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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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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的日子,对沈曦来说,再苦也是甜,每每望着小沈侠那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她都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到他面前,有时候她想,如果真有什么危险,自己肯定毫不犹豫的挡在小沈侠的面前,宁愿自己丢掉生命,也要保全自己的孩子,天下的父母,应该大多都有这样的想法吧。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小沈侠也一日大似一日,沈曦没有事情,经常抱了小沈侠去别人家串门,也偶尔会背了小沈侠去海边捡点海鲜,打打牙祭。

八月上旬的一天,又是一个烈阳高照的好日子,趁着太阳西斜,海风未起的时候,沈曦将小沈侠用背兜背在背上,拎了一个篮子去海边捡海鲜。

她去的比较晚了,等她到的时候,别人已经捡了一渔篓,陆陆续续的正往回走呢。捡了一会儿,沙滩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离村子比较近的沙滩上已经被捡走了,沈曦就走的比较远了一点,渐渐走到了北边有山石的地方。

正当沈曦低着头翻石头的时候,忽然听到海上传来一声长啸,沈曦连忙抬起头来寻找,很轻易的就看见在蔚蓝的大海上,飘浮着三叶小舟,那小舟的船头上似乎各立着一个人影。由于沈曦离的比较远,只能模糊看到个影像,并看不清楚上面站的是什么人。

一见那小船呈三足鼎立的阵势,沈曦这心里一阵激动。

莫非是传说中的高手对决?

虽说这中岳国崇武成风,可沈曦接触的一直是最底层的老百姓,还真没见识过什么武功什么高手,今天难道要大饱眼福?

沈曦正胡思乱想间,忽听得一个娇媚的声音道:“霍哥哥,不要再追人家了嘛,你喜欢人家就直说嘛,这样追人家,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大概是由于那三叶小舟也相互离的比较远的原因,这女子说话似乎是用上了传说中的内力,沈曦离她们这么远,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这时一个男子的声音又道:“风缠月,你若再进入我中岳枉杀无辜,莫怪我不留情面。本我初心,你若再助纣为虐,少不得霍某也得去你南岳走一趟了。”

听到这儿,沈曦心中顿时就明白了,这海面上的三位,应该是东岳中岳和南岳的三位武神,风缠月、霍中溪和本我初心。

哇,能一下子看见三位武神,沈曦顿时觉得自己的运气好到爆棚,象这种传说级的人物,可不是轻易能碰到的,何况一碰就是三个。

又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霍兄,这事也怪不得月儿,当初抛弃月儿的是你中岳国人,月儿就算杀几个中岳国的人报仇又有什么错?她这点事和霍兄比起来可差的远了,最起码月儿没有因为报仇而灭掉中岳吧?”

沉默了一会儿后,霍中溪又道:“风缠月,你灭了你情郎满门难道还不解恨吗,为什么还要滥杀无辜?你可知你杀的那些人,家中也有丈夫妻儿在等待,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比你被人抛弃还要痛苦千倍万倍。”

那风缠月却娇滴滴道:“霍哥哥自从妻子死后,倒变得多愁善感了。我就算杀了几个人,他们的妻子夫君又会在乎几天?你信不信不过一两年,他们又会男婚女嫁,将对方忘的光光的?天下男女皆薄情,多死几个又何妨?就算是霍哥哥,你的丧妻之痛,又能伤心几年呢?一年,两年,还是一辈子,若是再有个更合你心的女子出现,你会不会再心动呢?”

霍中溪坚决道:“不会。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我妻子更好的女子了。”

没想到这个霍中溪还是个情圣,只是不知道他这话有几许真心,又有几许坚持。

本我初心接着道:“霍兄此言差矣,你的妻子你自以为好,却不知道在我心中,月儿是最好的,世上再也没有比月儿更好的女子了。”

霍中溪又道:“本我初心,你都活了四十来岁了,怎么还这么心盲眼瞎呢?你痴恋了风缠月二十多年,她可答应嫁你?你还要这样她跑你追到什么时候?是不是追到你进棺材呀。风缠月这种女人,根本不合适当妻子,赶紧找个好女人娶了,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你已经不年轻了。”

本我初心听完这话,并未出声回答,海上一片静默。

过了好久,那风缠月又咯咯的笑道:“霍哥哥,听这话你是个会过日子的男人呀,要不,咱俩凑合凑合,你教教我过日子?你娘子虽好,可也不用把我踩这么低吧。”

霍中溪不屑道:“你?就你那人品,给我娘子提鞋都不配,还有,千万别再叫我霍哥哥了,听了就恶心,你长得人老珠黄的和大妈似的,还好意思叫我哥哥,我要没记错的话,你是不是四十多啦?”

被提及女人最在意的容貌和岁数,那风缠月似乎是怒了,她叫道:“霍中溪,你别以为我打不过你你就可以欺负我,本我初心,你傻啦,让他这样欺负我!”

沈曦正看的热闹,背后正睡觉的小沈侠忽然醒了过来,大概是想吃奶了吧,他哇哇的放声大哭了起来,这哭声自然也惊动了海上那三个人。

沈曦赶紧将小沈侠抱到怀中,却听到那风缠月怒极反笑道:“霍中溪,你欺负我,我就拿你中岳的人解恨,你说这渔妇和这孩子要是死了,她的丈夫会伤心几个月?又会在几个月后续娶成亲?咱们打个赌吧。”话音还未落,沈曦就看见一排水线如同海浪一般,齐齐向她射了过来。沈曦吓坏了,左右顾盼着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沙滩上的石头都是又矮又小的,哪里又能躲得了人,沈曦把沈侠紧紧的抱在怀中,迅速转过身背对大海,希望这水线莫要打穿了她的身体,伤到怀中的小沈侠。

正在沈曦绝望的看着怀中的小沈侠的时候,忽听得霍中溪一声暴喝:“风缠月,你敢!”然后沈曦又听到一阵爆响,又感觉有一阵迅疾的风从身后猛烈地刮了过去,沈曦又感觉到头上一松,然后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过去了吗?自己保住命了吗?

沈曦慢慢的扭过头看向海上,只见海上波涛滚滚,剑光刀影亮成一片,三叶小舟也是渐打渐远了。看来,自己的小命是保住了,怀中的小沈侠也安全了。

沈曦经此一吓,再也不敢在海滩上停留了,她抱着小沈侠一阵狂跑,一气就跑回了家,到家后,她坐在床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双腿一个劲的哆嗦,就连抱着小沈侠的手也止不住的颤抖。

经过这一次的惊心动魄,沈曦终于对这个崇武的世界有了一个真实的了解。面对武神那个级别的强者,自己这种毫无武功的人,简直就是一只小蚂蚁,动动手指就会让自己烟消云散。刚才,若不是那霍中溪救了自己母子一命,怕今天,自己和小沈侠就凶多吉少了。从来到这个世界直到现在,沈曦从没象今天这样对霍中溪充满过感激,因为这一次,他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小沈侠。

“哇……”已经饿肚子很久还得不到娘亲回应的小沈侠再一次放声大哭,终于将沈曦从恐惧中拉了回来,沈曦一见儿子委屈的小模样,立刻解开衣裳,给小沈侠喂起奶来了。小沈侠大概是饿狠了,咕咚咕咚吃的很起劲,沈曦看着可爱的儿子,心慢慢柔软起来,心头的恐惧这才慢慢消散了。

接下来很长时间,沈曦都不再去海边了,她虽然知道象风缠月那种武神级别的人,是不屑于来找自己这么个小人物的麻烦的,可她心里就是不踏实,毕竟自己可没有一个霍中溪在身边当保镖。

作者有话要说:瞎子的出现……偶真的不是故意的……顶个锅盖吧,没办法了……别怪我别怪我,沈曦和剑神离的远,没看清模样呀。剑神能听出沈曦的声音,但沈曦没说话呀,所以……错过了。

这两天扔地雷的同志是真多呀,yanbananasdo、炫荷未央、倾一世妖娆只为你、慢慢的兔子、406089、1651428、蜗牛筱筱屋、yagamicry、筱萘、蓝依贝贝、林紫苏、11373299,有新朋友也有老朋友,在此衷心感谢。

下一章要晚一些发,还没写完……请亲们晚上再继续……

 第40章

人都说小孩子是“只愁不养;不愁不长,”愁是生不出;只要生出来了,就不发愁他长不大。

小沈侠自从出生后,沈曦觉得这小家伙不说一天一个变化,也大致差不多,小胳膊小腿刚生出来时候那么软绵绵;可现也慢慢有力道了,三四个月就会自己吭哧吭哧翻身了,小身板利索很。沈曦怕他从瞎子那里遗传到聋哑瞎等先天毛病,从他出生就一直留意着呢;不过这几个月看来;小家伙发育十分健康;小眼珠早就随着沈曦转了,小耳朵机灵着呢,至于说话嘛,他哭声音虽不响亮,但也绝对不是喑哑。

知道自己孩子一点缺陷也没有,沈曦自然是十分高兴。不过高兴之余,她还是有些担心,担心自己钱哪天就不够花了。

养小孩是需要钱,特别是沈曦两辈子就这一个孩子,总是想把好给他,所以小家伙穿戴,都是质量不错东西,这质量上去了,自然价钱也上去了。现孩子小还不太费钱,等孩子稍微大点了,用钱地方就多了,沈曦不挣钱是不行。

可自己要怎么样养孩子同时还能赚来钱呢?沈曦想这个问题,想了好长时间,直到时间进入十月,她才又找到了一条生财大计。

这一日,沈曦想吃海鲜了,就穿好衣服,围好围巾,背好小沈侠,去海边赶海。由于天冷,一些小动物都迁到暖和地方去了,只有一些耐冻鱼或贝类还会被大海送到岸边。沈曦捡着沙滩干软地方走,捡了不少贝类和小海螺。看着沙滩上一个个美丽贝壳,沈曦忽然想到,自己以前去海边玩时候,总会看到沙滩边小店里摆着各种各样用贝壳做成手工艺品,自己就曾经买过好几个,回去送给朋友。自己何不就地取材,也用漂亮贝壳做一些东西来卖呢。

贝壳做东西,上渔村有,七里浦也有,不过这里对贝壳应用只集中两方面,一是首饰,用贝壳做成项链手链什么;二就是用家具上,家具上面镶个贝壳,或用贝壳堆个图案什么。象后世那种用贝壳粘一起做成手工艺品,比较形象小猫小狗之类,沈曦还从没看到过。

想到这儿,沈曦就专捡一些花纹漂亮贝壳,还有一些漂亮小海螺什么,只要是漂亮,统统捡回家。

回到家后,沈曦将贝壳海螺煮熟,里面肉剔出去,将贝壳海螺都擦洗干净,然后一一摆到桌上,开始研究这东西要怎么将它们粘一起,又拼成什么形状。

后世手工艺品,沈曦知道是用胶粘,可这个世界,胶肯定有,但不知道有没有合用。沈曦以前镇子上时候,看见过木匠铺里有胶,于是第二天,沈曦让张大郎帮自己带来了一罐胶,然后滴一滴一个贝壳上,再用另一片贝壳盖上去,用手捏了捏,她惊喜发现,这胶竟然真能粘贝壳。

沈曦按照前世记忆,先画出了几个造型,然后用毛笔每片贝壳上点了一点胶,再将它们一片片粘一起,试图将它们变成实物。很可惜,第一个粘了半天,实看不出象什么。

第二个沈曦吸取教训,不用大贝壳了,而是全部用小贝壳小海螺,毕竟小东西比大东西要好塑形。这一次效果显著,起码这东西变得有点模样了。出了三个失败品后,第四个试验品才算成功了。这是一只憨态可掬小狗,它懒懒坐地上,一只爪子下还按着一个小球。沈曦又捡来一块小石块,粘小狗下边,乍一看上去,就象小狗坐地上一样。

将小狗摆一边,沈曦细细观看了一番,觉得这小狗虽然没有后世那些手工艺品好看,可这个没有这东西出现年代,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吧。

一想到白花花银子,沈曦动力十足,接下来几天,她又捡了许多小海螺小贝壳,很就又做出了一只红嘴巴小鸟,还有一个孔雀开屏,然后一罐胶就用差不多了。

东西做好了,势必是要卖出去。沈曦想着这沿海地方大家对贝壳是斯空见惯,恐怕不会花大价钱买这堆贝壳,而且七里浦自己是不想再去了,那不如就走远点卖。

有了这个打算,沈曦就又让张大郎帮她买来一罐胶,接下来日子,她又成功做出了两只小狗,两只小羊,还有一只小猫,还剩下一点点胶,沈曦用它做了一只傻乎乎小猪。将胶都用光了,沈曦将这些东西晾了好几天,待一点异味也没了,这才一个个用布包好,再用布袋装了起来。

至于怎么去卖,去哪卖,沈曦早就想好了,她事先让村子里去七里浦人帮她租来了一辆车,然后她收拾了不少小沈侠衣服尿布,让马车将她们娘俩送到宽城。

这个宽城,比七里浦还要大,当然也就离上渔村远。沈曦听赶车大爷描述样子,估计着差不多是后世一个市样子,当然了,沈曦并不太确定,因为这个社会是怎么划分地域,她还没搞懂呢。

马车上颠了整整一天,到天都黑了时候,沈曦坐马车才到达了宽城,赶车李大爷是老把式了,直接将马车停到了一个相熟客栈前面,沈曦下车后就直接住进了客栈。

这个客栈是一个比较大客栈,据李大爷说字号很老了,做生意也很公道。而且客栈果然如电视上演一样,将客栈客房分为了天地人三等,天字号房一晚一两银子,地字房一晚五百文,人字房一晚一百文。沈曦先去看了看人字房,发现人字房一律都阴面,房间里阴暗潮湿,而且里面比较狭窄,又特别简单,除了一床一柜再无他物。沈曦虽然身上钱不富裕,不过怕夜深寒重时候,那阴暗潮湿房间会让小沈侠生病,她还是要了地字房。小伙计服务态度相当好,不仅帮她打了一盆热水来,见她带着孩子呢,还特意告诉她店里备有熏炉,如果需要熏干尿布,他可以给她搬一个来。沈曦暗道,这老字号能存这么多年,看来是有原因。

沈曦将贝壳工艺品都放到柜子里,又洗了把脸,给小沈侠吃过奶后,才让伙计将饭菜端到房里,顺便向伙计打听这宽城哪里能卖东西。

收了沈曦十文钱后,小伙计很详细告诉了沈曦,城里,有一条叫十香坊地方能卖东西,外地人来卖东西,一般都会选择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地方叫宣平街,里面都是卖一些从全国各地西域海外贩来珍稀之物,不过那个地方东西很贵,一般人都买不起。

沈曦琢磨着自己这东西到了十香坊,怕也卖不起好价钱来,不如去宣平街碰碰运气。沈曦吃罢饭,早早哄了小沈侠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天,沈曦梳洗好了,吃过早饭,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给小沈侠也穿暖和了,把小家伙背背上,就拎了那大布口袋去了宣平街。一到宣平街上,沈曦有点傻眼了,这街道两侧都是店铺,一个摆地摊都没有,沈曦赶紧拉了一个行人问了问,才知道宽城是不能随便摆摊,只能官府指定十香坊摆摊,否则会被官府扣拿货物。

沈曦十分郁闷,只能无奈又将那大布口袋拎到了十香坊。十香坊类似于一个大农贸市场,里面整齐摆着一排排货物,买卖来往人是人山人海。沈曦从南走到北,发现这里卖东西应有有,十分繁杂。

沈曦虽然觉得自己来很早,可事实上,这里摊位已经摆满满当当了,沈曦找了好久,才一个不起眼角落找到了一块空地。沈曦连忙将贝壳工艺品拿出来,摆了大口袋上面,权当摆了个摊。大概是这个地方实太偏了,半天时间,除了一个收税收走了十文钱外,沈曦东西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来买,就连问都寥寥无几。沈曦心中那个郁闷,自是不必说。小沈侠似乎还没见到过这么多人,半天也没吵没闹,小眼珠骨碌碌转着,看来是连眼睛都看花了。

不过等他饿了哇哇哭时候,沈曦才发现自己面临一个尴尬问题:才六个月儿子要吃奶,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要怎么喂他呀?总不能衣襟一解就喂吧,这大庭广众自己可没那么大脸,真做不出这事来。此时此刻,沈曦无比怀念后世奶瓶和奶粉。

小沈侠不知沈曦苦衷,只是一个劲啼哭,小脸都哭红了,沈曦是又着急又心疼,一会儿功夫就出了一身汗。沈曦一边哄着小沈侠,一边左瞄右看,想找个合适地方喂孩子,还别说,真让她看到附近就停着一辆带车厢马车,沈曦看看离自己摊位也不远,就走了过去问能不能借马车给孩子吃口奶,好那做生意夫妻很好说话,沈曦这才没大庭广众之下出丑。

 第41章

小姑娘在沈曦的摊位上磨磨叽叽的不肯走;一直叫沈曦带她去赶海;沈曦自然不答应,两人一直聊了小半天,小姑娘才带着沈曦送给她的那个傻乎乎的小猪;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沈曦;并和沈曦约定,明天她还来,要沈曦带她去看海。

她走了以后,又来了一对青年男女,那男的似乎在追求那女子,见那女子拿着一只贝壳小狗爱不释手;痛快的掏了二两银子;买下了那只小狗。沈曦惦着那三两银子,心中暗道,这本钱总算是回来了。

临收摊前,又来了一个不知哪个地方的人,讲话又快又含糊,沈曦一句也听不懂,两人鸡同鸭讲了半天,他买走了一只小狗和一只小鸟。

看着天快黑了,沈曦就收了摊,回了升平客栈。

第二天,沈曦起了个大早,连早饭都没吃就跑到十香坊占位置,到那一看,她又傻眼了,地上摆满了草绳和木桩,看来是人家占的位置。看到此情此景,沈曦不由想到了上大学时在自习室占座的样子,也是在桌子上扔本书,就代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了。

沈曦找来找去,找到了一个基本还算靠门的位置,这个位置没有人占。她从别的摊位上拽了两块砖头,摆在了上面,就赶紧去买东西吃了。卖早点的来的早,可惜没有卖粥的,豆腐脑更是没有,沈曦只得买了两个馅饼。

等到太阳升起来后,十香坊就热闹了起来,沈曦这个贝壳工艺品也受到了一些姑娘和小孩的青睐,沈曦坐地起价,小猫小狗三两一个,一会儿就卖光了,只剩下那个孔雀开屏,由于沈曦要价五两银子,一直没有卖出去。中午又买了个饼充饥,沈曦继续在那卖那个孔雀开屏。过了午,摊位前来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蜂腰削背,神态严肃,颇有一股慑人的气势。

他看了一眼那孔雀开屏,开口却问道:“怎么称呼?”

沈曦心道,你又不是查户口的,你管我姓什么,不过出于礼貌,还是回道:“小妇人姓沈。”

“做的不错,你家住哪?”

语气硬的,好象在审案一样,沈曦不想惹这种一看就知道霸道惯了的人,点头回道:“多谢夸奖。我是从七里浦来的。”

那男子眉头一拧,又问道:“七里浦哪里?”

“上渔村。”和这种利落人说话,连沈曦说话都简短了。

那男子掏出十两银子往摊上一扔:“买了。”说罢,拿起那孔雀开屏就走了,竟然连价都没问。

沈曦拿起银子,看着那男人远去的背影,不由的赞了句:“这才叫酷!”

东西都卖完了,沈曦赶紧收摊回了客栈,把东西一收拾,背起小沈侠,沈曦租车就打道回府。在车上,沈曦清点了一下自己的收入。自己来的时候,一共带了八件东西,那个送人的小猪不算在内,一件卖二两六件卖的三两,一件卖的十两,算起来,自己收入三十两,除去住店的一两,上税和吃饭三百来文,这一趟,自己赚了二十八两多。

沈曦一边算着,心里乐开了花,要是这样再做几次,养小沈侠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了。

到七里浦时候,沈曦让车稍作了一下停留,去买了两罐胶,又买了些熟食卤肉,生菜生肉,又找了辆车,匆匆的回了上渔村。

车刚走到村口,就见一个黑影在黑暗中问道:“是沈妹子回来了吗?”

沈曦连忙叫赶车的李大爷住了车,探出头来一看,竟然是张二郎站在这里。沈曦高声问道:“张二哥,你怎么在这里?”

张二郎呐呐道:“你怎么两天没在家呀?我嫂子怕你出事,让我来这里接接你。”

沈曦连忙拎着大包小包下了车,付了钱给车把式,车把式赶着车走了。

旁边张二郎过来,伸手接过沈曦手中的东西,小声道:“我来拿吧,你背小沈侠就够累的了。”

沈曦知道他劲大,这点份量在他手中不算什么,就将东西递给了他,然后道:“你回去帮我谢谢芳姐,多谢她挂念,今天太晚了,今天我去找她说话。”

张二郎道:“好。”

两个人没有话谈,气氛有些沉闷,沈曦只得没话找话说:“小红和小海都睡了吧?”小红和小海是芳姐的两个孩子。

张二郎闷声“嗯”了一下。

沈曦又道:“张二哥,以后不用来接我了,我和赶车的李大爷很熟了,我都是雇他的车回来,不会出事的。”

张二郎道:“我帮你拎东西。”

沈曦……无语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么一路无话的走回了家,实在是尴尬的要命。

回到家中,张二郎将东西放下就要走,沈曦说留他喝口水,他也没应,只是嘱咐沈曦早早休息,就径自去了。

沈曦先将小沈侠收拾妥当喂好奶,然后将买来的馒头和卤肉热了热,又放了个鸡蛋汤,暖暖的吃了一顿。吃完后,又烧水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风尘,然后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过罢午饭,沈曦就带孩子去了芳姐家,和芳姐闲聊了一个下午,当芳姐追问她这两天去干嘛时,沈曦就将贝壳手工艺品的事情告诉了她。芳姐一直对她很好,沈曦不想用其他方式回报她,帮她发家致富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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