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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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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结婚又第一次离婚
在八一电影制片厂拍摄电影《南海长城》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王立。后来他成了我的丈夫。

当时我在成都军区话剧团,他在解放军总政治部歌剧团。我是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他是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我学民族乐器扬琴,他主修西洋乐器钢琴。我在四川,他在北京。每个条件他都比我高一截。

刚见面时他嫌我比桌面还黑我觉得他条件还不错,后来他觉得我是五分我又嫌他戴眼镜不够男子气。不管我们互相嫌这嫌那,我们仍然抽时间约会,努力争取走到一起。

由于是朋友介绍我们相识,见面时大家都目的清楚,任务明确。虽然说有些“拔苗助长”但禾苗不一定都活不了。就像一棵树虽然只有树干没有枝叶,看上去秃拉巴几不伦不类既可笑还愚蠢,但树干毕竟是最主要的不是?窗户纸先捅破,树叶慢慢再长也行。

这也是我本人的意愿。我不愿意找电影演员,也不愿意和搞电影专业的人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不自信?也许是怕对方花心?当然这只是那时的想法。后来的历史证明,我一直在文艺界的窝里转,总出不了这个圈。

相互之间生诧诧地约会了几次,我参加拍摄的电影《四渡赤水》下马停拍,我就回四川去了。当我初涉银海,在电影的深水里扑腾了几下又回到战旗话剧团的时候,我已经提了干,是一个年轻的军官,也是一个有六年军龄的“老兵”了。

我具备了谈恋爱的资格。领导、同志们都关心起我来。没几天,总政歌剧团的调查函件就发到了我们团的收发室。在部队里,每个人谈恋爱都是要汇报的。并不是说你已经谈上了恋爱才汇报,而是思想上一动了这根筋就要向领导汇报。领导会为你考虑,为你调查,了解对方的家庭出身,主要是政治表现等等,等批准了以后你们才可以谈恋爱。在这些过程当中,哪怕是被蒙在鼓里的对方也会清醒,等领导一批准那天,基本上生米就已经煮成了熟饭了。

总政歌剧团的调查函揭露了我本来不是秘密的秘密。因为觉得与王立只是相识,根本谈不上是恋爱,况且自己也还没有萌发“爱情”,根本就没有想过向组织上汇报请组织上调查的问题。离京时少嘱咐了一句,对方的函件这么快就来了。

来自总政治部的函件当然不会置之不理。我们团迅速回了信,在回信的同时也发了一封调查王立的函件。这一来二往,我和王立的恋爱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了。而我这个当事人还没有想好。

在我还没有认真想当然也就没有结果的时候,团里领导通知我,我们的恋爱被批准了。并且我被问到是打算在成都结婚还是在北京结婚?我的人生大事等于就这样被确定,因为那个时候在部队里只要公开了恋爱就得结婚,不然绝对是道德败坏,十恶不赦,在大家眼里会变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于是我开始在心目中把王立当成丈夫给他写信。反正我不能再有别的选择横竖就是他了。差不多每天我都收到一封来自北京的热情洋溢的信。看着这些信我努力陶醉并且给自己下任务每周二、三必须回信,还绞尽脑汁使我的信纸布满甜蜜动人的辞藻,我给他织毛衣还给他织毛裤,由于相隔太远分开太久他在我脑海中越来越淡漠,凭着他的来信我的去信编织我们的未来,并且把他塑造成了另一个心目中理想的人。

可我还是不想结婚。同志们都催促我,父母更是心切。我简直不觉得结婚有什么好。有什么意思?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思念。我不思念任何人。书上写的那些关于爱情的话语太肉麻了。

我只是沿着不知是谁为我安排的轨道在前进着。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轨道。大家如此,我只有如此。跟着走就是了。

而令我心急如焚、日夜焦虑的是我不能再拍电影。许多电影厂来借调我,团里不知是出于什么动机就是不放。尽管我只是在《霓虹灯下的哨兵》里演舞女演工人跑龙套,再不就是京剧《杜鹃山》改编成话剧只演第三场,我演B角根本没有上台实践的机会,可团里还是不放。

我恨死了团里的领导。心里暗暗发誓一旦得逞绝不轻饶他们。可我首先必须“得逞”。我又如何能得逞呢?

第一次我自己想到了婚姻。我可以提出结婚!结婚我就可以去北京,他们不能阻拦!到北京结不结婚还不是由我。总之一切到时候再说!

简直没想到婚姻还能作跳板,此时对男友不嫌我远在四川没和我吹灯满怀着感激。

想好了就开始进行。一切顺利极了。手续简单,一点都不复杂。团里开了一封介绍信,大意是“特介绍我团×××前往北京与你团××结婚”之类。然后我写了一封信给王立,告诉他我很快会去北京,让他到车站去接我,此时我已万事俱备,只等火车票了。

火车票拿到手,马上到邮局给北京发了个电报。告诉我到北京的准确车次、时间,免得错过。

王立书生气十足,几次从北京托火车列车员给我带东西,总是怕我接不到,想出许多花样来。一次把我和他的合影从中撕成两半,让列车员拿着他头像那一半,另一半寄给我,到了火车上两张照片一对,暗号接上,东西就可以取走了。几年之后我们闹离婚时我曾经想到过这个细节,莫不是当初他把我们的合影一分为二,预示了今天的不和?

发了电报回来收拾行装,队长告诉我军区宣传部已同意把我借调到珠江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同志,感谢你》了。没有什么反应,我只是鼻子里哼了一声。同意也得走,不同意也得走,现在说,晚了!我再不会回来了!

穿隧道,过铁桥,撞上“詹天佑挂钩”,火车朝着首都北京风驰电掣般行进。心里没有恋爱,没有婚姻,只有电影,只有珠江电影制片厂。

十次特快(在《我的路)中为了简便曾写到去北京是坐飞机,实际是火车,以本书为准。)喘着粗气,缓缓地进入北京车站。从读了不知多少遍的《同志,感谢你》剧本上抬起头来,一眼就看到了窗户上兴奋的王立的脸。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瞬间的感觉。就是那个感觉决定了我们的悲剧。我发现我简直错了。

他和我想象中的那个人完全是两码事。他没有什么不好。可是,我的男朋友不是他!仿佛从半空中被摔到地上,我好疼。

我心里没有爱,只有陌生。我真的错了。可是,我兜里揣着婚姻介绍信。我是来和他结婚的。我没有改正错误的机会了。尽管我们并没有入洞房,可是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退路。退回去比现在还糟糕。

当天晚上,我们就结婚了。看来他作了不少准备。我没有什么感觉。没有换衣服也没有化妆,我没有亲人更没有好友在旁边,匆匆忙忙,公事公办地掀开了我人生崭新而重要的篇章。

我不能掩饰自己对男女之间亲昵的厌恶。在少女时代刻下的烙印像电影镜头在我们之间叠现,我反感婚姻生活,我讨厌男人。

结婚刚两天,我一定要走。尽管心里有对王立的歉疚。第四天早上,我这个没有新婚感觉的新媳妇就离开新婚丈夫走了。

我的第一次结婚又第一次离婚2
当我重回北京再见到王立的时候,已是一年以后。其时在我心里,离婚的序曲已经开始奏响了。

我们的婚姻是我过去经历的牺牲品。蒙在鼓里的王立莫名其妙。对我的反常行为他以为只是我累、烦、压力太大,他希望改进我们的家庭生活。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以外,我正在拍摄《小花》、《婚礼》、《瞧这一家子》三部影片。这三部影片对未成名、在北京还谈不到立足的我来说是背水一战。我倾注了全部的心力。

我和王立的要求越来越有距离。在分别一年,饱尝了相思之苦后,他要的是一个媳妇和一个温暖的家,而我要的是奋斗,要的是成功。没有经过表演学校训练的我如牛负重,举步维艰。

我简直身心都腾不出一点空来去顾及王立。全总政歌剧团都知道我们相聚的难得:只要我有哪一天不拍戏在家休息,王立就会在宿舍走廊里大喊一声:“你们谁也别到我家来,刘晓庆回来了!”于是我们不会受到任何打扰。

我们房间里没有自来水,假如要出去打水或是买菜,王立会小心地把我锁在屋里。

他告诉我,说我不在家的时候他最讨厌墙上那滴答作响的时钟,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了,把那时钟给扔了出去!过了一会儿觉得心疼又捡了回来,钟还未坏还在走,只是钟面上有了丝丝裂纹。

他还说,在我去珠影拍戏的一年里,每次他碰到我的朋友,也就是那位介绍人,介绍人都躲躲闪闪十分难为情,觉得非常非常地对不住他,给他介绍了这么一个不着家的老婆。

他的这些话我当时完全不能理解。随着岁月的磨炼开始懂得人情冷暖才发现当初自己是多么混蛋。记得我时常看着他讲话的脸想我的台词,经常我们正在吃饭我停下筷子琢磨要拍的戏。

我早出晚归,半夜里时常爬起来写笔记,根本忘记了他的存在;我虽然身在家里,在他的旁边,可我的心不在这里,灵魂不在这里,心与灵魂在摄影棚里,在电影上面。

王立痛苦万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希望我能回心转意。可是我已陷在电影里不能自拔。每天傍晚他往摄影棚打电话问我还有几个镜头,虽然不会做饭,他亲手为我烧菜然后坐在桌旁静静地等我回来。他不了解电影是多么的随意,多么的没有时间概念,有时一个镜头只要二十分钟,有时一个镜头需要七个小时。当我总是在他过了忍耐极限的时候回家,他一见我就忍不住把桌子凳子一摔,然后大发雷霆。而刚进门仍然沉浸在戏里的我,看到这样的情景心惊胆战,但又莫名其妙。

我努力使他满意,却总是十分拙劣。他对我说每次他去听音乐会,看到别人都是成双成对衣冠楚楚,而每个人都向他问起我在什么地方,他总是回答他们我在外地,人们都当着他的面叹息。我马上说只要有机会只要不拍戏我们一定一起去听音乐会。于是有一天,我的生日,摄制组专门放我的假,我做好了一桌菜,点好了蜡烛,没有告诉他,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谁知他拿了两张音乐会的票兴冲冲进门来要我立即跟他出发。我要过生日,他要去音乐会,相持不下最终又发生一场争吵,吵累了我软下来,吹灭蜡烛穿好衣服陪他去听音乐会。音乐会是梅纽因还是卡拉扬演奏的,是什么乐章谁的作品我已完全忘记了,由于拍戏由于争吵由于没有吃饭,我又渴又饿又困竟然在音乐厅呼呼大睡,丢尽了他这位出身于音乐世家的脸面。

我们的隔阂越来越深。我越来越不想回家了。每天总是找人替我向王立请假晚回家。家庭对我来说太局限了,远不如我自己一个人来得自由自在。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总是吵架,总是吵架。

直到有一天,我们好不容易在一起。本来就有心理障碍的我此时更不能接受夫妻间的亲热,王立的满腔热情遭到我前所未有的抗拒。经过长时间的搏斗,他终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记耳光。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离家出走了。

我的出走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下午,总政歌剧团的领导带着王立到北影剧团来检讨认错,请求我回去,北影剧团领导把他们批评了一通。

我没有回去。

全厂的人都同情我,只有我心里同情王立。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问过我许多次,“他为什么打你?”我从不正面回答。我不想说这些事情。家庭之间的是非有时是永远讲不清楚的。我既已出走就不想再回去了。长痛不如短痛。好马不吃回头草。

所有的东西全在家里。我什么都不想要。身上只有三元七角钱。连牙膏、牙刷也没有,唯一的安慰是每个月五十元的工资。可是现在离发工资的时间还早。我认识到又面临一次新的冲刺。

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尝到桔据的滋味。当然我也从来没有富裕过,可没有现在这样情况具体。下农村时我是月工资二十九元五角,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发工资的那天我上街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作为自己第一次挣钱的纪念。后来参军入伍,津贴是每月六元。由于是女兵,有卫生费,每月实发六元七角五分。后来提了干工资是五十六元,转业后调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工资是五十元。

出走的时候我已是一个电影明星。我已得过奖,上过报纸,赫赫有名。我只是还没有调到北京。

可是我没有钱。甚至没有钱吃饭。我开始不吃早饭。中饭、晚饭都去别人家蹭饭吃。王立到处打电话找我,大概是想给我送点钱或是衣物来,我让他找不着。

令我难堪的事层出不穷 
我离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中国的大街小巷,人们都津津乐道地争相议论着。“文革”以后中国电影恢复以来,还没有一个电影明显像我这样公开离婚。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许多情形我已在我写的第一本自传《我的路》中描述过,现在就不再重复。不过在当时,经济上的困难相对来说还是容易克服的,何况我这个人吃苦也吃惯了。只是有时想起过去的事觉得现在脸上还发烧:最令人难忘的是在日本东京参加影片《天平之甍》的开幕式上。
  
那是我第一次出国。在去日本时,我还是现役军人。除了军装以外,一件其他的衣服也没有,而我几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不见得可以买一套像样的服装。

从接到通知的瞬间到出国前的最后一分钟,我一直在为出访的服装忙碌。为了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出国任务,又不丢国家的脸,我每天奔忙于北影服装车间借服装,忙得天昏地暗。

尽管我已为此次的出国之行尽了大量的努力去准备,但在日本,还是为我的衣服伤透了脑筋。

参加开幕式是我们代表团此行最主要的活动,《天平之甍》又是日本在“文革”以后第一部到中国拍摄外景的影片,也是第一次剪彩邀请中国电影界成员出席,因此日本方面格外隆重。所有的日本女宾都穿和服,那么相应对等,我作为唯一的中国女演员应该穿旗袍。可是我只有一件从北影服装间借来的呢子旗袍。而在这以前,我还从来没有穿过旗袍。那件北影旗袍由于年代久远,已经破旧不堪,胸间被虫子蛀了一个洞,下摆还有另一个洞,旗袍开叉的地方撕裂了,服装师傅用线在那里挽了一个大疙瘩,背后的呢子绒毛已经脱落,显露出麻袋片似的底。

在开幕式前,代表团召集开会,为我的旗袍出谋划策。没有人想得出妥当的主意来。后来,还是我绞尽脑汁弄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胸前的洞用一朵红花缀在上面挡住,开叉的地方呢,提上皮包就看不见了,背后的麻袋片只有听天由命,寄托在希望到会的日本人都是近视眼,侥幸不往那个方向注意,而下摆那个洞……我可以紧紧地跟在代表团员身后走,尽量笑容可掬地对所有人,吸引他们看我的脸而忽略我的衣着!

唉,那一次去日本,难堪的事情层出不穷。穿的全是借的衣服,从上到下千疮百孔,只有脚上的丝袜是自己买的。

我一共只有两双丝袜,来回倒着穿。丝袜在日本是穿一次只要破了就扔掉,而我每天在东京白天应酬回来在临睡前支撑着沉重的眼皮还得在灯下缝补丝袜。缝好后再洗好、晾干,第二天早晨再穿。丝袜是最不经用的东西,每天破,每天补。在日本十几天丝袜已伤痕累累,真不知道我那左一个疙瘩右一个疙瘩就像静脉曲张的双腿在唯美主义的日本人眼中看来作何感想?

我们每天的日程排得非常满,女演员要上午一套衣服,中午一套衣服,晚上一套衣服。每天走马灯似地把仅有的几件衣服来回倒腾,弄得我精疲力竭。

最紧张的还是晚宴,在日本,每个餐馆的门口都有服务生为你脱大衣。当我每次风度翩翩地把大衣往服务生手上一交,大衣上赫然印着的大字“北影服装”立刻跳入眼帘,而不少日本人是认识这几个中国字的,何况款待我们的日本人大多数都是中国通。我只有立刻挤出最动人、最灿烂的笑容来掩饰我的一头冷汗!

当然,我所有的服装都是借用北影服装仓库的。有一次,我穿着北影的某一套服装,怡然自得地和我们的日本陪同聊天。她给我看前一次来日本的中国电影代表团照片,我一眼看见了照片上的张金玲,她竟然和我穿的是一样的服装!原来我们借了北影同一套衣服访问日本!一时间我瞠目结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想转移那位陪同的注意力,可是晚了。她已经发现了。她对我说:“看,张小姐也是同你一样的衣服,你们都喜欢这套服装,是吗?”

前一阵子翻看照片,看到日本电影代表团访问中国。有栗原小卷、吉永小百合、中野良子等等。许多合影我们在一起,日本女演员个个花枝招展、服装考究,我们中国女演员穿得都土里土气,艰苦朴素过了头。我在当中尤其扎眼。不是我的漂亮使人扎眼,而是因为我穿的是一件自己亲手缝的相当于一些小女孩用两块大手帕前一块后一片拼起来的实际上是穿着睡觉的汗衫!

那时候,我们同海外团体交往也罢,出国也罢,都不许收对方的礼物。如果对方非要送我们礼物。价值五块钱以上的都要上交。而我们回送给对方的礼物呢,哪怕价值五百元国家都不会补贴给你。

在日本电影代表团访问中国期间,日本演员栗原小卷送给我一串玻璃仿制的钻石项链,我用月工资的五分之一,即十元钱买了一个骨头雕刻的镯子回报她。日本电影代表团前脚刚离开北京,后脚上面的通知就来了:“把那串项链交上来!”我当然马上交了上去。这次我去日本,厂长亲自指示:“把那串项链发给她戴!”于是又发给我戴。而我从日本回到北京呢,又收到了另一份通知:“把那串项链交上来!”于是我又交了上去。

后来,我主演的《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在香港放映,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前往参加首映式。香港南方影业公司的老板许敦乐委托中国电影代表团带给我一架照相机。可是照相机没有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到了,要求我把那架照相机交上去,而我知道许先生送照相机这一信息也是从通知上得来的。于是,这架送给我的照相机我连面也没有见着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在那个时候,出国访问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包袱。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我第一次去香港,是参加《原野》在香港的首映式。我当然还是借衣服穿,只不过这次借的是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仓库的服装。我们代表团的成员个个都穷得要命。在香港这挥金如土的世界里我们无金可挥,我身上更是一文不名,无论是人民币还是港币,我什么币也没有,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每当有观众送花到我们住的酒店,或是有行李服务生帮我送上来,站在那里等我给小费时,我只有假装不懂,仰着脖子哼哼着小调看天花板。

每次有朋友陪我上街,出租车一停我就拚命地朝窗外眺望,“测览市容”,好让他去付车钱。在商店里我装模作样地东挑西捡,其实我一件也买不起。

在临回国的前一天,发给我们每人一百港元。我拿着钱立刻到香港最便宜、最低档、有身份的人绝不会来的“女人街”,想买件应酬穿的体面一点的衣服。当我正在小贩的麻袋里浑身臭汗地来回翻腾,头发、眉毛上沾满了棉花絮正同摊主寸土不让地讨价还价时,居然有许多香港观众来请我为他们签名。

尽管我时常窘态百出,但所有人都知道我“穷大方”。朋友说我是“五十元钱的工资,五千元钱的风度”!

有一件事充分证明这一点。

有一天,我拍外景回到厂里,听人家告诉我,由于我的辛苦劳动,以及在三部影片里的突出表现,厂领导一致推荐我当厂里的先进生产者。我高兴得蹦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当过先进生产者。

我马上问:“发什么纪念品?”回答说有八十元奖金。八十元!这可是一笔巨款。“请客!”反正是飞来之财,为图吉利我毫不吝啬。

我借了八十元,请朋友们去全聚德吃烤鸭。朋友问:“请多少?”我说:“八十元吧。”朋友说:“七十元吧,给你省十元。

我们尽情地挥霍我的“成功”,美美地打了一次“牙祭”,在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又出外景去了。

当我再一次回到北影,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去领我的先进生产者的奖金。

兴致勃勃地走进工会办公室,他们却告诉我,我已经被撸下来了,理由是我的表现不好,自由散漫,正在离婚,所有到会者都不举手,领导的那几票根本不管用。

我马上变成了负债累累的杨白劳。为还这笔巨款我白白地辛苦了多少个月!其悲惨情景活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女主人公。

唉!当年露的这类“拙”真不知有多少,我都不能再去想它了!

而更使我难以承受的,还是成为电影明星后带来的一切。

《我的路》多磨难
突然一天,全中国都知道了我的名字并熟悉了我的脸。

不知道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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