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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人生-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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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探过头来:“我今天在‘玄学’课上玩碟仙,问我将上哪个大学。”
“它怎么说?”
“耶鲁。”
“那很好啊!”“好个屁!”他说:“我根本没申请!”
铃一响,最后一堂下课了。
我去参加舞台剧排演。今年的脚本是讲一个史岱文森学生拿到申请哈佛的名单,于是把“出身好”的人,一个个都掉,给自己腾出位子。大家都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想把好出身的人干掉。
天黑了,我走出学校,竟看到理查一个人很沮丧地走在街上。
“信还没来?”我问。
他摇摇头:“听说他们先寄出被批准的。不批准的后寄。”
“没问题啦!”我打他一下,但突然想到自己的申请书,我也不确定。
“你什么时候知道?”他问。
“再过两天。”我突然肚子痛。
“Good…Luck。”他蹲在地上做了个雪球。“努力到最后,还是靠那百分之一的运气。”他苦笑:“这样好了!我能打到远处那个公车牌,我就能进耶鲁。”
“等一等。”我也做了个雪球。“我能打到,就进哈佛。
“砰!砰!”两个雪球都击中了,散成花,落到地上。
我们高兴地跳起来,彼此恭喜,然后拿起书包,冲向地铁。
开刀的前一晚,约翰带她出去抽烟、咽酒、飙车,做各种玩命的事……
曾经拥有的美丽
每个人在中学时代,都会有几个死党。很多“过来人”说,真正永久的朋友,往往都是中学时代交的。
我也一样,有几个形影不离的,像是马克、罗勃特、久安娜和伊凡娜。马克的单亲家庭里,只有他妈妈和得蒙古症的弟弟。罗勃特是康州千万富豪的独生子,在曼哈顿有一栋自己的房子。久安娜和她妹妹是波兰的第一代移民。我们有不同的生活背景,却能成为死党。没产生恋情,却能成为异性的好朋友。我们分享每个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甚至父母不知道的事,彼此都清楚。
受篇幅的限制,我挑了读者较熟悉的久安娜来。
为什么专挑她,您读了就知道!
当久安娜(Joanna)告诉我,她想当模特儿时,我差点笑了出来,但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只好点头。
刚认识她时,久安娜穿着传统长裙和破球鞋。一副大瓶底眼镜,讲话时在油亮的鼻子上滑来滑去。当你看到她背着大书包在街上一歪一歪的样子,准以为她是在一夜之间不小心长到180公分,两条腿不适应突然的身高。
直到有一天,摄影师摇着头说:“你真想当模特儿吗?好!从现在开始,别再当保守的书呆子了!真正的模特儿,要能秀出她们强烈的个性!记住,走路要大方、动作要大胆、笑容要放肆!”
一年之后,我跟久安娜走在街上,发现车子经过都会慢下来。有一次一位陌生人竟跑过街,喘吁吁地捧了一大把鲜花给她说:“你是我一生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昨天的书呆子,变成了“美丽的书呆子”。放学后她便背着大书包赶去摄影棚。等待拍照的空闲,则躲在一角捧着小说。她最欣赏法国作家,因为“他们的故事浪漫,但不快乐!
或许这也形容了她。小时候一家离开波兰,才到美国老爸就溜不见了。她做护士的妈妈很坚强,一人养家,专职夜班,因为夜班的薪水比较高。有一天深夜回家,赫然发现客厅里有个人影,以为是小偷。原来是自己的丈夫,闯进来拿钱用。
久安娜的妹妹叫伊凡娜(Ivona),也是我的好朋友,姐妹二人只差一岁,个性却完全相反。伊凡娜愤民嫉俗,久安娜却有个巧克力和玫瑰花的心。她自称为“无可救药的罗曼帝克”。不晓得她曾为此爱过多少人,也恨过多少人。
她曾对我说:“她曾对我说:”我要当顶尖的模特儿,给家里买栋大房子!“但这谈何容易?不是大牌,只怕很久才能有个工作。拍一整天的MTV,上电视五秒钟就不错了。有一次给可口可乐试镜,她在镜头前连喝了十几罐汽水,却一秒钟也没上。模特儿公司对她说:”你的屁股必需小两寸,胸部大四寸……“
“我不干了!”久安娜一甩头走了出去。她就是这样的个性。
高中毕业,她拿到纽约大学德文系的全额奖学金。有一天在路上,遇见初中时暗恋的男生。那人几乎无法相信眼前的美女,竟是他曾看不起的丑小鸭。于是,他们一见钟情了!
“我好开心!”久安娜在电话里笑:“找到曾经想拥有的。”
幸运之神果然接着来到——另一个模特儿公司发觉了她,把她送回镜头前面。她上了Vogue杂志的插页。别的摄影师开始注意她,请她去他们办的Party。白天念书,晚上跟男朋友出去跳通宵舞。
“过过瘾了!唯一扫兴的……”她告诉我:“是肩膀有点不大对劲,影响到工作!”
过了一阵子,我打电话给她,连着几天没人在。最后伊凡娜接了。
“你的疯姐姐在家吗?”我问。
“对不起,久安娜住院了。”伊凡娜停了好几秒钟,说:“她得了骨癌。”
医生用电锯,锯掉了她左边肩膀。为了再接上她的手臂,从骨盆上锯下一块骨头,把它雕成新关节。她的胸部开了一个洞,从那里打进各种化学液体。医生说,这种药物虽然可以杀癌细胞,却也会使病人发高烧、掉头发、更破坏眼角膜。久安娜必需重新戴上那厚厚的瓶底眼镜了。
再看到她,久安娜光着头,坐在床上看电视。她左边的肩膀凹了下去,手臂栾在很奇怪的角度。“是不是很像辛妮欧康诺(光头歌星)?”她笑着勉强站起来,用剩下的那只健康的手搂着我。大概太用力了,她叫了一声,却痛到我心里。
“我和John订婚了!”她说:“明年四月,你一定要来!”
开刀的前一晚,John带她出去抽烟、喝酒、飙车,做各种玩命的事。
“如果我们当天晚上死了,至少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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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安娜拿出一张照片:“我知道化学治疗会烧掉我的头发,所以那天晚上照了这张。”
照片中,一双修长的手把满头金发高高撩起……
这是我见过的,久安娜最动人的一张照片!
第十一章 青年行
每次经过忠孝东路,堆了许多垃圾的巷道回来,听着两边卡拉OK的歌声,我都想起巫山市……
我从巫山来
一九九一年,是我生命中的转折点。
高中毕业,顺利进入大学;茱丽叶的独奏会,也完满落幕。很多事情七七八八地,都在结束,使我一下子感觉很老。
在同一时间,这世界的另一边,却正升起它的帏幕——我去了中国。
无彩的中国中国,是我从奶奶嘴里听到的地方。奶奶总说那里的苹果有多大、多香,北京的糖葫芦有多么好吃,天津狗不理的包子有多么薄皮大馅……
但是,当我踏上中国的土地,走出首都机场,却是一片昏昏暗和满地的浓痰。
我和老爸往北走,访问了悬在半空的悬空寺、凿进半山的云冈石窟,我们进入包头,去看王昭君墓。(那只是个小土丘,没有雄伟的建筑,更没有王昭君。)
然后,我们驱车穿过中国最贫穷的地区,看一路的黄土荒原、北边光秃的阴山和没有色采彩的人家,到达包头。
中国开始在我心里打上问号,这会是我祖先住的,那孕育华夏文明的地方?那些满脸因为日晒风吹而爬满皱纹的面孔,竟是我的同胞?
当我在风沙中掩着脸前进的时候,美国的同学,正在青天草地上晒太阳、烤肉。我开始有些后悔来中国,也开始有点不解、甚至不平,为什么在同一个纬度、在同一个地球上,人,竟有如此的差异?
差异的恐怕不是人,是环境!
大唐之风
从包头,我们直飞西安。
仿佛惊愕交响曲,我从厌倦中醒来。一排又一排的兵马俑、秦宫前的十二金人,秦始皇的“(A3)(A4)车”,从我眼前奔过。
仿唐乐舞,更是美极了!庄严、华丽,与泱泱大风,突然又让我拾回自信,以此为荣。
大唐,在长安,万邦来朝。中国伸开双臂,欢迎世界各国的文化,进入中国、融入中国,才能有这样的泱泱大风。看着、看着,我竟觉得看到了一个古代的美利坚合众国。
中国曾经远在美国之上!
广土、众民、胸怀大志、脚跨欧亚!
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后,我到了向往已久的杨子江。
我们的船逆流而上。逆流、船速慢,反而更能欣赏两岸的风光。
山壁常是从面前直立的,一直伸到云里面,里面有许多故事,随导游胡吹乱扯。
四天下来,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长江三峡,也不是支流大宁河、小三峡,而是大宁河和长江交会的一个小山城——巫山市。
船停在江面上。我和老爸经过船桥,上了岸。扑面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原来右边就是一片垃圾山。
从山城最下面的街道,一车车的垃圾往外倒,顺着山边向下滚,进入江面,又随着一拍一拍的江浪,逐流远去,据说当夏天涨水的时候,这垃圾山可以全淹人水里:然后,山边就一下子变得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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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冲过垃圾山,沿着江边向大宁河走,眼前突然展现一片草地,许多孩子拿着风筝往前跑,也有些少年朝江面打水漂。扎着红纱蝴蝶结的小丫头,偎在父母怀里,一同往大宁河上看。
一股清风由小三峡吹来,很凉、很干净!
这巫山市的人多么令人不解,他们向着长江倾倒垃圾,又保持大宁河这一侧,成为干净土。
从这些看江景的村民眼中,见不到一点城市的贪婪,他们是桃花源里的子民,只是:他们仍然自私,他们制造污染给别人!
中国的不平衡
一个多月,我经过了大半个中国,从北到南,由东往西。景物改了又改,只是人情变化不大。他们一边是宁静,好象宋朝的山水画;一面是热闹,好象纽约最脏乱的时代广场。
中国在矛盾当中追求现代,在传统的道德和现世利益之间找平衡点。
愈找,愈不平衡,反而是那山村水滨、穷乡僻壤,最见得到快乐——像是巫山市。
只是,巫山市的村民,又能再快活多久?就算他们自以为快乐,在不自觉中,对长江造成的污染,也会使别人不快乐。
撞在一起的招牌。
然后,我们到了——“大街很西方,小巷很中国。建筑很西方,人们很中国”的香港小老爸指着:“看!那巷子两旁商店的招牌,不断向前伸,都快碰到一块儿了。”
洋人都爱香港,因为那里有西方的享受,和东方的“异国风情”。
快乐与不快乐的种子
最后,终于回到台湾,我离开了十一年的地方。
毕竟是在台湾生的,虽然很热,但我很能适应。交通真乱,但是从大陆和香港回来,这乱是可以理解的。
商店很现代、人们很时髦、节拍很快速,这里是新的中国,每个人都在求新、新变,又一方面在找快乐。
快乐在很新潮的迪斯可夜总会。
快乐在很凉爽的咖啡厅。
快乐在很好吃的食物、很刺激的电玩。
快乐在很中国的庭园和庙字。
只是一一污染、噪音,正在埋藏不快乐的种子。
爱恋与忧心
每次经过忠孝东路,堆了许多垃圾的巷道回家,听着两边卡拉OK的歌,我都会想起巫山市,想起那直下江面的垃圾山。
回到美国,很多朋友问我回中国的印象。
我都提到巫山市,说我很爱,也很忧心……
通常在这种好天,应该挤满了学生,在那里丢飞盘、玩摔角、抱着马子啃……
昨天在哪里?
昨天,我的朋友阿黛拉(Adela)毕业了。她是我在史岱文森认识的最后一个人。
两年前的毕业典礼上,代表致词的同学说:“看看你左边,也看看你右边。好好跟他们握握手,因为我们可能从此见不到面了。”
台下有人笑。多么凄凉的话啊!可是如今连当天谁坐在左右,我都忘了!我也很少回母校,去年史岱文森搬到新大楼,更跟它好象没了关系。
参加完阿黛拉的毕业典礼,我们决定去十五街,看旧的史岱文森最后一眼。
我们出了地铁,沿着第一马路走。以前这整个地区都被我们学生占有,今天在街上只看到上班族。街头的餐馆变成了银行,学校旁边的比萨店也关闭了。
有两个人坐在大门口乘凉。我认得他们——是以前的管理员,在高中大家既讨厌又喜欢的人。办课外活动时总要听他们在后面嚷:“YO!开完会给我把桌椅搬好,不要留垃圾在地上,否则我把你们宰了!”
对他们来说,女生的名字都是“宝贝蛋”,男生的名字都是“YO”。其中一人尤其有意思,讲话时咿哑咿哑地,没人听得懂,却也都听懂了。
“YO!”我说。
“嘿!”他们两个笑着站了起来:“你们不是以前的吗?”
“我们回来看看!”阿黛拉说:“可以吗?”
“当然!当然!宝贝!但你得亲我一下,并旦保证不打坏东西!”
听同学说,这栋楼里搬进了另一个高中,专收“低薪家庭”的孩子,已经放暑假了,空空的走廊里都是清洁剂的味道。很多门上,还可以看到Stuy(史岱)几个字。曾经塞满奖杯的橱窗,现在是空的。餐厅外面有个“本月健将”的布告栏,竟还是史岱文森学生的名字在上面。唯一不同的,是底下的两张大海报:“留在学校,不要途课”和“高中是好地方!”
两个管理员跟在我们后面,问我们上哪个大学?新学校怎样?一边问,一边喘气。
“大家都搬到新校,你们怎么没跟去?”阿黛拉问。
“唉!谁知道?政府找了批新人,大概嫌我们老了。”他们挥挥手:“不过也好。管这破楼那么多年了,还舍不得走呢!”
“知道今年毕业册上专门有一页纪念你们吗?”阿黛拉说。
“真的啊!”他们瞪大了眼睛:“没有人拿来给我们看。”
有两个管理员的握手和咿咿哑哑的祝福中,我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学校。
“我以前恨死那个鬼地方!”阿黛拉说:“但现在又有点惋惜。”
“去吃个DiBella明治吧!”我说。
史岱文森无人不知DiBell的三明治。长长一条法国面包,夹上火腿、瑞士起司、生菜、番茄、涂上厚厚的美奶滋,吃的时候保证滴得满身。
像DiBell这样的店不多了。它使我想起老电影里的意大利杂货锗。窗子里挂着一串串的香肠,架上摆满各种各样的橄榄油和意大利肉酱但DiBell的老板并不是意大利人,而是一对年老的韩国夫妇。大家都他他们Mr。and…Mrs。DiBell。每次进去,老板都会问:“你是个好学生吗?”如果答“是!”他便笑着说:“好学生给好价钱!”一个三明治,只要三块美金,好几年都没变。
店里空空的。他们一对老夫妇坐在一个箱子上削水果。我和阿黛拉走进去,他们吃了一惊。
“噢!你和你,你们好!(Oh,you…and…you!How…areyou?)老板笑得眯着眼睛:”你们不是老学生吗?好学生给好价钱!“
“她真漂亮!”老板娘指着阿黛拉说:“你的女朋友?”
“曾经是。”我说。
“Oh,Should…be!”她笑。
我看了看四周,还像以前一样,充满了各种食物的香味。到处贴着史岱文森学生送给他们的照片。
“生意还好吗?”我问。
“还好,还好!”老板叹口气:“但你们学校搬走了。不像以前了!”
我和阿黛拉拿着三明治,走到学校旁边的小公园。通常在这种好天,应该挤满了学生,在那里丢飞盘、玩摔角、抱着马子啃……马克是在这里被抢的,许多同学躲在这儿吸毒,还有个同学被人砍过一刀……
只是,现在不过几个老人,默默地坐在长凳上。
“太安静了!”阿黛拉说:“好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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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长大了!走了!不再属于叛逆的年代。”
我们坐下来,像以前一样,开始吃我们的午餐。好久都没人讲话,只听到美奶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乖猫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乖猫创造不了伟大的未来!
做好猫,不做乖猫!
哇噻!终于写完了!
看着那沉甸甸的稿子,好象看到我沉甸甸的过去。谁说少年的生活轻松?其实它满天乌云,跟成年人的差不多。少年有少年的烦恼,后来回想,好象不值什么。在当时,却是锥心沥血的。
我不打算把这本书再去细细看一遍,怕因此而有许多文章会被我抽掉。那么多的糗事、傻事、脏事、鲜事,光想到就让人脸红,我却把它写了出来。
小时候,常跟父母辩论,认为他们的思想太落伍。有人夸我像老爸,我心里反而很气。
记得当年老爸出版《超越自己》我直吐舌头,谁会关心我早上起不来啊?谁又想知道我在班上爱说话?只是没料到,那本书居然产生空前热烈的回响。我接到不少国内读者的信:“谢谢你父亲写了这几本书,谢谢你跟我有一样的坏毛病,使我觉得不再孤立……”
多糗!我是该笑?还是该哭?
不管怎样,我要说,老爸的书虽然写得好,对我也有帮助,但许多事情,他是写不出。也看不见的。
在他的教训背后,常有另一个故事。譬如他只是听我在车房说“跟女生交往,没有乐子,也就吹了!”便写出〈腻了就甩〉那样的文章。岂知道,我那天刚被女友甩了,而我的混蛋理论,其实是“酸”话。
所以,当老爸继续写《创造自己》和《肯定自己》时,每次问我意见,我都摇头:“不喜欢!”
“为什么?”
“因为没讲出我的话!”
“那么,”他笑着说:“你就自己写一本吧!”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就有我要说的话。里面讲的多半是故事,而不是道理,因为那个年代不是没道理,却说不出道理。
“你们不了解我!”是那个年代,我们最常说的一句话。
“明明自己错了,说不出道理,还装成理直气壮!”是父母常骂的一句话。
他们岂知道,属于叛逆的年代,就好象革命的时代。生理在变、心理在变,教育的约束、荷尔蒙的驱迫,在那许多矛盾之中,产生许多非常自然,却又不合逻辑的想法。
哪只小猫不追着咬自己的尾巴?
哪只小猫不爱在沙发边上“练爪子”?
咬自己尾巴不是笨,是可爱!
练爪子不是坏,是有活力。准备以后抓老鼠!
可是,却有多少主人,为此,把小猫的爬子拔掉。
从此,它不再是只可爱的小猫,甚至不能成为一只完整的大猫。它只是只“乖猫”!
我们要做“好猫”,不要做“乖猫”。乖猫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乖猫创造不了伟大的未来!
记得久安娜手术之后,对我说过的一段话:“以前,我只为人生设定一个最高的目标,好象爬山的时候,一心只想爬到最高峰。但是,现在我了解,每时、每刻,都可以发现生命的美好。如同在爬山的路上,随时都能见到美丽的风景。”她强调:“巅峰不是人人可以到的,但每个人都有权利欣赏这一路上的风景!不论他是在山顶,还是山脚。”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很多糗事、很多错事、很多没道理的事……
但是,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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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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