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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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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日子没见琬儿,心底有些挂念,所以特地来看看她。”罗士信毫不掩盖自己的来意。
郑仁基并不将罗士信视为外人,也知这个时候能让女儿开心起来的,也只有他了,这里也毫不迟疑的道:“丽琬就在后院,你自行去便是了。”
罗士信轻车熟路的来到了后院,隐隐约约中,耳中听得阵阵琴声。他是个大老粗并不懂琴艺,但对于音乐的辨识力还是有些的。琴音婉转,曲调缓慢悠长,透着一股哀怨的感觉。
“这丫头!”罗士信心中充满了怜惜,加快了脚步。
郑丽琬一曲弹罢,忍不住长叹了口气,囔囔自语道:“不知他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想我……哼,一定没有了,那个负心薄情的家伙,现在高兴都来不及呢……哪会想到我这个可怜人。”
“负心薄情!你说的,不会是我吧,我真有怎么差!”
朝思暮想的声音突来传来,郑丽琬眼中露着几分幸喜,回过头去果然见罗士信就在不远处站着,脸上似笑非笑。
想起先前的自言自语都让他听了去,不免大羞,蛮不讲理的道:“是啊,你比我说的还差呢,这个时间,你不去找平阳,找我做什么?”
罗士信笑着来到近前:“老远的就闻到了股酸味……也就来了。”
吃醋这个词确实出现唐代,但追根究底却在贞观时期,现在是不存在。但郑丽琬与罗士信相处的时间不短,也从罗士信那里了解到一些老家“知识”,知道在罗士信的老家吃醋酸味是意味着什么。
心思被猜得透彻,郑丽琬索性破罐子破摔忿忿然的道:“我就嫉妒了,吃醋了,怎么了。听着你就要跟平阳成亲了,我们的婚期却遥遥无期的……”
她话没说完,却被罗士信抱在了怀里,耳边传来亲切柔和的声音:“是我对不住你……”
简单的一句话,郑丽琬满腔的幽怨都化作绕指柔了。
“是我心眼太小了。明明知道不应该嫉妒的,可是事情发生却怎么也管不着自己。心底难受,堵得慌,好似受了千刀万剐一般。”郑丽琬低声倒着失落的说道。
罗士信轻笑道:“我知道,但这就是郑丽琬啊,要是郑丽琬学会了知书达礼,贤良淑德,善解人意,那还是郑丽琬嘛?我喜欢你,自然也包括了你的优点缺点……”
郑丽琬笑了起来:“我也知道,当今世上除了士信哥哥,没有人能够包容我了。”
罗士信抱着她,郑丽琬则依偎在他的怀中,让他抱着。两人都没有说话,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其实呢,我对于发妻、平妻什么的真的不是那么在意,只是不想输给她而已……”
“我知道……”
“她有着太多我没有的东西,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又是文武双全,长得又比我好看……这输给了她,我怕你就不要我了……”
“我知道……”
“你还知道什么?”郑丽琬突然觉得他在敷衍她。
“你的一切,我都刻意去了解过,所以我都知道!”罗士信含情脉脉的说着。
郑丽琬有些醉了,再聪慧的女人,也无法抵挡心上人的甜言蜜语。
罗士信的到来,郑丽琬心底的那些许的哀怨都飞的九霄云散了,亲昵的与他说着贴心话。
到了晚上,郑仁基特地留着罗士信吃着晚饭。
看着精气神十足的郑丽琬,郑仁基亦忍不住连连长叹:“这女大不中留,古人诚不欺我。”
随着双十一的佳期将近,罗士信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他要娶的是公主,还是大唐身份地位最高的女性,当今皇帝最疼爱的女儿。
各种礼节流程,各种礼节什么的都必需要了解。
毕竟这是皇家婚礼,在古代皇家的一切事情都是国事,皇帝嫁女儿也是国事,而且是重中之重的国事。
李渊在二十余日前,已经开始筹备了。太常寺动用国库钱物,采办公主的嫁妆。备齐嫁妆,还要有执政宰相亲自察看公主的陪嫁物品。
而罗士信也要配合着试穿各种亲自为他制定的礼服,要选择一件最合适的。用李渊的话说:配得上平阳的男人,这世上还不存在呢,不好好打扮怎么成?
就因为如是,罗士信现在一天要换个二十多套礼服,让一群人围着打扮。
那滋味……
罗士信看着大铜镜中的自己:一身火红的喜服,晶莹剔透的玉带,玉佩饰环一样不少,在华美服饰与珍贵珠宝的衬托下,整个人都生出了一股贵气。
罗士信本就是一个可以与李世民、李建成相比的帅哥,加上一身衣服的衬托,更是显得格外俊朗。
罗士信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在他这幅打扮,换到后世绝对是风靡万千少女的男神。
但是崔氏依旧不满意,琢磨道:“到底选择哪件好呢?换换换……”她手指着另外一套礼服,催促下人快点动手。
罗士信抗议道:“这不是穿了两遍了嘛!”
“还不怪你?”崔氏不满的帮了一把手道:“身形那么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怎么挑一件最好的。”
罗士信哭道:“就不能随意挑一件?”
“不行!”崔氏很直白的回绝了。
磨磨蹭蹭,罗士信几乎是“熬”到了双十一这一天。
这一天的礼节更是繁重。
罗士信一大早就让娘家人崔氏叫了起来,一边穿上精挑细选的大红色喜服,一边听着崔氏讲解着婚礼的各项流程,说道:“大多一切都由伴郎帮忙处理,你呢,只要把客人招呼好,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不过依照习俗惯例,娘家一方会出些题目来考考新郎。要过了关,才能见到新娘子,过不了关,也不至于娶不到,只是遭些罪而已。”
罗士信愕然道:“什么罪?”
崔氏轻轻笑道:“你若是没过,就知道了。”
罗士信让他这么一说,心底登时变得忐忑起来。
打扮好行头,罗士信在既定的吉时,骑着也经过特别打扮,带着大红花的赤骠出了国公府,往皇宫方向行去。
整条大街张灯结彩的,这农忙时间刚过,百姓的空余时间充足。
罗士信、平阳的民望极高,许多百姓都特别赶来凑一份热闹,以至于整条长街热闹非常。(未完待续。。)
ps: 第一更!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迎亲
罗士信此次的迎亲队规模堪称浩大,鼓乐队和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轿夫们抬着花轿在队伍中央,最后跟着的是表演喜庆杂技的艺人,前后加起来能够占据一条大街。为了这一次迎亲,作为罗士信一方长辈的程家也是下了血本了。毕竟平阳是嫡长公主,不但是大唐地位最崇高的女性,还是大唐皇帝李渊最疼爱的女儿。
罗士信有些反感一连串的繁文缛节,但是对于能够娶到梦寐以求的心上人,还是很高兴的,见周边人山人海的,不管是不是来为他庆贺,都热情的向四周摇摆着手,抒发着喜悦之情。
罗士信本就长得俊伟不凡,此刻一身华贵的礼服,发至内心的喜悦,配上一匹健壮的存有汗血宝马血统的赤骠,整个人更是显得英俊潇洒,即有文质彬彬的书生睿智风采,又有大将军的英武,让人赞叹。尤其是那些未出阁的大姑娘,看着大名鼎鼎的罗士信竟存有这般风采,先后议论纷纷,品头论足的暗自羡慕平阳能嫁个如意郎君。
在他身旁的伴郎分别是莫虎儿、王玄策,此时此刻也觉得与有荣焉。对于能够当任他们最敬慕的大将军的伴郎,两人也都显得极为高兴。
“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罗大将军,还以为他是个魁梧如张飞般的人物,现在才知道长得跟天上金童似的,怪不得能娶上平阳公主……”
“能娶上平阳公主可不是因为大将军的相貌,你可知道世人如何称呼大将军的?今世霍骠骑罗士信……知道霍骠骑是谁不?大汉王朝最了不起的少年英雄霍去病。如大将军这样的人物。也只有汉朝的霍去病能够相比了……”
“嘿嘿,说起霍去病,我倒是想起了他舅舅卫青大将军。卫青是大汉朝的英雄。打的匈奴嗷嗷叫的,大将军是我们大唐的英雄,打的突厥嗷嗷叫。更关键的是卫青取的也是平阳公主……”
四周讨论之声议论不绝。
罗士信就在如此议论中来到了皇宫之外。
这皇帝女儿出嫁,礼节与寻常的百姓不同。
罗士信先到了长乐门等候,在这里送上用大雁、币帛为聘礼,以迎娶平阳。古人一直都将大雁视为忠贞之鸟,“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具脍炙人口的诗句,说的就算大雁。送上大雁,也就表示着对公主的“忠贞”。
接受了聘礼的李渊。亲自下旨召见,罗士信与一众迎亲队才能进入皇宫,在太极宫的西堂接见了罗士信一行人。
罗士信依照习俗给老丈人敬酒。
李渊喝了之后兴高采烈地依照习俗赏赐给了罗士信玉制的腰带、靴子、尘笏、马鞍等物件,还有红罗一百匹、银器一百对、衣料一百身、银钱一万两。
这只是李渊赏给罗士信这女婿的见面礼。并不是聘礼。
说道聘礼。罗士信想到了昨天李渊送来的礼单。
看着礼单,当时的他感慨万分说了一句话:“要致富,取公主。”
在唐朝这取公主绝对是最快致富的途径。
在封建社会,皇家的事就是天下人的事,皇帝嫁女儿,亦如天下人嫁女儿。一切嫁妆都是由由太常寺行文有关部门,动用国库的资金进行采买置办的。
公主的受宠程度之间影响着嫁妆的数量,平阳的嫁妆因为他的受宠程度而极为隆重。那礼单都能连成一本小账簿。里面有装饰着珍珠、九只五彩锦鸡、四只凤凰的凤冠,绣着雉鸡的华美衣服一件。珍珠玉佩一副,金革带一条,有玉龙冠、绶玉环、北珠冠花梳子环、七宝冠花梳子环、珍珠大衣、半袖上衣、珍珠翠领四时衣服。至于累珠嵌宝金器、涂金器、贴金器、锦绣绡金帐幔等等物件更是数不胜数。
比起他的聘礼:大雁、币帛什么的简直是弱爆了。
这赏赐过后,罗士信又去后殿给万贵妃敬酒。这个习俗本是当敬皇后与平阳的生母,但因大唐并未设立皇后平阳的生生母亲也以病逝,便由万贵妃代替。万贵妃是最早嫁给李渊的小妾,已有五十五岁了,年老色衰。早不为李渊所喜,但因为人谦和,处事有方,后宫大小事务都由她来操办。李渊对她甚是恭敬,几可算是大唐的无冕之后。
李渊留着他们在太极宫西堂设宴用膳,宴席是九盏规格,极是隆重,还有皇家的御用乐队在一旁奏乐助兴。
直到宴会结束,罗士信这个准驸马这才拜别李渊,前往平阳所居住的西宫。
这忙来忙去的,罗士信直接从清晨辰时,一直到时近黄昏,还没能见上平阳的面。想着窈窕佳人就在近处,罗士信忍不住加快了步伐。
这来到西宫,却让一群拦路小鬼挡住了去路,她们手上拿着棍棒、竹掸子拦在门外,虎视眈眈的。
所谓拦路小鬼也就是宫里的王子公主,李渊特别能生,历史上他一共生了二十二个儿子十九个女儿,至今未出阁未之官的绝大多数都住在皇宫里。他们难得遇到这种可惜嬉闹玩耍的喜事,一个个格外敬业,表现的极为认真。
罗士信这才记得他还有好几关没闯呢!
罗士信在马背上给莫虎儿、王玄策使了一个眼神。
他们作为罗士信清点的伴郎,此时带着悲壮的气概,冲上前去,顶着棍棒、竹掸子的殴打,不能还手也不能叫出声来,一个个给他们送上了红包,打发了拦路小鬼。
罗士信也因此得意进入了西宫大门。
一路上这类小鬼不少,但是莫虎儿、王玄策任劳任怨的派发着红包,一路也算是畅通无阻。
不多时,罗士信来到了中堂。
李世民这位现今的大唐太子在中堂等着他们。
李世民好心好意的提醒道:“接下来姐夫可要小心了,我那几个姐妹已经商议好了。一致商议,说绝不让轻易的让三姐嫁入你们罗家,想要见到三姐的面,抱得美人归,还需要过个三关才行。”
罗士信苦着脸,道:“至于嘛!这娶个媳妇,怎么感觉比打仗还累。”嘴上抱怨着,脚步却是不停,为了平阳,豁出去了。(未完待续。。)
ps: 为了竟可能的还原唐时期公主出嫁的流程,晚上查阅的太多资料,没时间写第三章了,欠的一更,明天补上。
第二百九十三章 力扛巨鼎
这昂首阔步的走进后厅,果不其然。
通往后厅的路已经让一群女人封锁了,一个个枕戈待旦的,大有拦路虎的架势。
莫虎儿、王玄策这两个伴郎一如既往的打着前锋,意图以红包摆平问题。
但很显然,现在的问题已经并非红包能够解决的了。
女人群中为首一个秀丽的宫装女子,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目光落在罗士信的身上,莞尔笑道:“倒不是我存心想挡在大将军面前,只是这通往后院的路有一条。很不巧,今早下人们整理东西,将封尘许久的青铜大鼎挡在了大门口。正好挡在了大将军的去路,此路不通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转身让开,聚在一起的少女们也分散了开,露出了她们身后遮挡的东西。
果不其然。
一个青铜大鼎,足足有阻挡在了入口,大鼎古朴硕大,少说也是千斤以上。
宫装女子笑道:“当然大将军若能以神力独自将大鼎搬开,自是可以通过。也别说我高密不通情达理,不给未来姐夫一条道路。这大鼎下面也是能过的,对不?”她眯眼笑了起来。
这婚庆习俗便是如此,女方家人为难男方求婚者,一来是让男方知道女方不是随意娶到了,要懂得珍惜,二来也是添加喜庆乐趣,图个热闹,也从来不存在因为过不了关卡而娶不到新娘的。
是以就算此刻,罗士信选择从大鼎下钻过去。也无人说什么。
罗士信个性却是要强,让他从大鼎下钻过去,那太丢人了。怎么也不可能选择的,只是那尊千斤大鼎,确实也是一个考验。
当以力气来说,举起千斤重物,倒也难不到他,只是大鼎硕大无比,不好使力。想要举起他绝非拥有千斤之力就可以成功的。
拍了拍手,罗士信一挽袖口道:“我来试试……”
众目睽睽之下,罗士信已经来到青铜大鼎面前。
高密公主大眼眨也不眨的瞪着罗士信。有着期待也有着不可置信。平阳为人重情义不拘小节,又深得李渊疼爱,满朝文武上下无人敢得罪她。便是跋扈如当初的李元吉者,对她也是退避三舍。寻常兄弟姐妹们有什么事情找他帮忙。她基本上是来者不拒。人缘极好。
也因如此,罗士信当初拒婚,已然一众兄弟姐妹暗自气恼了。而后姻缘撮合,两人又在了一起,结果还要搭上一个郑丽琬。
平阳这里是默许了,但是与她关系好的一众兄弟姐妹却暗自气恼:想他们的三姐三妹,能文能武,智勇双全。还长的如天仙似地。这能娶到如此美女,由不知足。还要附带一个,这简直是不能忍了。除了那些与罗士信熟悉的皇子,极少接触过的公主什么的,对罗士信的成见极大,也就将原本嬉闹的关卡,难度无限放大,才有了当前情况。
高密公主酷爱读书,但每每读到历史上那些力能扛鼎的人物,心中便带着许多怀疑。
在历史上记载能够力能扛鼎的不多,也就是项羽、秦武王、刘长等廖廖数人,但高密公主向来觉得荒谬,自以为鼎有大小之别,十斤鼎也是鼎,她能轻易举起,难道如此也说她力能扛鼎?
都说罗士信是大唐第一勇士,力大无穷,她却不信罗士信那一副文人模样的体魄身躯,能有多少力量。
于是让人抬来了千斤大鼎,看看当世之上,是否真有力能扛鼎一事,是以看的眼睛都不眨一下。
罗士信上下搭着大鼎,尝试着如何顺手,最后一手抓着大鼎的一足,另一手扶着鼎口,身子做四十五度倾斜,腰部率先发力,闷喝了一声:“起!”千斤大鼎,竟然当真随他这一喝,动了起来,一点一点的离开了对面,直至让他横在头顶。
他转过身子,走了十余步,缓缓的将大鼎放在了院子的角落,长长的吐了口气,笑道:“放在门口太碍事了,这里正好。”
四周的人大多都看傻了,其中以高密公主为最,整个眼睛瞪的滚圆,小手儿捂着大张的嘴巴,一脸的震撼。
“好神力!”
跟着过来看戏的李世民,忍不住赞叹了一句,问向左右道:“你们可做得到?”
他身旁两人分别是秦琼、尉迟敬德,正是与罗士信齐名,并为大唐最骁勇的战将。
秦琼也是一阵惊叹,摇头道:“要移开这鼎,应不是问题。不过想要如士信这般,将大鼎举起来,走上些距离,从容放下,末将是做不到。”
尉迟敬德心性高傲,也不得不承认道:“比起力气,末将确实要输于大将军一点点。”他特别强调了力气,言外之意,自然是比起其他,却是不输的。
李世民摇头笑道:“实难想象,那高廋的身躯里,竟然蕴含着如此力量。”
秦琼想到了当初与罗士信第一次相识:那一年他才十三四岁,挡在了齐郡通守张须陀的面前,要求从军。那时候的他,连饭都吃不饱,比现在更要瘦小的多。以至于张须陀瞧都不瞧他一眼,直接嘲讽道:“你个娃儿连穿衣甲的力气都没有,谈什么上阵杀敌。”
结果当时的他,直接抢来了两副重甲披在身上,然后上马驰骋如飞,也就是那一战,他不听号令,单骑杀入敌丛之中砍下了敌将的脑袋,用长矛挑着在阵前巡走,贼兵不敢上前。
从那时起,秦琼便知道这个瘦小的小鬼,在武道上的前途不可限量。才不过十四岁,不论胆气、力量、还是武艺都胜过大多数的成年人……
果然,随着年岁的增长,罗士信的实力越来越可怖。不过二十三岁,已经能够与他与尉迟敬德并驾齐驱了。要知道他与尉迟敬德正值黄金时期,力量经验都处在自身的巅峰,而罗士信却犹在成长期。
是以当听到长安盛传罗士信是大唐第一勇士的时候,即便是心中不甚服气的尉迟敬德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因为那是早晚的事情。等罗士信到了黄金时期,他们亦将逐渐老去,将会失去对抗的可能。
或许还不用等到那个时候!
尉迟敬德是如此在心中对自己说的,当然对外又是另外一样了。
“可以走了嘛?”罗士信堆起了笑脸。
高密公主无奈的做了一个请的表情,口中却是不服的道:“别高兴的太早了,还有两关呢!”
罗士信挥了挥手,没有答话,继续往前走去。
过了一关的他,可算是信心十足,暗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怖,只要不考什么琴棋书画,一切都好说。”
穿过了这道门,又有人挡在了面前,这一次是襄阳公主,李渊的次女,平阳的二姐。
襄阳公主此刻坐在一面古琴前,瞧着罗士信的到来。
以身份而言,便是他的长姐了,罗士信先一步陪着笑脸,作揖道:“妹婿见过二姐。”
襄阳公主却不客气的挥了挥手道:“什么妹婿不妹婿的,叫的那么亲热,不闯过我这关还不好说呢!过了四妹那关,可见力气是有了,但只有力气可不行,平阳妹子可是我们姐妹中最出色的一个。文武双全,可不能嫁给一个大老粗。我们来比奏乐,让大家来评判。若你能胜得过我的古琴,我便让你过去。胜不过嘛,也不是不让你过……只是要受到小小的惩罚而已。”
罗士信脸色有些垮了,这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襄阳公主也不客套,双手摆在古琴上,稍微调整了一下心态,双手麻利的拨弄着琴弦。
清脆悦耳的琴音犹然而生。
罗士信实在不在行此道,但是也能听出琴声之悦耳,确实堪称美妙。
罗士信偷偷的问了身边的伴郎王玄策一句,道:“弹得如何?”
在他身旁的人,大多都是只晓得打战的大老粗,唯有王玄策是落魄的贵族出身。既是贵族,甭管落魄不落魄的,只要有心向学,对于琴棋书画都不陌生,不至于一窍不通。
“弹得的伯牙的高山流水,手法相当老到,不输于琴师,有着很深的抚琴功底。”果然王玄策对于琴技还是有些涉猎的,懂得一点,远好过罗士信的一窍不通。
罗士信暗叫:“不好!这让我这个大老粗玩乐器,这不是为难我嘛!我跟这群公主有仇,还是怎么滴?”
一曲弹罢,襄阳公主笑望罗士信道:“你看如何?”
罗士信忙道:“果然妙不可言,好一首高山流水,大有当年伯牙的水准。”他毫不吝啬自己优美的词汇褒奖着襄阳公主,偷偷的拍着马屁,希望她能高抬贵手。
襄阳公主笑道:“想不到大将军竟还识得这高山流水,那就请大将军选上工行拿手的乐器,演奏一曲,也好让我心服口服的将我三妹送入你罗府做罗家的媳妇。”说着,她手一指十余侍婢将各种古乐器都带了上来。埙、缶、筑、排箫、箜篌、筝、古琴、瑟等应有尽有。
罗士信目光在古乐器上来回移动,最后落在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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