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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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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利呀!”平阳自信满满的道:“郎君怎么将他给忘记了?他现在在突厥如日中天呢,作为突厥草原的半个统治者,偷偷的将数千战马运至一个地方还是做得到的。郎君的目标是阿史那丛礼,而上一战,突利就险些吃了阿史那丛礼的亏。对付颉利的心腹,相信他很乐意帮忙的。可以跟二弟说明一下,在与突利做万匹马的交易,让他以这批马来配合你们。你们就用这批马行动。撤回庆州,在派人将这批马如数的送还给朝廷就是了。”
  “好主意!”罗士信猛的一拍大腿,叫道:“莫说是如数奉还,若是得胜,双倍奉还也不是问题。夫人,你真是我命中的福星。”
  平阳听他说的肉麻,有些不好意思,心中却是极为高兴,轻笑道:“这就是福星了?其实这一次来,我除了带了给你们的犒赏,还带着一个你正缺少的,对你极为有用的优秀人才。”
  罗士信心底疑乎,现在他手上不敢说是人才济济,但是大多都是拔尖的人才苏定方、席君买、马周、刘仁轨、王玄策,都是历史上出名的人物。
  现在的他还真不为人才发愁,但见平阳如此信心十足,也跟着好奇起来。(未完待续。。)
  ps:  第一更!


第二十九章 马痴

  面对罗士信的追问,平阳笑着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斛斯正!”
  “啥?斛斯正……”罗士信眉头苦思,想了老半天都记不得历史上有这么一号人物,情不自禁的道:“他有什么本事?是政务人才?”
  见平阳摇了摇头,他又道:“那精通谋略?”
  “骁勇善战?”
  “擅于领兵?”
  罗士信一脸问了好几个问题,却依旧换来一阵摇头,不免道:“这摆明的文不成武不就的,那门子的人才?”
  平阳白了他一眼道:“他是个马夫,擅长养马驯马。”
  罗士信道:“马夫不都擅长这手?”他没有小觑马夫的意思,但是自从马匹多了起来,他就请了一些驯马人,负责喂养照看战马,马夫他还真不缺。
  平阳正容道:“郎君不问,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却不常有?”
  罗士信方才动容道:“难不成这个斛斯正是个伯乐。”
  “那倒不是!”平阳略显尴尬,有些灿灿的说道:“真正的伯乐是他师傅叫张万岁。”
  “我去!”罗士信忍不住惊呼出来,“这名字霸气,跟史万岁,既不怕折寿杀头?”他这是先入为主,在宋朝之前欢呼“万岁”是率性之为,并不见罪的。秦王见蔺相如奉璧、冯谖焚孟尝君债券都曾获得左右呼“万岁”之声。这就是一句称颂、讴歌、祝福用语。
  在宋之前,取名万岁的就屡见不鲜。比如:东汉章帝之子刘万岁。北齐的韩万岁,西晋文帝时的大将军李万岁,还有唐高宗时梓州都督谢万岁。安史之乱时颜真卿的部将刁万岁……在加上史万岁与现在的张万岁。
  直到宋朝,万岁才真正成为敬语。便如悲催的寇准,作为宋太祖的心腹,宋太祖曾经亲切的对他说“我有寇准,就如同李世民得到了魏征”。结果有一天,路上有一个神经,见寇准对他喊了声“万岁”。寇准这个魏征直接从枢密院副使降职为青州知府。
  可见在宋朝以前。万岁并不是什么不可侵犯的词汇,更非皇帝专用。
  平阳苦笑,她没想到罗士信是这个反应。相处的多,也知道某些时候自己的这位了不起的郎君会有犯傻的时候,也不去计较,只是道:“郎君或许不知。这个张万岁在早年还有些威名。马邑太守王仁恭就是死在他手上的。是刘武周麾下的一员大将。后来让我二弟俘虏了。二弟发现了他的能力,对他百般敬重,甚至称呼他为大唐伯乐。”
  “大唐伯乐!”
  罗士信心中一动,隐约记起了什么来,他记得在看历史札记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内容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大致有点映象。好像是说唐朝的马政之所以成功在于李世民慧眼识伯乐,将一百败军之将。大势重用,成就大唐威震八方的伟业。
  “难道就是这个张万岁?”
  他在心中嘀咕。
  罗士信的印象并没有错!
  张万岁武艺不出众,军略也不会半点,但是他会养马,是马中伯乐。
  据《新唐书。兵志》载:唐代初年,得突厥马二千匹,得隋马三千,也就是说初唐立国初,只有五千左右的战马,但是李世民力排众议,张万岁主管马政之后,全国马匹迅速增长,到了贞观三年李靖征突厥时,唐朝战马的质量已经不输于突厥战马,张万岁的陇西牧马场不仅为唐军提供了十余万的良马,而且马场栏中尚存十余万匹备用。在张万岁掌管唐朝马政的巅峰时期,大唐战马一度跃升到七十万六千余匹。这个数额,是何其可怖。作为一个农耕民族,拥有不属于草原民族的战马,也只有唐朝做到这这点,也因此史书记载: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也是有了这七十万六千战马。大唐才有四方征战,打下中国史上最大疆域的资本(虽然没有维持多少年)。
  要知道汉武帝为了打匈奴,为了养战马几乎耗尽文景遗留下来的巨额资本,花费多年才养得三十余万战马,供给卫青、霍去病征伐。而张万岁却在短短的十年里,在保持贞观之治的经济基础下,依旧为大唐弄出将近三十万匹战马。这份能耐,实在是了不起。
  当然,现在这一些都是后话。
  “二弟这个称呼所言不假……自从张万岁接手我唐朝马政,管理陇右马场以来,我唐军的战马便有了供应来源。每一年,都有分到一部分的军马。”平阳了解其中的内情,对于张万岁推崇备至。
  罗士信对张万岁有点印象,对于平阳此言也毫不怀疑,只是好奇道:“既然张万岁如此重要,他的徒弟为何要来投奔我?帮他师傅不是更好?莫非,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平阳赞道:“郎君这份洞察能力,委实不凡。也确实如此,这个斛斯正是张万岁最出色的徒弟,张万岁又一次生了大病,病中以为必死,也曾说斛斯正可继承他的衣钵,可不久前师徒两人却闹了矛盾。张万岁一贯主张战马以血统为上,血统越是高贵,战马的素质越是出色。因此二弟最为钟爱的八骏,其中有七匹让他讨要去配种。”
  罗士信点头赞同:“我觉得也该如此吧!我这匹赤骠便是汗血马的后裔,各项指数都远胜其他战马,尤其是与我心意相通之后,更是我克敌制胜的利器。”
  “不错!这个观点几乎是公认的,不过斛斯正却自己提出了另一个看法。他说血统论固然是不假,但真正的战马应当与训练为主,不能满目的最求血统。好的血统马可遇不可求,战马应当将重心放在训练上。”平阳苦着脸道:“斛斯正这个提议让张万岁勃然大怒,师徒两人为此争辩吵闹了起来。张万岁觉得斛斯正走的是歪门邪道,斛斯正却认为自己的师傅古板不知变通。两人越闹越厉害,最后甚至惊动了父王与二弟。张万岁一怒之下,将得斛斯正逐出了门墙。二弟觉得斛斯正是个人才,也不舍得放手,便让我将他带来,给你使用。二弟说郎君的很多新奇的想法与斛斯正有相似之处,应该会合得来。我觉得吧,不管这个张万岁与斛斯正,谁对谁错,斛斯正的能力是有的。郎君现在麾下有两万多匹战马,有一个斛斯正这样技艺超群的马夫,也是好的,至少不用担心他们的驯养问题,保证时时刻刻都能彪壮如一,上得战场。”
  “有道理!”罗士信颔首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缺少一个像样的马夫。走,我们一起会会这个斛斯正。”
  平阳笑道:“我自作主张,让斛斯正在都督府内等候,让侍婢细心招待。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罗士信眯眼道:“你可是都督夫人哈!当然有这个权利。”
  两人一起返回庆州。
  来到都督府,罗士信先问斛斯正的去处。
  侍卫一脸古怪的答道:“宾客怎么待也呆不住,吵着要去马厩。公主吩咐我们好生款待,只好将他带到马厩去了。都两个时辰了,他一直在马厩里好像在跟马说话一样。”
  罗士信闻言眼中一亮,诸多事件证明,如此痴人,不是疯子神经病,就是奇人异士。
  来到马厩,罗士信便见一个敦实很普通的青年男子,用着马梳给一匹骏马刷洗着毛发,漆黑的骏马似乎很享受男子的刷洗,配合的高仰着头。
  周边还有两个侍候在一旁的婢女,她们见罗士信、平阳来了,叫了几声。
  青年男子却是聪耳不闻,依旧认真的给骏马刷洗着毛发。
  婢女焦急着意图上前拉他,却让罗士信摇头制止。
  平阳道:“他就是斛斯正,此人爱马成痴,在照顾马的时候,一心一意的打理,不拉扯他,几乎听不到。”
  罗士信却笑道:“一个人能够专注到这个份上,不正是他的长处?”
  等了盏茶功夫,斛斯正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点了点头,将马梳放好,这才注意到罗士信、平阳的存在,赶忙上前见礼,“草民见过公主殿下、大将军……”他原本有着官职,但是因为与师傅闹翻,气恼之下也就弃官不干了。
  他虽未见过罗士信,但能够与平阳并肩站在一起的也只有罗士信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唐常胜将军。
  他拜是拜了,但目光却落在了罗士信坐下的赤骠身上,眨也不眨的,看的极为入神。
  “我这匹赤骠,你有什么高见?”罗士信笑着问道。
  斛斯正琢磨了老半天,开口说道:“大将军的这马爆发力,极为强劲,其他相对于这匹马的血统来说,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能说很是一般。”
  罗士信有些动容了,夷男赠给他的这匹宝马随着他征战疆场多年,因为他之故,极为出名,也有很多相马名师陪过他评价。
  不过那些所谓的评价大多都是什么“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还有就是“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反正是乱七八糟的,说的都是摘抄伯乐《相马经》里的话,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但如斛斯正说的如此简洁,却是少见。(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也是三千字,十分钟后还有一章,同样三千字!


第三十章 再得人才

  不过对于斛斯正的评价,罗士信却有些不满意,什么叫做一般?
  他对赤骠感情极深,尽管不觉得自己的爱驹如赤兔、乌骓一样,天下第一。可让人说成一般,却是受不了。
  “你倒是说说,我这赤骠跑起来不会比任何马慢,耐力也不会比任何马差,冲锋起来的勇悍更不是输给他所见到的的任何一匹马,怎么就叫做一般了?”
  斛斯正也不生气,目光望着罗士信毫不退缩的道:“大将军听差了,不是你的赤骠一般,而是在同一品种中算是一般。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匹赤骠应该来至大草原。它的父亲是汗血马中的最顶尖的野马,而他的母亲应该是草原人特地选出给那匹汗血马配种的优质母马。”他担心罗士信他们听不懂,刻意解释道:“野生的汗血马几乎能够称之为马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驯服它们充当坐骑。据我所知,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便是这类马王。这擒拿驯服马王需要莫大的机缘与运气。草原人擒拿不得驯服不得,便会在马王出没之处,撒上催情药物,备上母马借种。马王有极小的几率会临幸母马,并且怀上具有汗血马血统的马崽。而马崽一般都会成为伴随草原部落酋长之子长大的神驹,随着他征战天下。大将军的赤骠,应该是这么来的。至于为什么流落到大将军手上,我是不得而知了。”
  他继续说道:“汗血马珍贵,但在遥远的西方西北以及北方草原还是存在的。我中原也不缺汗血马,但一般的汗血马未必就比及得的上大将军的赤骠。毕竟它拥有最好的父亲,还有一个精心挑选出来的母亲。这也意味着大将军的赤骠。天生不凡,拥有者寻常马匹莫可比及的实力。但是一个中年人,好意思与小孩子比力气?”
  “呃!”罗士信让说的无言以对。
  斛斯正突然兴奋的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将军早已练成了人马合一之术与赤骠浑为一体,而大将军武艺,天下无对。长枪之下,无三两合之敌。所以也习惯,三两招解决敌人。”
  罗士信认同道:“这是自然,我们行军作战。对付的是成百上千的敌人,任何对手。不管是对方大将还是一小卒,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将他击杀。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伤亡。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
  斛斯正突然大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是对的,师傅太过死板了。”大笑过后,他手舞足蹈的道:“就算因为大将军这个心态,所以在练习马战的时候,不会练习长时间与敌人搏斗的招式,以爆发狠招杀招为主。久而久之,你的赤骠也受到了印象,在爆发力上格外强劲。胜过我所遇到的所有神驹。其他特点,因为没有得到适当的训练。素质相对他的血统来讲,只能说是一般。”
  罗士信听斛斯正这么一说,还真有些道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马上于敌交手会觉得特别的痛快,强悍如席君买者,一招便让他打飞了出去,如果当时他没有选择下马而战,而是再次驱使赤骠突刺,席君买未必接的下他两招。
  赤骠的爆发力与他自身的爆发力合在一起,随着长枪刺出去,那股劲力,当真是没有几个人能够正面硬抗的。
  “你说的确实有点道理。”罗士信点了点头。
  斛斯正眼圈一红,几乎都要感动落泪了:他与师傅争辩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站在他这边,反而斥责他翅膀硬了,欺师灭祖,真正说他有道理的只有罗士信一人。
  罗士信也不喜欢墨迹,认可了斛斯正的水平,直接问道:“我可以收下你,但是你能帮我什么?我不缺为我照顾战马的马夫……”
  斛斯正正色道:“我也不是马夫,他决定跟我师父走不一样的道路。他觉得我是错的,我就要用实际来做给他看。他根据古人相马术研究出来的育马心德是正确的,但路有千万条,我选择的路却未必是错的。血统确实是战马优良的关键,但是就算种马再会布种,数量也是有限,不可能让所有战马都拥有统一的优良血统,所以对于战马自身能力的训练也尤为重要。就如冲锋陷阵的骑兵,这种骑兵需要的是爆发力,冲击力,需要短时间内将速度提升到极致的力量。那么我认为可以牺牲它长途奔袭的能力,将马驹着重往爆发力,冲击力以及短距离提速这些方面发展,将战马这方面的能力发挥到极致,以此来提升马上骑兵的战斗力。同样的,如果需要长途奔袭,那么就不需要那么强悍的爆发力,冲击力,只要着重训练战马的耐力持久力长途奔袭能力,便可。”
  “但是如果我既需要保持一定的奔袭能力,又需要爆发,冲击以及短距离提速的宝马良驹,你能不能给我训练出来?”罗士信有些迫不及待的到。
  斛斯正苦着脸道:“这个请恕在下无能为力,不同的马匹血统,拥有不一样的特点性能。就好比河曲马,河曲马是汉武帝特地培养出来的战马,此马高大力足,最适合做冲锋陷阵骑兵的坐骑。但是他生长在草木丰盛,气候温和的地区。吃不了苦,耐不了寒,遇上恶劣天气便承受不住。大将军且不问昔年汉武帝征伐匈奴,大出骑兵十四万,分别由大将军卫青,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征讨匈奴,那一仗大汉连战连捷,卫青追至赵信城。而霍骠骑率军北进两千余里,越离侯山,渡弓闾河,追杀至狼居胥山,一直打到翰海,但是十数万匹战马却因受不了恶劣气候,先后死亡。以至于后来汉朝也无马可用,只能给李陵五千步卒,让他直捣匈奴汗庭,结果遭匈奴骑兵追攻全军覆没。”
  他说到这里,道:“不是所有的战马都如大将军的赤骠或者公主这匹神驹一般,拥有着绝佳的血统,能够在个个方面都做到出类拔萃。不同的马,有不同的特性。所以我一直觉得,与其依靠血统做到完美。不如将不完美发挥到极致,不适的千里奔袭的马,便放弃让他千里奔袭,而专门训练他的长处。需要千里奔袭就换适合千里奔袭的马来嘛,据我所在在草原深处有一种马,它块头不高,力量不强。但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就算给它吃在粗糙的食物,它也能顽强的活下来,这种马最适合长途奔驰了。”
  罗士信晓得斛斯正说的是什么马,应该就是后来一群草原禽兽耐以逞凶的蒙古马,成吉思汗西征时,便是靠蒙古马的惊人速度及耐力对敌人进行突然袭击,从而得到胜利。这一招简单直接,配上蒙古人善射以及吃苦耐劳的自身素质,却是异常有效,百试不爽。
  他正想说话,却听斛斯正继续道:“大将军想要让我训练出全能神驹,这个我做不到。但如果大将军想要拥有一支全能骑士,这个倒不是没有法子。只要大将军有那个资本,给每个骑兵配上两至三骑,其中一匹用来冲锋陷阵,另外一至两匹用来用来奔驰就好了。就算在不擅长长途奔袭的战马,在不负重的情况下,也没理由会输给负重了的长途马。”
  罗士信眼中一亮,这基本的道理,他竟然没有想到。
  “好!”罗士信双手一合,道:“从今天起,你便是我都督府的马监,负责所有军中战马的训练。将不同类别的战马分别挑选出来,先给我选择五百最适合冲锋陷阵的战马以及一千最适合长途奔袭的战马,先行训练。”他虽不懂驯马之术,但是也可以想象。这驯马非一日之功,以满足他的亲卫捷胜军为第一要素。
  斛斯正见罗士信竟然将所有战马都交给他来处理,让他全权负责,深深作揖道:“斛斯正承蒙大将军信任,必将为大将军训练出最好的军马,帮助大将军建功立业。”
  这番言语斩钉截铁,夕阳余晖的照耀之下,那张平凡的脸随着面颊肌肉的牵动,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一支强兵的练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罗士信突然又一种预感:他觉得在苏定方、薛永、莫虎儿、王玄策、马周、刘仁轨、席君买、燕沛已经面前的这位斛斯正的帮助下,他就造就出一支让突厥让所有异族闻风丧胆的军队来。
  送走斛斯正,罗士信长吐了口气道:“果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斛斯正是个人才是个大才,夫人说的不错,他正是我需要的人才。”
  平阳道:“只要能够帮的上你就足够了。”
  罗士信见左右无人,不怀好意的笑道:“那不成,你此来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怎么样也要好好报答一下!”
  平阳有些单纯,没听明白。
  却见罗士信半拉半推的,将她往卧房带,什么都明白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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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白眼狼

  白日宣淫,在古代是极为禁忌之事,但罗士信向来没有古代的这种自觉。
  平阳虽觉得不妥,可与罗士信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的过了婚后的蜜月,突然分离心中也是异常想念,寂寞惆怅,半推半就之下也是默许了。
  这分别数月,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罗士信也自然是大杀四方,鞠躬尽瘁,一次**足了公粮。
  在床上缠绵一阵,夜幕降临,两人方才起来用餐。
  吃了饭,罗士信特地去看了看斛斯正的住宿问题,将马周已经随手一并解决了,也便不再操心。古代缺乏娱乐设备,一到夜里,除了媳妇可干也就没什么能干的了,也又与平阳滚上了床去。
  这都督有都督的好处,现在的罗士信只要抓紧王玄策、刘仁轨、马周这三个人,都督府的公务便在他的执掌中。至于军务,有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在,也不用他来操心。
  抽空当甩手掌柜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平阳不能在庆州久待,罗士信也就放下一切,陪着她痛快的玩了三日。三日之后,亲自送平阳离开了庆州。
  罗士信撇去分别愁思,返回军营操练捷胜军,继续提升捷胜军的战斗力,要让捷胜军变得更强。
  又过十日,罗士信终于等到了侯杰回来的消息,正在府邸等候。
  罗士信没有任何犹豫的返回都督府,见到了满身疲累。一身风尘的侯杰。他的皮肤燥的皱在了一起,嘴巴干裂的生出了六道猩红的口子,狼狈的就如难民一般。
  “辛苦你了!”罗士信并没有急着询问结果。而是深感歉意的宽慰了一句,白于山存在世上已有近乎千年之久。这人事变更,沧海桑田,白于山依旧如初。自古到今从未听说过白于山有什么供人往来的小道小径,也任由草木疯长,野兽横行,想要贯穿南北。找到一条能够供给大军行动的道路绝非轻易之事。
  便是侯杰天赋异禀,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两个多月没见。侯杰还是一如以往的作揖之后,方才回答罗士信的话:“这都是我份内之事,算不得辛苦。”
  侯杰此人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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