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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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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作者:方乐远
内容介绍:
穿越已是福利,没想到老天这么给力,还附送沈袭玉一个灵石空间。
空间有灵泉可回春花草,花草做出美食还可救人性命;
灵石空间的捕捉系统可打造专业的欺“男”霸“女”、锄“弱”扶“强”团队;谁敢找她麻烦,她将是别人一生最大的麻烦。
*****月黑风高爬墙夜,花园一角:
男:深情表白,“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女:双眼放光,“桂花枸杞炖比翼,芙蓉凉拌连理丝,这材料可不好找啊?”
男:抚额黑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女:满地暴走,“靠,蹭我一顿饭就算了,你还想蹭一辈子?”
标签:穿越、欢喜冤家、种田、温馨、甜文
第一章 菊花兔腿
秋夜的山林里渐渐起了薄雾,把原本有些荒芜的树林掩盖起来,朦朦胧胧的,倒添了几分若隐若现的美丽。
“小金,今天收获真不错,居然逮到一只兔子。”一个清脆的女童声音从白雾深处传了过来。
“”沙沙沙,只有秋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山林里的雾又浓重了些,过了一会,女童清脆的声音再度响起,“娘亲若是看到一定很开心,天天吃那些苦药,今天也该开开荤,好好补一补了。”
“”又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
“什么?你敢嘲笑我的手艺,一会待烤熟了,你就知道了。”女童的声音里带着愤愤不平,似乎是被谁质疑了厨艺,但是奇怪的是,周围并无其它的声音与她对答。
人声越来越近,从雾里逐渐走出一个约九到十岁的女童,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蓝格子布衣裳,膝盖那地方不但洗的发白,而且满是补丁,她的头上梳了两个小包子,用旧红布带子扎住。那红布带子随着她的走动,在风中一飘一飘的,在夜雾里显得有些飘渺失真,仿若是山间的精灵。
小姑娘的脸小小的还不及成人巴掌大小,下巴更是瘦的尖尖的,乍一看,整张脸也就剩下个眼睛比较大,在这夜色里,越发显得晶亮。皮肤有些黄黄的,头发也是黄黄的,一看就是没发育好,身材纤细瘦小,配着身上那整套不合身的破旧衣服,越发显得瘦骨伶丁了。
她的手里拎着一只白色的兔子,那兔子腿上犹有血痕,她将断气的兔子往地上一扔,拍拍手道,“小金,你赶紧把兔子处理干净,一会我要烤的,让小白把调味料准备好。我去看看娘亲,也该出来活动活动了,整天躺在床上,好人也给躺成了病人。”
“”仍然无人答话,但是那只原本掉落在地面上的兔子,却是自己移动起来。
小姑娘在门口边的缸里打了点水洗了下手,又仔细将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下,这才推开小木屋的门,朝里面探了探,大眼闪烁几下,侧耳轻轻听着什么,屋里面半晌都没有任何声音,她却是笑弯了眼睛,“小金,看来我们前儿个挖的药有效呢,娘亲好像不怎么咳嗽了呢。”
“是玉儿回来了吗?”屋里面传来一个气息微弱的女人声音,接着出现一丝微亮,原是床上的人将油灯点亮了。昏暗的油灯光亮中,沈袭玉快步走到木板床铺边上,扶了一把正要起身的沈氏,“娘亲,可好些了?”
床上的女人头发有些凌乱,脸色虽然不太好,又瘦削的厉害,但是眉眼之间却难掩曾经有过的绝色风姿,她似病的不轻,只是起个身点个灯而已,就已经喘得不行了。
沈袭玉连忙拿起一个缺了角的粗瓷碗,倒了一点水凑到她娘的嘴边,她凑着碗喝了点水,气息这才平复了许多,看向沈袭玉的眼底满是慈爱,还有点点泪光,她伸出瘦削的如同鸡爪般的手,摸向沈袭玉腊黄的小脸,声音里满是悲凄的哽咽道,“我可怜的孩子。”
沈袭玉反握住她的手,“娘亲,孩儿不觉得苦也不觉得可怜,其实我觉得我们现在住在这里挺好的,山里空气新鲜,对身体有好处呢,而且有房子可以挡风雨,有柴火可暖身体,偶尔还能猎点野味打打牙祭,比山下要好许多呢,不用守什么破规矩,更不会有坏人来残害娘亲。”
沈氏望着安慰自己的女儿,眼圈儿再度红了,要不是她身体这么虚弱,怎么会让女儿这么小的年纪就开始操持家务,还要承担起养家的重担?
沈氏想到这里,鼻子不禁酸了起来,将沈袭玉那瘦弱的身体搂进自己的怀里,眼泪无声无息的流了下来,嘴唇嚅动,似有千言万语,但是最终只是化为一声叹息。
沈袭玉自沈氏的怀里挣扎着冒出头来,朝着沈氏扮了个鬼脸,顿时逗得沈氏破啼为笑,用手指摁了下她的额头,“你这小机灵鬼儿。”
“娘亲,快起来,玉儿抓了一只兔子,今晚就让玉儿给你露一手,烤个菊花兔腿给你吃吃,保管你吃了连舌头都想吞下去呢。”
沈袭玉自床边拿起一件破旧的外衣给沈氏披上了,秋天的夜里还是很凉的,再说沈氏体弱,自当要多注意保暖。沈氏目露惊讶,“菊花?那不是观赏用的花卉吗?还可以吃吗?”
沈袭玉嘴角一弯,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她真心没想到,这个以花卉为国宝的时空居然落后成这样,人们只知各种花卉有观赏作用,却不知道可以食用。
她现在所处的天启盛世,人人爱花,家家种花,以花为美,以养得出高品种的花为荣,而那些比较珍贵的花种更是和现代的大熊猫一样,变成了国宝。
这个时空不属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而且从皇帝到下面的臣民都是爱花如命的,哪个达官贵人家里若是不种花不养花那就是out了,就像现代你不了解网络,你不知道江南style你就落后了一样。
对于前世一个从农业大学毕业,平日里又自称是花艺达人的沈袭玉来说,穿越到这样一个架空的朝代,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叹气?
若想以种花养花的经验存活下去,那有点难,人家有几百年的历史呢,肯定比她经验丰富,她还是不要去搬门弄斧的好。
小木屋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起了一堆火,把原本冷清的夜晚照耀的暖融融的,沈氏虽然满脸疑惑,但是却没有多问,只是顺手拿了一件已经打满了补丁的衣服,坐在火堆边安静的缝补着。
兔子已经被宰杀且清洗干净,四条兔腿被单独切下,用铁签子串好了,而其它部分则被撒上了青盐放在一个稍大些的瓦罐里。
沈袭玉看了看,显出满意的神色,点头道,“小金,你干的不错,回头一定奖励你一条兔腿。”
“”周围并无人答话的声音,沈袭玉好像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的样子。沈氏却一点也不奇怪,仍然安心缝补着衣服,偶尔抬起头来慈爱的看着忙碌的沈袭玉,拿着针在头发上蓖了蓖,继续低下头缝补。
烧的旺旺的火光印得她苍白的脸多了一丝红润,柳叶眉,鸭蛋脸,想必年轻的时候定是绝色美人。
沈氏将自己不能再穿的衣服裁一截下来,接在裤管上面,怕针脚难看,还在那针脚周围绣了几朵小花。
她低下头用牙齿咬断线头,用手摸了摸衣服,感叹起来,时间过得真快,想当初刚上山那会,她以为自己熬不过一年的,没想到眨眼间竟已经过了十年。
透过火光,沈氏的目光穿过重重白雾,望着山下的方向,皱眉起来,若非她太过无用,也不至于让玉儿小小年纪就受这么多的苦。
沈袭玉将处理好的兔腿放在火上烤着,不停的翻动着,待烤得一会时,会将兔腿伸到火堆旁边,吩咐道,“上酱油。”
一只调味料刷子仿佛有自主生命一般在兔腿上面来回走动,又走了几个来回后,沈袭玉点头,挥挥手,“够了,够了,对了,小金我让你准备的菊花瓣准备好了没有?”
空气中悄无声息,那被称作小金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沈袭玉却是点头笑道,“你办事越来越细心啦,不错不错。”
兔腿开始变得油汪汪金亮亮起来,那诱人流口水的香气也散发出来了,沈袭玉一边将兔腿递到火堆旁边一边笑起来,“小金,你个吃货,急什么,还早呢,现在不算什么,待会让你把舌头都吞下去,哈哈。小白,再上一点蜂蜜。”
刷过蜂蜜的兔腿上面不但颜色金亮好看,而且散发出一种香甜的气味儿,连沈氏都情不自禁的抬起头来,“玉儿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当真是香气诱人。”
沈袭玉嘿嘿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嘴角边更是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熟能生巧嘛,娘亲,现在还不算是好吃,待会才叫真正的美味呢。小金,快,把灵泉洗过的菊花瓣拿过来。”
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水罐,水面上漂浮着许多或是浅白色,或是粉色的菊花,沈袭玉用刀将已经烤好的兔腿肉切开一条一条小缝,将撕成丝状的菊花依次塞了进去。
在接口处刷上调味料,让料汁顺着缝口渗进去,又在火上烤了一小会,鲜嫩的菊花瓣渐渐化成汁渗进了肉里,这时候散发出来的,不但有免肉的肉香,蜂蜜的香甜味,还有菊花那清新至极的香味。
“菊花兔腿出炉咯,你们别急,我先把这些切给娘亲吃,还有三条腿呢,一会撑死你们,哈哈。”
沈袭玉手脚利落的顺着刚才切缝的地方将兔腿上的肉一点一点的用刀片下来,装在粗瓷碗里,碗底下面铺的是新鲜的白菘叶子。
如白玉翡翠的白菘配上金黄色的兔腿肉片,其间还偶尔露出一点浅粉色的菊丝,当真是漂亮,就算是看着也饱了。“娘亲,来尝尝。”
沈袭玉用一片白菘包裹住兔肉,卷成条状送到沈氏的面前,眼底满是等待被夸赞的神情。沈氏眼底有点迟疑,“玉儿,那白菘可是生的,怎么入口?还有那菊花不需要拿出来吗?”
沈袭玉只笑着摇头,不说话,眼神却是明明白白的告诉沈氏,相信你女儿,我不会害你。
沈氏这才放下针线,用水净了净手,拿起一双自制的竹筷接过女儿递过来的兔肉,用手在下面半托着,极其斯文的轻轻咬上一口,随即眉眼笑弯了起来,又多吃了几口,不住的点头,“好吃。”
看着老娘的吃相,沈袭玉呆住了,这么斯文啊,一看就知道是大家闺秀出身,真的很想知道,老娘以前倒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会沦落至此呢?
真是可惜,她虽然接收了这具身体,但是却并没有承接以往的记忆,幸好这原主是个傻子,她在沈氏面前称一跤摔着变聪明了,但是却将过去的事情都忘记光了,沈氏好像也没有怀疑,只是叹气说那些悲惨的经历忘记更好。
白菘就是现代吃的白菜,现代用它凉拌或是放进三明治,汉堡里,既好吃又营养,但是古人并不知道,是以沈氏一看是生的,就有些犹豫,但是看及沈袭玉肯定的眼神,她还是尝试的吃了下去。
白菘是生的,叶子自然保持着原有的清脆鲜嫩,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清香甜美。
兔肉外酥里嫩,而且咸中带甜,甜里含鲜,鲜中又含着菊花的清新,她原本还怕那菊花有毒,或是会有苦涩的味道,但是没想到,那鲜热的菊花瓣非但没有土腥气,反而是香气溢人,而且汁味鲜美,居然入口即化,当真是美味之极。
她以前也是过过好日子的,美味佳肴早就吃叼了嘴的,但是这一道菜,她却是挑不出任何瑕疵,不是她自夸的话,就算是去青菊镇的酒楼也未必能吃到这么纯正上佳的美味了。
她看着再次去烤兔腿,和小金小白说着俏皮话的沈袭玉,眉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这孩子自打几个月前摔了一跤后,好像变聪明了不少,一下子懂事起来,有时候她都有种错觉,感觉眼前的玉儿像换了个人似的。
第二章 金丝青菊
薄雾乍收,雨后初霁,叶尖上还带着些许露珠,经阳光一照,便折射出了动人的炫丽色彩,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已经入秋了,沈袭玉身上还只是一件薄薄的青麻布衣,在肩膀和胳膊肘各个地方都补了好几个补丁,且磨的泛白了-----她不甚在意,就算是混搭拼接好了。
下半身穿的那裤子,被不同颜色的布料缝补了好几片,但还是小了,已经吊到小腿那里了,裤角磨的都起了毛,膝盖那里也是补了好几个补丁----这可不就是古代版的磨边牛仔九分裤嘛,她自娱自乐的想。
她有些瑟缩的双手抱紧了肩膀,希望这样可以暖和一些,一边不时朝着前方打量几眼,然后又转过身在树后伸伸胳膊踢踢腿,一来暖和些,二来脚也有些麻了,需要活动下血脉。
昨晚上用三条兔腿好好犒劳了下自己和小金等人,就是为了今天能大干一场,等了许久,终于等来了今天,沈家庄最大的“富贵花坊”开新品的日子。
距离她藏身的这颗树不到百米的地方便是“富贵花坊”,现在不过是刚到辰时,太阳还没完全照到整个村庄,但是富贵花坊门口已经可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了,或是镇上有钱人家里的管家,或是一般的代租贩夫走卒,或是有心来探研的同行,或是周围看热闹的邻居,不一而数。
沈袭玉眯了眯眼睛,里面放射出一道与她年纪极不相称的凶光,从鼻孔里哼出一股冷气,嘴角弯了起来,瘦黄的脸庞上呈现出的是一个诡异的笑容。
这一群虚伪的人,拿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当成自己的战利品,却也丝毫不觉得丢人,更不会想到大祸即将临头。
一只红头大蚂蚁,足有半个拳头大,它沿着树根慢慢的往上爬,数只小脚一起划动,不过眨眼功夫便爬到了与沈袭玉同样的高度,它抬起半个身体昂着头打量了下眼前这个小人儿,不过十岁的模样,小脸儿又瘦又黄,全身加起来也没有三俩肉,整张脸大概也只有那双眼睛还算灵动可取。
“吱吱”沈袭玉耳旁传来细微的吱叫声,她忙收回目光,将瘦小的手掌贴在树身上,那只红色大蚂蚁飞快的爬上了她的手掌,她收回来,将蚂蚁托到与自己的脸同样的高度。
“小红,敌情如何?”沈袭玉眼底出现一丝兴奋的狂热,认真的向着眼前的红色蚂蚁问道。
红色蚂蚁立即直立起身体,硕大而又扁平的蚂蚁头摇来摆去,身旁的几只小脚一会指指那些来往的客商一会又指指院中那个正叉着腰指挥长工干活的肥婆娘,吱吱吱吱的说了一大通。
沈袭玉满脸失望,眼底更是有一种烂泥扶不上墙的气愤,她用另一只手指头将红蚂蚁推翻在手掌心里,叹气道,“小红,你也太不争气了吧,喝了那么多灵泉水,居然还不会说话,你这吱吱唔唔的,我哪里知道你在说什么?”红蚂蚁身前两只小脚同时捂住头上的触角,委屈的低下了头,没进化好也不是伦家的错嘛,老大!
“沈家娘子,你应该知道我们钱大管家可不是冲着这些凡品来的,不是说你们沈家已经种出金丝青菊了吗?快点端上来瞧瞧吧。”一个趾高气扬的尖细嗓音响了起来,顿时吸引了周围所有的看客和客商,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向花坊院中心的那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
站在院子里浑身上下闪着金光,穿着绫罗绸缎的胖婆娘,正是这家富贵花坊的老板娘,亦是沈家庄二房沈自在的媳妇张氏。
张氏却是不恼,似是没听见矮胖男人的话一般,依旧得意一笑;,圆脸上肉颤了几下,原本长在那如满月般脸上的小眼睛此刻就只有一条线了,她朝着那个穿着蓝锦缎长绸裳的高瘦男人福了福,“钱大管家有礼了。”
钱大管家点点头,有些不耐的挥了挥手,“沈家娘子无需多礼,我们时间宝贵,老爷还在宅子里等着,要亲眼过目这批花品,所以下人言语若有不当之处,还望沈家娘子不要见笑。”
“我们沈家庄虽然不能和钱府相提并论,但是好歹也是这一片儿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我岂会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小人一般见识,钱大管家,您这边请,一大清早就赶过来想必辛苦了,阿福,给钱大管家挪张凳来,阿牛快给钱大管家上新制的秋茶!”
矮胖男子被张氏一顿奚落,气的牛眼直翻,但是又碍着钱管家在这里,不好发作,只得一甩袖子,恨恨袖着手立在钱管家的身旁。
张氏虽然凶恶但不至于蠢笨,自然知道哪些人是可以得罪的,哪些人是必须要讨好的,再说了,现在他被求的人可是她,她有什么可怕的。
钱管家也不推辞,安然的坐了,眼睛只是瞟了一眼那青白瓷的茶杯,眼中闪现一丝鄙夷,虽然口口声声说是大户人家,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这种小门小户制出来的茶能好到哪里去。
若非是听说富贵花坊开发出了金丝青菊,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到这穷乡僻壤来的。
钱府所在的青菊镇,百年前以金丝青菊闻名,所以才被先帝爷钦定镇名:青菊镇。
奈何一场天灾过后,大半青菊苗都枯死凋零,越到后来,竟慢慢消失了,不管花农们如何消耗心神苦心研制都无功而返。
到了近些年别说盛开的青菊了,就算是刚绽出嫩芽的青菊苗都已经到了一株百金的地步。
可想而知,沈家庄的富贵花坊培育出了青菊这一消息有多震惊了,一时全国各地的花坊坊主或是大家管事或是少爷小姐们纷纷一涌而来,能购得自然是好的,若是不能购得,观赏一下也可过过眼福,以后在同行面前有了吹嘘的资本。就连远在京城的皇帝都被惊动了,正好当今左相要回来祭祖,皇上便一道将这事委托给他了,让他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若真是金丝青菊的正宗品种,一定要好好保护,引进京城,明年正好是太后她老人家的六十寿诞,到时候若是有这金丝青菊当礼物,相信她老人家一定会更高兴的。
钱大管家是钱府主事的老人儿了,今年已经有四十多岁,也只是在儿时见过盛开的金丝青菊。
由此可见那些年轻一辈儿的,只能在传世的书籍花谱上看见,或是听口耳相传非正版故事。
张氏却是没动,只是皮笑肉不笑的看了看满院子焦灼等待的目光,头昂的更高了些,“钱大管家,想必你也知道这青菊稀有,更是贵重——”
她话还未说完,钱大管家就抬起了手,阻止她再说下去,淡淡的吩咐了声,“钱四!”
矮胖男子正是钱四,立即上前一步,不屑的瞪了张氏一眼,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排成扇形,用手抖了抖,正对着满院子的人,瞟瞟左边再看看右边,满脸的得意。
张氏的眼前立即一亮,脸上的笑容摺子又多了几分,手脚利落的上前一步,从钱四的手里抢过那些银票就用手沾着口水数了起来,一边数一边吩咐道,“阿牛,阿福,还愣着干什么,快把花搬出来,给钱大管家过过目。”
众人立即屏住了呼吸,脖子伸的老长,眼巴巴望着后堂的方向,从前堂穿过去,那里是沈自在家的育花圃,阿福和阿牛年纪差不多大,约摸十四、五岁的样子,不过阿福较瘦,而阿牛生的比较壮实,人如其名,壮的跟头小牛似的。
两个人手脚利落的从后面的育花圃端出两盆青菊来,随着他们人的走近,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同时惊叹了一声,“果真是金丝青菊,你看,那青色的菊瓣周边是隐约流动的金色,在阳光下更显的耀眼。”
钱大管家也立即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急步走到阿牛的前面,慢慢弯下腰去,细细的观察着,姿态卓立,淡雅清香,金色脉络若隐若现,青色菊瓣上滚动着透明晶莹的露珠,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没错,没错,就是它,就是它!”他激动起来,这金丝青菊他还是七八岁时见过,印象颇为深刻,尤其是那花瓣旁边的金线更是让人感觉闪耀移不开眼睛。
张氏更是得意起来,钱大管家片刻后直起腰,虽然极力平复心情,但是眼底仍是难免激动起来,“你们一共有多少,我们钱府全要了,银子不是问题。”
“唉,不行,不行,我们也是赶了好远的路来的,好歹也要卖一盆给我们啊,我们走这么远的路不容易。”院子里的人都涌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道。
张氏肥胖的身体往院子中间一站,双手一张,像老母鸡护小鸡似的,满脸凶肉,下面拥挤的人群立即倒抽一口气,后退了好几步。
“挤什么挤,挤坏了你们赔的起吗?我也是个公平的人,今天这花你们就各自出价吧,谁的价钱高,谁就捧走,一共就五盆,保底出售价是二百俩一盆!”
众人倒抽一口冷气,这女人不是想钱想疯了吧,二百俩一盆花?虽然金丝青菊名贵又稀有,但是这也太贵了点。
光这底价就让一小半客商犹豫止步了,但是不乏有钱的,嚷嚷着喊了起来,“二百五十两!”
然后又有不服者或是争狠斗勇者亦跟着加起了价,不到顿饭的功夫,价格就加到了五百俩一盆,喊价者又少了一半,只有两三个人还在那儿红着脸,直着脖子,斗气似的,一两一两的加价。
张氏喝着茶,翘起二朗腿,笑的比谁都得意。
钱四不屑的瞟了眼众人,慢悠悠的竖起了一根手指,“一千两!”
一时,院子里都安静了,刚才还在争执的那两三个人也纷纷摇头走了开来,看别的花种去了,各自和负责出售的长工讨价还价起来,或是抱了想要的花盆装上车准备走人。
“钱大管家,这边请!”张氏立即屁颠屁颠的将钱大管家请进了内堂,阿牛和阿福将五盆金丝青菊排在钱大管家的前面,钱四正在检查花盆花根花叶花茎有无损伤的地方,若是有损伤或是偏支可是要减价的。
检查完毕,钱四朝着钱大管家点了点头,他立即一挥手,自己带来的两个下人轻手轻脚的用纱罩将金丝青菊罩上,又在框底部垫了些枯草防止碰撞误伤了花根损了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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