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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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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新片子看的大人堆里,注视他们脸上的恍惚迷离,体会他们的感情。我也是“荒场”上的一员。电影结束,文革作为一种日常形式也就结束了。我指的是1983年前后,老百姓对这门艺术的依赖和欣赏感情,随着城乡电视的普及就大面积消退了。电影第一次死了。大约15年后,电影迎来了它的第二次死亡,1997年电影的市场化,商品经济,很多影院都一夜之间设备老旧了。卡拉OK游戏厅,棋牌室……很多影院都承包给了私人。


第二部分绿袖子(2)

    各人的习惯,根深蒂固。英子似乎无所谓,她对看电影坐的位置不记得有什么前后特殊的偏好。她小时候在乡下,也不可能常常看电影,常常有我对电影的认识感情那样的靠近。说给她听她不相信,小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将来搬一次家,搬到某家电影院的前后左右,在电影院围墙旁边——夜里睡在床上,还好听得见里面放电影的声音呀!我长时间地生活在那些新旧片子的对白中。从上面一句琢磨到下一句。有时要细细品味老半天!她听了我这个爱好,简直把肚子笑坏了。我模仿丘岳峰、孙道临、童自荣配音的外国片对白给她听,她又惊奇无比。她对电影没有我这么着迷。另一方面,从我对电影的感情,也可想而知我性格的感性化、孤僻、偏执、乱想八想……然后,她在那几年里就陪着我看电影。她也会流眼泪,看到伤心动情处,但竟没有我流得多!她进影院前总是提前预备好两块手帕,全是给我的,我们出电影院门时经常说的话里有这么一句:“我的手绢呢?”她总留心带好它们。看到悲情的故事,她就来握我的手、我先开始低下肩膀,抽泣、啜泣,她就过来搂住我,用手轻拍我的背,像一名大姐姐在哄弟弟:好啦,我的胖胖又要哭啦,不哭大哭,坏人等一会会被打死……。说给你听不相信……最后,她自己也开始哭了,声音比我低,悄悄地把脸转到一边去,顾不上我了。1994年我在广州参加一个国际影片展,我那时候是报纸的娱乐记者,在主办方策划的记者招待会上见到了理查德·基尔(又译:吉尔),那一年他带来了他和朱莉·福斯特合演的新片《索马斯比》。他风度翩翩,像《风月俏佳人》里面那个成功的地产商一样笑着,我从远处打量他,觉得无动于衷。那时候我知道,儿时的银色梦已经在我的心底里死去了。但招待会结束,在一个影剧大厅里放映供记者观摩的《索马斯比》,我又一次被电影的魔力震撼得坐立不安,泪流满面,仿佛看完了影片出了场地立即要冲到大街上去杀人,去劫富济贫,做古代武士或英雄。当然,在《索马斯比》里,是去做一个替人受过、柔肠百结的大男子汉。他最后赴绞刑死掉了,留下了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一名小男孩和一名战争的寡妇,当然,还有全村人对他的感激爱戴!这是一个霍桑式的忏悔故事。这片子真的很棒!竟然没得到第二年的奥斯卡奖!它的中文译名是《似是故人来》,我现在家里还有后来保存的DVD盘。那天,面对那一份令人砰然心动的银幕前的黑暗,我又偷偷地痛哭了一场,但不敢哭出声音,我那时32岁,脸上,胸前却全是湿湿的眼泪。影片结束,我们站起身正预备要走,我已偷偷揩干了眼泪,突然在我后排的一长条羊城女记者群里,有一名女的竟然捧着脸,嚎啕大哭了起来。她当场失声痛哭,而我在那一刹那的哭声里突然就回到了英子身边。回到几年前,我们在另一个偏僻的小城影剧院里的情景。那名女记者,听说好像是《羊城晚报》的,修长瘦削的个子,我几乎因为她的哭泣而爱上她,偷偷暗恋了几天。我身跟头再没有人给我递手绢,擤鼻涕了。也许,我和那个不知名的女记者,都有相同孤独的遭遇,我们都失掉过自己的爱,有部片子叫《永失我爱》。我感觉就像是铭刻在我心灵的墓碑上的文字。我流着泪走出那天的电影院,在一个错开的时空中,街上有那么多伸开的手,却再也找不到最亲爱和熟悉的我爱人的手臂。那天我真是为自己的离乡背井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我责怪自己,要是不来广州,我也许还立马能够出发,在江阴城四面八方,找一找可怜的小英子,我的亲亲!    
    我的心就这样变化、变化,最后是彻底的柔软无力。也许我为此还得感谢理查德·基尔。他那种地产商式的笑,但愿他能够知道人类的力量所在。无论如何,我的爱人依偎着我,这是世上一切财富中最深、最难得的财富!我们总是轻易地使自己走上一条破产之路,以为自己够厉害、强壮、无可匹敌,以为自己能够胜任!多么愚蠢的了不起!    
    英子的眼睛不近视。她只是挽着我,以我的悲喜而悲喜。她两只眼睛视力全是1。5。有几次看电影,我故意逗她,要拖她到第一排去,她都快被我吓死了!胖胖,饶饶我!我不会坐那种地方。    
    那种地方怎么啦?我问她。    
    难为情死了,全是现世宝坐的——我从小到大想都没想过……    
    干吗不能坐,多舒服呀!    
    哎呀,全是领导呀、社会上的流氓阿飞才坐……    
    看电影之前,或者从电影院里出来,我们那时候那个古旧的小县城,好玩有趣的节目可多呢,人们围绕着影院这一类娱乐场所弄出了好多市井化的内容,比如小馄饨摊头。冬夜的寒风中往街头路口一放、木柴片烧的现成炉子,竹扁担挑的木笼木箱,上面有各式精巧的抽屉,抽屉拉出来,里面是晒干的小虾米、百页丝、辣粉、五香粉、香菜叶子……摊主就像是当众打开了一个百宝箱。一格格随你自己手抓,自己挑,还有香香的蛋卷皮。再比如豆腐花,自然只好冬天头吃。大热天一般就只有小馄饨、米粉丸子了。路灯光昏暗一片。半就灯光,半就炉门里发出的火,照一照碗里令你馋涎欲滴的热腾腾的小吃。转过身往小方桌上端。正好一阵寒风拨出地面,把你仍旧沉浸在银幕世界里七昏八昏的头脑一脖子撩了个醒。    
    再比如小人书摊,卖炒花生瓜籽的安徽大嫂。不知为什么,那些年站在街上卖花生瓜籽的都是安徽女人,说的淮北土话,脸上刀割似的黑。这黑,再加上她们露天里扎头巾,就成了她们流落异乡的一种不变的标识,就算显赫的身世吧!    
    对了,还有牛肉粉丝汤。


第二部分绿袖子(3)

    有点闲钱,我会和英子一样一样吃过来,吃得骑车回家,肚子涨得不行。只好告饶下了车,俩人情愿走路。从县城中心到北门一带,往港务区家属楼走。中途要经过一小段山脚下的高坡,上下也就五六百米,马路沿着山体升上去,又弯绕下来。山野绿绿的,黑黝黝的,特别森严宁谧。人走到山旁边。耳朵里一下子静定许多。于是不久之前电影里看的那些要死要活的世情人事,就陡然间缩小很多,变得呆板、无趣、不生动。我们带着电影院娇柔造作的气息回到这僻静的山野边,那山岩树木也就更深地感动着我,山是一种更为遥远的召唤。英子的心一定也听见了。沉默好一会,听着脚底下嚓嚓的砂石子声音,她说    
    山真好,住在山下面像住在树叶丛里。    
    那你就是一只麻雀了,小松鼠。    
    麻雀?我才不是,我做云雀,乡下说叫叫哥哥——    
    那就小兔子吧,兔子可爱。    
    兔子红眼睛——    
    总不能做只刺猬吧?    
    坏你的胖胖。再怎么投胎做动物,也要做好玩一点的吧,刺猬是不是很善的?    
    以人的标准,不好说。    
    以你的标准呢?    
    只要那只刺猬认得我家英子,或者它就叫英子这个名字,我一定搂着它睡觉。    
    坏蛋。坏人!    
    我不怕刺的,只怕英子不理人家。    
    回家就不理你——今晚上你干脆住山里去吧,做一次和尚,我帮你到树林里铺床……    
    跌脚绊手,天这么黑,你要承心冷死我?    
    不会冷死的。    
    为什么?    
    冷会见你怕的,你这么坏心、多情的人,冷一看见你,逃还来不及呢!说不定你往山坡荒野上一睡,第二天太阳也怕得不敢出来,躲起来了。你又呼噜打得那么响,那么有艺术感,连太阳也会看不过去。    
    啊呀,我真的很困了……    
    要不我上车,带你走快点?    
    散步多好,这条马路这么安静。    
    是啊,回去热水瓶里还有半瓶水,烫烫脚。    
    只有半瓶?我记得一瓶多。    
    没有,我回来又泡茶了。    
    哎呀,我还想洗头呢,洗不成了。    
    开炉门烧一壶吧?    
    不要不要了。明早洗吧。反正困了。    
    她说话已有困意,仿佛把头一搁在我肩膀,就能睡着了。俩人的脚步声也开始像是在梦乡,有催眠作用。那条山脚下的马路,我记得,从上坡到下坡,统共有三盏路灯,交替开来,左右一共6盏。不知为什么,我对它那静谧昏黄的光影,它怯生生不敢去打扰僻静山麓的样子,记忆犹新。因为多年没有整修,漆成黑漆的电线杆子已经弯下来了。有一根弯得特别厉害,仿佛七十岁以上的小老头。低下脸俯身看自己一大滩光白的影子。    
    过了这道影子,我们就可以下山了。人到山坡顶,就能够看得见我们三楼朝东的阳台了。水泥框架。夜色中只能看得见黑黝黝一个模糊的窗洞。我不禁看着它想,和英子要是不去看电影,现在那里也没有灯光了,早就睡了。这时候才觉得:睡觉多美啊!那种美就像山麓的黑夜无名莫测的美,仿佛不在这人世,远离了人的世俗审美,比人平常的生活要来得更加深沉、更加寻常——寻常到了你看不见,摸不着,也留不下来的地步。表面上看,是我们在睡觉,脱衣裳钻被窝,实则是一种更为深沉自然的睡眠统领了我们——我们在看不见的国王眼睛里。    
    英子看我不再说话,就在月光下打呵欠,喀嚓喀嚓。    
    这时候我牵握她的那只手,仿佛是只无意识无知觉的手。而我们的命运就在这只手上。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1)

    音乐是你试图在这世界上为自己的正当性辩护的方式,也是你的尝试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迈克尔·伍德    
    我那时已经发现自己有傍晚时坐在窗前的习惯了,正是在那一年,1990年,和英子在一起的那年有这种自我意识。1990年,我28岁。我们住在第二处租住屋里,也就是说,一个近郊的村子上。村民砌的三层楼房子,我占据了他底楼朝北一个小房间,放一张桌子,一张床。我们发觉空出来的面积居然还可以放辆脚踏车,——在农村里,车子放在靠墙的露天不安全——俩人还像孩子似的窃喜。90和91年英子是最美,最开心的,她身子的各个部位都已均匀、饱满。她还不像以后那样垂头丧气。她认真地履行一名恋爱中的女孩对自己男友的忠心。大大方方,既不特别疯,也不容易忧愁不安。也就是说,相爱是空气的话,那两年里的空气最最自然纯净。就像睛朗天气里的山林原野,清爽纯净。我对那段时间的生活留下了特别年轻健康的印象。我们俨然是一对小夫妻。她白天出门上班,我去找我的朋友,我们正在合伙开一家小饭馆。后来不过也没挣到钱。有时我有特别的东西要写,就留在屋子里,用《卡尔卡西吉他教材》锻炼自己文字上的构思。我们烧东西吃用一只电炉,偷偷地,还要不让房东看见,刚住进去几天,我们就烧断了他一根保险丝,农民的私房,电压不够。那一次房东就来提醒我了:是不是你烧电炉了?烧电炉可不行,电费吃不消。因为每月三十元的房租是水电费全包括在里面的。我们有点私底下放肆的心理。但不用电炉,我们有时候烧东西吃怎么办?只好偷偷地,等快半夜里,听到楼上他们电视机关了再开电炉,如果整幢房子里很多东西一起用电,保险丝肯定又吃不消。这个办法还很奏效。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隙和资源。电炉上不过是烧点粥,炖小锅的肉汤。不能炒菜。我们一般也是在外面吃饭的多,在租住屋里,只是弄点夜点心。准备点早饭什么的。那间小小的水泥房子,顶上的楼板还裸露在外面,露出些钢筋。可我们躺在床上边,觉得很幸福安谧了。一只电灯泡,床靠着朝北的窗,风呼呼地吹过。村上的动静,通过我们的床头听得很清楚。外面是大片的泥土,空地,几棵香樟,杉木。不远处还有几片还没完全被建筑工地侵占的田野。房间有湿湿的置身在广漠田野的气息。我们很开心。比起青果路的房子。环境毕竟改善多了,像个自己的家了。再怎么简陋,这里也是一间刚砌不久的新房。新房子,新人,这两样弄在一起,真是特别舒服,你有种意想不到的兴奋快感,冯建英也一样。我们的住地像她娇嫩的脸,像她暗含柔情和羞怯的眼睛。只有很少几个朋友,特别要好的,我允许他们去过我那间秘密的爱窠。1990年,在我们县城里,以我这种当时看起来还颇有些离经叛道的方式生活的人,已零零散散崛起了一批,但毕竟还是太少,真的不多的!要知道那还是一个偷看黄色录像要被抓起来坐监狱的年代,人们对于性爱一类的事情还习惯遮遮瞒瞒,用小偷一样的眼睛。我反正无所畏,甚至没觉得自己很有勇气,英子呢?好在她在县城上班,自己的父母远在乡下,反正要住医院宿舍。她只是习惯了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宿舍跟自己将来的小家庭距离并不大。住在胖胖这里。跟胖胖住到医院宿舍里,全是为了一个目的,俩人相恋相爱在一起。    
    房东小个儿,一眼而知小时候是田埂小河边长大的活泼的顽童。比我年长三两岁,却一脸黝黑,还是一张孩童脸。十多年之后,他还记得我,他成了三轮车夫,家里那栋宝贝楼房和地皮一定早已被征用拆迁,不复存在了。有一天我从外地回来,车站上在喊三轮车,忽然听见有人喊我名字,一看,是他,一副忠厚诚挚的模样,又带有几份无奈和狡黠。直直地看着我,显然觉得我租住他家半年的那段经历、事情对于他是段难忘的回忆。他的老婆又黑又胖,看上去像他妈妈。他那时有个五岁的儿子,比我要早婚。而我带去一个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友,当时一定使他印象很深。当时,他讷讷地看着我:你一个人住还是俩个人?我告诉他还有女朋友。那,我这房子是新的,还没住过房客呢。你搬家时要放几个炮仗的!    
    好吧,我后来搬家时照办了。晚上下班回来,我告诉英子家都搬好了,炮仗也放过了,就像结婚,她就笑盈盈地看我,一副心里甜甜的新娘子的模样,从五月初到十一月底,总共住了半年,整整半年,在那半年里,我们的爱情发育得多么美丽贫瘠,多么酷似最终抛弃在城郊荒野上一名没爹没妈的孤儿!    
    房子果然新的,有尚未来得及油漆的家俱和湿木头味,石灰砂浆也没干透,甚至窗框上新配上去的玻璃漆膏气味。你知道,我们没有卫生间,农村的楼层那时候都没这些设施。我们用尿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一大清早找不到地方倒,没有厕所。房东用的是传统的马桶,我们就走很远的路倒到田野中去。那段日子里我倒得比较勤,清晨的尿臊气和出门之后田野旷原迷人的晨曦交杂搀和在一起,至今想来,仍使我心旷神怡。我们早上作爱,夜里也作爱,全无节制。我清早一出门倒完尿盆,回来走到半路上又勃起,心里面又想要了。我返身回到屋子里她正半梦半醒地站在床跟前穿裤子。我一把把她拉裤子拉链的手抓住,她立即抱住我,然后嗔怪埋怨我:哎胖胖,我上班会迟到的……她的话被淹没在我的亲吻里。暖乎乎的棉花胎被头尚有些余温。我们又钻进枕头的凹痕里,倒在昨晚上睡觉的那一对新人的身子如醉如痴的位置上。我至今仍记得我当年来不及关上房门。她的动作迟缓得像我妈妈。脸上的表情很严肃。我在她的严肃上亲了一口,她眼睛里似乎有男孩子式的愤恨,心事重重,有时候我会在回忆中间问自己:她那会儿在想什么?突然,她的思想飞离开她,仿佛一轮旭日跃出了云层,她半闭的眼睛洋溢出青春的醉意。她死死地搂住我,更加投入的亲吻。头变得很重很笨。轻轻的叫喊。我的手握着她冰凉赤裸的脚丫子底——刚下了床两分钟,脚已经这么冷了?女人总是脚冷,仿佛跋涉在一条无尽的冰河里。我最欢喜的事情是帮女人暖热她们的脚。这个爱好,是从英子那里开始的。直到她的脚丫脚趾脚底心开始暖热得仿佛有了一股热气,我才会相信自己使她幸福满足了,完全充满了爱。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2)

    有时,房间里精液的气味和新房子的水泥味道相搀杂在一起。不知为什么,那时我就诧异,这两种味道竟然很相似……水泥湿湿的,涂在干冷的砖面墙缝里,精液也是湿湿的,而且都很冷!两样东西似乎从来不能成为一种热物,它们跟热量无缘,却出自最火热的身躯,这种怪异奇特,终生难忘的体验,就出自我和英子的那段同居生活,在郊外农民的小偏房里,在暮春季节和秋天寒冷的早晨。窗外混淆着最晴朗的光线和晨曦……。天气和地方,人和物,似乎全交融到了一起。我俩的相爱是新水泥,是新秋的日子,是即将消逝的春天,又是原野上奄奄一息的晨曦,我说奄奄一息,是感觉到大面积扩建的城区正在逼近。一个个打桩机、压路机、卷扬机粗大的钢缆和水泥搅拌机正在把一个新时代的材料构件当空抛掷到我们的头顶。我们身处在各种市政建设规模蓝图的挤压里。我们身上仿佛携带有最秘密的种籽,人类秘密的遗传基因。因为快要失传了,所以我们暴露。因为无可更改,所以惶惶不可终日。在我们纯洁无畏的脸上,一整座大的未来城阴影正在掠过。当我们深情相拥,温柔交合作爱时,这城市已经为我们砌好了一个巨大的爱的坟墓。    
    我们抗拒着坟墓的压迫,抗拒我俩身体上坟墓的裂缝。我们交合成一整块炽热温烫的肉。是同一块肉。我们呻吟、激动、哭泣、大笑。每根手指脚趾都在无尽的挣扎中叫喊,叫喊出一个人赤裸裸的生命,孤零零的降生。我们把彼此托付给对方,完全相互笨拙殷勤地为对方接生,洗抹新生的血污,用身体舐。用年轻的白皙相舐。用精液和爱液相舐舔。粗壮的口腔。繁衍的舌头。交叉的温存。齐刷刷的裸露。热泪哗哗地流,像清晨的天气一样流,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无耻、恶狠狠地流。她美丽的肩胛骨在和郊外一座巨大的打桩机相抗衡。她柔嫩凄清的目光透过我,凝视人世间的爱。生命漩涡的中心。在深处,她在我身体的深处。她当年温柔闪烁的目光如今变成黑暗楼层的深处升起的一辆锃亮电梯、金属考究的电梯,三菱电梯。电梯疾驶,呼啸着上升、喘息。我在她身体的深处,更深一点、更深处!我们永远向着对方的深处逃循,我们共用一只温暖的子宫,她在自己的子宫里发现了我,惊喜。我在她的子宫里紧揪住了她,她的电流,她的数字化,热切。她脸颊的清晨,轻拍着我的肩。    
    插入。双向的插入。一种插入的辨认。相互插入的辩认。那插入的深处有最古老的文字和书写。我们来到了人世的汩汩甘泉的源头。    
    今天,在我的眼前,那个房子还清清楚楚。英子从乡下家里带过来的被套是淡黄色丝绸的。我们床上的被子是新棉花胎,是我拿来的,床单、窗帘都是街上剪的布,很便宜。花色是她精心挑拣的。桌上靠窗户有一大摞书,甚至书名也还记得,抬起眼睛就能看得见:    
    《英雄挽歌》(埃利蒂斯)    
    《柔情》(米斯特拉尔)    
    《四首四重奏》(艾略特)    
    《丽达与天鹅》(叶芝)    
    《瓦尔登湖》(梭罗)    
    《日瓦戈医生》(帕斯捷尔纳克)    
    《围城》(钱钟书)    
    《猎人笔记》(屠格涅夫)    
    《人论》(卡西尔)    
    《梦的解析》(弗洛伊德)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尼采)    
    ……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3)

    我们几乎每个晚上作爱,只要在一起。有时她央求我:胖胖,我今天上中班,不来了,半夜里再骑车来太累。我说我去接她,她有时捱不过我,有时我就不再坚持。我们有一只考究的白色床灯。整个房间里只有这盏床头灯像是惟一的奢侈品。我从上海买回来的。我们还有一只绛红色的玩具灯。夜里直接插在墙面的插座上,它就亮着,是一只米老鼠造型。那一年迪斯尼公司出品的同名动画片在中国大陆才刚刚播映了不到三年。我们都很喜欢那个片子,不过我们没有电视机。红色的米老鼠只有比电筒光还小的一点光亮。在枕头顶上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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