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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正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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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谈性正浓
  作者:荆歌
  内容简介:
  “谈性正浓”是作家荆歌于《青春》杂志全力主持的专栏,被评为年度“读者最喜欢的专栏”。苏童、叶兆言、毕飞宇、李敬泽、车前子、林白、李洱、叶弥、邱华栋、戴来、魏微、朱文、洁尘、麦家、葛红兵、施战军、徐坤、朱文颖、张者、洪治纲、金仁顺、陆离、韩东、刁斗、王小帅、陆川等近百名作家、诗人、导演激情讨论,话题包括网恋、异国爱情、性骚扰、外遇、变性、性描写、性感、私家侦探、选美、换妻、电影分级等数十个,关于爱,关于性,他们丝丝剖析,出语不凡,他们在对话中展示思考的魅力……
  正文
  徐坤:才子荆歌
  这是一个典型的江南才子。他长发飘飘,有着莎士比亚一般的巨大头颅,鼻梁穹隆突兀地耸起,三维立体的脸部有着鲜明的异族遗传痕迹。
  这人高高瘦瘦,脚步徐缓,在江南小巷濡湿的青石板上无声地走着。冷风细雨斜潲而来,间或吹见隐藏于宽大袖管中苍白的十指——那正是他籍以揭破日常生活真相的利器。
  这个家伙,不说话时,眉宇间会显出淡淡的诗人般的孤绝与郁悒;而一旦他笑起来,俏皮狡黠地呲出虎牙,顷刻之间,乖张放诞的皮相,又把这一切脉望都给破了。
  这就是荆歌,一个敏感脆弱而又欢乐多情的朋友。多数时候,你分不清哪一个是真正的他,哪一种性格是真正属于江南才子的脾性,哪一种是属于长不大或不肯在现实世界中长大的率性顽童。
  就是这么个过分夸张欢乐、同时又是极度脆弱敏感的荆歌,在湿漉漉的南方小镇上,激情四溢、兴致勃勃、执拗而认真地喃喃细语,以他自己南方人的方式,语速很慢,很清晰,富有节奏感,每个音节都要力图发出声音,绝不含混偷懒。不像北方人,说话快时,总会含混过几个音节,在喉咙里一带而过。他总是固执而漫漶地以他自己的语调把事情讲下去,不急不徐,流连忘返,迷恋地讲述《粉尘》、《鸟巢》、《枪毙》、《漂移》、《千古之爱》、《八月之旅》里的故事,一笔一笔,摹写着江南濡湿的童年记忆。潮湿的才气,就从那笔划子里缓缓而出,极度膨胀,丰饶和臃肿了我们身体的每一处感官。当下生活也被那江南烟雨一并洇湿了,仿了古,成了一幅幅旧画,间离出一段段美学效应。于是,人世间的每一粒粉尘都成了流年郦影,都有了可供咂摸的醇厚滋味。
  跟荆歌兄的相识,一晃也有了近十年时间。十年一觉扬州梦。十年烟雨满苏州(现在也许应该说是南京)?十年来间,荆歌将自己的地理坐标不断纵横迁徙,从家乡吴江直到苏州,又到南京的省作协成为一名专业作家。期间活动半径的变化不可谓不大,然而,桃花不知何处去,人面依旧笑春风,他仍是初在北京三环安贞桥边“玫瑰坊”本邦菜馆见面时的模样:精瘦,长发,细高,孤悒,一眼望去,不是艺术家就是诗人。内里,也未见得他如何改变,不光是写作的风格题材的一以贯之,就是对朋友的真诚友善,也丝毫未变。见面时他那满脸的笑意,仍是当年我们社科院一行人初次去苏州吴江同里时,他热情接待、一路殷勤为探看的样子;也是我们再次、多次去苏州同里退思园叨扰时,他不厌其烦、热情洋益相陪相伴的虔诚模样。
  文人总是靠气相接。气相投时,谁也没有理由不互相喜欢。朋友相聚,荆歌总是最无私、最忘我的一个。他妙语连珠,呲呀咧嘴,鬼话连篇,制造欢乐,牺牲自己,取悦他人,有时往往不惜把自己灌醉了也要真心把朋友陪好。
  最为有趣的,是2002年秋天,我们竟在鲁迅文学院的学习班上,不期然当了四个半月的同学。一百多天时间里,虽然每天朝夕相见,回想起来,竟乏善可陈,没有什么清晰难忘的记忆,远不如每次在苏州城里见他时的亲密热烈——什么原因呢?也很难说。在那一个受世人睥睨关注的狭小窘迫空间里,“授受不亲”会变得格外触目惊心,每一个代表地方政府前去学习的有理想的文学老青年,都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不愿意孔雀东南飞、尔后自挂东南枝。或许更是因为,不只是审美要有距离感,就连朋友间的地久天长,也是需要一定的美学距离来维持的。天天的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听一样的课,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再好的朋友,也失去了新鲜感,交流时没有了火花,相距咫尺,反倒有了深刻的疏离。
  荆歌的不变,他性情的一以贯之,应该得益于这些年来他个人生活的相对稳定——比方说他的妻贤子孝、家庭和美,他跟我们一样“四十而立”、应该进入大修年龄段的身体各零部件的充分健康、起步停车上路运转一切正常……就是说,这么些年来,荆歌这部瘦车还从来没出过险、没发生过大的事故,他个人的身体以及灵性丝毫没有受到无谓损耗,并且在事业进阶上还呈直线形步步升高趋势……所有这些,都是造成他能指剩余、里比多异常、解闷儿宣泄、游戏主持编辑这本《谈性正浓》的俗世根源。
  不管他同不同意,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呵呵。
  这本《谈性正浓》,于他而言,应是屈才之作,或者是游戏而已。就像在鲁院校园里曾经有过的那样,为着消磨漫长的光阴,南方同学通常会在夜晚闲暇时光里拉着朋友打牌消夜。荆歌也曾是积极主持者之一,他不惜献出自己的好茶好烟,悉心侍奉,也要尽邀朋友们玩上一把。且他牌风凌厉,知人善任,藏而不露,尽管做庄,也要虚怀若谷,射闪腾挪,尽量照顾到每位参与者的感受,最大限度的牺牲个人输赢而给诸位玩家以快慰感受。他自己又从中得到什么了呢?
  可能得到的就是幸福——手谈的幸福,说话的幸福,能够置身在人群之中的、未被那无限广大的空漠苍凉包围吞噬的幸福。
  既如此,游戏一场,都是见情见性,谁还会在意牌打得好打得臭呢?
  这场“情爱对话”牌局也是,当红的年轻作家几乎被一网打尽,捉对厮杀,相见出牌。众人皆是看着荆歌的面子,信任他的口碑和为人,回报他对朋友的忠诚和热忱,纷纷慷慨相助出来捧场,给他当说客,以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江湖名声做担保,来聊些个不疼不痒的大众化泛化题目,陪荆歌过足一把主持人的瘾。
  若说,主持人就是那么好当的吗?当然不是。任何一档节目,都直接表现的是策划和主持者的趣味。荆歌的这档栏目毫无疑问,处处体现出他个人的江南情调,才子趣味。如果换成一个北方人,情形大概就不相同,就不会有这么多绵软的尖团音,话语就会朝着凌厉、铿锵、掷地有声的方向节节逼进。
  荆歌倒也不辜负人们的信任,竟然一直做将下去,搞得有声有色,还被评为杂志里最爱欢迎的栏目。作为组织者,他得小心纠偏,既让它靠近于流俗,又小心翼翼,握着缰绳,不让谈话的方向往鄙俗的围栏靠拢。同时,要做总结,要理出关键性指导性的词汇,不至于让谈话成为一堆混乱观念的大杂烩,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时,我们才知道,荆歌原来还有另一方面正经的组织才能。
  在选题的策划上,看得出他也颇费了一番脑筋。应时的题目,如何做出不同的效应?就因为发言的是作家,多半还称得上是年轻的作家,他们的话语就具有权威性吗?倒也未必。人多嘴杂时,就能显出各自情趣、品性的不同。看人在里边争抢说话,权当是看个人才智和心性的展示。每每看到熟悉朋友的发言,既觉亲切,有时也难免窃笑。
  比方说那个大才子陶文瑜,功底深厚,满腹经纶,同时也是个极其聪明的促狭鬼。跟荆歌在一起,每每他们都成了哼哈二将,相得益彰,斗嘴斗得有趣。
  汤海山,那个年轻英雄的“干部同志”,也是荆歌的死党,有签单和派车权。每次我们前去,他都被荆歌拉来全程陪同,鞍前马后,任劳任怨。众人嬉笑时,他则腼腆地侍立一旁,不多言多语。然而,见他在谈“性感”一章里几句不多的发言,优雅品性立现,令人刮目相看!
  还有叶弥、魏微、戴来、朱文颖等一杆江南美女,大家都喜欢荆歌,并且拔刀相助,但也个个机敏过人,显然她们对这个长得一张莎士比亚脸庞的家伙,怀着应有的警惕。还好,捧完了场,人还是囫囵个儿的,并没有被他给带到沟里去。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尽管我对荆歌兄的才气高度赞美,但在这部小说中,有些题目,比如“换妻游戏”一节,超出了我个人的底线,换成我,是不会去做的,对其倾向和趣味也不尽赞同。性幻想是一回事,道德责任是另一回事,必须严格区分开来。就个人而言,对于爱情、婚姻、家庭,我还是有着保守主义倾向和宗教情绪,从不认为它可以轻侮或轻慢。这关涉到一个人的内心伦理与美学趣味问题。当然,我的这种个人选择,并不妨碍男人们兴致盎然地对此讨论与苛责。然而对于书中如汤海山般的往来有序和谈吐优雅,仍百倍尊崇而心向往之。
  2005年7月24日于北京以北
  本期嘉宾
  金仁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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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小说家。朝鲜族。主要作品有《爱情冷气流》、《绿茶》等。现居长春。
  朱文颖
  女。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高跟鞋》、《水姻缘》等。现居苏州。
  徐坤
  女。作家,文学博士。代表作有《厨房》、《狗日的足球》、《春天的二十二个夜晚》、《爱你两周半》等。曾获首届冯牧文学奖、第二届鲁迅文学奖。北京作家协会专业作家。
  魏微
  女。江苏人。广东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已出版长篇、中短篇集、散文集多部,代表作品有《流年》、《拐弯的夏天》、《越来越遥远》等。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
  戴来
  女。苏州人。小说家。出版有长篇小说《鼻子挺挺》、《练习生活练习爱》、《爱上朋友的女友》等。2002年获首届春天文学奖。
  异国爱情
  荆歌: 我打算从今开始,搞一批有关都市情爱的对话。每期请上三五好友,聊一个话题。这一期,有幸请到了你们五位文坛当红的青年女作家,相信你们对情啊爱啊,一定会有独到而精辟的见解。希望诸位积极发表阔论高见,就事论事也行,借题发挥也行。欢迎理性的分析,也不排斥偏激之论。幽默调侃插科打诨亦庄亦谐,则更是要叫人拍手称快的!有话则长,不怕你长;无话则要找话。不提倡“沉默是金”,而推崇“快乐的噜嗦”。
  就让我们开始吧。我先提供一个话题,这是一件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我认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与教她英语的美国小伙子恋上了。这老外是教她英语的家教。床都上过了,他教她,却仍然每小时25元的授课费照收不误。出去吃饭,还跟她来AA制。这女孩很不习惯,感到苦恼。请各位就此发表一点高见吧。
  戴来: 授课都授上床了,还收费,真搞笑。
  一个人为讨自己喜欢的人的欢心而费尽心思,爱到深处,深到无法表达的时候,甚至会有为对方而死的冲动,尽管这样的念头和方式都过于激烈。在恋爱状态下,一个不舍得为对方花钱的人,不是不爱对方,就是太爱钱了,这样的人,你趁早离开。
  金仁顺:验证男人爱情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他愿不愿意为女人花钱,愿意为女人花多少钱。为什么花季初恋让女人感动?那是因为她所收到的礼物差不多是他呕心沥血的杰作;为什么初恋情人总是让男人难以忘怀,那是因为他曾经为了得到一个微笑一个亲吻而变得囊空如洗。香港一个男演员爱老婆爱到破产的地步,还能说出“娶老婆就是为了宠的”这样的豪言壮语来,真是让人扼腕。而另外一个女歌手的际遇则恰好相反,大红大紫时跟了一个男人,这也迁就那也迁就,最后却落得个那个男人对媒体坦言“我爱的人是谁谁谁”的下场。栽一次跟头还不算完,又一脚跌到另一个小帅哥的坑里,这也帮衬那也帮衬,像个老妈子,最后人家还是跟青春玉女屁颠颠儿地跑了,惹了一大堆麻烦后,听相士的话,才又回来找女歌手重续旧缘。女歌手在演艺圈儿里,一向酷得要死;在爱情生活上,也酷,但只怕要加上一个“残”字了。
  荆歌:  戴来和金仁顺的意思是,女人誓死不要放弃让男人花钱的权利。如果倒贴,不仅成不了女雷锋,反而会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下场。古有杜十娘,今有我们上面提到的被老外AA制的女孩,都深刻地印证了这个道理。
  魏微: 男女关系说到最后,还是钱的问题。我有一个女朋友,爱得很苦恼,因为她不能肯定那个男人是不是爱她,另一个朋友给她递主意说,他在你身上花过钱吗?在他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他带你到什么级别的饭店吃饭?买过什么档次的衣服?这话听起来很别扭,但细想一下却像真理。
  这世界若有爱情的话,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有一个器具来量化,钱就是这样的器具。但是话又说回来,有的男人花了钱,也不代表他就一定爱你。可不可以这样说,就男女关系而言,舍得花钱不一定证明爱,但是舍不得花钱则可以证明不爱。
  戴来: 如果说,花不花钱是个态度问题,那么花多少钱就是个感情深度的问题了。我说的花多少钱不在于一个具体的数字,而是指他是否尽其所能了。
  荆歌:  看来男人不花钱,就什么都不用说了,趁早一边凉快去。只有花了钱,才有说爱的资格。
  朱文颖:女人一生的爱好有很多。男人和钱应该是重要的两个。现在的女人,嫁到个好男人,或许就有了钱。嫁不到好男人的,要和他一起奋斗挣钱用。更惨些,女人一辈子用的都是自己的钱——“连一块手绢都是我自己买的呀。”她说。
  金仁顺:现在的男人女人都是精刮的,像张爱玲小说里的角色,眼神一碰便入木三分。想说爱你不容易,想让男人掏出钱来就更不容易。但越是不容易,越显出其诚意来。要不然结婚都不必送钻石,弄个塑料圈儿套上不就完了?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位女政治家说过,“很多政治人物所犯的毛病,就是忘记了他们其实是被委任的,却以为他们是天生贵胄。”很多男人则经常忘记为自己所爱的女人花钱,是一种教养,而摆出一副“人生而平等”的嘴脸,等着女人掏钱或者试图推行恋人之间AA制。算计得太清楚的男人太爱自己,不会珍惜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哪怕是性生活方面,他也只会在意自己的感受。对这样的男人不在第一时间说拜拜的,多少有些自残的倾向。
  荆歌: 反正是不肯花钱的男人肯定不是好男人。不管白人黑人黄人,只有舍得花钱的男人,才有可能成为好男人。这么说来,我们故事里提到的那个女孩,她大可不必烦恼,老外抠门,不肯花钱,跟他拜拜就是了。但问题是,女孩肯定爱着他,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分手,又不甘AA制,这就麻烦了。或许是,女孩不甘的是自己已经给了男的了,却什么都没得到。
  朱文颖:幸福,对于现在的女人来说,或许,男人可以不要,钱——可是少不得的。
  金仁顺:相爱的人一旦分手,男人对女人的想念和他花掉的钱息息相关,她在他的回忆中像一个古董变得越来越弥足珍贵,即使她并不那么美好,他也会刻意美化,哪个收藏家愿意让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眼光呢?
  所以说,钱,是爱情里面重点的重点。女人花男人的钱,意味着放弃自己的面子,而把里子露出来给男人看,面子是给外面看的,是包装,而里子却是生活的真心和诚意。别以为男人花钱就如何如何,成熟女人下定决心花一个男人的钱,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爱他,才花他的钱,否则,各付各的。
  朱文颖:要是我们故事里的那个女孩子,告诉她的美国男朋友她心里的苦恼,他根本就不会理解,他一定会瞪大了眼睛——很多时候,其实人与人之间处于一种根本无法沟通的状态。东西方不同的观念,金钱观念,以及性观念。王安忆的《我爱比尔》里,女孩阿三第一次和美国驻沪的外交官发生性关系时,是个处女。但她把印有血迹的床单藏了起来,不让比尔看到。她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她认为西方人的性观念与东方人是不一样的。西方人的性观念是开放式的,而东方人的性观念就像日本人的和服。她觉得外国人比尔如果知道她是个处女,就会不喜欢她,她得让比尔知道,她和西方女孩子一样,也是具有开放式的性观念的。但真正的问题还不在这儿,真正的问题在于,比尔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既不知道阿三是处女,也不知道阿三不让他知道她是处女。
  荆歌: 如果比尔知道了,他也许会很感动。究竟是处女值钱,还是非处女值钱,比尔只要到使馆外面转一圈,是不难打听到的。当他摸透了准确的行情后,他即使不为占了天大的便宜而窃喜,也会为阿三的良苦用心所打动吧!
  徐坤:荆歌说的这个故事,确实可以从多角度进行分析,比方说,谁为爱情埋单;AA制与爱不爱的问题……诸如此类。但是由于故事本身的特殊性,文中的男女主人公实施了一段跨国恋爱,所以,它该当别论,还应有抛却了本土观念后的另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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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差异”应该还是对这个故事的最好评述。但是,如此一来,也就有了为老外辩护的嫌疑。对一些老外而言,AA制是最通常的经济概念,不光朋友之间、恋人之间彼此彼此,有的就连夫妻之间也是财产分开,各花各的。从这个角度说,老外上了中国女孩后讲课费仍旧照收、吃饭时不主动请客付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这种无异于空手套白狼的做法,在广大的皇天后土上却是大大吃不开的。女孩跟老外的恋爱,不排除她原本有着强烈的政治经济预期:好端端恋上一个美国鬼子,除了看中对方傻大个、缺心眼、皮肤白、腿有毛……这些本土男人所不具备的优点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对方的身份国籍所带来的效益。除了招洋女婿、光耀门庭这些政治效益以外,美元跟人民币兑换比率1∶8。3的显赫经济效益也是一大主因。
  荆歌: 确实不能排除这个老外其实心里清楚得很,中国女孩与他上床,图的是什么。也许他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管怎么样,反正他心里明白得很。所以他是装的,是故意拿美国文化来压中国人。跟人家上了床,学费照收,用餐还AA制,这老外真会省钱。如果我们中国时兴女孩倒贴,那么这老外也许就不要美国文化了,愿意“入乡随俗”。
  徐坤:这个老外我看就是以傻卖傻,在两个人的国际交往中牢牢恪守不主动掏钱的原则,不管下半身的亲密接触进行到什么程度,宁失一枪一炮却也要守住自己的口袋,真是枉担了来自于世界超级大国的虚名。铁公鸡一个,老外顶个屁咧!
  戴来:毫无疑问,故事里的小伙子不爱那个女孩,至少不在乎她的感情和感受。我想,不管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男人还是女人,为自己喜欢的人花心思花钱怎么都是件愉悦的事,当这个心思用钱得以完成时,它的美好在打动对方的同时其实自己也在被自己感动着,这里面应该不存在文化差异。
  金仁顺:不要在这里强调什么东西方差异,在我看来,美国小伙子深谙其道,利用的也恰恰是这个。女孩子遇人不淑,眼下她要做的,是把眼睛里的灰尘擦擦,把脑子里的糨糊洗洗,把简单的事实再梳理一遍。
  荆歌: 我突然想到,要是反过来,一个中国男孩,爱上了一个美国女孩,上过了床,授课费照收不误,吃饭消费还AA制,美国女孩是不是就很高兴了,不仅没觉得吃亏,反而觉得很有尊严?
  徐坤:这一切除了证明全球化以后,世界各国人民对待金钱的认知和理解程度越来越趋于一致以外,同时也证明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们对彼此的心理、生理,乃至物质精神需求的深刻洞察和熟知。别再想从谁身上轻易捞到好处。谁能再说得清楚,爱情是什么?
  魏微: 把钱和男女关系放在一块说事,会让人联想起娼妓,但是往深处想一想,或许现代女人在潜意识里都有做娼妓的心理,就像上述故事里的那个女孩子,她和老外上了床,她的期待底线应该是,至少这个老外能对她好一点,给她买几件衣服,请她吃两顿像样的西餐……这样算下来,她通过上床得到的隐形收入也相当于一两次卖淫。可是老外或许会反过来想,我找上你,正是为了省下这笔嫖娼费。
  现代人多不相信爱情,男人以为找良家妇女不如找娼妓来得利索,付了钱,拍拍屁股就能走人。其实这想法很吃亏,从经济考虑,也有不付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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