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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敌人-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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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深刻,但是老人们又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没有性关系的互知,永远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而反对婚前性行为又是他们最为坚决的主张。这种保守主义作法,最终使了解成为一句空话。甚至,即使恋人们偷偷有了性行为,在双方放松的交往中快速缩短了认识过程,加深了认识程度,并一下子发现了双方很不合适的时候,由于封建主义的理论压力,他们也得被迫勉强结婚。

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延期崩溃。但道德家们觉得这种更为长期的折磨,比起婚前意识到分歧而分手,从他们自己的心理上讲,来得更塌实些。实际上,绝大多数青年在婚前都曾有过性行为,而在传统说教的心理压力下,不懂性知识,不择地点和时间的仓促试探,使每一个医院作人工流产的队伍一次次地加长了。人们把一切责任推给了开放,却不知这是职业道德家无视现实的结果。如果让青年人自然地生活,情况肯定会好得多。

几十年前,当B·林赛法官在美国丹佛少年法庭工作时,他提出实行一种新的制度,那就是后来变得广为人知的“试婚制度”。不幸的是,当时的美国不比今天的中国开明多少,林赛法官丢掉了职务,因为三K党和天主教会得知他提倡这一制度是为了促进青年幸福,而不是使青年意识到婚姻和性的罪恶,于是联合起来把林赛赶跑了。那时,林赛的建议曾引起美国中年人和报界的恐慌。可是今天,文明国家都已公认了这种办法——同居,然后决定是否结婚。

我并不主张在一个人民文化水平低劣的国家里歌颂这种方式,正如我不愿在这样一个国家里看到全面的西民主制度一样。没有文化的人对待充分自由和开放性的生活,不可能具有良好的自制力和高尚的情操。我只是想说,该给青年更多一些的宽容和性知识。

没有性交往,不可能使恋人们具有相互最透彻的完整的认识,这是一个理论上讲得通的论点。应该承认,人们在经历裸体时和衣冠楚楚时的心态是不一样的,掩饰自己本来面目的程度也极不相同。如果在一个已经堵也堵不住的缺口上继续蛮干,不做疏导,问题将会更严重。

实际上,有了性交往也未必全部知道对方是否能使自己满意。比如,因为没有一整夜的共寝,婚后我们才会发现配偶夜夜鼾声雷动。我们在婚前相互介绍时,曾把自己伤感的记忆,令对方担忧的伦理,对好朋友的算计,对对方父母的不敬,在忘乎所以的煽情中口若悬河地说出,也只有在婚后的长期相处中,我们才会意识到当初的恶果已经发酵,每每争吵,那些话全部变成为积怨的论据。在心情不愉快时,对方会出其不意地把一件毫不相干的小事引到那些积怨上。这时,我们才会清醒地意识到,过去不了解配偶,以为她/他会很大度。

张告诉我,有关他妻子的性格问题,他在婚前已经看得很清楚,但“为了对她负责”,他们还是结了婚。那时,她已有了两个月的身孕。这倒不是主要原因,婚后她还是打了胎,其关键还是在于长期的教育让他必须“对她负责”。婚后,他们在性格和志趣上的冲突是严重的,而且愈演愈烈。九年之后,他们只得开始讨论如何办理离婚,并要顾及一个八岁女儿的心灵。

当然,这类冲突的家庭多半可以自我调剂,恢复常态。这时,要问一问自己对离婚后的生活作何打算。如果我们不可能就此独身,或者现在就想与加一个我们认为可心的人新婚,那么我们大可不必轻举妄动,我们能保障新婚不会像旧婚一样吗?现在的这个人,我们也曾认为是我们最佳的伴侣。最根本的是,婚姻逃脱不了冲突,与其换一个新冲突,不如改变现在,调整性格,消除旧冲突。只要我们各自放弃一些自私和任性的小脾气,对对方的志趣多一分投入和理解,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像张那样在成婚之前就感到不适合的家庭,恐怕只能由非根本性冲突发展为根本性冲突了。他们也许只能选择离婚。

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冲突,也是婚姻矛盾的主要焦点,它一般包含着四类导因:

第一是心理和外遇所致的性冷谈。性冷淡多半起因于遗传或对早年人文环境中抑郁情结的记忆,它是一种可调治的非机能障碍,只需耐心等待,求得夫妻双方心理、观念、性活动时的和谐,就可以治愈。轻微的性冷淡只需配偶耐心,便能助长出性乐趣。严重的在性交中常常周身出汗,恶心呕吐,腹泻和心悸,必须求救医生。性冷淡绝大部分患者都是女性,但并非所有患者都呈现出病态,他们都有较为接近正常的性生活,只是没有感到过多的乐趣。而外遇造成的性冷淡,由于生理构造不同,有外遇的男子往往冷到极点,而女性尚可勉强应付一下丈夫的欲望,但总的说来,这毕竟损害了夫妻的心理健康。

第二是生理缺陷。原则上,生理缺陷者应该在婚前进行治疗。如果是婚后发生病变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同步的耐心。但假如真的大势已去,无可挽回,离婚从人本道德上讲就应该成为必然的事情,童养媳和查特莱夫人的时代早该结束了。只是在作出这个决定时,需要慎重,不要把非根本性的东西误认为是根本性的。韩国的马先生,二十一岁起便伴有时断时续的阳痿,可他一生中共有三子三女。我陪同马去哈尔滨第四医院男性科时,见到一位风风火火的大小伙子,因为妻子不能生育而仓促离婚。但经过检查后他才得知,他自己的精子也有问题,而且属于那种百分之百没有生育可能的男性,其生育力完全是零,比原妻还差。这时,在医生的指导下,他才匆匆跑出去,再寻那位被草草休掉的妻子,去复婚。

第三是性文明的匮乏。从心理幻象上讲,女性无论处在多么低劣的文化层次上,她们的心却都是诗意的,而且绝大多数女性喜欢柔美的诗,需要性生活伴以柔情蜜意。只有一小部分女性在调查中表示她们愿意被自己喜欢的男子粗暴强迫,但即使如此,他们也只是愿意在一段时间的温情方式里掺杂一两次急风暴雨。这类女性酷爱变幻,以及由甜蜜转换过来的狂飙急进的烈性诗。但是男性经过婚后一段时期的厮守,渐已忘掉了女性喜欢零星和柔情的调味品,常常把妻子当成泄欲的工具。另外,女性在忧伤、恐惧、疲劳的时候很讨厌被纠缠,不会借以性交去排遣情绪,她们只需要紧紧地拥抱和语言上的安慰。此外,发现妻子不是处女时,不必大怒和记恨终身,我们只有权力要求妻子以后的忠诚,没有权力要求她在见到自己之前就为一个尚属未知的人保持贞德。应该相信她那样作是有道理的。

第四是性交环境的困扰。在住房严重紧张的时候,许多是与孩子和父母共处一室的,那么作爱时就只能抽个空,抓紧几分钟时间快速开始,匆忙了结。长此以往,男人没有什么太大的损伤,可是女人由于生理反应和高潮的抵达都很慢,而且其高度兴奋的实现常常有赖于好心境、好情调、好环境,所以每每得不到真正的满足,反而造成失调、不痛快、身体不适。有时梦醒的孩子还会认为爸爸在欺负妈妈,因为妈妈在低声地哭。

过去,人们对性冲突诸问题是回避的,只是强调“志同道合”。实际上,婚姻的真正目的就是夫妻房事,生育也不过是一枝边花。如果在思想意识上不能恢复婚姻生活中性关系的重要地位,使人们对其艺术性有所认识,那么这个隐秘的矛盾冲突就将长久地躲在幽暗中,损害家庭的肌体。

家务上的冲突也是不容忽略的。在一个男女平等过了头的地方,那种不作家务的丈夫是根本错误的。这里没有“丈夫养家,妻子守室”的分工原则。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家庭收是自己和妻子共同赢得的。对于这个家,我们贡献的并不比妻子多。如果把全部家务再推交给妻子,我们是不是认为这样作很合理?这也正好向男女平等提出了一个质疑,这种高唱男女体力平等的作法,没有真的使女人们得以从家庭中解放出来,相反她们除了承担令其心力憔悴的社会工作之外,依旧还要承担丝毫没有减轻减少的家务劳动。既是职业妇女,又仍然是家庭妇女。

在处理家务问题上,西方社会有着一种悠久的历史传统——仆人制度。在冲淡家务矛盾的努力中,这种制度起着绝对积极的调节作用。很长时间以来,这简直是西方社会的共同习惯。马克思在最穷困的时候,家中也有两个仆人,这并不是富有的标志,而是风俗,就像穷人也必须结婚和生育一样。但是,近期的中国恐怕很难学习到这些,加为我们的薪水实在不能支付这笔开支。在这个大部分福利掌握在政府手中、月薪只是维持生存的国度里,我们很难硬性地额外拿出一笔钱去聘请家仆。

在西方仆人制度中,比如保姆(Babysitter)实际上就是子女的一种教师,是文化人的职业,而真正的家庭教师(Tutor)就更是。但中国的保姆劳务市场中却没有一个文化人,百分之百由进城的农村女孩子构成。她们中的多数人染上了好逸恶劳的坏毛病,在城市住过一段时间后,这些人纷纷转入低级的服务性行业,喜爱在个体餐馆、发廊、临街摊铺打打下手,除非是得到相当的报酬,她们一般不会委屈自己去管理家务,照料孩子和老人。

中国还有一个症结,长期压抑的性欲望,在保守教育松动的情况下,达到了饥不择食的程度。在许多雇佣保姆来料理家务、服侍婴儿的家庭中,都出现了丈夫与保姆的私通。仆人非但没有缓解家务的压力,反而繁衍出许多额外的家事和安全问题。

但是理论上讲,良好的家庭服务制度,对于从家务矛盾中解脱夫妻,以及大量涌入城镇的农村闲散劳力得以找到就业机会,的确都是件好事。谈何容易,但又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现在,我们面临的家务,在没有正常的仆役制度的情况下,家役完全就是我们自己,或是夫妻双方的某一方父母。面对那些琐屑而并不算繁重的劳动,男人们应当主动分担一半,至少要像婚前那样对妻子的劳动抱有心底和嘴皮子上的感激。女人有时需要的只是丈夫的一句话,要求丈夫能看到自己的牺牲,并对这种牺牲给予赞扬。

夫妻与对方父母的冲突也可以构成非根本性的婚姻冲突。和父母大人居住在一起产生的摩擦,婚前与他们有隔阂,比如婆婆曾声嘶力竭地反对过这门亲事,久而久之都会发展成积怨,在影响大家庭的和乐气氛的同时,也破坏小家庭的情绪。这类冲突部分原因出于长辈的保守思想和太多的老规矩,另外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青年人的自私。如果我们不能回家吃晚饭时总是不注意事先打回电话,或者总是深夜才溜回家里,并且大声洗漱,或是宁愿闲躺着也不愿陪父母去一趟商场和公公园,那么我们的父母必然忍无可忍,并对我们无视长者存在的作风施加有意无意的报复。

在赡养费和赡养方式上,我们更不能过多地从私利考虑。我曾见过不计其蠢人,他们寄居在父母家里,白吃白喝,然而分文不予父母。我不想过多地提醒人们去注意良心,只想问一句,是交上100元钱买得全家快乐重要,还是留下这点钱与配偶一顿涮肉把它花光更好?

另外,我还应该注意——

Y 尽量作个“哑巴”,在无原则的问题上,少说令父母气鼓鼓的话。

Y 支持他们的兴趣和爱好,不要张扬属于我们自己而他们无法理解的爱好。让父母们觉得,他们的书法和养鸟嗜好比我们的跳舞癖好更优雅。

Y 不要在婆婆面前打扮得太像个女人,别忘记她曾成长在无视性别存在的年代里。别在父母面前与妻子过分亲昵,他们老夫妻相处了几十年还从未叫过一声“亲爱的”。否则,他们会在潜意识里认为我们不庄重,认为他们在我们的心中没有妻子重要。

Y 对父母青年时代的容貌和业绩,应该加以赞美。他们对于现状有着很深的难过,赞美其过去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温馨的安慰。在骨子里,父母对我们的年龄和生活很嫉妒。

Y 与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地位特殊的亲戚,保持良好关系,因为父母们常常从他们嘴里,听到关于我们的描述。

经济问题的冲突,由于我们愈来愈意识到生活的窘迫与越来越大的美好意愿很不适应,因而呈现出了相当严重的危机。这时,诸如夫妻工资的高低比较、合不合钱、由谁理财、怎么支配,倒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那是每个家庭都必须为之辩论的,问题在于把经济匮乏引向毁灭婚姻的倾向。

过去,深圳作过一次调查,250个青年妇女中只有12%的人,表示可以接受安分守已型的丈夫,而72%的女人热爱事业型的男人。换句话说就是,很少一部分人可以接受嫁给一个不能拥有地位和金钱的普通丈夫,而绝大多数妇人向往有权或者是发了大财的男人。

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女人比男人更不甘于不良状况。她们在追求家庭幸福和物质富裕方面的欲望,远远超过了男人。在赶超时尚和以丈夫的成就作为攀比标准的斗争中,在与嫁到海外的女友们相比时,女人们常常会产生一种嫁给中国人委屈了的伤感。许多女人在有钱有地位的男人追逐下,很快放弃了现有的家庭和孩子。特别是那些一直认为自己比别人漂亮,应该有更好的生活而又偏偏嫁给了一个不出色的男人的女人们,就更容易产生这种委屈感。她们在不满的时候常常扯起旧账,为当初自己也曾同意的不铺张婚礼的简约形式感到不平(实际上,一个像样子的婚礼在世界哪个地方都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女人一生的回忆来说,简办仪式是一种不言而喻的伤害),她们在分娩前夕的夜晚,不断地不由自主地哭泣,觉得自己好可怜,很吃亏。

这里,我们必须要问:“中国的男人,我们为什么那么不争气?”我们也有必要把彼德·史坦克在《如何停止谋害你自己》中的一段话,写给中国的女人:“这种女人,天生就是追求名利的人,或是因为受到熏陶才得到了这种特性。我曾经看到这种人,破坏了许多家庭的幸福。”

我想起十九世纪那些跟随丈夫,提着简便的行装,坐在敞蓬马车上去洪荒的西部拓垦的女人们,他们共同写下了美国历史上光辉的一页。他们留给儿女们一笔巨大的财富,辽阔的土地、城市、不屈不挠的勇气和战天斗地的自信心。看看那些男人,几根锄头,一把破手枪,却不服输地面临巨大的困难,再看看他们的太太,在最艰苦的冬天里照顾着丈夫,拉扯着一大群儿女,他们最为珍惜的家产就是手拉手、两个人去面对苍凉的土地。

我们呢?一个像胆小鬼一样萎缩在沙发里,另一个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心事。有一种我们无法不承认的恶劣意识闪动在我们头脑中,那就是,得到好处而不通过艰苦。男人渴望坐享其成,女人设法嫁人以得鸡犬升天。我们说,尽管这种经济冲突不大可能被强劲的外力加剧,以致瓦解家庭,但它潜在的伤害却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婚姻的本质。


婚外恋家庭:家庭成员与家庭以外的人培养出新的感情。


有婚外恋隐私的家庭一般很蠢,向配偶讲解婚外恋合情合理从而为自己开脱的人更蠢。他们被新式文明熏昏了头脑,昏迷中只抓住了文明的一只脚步而未见其身,甚至只是抓住了一只脚趾,连脚面也未曾见到。爱情永远是排他性的,人一般只有在自己有婚外情人而配偶没有时,才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不会妒忌配偶像自己一样拥有另外的恋人。那种缺乏人情味的说教,违背了婚姻的基本事实。不用说人在有外遇的情况下有没有精力去照顾好家,有没有心思去照顾,仅仅那每日必临的醋意就足以破坏家庭的和美。

我们常常见到一些与自己配偶像谈买卖一样谈起外遇自由的人,我没有觉得他们文明开化,反倒觉得他们除了冷酷的自私之外,剩下的只有故作严肃的可笑。

这并不说我是对婚外恋现象心无同情,正相反,我觉得它有存在的合理性,也许未来还会普及为全民的习惯。且不说长期身处异地的人的情感需求,就是终日厮守的夫妻有时也需要一点额外的情感。但是,这种适时适量的情感补充必须以不破坏现有家庭为前提。否则,不必在婚外恋阶段停顿,直接发展到离婚会更好些。人是情思复杂的动物,时时逃避着伤害。千万别让这种伤害太暴露,别让它变成长期的折磨。

在非根本性冲突的家庭由于疏于调整而走向最终解体的过程中,大都有一段婚外恋状态,这些有着离婚企图的家庭,必须持借这种外力以坚定信心去宣布崩溃的事实,其中感情纠葛的道理不是夫妻可以全部公开和全部说清的,因此也就不是我们可以“调节”的。

从促使一个必然崩溃的家庭抵达结局上讲,婚外恋阶段作为解体的过渡,是一件必然的事情。这就是我始终反感职业道德家们把外力篾称为“第三者”的原因,因为有许多家庭是应该被破坏的。实际生活中,常常是因为勇敢的外部力量,使一个很糟糕的家庭得以土崩瓦解。这里,我很想引用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的一段精彩的话给社会道德家:


如果每一个外部的刺激,每一种伤害都足以摧毁自然界中的某一机体,那么你们是否还会认为这种机体是健康、结实、而组织健全的呢!


这一段话的弦外之音是:第一,家庭破裂的根本原因不是外力,而是自身;第二,通过外力摧毁自身有问题的家庭是合理的。

可是问题却不在这里,因为现有的许多婚外恋家庭并不想走到离婚的地步。由于不愿在亲属、友人、雇主那里造成影响,另外还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人们只是把婚外恋与家庭生活当作并行的生活内容,而且严重伤害了家庭感情和孩子的心。这类家庭大多有这样一些特点:

第一,婚外情由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人正名昭雪,并从这些少数人的专利,扩展到全社会。这种风气由秘密转为公开,发展到有了心无肝的地步,人们认为这是一种时髦。

第二,由于周围人的榜样力量,许多未介入这种时尚的人也对这种时尚有了恍惚的加入欲望,设想逃避现有婚姻的烦恼,而不是努力消除它。与此同时,大量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新思潮的幌子,借以满足无限膨胀的情欲,把精神扔到了一边。

第三,婚外恋的组成形式,一般是已婚男人和未婚女子构合而成。婚外恋人没有稳定的性关系,甚至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性关系,一切走在精神恋爱的边缘。

从进步意义上说,这种横冲直撞的潮流是对过去长期忽视爱情的婚姻现实和社会习俗的冲击,是对“低质量而高稳定”的家庭特点矫枉过正的批判。这种时髦是难以抵御的,它在伤害家庭情感的同时,又刺激人们自结婚时就必须矢志于为营建一个生机勃勃的健全家庭而不懈奋斗,鼓励人们不再草率地组成更多的徒有虚表的婚姻。

但总的说来,婚外恋行为对家庭生活还是一种威胁。婚外恋的女子尽管可以勉强招待丈夫的性要求,但是爱心却一去不返了。婚外恋的男人尽管依旧乐于持家,照顾妻与子,但却很难再有热情去与配偶缠绵。这种家庭在基本内容上已变得残缺不全。说这种既不能继续投入全部的情爱给家庭,又不能完全满足婚外情人感情的方式是高尚的补充,不如说它是在偷偷摸摸地体验犯罪心理的乐趣。长期下去,当事者心中就会有一种阴森的想法形成——泛性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触及婚外恋现象时,人们可以隐约地感到,谈及这个问题时所溢出的世道不古的叹息中,隐含着一个“女人是祸水”的潜台词。实话说,我们不该把不忠诚的女人想象得那么可怕。卷入这个浪潮的女人多数生性敏感,她们从青春期时就已变成犀利的精灵。从内心世界上讲,他们比男人更容易感触到痛苦,更容易对异性的诱惑动心,只是她们掩饰的程度要比男人深得多,她们梦想的完美生活也要比男人逼真得多。当一切难予实施时,她们就很容易伤感和孤寂,很容易通过种种方式排遣自己作为女人的不幸。稍长的年龄使她们自信在几个朋友那里得到不同的感情安慰是安全无害的。那种生性纵欲和对物质利益贪得无厌的女性,尽管我们处处可见,但静下来算一下百分点,还是很少很少的。每当我熟识的女孩子,由于感情的需要超出了众人的容忍限度而被描绘成那种女人时,我对我们残忍的深入骨髓的庸人心态便会感到全身的憎恶。

中国自古以来是用束缚妇女的方式保持她们的道德,人们似乎从不设法使她们获得内心的自制力,或者消除使她们不得不“不道德”的隐患。大家所作的一切,不过是把她们关在家里,裹上小脚,不让一切机会接近她们。所有这些观念性的错误,使女人置身于受其难而又必须负其罪的悲惨境地。人们把批评放在女人的不检点上,而让男人逃之夭夭。

实际上,婚外恋现象的起因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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