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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相-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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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送他,阮千千穿的那件红衣,好生熟悉。裙边衣摆都有白色小花点缀,雪白承托着的娇花一朵,在早晨金灿灿的阳光里毫不知羞地盛开。
他竟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想把这朵花养在室内,只容许他一个人看,多给一人看他都觉得不舒服。
白雪在这几日里尽数融化,没有端木朝华的安亲王府,比阮千千想象中更加无聊。
她虽贪看美色,但安亲王妃过于慈爱,她看着看着对王妃的感情好像悄悄转变了,不像看自己的娘亲,阮千千的娘亲如花是个彪悍的女人,而王妃娇滴滴的,年纪又比阮千千长,待她又好得像是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阮千千只觉得——
安亲王妃真的好像她的未来婆婆。
越想越觉得没羞,于是林少庭来安亲王府找她的时候,就正好撞见这只猴子屁|股。
“师兄!”看见自家师兄大步而来,阮千千难掩喜色迎过去,“怎么样了?可有打听到什么消息?边界上两边谈得怎样了?”
林少庭心情复杂地低头看阮千千拉着他袖子的手,摇摇头,沉声道,“没有任何消息,难得的风平浪静,既没有开战,也没有打听到和谈进行得如何。”
她大脑空白了刹那,瞪着眼问,“这是什么意思?安王爷本就是奉旨去和谈的,这都快一个月了,也应该有消息传出才对。还是,一直没有进行和谈?那也不对啊,那个西陌太女分明就是着急见他的语气,算日子最多四天安王爷就到达边镇上,没道理都一个月了还没有消息传出。”
林少庭点头道,“是有一些古怪,但边关路遥,也许这几日已经有新的消息,只是路上耽搁了。”
小脑袋瓜子垂着,阮千千脑袋里转过好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最终理直气壮地说出她的决定,“我要去边关走一趟。”
“啊?”林少庭深蹙起眉,“你去边关做什么,女儿家家的,去边关一路迢迢。”
“二师姐也是女流,这时还不知道浪迹在哪里,怕在江湖上的名声已经压过师兄你,我不过去边关找人而已,有什么去不得。”
“师父知道不会让你去的。”林少庭拿花山公吓她。
“你不说,我不说,师父怎么会知道,他又不是神算子,”阮千千把嘴一噘,拽着林少庭的衣袖左右摇晃,软着声音求道,“师兄你就答应我嘛,而且我又不是一个人去,这么有难度的事情我一个人搞不定,师兄好人做到底,反正消息也是你去找人打听的,就陪我走一趟边关嘛。我保证看一眼就走!”
林少庭耐不住她软得跟面筋似的声音,脸上也是一副讨好的神情,他捏一下阮千千的鼻子,无可奈何地摇头叹气,“拗不过你,去收拾点随身物品,明日起早,我带你去。”
带着阮千千上路以后,林少庭心里五味杂陈的,以前也不是没带着阮千千赶路过。
花山派虽然人少,但他和红岑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名头自先不说,时常会收到各处而来的帖子,拜请他们到场。
红岑行踪不定,花山公一出门就惹事,阮千千忽略不计,林少庭自然成了花山派的代言人。
阮千千虽然不能文不能武,但小时候特别贪玩,哪儿都要去瞧个新鲜,林少庭就让她扮作小厮带着。
结果本来可以半日轻功半日骑马就可以到达的目的地,因为阮千千的存在,只能雇了马车慢慢摇啊摇地摇到别人庄子上,来回耽搁得最多的时候是从三日到三月。
而这一次,阮千千坚持要骑马,二人一天最多睡一个时辰,林少庭倒是无所谓,他餐风露宿惯了,少睡两个时辰没什么。
奇怪的是每次扯着嗓子喊起床的却是阮千千,何况她还红着眼黑着眼圈,分明就是没睡醒的模样。
这么紧赶慢赶了三日,总算赶到北朔与西陌交界的齐河镇。
一路寻访到北朔军营,林少庭本想等到入夜以后直接带她进去,不用惊动守卫什么的。
然而仅仅是四五个时辰,阮千千都等不得了,直奔军营门口,拉个守兵就求起来——
“我是京城来见安王爷的,你帮我通报一声,就说是阮尚书的……”生生把“女儿”二字咬回去,阮千千低头看自己为图方便的一身男装打扮,继续说,“儿子,特来投靠安王爷帐下。”
守兵对视一眼,眼前这个泥人自称是京里来的尚书之子,个头小身量小,一张脸黑一团灰一团的,衣服料子也不见得极好,由是把手上的枪一竖。
林少庭眼疾手快把阮千千往后一扯,复道,“这位确实是阮尚书的小公子,因在外流落了几日,略显狼狈,二位只管去通报。报上阮尚书的名头即可,若此人身份是假,王爷自不会见。我家少爷也是逼不得已才会来边关的,其中尚有苦情,得以投王爷帐下,来日定当厚谢二位。”
阮千千听得眼睛都大了,没想到林少庭撒起谎来比她还不眨眼。
林少庭又往他二人手上塞两锭银子,本来话说得在理,守卫已经动摇,再加上眼下就有银子拿,于是其中一人往内通报,另一人道,“二位且先候着。”
不一会儿,通报的守卫跑出来,一脸怒容,与另一人耳语片刻。
阮千千立刻站起来,整了整衣服,还特意把脸上的灰抹去一些,紧张地问林少庭,“我这样子比先前不算狼狈吧?”
“嗯,略好一些。”她什么狼狈模样林少庭没有见过,便是她真狼狈极了脏极了,林少庭也会昧心地觉得她是最美的。
正要往军营里头走,面前忽被两柄枪的银光挡住,那二守卫并不放行。
“这是?”阮千千疑惑地看看师兄。
守卫之一怒声斥道——
“京中本无什么阮尚书的小公子,你是哪里来的刁民,害老子被王爷狠斥一顿,还好马将军在旁才没有处以军法。还不快滚!还是敌国奸细,想在这里掉脑袋?”
、千里走单骑(2)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
在齐河镇找家客栈凑合住着,阮千千一反常态没有破口大骂端木朝华,反而一直都很沉默,她的沉默反而让林少庭担心起来。
边关条件比较差,热水来得很慢,这是最后一间房,阮千千和林少庭坐在一块儿,他看她,她盯着门,一出神就是一个时辰。
终于让小二准备的热水来了,林少庭帮阮千千把热水拎到屏风后面去,往木桶里灌。
小二一面笑嘻嘻地收下阮千千打发的银子,一面腆着脸躬身道,“边陲小镇没什么入得客官的眼,只要银子足,客官住在咱们店里,绝对是镇上最靠谱的,能弄到的牛肉羊肉什么的,只管敞开了肚子吃。上好的烈酒咱们这儿也有,独独就是缺一样,齐河镇那河断流好多年,水比油还贵。洗澡水一间房一天只能提供一位客人的,另外一位只好请忍忍,明日再洗。”
“知道了,你出去吧。”
听见阮千千说这话,林少庭也正好帮她弄好洗澡水,笑道,“我还以为你不说话了呢。”
“师兄。”
林少庭方才放下桶子,这一眼看过去,阮千千咬着下唇,眉头一拧,鼻子一皱,眼泪水就跟珠子一般直往下掉。
“这……师妹,哭什么,你别哭呀,哭花脸特别丢人,真的。”忘记说,林少庭最怕的事情就是阮千千哭,没有之一。此刻手忙脚乱地拿帕子给她擦脸,偏偏她一开哭就像五月里绵延的雨,让停都停不下。
阮千千吸吸鼻子,她就是觉得委屈,她也知道这么做很丢人。
可是——
“我什么丢人的样子你没见过,我还有更丢人的呢!”
这句话豪情万丈地丢下以后,阮千千扯开嗓子放声大哭起来,其间小二上来敲了两次门,结果里头没人应,把耳朵贴在门上听过以后。
小二了悟——
两口子吵架呢,夫妻的事情外人千万掺和不得,否则别人打起来了绝对先夫妻同心把你这外人揍了再说。
因为热水有限,阮千千只放声哭了一小会儿,免得水先凉掉,那多不值。
屏风后头传来阵阵水声,还有阮千千吸鼻子的声音,林少庭总算松一口气,可以安安稳稳坐着喝杯茶。
“不就是没有见到安王爷吗?你想见,师兄给你想办法,包你今晚上就能见到他。”
里头闷了会儿,连水声都停顿下来,过一会儿才传来阮千千闷闷的声音——
“我不见。”
“啊?”林少庭惊讶地把茶杯放下,转而明白,猜想她因为被拒之帐外而生气,故意逗她,“那你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们就回京城。回去不比来时,我们可以一路走一路看点风景,曲线转回去也不错,顺带去水乡走走,说不定还能顺便见识见识比武,你不是一直都怪我不带你游历江湖吗?”
“明天走不得。”阮千千生硬地说。
“怎么走不得?”林少庭扬起声音。
“我……师兄,你带伤药了没?”
林少庭紧张起来,站起身来又想起她是在洗澡,不能贸然闯入,“哪里伤着了,怎么都不吭一声。”
阮千千在里头别别扭扭拿帕子把背擦了又擦,擦得快要掉皮了,脸在热气里闷得通红,半天憋出一句话来。
“骑马把大腿磨破了。”
正在外头着急的林少庭,忍不住扑哧一笑,“哦,伤药我有带,我拿给你,你自己上吧。”
笑声就像一道刺,让阮千千更加又羞又恼,咬着牙,教你笑,不自己上药,难道还能让你上。师兄大人你等着,我就不信你永远不会伤到自己上不到药的地方,哼,总有一次能撞在我手上的!
不过现在——
“嗯,药给我。”
本是林少庭提议要今晚夜闯军营去找端木朝华的,但,知道阮千千身上有伤以后,林少庭打消了带着她飞檐走壁的想法。
阮千千对端木朝华的气也还没消,求了林少庭几次都不得答应,干脆往床上一倒,脑袋一沾上枕头就亲热得分不开,瞬间和周公见上面。
而林少庭在凳子上凑合一晚,他不知道的是,阮千千睡着以前想的是,为什么同样是骑马三天,师兄身上却干干净净一点泥都没有!
第二天清晨,阮千千还在朦朦胧胧的睡意中,就被街上一阵吵嚷闹醒,此时林少庭已经推开窗户,他们住的房间正好临街,开窗就能把街上的情形看个清楚。
“怎么回事啊,这么吵,师兄?”阮千千的声音带着一些迷糊,眼睛舍不得睁开,摇摇晃晃走到林少庭背后,探出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看。
这一看。
她顿时睡意全无。
“安王爷,怎么会到镇上来了。”林少庭温和的声音响起在头顶上,低头看阮千千,她趴在窗台上疑心自己看错,将眼睛揉了揉又揉。
确实是端木朝华没错,可是,他都在干些什么啊。
街面上吵闹的声音乃是因为端木朝华的马把人撞了,被撞翻在地的老太扶着自己的腰,她的儿子是个屠夫,正挥刀质问端木朝华。
“烦死了,田冲,把两个人带下去。”端木朝华不耐烦地一脚蹬开紧拽着他袍子的老太,手上的马鞭毫不客气地落在老太脸上,登时抽出一道血红的印子。
屠夫见娘亲被打,圆目怒睁,眼圈都红了,冲上去就要和端木朝华拼命。
“这里就交给你,本王要去翠红楼,你打发了这二人,自来找我。”端木朝华说完,翻身上马,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飞驰而去。
田冲无奈地站在当场,屠夫不是他的对手,轻而易举就被官兵拿下。田冲远远望着看一眼自家王爷消失的方向,从怀里摸出两锭银子,被官兵架住的屠夫,狠狠唾一声在地上。
“最近军中事忙,在下替王爷向二位赔不是,这点银子拿去替老太看看伤,若不够,你们可来边防军营找我。”田冲见屠夫气怒的模样,将银子硬塞进老太怀里,老太还能站立,除却脸上鞭痕触目惊心,倒像是没有大碍。
“多谢官爷。”
“娘,少跟他废话,这些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官兵在田冲的眼色示意下放开屠夫,将将一得自由,屠夫就扶起他家娘亲,挥挥刚捡起的刀,“下次再冲撞我娘亲,任他天王老子,我也不会放过。”
田冲连连称是,目送屠夫带着老太挤进人群。
这时候一个脆亮的声音叫住田冲,他回头一看,竟是阮千千。
“阮小姐,你怎么会到这儿来了。”本是愁容满面,见到阮千千,田冲忍不住扬起眉梢,“你来得正好,王爷见到你,说不定会正常一些。”
“我看他是挺不正常的。”阮千千身上的伤还痛呢,想着前一日被守卫拦住就气不打一处来,加之刚才端木朝华好像说他是要去那个啥,翠红楼吧?于是问田冲,“翠红楼是个什么地方?安王爷去那儿是为边防事务吗?”
田冲一脸尴尬,林少庭忍不住失笑。这个师妹,翠红楼这名字一听就是个花天酒地之处,她竟也能这么大声问出来,引人看她。
见田冲低头不答的模样,好像被人往嘴里塞了核桃,说不出话来,阮千千眉头一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让我知道,昨日我来军营求见,不让我进去,今天你不把话说清楚了,我就……”她回头看一眼林少庭,“我就让师兄把你抓起来。”
哼哼,她抓不住人,自有别人帮她抓。
田冲苦笑一阵,点了两个士兵过来,吩咐道,“你带其他人去翠红楼保护王爷,我稍作停留,自会过来。”
“是。”
把田冲引到客栈里坐着,阮千千先给林少庭倒一杯茶,再给自己倒一杯,至于田冲嘛,她瞟一眼对面的人,说,“你把你和端木朝华来到边关以后的事情老老实实交代了,我才给你茶水喝,不然……”再把水灵灵的一双眼瞪了,言下之意,不讲实话没茶喝。
田冲自然也不是冲着这杯茶上来的,他皱眉只觉最近发生的事情苦不堪言,不知从何说起。
林少庭摸摸茶杯,开口道,“今日见安王爷嚣张跋扈,和京城中人口称颂的有所不同,安王爷从来到了边关就是这副模样吗?”
“怎么可能,王爷一向治下严谨,在边关这些年,人心所向,军队所到之处,百姓箪食壶酒地追随。可最近,王爷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田冲说着挠了挠脖子,颇有一些烦躁。
“怎么个变法?”阮千千问。
“最近王爷不理军中事务,大小事情都交给我和马将军处理,每日来这齐河镇与官员寻欢作乐,刚刚你们所见的不算什么。三日前王爷夜半喝醉酒,回营时被守卫拦下,军营有规矩,不许晚归,更不要说烂醉如泥地晚归。那个小兵也没见过王爷,后来发生争执,还好马将军来得及时,解了围。结果王爷酒醒之后还记得这茬,马将军盛赞那个小兵盘查严格,是个好兵。王爷却盛怒,命人把小兵拖出去打了五十军棍,那个孩子才十四岁,一通军棍下来都没吭气,倒是硬气。然而血肉模糊的,令人发指。”田冲皱眉,“王爷向来是赏罚分明的,这小兵明显当赏不当罚,却被重罚。”
阮千千和林少庭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田冲继续道,“今日王爷去翠红楼,又是去喝花酒。王爷平日里极为自律,酒这种东西向来不多沾,最近却常常大醉而归。”
“他这么胡作非为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阮千千问道。
“和西陌和谈回来就一直这样,我想是否和谈进行得不顺利,所以才借酒消愁。”
“端木朝华不是会借酒消愁的人。”阮千千拍桌道,猛然站起身来,眼眸精亮地望向林少庭,“师兄,不如我们今晚试他一试。”
“试什么?”林少庭不解道。“若和谈不成,安王爷借酒浇愁也没什么奇怪的。”
“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我要找恩人的事情?”
林少庭点点头,怎么会不记得,她在他耳边念过千万遍,几乎要让他耳朵起茧子,也正因为这个,林少庭对端木朝华是有嫉妒的,只是自己拼命压制罢了。
“那时候端木朝华能从马蹄下救下我,就绝不会像今天这样做,再怎么样一个人的本性没那么容易改变。”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安王爷,你又了解多少?”林少庭不以为然。
“不,我就是知道,端木朝华绝不会这样对待一个老太,不信你就依照我说的做,试他一试,便知我说的是真是假。”
田冲听得疑惑,问道,“你要试什么?”
阮千千笑而不言,让林少庭附耳听她说。
听完以后,林少庭的眼神变得讳莫如深,复杂而难言,半晌说,“你竟这么信任他吗,好,既然师妹吩咐,今晚便试他一试。”
“师兄最好了,若真像我想的那样,我一定要把端木朝华狠揍一顿。”阮千千说着活动活动手指,仿佛已经看到端木朝华被揍的过瘾场景。
小人,你就等着,让我这个女子治一治吧!
、真假王爷(1)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
此时的西陌皇宫中,一袭明黄龙纹帐,掩映着的是一颀长的男子,已经贵为西陌皇帝的朝颜,头戴紫玉龙冠,身披暗红金纹龙袍,粗眉下的大眼透露出勃勃英气。
她的手在帐中人额头上轻探,温度并无不妥。
宫侍入报,“国师大人云游未归。”
朝颜眉头深蹙,手按在木椅之上,木屑碎裂在手,半个月了,一直是这样的说法。朝颜把眼一瞪,怒意让宫侍一阵哆嗦,厉声道,“告诉启天监,若国师明日午时不能入宫,就再也不用入宫了。”
“是,是!”宫侍被朝颜丢开的木屑溅了满脸,慌忙退下,走晚一点难说小命还在不在。
朝颜低头看端木朝华,却一脸温柔,略微粗糙的手指头,在端木朝华眉间掠过。
却说前西陌太女朝颜,不久前先帝未逝时带使者去北朔求和,欲娶北朔王爷端木朝华为夫,虽说北朔是敌国,但国与国之间,因时势变化而时敌时友,这都是常有的事。
那端木朝华是北朔皇帝的侄子,安亲王与皇帝并非近亲,但多年征战,在军中颇有盛名。当今北朔皇帝待其比待自家亲生儿子还要亲切,嫁为皇夫,也不算辱没西陌女皇朝颜的身份。
此次朝颜去边关和谈,就是带了这位王爷回京,当时西陌百姓沿途跪拜,万人空巷,山呼万岁。
虽说和安王爷的大婚尚未公告西陌子民,但此事在西陌境内已得默认,那个北朔的安王爷,要做女皇陛下的皇夫了。
养在朝颜龙帐之中的,正是端木朝华。
从被接入京至今的二十多天,端木朝华并无醒转的迹象,药是国师给的,因急功近利地想将端木朝华掌握在手中,朝颜也不管手段是否光风霁月,只管用了国师的法子。
在和谈的屋子里,布下失魂香,再把国师大人交给她的一条小虫子放在薰炉中,此虫甚为奇妙,端木朝华的茶水中下的乃是国师大人亲手调制,无色无味的“引水”。小虫在薰炉中被焚成烟尘,但在被下“引水”之人的体内又可重新凝聚成形。
国师大人把“引水”交给朝颜时说,“服下此药以后,便如活死人一般,只剩躯体傀儡,前半年尚存心智,六个月一过,蛊虫将人的内脏啃噬残缺,就只能听从我的吩咐,行尸走肉。”他将薄而艳丽的红唇艳艳一勾,却未将本应说完的话说完,好奇起朝颜不惜一切也要得到的人,是什么模样。
然而,不巧的是,朝颜带端木朝华回京之时,国师大人正好出门去,所以至今仍旧未能见到好奇已久的安王爷。
国师回府之后,下人的通传让他不以为然地一挑眉,正好赶在朝颜限定的时间内入了宫,也说不清是不是定数如此。
挑开珠玉帘,国师大人还没露脸,先一个极为轻佻的声音穿过珠帘,便如他的人一样,妖妖娆娆,“陛下要的人带回来了?急于召臣进宫,莫不是要共此春色?”
春色?如果一直没有醒过来的这张木讷的脸也能和春色搭上边的话,朝颜狠咬嘴唇,顺手拿起茶盅就向国师砸去。
袖子略微一抖,茶盅被宽大的袖子带到桌上,安稳放好。
“这样感谢臣,可过于重了,臣受不起。”
“哼,离琰,别跟我打马虎眼,你下的蛊究竟是什么?这都半个月了,人还没醒过来,要是出了半分差错,我立刻要你的命。”
别人怕离琰,因为他是西陌人称“鬼仙”的国师,行事诡异,出没无常,前一刻与你欢好,后一刻直取性命,也是有的。
不过离琰长得却是不差的,有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并非闻名于西陌一国。此时天光刚亮没多久,微暖的光泻在他仿佛精雕细琢玉质玲珑的脸上,便如是假的一般。那脸是雪一般的白,眉目如画,鼻子挺直,嘴唇略薄但形状极好,色泽是艳得朝阳都难免羞愧的红。白肤血唇,乍一眼看已是令人惊心动魄的美,更何况那双眼,是高傲冷艳的紫色,天真里的神秘,最是让人难以挪开目光。
朝颜自是没有心情欣赏离琰的,离琰把眉一挑,怨怪地瞥她一眼,“臣与陛下久未相见,陛下却只顾着看这个不知哪来的生人,臣这心里难免有一些吃味,自然就不肯与他看病。不如陛下先与臣亲热一番,臣若瞅着心情有所好转,再诊脉不迟。”
一串鸡皮果断爬上朝颜的脖子。
她挥挥手,把离琰这只艳丽的苍蝇挥开,怒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好好好,国师大人你能耐,我自认没有法子能治你,算我求你,快点给他治病好吗?”
朝颜的语气稍一软下来,离琰立刻满意地笑了,轻佻的颜色也收起来,此时整张脸竟然透露出一种天真无邪的气质,走过去使金钩把帐子挂起来,缓缓地说,“每次和你玩都不能尽兴,别的姑娘听我这么一说,必定满脸通红无地自容,你这样怪不得这安王爷不肯安心做你的皇夫。”
一溜红爬上朝颜的脸,好在她常年在外征战,肤色不白,红色尽数隐没。
将锦被掀开,被子下的人早已卸去铠甲,只一袭单衣,离琰轻轻松松拨弄开端木朝华的衣服,隐没在单衣里的身体,瘦削却不柔弱,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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