姿之美
“娇”——莲形纤纤,弱足伶仃,细步行来,动人怜惜,笑泥檀郎搓摩,则更有一种娇憨羞怯之情致。
“巧”——双跌廉纤,花间小步,湘裙微蹴,香泥浅印,尖尖窄窄,小巧玲珑。
“艳”——裙下双钩,瘦小端丽,御红缎绣履,白罗锦袜,红白相映,绚烂夺目,款步婀娜,红尖微露,楚楚消魂。
“媚”——尖尖莲钩,贴地轻盈,裙边出没,踽步娆娆,极苗条柔媚之致。
“挺”——挺者,劲也,劲则有力,步履矫捷,足愈小者,行缠愈紧而愈得劲。
“俏”——莲姿挺者,无有不俏,然必使趾尖瘦细而上仰,峭若菱角翘如笋尖者,始得俏字诀,举步盈盈,风致嫣然。
“折”——莲步之姿,美在莲折,即所谓折足腕也,其近足面处,且内挫而呈微折状,行时人体重心不易着落,隐约在弓弯穹窿之中,故姗姗行来,欲前又却,既进似撤。
“捷”——莲足愈小者,行路便愈捷,瘦踱细细,莲步翮翩,势如惊鸿之俊快,圆如走珠之流利。
“稳”——趾纤矣,而举步未稳立足不定者,仍属瑕不掩瑜,故行缠时力求结构端正,缠后必强之走动(俗名亮鞋),以练就举止自然之习惯,端庄稳重之步骤,斯然后可。
丁、神之美
“幽”——春弓一掬,魂销千古,昔日妇女,对自己金莲,视为最神秘,深遮密护,为夫婿所专有,决不轻以示人,绣履、睡鞋、罗袜、足纨、藕覆,等等,亦必一一秘藏不露,一弯莲钩,安得不令人长相思哉。
“闲”——“守身如缠足,闲足以闲心”,可见当时女子缠足,不仅为美观起见,并寓有防闲之意,故大家闺秀,缠足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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